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遗产日活动方案 文化遗产日活动方案范文(4篇)

2023-10-27 07:27:27

为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常常需要提前制定一份优秀的方案,方案是阐明行动的时间,地点,目的,预期效果,预算及方法等的书面计划。方案要怎么制定呢?下面是书包范文为大家精心整理的文化遗产日活动方案范文(4篇),希望可以抛砖引玉,帮助到朋友们。

文化遗产日活动方案 篇一

今年2月26日,我委收到省人民政府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议案后,即将条例草案印发11个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征求意见。2月28日、3月1日分别召开专家学者和省级有关部门负责人座谈会,听取意见和建议。2月底至3月上旬,我委会同省人大法制委员会,赴杭州和湖州等地进行调研,召开了由当地人大、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和专家参加的座谈会,征求对条例草案的修改意见。3月16日,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对条例草案进行了审议。现将审议情况报告如下: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民族在长期生产生活实践中形成的智慧与文明的结晶,其蕴含的传统文化精神是我们的文化之魂、民族之根,也是连接民族情感的纽带和维系国家统一的重要基础。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丰富,如“三雕一塑”(东阳木雕、黄杨木雕、青田石雕和瓯塑),享誉海内外。作为沿海经济较发达省份,如何在发展经济,提高人民物质生活水平的同时,保护和利用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对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近几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成绩显著,保护工作走在了全国前列。但仍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保护意识淡薄,工作不平衡。不少地方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还未得到政府足够的重视,一些地方领导对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保护意识较为淡薄,重申报、轻保护;重开发、轻管理。有的甚至在未实行有效保护的前提下,急功近利,盲目开发,使非物质文化遗产遭受严重破坏。二是资源流失加快,传承后继乏人。近年来,有些团体和个人受利益的驱使,将民族民间文化资源转让出卖,以谋取私利。不少境外人员也以各种名义到我省各地,搜集民族民间艺术资源,造成民族民间文化珍品流失境外。同时,部分传承人的生存状况较差,特别是一些身怀绝技的老艺人年逾古稀,后继乏人,使得这些独门绝技随着老人的离去而失传灭绝。面对现代化物质生活的改变与市场的冲击,民族民间艺术的消亡速度正在加快。三是立法滞后,保护力度有待加强。由于缺少相关的制度规范,我省不少地方的保护工作仅仅停留于文化行政系统的部门行为,尚未形成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工作局面,保护措施得不到很好落实。大部分市县保护和管理力量较为薄弱,经费投入较少,一些地方连整理抢救等基础性保护工作都难以开展。因此,亟需通过立法,明确政府职责和保护措施,以进一步推进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目前云南、贵州、福建、广西、宁夏、江苏等省区已颁布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地方性法规,极大推动了当地的保护工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将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列入了本届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规划,广东、安徽等10多个省区也将相继制定地方性法规。我们认为,及时制定《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对于加快推进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法制化进程,进一步提高保护和利用水平,是十分必要的。

省人民政府提请审议的条例草案,较好地总结了多年来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经验,吸收了各方面意见,内容基本上是可行的,建议提请本次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同时,条例草案在有些方面还需作进一步的研究、修改,主要是:

一、关于保护范围。条例草案第二条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概念作了界定,并列举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种类。在调研中,有的专家和地方提出,草案第二条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概念,第一项和第六项的表述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大会通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国务院办公厅文件([2005]18号)的提法不一致,表述不够规范合理。因此,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概念应再作斟酌。为进一步突出保护重点,明确保护范围,建议将该条第一项、第六项分别修改为“口头传统,包括作为其载体的语言;”和“与上述表现形式相互依存的实物资料和场所;”。

二、关于保护职责和保护经费。条例草案第二章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职责作了较为明确的规定。有的地方指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需要明确政府职责,强调政府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主导作用。特别是针对当前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面临的实际困难,各级政府更应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加大财政投入,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建议将草案第九条修改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际需要,加强管理机构和专业队伍建设”。第十条第一款修改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经费,保护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根据需要设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对“专项资金”的用途可适当扩大范围。

三、关于名录和继承。建立名录体系和确定传承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两大核心制度。条例草案第三章专门对此作了规定。有的部门提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大多依靠口授身传,应积极鼓励传承人和传承单位开展各种形式的传承活动,以进一步建立以人为核心、科学有效的传承人制度,这也是和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最大不同之处。因此,建议在草案第三章中增加一条作为第二十一条“对传承列入名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做出突出贡献的传承人和传承单位,授予相应的荣誉称号。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另外,该章第十五条关于确认传承人或者传承单位资格的规定不够严谨,表述不够准确,建议作适当修改。

四、关于特别保护措施。条例草案第二十二条规定,可以设立非物质文化遗产生态保护区和命名民间艺术之多。在调研中,有的部门和地方提出,在生态保护区内除了要保护好群众广泛参与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动外,还需要保护好与传承活动相关的自然环境与人文环境,这些都需要建设和环境保护等行政部门的积极支持配合。因此,建议将草案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修改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生态保护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报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初审,经省文化行政部门会同省建设行政部门、省环境保护行政部门组织评审后,由省人民政府批准命名,划定保护范围,设立保护标志。”同时,建议在该条中增加命名民间艺术之乡的相关条件和程序,以增强条例的可操作性。

五、关于法律责任。条例草案第三十条规定,“侵占国家所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珍贵资料和实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部门依法予以追回,并作出处理。”在调研中,有的部门提出,非法占有国家财物的行为种类很多,根据治安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才由公安机关作出相关行政处罚。建议对该条作适当修改。草案第三十八条规定对擅自从事工程建设活动造成非物质文化遗产生态破坏的行为,由县级以上文化行政部门作出相应处罚。有的部门提出,根据城市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此类行为不应只由文化行政部门进行处罚,应根据违法行为的不同性质,由有关行政部门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另外,该条款与第四章第二十二条第三款内容不对应,建议对该条作适当修改。

文化遗产日活动方案 篇二

一、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提高文化宏观管理能力,推动文化行政主管部门由办文化向管文化转变,推进文化治理能力现代化、科学化水平。

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为总要求,创新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管理运行机制,着重解决我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过程的存在问题。

二、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以完善体系、提升效能、促进均等为重点,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网络,扩大公共文化服务有效覆盖。

1、县级公共图书馆、县文化馆升级改造取得实质性进展。永宁新区青杠湾“两馆一中心”用地进一步落实。完成县图书馆、文化馆的规划设计。争取省文化厅对我县“两馆”建设的立项和资金支持。

2、完善我县图书总分馆制,扩大流动图书车的服务范围,推进全市图书借阅“一卡通”工作。启动数字图书馆建设和古籍善本修复保护工作。

3、试点建设县文化馆“农民工文化驿站”、县图书馆“留守儿童文化之家”。打造水潦彝族乡高坪村“乡村文化院坝”县级示范点建设等新型文化阵地。

4、继续实施乡(镇、村(社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网络建设,完成25个乡镇综合文化站图书室建设,再建50个村文化活动室和3个以上社区文化活动室。

5、继续完善全县231个村级农家书屋的图书更新、文化共享工程网络接入,保障农村文化体育活动的正常运行。

6、探索建立乡镇综合文化站建、管、用机制和农家书屋多种管理模式。

三、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惠民活动,让老百姓唱起来、跳起来、乐起来

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任务,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惠民活动,推出更多群众所喜闻乐见的优秀艺术作品,让老百姓唱起来、跳起来、乐起来。

1、组建县文化(教师艺术团,培养一支相对稳定、常态化的,能胜任省、市、县大型文化活动的人才队伍。

2、组织开展文艺精品创作活动,以优异的文艺作品参加省第四届群众文化艺术节舞蹈、音乐专场比赛,省第七届少数民族艺术节,省首届农民艺术节和川南群众文化展示活动。

3、探索创新“文化、百姓舞台”运作模式,采取县文化部门举办、乡镇参与相结合等形式,将该项群众性文化品牌活动向乡镇延伸发展。

4、通过外请专家、内请行家等形式对文化艺术团成员、文艺骨干积极分子和乡镇文化干部进行集中培训、常年培训,提高其文艺才能、文艺素养或文化管理能力。

5、各乡镇要广泛开展群众文化活动,以“一乡一品”或“一村一品”为特色,打造乡村特色文化活动。

6、开展元旦、新春群众文化活动、文化下乡活动、“情系农民工关爱留守儿童”系列文化惠民主题活动,开展“文化、百姓舞台”广场文艺活动、民族民间文化活动和非遗项目展示活动,丰富城乡群众文化生活。

四、完善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强化文化遗产保护

着眼于塑造和弘扬民族精神,提高文化自觉、文化自信,建设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守护中华民族的精神家园。继续加强文物保护力度,实施重大文物保护工程,推动文化遗产保护再上新台阶。

1、继续开展春秋祠的维修保护及其周边环境的治理。

2、完成重点项目——上下桥及松坡楼抢救维修工作。

3、完成县木雕石刻陈列馆的布展,启(www.shubaoc.com)动寺遗址保护方案,开展清凉洞摩崖造像群的保护维修及全县可移动文物的普查工作。

4、完善省、市、县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的数据资料。加强非遗传习基地建设和采取生产性保护措施,巩固县非遗保护工作成果。

5、挖掘整理新的非遗资源,争取在部级非遗名录项目上取得新的突破。

5、组织开展“文化遗产日”宣传展示活动。

五、加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三化建设,探索文化市场管理长效机制

1、深入推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专业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提升综合执法队伍监管市场和执法办案的能力素质。

2、深化农村文化市场委托协管工作,改革网吧市场管理,推动网吧行业转型升级。

3、开展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和“扫黄打非”专项行动,狠抓大案要案、典型案件办理,维护市场秩序。

六、探索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推动文化旅游产业深度融合

1、制定县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实施意见,促进文化产业的转型升级。

2、制定两个文化产业发展项目规划,整合文化、旅游资源,重点打造两条文化旅游线路。(春秋祠AAA级文化旅游产业发展规划及其旅游线路、寺遗址文化旅游产业发展规划及其旅游线路。

七、加强农村文化阵地和经费管理使用

1、探索建立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办法,在免费开放工作上按照“政府主导、多元化管理”(“1+N”的管理模式,推进乡镇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工作,盘活乡镇综合文化站阵地。各乡镇结合自身实际,探索建立乡镇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管理工作新模式。

2、对乡镇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经费和村级文化经费实行统筹安排、考核定补。基本原则是按照阵地管理和大型文化活动两项进行考核,确定补助金额。

1乡镇综合文化站确定专人管理,全面实施免费开放工作,开放时间每周5天以上,用好用活阵地的乡镇综合文化站安排经费不少于2万元。对没有实施免费开放,文化站阵地仍然闲置不用的不予安排经费。

2对举办大型文化活动的乡镇,由乡镇综合文化站向县局专题报告并附活动方案,县局根据活动规模、内容确定补助金额;没有开展大型活动的不予安排。

3对文化活动开展好、资金缺口较大的乡镇综合文化站可以加大补助力度。补助经费从减扣的其它乡镇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经费中调剂安排使用。

4村级文化活动开展和必要的场地、设施建设,由各村向县局专题报告并附活动方案或添置设施清单,乡镇分管领导审签报县局确定补助金额。没有开展活动的村不予安排经费。

3、拓宽农家书屋图书借阅渠道,在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设“农家书点”,让农家书屋的图书资源充分发挥作用。

文化遗产日活动方案 篇三

一、明确了民俗背景意义

中华文化源远流长,有很多传统佳节。农历五月初五,俗称“端午节”,端是“开端”、“初”的意思。初五可以称为端午。当天有很多传统活动:吃粽子,赛龙舟,挂菖蒲、艾叶,喝雄黄酒。据说,吃粽子和赛龙舟,是为了纪念屈原,故解放后曾把端午节定名为“诗人节”,以纪念屈原。至于挂菖蒲、艾叶,喝雄黄酒,则据说是为了压邪。时至今日,端午节仍是我中华一个十分盛行的隆重传统节日。端午节现为国家法定节假日,假期为一天。国家非常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2006年5月20日,该民俗经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一批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端午节为我们提供了一个绝好的爱国主义传统教育机会,为引导学生过好端午这一传统节日,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

二、坚持了节前抓宣传

1、在全校范围内召开各类会议,进行了充分的活动动员,要求各班级做到节前有宣传、节日有活动、节后有总结。确保这次活动质量和效果,不走过场。

2、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和宣传阵地,通过校园广播,专栏,网络等媒体宣传,通过制作并张贴宣传画营造节日气氛,提高同学们的认知水平,丰富学生们的历史知识和民俗知识。

3、利用学校例会、国旗下的演讲、主题班(队)会,举行不同形式的诵读活动。通过开展诵读活动,陶冶了学生的情操,弘扬了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培养了学生的爱国主义情怀,真正把诵读活动变成了一次学生潜移默化接受爱国主义教育的过程。

三、坚持了节中搞活动

首先,为了确保活动开展,我校召开了行政会议,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专题研究活动方案、评分办法和奖励措施。落实了分工和职责。其次,公示方案。学校将“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方案张贴出来,使教师了解活动的目的意义,促进教师积极参与活动。再次,组织报名。全校教师踊跃报名,积极参加“我们的端午节”主题诵读活动。截止月日上午,全校共有名师生报名参与活动,参与率达%。活动形式主要包括6种:

1、不少同学对中国传统节日了解仍然较少,因此学校在周一升旗仪式中安排学生演讲关于端午节日的有关讯息。2、学校宣传部作了以“欢乐端午”为主题的黑板报,为端午节到来营造了浓浓的节日氛围。3、学校组织各班召开班会,弘扬民族传统文化,弘扬抗震救灾精神,宣扬理性爱国。4.、班级还召开了“传统节日之端午节”学习会,通过学习交流,增强了同学们对传统节日的了解,也培养了大家的兴趣。5、开展了“我们的端午节”主题诵读活动,评选了一等奖名,二等奖名,三等奖名。有力地促进和引导我校教师感受传统文化魅力,增强爱国主义情感。6、学校特意策划了以“端午”为主题的演讲故事活动。师生人人上台讲体会,谈感受。引导学生了解屈原,回顾历史,乐谈粽子,通过举办各种比赛,引导广大学生了解和感受端午节的传统文化。

在活动开展过程中,大家不仅学到了关于端午节的有关知识,更在浓浓的节日氛围中,真正体会到传统文化的意义。我国地大物博、历史悠久,我们只是充分利用一部分传统文化对向进行教育,我们有责任去弘扬,而这个责任,就赋予我们下一代,让我们从传统节日教育做起,使我国的传统文化发扬光大!

文化遗产日活动方案 篇四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博物馆与记忆”的主题,让广大群众更好的感知历史,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 呼吁观众一起来探索与发现那些冰封的记忆,共同保护我们珍稀而脆弱的文化财产。

二、活动主题

博物馆与记忆。

三、活动时间

为了便于进行集中宣传,营造活动氛围,国际博物馆日活动移至2010年5月15日(星期天)举办。

四、活动地点

南宁孔庙庙前广场。

五、活动内容

(一)棂星门上方悬挂宣传横幅,内容为:热烈庆祝第35个国际博物馆日;

(二)制作宣传展板并发放宣传单。宣传内容:《文物保护法》、《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博物馆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同时,结合我所文物征集工作进行宣传博物馆的职责和功能,增强公众的文物保护意识,使广大群众更加关注本土文化及保护文化遗产的重要性;

(三)活动当天,邀请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分管领导发表讲话;

(四)设置有奖知识问答,对回答正确者发放纪念小奖品;

(五)在南宁孔庙网站开设宣传专栏,介绍博物馆的职责、功能及我所文化遗产保护情况。

六、组织领导

成立南宁孔庙5〃18国际博物馆日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 李 文

副组长: 陆彩红 梅晓光

成 员: 南宁孔庙管理所全体工作人员

七、保障措施

(一)从5月12日开始在南宁孔庙网站进行博物馆日

主题、内容的宣传介绍,使活动的具体内容和重要意义家喻户晓,为活动营造气氛。

(二)制定活动经费预算,落实活动经费,做好现场布置。

(三)按照已有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维护好活动秩序,确保活动期间文物绝对安全及群众人身财产安全。

附:南宁孔庙5〃18国际博物馆日活动经费预算

南宁孔庙管理所

二一一年四月十八日

南宁孔庙5〃18国际博物馆日活动经费预算

1.宣传横幅(12.5m×1.2m)设计、制作费:

15元/㎡×15 ㎡=225元

2.宣传板报(每版:0.8m×0.6m)设计、制作费:

350元/版×8版=2800元

3.宣传单: 1元/份×2500份=2500元

4.互动纪念奖品(文具、日化用品): 500元

5.工作餐: 40元/人〃天×10人= 400元

6.矿泉水: 40元/箱×2箱= 80元

7.钢架折叠帐篷(3m×3m)(可重复使用):

450元/个×6个 = 2700元

8.户外活动折叠桌(1.2m×0.6m):120元/张×6张= 720元

9.人工安装费、搬运费: 150元/人〃天×4人= 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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