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社会发展 经济社会的发展精选6篇

2023-12-31 16:40:00

在经济发展迅速的今天,报告使用的次数愈发增长,不同种类的报告具有不同的用途。相信许多人会觉得报告很难写吧,下面是书包范文为您整理的经济社会的发展精选6篇,希望能够给朋友们的写作带来一些的帮助。

经济社会发展论文 篇一

一、实现反腐倡廉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良性互动,必须把握好思想教育环节

首先,要帮助人们尤其是领导干部增强反腐倡廉意识特别是廉洁自律意识。反腐倡廉和经济社会发展是我们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必须坚持“两手抓”的重要任务,理应抓紧、抓实、抓好。没有反腐倡廉作前提和保障,经济社会的发展就不可能健康有序地进行。没有经济社会的发展,反腐倡廉也就失去了意义。值得注意的是,至今仍有相当一部分人,在反腐倡廉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及其良性互动方面存在模糊认识,甚至把两者割裂或对立起来。他们在抓反腐倡廉的时候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经济社会发展形势认识不到位,思想不解放,观念陈旧,不是持观望态度,就是起阻碍作用,前怕狼后怕虎,不敢进取,不会发展。他们在抓经济社会发展的过程中,却又忽视反腐倡廉工作,甚至将其当作阻碍经济社会发展的因素之一来看待。比如在招商引资和一些经济活动中,就有人违规操作,闯红灯或绕道走、打球,试图打破反腐倡廉的一些“清规戒律”。我们说反腐倡廉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助推器和催化剂,经济社会的发展又为推动反腐倡廉工作提供良好的物质基础和社会氛围。二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早已被无数事实所佐证。管理论文网

在当前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态势下,抓好反腐倡廉教育,增强全民反腐倡廉意识显得极为紧迫。在严格自律的同时又不忘他律,形成全社会的反腐倡廉氛围。我们开展反腐倡廉教育的目的是要从思想上为人们筑起一道防线。这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对于这一点我们必须要有足够清醒的认识。社会是由无数个体的人所组成的。只有人们普遍增强了反腐倡廉意识,崇尚廉洁,厌恶腐败,经济社会才能朝着稳健的方向发展。俗话说:“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人不是生活在真空中的。地位、金钱、美女、利益等各种诱惑无时无刻不在敲打着人们的灵魂,在激烈的竞争中,一些意志薄弱者陷入其中不能自拔,直至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这是需要警觉和防范的。我们在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应该揭露和查找产生腐败现象的根源和危害,告诫人们如何杜绝腐败现象的滋生和蔓延。尤其是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反腐倡廉教育,一方面用勤廉兼优的先进人物的典型事迹激励人们,另一方面用犯错误甚至走上犯罪道路的反面典型的案例告诫人们,帮助人们不断增强自律意识、法纪观念和思想道德观念,在头脑中产生“抗菌素”,强化抵抗力,不留产生腐败病毒的土壤和氛围。久而久之,逐渐形成一道坚不可摧的“防火墙”。为什么有的人在各种诱惑面前不动心,除了组织上的教育和同志们的帮助之外,一个极其重要的因素就是廉洁自律意识强。洁身自爱是扶正固本、增强免疫力的一剂良方。如果我们每一个体的人都能把握好自己,那么,全社会的风气好转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就好做多了。这是我们所期盼已久的。

其次,要帮助人们尤其是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科学的发展观。党的十六大向我们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任务,促进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成为刻不容缓的当务之急。没有正确的政绩观和科学的发展观,就不敢发展、不会发展,甚至要阻碍发展和破坏发展。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就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做到心为民所想,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坚持求真务实,开拓进取,扎扎实实为党、国家和人民做出贡献。那种为了某种私利,不惜牺牲一切代价往自己脸上涂脂抹粉甚至贴金的做法是令人不齿的。最终将被人们所唾弃。要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就要坚持“发展是硬道理”,就要按客观规律办事,按中国国情和本地区本单位实情办事,把规划制定好,把措施落实好,让效果充分显示出来。真正让国家得好处,人民得实惠,社会得进步。那种盲目行事、装腔作势的行为注定是要成为历史笑柄的。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科学的发展观,就要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廉洁奉公,不谋私利。以人民群众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作为检验工作成败的标准。

二、实现反腐倡廉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良性互动,必须把握好制度建设环节

制度是落实政策的措施,是确保目标实现的“紧箍咒”。没有制度就没有约束力,最终会导致计划的落空和事业的失败。

纵观古往今来许多腐败现象的产生,一个极其重要的原因,就是腐败分子通过钻制度上的空子而越轨犯规,最终陷入囹圄。现在,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党政组织加快了制度建设的步伐,力求堵塞漏洞,达到标本兼治的目的。反腐倡廉正是从制度上为遏制腐败设立了“”和“雷池”,为促进经济社会的健康有序发展提供保证。中央制定的党政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系列“条例”,是反腐倡廉的大政方针,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近年来各地建立了对人、财、物等方面的一系列管理制度、监督制度、公示制度,比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内监督制度,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谈话制度、诫勉制度、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干部选拔任用公示制,建设工程施工监理和大件物品采购公开招投标制,政务(事务)公开制度等等,确实收到了明显的效果。为了防止制度在执行过程中走样或落空,许多单位还制定了“关于执行制度的制度”,对此进行规范化操作,执行好的且取得成绩的予以褒扬,对执行不好甚至违规的给予惩戒。这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了人们的行政行为,即有所为有所不为,真正做到令行禁止。人们的思想支配他们的行动,而制度的执行要靠当事人的自觉意识去实现。当前,我国正处于新旧体制转型时期,法制还不健全,各项制度也还有个不断完善的过程。这就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做遵纪守法的模范、执行制度的模范。许多勤廉兼优党员领导干部的先进事迹也在昭示我们,身教重于言教。要想把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好,就必须领导干部带头,遵守纪律不动摇,执行制度不走样。

反腐倡廉要靠制度,经济社会发展也要靠制度。在所有制度中,群众最为关注的就是行政审批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颁布施行,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它对于促进经济社会的健康有序发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都具有重要意义。国家公务员是行政行为的主体,担负着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经济和文化事业、社会事务的重要职责。当务之急,就是要使公务员学习、掌握行政许可法,提高其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因此,我们必须弄清搞懂行政许可的基本涵义、基本原则、设定事项、设定依据、实施机关、一般程序、特别规定、费用、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严格依法办事,杜绝“吃、拿、卡、要、报”和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为,遏制贪污受贿等腐败现象的发生。

三、实现反腐倡廉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良性互动,必须把握好多层监督环节

监督是目标赖以实现的保障,是对制度有效性的控制。失去监督就会造成行为的失范、决策的失误。

值得注意的一个现象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制度并非很多,而执行起来力度似乎挺大,那是因为检查考核有硬杠杠和指标,且与每个人的升迁进退和工资利益挂钩,弄不好是要伤筋动骨的,所以不敢掉以轻心。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近年来,从上到下,围绕反腐倡廉这个主题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有的单位将此写在纸上、贴在墙上、出口成章、耳熟能详,实际效果并不佳。甚至在有些制度成堆的单位,却出现了窝案、串案。究其原因,还是思想认识不到位,以至于执行制度有偏差,甚至晾在一边做做样子,最终形成制度上的“真空”,这是极其危险的,也是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与此相关联的是监督不到位或缺位的现象非常严重,值得警惕。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经济社会的发展须臾离不开监督。监督是多方位和多层面的。既有内外监督,又有上下监督;既有机构监督,又有制度监督;既有社会监督,又有舆论监督。但是相比较而言,监督的途径和监督的制度较多,监督的效果还不尽人意。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是,监督体制不够顺畅、监督主体职权不大、监督工作没有完全到位。虽然中央一级纪检监察部门实行了统一的垂直管理,但省市及基层纪检监察部门仍然是双重领导,人、财、物大权仍属驻在部门掌管,使得监督主体不敢“越位”。作为监督主体的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级别偏低,位置靠后,无形之中就给人们产生“配角”的印象,没有放在应有的位置,造成了“错位”。现在,派驻纪检组实际上只有一人专职,人少事多,监督工作难以完全到位。在有些单位,行政领导搞“一言堂”,有的甚至变着法儿玩游戏,大事不容监督、中事不让监督、小事不要监督,总而言之,叫你无法监督。这种监督的真空一旦形成,腐败现象的产生就有了气候和条件,是极其危险的,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警觉。

经济社会的发展范文 篇二

1.1数据收集与指标选取

基于结构方程分析法,借鉴研究成果,结合我国统计年鉴相关统计指标,在指标选取时,遵循全面性、代表性、可操作性原则,本研究采用2000—2011年《青岛市统计年鉴》数据,运用SPSS17.0软件包对数据进行分析,采用Cranach’salpha系数对全部数据做信度检测。结果显示,总体Cranach’salpha为0.831,表明所采用数据具有很好的信度,可以进行下一步分析。

1.2结构方程模型构建及求解

为探究经济发展内在结构和社会发展内在结构之间的关系,在综合相关决策影响理论及相关文献的基础上,根据所选指标体系,进行如下假设。

假设H1:经济结构对社会结构存在负向影响;假设H2:经济发展对生活质量存在正向影响;假设H3:经济收益对生活质量存在正向影响;假设H4:收入分配对生活质量存在正向影响;假设H5:收入分配对社会秩序存在正向影响;假设H6:社会结构对人口素质存在正向影响;假设H7:社会结构对社会秩序存在正向影响:假设H8:人口素质对社会秩序存在正向影响;假设H9:生活质量对人口素质存在正向影响;假设H10:生活质量对社会秩序存在正向影响。运用AMOS7.0软件采用极大似然估计方法对以上模型进行运算,模型参数估计结果。可以看出潜变量间的标准化路径系数以及模型不显著性概率值P,说明本模型各潜变量之间的路径系数及观测变量与对应的潜变量的路径系数在95%的置信区间显著,指标选取合理,各指标对模型具有较强的解释能力,模型假设成立。绝对适配度指数中,统计值为4.18,小于模型可接受所需要的参考值5.0;近似误差均方差(RMSEA)为0.076,符合参考标准;GFI的指标为0.814,略小于模型可接受所需要的参考值0.9。增值适配度指数中,NFI的统计值0.901,高于理想模型的参考值0.9;IFI的统计值为0.815,高于模型可接受所需要的参考值0.8;CFI的统计值为0.71,略小于参考值0.8;简约拟合指数PNFI和PCFI符合大于0.5的参考标准,整体来看,模型拟合程度较好,因此认为经济发展因素对社会发展因素影响显著。

2结论

产业结构是经济增长的主要变量,目前第二产业仍是拉动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第三产业的作用亦是越来越强。因此,在日后发展中,青岛市应有效推进工业化,支持海尔等龙头企业产品创新。经济收入直接影响人民生活质量,衡量一个国家的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可用其“生活质量”的状况来表示。收入水平过低,会影响产业结构的调整,进而影响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经济与社会发展范文 篇三

[关键词] 奥运会 奥运经济 社会发展

一、奥运经济的概念

奥运经济是举办城市在筹备和举办奥运会期间,以及奥运会后的一段时期内,利用奥运会创造的商机,借势发展本地区经济的一系列活动。主要由三个部分组成:一是直接为举办奥运会产生的经济活动,如比赛场馆及相关设施的投资及投资拉动等;二是围绕开发奥运会资源进行的经济活动,如奥运会市场开发等;三是主办城市借奥运会契机,发展区域经济、加快城市建设的各种经济活动。从本质上看,奥运经济是由注意力资源的相对集中给举办城市和国家带来的一种阶段性加速发展的经济现象。如果这种注意力资源得到充分利用和开发,将对举办城市和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使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水平适当超前。如韩国借1988年汉城奥运会良机,推动经济超速发展,1981年至1988年经济增长速度年均达到12.496,1985年至1990年,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从2300美元增加到6300美元,实现了从发展中国家向新兴工业国家的转变,国际形象得到明显改善,国际地位获得很大提高,经济、社会发展跃上了一个新台阶。

二、奥运经济的基本特征

1.阶段性。奥运经济具有明显的阶段性和周期性特征。奥运会是奥运经济运行的核心资源,每4年举办1次,对举办城市的发展产生一种阶段性作用。从成功申办到正式举办以至奥运会后经济、政治、文化等多种效应的延伸,形成一个完整的奥运经济周期,国际上通常定为10年到12年。一般分为三个阶段,各阶段呈现不同的经济发展特点。前奥运阶段,即7年左右的筹备期,以奥运场馆及相关设施投资增长的拉动为主。奥运阶段,即奥运会举办当年,以奥运会的举办而增加的各项消费带动为主,如旅游、商贸、电讯等方面消费增势强劲。后奥运阶段,即奥运会后的一段时间内,受需求不足制约,可能产生房地产闲置、旅游业不景气等低谷效应。但如果筹办奥运会期间,能处理好可持续发展问题,可避免这些问题的出现。

2.非均衡性。举办奥运会将从总体上拉动举办城市经济的增长,但并不是所有产业及行业都能直接受益,其对产业及行业发展的影响具有明显的非均衡性特征。从一般规律看,对第一产业中绿色食品生产行业有较强的带动性;对第二产业中的部分行业的拉动作用明显,如建筑业、建材制造业以及通讯设备制造业等;对第三产业的影响全而深刻,将促进文化、体育、旅游的发展。深挖机遇的潜力,最大限度地发挥奥运效应和作用,争取更大的发展空间,关键在于如何运作。

3.规制性。近20年来,国际奥委会在开发奥运会的经济价值、确保奥运会顺利进行的过程中,逐渐形成了一套成熟的商业运作规则,包括采取严格措施保护奥林匹克知识产权,控制运动员的商业行为,以及限制举办城市组委会的活动范围和权限等。它采取先取后予、互惠互利的办法,即给主办城市一些经济利益,又要对主办城市的市场开发行为予以严格的控制,以维护其在全球体育资源配置中的独特地位。为此,主办城市在举办奥运会、发展奥运经济的过程中,既要遵循国际奥委会的运作规则,又要在与其博弈的过程中寻求地区经济发展的最大空间。

4.开放性。奥运会作为全球性的体育盛会,本身就是一个开放性的系统。历经百年发展至今,得到了世界各国的普遍参与和广泛支持,已成为国家之间、地区之间加强了解、增进友谊的国际性舞台。自1984年第23届洛杉矶奥运会开始,国际奥委会对奥运会运作模式做出重大改革,引入商业化运作机制,制定全球营销策略,最大限度地开发其经济价值,使依托于奥运会而产生的奥运经济更成为一个全球经济系统,为世界各国和地区的企业以及各类组织提供了充分的参与机会,同时促进了举办国的对内对外开放,带动了国际交流与合作的广泛开展。

5.融合性。奥运会在创办之初,就蕴含了丰富的思想、文化、道德理念,旨在以体育运动提高人们的精神境界,增强各国之间的团结、友谊与合作。在世界经济出现全球化趋势的情况下,奥运会的作用和意义已远远超出体育的范畴,体现了体育与文化、体育与经济,以及文化与经济的相互融合;体现了举办国家和世界经济、文化潮流的相互交融。因此,各举办国都极力以民族文化为背景,努力推动民族文化与世界文化的交流与融合,赋予奥运经济文化和精神的发展内涵,借举办奥运会之势提升其在国际上的地位。

总之,奥运经济与社会经济发展有很大的关联,从空间范围看,北京奥运对经济最直接的影响在北京;从时间维度上看,奥运经济影响在12年左右,奥运对经济的影响短期主要是影响总需求,长期主要是影响生产技术,劳动力素质,基础设施和经济体制,从而影响总供给和生产能力;从经济层面上看,奥运的经济影响包括对实物经济层的影响和货币经济层面的影响;从产业结构上看,奥运经济影响最大的是二、三产业。因此,奥运对社会经济影响既有直接的也有间接的。奥运将对首都和我国经济的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参考文献:

[1]符亚明:奥运引致性需求研究[J].生产力研究,2003.(5)

[2]史 兵:试论奥运经济的传导效应[J].中国体育科技,2002.(8)

经济社会发展论文 篇四

税收管辖权包括属人管辖权和属地管辖权,其调整对象涵盖企业和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投资收益、商品和劳务销售收入以及财产等。为了便于学习和理解我国新颁布的《企业所得税法》,本文对税收管辖权的研究,仅限于对企业所得进行调整的范畴。

一、问题的提出

经济全球化浪潮虽然在很大程度上模糊了国家边界和意识。推动了全球经济结构的调整,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也都不同程度地从这种开放性的经济结构调整中获益,但由于国家间、区域间经济社会发展的差距过大,以致在同一税收管辖原则下对不同国家会产生不同的影响。对此,各国必然基于维护国家权益的立场,对原有的国际税收分配关系作出相应的调整,并由此引发新一轮的属地管辖权之间的冲突,且这种冲突,主要表现为对所得来源地的判断标准不一。

例如,在传统经济体制下,对非居民取得的营业利润,主要分歧是以设立机构、场所为标准,还是以实际经营管理活动为标准;对非居民取得的利息、股息所得,主要分歧是以支付者的居住地为标准,还是以其法律身份为标准;对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主要分歧是以研发地为标准,还是以使用地为标准,或是以支付者的居住地、法律身份为标准。而在信息经济条件下,对非居民取得的营业利润,主要不同是以有形机构、场所或实际经营管理活动为标准,还是以虚拟主机或网络服务器为标准;对特许权使用费,主要不同是以数字化产品研发地、使用地或支付地为标准,还是以上传地或下载地为标准,如以研发地为标准,同一项数字化产品可能涉及不同国家或地区的研发人员;如以上传地或下载地为标准,也会出现同一项数字化产品上传地或下载地与许方或受方企业居住地不一致的情况。基于上述变化,发达国家作为主要的资本、技术输出国,在信息经济时代也采取了不同态度。其中,美国作为电子商务发祥地,主张采取税收免税政策,并在1998年OECD渥太华会议上建议,网站或服务器用于储存数据,其用途类似仓库,符合OECD协定范本第5条规定的准备性、辅活动,不能解释为常设机构征税。但OECD则持不同意见,并在1999年修订的协定范本草案中明确,在某些情况下,服务器可能构成常设机构。此外,澳大利亚在向1998年OECD渥太华会议提交的报告中认为,设立服务器或网址,有固定的时间和地点,且可以经营业务的,可视为常设机构。加拿大1998年电子税收管理报告认为,服务器或网站是否视为常设机构,应视具体情况而定。而对跨国网上交易的无形商品,如电子出版物、软件、网上服务,美国主张一律免税,OECD则主张对无形资产、特许权使用费、劳务、数字化产品等收入性质加以区分,以便适用不同税率。值得注意的是,一些发展中国家作为新兴的资本、技术输出国,面对信息经济带来的机遇和挑战,也采取了相应的税收措施,如印度规定,对在境外使用计算机系统,而由印度公司向美国公司支付的款项,均视为来源于印度的特许权使用费,并在印度征收预提所得税。

二、“两法合并”后属人管辖权的完善

2007年3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新法”)的颁布,标志着我国“两法”合并已水到渠成,并进入统一、规范、公平的税收法制建设阶段,且“新法”较之合并前的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法,在属人管辖权的规定上,有两个显著特点:一是“新法”继续坚持原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法关于居民居住地税收管辖权的基本原则,并第一次明确使用了居民企业的法律用语,有利于与国际接轨;二是对居民企业的判定,“新法”同时采用注册地标准和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标准,而原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法既采用注册地标准和管理与控制中心标准,又采用独立经济核算标准,显然,“新法”规定的居民企业范围更为宽泛,且居民企业的身份更易认定,有利于维护国家和经济利益。

但应当指出的是。由于“新法”规定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低于许多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水平,如果对居民企业的认定范围过于宽泛,并普遍规定对居民企业的境外来源所得征税,容易增加征纳双方税收成本,且由于外国税收可按新法的有关规定计算抵免,我国对居民企业的境外来源所得实际上也可能征不上税。因此,建议考虑这一实际情况,通过“新法”实施细则,一方面明确居民企业的全球所得纳税义务,另一方面在境外所得的纳税申报手续上,尽可能简便些。与此同时,宜针对跨国企业离岸经营的特点,尽快建立避税港税制和资本弱化税制,并进一步完善转让定价税制,通过以上三个税制的联动和相互配合,积极应对跨国企业规避我国税收的行为。此外,在信息经济迅速发展的形势下,宜借鉴国际上对外包、离岸经营、电子商务的税收管理经验,在居民税收管辖权的延伸方面,重点放在避税港税制的建设上,并通过建立严格的海外控股公司利润合并申报纳税制度,对我国居民企业在避税港设立投资控股公司取得的离岸经营利润进行监督和管理。而在所得来源地管辖权的拓展方面,则重点是坚持现有的属地管辖权原则,并对来源地的范围作适度的调整。

三、国内法和税收协定关于税收管辖权的协调

综观各国国内法的有关规定,对居民企业的判定,主要采用国籍标准和住所标准,并据此对居民企业来源于境内外的所得征税。对非居民企业的判定,主要采用所得来源地标准,并据此对非居民企业来源于境内的所得征税。但由于国情不同,各国国内法关于企业住所和所得来源地判定的具体标准,往往会产生一些差异,以致相关国家对企业的同一项跨国所得双重征税,这显然不利于各国对外经济贸易的发展。于是,各国一方面通过国内法有关境外所得抵免的规定,主动对本国税收管辖权行使的范围进行单边调整:另一方面,则通过国际税收协定,对相关国家税收管辖权行使的范围进行双边或多边调整,并在此基础上确立高于国内法的国际税收分配关系。[next]具体而言,各国国内法关于税收管辖权的协调主要坚持以下原则:一是对居民企业境内外所得分类进行税务处理,即凡是依本国法认定为居民企业的,其来源于境内的所得一律按国内法的有关规定征税,而不考虑该企业是否同时被其他国家认定为居民,但对其来源于境外的所得,则采取直接或间接抵免法进行抵免,以消除对居民企业境外所得的双重征税。二是对非居民企业来源于境内的所得分类进行税务处理,即凡是依国内法认定为非居民企业的,对其取得的营业利润,按照独立企业和利润归属的原则征税;对其取得的股息、利息、特许权使用费,按照低于普通税率的预提所得税税率征税;对其取得的财产转让收益,按普通税率征税。国际税收协定关于税收管辖权的协调则主要坚持以下原则:一是适度调整来源地税收管辖权行使的深度和广度。例如,对非居民企业取得的营业利润,坚持按常设机构征税的原则,并对其承揽的建筑、安装或装配项目引入了时间概念,即与上述项目有关的活动如超过协定规定时间(6个月或12个月),可认定为其在东道国设立了常设机构,并按东道国国内法的有关规定对其征税。而按各国国内法的规定,对建筑工地、建筑、装配或安装工程项目,通常没有活动时间的概念,非居民企业只要在东道国开展建筑安装活动,即可认定其设立了营业机构和场所,并按东道国国内法的规定对其征税。与此同时,对非居民企业取得的股息、利息和特许权使用费,通常按低于缔约国国内法规定的预提所得税税率征税。二是避免和消除双重征税。例如,对人(居民企业)的管辖冲突,一方面通过居民企业的定义,明确属人管辖权调整的范围;另一方面,通过双边或多边税收抵免条款。明确相关国家避免和消除双重征税的责任和义务。三是防止滥用协定避税和偷逃税。例如,我国在对外谈签的国际税收协定中规定,我国居民企业从相关缔约国取得的股息,只有在拥有支付股息的缔约国居民企业10%以上的股份时,才能考虑税收抵免。由此可见,按照各国国内法和国际税收协定的有关规定,对居民企业来源于境内的所得,居住国拥有独占征税权,但对其来源于境外的所得,居住国和东道国则共同享有征税权,或者说,对非居民企业来源于境内的所得,东道国享有优先征税权,居住国享有最终征税权。我国作为发展中大国,经济发展迅速,外贸依存度较高,同时面临着资源环境的制约,鼓励居民企业向境外发展已成为一种必然选择。

四、实践中涉及税收管辖权的判定及思考

在经济全球化浪潮的推动下,跨国企业的战略布局、组织结构、业务流程、资源配置方式及税收筹划等发生了重大变化,国际公认的税收管辖权原则面临新的挑战,现有的国际税收分配关系受到较大的冲击。对此,发达国家作为资本,技术和高端产品输出国,多通过延伸居民(公民)税收管辖权的深度,来减少本国税收流失。而发展中国家则通过拓展来源地税收管辖权的广度,来维护本国税收权益。我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既是全球较大的资本、技术和产品输入国,又是新兴的资本、技术和产品输出国,本着互惠互利、合作双赢的精神,通过国内法和国际税收协定适度调整税收管辖权的行使范围,进一步理顺国际税收分配关系,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影响。为此,除应继续坚持传统的居民居住和所得来源地管辖权原则外,有必要根据外包、离岸经营、电子商务的新特点,对税收管辖权的判定标准作出新的规定,以促进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维护国家权益及经济安全。

(一)外包的税收管辖判定标准

外包是指跨国企业将非核心业务分解并转移到投资较少、成本较低、质量和效率较高的国家或地区的做法。从跨国企业开展外包业务的情况看,外包的形式和内容多种多样,但涉及相关国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主要是离岸外包,即将企业的制造流程、呼叫中心、软件编程、人力资源、物流和会计流程等外包给国外供应商。基于此,与营业利润有关的税收,相关国家可以按照传统的税收管辖原则。对发包企业和外包供应商进行税收管辖。具体而言。发包企业可以将外包成本与其取得的营业收入相配比,并按其居住国的有关规定计算纳税。而外包供应商则可将外包收入与其承揽外包业务所发生的成本费用相配比。并按其居住国的有关规定计算纳税。与特许权使用费有关的税收,情况则较为复杂。从发包企业的角度看,其外包的通常为非核心业务流程,而核心业务流程或高端技术和产品仍留在本企业内部。即使是软件外包业务,也是为企业高端技术和产品服务的,且外包软件已以合同约定的价格向供应商买断。因此,不存在向外包供应商额外支付特许权使用费问题。从外包供应商的角度看,其开发的产品虽然涉及知识产权问题,但其开发的产品是为发包企业的核心业务流程服务的,且已以合同约定的价格买断,因此,也不存在额外收取特许权使用费问题。基于上述情况,笔者认为,只要外包供应商以企业形式存在,对其承揽外包业务取得的收入,就应按传统的居民居住和所得来源地标准进行管辖。

(二)离岸经营的税收管辖标准

离岸经营是指跨国企业为了降低成本、拓展境外市场或规避税收负担等原因而开展的境外业务活动。目前,跨国企业的离岸经营活动主要有三种形式:一是离岸生产。即将工厂转移到土地、劳动力成本更为低廉、市场更为接近、税收更为优惠的国家或地区;二是离岸金融,即在企业居住国吸收境外存款。并专用于拓展境外投资的业务;三是离岸投资,即在避税港设立海外投资控股公司,以汇集海外直接或间接投资所得。据此,各国宜视具体情况,对离岸经营活动采用不同的税收管辖标准。具体而言,对离岸生产,宜视工厂的税收法律身份进行税收管辖,如该工厂具有税收居民法律身份,对其取得的营业收入和所得,居住国拥有独占征税权,但对该工厂分配的股息或税后利润,境外投资方所在国应拥有最终征税权。与此同时,对该工厂与境外关联企业之间的交易,应按独立企业原则进行税务处理。对离岸金融,宜视具体业务开展情况进行税收管辖。例如,对非居民企业取得的利息或投资所得,应按国内法或国际税收协定的有关规定征税,对开展离岸金融业务的银行取得的利息或投资所得,考虑到信用、法律、利率和汇率等方面的风险,应与其开展境内业务取得的所得分别记账,并建立离岸金融所得与亏损抵补制度,即规定离岸金融年度净所得应与其境内所得汇总申报纳税,而对离岸金融净亏损,则不能抵减当年境内所得,但允许其在以后年度的离岸金融所得中抵减。对离岸投资,宜按照传统的居民税收管辖原则,对本国居民企业在避税港设立的海外投资控股公司汇集的各项投资所得,规定特殊的税收申报和抵免制度,如规定本国居民企业如持有海外投资公司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则对其控股的海外投资公司取得的各项投资所得,不论分配与否,都应按规定单独申报,以利于在鼓励本国企业走向世界的同时,防止其利用避税港转移本国税源,造成居住国的税收流失。

经济社会发展 篇五

一、优化金融生态环境,促进自治州经济与金融良性互动

1.切实把改善金融生态环境作为经济金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认真落实《印发关于加强**州直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伊州政办发〔2008〕10号),形成“政府主导、人行牵头、各部门联动、社会各界参与”的金融生态建设长效工作机制和考核评价机制。从2008年开始,通过3年至5年的努力,把自治州建设成为金融生态良好区域,增强地方经济吸引外部资源的能力,实现经济与金融良性互动。通过着力解决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问题,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产业政策、信贷政策、财政政策的协调配合,促进产业结构和信贷结构调整,合理配置经济金融资源,提高经济金融运行效率。推动金融改革和创新,不断提高金融服务能力和水平,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努力营造社会和谐、金融服务优良、支持经济有力、良性互动发展的金融生态环境,促进自治州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

2.鼓励和支持信贷渠道多元化。支持成立由自然人、企业法人或社团法人发起的不吸收社会公众存款的小额贷款组织。引导农民发展资金互助组织,规范民间借贷行为,促使合理的民间借贷成为合法金融的有益补充。通过多种融资渠道解决县域特别是农村地区贷款难的问题,严禁非法集资活动,对非法集资行为坚决予以打击。

3.积极搭建政银企协作机制。由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定期组织召开银企联席会,加强银行、企业之间的联系和沟通,协调经济运行中涉及资金融通、金融服务、信用环境、债权维护等方面的问题。政府在重大建设项目包括涉农项目规划立项时,把有关金融机构纳入成员单位,明确项目承贷主体,使金融机构的信贷投向与州直经济发展布局相对接,增强信贷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金融机构要主动向企业通报金融改革、信贷政策、金融新产品等情况,使企业及时了解信贷政策、信贷审批管理程序、新的金融产品等信息。企业要向金融机构提供包括行业情况、企业内部管理等各方面信息,提高企业财务透明度,让金融机构充分了解企业,以增强互信,不断密切银企关系。

4.加大货币政策执行的督导力度。针对货币政策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梗阻环节,人民银行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疏导解决,进一步完善人民银行与金融机构的协调机制,促使信贷资金在行业间合理投放和有效配置,促使银行信贷投入能够更好地符合国家信贷政策和地方经济发展的要求,增强人民银行窗口指导和货币政策实施效果。

二、调整信贷结构,加大信贷投放力度,支持自治州优势资源转换和对外开放战略全面落实

5.加强对重点项目建设的金融支持,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金融机构要全面、科学、积极地理解从紧的货币政策,把流动性过剩的压力转化为区域结构和产业结构调整的潜力。国务院32号文件对新疆基础设施建设给予了前所未有的支持,其中多处涉及**的重大项目建设,金融机构要紧紧抓住这一千载难逢的机遇,认真落实国家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具体政策和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投资项目的信贷支持工作。在支持州直基础设施建设中应按照“有保有压”的宏观调控政策要求,扬长避短,各展优势,根据州直基础设施发展规划,编制各自的中长期业务发展规划和重大项目融资发展规划,形成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协同支持的金融格局。国有商业银行应充分发挥在支持州直基础设施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加强与上级行的沟通和衔接,加大银行间的合作力度,采取银团贷款等方式,形成合力,进一步加大水利、交通、能源等一批打基础、管长远的重大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项目的信贷投入。

在水利工程建设方面,重点支持**河南岸干渠、**河水利枢纽和北岸干渠等列入国务院32号文件的大型水利工程,积极做好对高效节水农业、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技术推广的金融服务工作。在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方面,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加大对铁路、公路、管道、机场建设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信贷支持力度,重点支持精伊霍铁路、清水河--伊宁高速公路、赛里木湖--霍尔果斯高等级公路、奎屯--独山子石化工业园公路建设以及连接**与内地、与南疆、与周边国家的主干线建设,加大力度支持县际公路、农村公路、口岸公路和国防公路建设。支持电力基础设施建设,对**河流域的水电开发项目和农村以及兵团的电网改造给予积极的资金支持。

6.加强对“三农”的信贷扶持,着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金融机构要认真落实近年来连续出台的中央1号文件精神,切实将支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自治州提出“紧紧围绕农牧民增收这个核心,强化科技支撑,提高农业综合生产力,因地制宜,扬长避短,进一步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重点建设好粮食、畜牧、林果和特色养殖四大基地,实现区域化布局、规模化发展、标准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紧紧发展外向型农业,推动以内向型为主的传统农业向以外向型为主的现代农业转变”的发展思路,着力构建以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为主,以其他银行为辅的农村牧区金融服务体系,积极扩大对农村经济的信贷投入。

人民银行要积极贯彻落实各项货币信贷政策,发挥好窗口指导和协调沟通作用,积极运用支农再贷款等货币政策工具,引导农村信用社加大对“三农”的投入,支持农村信用社壮大支农实力,促进州直农村经济发展,有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农业发展银行要进一步深化“一体两翼”的业务发展改革,在坚定不移地巩固发展粮棉油购销传统信贷业务的基础上,进一步将政策性业务拓展到符合国家政策意图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粮棉油加工企业、农业小企业、农村基础设施、农业科技项目等领域,真正办成“建设新农村的银行”。

各国有商业性银行尤其是农业银行要适当调整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信贷政策,扩大对县级支行的授权授信,合理调整农村网点布局,加强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特色农业、订单农业的信贷支持。邮政储蓄要进一步扩大通过质押贷款渠道将资金返还农村,支持“三农”经济发展。

农村信用社要进一步加大对“三农”的有效投入,大力推行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合贷款,尝试开办农户大额贷款,重点支持农村种养业、加工业、多种经济组织和社区重点企业的发展,全年新增涉农贷款占各项新增贷款的比例不低于80%,支农再贷款要确保100%用于支农,保证有贷款需求、符合贷款条件的农牧民、农村企业和农村经济组织得到不同程度的贷款支持,把农村信用社真正办成“农牧民的银行”。

7.加强对支柱产业和新兴产业的信贷扶持,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实现**的大发展,潜力在工业、希望在工业、出路也在工业。2008年是自治州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加快新型工业化建设的关键一年。金融机构要围绕州党委工作会议提出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以贯彻落实国家产业政策为着力点,制定有效措施,促进产业结构的转变。一是要支持传统支柱产业新型化。对卷烟、酿酒、制糖、粮油、纺织、建材、皮革、饮料、乳制品、肉食加工等传统产业,重点支持其改造提升。对污染少、能源消耗小、具有一定规模的项目和企业,在贷款额度、期限、利率等方面给予优惠,帮助其做大、做强。对污染严重、浪费资源、工艺落后、没有市场竞争力的项目和企业,要严格执行信贷退出制度,促使其关停改造,向新型化转变。二是支持新兴产业、环保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规模化发展。煤化工产业是州直最具潜力和竞争优势的产业,金融机构要抓住国家将**列为全国七大煤化工产业基地的机遇,在确保防范信贷风险的前提下,积极介入**州煤化工开发建设;强化环境保护的信贷投入,突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环境治理,促进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和环境保护;拓展对旅游服务业的金融服务领域,带动旅游相关产业的发展;积极支持文化产业的发展,使其发挥优势,提升产业水平。

8.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的信贷扶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号)中指出,非公有制经济不断发展壮大,已经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力量。各金融机构要充分认识服务民营企业的重要性,加快信贷管理制度改革步伐,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有效利用利率风险溢价方式,发挥贷款利率杠杆的作用,注重提高贷款审批的时效性,对符合信贷条件的中小企业积极提供优质信贷服务。充分发挥内部中小企业信贷部门的作用,逐步提高对非公有制企业的贷款比重。根据非公有制企业的不同生产周期、市场特征及资金需求特点,积极探索开发适合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实际需要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形式。对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要一视同仁,不搞信贷歧视。改进服务方式,依托担保机构,开展以非公有制中小企业为服务对象的担保贷款业务,提高服务效率。

9.积极拓展金融业务,强势推进外向型经济发展。对外贸易是州直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金融机构要积极支持州直外向型经济发展和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建设,建立适合外贸企业经营特点的信用评级方法和贷款审批制度,在确定外贸企业授信额度时,要充分考虑企业的出口收汇情况、还款记录及发展潜力等因素,用长远的眼光发现、培育优良客户。要进一步简化贷款审批手续,对资信良好的外贸企业提供优惠利率,提高企业资金使用效率。金融机构还要利用各种金融工具,大力拓展远期结售汇、掉期交易等金融产品,加强信息沟通,帮助外贸企业规避汇率风险。要积极拓展银团贷款、境外筹资转贷款、国际保理、进出口贸易融资等业务品种,继续做好出口退税账户资金托管贷款,为企业建立便捷快速的多种融资渠道。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大力拓宽出口贸易结算渠道,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到境外投资,提供必要的融资、担保和咨询服务。同时,配合外汇管理部门扩大自动核销企业范围,开办出口远程核销业务,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支持本地企业“走出去”,为**州直招商引资做好配套服务。

10.加强对弱势群体的信贷扶持力度,积极开办国家助学贷款、下岗失业小额担保贷款和消费贷款。一是认真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积极对贫困学生提供生源地助学贷款支持。发放国家助学贷款的经办银行要认真总结经验和不足,巩固已取得的成绩,进一步简化操作流程,提高审查效率,明确工作时限,增强服务意识,合理制定信贷计划,确保贷款在整个学年随时办理,不受时间和规模限制,有效提高州直国家助学贷款满足率,保障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农村信用社要继续稳步推进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认真贯彻执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实施办法》(乌银发〔2006〕210号)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实施细则》(新农信〔2006〕85号),稳步推进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其他金融机构在做好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基础上,应积极探索发放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二是不断完善下岗失业小额担保贷款运行机制,促进就业再就业工作的深入开展。在深入总结近年开办小额担保贷款和创建信用社区促进就业先进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小额担保贷款+创业培训+信用社区建设”的长效联动机制,依托社区信用建设平台,扩大小额贷款覆盖面。鼓励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对符合贷款条件、新增就业岗位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达到一定比例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加大信贷支持。三是围绕扩大内需的战略,增加对辖区消费领域的信贷投入。要合理支持符合国家政策导向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和普通商品房的建设与消费,加大对自住住房消费的信贷支持力度,控制投资性购房贷款,促进住房价格基本稳定和房地产行业的健康发展。积极开发有基础的农村消费信贷市场,在防范风险的基础上,加大对农户住房、大宗农机具、大额耐用消费品等消费信贷的支持力度。积极推广信用卡消费,更好地满足多种层面的消费信贷需求,充分发挥信贷拉动辖区消费需求增长的积极作用。

11.进一步发展票据融资业务,拓宽信贷资金投放渠道。金融机构要积极稳妥地对以真实商品贸易为背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各类所有制企业签发银行承兑汇票,为企业提供简捷、高效的短期资金供应渠道。对企业提交的贴现申请,金融机构应认真审核相关资料,贴现资金要重点支持州直重点建设项目、支柱产业及产品附加值高、市场潜力大的中小企业,防止企业利用融资性票据套取银行信贷资金。要积极引导资信情况良好、产销关系稳定、信誉高、效益好的企业稳步开展商业承兑汇票的签发与贴现业务,以满足企业正常合理的生产资金需要。

12.合理控制房地产信贷规模,严格限制环保违法企业贷款。金融机构要重点支持符合国家政策导向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特别是普通商品住房的建设与消费,主动压缩商业性地产、别墅和高档住房的开发贷款,谨慎介入房地产泡沫成分较高的项目,严格控制投机性、投资性购房贷款,严格执行第二套房贷政策,密切关注房地产开发领域的信贷风险。要严格限制对高污染企业的贷款,对不符合节能环保标准的、未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的一律不予办理信贷业务。同时,金融机构要防止信贷资金流向盲目投资、低水平重复建设的行业和项目,重点关注“两高一剩”(高能耗、高污染和产能过剩)行业、“两高一资”(高耗能、高排放和资源消耗型)企业的融资,有效防范产能过剩可能带来的信贷风险。

三、创新管理机制,提升服务水平,推进信贷资金有效投放

13.建立完善信贷管理机制。适当降低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和“三农”贷款的准入门槛,简化贷款手续和程序。针对中小企业贷款难的问题,金融机构要积极向上争取贷款规模和审批权限,进一步完善与中小企业相适的信用评级和授信制度;对还款有保障、经营业绩良好的优质中小客户,要继续实行“一次核定,周转使用”的授信管理方式;对暂时达不到信贷条件的有潜力企业,要积极运用资金定价手段覆盖贷款风险,有效满足企业多样化资金需求,以发现和培植优质客户群;拓展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在注意防范风险的前提下,积极开展票据贴现业务,解决中小企业流动资金的需求;不断创新金融服务产品,优化金融服务手段,积极为企业提供资金、结算、汇兑、信息、咨询、理财等全方位的服务。优化“三农”贷款管理和农村金融服务,对用于“三农”的贷款,要合理控制利率上浮的幅度,尽可能给农民试行优惠利率,减轻农民利息负担;贷款期限的设定要与农业生产周期相适应,贷款额度的确定要与农业和农户的合理资金需求相匹配,以便于借款人有计划地安排使用资金,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益;疏通农村结算渠道,农村信用社要积极推广自己的银行卡,并实现与其他银行的互联互通;邮政储蓄要进一步完善邮政绿卡的支付结算功能,实现银行汇路与邮政汇路的互联和畅通,提升支农服务水平。

14.建立健全贷款担保服务体系。大力推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服务中心建设。积极吸取国内外担保中心建设的先进经验,结合辖区实际,完善担保中心产权制度,实行商业化运作,加强行业间竞争,提高担保中心的服务水平,建立良好的银担合作关系,逐步完善风险共担的银担协作模式,有效解决州直中小企业贷款难问题,进一步鼓励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支持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更多务实有效的金融服务。建立财政资金持续注入担保基金的机制,建立担保中心风险补偿专项资金机制,每年按照担保中心担保总额的1%向担保中心划拨风险补偿资金,用于担保中心代偿损失风险补偿。按照“农保中心+农村信用社小额贷款+到户扶贫贷款贴息”运作模式,加速推广农户小额贷款信用担保中心建设。采取财政出资、村积累出资的方式,以村为单位在全辖范围内组建农保中心,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积极开展抵(质)押方式的创新,尝试开办以自有动产、有价证券以及专利权、注册商标等无形资产作抵(质)押的抵(质)押贷款业务,有效解决中小企业、农村企业和农村经济组织贷款低押担保难问题。

15.建立完善信贷激励约束机制。认真落实《**州直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建设评价奖励办法》,将金融机构支持新农村建设、中小企业、生态环境、社会事业、外向型经济、金融服务以及维护金融稳定、落实州党政工作安排情况等方面作为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评价奖励的主要内容,每年度政府对评出的综合优胜奖和单项优胜奖的金融机构进行奖励,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积极开展信贷营销,加大对州直新农村建设、中小企业、生态环境、社会事业等经济和社会发展薄弱环节的有效信贷投入,加强金融服务,维护金融稳定,支持州直经济更好更快发展。

四、大力发展保险业在自治州经济建设和社会生活中的保障服务功能

16.加快保险业的发展。财产保险公司要努力化解州直国有资产和经济建设中的安全风险,最大限度提供保险业务服务,减轻灾害、事故造成的损失。寿险公司要加强管理,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从根本上改善市场和销售举措,创新销售方式,提高销售人员留存力和队伍产能,提升市场竞争力。认真研究农民在养老、医疗、意外保障方面特点,开发低交费、利于保障、便于购买的保险产品,为农牧区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的商业保险保障体系。

17.积极探索发展农业保险。发展农业保险,完善农业保护体系,是防范和化解农业风险、促进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必要措施。要在总结人保财险**分公司试点开展棉花种植成本保险经验的基础上,按照《关于印发**州直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伊州政办〔2008〕52号)要求,鼓励财产保险公司结合自身特点,发挥自身优势,大胆尝试。在积极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的同时,鼓励现有商业保险公司开发农村和农业保险业务,形成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的农业保险体系;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在税收、再保险、农业风险基金等方面给予支持;健全农业保险的法制建设,促进农业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

18.进一步做好保险理赔工作。通过高效、快捷、细致的服务体现保险的补偿职能,适时推出深化、细化保险服务的新措施,提高结案速度,方便保户索赔,充分发挥保险在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中的保障服务作用。

五、加强金融债权管理和金融监管,确保银行信贷资产安全

经济社会发展论文 篇六

1.全区县(市)科技进步对经济社会发展的灰色优势分析按照上述方法步骤,建立关于全区县(市)科技投入、科技实力和科技产出所属各因素对其经济社会发展影响的灰色关联度模型,计算得到其灰色关联度矩阵;在此基础上,采用算术平均法由关联度计算出科技进步与其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灰色关联度(表2)。从实证分析结果可知,广西全区县(市)科技投入、科技实力和科技产出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平均灰色综合关联度分别为0.558、0.575和0.687(表2)。表明(市)科技投入、科技实力和科技产出与经济社会发展存在较强的正相关关系。根据0<r<0.35为弱关联、0.35<r<0.65为中度关联、0.65<r<1为强关联的分类原则,(市)科技产出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平均综合关联度是强关联,科技投入、科技实力的综合关联度为中度关联;科技产出与各行为特征Y1i的关联度r3i分别与科技实力r2i和科技投入r1i相比,其关度r3i>r2i,r3i>r1i(i=6),而且其综合关联度依次为科技产出r3=0.687>科技实力r2=0.575>科技投入r1=0.558,故有X3>X2≥X1(“>、≥”表示优于或准优于,下同),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因素最大的是科技产出(同时最优),其次为科技实力,再次之为科技投入。说明县(市)科技进步对经济社会发展有较大的推动作用,以其科技产出的作用为最大。从科技进步三类因素具体分析结果看,在科技投入中,X12的关联度r12i>X11i的关联度r12i,且r12=0.572>r11=0.545,故有X12>X11,在科技实力中,r21>r22,有X21>X22,说明单位科技投入、单位科技实力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均要大于绝对科技投入、绝对科技实力的影响。在科技产出中,r34i>r32i>r31i>r33,且r34=0.824>r32=0.725>r31=0.627>r33=0.572,X34>X32>X31>X33,说明科技成果市场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最明显,直接产出次之,科技成果应用最弱。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其平均综合关联度在0.59~0.62之间,r11=0.617>r21=0.616>r61=0.611>r51=0.599>r31=0.609>r41=0.591,则有Y1≥Y2≥Y6≥Y5≥Y3≥Y4,作用于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第二位特征行为因素为GDP总量和人均GDP。说明全区县(市)科技投入、科技实力和科技产出对其经济社会和人民生活共同产生影响。

2.不同类型县(市)科技进步对经济社会发展的灰色优势分析计算得不同经济类型县(市)的灰色关联度和,3大区域类型县(市)科技投入、科技实力和科技产出与经济社会发展存在一定的正相关关系,说明县(市)科技进步对其经济社会发展有较大的推动作用,但其作用的大小是不同的。采用上述方法进行不同类型县(市)科技投入、科技实力和科技产出以及经济社会发展内的优势关联度比较分析,得出不同经济类型县(市)科技进步对经济社会发展影响的关联序。可知,北部湾经济区、经济带与全区一样,科技进步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因素最大的是科技产出(X3),其次科技实力(X2),最劣是科技投入(X1);桂西资源富集区的影响因素最大的是科技实力(X3),其次科技产出(X2),最劣是科技投入(X1)。从科技产出方面看,北部湾经济区与全区的影响因素大致一样,其中最大因素为技术市场成交合同额(X34),说明科技成果市场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最明显。经济带与桂西资源富集区的影响因素完全一样,最大影响因素为授权专利数(X31),10万人授权专利数(X32)次之,说明直接产出对经济社会影响较大。从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看,科技进步作用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各特征行为因素是不同的。其第一、第二位影响因素:北部湾经济区与全区主要是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GDP和财政收入,经济带分别为影响人民生活的居民收入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财政收入,桂西资源富集区则是影响人民生活的农村和城镇收入。

二、结论

综上所述,可以得出如下结论:(市)科技投入、科技实力和科技产出与经济社会发展存在较强的正相关关系,表明县(市)科技进步对经济社会及农村经济发展有较大的推动作用,但不同类型区其作用的大小是不同的。科技进步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因素为:全区最大的为科技产出(最优),其次为科技实力,再次之为科技投入。不同类型县(市)经济社会的影响因素和作用是不同的,北部湾经济区、经济带与全区一样,其最大的是科技产出(X3),其次为科技实力(X2),最劣是科技投入(X1);桂西资源富集区最大是科技实力(X3),其次科技产出(X2),最劣是科技投入(X1)。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受科技进步影响的第一、二特征行为因素为:全区为GDP总量和人均GDP,但与其他因素差异不大,说明全区县(市)科技投入、科技实力和科技产出对其经济社会和人民生活共同产生影响。北部湾经济区主要是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GDP总量和财政收入总量,经济带分别为影响经济社会的人均财政收入和人民生活的城镇人均居民收入,桂西资源富集区则是影响人民生活的农村和城镇人均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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