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一数学教案 高一数学教案(优秀4篇)

2024-01-09 04:31:50

作为一位杰出的老师,时常会需要准备好教案,教案是实施教学的主要依据,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那么写教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书包范文小编精心为您带来了高一数学教案(优秀4篇),希望能够对小伙伴们的写作有一点帮助。

高一数学教案 篇一

[教学重、难点]

认识直角三角形、锐角三角形、钝角三角形、等腰三角形和等边三角形,体会每一类三角形的特点。

[教学准备]

学生、老师剪下附页2中的图2。

[教学过程]

一、画一画,说一说

1、学生各自借助三角板或直尺分别画一个锐角、直角、钝角。

2、教师巡查练习情况。

3、学生展示练习,说一说为什么是锐角、直角、钝角?

二、分一分

1、小组活动;把附页2中的图2中的三角形进行分类,动手前先观察这些三角形的特点,然后小组讨论怎样分?

2、汇报:分类的标准和方法。可以按角来分,可以按边来分。

二、按角分类:

1、观察第一类三角形有什么共同的特点,从而归纳出三个角都是锐角的'三角形是锐角三角形。

2、观察第二类三角形有什么共同的特点,从而归纳出有一个角是直角的三角形是直角三角形

3、观察第三类三角形有什么共同的特点,从而归纳出有一个角是钝角的三角形是钝角三角形。

三、按边分类:

1、观察这类三角形的边有什么共同的特点,引导学生发现每个三角形中都有两条边相等,这样的三角形叫等腰三角形,并介绍各部分的名称。

2、引导学生发现有的三角形三条边都相等,这样的三角形是等边三角形。讨论等边三角形是等腰三角形吗?

四、填一填:

24、25页让学生辨认各种三角形。

五、练一练:

第1题:通过“猜三角形游戏”让学生体会到看到一个锐角,不能决定是一个锐角三角形,必须三个角都是锐角才是锐角三角形。

第2题:在点子图上画三角形第3题:剪一剪。

六、完成26页实践活动。

高一数学的教案 篇二

概念反思:

变式:关于 的不等式 在 上恒成立,则实数 的范围为__ ____

变式:设 ,则函数( 的最小值是 。

课后拓展:

1、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填序号)

①若 ,当 时, ,则 在I上是增函数。

②函数 在R上是增函数。

③函数 在定义域上是增函数。

④ 的单调区间是 。

2、若函数 的零点 , ,则所有满足条件的 的和为?

3、 已知函数 ( 为实常数).

(1)若 ,求 的单调区间;

(2)若 ,设 在区间 的最小值为 ,求 的表达式;

(3)设 ,若函数 在区间 上是增函数,求实数 的取值范围.

解析:(1) 2分

∴ 的单调增区间为( ),(- ,0), 的单调减区间为(- ),( )

(2)由于 ,当 ∈[1,2]时,

10 即

20 即

30 即 时

综上可得

(3) 在区间[1,2]上任取 、 ,且

(*)

∵ ∴

∴(*)可转化为 对任意 、

10 当

20 由 得 解得

30 得 所以实数 的取值范围是

数学高一优秀教案 篇三

教学目标

1、了解映射的概念,象与原象的概念,和一一映射的概念。

(1)明确映射是特殊的对应即由集合 ,集合 和对应法则f三者构成的一个整体,知道映射的特殊之处在于必须是多对一和一对一的对应;

(2)能准确使用数学符号表示映射, 把握映射与一一映射的区别;

(3)会求给定映射的指定元素的象与原象,了解求象与原象的方法。

2、在概念形成过程中,培养学生的观察,比较和归纳的能力。

3、通过映射概念的学习,逐步提高学生对知识的探究能力。

教材分析

(1)知识结构

映射是一种特殊的对应,一一映射又是一种特殊的映射,而且函数也是特殊的映射,它们之间的关系可以通过下图表示出来,如图:

由此我们可从集合的包含关系中帮助我们把握相关概念间的区别与联系。

(2)重点,难点分析

本节的教学重点和难点是映射和一一映射概念的形成与认识。

①映射的概念是比较抽象的概念,它是在初中所学对应的基础上发展而来。教学中应特别强调对应集合 中的唯一这点要求的理解;

映射是学生在初中所学的对应的基础上学习的,对应本身就是由三部分构成的整体,包括集 合A和集合B及对应法则f,由于法则的不同,对应可分为一对一,多对一,一对多和多对多。 其中只有一对一和多对一的能构成映射,由此可以看到映射必是“对B中之唯一”,而只要是对应就必须保证让A中之任一与B中元素相对应,所以满足一对一和多对一的对应就能体现出“任一对唯一”。

②而一一映射又在映射的基础上增加新的要求,决定了它在学习中是比较困难的。

教法建议

牐牐1)在映射概念引入时,可先从学生熟悉的对应入手, 选择一些具体的生活例子,然后再举一些数学例子,分为一对多、多对一、多对一、一对一四种情况,让学生认真观察,比较,再引导学生发现其中一对一和多对一的对应是映射,逐步归纳概括出映射的基本特征,让学生的认识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

(2)在刚开始学习映射时,为了能让学生看清映射的构成,可以选择用图形表示映射,在集合的选择上可选择能用列举法表示的有限集,法则尽量用语言描述,这样的表示方法让学生可以比较直观的认识映射,而后再选择用抽象的数学符号表示映射,比如:__

这种表示方法比较简明,抽象,且能看到三者之间的关系。除此之外,映射的一般表示方法为 ,从这个符号中也能看到映射是由三部分构成的整体,这对后面认识函数是三件事构成的整体是非常有帮助的。

(3)对于学生层次较高的学校可以在给出定义后让学生根据自己的理解举出映射的例子,教师也给出一些映射的例子,让学生从中发现映射的特点,并用自己的语言描述出来,最后教师加以概括,再从中引出一一映射概念;对于学生层次较低的学校,则可以由教师给出一些例子让学生观察,教师引导学生发现映射的特点,一起概括。最后再让学生举例,并逐步增加要求向一一映射靠拢, 引出一一映射概念。

(4)关于求象和原象的问题,应在计算的过程中总结方法,特别是求原象的方法是解方程或方程组,还可以通过方程组解的不同情况(有唯一解,无解或有无数解)加深对映射的认识。

(5)在教学方法上可以采用启发,讨论的形式,让学生在实例中去观察,比较,启发学生寻找共性,共同讨论映射的特点,共同举例,计算,最后进行小结,教师要起到点拨和深化的作用。

高一数学集合教案 篇四

教材分析:集合概念及其基本理论,称为集合论,是近、现代数学的一个重要的基础,一方面,许多重要的数学分支,都建立在集合理论的基础上。另一方面,集合论及其所反映的数学思想,在越来越广泛的领域种得到应用。

课 型:新授课

教学目标:(1)通过实例,了解集合的含义,体会元素与集合的理解集合“属于”关系;

(2)能选择自然语言、图形语言、集合语言(列举法或描述法)描述不同的具体问题,感受集合语言的意义和作用;

教学重点:集合的基本概念与表示方法;

教学难点:运用集合的两种常用表示方法——列举法与描述法,正确表示一些简单的集合;

教学过程:

一、 引入课题

军训前学校通知:8月15日8点,高一年段在体育馆集合进行军训动员;试问这个通知的对象是全体的高一学生还是个别学生?

在这里,集合是我们常用的一个词语,我们感兴趣的是问题中某些特定(是高一而不是高二、高三)对象的总体,而不是个别的对象,为此,我们将学习一个新的概念——集合(宣布课题),即是一些研究对象的总体。

阅读课本P2-P3内容

二、 新课教学

(一)集合的有关概念

1. 集合理论创始人康托尔称集合为一些确定的、不同的东西的全体,人们能意识到这些东西,并且能判断一个给定的东西是否属于这个总体。

2. 一般地,研究对象统称为元素(element),一些元素组成的总体叫集合(set),也简称集。

3. 思考1:课本P3的思考题,并再列举一些集合例子和不能构成集合的例子,对学生的例子予以讨论、点评,进而讲解下面的问题。

4. 关于集合的元素的特征

(1)确定性:设A是一个给定的集合,x是某一个具体对象,则或者是A的元素,或者不是A的元素,两种情况必有一种且只有一种成立。

(2)互异性:一个给定集合中的元素,指属于这个集合的互不相同的个体(对象),因此,同一集合中不应重复出现同一元素。

(3)集合相等:构成两个集合的元素完全一样

5. 元素与集合的关系;

(1)如果a是集合A的元素,就说a属于(belong to)A,记作a∈A

(2)如果a不是集合A的元素,就说a不属于(not belong to)A,记作a A(或a A)(举例)

6. 常用数集及其记法

非负整数集(或自然数集),记作N

正整数集,记作N*或N+;

整数集,记作Z

有理数集,记作Q

实数集,记作R

(二)集合的表示方法

我们可以用自然语言来描述一个集合,但这将给我们带来很多不便,除此之外还常用列举法和描述法来表示集合。

(1) 列举法:把集合中的元素一一列举出来,写在大括号内。

如:{1,2,3,4,5},{x2,3x+2,5y3-x,x2+y2},…;

例1.(课本例1)

思考2,引入描述法

说明:集合中的元素具有无序性,所以用列举法表示集合时不必考虑元素的顺序。

(2) 描述法:把集合中的元素的公共属性描述出来,写在大括号{}内。

具体方法:在大括号内先写上表示这个集合元素的一般符号及取值(或变化)范围,再画一条竖线,在竖线后写出这个集合中元素所具有的共同特征。

如:{x|x-3>2},{(x,y)|y=x2+1},{直角三角形},…;

例2.(课本例2)

说明:(课本P5最后一段)

思考3:(课本P6思考)

强调:描述法表示集合应注意集合的代表元素

{(x,y)|y= x2+3x+2}与 {y|y= x2+3x+2}不同,只要不引起误解,集合的代表元素也可省略,例如:{整数},即代表整数集Z。

辨析:这里的{ }已包含“所有”的意思,所以不必写{全体整数}。下列写法{实数集},{R}也是错误的。

说明:列举法与描述法各有优点,应该根据具体问题确定采用哪种表示法,要注意,一般集合中元素较多或有无限个元素时,不宜采用列举法。

(三)课堂练习(课本P6练习)

三、 归纳小结

本节课从实例入手,非常自然贴切地引出集合与集合的概念,并且结合实例对集合的概念作了说明,然后介绍了集合的常用表示方法,包括列举法、描述法。

四、 作业布置

书面作业:习题1.1,第1- 4题

五、 板书设计(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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