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食品安全 超市食品安全制度(最新7篇)

2023-06-24 05:32:05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书包范文为大家精心整理了超市食品安全制度(最新7篇),希望能够对大家的写作有一些启发。

超市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篇一

第二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职工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做好对所经营食品的检验工作,依法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第三条定期或不定期自行对所销售的食品进行检验,也可以委托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第四条经常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五条有条件的配备相应的检测设施,对销售的食品进行检测,或委托食品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经检测不合格的禁止上市销售,并登记检测结果存档备查

运输工具安全、无毒、无害、清洁制度第一条为保证食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管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第三条运输。

运输工具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

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

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下架退市制度第一条为保证食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管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包括:

(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

(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三)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四)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五)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六)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七)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

(八)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九)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

(十)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十一)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要求的食品。

第三条发现所销售的食品属本制度第二条所列的食品,应停止销售,并采取下列措施:

(一)立即清点不合格食品并登记造册;

(二)将标识不合格食品撤出市场,退回供货方

(三)将质量不合格食品追回和销毁。

对有毒有害、腐烂变质的食品应交由市场开办者或者有关部门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

(四)可能造成安全卫生危害的,立即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相关的质检、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五)食品经营者对不合格食品的召回信息应当选择能够覆盖销售范围的新闻媒体予以公告,或者在营业场所内公示,通知消费者退货。

第四条对因标签、标识或者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而被召回的食品,食品经营者在采取补救措施且能保证食品安全的情况下可以继续销售;销售时应当向消费者明示补救措施。

第五条坚决杜绝未按照规定采取退市措施、在责令退市后仍不退市或者名义上退市实际改头换面继续销售的行为。

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制度第一条为保证食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管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制定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制度,定期检查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第三条如下:

(一)采取措施立即停止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食品及原料的食用和使用;

(二)密切注意已食用可能导致事故的人员,一旦出现不适症状的,立即送至医院救治;

(三)保护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现场,控制好保存可能导致食品事故的食品及原料,以便有关部门采集、分析等;

(四)被污染的食品工具和用具进行停止使用,进行彻底清洗消毒,消除污染后才能继续使用。

第四条第五条及时向相关的行政主观部门报告发生的事故情况并采取相关的措施。

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谎报、缓报,不得毁灭有关证据。

如发生事故,在第一时间内采取应急措施防止危害扩散

超市食品安全培训心得 篇二

为有效防范夏秋季节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5至 10月份,我区结合实际,集中开展了夏秋季食品安全检查整治行动。现将夏秋季食品安全工作的主要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对夏秋季食品安全工作非常重视,专门组织召开办公室成员会议,分析我区食品安全状况,结合我区实际,研究制定了工作方案,进行了动员部署。工作中,各部门目标明确,责任清楚,积极配合,狠抓落实。据不完全统计,夏秋季节,共检查初级农产品生产单位239家次(其中畜产品124家次、水产品51家次、种植产品64家次),农业投入品经营网点76家次,饮用水企业9家,食品经营单位512家,学校、幼儿园食堂170家,企业食堂198家,建筑工地食堂26家,餐饮配送企业3家,其他类型餐饮店58家。抽检农产品993个,不合格蔬2批次菜,总体合格率为99.8%;抽检农药、肥料、兽药、饲料等各类农业投入品23批次,合格率91.3%;生产加工环节抽样173个批次,其中合格169批次,批次合格率97.7%;流通环节抽检2312个批次,不合格79批次;12个重点菜市场共检测蔬菜29165批次,合格率99.93%;区中心屠宰场共检测生猪2937头,瘦肉精抽检合格率100%;抽检消毒餐具950份,合格822份,合格率86.5%;抽检餐饮消费环节食品192份,合格125份,合格率65.1%。查处无许可证经营食品企业2家。立案43起,结案68起。罚没款40576万元。下柜销毁不合格食品121公斤,销毁病害猪107头、病害内脏279.5公斤。网上发布食品安全预警公告6期。夏秋季食品安全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二、主要特点

(一)思想重视,加强领导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夏秋季食品安全工作的要求,扎扎实实地做好食品安全工作,各级领导都非常重视,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专门组织成员单位的负责人员召开会议,及时进行动员部署。各级领导思想认识统一,加强对工作的组织领导。各职能部门和街道(乡镇)根据夏秋季节特点,周密计划,精心组织,密切配合,确保了工作取得好的成效。

(二)责任明确,工作扎实

为了使各部门密切配合,共同推动夏秋季食品安全工作,严格落实责任制,明确了各部门职责,并认真抓好落实。

1、区农林部门以初级农产品生产者、农业投入品经营者为重点检查对象,以农、水产品生产环节中的各类投入品与生产档案为重点检查内容,开展了“绿剑”夏季集中执法行动,对农资经营网点、种养殖基地等进行检查;加强对农、水、畜、禽产品监测;加强了对农药、肥料、兽药、激素等农业投入品的监管。组织开展了以农业投入品的安全使用、农产品安全生产技术等为主要内容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培训。

2、工商部门开展了流通领域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以创建“放心店”为契机,把好流通领域准入关;充分发挥检测车的作用,对全区主要商场、超市及食品批发市场的冷冻食品、儿童食品、饮料、果汁等夏令食品抽检,对违规食品、药物残留超标食品及时作出下架退市处理。开展以小食杂店和小菜场为主的十小行业整治。根据区十小办的要求,已经验收小食杂店2720家,完成率达到85%以上,与辖区内的2803家食杂店签订了食品安全责任状。做好食品流通许可证发放工作,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203份。

3、卫生部门重点检查旅游景区和节庆期间重大活动保障餐饮单位,学校、企业及建筑工地食堂,对全区企业及建筑工地食堂进行一次排查摸底,掌握其供餐方式。指导和督促全区学校、企业及建筑工地食堂认真落实食品安全各项措施。对餐饮单位卫生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配送餐情况、卫生许可证或者餐饮服务许可证及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培训合格证的持证情况,食品原料的采购索证及台帐的登记建立情况,食品原料贮存情况,食品加工过程卫生要求的落实情况,餐饮用具消毒保洁情况等进行督查,严厉查处无证从事餐饮服务等严重违反《食品安全法》的行为。特别是在国际女排赛事期间,强化了餐饮单位的日常巡查;及时发布食品安全预警公告,多措并举,防止食源性疾患的发生。开展农村家庭聚餐指导,有效地保障农村食品安全工作。

4、质监部门根据北仑区域节日食品消费特点,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节日食品生产大检查行动。把与人民群众节日消费密切相关的食品作为检查重点,特别是把老百姓密切关注、关系人民生命健康和安全的粮食加工品、食用油、调味品、饮料、糕点(月饼)、类等节日食品作为检查重点,查处食品中掺杂掺假、以次充好、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加工食品等违法行为,督促月饼标签内容不规范的企业及时改正。对区内3家保留规范的食品小作坊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排查食品中掺杂掺假、添加有毒有害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严重违法行为。根据清泉行动方案要求,重点检查了9家饮用水企业,确保饮用水质量安全。

5、贸粮部门严把生猪、菜牛调运质量关。加强了对定点生猪屠宰加工企业的监管,积极推进定点集中屠宰工作,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加工注水肉、病害肉的违法行为。督促各市场结合本市场实际,按行业或按摊圈对上市食品实施索证索票,并实行一户一档,对索取票证进行集中分类管理,实现上市食品的可追溯。做好上市蔬菜监测工作。

6、城管部门加强对流动饮食摊点和大排档的检查管理,依法取缔非法流动饮食摊点。

7、建设部门加强对建筑工地食堂检查,有效预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8、教育部门以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学校(幼儿园)为契机,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开展学校食堂和小卖部食品安全检查,督促学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工作制度。

(三)思路清楚,重点突出

各部门始终按照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确定的目标开展工作,把规范食品市场秩序和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消费安全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了使工作具有针对性,各部门根据工作要求和监管职责,确定工作重点。把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旅游景点作为重点区域;把食品消费环节作为重点环节;把蔬菜、瓜果、水产品、饮料(包括桶装水)、奶制品、糕点、肉及肉制品、豆制品、冷冻食品、熟食(包括熟肉、卤制品、蒸煮食品等)、凉拌食品等作为重点品种。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经营食品的行为,创造良好的食品消费环境。

(四)宣传深入,氛围浓厚

以网站、报刊、电视等宣传载体为平台,开展食品安全系列宣传活动;组织食药安委成员单位开展了《食品安全法》宣传周活动;组织街道(乡镇)食品安全监督员和行政村(社区)公共安全协管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培训;邀请专家对机关干部、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和监管相对人进行了《食品安全法》培训;利用邮政网络为党代表、人大代表、机关干部、学校、医院、企业等发放《食品安全法》读本及宣传资料5000余册;结合“三下乡”活动,深入农村、社区、企业开展食品安全现场咨询、宣传活动。今年以来,共发放《食品安全法》授课光盘9套、《食品安全法》宣传画1000套、《食品安全法》读本2万本、食品安全知识100问200册、家庭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读本2000册。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活动,营造“人人关注食品安全,共同参与食品监管”的社会氛围。

(五)监管到位,成效显著

各职能部门与街道(乡镇)密切配合,严格按照要求开展检查整治。从检查情况看,城区学校食堂均领取了卫生许可证,部分个体幼儿园、民工子弟学校和乡镇学校食堂无卫生许可证;大部分食堂能从正规渠道进货,索取“三证”,各种记录比较规范;对蔬菜基地和菜市场抽样检查,蔬菜全部合格,猪肉、牛肉来源于定点屠宰厂,家禽及其产品都来源于本地,全部合格。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均已进行了立案查处、限期办照、取缔等处理,并以书面形式要求其限期整改。通过夏秋季食品安全检查整治行动,学校食堂和周边餐饮单位、食品店的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和食品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卫生设施得到改善;绝大多数经营者行为端正,经营秩序良好。区内没有发生等级食品安全事故。

三、存在问题

夏秋季食品安全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不少问题。一是冷冻食品、儿童食品、饮料、果汁等夏令食品合格率不是很高,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二是企业、建筑工地食堂卫生许可证持证率偏低,部分食堂食品安全硬件设施不全,企业对食品安全工作重视不足,各项食品安全措施不到位;同时存在无证餐饮配送现象,食品安全隐患较大。三是农村个体幼儿园食堂无证经营较多,主要原因是经营效益不理想且很多未取得办学许可证,食堂场所普遍面积较小,改造难度较大。

四、下一步打算

根据夏秋季食品安全工作情况,下一步,将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针对存在问题,结合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进一步采取措施,加强对食品安全的监管,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吃上放心食品。二是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法律意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识别能力和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的自觉性。三是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市场开办者、经营者和监管者的职责,引导经营者文明经商,诚信经营。

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定 篇三

一、进货索证索票制度

1、严格审验供货商(包括销售商或者直接供货的生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2、对购入的食品,索取并仔细查验供货商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或者流通许可证、标注通过有关质量认证食品的相关质量认证证书、进口食品的有效商检证明、国家规定应当经过检验检疫食品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上述相关证明文件应当在有效期内首次购入该种食品时索验。

3、购入食品时,索取供货商出具的正式销售发票;或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索取有供货商盖章或者签名的销售凭证,并留具真实地址和联系方式;销售凭证应当记明食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销货日期等内容。

4、索取和查验的营业执照(身份证明)、生产许可证、流通许可证、质量认证证书、商检证明、检验检疫合格证明、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和销售发票(凭证)应当按供货商名称或者食品种类整理建档备查,相关档案应妥善保管,保管期限自该种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

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1、每次购入食品,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2、采取账簿登记、单据粘贴建档等多种方式建立进货台账的,食品进货台账应妥善保存,保存期限自该种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

3、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定期查阅进货台账系统和检查食品的保存与质量状况,对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应当将食品集中陈列或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对超过保质期或者腐败、变质、质量不合格等食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销毁或报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处理,食品的处理情况应当在系统中如实记录。

三、库房管理制度

1、食品与非食品应分库存放,不得与洗化用品、日杂用品等混放。

2、食品仓库实行专用并设有防鼠、防蝇、防潮、防霉、通风的设施及措施,并运转正常。

3、食品应分类,分架,隔墙隔地存放。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

4、贮存散装食品的,应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5、建立仓库进出库专人验收登记制度,做到勤进勤出,先进先出,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及时清理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

6、食品仓库应经常开窗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燥和整洁。

四、食品销售卫生制度

1、食品销售工作人员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洗手消毒后上岗,销售过程中禁止挠头、咳嗽,打喷嚏用手捂口。

2、销售直接入口的食品必须有完整的包装或防尘容器盛放,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3、食品销售应有专柜或专间,要有防尘、防蝇、防污染设施。

4、销售的预包装及散装食品应标明厂名、厂址、品名、生产日期和保存期限(或保质期)等。

五、食品展示卫生制度

1、展示食品的货架必须在展示食品前进行清洁消毒。

2、展示食品必须生熟分离,避免食品交叉感染。

3、展示直接入口食品必须使用无毒、清洁的容器,保持食品新鲜卫生,不得超出保质期。

4、展示柜的玻璃、销售用具、架子、灯罩、价格牌不得直接接触食品,展示的食品不得直接散放在货架上。

5、展示食品的销售人员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明上岗,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

六、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1、食品经营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2、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

3、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七、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

1、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操作技能培训。

2、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包括实习生、实习生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3、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八、食品用具清洗消毒制度

1、食品用具、容器、包装材料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

2、食品用具要定期清洗、消毒。

3、食品用具要有专人保管、不混用不乱用。

4、食品冷藏、冷冻工具应定期保洁、洗刷、消毒,专人负责、专人管理。

5、食品用具清洗、消毒应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的用具及时更换。

九、食品卫生安全检查制度

1、制定定期或不定期卫生检查计划,将全面检查与抽查、问查相结合,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2、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各项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每天在营业后检查一次卫生,检查各岗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指导改进,并做好卫生检查记录备查。每周1-2次全面现场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3、对销售的商品保质期、有效期进行每天一小查,每周一大查,严格按照《商品临近保质期规定》执行,属人为因素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部门主管负连带责任。

4、对在保质期内的商品出现变质、漏气、胀包等现象,要及时下架处理,不得将这些商品销售给顾客,一经发现,必追究当事人及部门主管的责任。

超市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 篇四

一、导言

随着近年来重大食品安全问题不断被曝光,食品安全状况已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现有的政府监督体制暴露出极大弊端的同时也在打击消费者对市场和政府的信任。食品安全问题关系到人们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每一个参与者都应该高度重视,主动承担应尽的责任。

二、分析讨论

1、对食品安全事件的关注度

此次调查中,对食品安全事件关注度的调查分为两个方面:日常生活中食品安全的相关常识的了解和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关注。

重大食品安全新闻方面,听闻过瘦肉精事件、奶粉事件事件等的人都达到了80%或以上,其他重大新闻如河南南阳毒韭菜、毒豆芽等了解事件的人也有32%或以上。这说明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传播面广、社会影响大,在网络、电视、报纸、广播等各种媒体工具盛行的当今时代,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的一些不法厂商及其他食品安全事件,大都能够得到及时的披露,一定程度上保障了消费者的消费知情权,避免了安全事故的扩大。

相关常识方面,45%以上的受访者缺乏相关的食品安全常识,且食品安全意识较为淡薄。为此,我们做了进一步的个案调查了解,发现造成接受调查的消费者的食品安全常识意识淡漠的主要原因是收入水平低下,没有足够的消费能力,往往只图便宜,对食品安全没有过多的考虑,还有一部分消费者在购买便宜食品、特价食品、无质量保证食品时,总是抱着侥幸心理,认为大家都在买,并且别人过去多年吃这些便宜食品也没有吃出什么问题,现在再吃也不会有什么问题。消费者的这种心理为问题食品提供了销路,其次,很多消费者缺乏食品安全常识,难以辨别食品的质量是否安全。

为了使消费者了解更多的食品安全常识和健康饮食常识,增强食品安全意识,提高辨别问题食品的能力,除了加大宣传食品安全方面教育的力度,更加应该加强经济建设,提高人们的生活水平。

2、对食品法规的了解度

调查数据表明,对09年我国颁布的《食品安全法》,非常了解的仅占5%,知道的占20%,知道但不了解的占37%,不知道的达38%。新法的实施,离不开政府的宣传监管,企业的强化责任,而且贯彻食品安全法,也是全体公民的义务。

调查结果显示,食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法律意识非常薄弱,政府对食品安全科普知识的宣传力度、深度还应加强。特别是雨城区一些食品生产、经营行业数量多、规模小,有些设备简陋,有些布局不合理,家庭小作坊式和流动摊贩占多数,这对食品安全监管造成一定难度。政府可以通过开展食品安全法宣传月活动、设立宣传点、发放宣传资料、出动宣传车、通过电视媒体进行系列报道解读食品安全法等,提高社会公众食品安全自我保护意识和参与食品安全活动的积极性、自觉性。

3、遇到的食品安全问题及处理方法

日常生活中,受访者从未遇到过食品安全问题的只有3%,偶尔遇到的高达83%,经常遇到的占8%,未觉察到是否遇到过的约有6%。这些问题中过期食品或包装不合格的食品占55%,三无产品、注水肉病害肉、有毒物超标食品分别为40%、30%和33.3%,还有其他食品安全问题1.33%。

为寻找原因,我们调查了这些消费者的购买食品的习惯,喜欢到当地大型的正规超市及商店购买的为35%,到餐厅的18%,流动摊位的为13%,学校超市和其他地方的占34%。结果表明,即便是在大型商场或超市购物,大多数人还是遇到过各类食品安全事件。

在购买食品时,比较注意生产厂家和相关检疫证明的只有12%,更多的人比较关心价格和生产日期、保质期和有效期,分别占43%和18%,关注品牌、色泽、外观的也占有23%,其他4%。从这些习惯中我们可知,食品安全问题的一部分原因在于消费者把更多的注意放在了价格、外观这些因素上,而沪市食品的质量、卫生等。另外,那些不合格的食品能在市面上销售,也与销售者的责任、法律意识,政府的监管力度有关。想从根本上杜绝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生,就需要消费者自觉地坚决抵制假冒伪劣商品,制售者拿出责任心和良心,政府加大执法力度。

在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被调查者中与商家厂商协商要求退款或赔偿的有36.7%;向消协或媒体投诉的有23.3%;通过法律部门解决的有11.7%;自认倒霉,认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占30%;奉劝亲友不再购买产品的占36.7%。

对于发生安全事故的产品,以后认为食品不可靠,坚决不买的有33.3%;认为如果提高生产质量,会考虑购买的有56.7%;认为目前没有其他商品代替,会照常购买的有10%。

所以只有51.8%的人勇于维护自己作为消费者的正当权益,敢于通过法律等武器同不法商人厂家做斗争。剩下48.2%的人在买到问题食品时选择沉默或自认倒霉,这无疑从另一个方面助长了不法商贩为谋利益降低成本制造问题食品的气焰,从而增大了我们买到问题食品的可能性,由此陷入一个恶性循环中去。从这方面可以看出,雨城区的居民对于法律知识的认知度不够,在调查时他们也表示这些问题太小,不值得强硬的维护自身权益,至多不买就行了,也有人想过要维护自身权益,却不知道通过什么途径什么方法,最终不得不了了之。由此看来,培养自我保护意识,宣传食品安全的维权问题,还是应该主要从建立概念做起,步步深入才能得出效果。而政府除了要不遗余力的宣传法律知识,更要做出实事,严格执法,建立群众对政府的信心。

4、对食品安全形势的看法

该部分内容包括公众对中国近年来的食品安全环境的评价及打分、对中国食品安全现状更相信哪个方面的声音的解说、对国内与国外食品的信赖度的比较。

在要求给当前的食品安全环境打分时,打100分的占1%,80到90分的占15.7%,60分以下的有18.3%,绝大多数人打了60到79分,占总数的65%。

在调查中认为近年来中国的食品安全环境年年差不多的人为45%,相信在逐渐好转的有16.7%,相反,认为逐渐变差的却有31.7%,不关心不清楚的也有6.6%。

以上数据表明人们对当前的食品安全环境是信心不足且比较担忧的。这不仅仅是因为越来越多的安全事故接连不断发生,也与有关部门在处理这些事故后没做到更加严密的防范工作有关,比如三鹿事件发生后,还是有不合格奶粉制成的奶糖等食品流入市场,如不能防患于未然,群众在接触到这些安全事故信息后,对政府的信心将大大降低,因而也不敢对现在的食品安全环境抱以信心。

另外,相比起我国的食品,人们是否更信赖外国食品,有30%的人选择更信赖外国食品,也有28.3%人坚定支持国内食品,另有41.7%的人觉得国内国外都存在食品问题,无所谓更信赖哪一方。

就某些方面来说,例如,我国的乳制品和其他食品行业的检测标准,确实存在与国际上发达国家的标准不同、部分指标低于其他国家的情况,还有我国允许的“农残”量要比美国和欧盟高出数倍等等。当然,这其中也与国人盲目崇外有一定的关系,一昧的追求奢侈高消费,认为外国货就是安全,也更有面子。作为政府,有责任协调好标准与利益之间的关系,建立起政府监管部门、第三方研究机构和企业之间的良好联动机制,针对我国食品标准体系存在的种种不足,进行清理,健全和提高我国的食品标准。而且为了保护消费者的更大利益,制定食品安全标准时应由国家层面组织有公信力的专家参加,过程要公开透明,不能“内外有别”,应向国际标准看齐,在可能的情况下从严,这既是对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负责,也是我国参与世界经济分工的需要。

5、最担心的食品安全问题

我们挑选了几个热点问题对居民进行调查,如果展开有关食品安全的宣传普及活动,他们最想了解有关法律的占41.7%,有关安全知识的占66.7%,学校的食品安全状况的占65%,当前我国的食品安全形势的占61.7%,其他为2.33%。

以上选项背后透露出:居民的法律意识在逐渐加强,开始对国家有关食品法律法规热切关注,自我保护意识也在逐步加强;现今食品安全问题日益严重,导致去到菜市场看到各类食物也不知哪些是健康安全的而无从下手购买,如果能通过各种方法渠道给居民灌输相关安全知识,让居民掌握辨别问题食品的能力,这样不仅能保障消费者的正当权益和生命健康还能打击不法商贩的嚣张气焰,建立一个秩序良好的经营市场;就大众人民能了解到的当前我国的食品安全形势,一般是通过各类媒体的报道而掌握的,总体情况不敢说概括全面,难免会为达到警示作用而突出渲染某一方面,居民接受到的信息杂乱不统一,就难以正确看清真实全貌,向群众宣传当前的形势,免去各类猜测,有助稳定社会氛围,安定民心,不给虚假商贩可乘之机,哄骗不知情的消费者,扰乱信用市场秩序。

当听说出现食品安全问题及相应回应后,人们最相信的是媒体报道,有43.3%的人选择了相信媒体的声音,19%的人较相信相关协会或社会团体的说法,10%的人谁都不信,11%的人对企业自诉的消息比较相信,最后有16.7%的人投了政府公告一票。值得我们深思的是,政府在哪些方面做的不足,以致引起公众的信任缺失。之前的几起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曝光和处理,媒体力量功不可没,相比之下,政府在信息公开方面亟待提高。如果说食品生产者的自律是食品安全的第一道防线,那么政府对食品生产者的监管则是食品安全的第二道防线,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人民当然是更倾向于信任政府等公证权力机构的监管,虽然不是所有人都深刻了解法律知识,但是自古权和法在人民心中的地位是十分高的。目前当地政府在食品安全信息的发布上存在着发布分散,消费者难以获得全面信息的问题,政府部门分段监管,部门间信息共享协调机制不完善,降低了信息的统一性,影响了信息的科学性、权威性和指导性。另外,发布的食品安全信息不仅杂乱,且信息量少,质量不高,信息检索信息服务的功能较弱。

6、对改善食品安全状况提出的建议和措施

此内容调查了以下方面:出现食品安全问题的原因、对有关部门提出建议的主动性、遇到安全事故的处理、就当前形势提出改进的建议和措施。

调查中地居民认为,目前中国不断出现食品安全问题的主要原因是政府部门监管不力、与食品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健全、某些企业和个人缺少社会道德和职业道德及食品制造商追求利益的最大化,支持率分别为68.3%、83.3%、68.3%和65%;还有认为这是中国发展现阶段的必然现象、事情没那么严重,都是媒体炒作出来的恶性新闻、购买者鉴别假冒伪劣食品能力不高或其他的人分别有25%、16.7%、30.2%和8.33%。

居民把这原因归结与政府,法律和企业三者身上,应该是对这些年发生的事故的深切体会。居民的。食品安全感缺失,暴露出我国在制定食品安全相关检测标准方面的滞后,但深层次的原因,还在于我国法律法规体系的不够健全。要破解食品安全的困境,必须尽快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体系,这不单单是政府部门的责任,不能靠监管部门的凭空想象,它需要借鉴国外的经验和做法,需要全体人民的集体智慧,让行业协会和相关企业多多参与。食品安全的最终实现,是需要切实的措施和行动来保障的,只有政府的严厉监管还不够,完全依赖食品安全的标准化也不行,人们的自我保护意识的素质也要提高上去,相关企业的自我约束的行业自律更是不可或缺。

然而在向有关部门提建议方面,经常热心的向学校食堂、超市等部门提出建议的仅为5%,偶尔提出的为30%,从来没有的为65%,有超过半数的人不愿主动提建议。

消费者是食品的最终需求者,所有不安全食品的最终消费者,消费者在第一时间接触不安全的食品,消费者就是每一个普通大众,人数极为庞大,所有的大众都成为不安全食品的监督者的话,那么不安全的食品将无所遁形。要调动消费者的积极参与性,除了多多宣传有关知识,重要的是消费者自身意识应提升一个阶段,为了自身的合法权益和生命健康,都应该主动参与。不能一方面不想成为受害者,另一方面又不敢行使自己的权利,完全寄希望于政府或企业。

当然,很多时候,政府和企业的表现的确令人失望。如遇到食品安全问题时,会找有关部门投诉&的只占6%,余下94%的人不选择投诉的原因有:上诉程序复杂,效率低下20%;不知道哪些部门负责37%;以后不买就是了34%;其他3%。

出现这些现象的原因一方面是消费者维权意识不强,对待事故的态度消极;一方面是国家食品安全教育宣传体系工作没做到位;另还有就是现今的隔离式分段监管的体系存在诸多矛盾和漏洞,无形中形成各部门连接不当及职能冲突带来的权利争夺和推诿责任的现象,以上主要原因让投诉者感觉好累好难,最后等待无望也就不了了之。

为了搞好食品安全,居民们认为应采取的重要措施为严格检验检疫、加大处罚力度、企业诚信经营,行业自律,三个措施均达到53.3%的支持率,还有一些人觉得普及科学消费知识和曝光典型案件也很重要,选择的人也有40%和31.7%。

如此看来,国家虽然建立了较严格的检验制度,但是已经不能满足现在的发展需求了,这里面也有一些为了政绩和地方税收等纵容包庇及地方的保护主义问题存在,还有一些企业的诚信正在逐渐透支,不论它们怎样通过各种先进技术手段为自己极力表达诚信,漂亮话的背后如果是接连不断的安全事故发生,那么是怎么样都无法挽回消费者的信任的。关键之处在于健全现行食品安全法律体系中对监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管职责的落实和失职责任的追究机制,所幸的是最新的食品安全法已经加大了食品安全违法的惩处力度,使过去违法企业的罚力度过轻,企业违法成本过低的现象得到逐步改善。

三、总结

1、食品安全的调查总结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此次雨城区食品安全调查结果折射出我国现阶段的食品安全状况: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的食品供给格局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品种丰富,数量充足,供给有余。在满足食品数量需求的同时,质量却存在着严重不足。随着经济日益全球化和国际食品贸易的日益扩大,危及人类健康、生命安全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屡屡发生、令人防不胜防,新技术影响食品品质,环境恶化导致食品原料受到污染,以及境外食品安全问题都可能影响我国食品安全形势。食品安全是一个重要性日益提高的公共卫生问题。我国政府高度重视并致力于改善我国食品安全状况。这些努力是对不断增长的食品安全问题以及消费者的日益关注作出的历史选择。以下是此次调查中发现的目前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1、食品安全形势不容乐观。

一些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业主和从业人员对食品安全的观念淡薄。无证生产、经营时有出现,生产(加工)设施简陋、卫生指标超标的状况较为普遍,特别是操作人员有的未能及时进行体检,没有健康证。另外,市民食品安全自我保护意识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食品质量管理较薄弱,以次充好、质量低劣的食品仍在生产、销售。调查中还意外发现,农贸批发市场有一些劣质食品往往被运往农村;许多熟食摊销售、经营场地不符合卫生要求;快餐店的用油质量低下,另据有关报道,潲水油、地沟油仍有回收、使用的情况;用化工原料桶盛菜;食品添加剂超标和滥用及非法添加的情况较普遍。个别超市的货架上还摆放着散装的过期食品和“三无”产品;熟食业食品卫生安全隐患较严重,调查中发现许多受访者都曾因购买食用问题熟食导致身体不适甚至入院。

现有的检测监督力量和食品快速检测手段跟不上形势发展的需要,难以实现准入环节的完全把关。因此政府也总是处于被动地位,往往只有出了事故,才有进一步的反应。

2、业主对食品卫生工作管理不到位。

一些饮食店的厨房墙上油污很厚,墙壁破损,墙灰驳落,时有掉到食品中的可能;有的学校食堂厨房操作间,地面很脏,有的不易存放或过期的食品和调料乱放,不及时清理(有的仍在食用),导致高温下食品变质,如鸡蛋、番茄酱等。

有些规定没有很好地执行,如学校食堂冷菜不能出售,但有的学校食堂仍在出售,如酱鸭等。公共食堂不锈钢餐具洗得不干净,盘上还存有消毒水和残留物,有的配餐单位,消毒设施偏少,消毒时没有严格按照公用餐具消毒规程操作,个别学校的蒸汽消毒柜密封性能差,有漏气现象,还有的单位没有充分利用现有公用餐具保洁设施,造成第二次污染等。一些厨房、配餐间的纱窗、纱门设置不规范,有的形同虚设,经常敞开,导致苍蝇及其他小虫飞入食品操作间,因此也就发现吃出苍蝇的事例,严重地影响了食品安全。六是食堂内部环境没有及时进行打扫等。

3、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小、散、乱,监管工作难度较大。

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大部分规模都比较小,且生产经营点比较分散,尤其雨城区,流动人口相对更多,其中有许多外来人员也在生产经营食品,由于他们的卫生意识薄弱,销售的食品质量低劣,再加上流动性大,使得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难度进一步加大。在卫生监管机制不健全,人员不足的情况下,导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不能完全到位。

4、农贸市场脏、乱、差的状况普遍存在。

我市与城区的农贸市场普遍存在着环境卫生脏乱臭的现象,如某街道菜市场进行调查时,发现熟食摊旁边堆着垃圾,边上还有一个小便池,臭气醺天,苍蝇飞舞,其周边也到处都是垃圾。

5、政府监管缺乏统一的标准,地位被动。

我国直到20PC才出台了《食品安全法》,为各级政府部门执法提供了法理依据和标准。然而事实上,很多小商贩和消费者对于相关法律法规一无所知,给政府监管带来很大的麻烦。即便对于企业,政府也不可能以统一的标准来进行监管,而且往往当涉及地方经济发展问题时,政府也可能必须在打击力度上作适当放弃,因此地位往往被动。

6、有些检测设备的利用率不高。

从我们调查的情况看,有的部门和单位有了一些先进的仪器检测设备,但是由于人员、经费的限制,这些仪器设备形同虚设,上面灰尘很厚。有的食品生产厂家,因为检测费用的问题,检测设备经常不用,只有在受到执法部门检查时使用。检测蔬菜,要向农户购买样菜,检测的药水费用较贵。屠宰公司对猪尿样的检测费用也较大。经费的缺乏,导致检测工作无法完全到位。

2、食品安全的解决方案

1、加大媒体信息披露力度。

由于食品生产涉及多环节,食品安全管制涉及多部门,而同时食品市场存在严重信息不对称,如果只靠政府部门的监督和管制,往往无暇顾及,因此作为媒体应该充分发挥其信息传播者的角色。一方面要加强对非法生产商,不合格产品的披露;另一方面要加强公众健康知识的普及,引导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尽量选择正规的经营单位和有正规标识的商品,自觉选择安全健康消费。同时,还要引导公众的道德意识,在宣传途径上结合各地的具体情况对有关部门的工作进行积极的配合。

2、增强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

市场上的食品质量或食品安全水平是由供求双方共同决定的。如果消费者收入水平较低或者对高质量食品的边际支付能力较低,那么企业就难以回收为提供优质食品而付出的高成本,市场上的食品质量就只能处于较低的水平。企业声誉的建立也取决于消费者对优质产品的忠诚程度,如果消费者不积极将优质信号反馈给生产者,食品安全问题就难以解决。

3、加大惩罚力度。

只有使不法厂商对惩罚的预期机会成本加上其他成本超过了其预期收益,才能有效地遏制不法厂商的恶性行为。国家应制订严厉的法律是打假的最基本手段。在我国,生产、批发、销售假冒商品均属有罪,对生产、销售者一次可罚款数千万元。

4、完善检测技术。

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检测新技术的科研工作是促进食品卫生工作顺利发展的基础,面对新出现的世界性的食源性疾病问题,食品污染物检验至关重要。但目前有些检测方法非常精细且花费很高,且需要熟练的专业人员,我国尚缺乏快速准确鉴定食源性危害因子的技术和能力,因此研究开发食品安全检测技术与相关设备显得尤为迫切。例如,改进检测方法,改善食品检验实验室的设备,加强专业人员的培训,紧密追踪国际食品卫生科研的前沿动态。

5、走品牌化道路。

在一般情况下,消费者只能通过食品销售者的信誉程度来区分其所卖食品的安全品质,从而决定购买行为,而品牌正是传递卖者信誉的有效工具。通过品牌传递食品生产者的信誉信息和产品内在品质信息,使安全食品信息的不对称状态得到了大大的缓解

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五

1、目的

为了保证食品的质量以及食品的安全,特制定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保证落实质量安全企业主体责任。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内对质量安全有关的管理层及各职能部门和有关人员。

3、职责

3.1 质量负责人:负责食品安全自查工作的协调、管理工作,批准食品安全自查方案和自查报告。向公司管理层报告食品安全自查结果。

3.2 自查组长:提出自查小组名单,全面负责食品安全自查实施活动,食品安全自查审核方案和食品安全自查报告。

3.3 质保部:负责起草食品安全自查方案,组建食品安全自查小组,按照食品安全自查计划实施自查,起草自查报告。对不合格项目的整改、实施效果进行确认。

3.4 自查小组成员:按照食品安全自查计划及时实施自查,提交自查报告。

3.5 受检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协助自查,负责本部门不合格项目的整改措施的制定和实施。

4、要求

4.1草食品安全自查的策划

4.1.1 自查频次:每年不少于1次且时间间隔不超过12个月。质保部每年初起草食品安全自查方案,在每个年度内所进行的安全自查,并覆盖所有的相关部门。

4.1.2当有下列情况时,需追加食品安全自查。

a)发生了严重产品质量问题或外界有重大投诉;

b)组织的内部机构、生产工艺、质量方针和目标等有重大改变。

4.1.3食品安全自查方案的准则、范围、频次和方法由质保部提出,质量负责人批准实施。

4.2食品安全自查的准备

4.2.1由自查组长提出食品安全自查实施计划,质量负责人批准, 经批准生效的食品安全自查实施计划表中的自查组长和自查小组成 员即被指定为该次食品安全自查的自查组长和自查小组成员。

4.2.3自查小组成员不检查自己的工作。

4.2.4质保部负责向自查小组成员提供自查时所需的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受检部门负责提供其他支持性文件和相关标准。

4.2.5自查小组成员按所检查的范围和受检部门的特点,编制有可操作性的食品安全自查查表,供检查时使用。

4.3食品安全自查的实施

4.3.1召开一次简短的首次会议,组长介绍自查的目的、范围、准则、方式、计划和自查人员分工及日程安排,澄清自查计划中不明确的问题,确定末次会议的时间、地点。

4.3.2在受检部门人员陪同下,由自查组长主持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员采用现场观察、查阅资料、提问等方法进行抽样调查。

4.3.3寻找客观证据,在自查表中记录质量管理体系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的事实。若发现不符合要求时,将不符合事实与受检部门交换意见。

4.3.4自查结束,自查小组成员互相交流分析,确定不符合事实。在编写“食品安全自查不符合项报告”时,须事实描述清楚,证据凿。

4.3.5帮助受检核部门制定并评价纠正措施。

4.3.6对自查结果进行汇总分析,确定不合格项,取得受检部门签字认可。

4.3.7召开末次会议,由自查组长报告自查情况和自查结果。就食品安全提出检查结论,并对如何提高食品安全提出建议。

4.3.8提交自查报告。

4.4纠正措施

4.4.1根据审核员填写的《食品安全自查不符合项报告》,受检部门除进行确认外,还要分析不符合产生的原因,由问题的责任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纠正措施,并规定完成纠正措施的期限。

4.4.2纠正措施须在规定的日期内实施完成,如不能按期完成,责任部门必须向质量负责人说明情况,请求延期。

4.4.3受检部门在预定期限内完成纠正措施的实施后,通知质保部确认完成情况,并报质量负责人认可。

4.4.4对期限较长的纠正措施,可在下一次食品安全自查时由自检小组确认。

4.5食品安全自查结果提交管理评审。

4.6食品安全自查的记录由办公室负责保存。

5、相关文件

纠正措施程序

6、发放范围

7、变更历史

8、记录

超市食品安全培训心得 篇六

近日,五年一度的“两会”刚刚落下帷幕,许多与人类息息相关的热点民生问题被人们热议,并受到国家及百姓的广为重视。为了深入贯彻学习两会精神,我们硕士11班全体党员于3月19日下午,在二教619进行了集中探讨与学习,大家各抒己见,交谈甚欢,一副其乐融融的景象。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问题关系到每个人的身体健康,牵动着每个人的神经。尽管它有如此大的重要性,但却屡禁不止,每年都有食品问题出现:吃大米怕农药超标,喝水怕有污染,喝酒怕是假酒。今年,省人大会将继续将食品安全问题作为专题询问的重点,各委员为此踊跃建言献策,进一步深化对食品安全执法监督,督促政府有关部门履行职责。

近日,在对“食品安全”的分项调查中显示:53.7%的网友认为导致现在食品安全问题多发的原因,主要是执法部门监管不力、执法不严;26.6%的网友认为是相关法律不健全、惩罚力度不够。另外,引人注意的是,高达62.1%的网民表示,遇到了问题食品,不知道到哪投诉,最终选择忍耐。对此,有网友调侃道:长期受问题食品毒害的中国人早已变得“百毒不侵”了。

对于目前备受关注的食品安全问题,既源于监管部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也来自企业的道德滑坡。一些食品行业企业家利欲熏心,为了获得最大利益,添加一些不该添加的东西,不注重加工环境,钻法律的空子。而一旦东窗事发,只是简单的罚款已不足以对企业造成影响。所以在对严重违反食品安全企业采取法律措施的同时,用最严厉的经济措施,让违法者倾家荡产。只有这样,才能以儆效尤,逐渐减少并最终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

地沟油事件还没有尘埃落定,麦当劳事件又接踵而来,而更让我们吃惊的是,本以为这次事件的爆发会暂时阻止人们对洋食品的热衷并给麦当劳一重磅,但是结果恰恰相反,有的人甚至力挺麦当劳,并声称:“相对于中国其他食品安全问题,这个问题已经不再是问题”,并且在各地的麦当劳等店内,仍然是生意火爆。面对这样的问题,我感觉很悲哀,人们对食品安全问题的态度不明确,不坚挺,导致这样的问题成出不穷,屡禁不止,值得我们深刻的反思。

所以我国应健全和完善食品安全诉讼制度,提高违法成本,重典治乱,给予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者最大震慑,抑制违法冲动;要建立起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企业负责、社会监督互动的新型治理机制,实现外部他律与行业自律相结合,在法律威慑力的基础上提高道德约束力;要抓源头治理,解决好分段监管中的衔接问题,减少监管交叉做好全程全时“无缝”监管;要推进堵截与疏导相结合,既要重拳出击、堵住食品安全隐患,又要因势利导,构建食品废料的政府回收利用渠道,降低企业税费负担,引导小作坊小摊贩规范运营。

作为研究生的我们,更要起好模范带头作用,对一些不卫生的街边小摊要多加注意,一旦发现问题一定要坚决抵制,让其无法在立足。切实保护好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共同营造一个健康、绿色的校园环境!

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七

   散装食品管理制度

一、经营者必须将散装食品分门别类实行专区专柜专人销售和管理。

二、经营者安排的散装食品销售人员,必须持有效身体健康证件,操作时佩戴整洁卫生的口罩、衣帽和操作工具。

三、销售的散装食品必须有防蝇、防尘、防鼠材料和设施予以遮盖保护,并设置禁止触摸的标志,防止他人随意接触食品。

供消费者品偿的散装食品应明显区分,并标明可品偿的字样。

四、经营者必须在盛放食品的容器和设施的显著位置标明食品名称、配料表、生产厂名和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食用方法。

五、经营者标注的散装食品生产日期、厂名厂址等必须与生产者提供的内容相一致,严禁更改原有的生产日期、保质期、厂名厂址等内容。

六、经营者将同类同种不同生产日期散装食品混装销售的,应在盛放容器和设施的显著位置标明最早生产日期和最短保质期。

七、经营者必须将已到期和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及时清理出柜,不得再做销售,对其销毁情况作出详细记录。

八、经营者采购散装食品时,必须严格遵照索证索票和查验货制度规定,向制售者索取、并核对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食品检验合格证、营业执照和标明生产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食品名称等内容的食品标贴,以备督查商品货源和商品质量。

九、经营者在进货后发现有质量问题的食品,必须立即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采取措施防止流向其他单位和个人。

十、经营者对售出的散装食品引发消费不良后果和造成食品中毒事件的,应立即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扩大。

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

一、下列食品为不合格食品,应停止销售,退出本经营单位:

(一)腐烂变质、污秽不洁的;

(二)包装破损和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

(三)超过安全使用期或者保质日期的;

(四)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

(五)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的;

(六)使用非食用色素或其它非食用物质加工的;

(七)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在商品上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国际标准采用标志、防伪标志等质量标志等,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或使用绝对宣传用语的;

(八)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或者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的;

(九)行政监管机关公布属于不合格食品的;

(十)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或者存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

二、本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发现所销售的食品属本制度所列的不合格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该食品,并采取下列措施:

(一)立即清点不合格食品,登记造册;

(二)将不合格食品撤出市场,并通知生产企业或供货方,配合召回已售出食品,并向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三)对有毒有害、腐烂变质的食品应交由有关部门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

(四)可能造成安全卫生危害的,立即向当地行政管理部门或相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三、对已经出售的严重危害人体健康、人身安全的不合格食品,本经营单位选择能够覆盖销售范围的新闻媒体予以公告,或者在营业场所内公示,通知购货人退货,将不合格食品追回和销毁。

四、本经营单位工作人员应对本经营单位内的食品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不合格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退出超市。

五、本经营单位应对消费者作出食品质量承诺,并在出售食品时向消费者提供购货凭证或商品质量信誉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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