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食品安全 超市食品安全制度通用10篇

2024-01-09 22:57:24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下面是漂亮的书包范文网小编为您带来的超市食品安全制度通用10篇,希望能够给您的写作带来一定的帮助。

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定 篇一

一、进货索证索票制度

1、严格审验供货商(包括销售商或者直接供货的生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2、对购入的食品,索取并仔细查验供货商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或者流通许可证、标注通过有关质量认证食品的相关质量认证证书、进口食品的有效商检证明、国家规定应当经过检验检疫食品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上述相关证明文件应当在有效期内首次购入该种食品时索验。

3、购入食品时,索取供货商出具的正式销售发票;或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索取有供货商盖章或者签名的销售凭证,并留具真实地址和联系方式;销售凭证应当记明食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销货日期等内容。

4、索取和查验的营业执照(身份证明)、生产许可证、流通许可证、质量认证证书、商检证明、检验检疫合格证明、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和销售发票(凭证)应当按供货商名称或者食品种类整理建档备查,相关档案应妥善保管,保管期限自该种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

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1、每次购入食品,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2、采取账簿登记、单据粘贴建档等多种方式建立进货台账的,食品进货台账应妥善保存,保存期限自该种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

3、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定期查阅进货台账系统和检查食品的保存与质量状况,对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应当将食品集中陈列或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对超过保质期或者腐败、变质、质量不合格等食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销毁或报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处理,食品的处理情况应当在系统中如实记录。

三、库房管理制度

1、食品与非食品应分库存放,不得与洗化用品、日杂用品等混放。

2、食品仓库实行专用并设有防鼠、防蝇、防潮、防霉、通风的设施及措施,并运转正常。

3、食品应分类,分架,隔墙隔地存放。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

4、贮存散装食品的,应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5、建立仓库进出库专人验收登记制度,做到勤进勤出,先进先出,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及时清理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

6、食品仓库应经常开窗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燥和整洁。

四、食品销售卫生制度

1、食品销售工作人员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洗手消毒后上岗,销售过程中禁止挠头、咳嗽,打喷嚏用手捂口。

2、销售直接入口的食品必须有完整的包装或防尘容器盛放,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3、食品销售应有专柜或专间,要有防尘、防蝇、防污染设施。

4、销售的预包装及散装食品应标明厂名、厂址、品名、生产日期和保存期限(或保质期)等。

五、食品展示卫生制度

1、展示食品的货架必须在展示食品前进行清洁消毒。

2、展示食品必须生熟分离,避免食品交叉感染。

3、展示直接入口食品必须使用无毒、清洁的容器,保持食品新鲜卫生,不得超出保质期。

4、展示柜的玻璃、销售用具、架子、灯罩、价格牌不得直接接触食品,展示的食品不得直接散放在货架上。

5、展示食品的销售人员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明上岗,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

六、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1、食品经营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2、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

3、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七、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

1、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操作技能培训。

2、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包括实习生、实习生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3、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八、食品用具清洗消毒制度

1、食品用具、容器、包装材料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

2、食品用具要定期清洗、消毒。

3、食品用具要有专人保管、不混用不乱用。

4、食品冷藏、冷冻工具应定期保洁、洗刷、消毒,专人负责、专人管理。

5、食品用具清洗、消毒应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的用具及时更换。

九、食品卫生安全检查制度

1、制定定期或不定期卫生检查计划,将全面检查与抽查、问查相结合,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2、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各项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每天在营业后检查一次卫生,检查各岗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指导改进,并做好卫生检查记录备查。每周1-2次全面现场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3、对销售的商品保质期、有效期进行每天一小查,每周一大查,严格按照《商品临近保质期规定》执行,属人为因素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部门主管负连带责任。

4、对在保质期内的商品出现变质、漏气、胀包等现象,要及时下架处理,不得将这些商品销售给顾客,一经发现,必追究当事人及部门主管的责任。

超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篇二

食品经营主体准入制度

一、超市开办者必须在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后,方可开业经营。

二、凡进入超市经营食品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必须到工商部门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经超市审查备案后,方可从事食品经营。

三、超市开办者经营事项发生变更时,必须到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变更事项。

四、入场经营者改变许可事项,应当向原许可机关申请变更食品流通许可。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改变许可事项。 五、入场经营者必须在经营场所悬挂证照,做到亮证亮照经营。

食品经营进货查验制度

一、超市开办者依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对入场经营的食品及其供货者执行查验制度。

二、超市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营业执照、许可证、质检报告等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三、经查验供货者的证照等手续齐全,准予入场的,超市建立供货者档案,将供货者的证、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按照“一户一档”或者“一品一档”的要求备案。

四、超市须建立进货台帐,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供货日期等内容,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五、超市开办者设立分支机构,且分支机构所经营的食品由超市总部采取统一配送方式经营的,可由超市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做好食品进货查验记录,但需将备案资料复印件留存于分支机构,或采用电子台帐联网备查。

食品贮存与销售制度

一、超市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二、超市对贮存的食品应当定期进行检查,查验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及时清理变质、过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按照不合格食品下架退市及召回制度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

三、超市贮存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四、超市销售分装食品或散装食品,应当制作散装食品标志牌,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五、超市销售生鲜食品和熟制食品,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所需要的温度、空间隔离等特殊要求,防止交叉污染。 六、超市销售的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明下列事项:

(一)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

(二)成分或者配料表;

(三)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四)保质期;

(五)产品标准代号;

(六)贮存条件;

(七)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

(八)生产许可证编号;

(九)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必须标明的其他事项。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其标签还应当标明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

超市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篇三

(一)责任人员

1、超市总经理为超市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保卫工程部主管为直接责任人,在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各项安全生产具体工作。

2、针对各部门及岗位特点制定安全生产制度,责任落实到人。

3、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超市各部门必须在各自工作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4、安全生产人人有责,超市每个职工都必须在自己岗位上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实现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

(一)费用的设立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财务相关规定,保证安全生产专项费用。

(二)费用的提取按超市内部确定的百分比提取。

(百分比另行确定)

(三)费用的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专款专用,不得以其它理由挪作他用,经费支出主要用于:

1、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

2、职工劳动保护用品的配备;

3、安全设施、设备的购置、维护、保养、更换;

4、危险源监控和安全隐患整改;

5、安全生产检查;

6、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购置等。

(四)费用的管理由财务部对安全生产资金进行统一管理,并根据年度安全生产计划,做好资金的投入落实工作,确保安全投入迅速、及时到位。

三、经营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1、从超市总经理到各连锁店店长及全体员工,层层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

2、制定安全设施设备管理、检修、维修制度,超市内所有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维护和保养,每日定期查看,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填写当天的值班记录。

3、制定重特大节日期间消防救援预案,成立消防预案救援小组,每个部门都有救援小组成员,以防止节日期间由于客流量大所引起的各类事故,做到防微杜渐,确保超市安全。

4、制定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制度,定期对新员工进行岗前培训,对保卫人员进行专业知识、技能的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5、制定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制度,每年定期接受安监部门的年检、复审,使上岗合格率达100%。

6、制定详细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一旦发生事故,按照制度规定执行。

四、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河北省消防条例》。

2、超市总经理负责总体消防安全工作。

3、保卫工程部负责日常消防安全及突发事件现场抢险指挥工作。

遵循预防为主,抢险、救护、灭火、报警及时有效的战略方针。

4、建立防火措施,设立防火标志,配备消防器材,建立义务消防队。

5、消防器材、设备由安全保卫部管理,责任到人,定期检查保养,保证器材处于良好状态,非火警不得动用。

发现器材丢失、损坏,要及时向总经理报告。

6、安保科部要做到经常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及时落实消防部门的整改通知,按照要求整改隐患,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反馈,确保整改措施及时落实到位。

7、保卫人员分两班昼夜24小时巡查,实行交接班记录制度。

8、超市所有员工上岗前,必须通过消防安全知识培训,使超市全体人员学会发现险情、报警、使用灭火器具和逃生等知识和技能。

9、安全保卫人员上岗前,要通过专业培训,熟练掌握监控室内消防、防盗设备的观测及操作,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10、卖场内禁止吸烟、燃明火,保证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

11、电气线路的铺设和电器设备的安装,必须符合有关防火要求和安全技术规范,必须统一由电工安装、维修,电工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禁止无电工资质人员上岗作业。

12、专职管电人员对商厦全部电路做到每月检修一次,24小时电工值班,实行交接班记录制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严格执行电管制度及消防用电规定。

13、烟花爆竹等危险物品不得带入卖场。

14、建立火灾等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五、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和管理制度

(一)劳动防护用品包括:工作服和防护用品

1、工作服由超市统一定制、发放或更换。

2、防护用品由超市根据部门、工作环境的需求统一发放。

手套、毛巾、洗衣粉、肥皂等防护用品发给生产辅助人员和后勤人员使用;绝缘手套、绝缘鞋等发给电工人员使用;另外,卖场还备有雨鞋、雨衣等以备汛期使用。

(二)管理制度

1、工作服和其它劳保用品由超市统一制定,办公室负责统筹管理和发放。

2、超市办公室负责统一工服款式、颜色和标志。

3、员工在工作中要按超市要求着装,妥善保管好工服,遗失者自费补购。

4、对于超市发放的工作服和劳动用品,任何部门不能随意更改,违者按超市安全管理制度和条例执行。

六、安全生产逐级监察及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制度

1、日常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要根据安全情况及年度工作重点,由保卫工程部确定监督检查内容,制定监督检查计划,并监督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的实施。

主要内容为:检查各部门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情况,重点加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场所及需要重点检查的岗位进行监督检查。

2、联合检查:重要节假日,由保卫工程部、企管部等部门开展安全生产联合检查。

3、安全生产专项整改:由专项整改部门协同安全保卫部对某一区域的安全生产进行整改。

4、各部门在工作中应加强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向安全保卫部或上级领导报告。

七、安全生产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

(一)奖励

1、为安全生产提出合理化建议,经上级有关部门审查,有很大价值,被列为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实施后,经实践考核有效者;

2、为超市和顾客挽回经济损失的,给超市带来信誉的,给予表扬和奖励;

3、及时发现制止违章和失误操作并转危为安的;

4、举报事故经确认属实者;

5、在安全生产专项活动及宣传教育中成绩显著者。

(二)处罚

1、凡违章操作,不按操作规程工作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和处罚;

2、损坏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器材、安全标志的,给予处罚;

3、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不报的,给予处罚;

4、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及在卖场内使用电热水器、电熨斗的,经查处,给予批评和处罚。

(三)责任追究

1、对由于工作疏忽或玩忽职守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或引发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者,进行责任追究;

2、对造成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负领导责任的,追究其领导责任。

八、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制度

1、编制安全生产培训教材,指定超市负责安全生产管理的专职部门对超市的全体从业人员进行分期、分批和定期安全生产知识的培训,对新进店工作的员工进行基本安全知识培训,考核合格者方能上岗,确保每位从业人员懂得防火、防盗、防各类突发事件的安全生产知识。

2、定期聘请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专业人员对超市全体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的培训教育。

3、严格遵守国家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及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的规定,做好定期复训工作。

4、安排相关人员按时参加安全管理部门举办的安全知识培训。

5、聘请市公安局保安超市专业教官及安监局的专业人员对超市安全保卫人员进行专门的专业技能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培训。

九、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超市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

2、特种作业人员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3、严格执行设备维护、保养、检修制度。

4、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年满十八周岁。

身体健康,没有妨碍从事本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初中以上文化水平。

5、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市安监局进行安全技术培训,理论与实际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准独立作业。

6、培训已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必须按期进行复训,复训周期按市安监局的要求执行。

凡到期拒绝复审者,操作证作废,不得继续作业。

7、对在安全生产和预防事故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特种作业人员,超市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奖励。

对违章作业或造成事故者,商厦有权给予处分。

严重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岗位标准化操作制度

1、各部门必须制定岗位标准化操作规程、管理制度和措施。

2、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按着国家安全生产行业标准进行作业操作。

3、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应定期检查各岗位的安区安全生产工作是否有违规行为。

4、设立专职人员对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进行监督。

5、实行岗位标准化操作培训制度,未经安全生产培训的人员不准上岗。

十一、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

1、每月由保卫工程部主管负责召开1—2次安全生产例会,若遇特殊情况和工作需要,可增加召开次数。

2、安全生产参会人员为各连锁店店长、部门负责人及安全小组成员。

因工作原因不能参会的,需经经理批准,要求其它人参加的,经经理同意,办公室负责通知。

3、安全生产会议要求参会人员做好会议记录,负责向所在部门传达会议精神。

4、通过安全生产会议检查、督促各连锁店安全生产工作进展情况,并针对超市安全生产现实状况,提出应对措施。

十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1、发生安全事故后,事故部门要在第一时间向超市保卫工程部报告,保卫工程部立即告知超市总经理,由超市总经理向上级单位安监局和杨庄乡安监所及杨庄乡政府报告。

事故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①事故发生的时间、单位、地点及事故现场情况;

②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③事故类别;

④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

⑤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

⑥事故报告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

⑦事故情况发生变化的,要及时续报;受伤人员受伤后30日内死亡的,及时补报。

2、事故发生后,超市立即实施《重特大事故救援预案》,保护好事故现场,事故调查组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要做到下列事项:

①了解事故经过、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情况;

②查明事故原因和性质;

③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④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止事故发生的措施建议;

⑤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十三、安全生产主管副职持证上岗制度

1、超市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要求设立安全生产主管副职一职,并确保其持证上岗,按时参加安监部门组织的安全培训;

2、了解和掌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有较强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3、协助安全生产主管负责人组织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安全生产各项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决策和部署,并有定期向同级安监部门报告制度;

4、协助安全生产主管负责人建立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并检查和督促落实;

5、协助安全生产主管负责人组织制定超市年度安全生产管理计划,并督促落实;

6、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督促落实整改;

7、协助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加强演练和指导落实;

8、组织实施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确保相关人员按要求持证上岗及超市安全生产“三级教育”落实到位;

9、指导和督促超市按国家规定发放劳动保护用品,监督从业人员按规定使用。

超市食品安全培训心得 篇四

为有效防范夏秋季节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5至 10月份,我区结合实际,集中开展了夏秋季食品安全检查整治行动。现将夏秋季食品安全工作的主要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对夏秋季食品安全工作非常重视,专门组织召开办公室成员会议,分析我区食品安全状况,结合我区实际,研究制定了工作方案,进行了动员部署。工作中,各部门目标明确,责任清楚,积极配合,狠抓落实。据不完全统计,夏秋季节,共检查初级农产品生产单位239家次(其中畜产品124家次、水产品51家次、种植产品64家次),农业投入品经营网点76家次,饮用水企业9家,食品经营单位512家,学校、幼儿园食堂170家,企业食堂198家,建筑工地食堂26家,餐饮配送企业3家,其他类型餐饮店58家。抽检农产品993个,不合格蔬2批次菜,总体合格率为99.8%;抽检农药、肥料、兽药、饲料等各类农业投入品23批次,合格率91.3%;生产加工环节抽样173个批次,其中合格169批次,批次合格率97.7%;流通环节抽检2312个批次,不合格79批次;12个重点菜市场共检测蔬菜29165批次,合格率99.93%;区中心屠宰场共检测生猪2937头,瘦肉精抽检合格率100%;抽检消毒餐具950份,合格822份,合格率86.5%;抽检餐饮消费环节食品192份,合格125份,合格率65.1%。查处无许可证经营食品企业2家。立案43起,结案68起。罚没款40576万元。下柜销毁不合格食品121公斤,销毁病害猪107头、病害内脏279.5公斤。网上发布食品安全预警公告6期。夏秋季食品安全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二、主要特点

(一)思想重视,加强领导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夏秋季食品安全工作的要求,扎扎实实地做好食品安全工作,各级领导都非常重视,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专门组织成员单位的负责人员召开会议,及时进行动员部署。各级领导思想认识统一,加强对工作的组织领导。各职能部门和街道(乡镇)根据夏秋季节特点,周密计划,精心组织,密切配合,确保了工作取得好的成效。

(二)责任明确,工作扎实

为了使各部门密切配合,共同推动夏秋季食品安全工作,严格落实责任制,明确了各部门职责,并认真抓好落实。

1、区农林部门以初级农产品生产者、农业投入品经营者为重点检查对象,以农、水产品生产环节中的各类投入品与生产档案为重点检查内容,开展了“绿剑”夏季集中执法行动,对农资经营网点、种养殖基地等进行检查;加强对农、水、畜、禽产品监测;加强了对农药、肥料、兽药、激素等农业投入品的监管。组织开展了以农业投入品的安全使用、农产品安全生产技术等为主要内容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培训。

2、工商部门开展了流通领域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以创建“放心店”为契机,把好流通领域准入关;充分发挥检测车的作用,对全区主要商场、超市及食品批发市场的冷冻食品、儿童食品、饮料、果汁等夏令食品抽检,对违规食品、药物残留超标食品及时作出下架退市处理。开展以小食杂店和小菜场为主的十小行业整治。根据区十小办的要求,已经验收小食杂店2720家,完成率达到85%以上,与辖区内的2803家食杂店签订了食品安全责任状。做好食品流通许可证发放工作,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203份。

3、卫生部门重点检查旅游景区和节庆期间重大活动保障餐饮单位,学校、企业及建筑工地食堂,对全区企业及建筑工地食堂进行一次排查摸底,掌握其供餐方式。指导和督促全区学校、企业及建筑工地食堂认真落实食品安全各项措施。对餐饮单位卫生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配送餐情况、卫生许可证或者餐饮服务许可证及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培训合格证的持证情况,食品原料的采购索证及台帐的登记建立情况,食品原料贮存情况,食品加工过程卫生要求的落实情况,餐饮用具消毒保洁情况等进行督查,严厉查处无证从事餐饮服务等严重违反《食品安全法》的行为。特别是在国际女排赛事期间,强化了餐饮单位的日常巡查;及时发布食品安全预警公告,多措并举,防止食源性疾患的发生。开展农村家庭聚餐指导,有效地保障农村食品安全工作。

4、质监部门根据北仑区域节日食品消费特点,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节日食品生产大检查行动。把与人民群众节日消费密切相关的食品作为检查重点,特别是把老百姓密切关注、关系人民生命健康和安全的粮食加工品、食用油、调味品、饮料、糕点(月饼)、类等节日食品作为检查重点,查处食品中掺杂掺假、以次充好、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加工食品等违法行为,督促月饼标签内容不规范的企业及时改正。对区内3家保留规范的食品小作坊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排查食品中掺杂掺假、添加有毒有害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严重违法行为。根据清泉行动方案要求,重点检查了9家饮用水企业,确保饮用水质量安全。

5、贸粮部门严把生猪、菜牛调运质量关。加强了对定点生猪屠宰加工企业的监管,积极推进定点集中屠宰工作,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加工注水肉、病害肉的违法行为。督促各市场结合本市场实际,按行业或按摊圈对上市食品实施索证索票,并实行一户一档,对索取票证进行集中分类管理,实现上市食品的可追溯。做好上市蔬菜监测工作。

6、城管部门加强对流动饮食摊点和大排档的检查管理,依法取缔非法流动饮食摊点。

7、建设部门加强对建筑工地食堂检查,有效预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8、教育部门以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学校(幼儿园)为契机,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开展学校食堂和小卖部食品安全检查,督促学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工作制度。

(三)思路清楚,重点突出

各部门始终按照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确定的目标开展工作,把规范食品市场秩序和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消费安全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了使工作具有针对性,各部门根据工作要求和监管职责,确定工作重点。把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旅游景点作为重点区域;把食品消费环节作为重点环节;把蔬菜、瓜果、水产品、饮料(包括桶装水)、奶制品、糕点、肉及肉制品、豆制品、冷冻食品、熟食(包括熟肉、卤制品、蒸煮食品等)、凉拌食品等作为重点品种。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经营食品的行为,创造良好的食品消费环境。

(四)宣传深入,氛围浓厚

以网站、报刊、电视等宣传载体为平台,开展食品安全系列宣传活动;组织食药安委成员单位开展了《食品安全法》宣传周活动;组织街道(乡镇)食品安全监督员和行政村(社区)公共安全协管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培训;邀请专家对机关干部、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和监管相对人进行了《食品安全法》培训;利用邮政网络为党代表、人大代表、机关干部、学校、医院、企业等发放《食品安全法》读本及宣传资料5000余册;结合“三下乡”活动,深入农村、社区、企业开展食品安全现场咨询、宣传活动。今年以来,共发放《食品安全法》授课光盘9套、《食品安全法》宣传画1000套、《食品安全法》读本2万本、食品安全知识100问200册、家庭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读本2000册。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活动,营造“人人关注食品安全,共同参与食品监管”的社会氛围。

(五)监管到位,成效显著

各职能部门与街道(乡镇)密切配合,严格按照要求开展检查整治。从检查情况看,城区学校食堂均领取了卫生许可证,部分个体幼儿园、民工子弟学校和乡镇学校食堂无卫生许可证;大部分食堂能从正规渠道进货,索取“三证”,各种记录比较规范;对蔬菜基地和菜市场抽样检查,蔬菜全部合格,猪肉、牛肉来源于定点屠宰厂,家禽及其产品都来源于本地,全部合格。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均已进行了立案查处、限期办照、取缔等处理,并以书面形式要求其限期整改。通过夏秋季食品安全检查整治行动,学校食堂和周边餐饮单位、食品店的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和食品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卫生设施得到改善;绝大多数经营者行为端正,经营秩序良好。区内没有发生等级食品安全事故。

三、存在问题

夏秋季食品安全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不少问题。一是冷冻食品、儿童食品、饮料、果汁等夏令食品合格率不是很高,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二是企业、建筑工地食堂卫生许可证持证率偏低,部分食堂食品安全硬件设施不全,企业对食品安全工作重视不足,各项食品安全措施不到位;同时存在无证餐饮配送现象,食品安全隐患较大。三是农村个体幼儿园食堂无证经营较多,主要原因是经营效益不理想且很多未取得办学许可证,食堂场所普遍面积较小,改造难度较大。

四、下一步打算

根据夏秋季食品安全工作情况,下一步,将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针对存在问题,结合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进一步采取措施,加强对食品安全的监管,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吃上放心食品。二是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法律意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识别能力和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的自觉性。三是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市场开办者、经营者和监管者的职责,引导经营者文明经商,诚信经营\www.shubaoc.com\。

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五

第一条为保证食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管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企业(超市)采购食品,应当审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验明供货商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需要查验和索取供货方的票证如下:

1、营业执照;

2、食品质量合格证明;

3、检验(检疫)证明;

4、销售票据;

5、有关质量认证标志、商标和专利等证明;

6、强制性认证证书(国家强制认证的食品);

7、进口食品报关单;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证明文件。

第三条本企业(超市)从事食品经营,应当运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局商品(食品)安全监管系统》,根据查验票证,及时、准确录入食品准入备案信息。内容包括:食品条形码、食品名称、生产企业名称、生产企业地址;食品生产者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号、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有效期、生产许可证号、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以及质量合格证明信息。如果购进食品为有机食品、保健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食品),或者荣获中国名牌认证、驰名商标等,还须录入有机食品认证号、保健食品认证号、中国名牌认证号、绿色食品认证号、无公害农产品(食品)认证号、驰名商标认证号和QS标志号。并妥善保存相关资格认证文件和各类证照原件或复印件,以备查验。

第四条对需要经营的农产品及其他散装食品,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检验或者检疫的,本企业(超市)必须查验其有效检验检疫证,未经检验检疫的,不得上市销售。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应经有关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或市场设立的检测点检测合格才能上市销售。

第五条下列食品进货时必须按批次索取证明票证:

1、活禽类:检疫合格证明;

2、牲畜肉类: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或畜产品检验合格证明;

3、粮油及其制品、奶制品、豆制品、饮料、酒类:检验合格证明、进货票据。

第六条经营预包装食品的,由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食品包装标签进行查验核对,内容包括:

(一)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

(二)成分或者配料表;

(三)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四)保质期及限期使用商品的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质期、保鲜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

(五)产品标准代号、生产许可证编号;

(六)贮存条件;

(七)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

(八)进口的预包装食品的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且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符合《食品安全法》的规定。

第七条食品安全管理员应经常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应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八条本企业(超市)按照食品广告的宣传购进食品时,采购人员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要注意查验是否有虚假和误导宣传的内容。

第九条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至少二年。

第十条本企业(超市)在进货时,对查验不合格和无合法

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六

1、严格审验供货商(包括销售商或者直接供货的生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2、对购入的食品,索取并仔细查验供货商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或者流通许可证、标注通过有关质量认证食品的相关质量认证证书、进口食品的有效商检证明、国家规定应当经过检验检疫食品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上述相关证明文件应当在有效期内首次购入该种食品时索验。

3、购入食品时,索取供货商出具的正式销售发票;或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索取有供货商盖章或者签名的销售凭证,并留具真实地址和联系方式;销售凭证应当记明食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销货日期等内容。

4、索取和查验的营业执照(身份证明) 、生产许可证、流通许可证、质量认证证书、商检证明、检验检疫合格证明、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和销售发票(凭证)应当按供货商名称或者食品种类整理建档备查,相关档案应妥善保管,保管期限自该种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

超市食品安全承诺书 篇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本超市在食品经营活动中,作如下承诺:

一、经营者对场内提供的食品,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作如下承诺:所经营的食品符合相应的标准,在保持期限内,无腐烂变质,包装标识符合要求,标识内容属实,票证合法齐全。

二、如果出现质量问题,按照国家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的约定,承担包换、包退或者其他责任的',应当履行责任。

三、对市场内出售食品出现质量问题的投诉,只要消费者提出的理由是正当充分,应当按照消费者投诉处理办法先行处理。当食品经营者或供货商无法立即处理时,应由市场经营者先行赔付,然后再由市场经营者向食品经营者或供货商进行赔偿。

四、食品经营者要对所购进或出售的食品质量进行严格检查,确保其出售的食品在保质期内:产地清晰;证件合法齐全、有效;外包装无毒无害质地良好。

五、对食品质量低劣、标识不明、证件不齐食品,坚决下架退货,不予销售。

六、食品经营者出售食品要明码标价,按照规定和消费者要求开具信誉卡,保证出售食品不蒙骗、欺诈消费者。

七、对未兑现承诺,出售假冒伪劣食品,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接受有相关部门法律处罚。

承诺单位(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超市食品安全承诺书 篇八

为了有效的预防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等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保护广大消费者身体健康,从而促进高县餐饮业和经济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本单位做出以下承诺: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做到诚信守法、亮照经营,切实树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

严把食品采购关,完善索票、索证和进货验收制度,决不采购、加工无食品名称、生产单位、生产地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以及包装不完整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不滥用食品添加剂;

不雇佣无健康合格证明人员从事接触食品的工作,不使用未经有效消毒的餐饮具;不使用不合格纸巾、一次性筷子和发泡餐盒;落实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积极配合餐饮服务监管部门的监管,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自我约束意识和职业道德修养。

本承诺书一式两份,xx食品药品监督局和承诺单位各一份。

承诺单位(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超市食品安全承诺书 篇九

关于直接接触食品的工具、容器和包装材料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承诺书为保障消费者的'饮食安全,构建诚信和谐社会,本单位特向社会公开承诺: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行业规范,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诚信经营的观念。

二:严格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定期做好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工作。

二:保证店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的防蝇、防鼠、防尘设施。

三:食品销售过程规范并符合安全要求。不销售过期变质和被污染的食品,不使用非食品用具及容器,包装材料,不使用未经消毒合格的工具、容器、包装材料。

四:严把食品采购和进货验收关。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进货时查验供货方的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并建立食品采购与进货验收台账,不采购腐败变质、有毒、有害,、来历不明的食品。

五:严格落实直接接触食品的工具、容器清洗,消毒及保洁制度。按照规范流程洗消工具、容器,未经消毒的工具不得供顾客使用。

六:加强经营者(法人代表)为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意识,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如因提供的食物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自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理。

本单位将严格履行以上承诺,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承诺单位(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十

1、食品经营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2、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

3、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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