吃他的香肠他会一直记得我吗 我的外公作文【7篇】

2024-01-24 02:31:23

无论是在学校还是在社会中,大家都有写作文的经历,对作文很是熟悉吧,作文是通过文字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记叙方法。如何写一篇有思想、有文采的作文呢?下面是书包范文为您整编的我的外公作文【7篇】,希望能够给您的写作带来一些的启发。

我的外公作文 篇一

外公长得不算高,眉像楷书中的“捺”,下巴的胡子像钢针似的,一摸上去,手以经很疼了。

在家里,外公虽然很多时候都会玩手机,但他也有好的`一面。就是在夏天的时候,我们家的阳台很热,有时甚至个高达四十多度摄氏度,有时,暖水壶里没水了,于是,我们要去烧水时,外公总是拦着我们,把我们手中的水瓶“抢”去并且拿出去阳台,在阳光的暴晒中烧水。烧完水,又把水壶拿回来。我们要出阳台拿东西时,他也会抢着去。

另外,外公的知识渊博,家里有许多书,这些书在书店很少见的,如《七剑十三侠》、《反唐演义》、《济公传》等等。外公很会讲故事,我小的时候,每天晚上外公都会给我讲四大名著之一的《西游记》。

有一次,我跟外公讲历史时,我认为元朝的开国皇帝是铁木真,而外认却认为元朝的开国皇帝是忽必烈,于是,我们两个争得旗鼓相当,谁也不能说服对方。因此,我们一致决定,去翻看有关朝代的书籍,最后,我输了。这辩论也到此为止结束了。

我的外公真是知识渊博啊!我自愧不如。

虽然外公的年龄一天比一天大,但他学到的知识深深地扎在他的脑海里。

他的善良影响了我小学作文700字 篇二

善良如同流水,滋养生命,让世界充满温馨的爱意。

“人之初,性本善。”是人所共知的《三字经》的开篇语,但是长大了的我们心中是否还留有这一份善呢?也许我们有,也许我们的心里早就被不良的诱惑所挤满了,不再有善的踪迹。而且在这个世界上,贪欲与邪恶、自私与狡诈正以前所未有的程度存在着。然而,善良依然是这个世界上最感人的力量,它使我们充满力量与勇气,使我们赢得尊重、赢得支持,帮助我们一步步走向成功。

救助别人就是救助自已,每一个胸怀善良的人是一定会得到回报的。心中怀有善良的人,不仅在行动上,就是他们的言语中也充满了关爱。

一个寒冬的早晨,马克·吐温走在空旷的大街上,路旁一位乞丐走过来,把脏兮兮的、冻得发红的手伸向马克·吐温:“先生,行行好吧。”,马克·吐温摸遍全身也没摸到一分钱,困窘地伸开双手握着乞丐的红手说:“兄弟,真的很对不起,我i没带一分钱。”

此时,乞丐的眼角噙满了泪水,用手紧握着马克·吐温的手说:“谢谢您,先生,你已经给了我最好的礼物

在这里,马克·吐温的仁爱给了乞丐心灵的温暖,使乞丐在这个寒冷的冬天不再寒冷。

看到需要帮助的人就本能地伸出援手的人,当自已有难时,通常也会及时地得到援助。这时,一定会有一个人奇迹般地出现,并且会予以“相应的报答”。善行必会衍生出另一个善行,善行将来终会招来善报。

善良的心,就如那阵阵清凉的春风,温和地拂过人们的面颊,给他人以清醒、惬意。善良的心体现在我们的。一言一行中,往往一个小小的不经意的善举最能体现一个人的善心与胸怀。养成做善事的习惯,每天想着去帮助别人,遇到失意的人不忘说几句鼓励的话,对于那些从事最不起眼工作的人不时地说一声“谢谢”,如此等等。这样做以后,会使我们的心灵更宽广,生活更高尚,也会使我们人品像绽放的玫瑰一样美丽。

善良是一种温情,轻柔似水,暖如春风,让老树发出新芽,拂去心灵上的伤痛,给人间无限生机。

我的哥哥作文 篇三

我有一个哥哥,他的名字叫沈烨聪,顾名思义,就是一个非常聪明的人。他各门功课都很好,尤其是数学,六年级的他次次考试成绩都在95分以上,还参加过希望杯奥数竞赛呢!

哥哥爱好十分广泛。他喜欢运动,跑步、打羽毛球、踢足球、骑自行车……他经常一有空就去全民健身中心锻炼,暑假我住他家时,哥哥每次都跑5圈。哥哥说他的`最高纪录是11圈,整整4400米,好厉害啊!哥哥是火箭队的粉丝,一有火箭队的比赛,就像电视机装上了磁铁,一下子就能把他吸过去,他一边加油助威,一边时不时地评论几句。哥哥特别喜欢看书,他有两张图书馆的借书卡,经常一借就是12本,不要以为经常借书,他家就没有书,如果他家的书让我全看完,估计要好些年呢!因为他家的书成堆成堆的,都快成一座小山了。哥哥很喜欢学习,但也很喜欢玩游戏,特别是我去他家的时候,总是会和我一道齐心合力在游戏世界里打败一个个怪物。

最最让我佩服的,是哥哥滑滑板滑得超级厉害。我一踩滑板就会马上掉下来,但哥哥一踩上去,滑板就像仆人一样听从他的指挥,想去哪儿,就去哪里,特棒。

这就是我最亲爱的哥哥,你们说他厉不厉害啊!

他的善良影响了我小学作文700字 篇四

这是一个有鸭子承办的幼儿园,孩子们活泼可爱。温哥华是美丽的,即使对待鸭子也是如此,“去度假吧。”鸭妈妈是一位和蔼可亲的妇女,会在周六时,带着孩子们去繁华的温哥华游玩。几个世纪,其实就是三天,鸭儿们太兴奋了。

川流不息的汽车,交错环绕的高速公路,就连红绿灯也是变换闪烁的星星,漫步在马路中是很危险地,虽然没有鸭知道,吵闹的汽笛声惊醒了一行人,飞驰的汽车让鸭妈妈惊恐万分,但是汽车小心的绕开了,反光镜上有一个幸运的微笑,呼,至少他们安全了。穿过马路后,他们来到了步行街,行人凌乱的脚步因为鸭子们的到来而变得井然有序,或者说为鸭子空出一块地,鸭妈妈已经有许多的诧异感,便向一个路人询问道:“我们只是一群平淡无奇的鸭子,没有理由接受你们如此的后代,你们为了什么呢?”路人表现出了与刚才那人一样的微笑:““对温哥华人民而言,生命没有过多的解释和意义, 我只知要认真对待他。”鸭妈妈泛起了感激的泪水,在危险的前几十秒。突然,鸭妈妈的心使劲扑腾了一下,以一个母亲的'直觉来断定,孩子一定出事了,对,没错,一只小鸭不小心失足掉下了水沟,就在这时,有两个没出息的都吓哭了,只有鸭妈妈迅速地冲向岗亭,见那巡警孩子啊歪着脑袋看报呢,鸭妈妈便使劲拽他的裤腿,还“呱、呱!”乱叫着,那个巡警奇怪啊,心说你这小东西跑这来捣什么乱啊,这是鸭妈妈拉着她向外走,这糊涂虫才明白两分,到了沟前,巡警一看啊这小鸭怎么落沟里了?赶紧把这小东西捞了上来,它才又捡回条命,看那浑身湿透,眼泪汪汪的样子真是又狼狈又可爱,巡警和气的面容仿佛有为这座流光溢彩的城市代言,不管怎样的繁荣,善良的本性是必须具备的,这一点鸭子也能做到啊,我不是在开玩笑,谢谢。

我的外公作文 篇五

如果用一个词来形容我外公,我觉得最恰当的是——与众不同。

我并不知道外公的出生年月,好似他自己也不知道。从小没有父母,被送到亲戚家养,娶了我外婆,是从一处贫穷跨到另一处贫穷。这些,就是我所了解他的全部身世,并且还是我用记忆拼凑出来的全部。

或许,外公在别人的眼中并不算得上是与众不同,但于我,他的确是个与众不同的人。

外公其实是个伐木工,伐木并不像电视中那么轻松,有的仅是木材的厚重,以及漫天飞舞的木屑。我记得曾看见过他手上缠着块渗血的纱布,是伐木时留下的。我没见过当时的场景,也很难想象出他是怎么用鲜血淋淋的'双手将沉重的木材扛回。唉,外公可真是个奇人!

我以为他铁骨铮铮无坚不摧时,他又会如小孩般天真可爱。

当我询问外公的近况时,他会露出少许羞涩和喜悦,这本是我作为晚辈应该做的事,但对他来说,却如同获得极大的满足。我以为这是他老人家渴望被关注。

他不是个文化人,可有时他 www.paomian.net 说话会文绉绉的,令我惊异。

我家曾发生过一些变故,或许在旁人看来,令人气愤得恼羞成怒,他却一句话让众人噤了声。他说:“这么多年我才知道,做人一定要忠良,管别人那么多干嘛。”忠良这个词我从来没听过,却从他口中说出。那一刻,我的外公像看破红尘的山中道人,真的与众不同!想想也是,外公这一辈子忙着做好人,却从来不做坏事,也不埋怨。

前几年,他出过车祸,可在那漆黑的夜晚,没有人看见那肇事司机和车牌,我以为他会抱怨生活的不公,会咒骂那肇事司机。他没有,他极快的恢复起来,又重新担起家中的重任。外公真是个奇人,我想。

我的外公只是众多百姓中的一个,皮肤黝黑,脸上褶皱挤满了岁月。可是,我的外公又是我生命中最与众不同的人,无关家庭,无关任何。愿他与忠良长存!

他是我的榜样作文 篇六

雨滴打在玻璃上,好像玻璃也在汨汨地流着眼泪。霓虹灯影,轻笼这烟火人间。

街市喧嚣不已,我觅得街市宁静的一隅避雨。烦闷如同丝丝缕缕的铁锈,锁住我心底的宁静;又如海水,没过我的鼻尖。雨愈下愈大,屋檐抵不住雨势,我不得已只能步入一家花店中避雨。

当我淌着雨水的鞋踩在洁白的瓷砖上,心中陡增几分忐忑。抬眼望了望店主,忽而闯入她眸中静谧的星辰大海。“是不是在等雨停?”她笑着,那种笑有少女的恬静,又有岁月的沉淀,似电影中的长镜头,漾开一圈圈旖旎的涟漪。

我愕然愣住,不明她在这样闷热的雨天,为何如此宁和。我望着那些氤氲生香的花朵,忆起往昔:这家花店很久以前就坐落在这里了,虽然默默无闻,但一直都在我身边。

“这些花儿真美。”我随口夸赞。

“是呀,每当看到这些花儿,我就平静下来,能置身于喧闹街市之中,‘出淤泥而不染’了,它们是我精神的寄托。”

心中的某根弦被拨动了,望着那灯红酒绿,等到繁华落尽,又剩下什么呢?我忽然读懂了她,读懂了她的安逸、宁静。她是这里的榜样,她亦是我身边的榜样。我仿佛听见了花瓣碰撞雨露的声音,缓缓抬眸:纵然大雨给花朵带来烦恼,但雨停之后,又是晴天,花朵又会绽放绚丽。

雨势转小,我挥手告别,再次回望她的身影,我发现,她教会了我如何在困境中求索,渡过难关。

困境之后,总会有甘霖,请拾回心底的那份宁静。

这令我想起了他作文300字 篇七

昨天在网上逛淘宝,想买一顶帽子,送给他。听说他最近在学车,怕他晒黑了,再见面就丑了。

在街头溜达着玩的时候,抱着手机,看到几个小小的孩子蹦来蹦去,可爱极了。

可惜我不认识他们。

现在的我,正如古代衣锦还乡的秀才,那句诗怎么背来着,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无改鬓毛衰。儿童相见不相识,笑问客从何处来。我想,再过几年我就成这里边的主角了。

求学,外出求学容易吗。好不容易回家一趟,却待不了几天,除非不上学,在家早早地结婚生子,这样固然好,却不是我想要的生活。

世界这么大,我想出去看看,这句话不无道理。我觉得,我的生活不在此处,在别处,我总要出去看看的,这也是我这么多年努力的意义所在。

我曾经望着他,傻傻的笑,问他,如果考不上大学,你要去干什么?

他抬起头来,一直看着我,眼神恍若深情,却又在眼神交织的那一刻突然转移视线,他说,没有如果,志在必得的事情。

我想,这样的自信,也只有他吧。或许,这也是我喜欢他的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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