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车辆管理制度 行政单位车辆管理制度【优秀6篇】

2022-11-29 01:4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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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车辆管理制度 篇一

一、车辆管理

1、各单位要严格按编制和标准配备车辆,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度,提高车辆的使用效率。严禁向下属、企事业单位调换、借用车辆。

2、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车辆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管理台帐,确保行车安全。

3、落实车辆例保制度,驾驶员对车辆要做到勤检查、勤维护、勤保养,确保车容整洁、车况良好。车辆须按期年检,过期未检的车辆严禁上路行驶。

4、坚持车辆安全检查制度,单位每月对车辆普查一次,大组每季度对内管单位的车辆抽查一次,车管处每半年或重大节日、大型活动前对市级机关车辆进行检查,确保车辆完好率达98%以上。

5、严格执行长途车会签制度,凡长途车,须对驾驶员交待行车注意事项,并对车况进行检查。严禁车辆带故障行驶,严禁疲劳驾车。

6、车辆要严格按规定停放,严禁驾驶员擅自将车开回家或停放在不安全的地方过夜,严防车辆被盗。

7、严禁公车私用、严禁领导干部开车、严禁将车交给非驾驶人员驾驶、严禁酒后驾车。

8、进出机关大院的车辆,要服从管理人员的指挥和管理,自觉遵守大院的停车规定,严禁超速行驶、反道行驶、违章鸣号。按指定的泊位停放,严禁占道停车。

二、车辆安全检查

1、市级机关车辆管理处为市级机关车辆管理的主管部门。车管处定期、不定期地对市级机关车辆进行检查,每逢重大节日、会议或重要活动将组织专门检查。

2、各车管大组每季度对大组车辆进行一次检查;机关各单位每月要对本单位车辆进行一次检查。

3、检查车辆时,由车管处会同有关部门(车辆管理所)、车管大组组成检查小组,采取普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受检车辆的行车证件、年检情况及发动机、转向、制动、灯光、轮胎等部件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好登记。

4、凡在检查中检查出的问题,由检查小组视情况予以通知驾驶员和单位限期整改,直至收缴行车证、驾驶证,车辆行驶限期恢复车况接受复查等处置。

5、对每次车辆安全检查情况,拟发检查情况通报,下发各单位;对车容车况好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对问题突出的单位或个人将予以通报批评。

三、安全教育

1、驾驶员须定期(每两个月一次)参加由市级机关车管大组组织的安全活动。

2、安全活动由车管大组组长组织,传达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布置的有关工作,学习交通法规和有关教育,进行车辆安全检查或开展相关活动。

3、驾驶员参加安全活动时,须携带“驾驶员安全活动考核卡”,由大组长按驾驶员实际参加安全活动情况进行登记签章。

4、驾驶员因公、因病等原因不能按时参加安全活动的,应由单位出具请假条,不得无故缺席。

5、凡一年三次以上(含三次)无故不参加安全活动者,需参加二天交通法规学习后,方予办理年审。

四、申领车辆号牌规定

1、申领市级机关车辆号牌单位范围为市级机关各部、委、办、局和直属单位;各区区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

2、上述单位购车凭单位介绍信、购车手续(资金审核表、发票、合格证等),向车管处申请。特殊号牌须局领导签发。

3、车管处审核购车手续后,出具市级机关“申领车辆牌证介绍信”。

4、购车单位凭“申领车辆牌证介绍信”及购车手续,到车管所上牌。

5、凭“机动车行驶证”到车管处备案登记。

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篇二

为适应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切实加强机关公务用车管理,确保公务用车合理使用和行车安全,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管理原则及管理权限:

局机关公务用车由办公室集中管理、统一调度。办公室根据公务的轻重缓急妥善派车。县城内范围内的公务用车,由办公室直接派车;下乡公务用车报办公室登记后由办公室派车;县外公务用车报办公室登记并开具派车单。

二、用车范围

局领导的公务活动,公务接待和会议活动,机关工作人员公务下乡、出差或会议等有关活动。严禁公车私用。否则,一经发现,按上级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处分。

三、用车程序:

(一)用车前须填写“公务用车派车单”报办公室,办公室根据车辆情况指派出车车辆和驾驶员。

(二)用车人应按申请用途及路线出车,不得要求司机运载与工作任务无关的人员及物品,或擅自改变出车用途和行车路线。

(三)办公室建立车辆使用台账,及时准确地登记机关公务用车行驶情况,并定期汇总报告。

四、油耗管理:

(一)公务车辆用油坚持厉行节约,实行里程与油耗相挂钩。

(一)车辆加油由专人负责。车辆出发前,应加满油,无特殊情况不得在途中现金加油。根据车辆使用频率及行驶里程等因素指标,适时向加油卡充值。

五、车辆维修:

(一)驾驶员要有强烈的责任感,精心保养车辆,使车辆始终保持整洁完好状态。小故障要自己动手及时检修,自己无法检修的故障要及时填写报修单,并报局分管领导同意后送定点修理厂维修。汽车修好后按程序报批维修费用。

(二)车辆在外出途中发生故障需修理时,必须先向办公室报告,并本着以排除故障为目的的维修。

(三)车辆的清洁工作,由司机在出车前自行完成,确保车容车貌整洁。

六、安全管理:

(一)驾驶员在上班时间应保证通讯畅通,随时做好出车准备。双休和节假日期间应在机关院内统一停放并将车钥匙交办公室统一管理。

(二)严禁驾驶员在非工作日、非执行公务外擅自动用公务车。凡公车私用造成交通事故,由责任人承担后果并赔偿经济损失。

(三)驾驶员要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杜绝各类违章。严禁驾驶员酒后开车,不开故障车,行车途中不得拨接通讯工具。违章人员除接受教育外,原则上所受的各种处罚由个人承担。

(四)按规定及时办理车辆保险和年检。车辆保险到政府采购定点单位统一办理。

(五)当公务用车发生事故时,驾驶员应首先作应急处理,然后迅速与单位联系,依据单位的决定,作妥善处理。事后应提交事故报告。

以上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篇三

为了加强旅行社旅游用车制度,杜绝旅游交通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选择合法、手续齐全正规的旅游客运公司。

二、旅游用车必须有相关部门要求的“三证一单一牌”,即经营许可证、从业资格证、道路运输证、安全例检合格单和旅游包车线路牌,必须有完备的有效的乘客座位险。按照《旅游汽车服务质量》标准提供安全优质服务,车况良好,无重大投诉。

三、旅游车辆驾驶员必须持有与所驾驶车辆相适应的机动车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并按期参加培训和通过年审。

四、旅行社租用旅游客运车辆必须与营运公司签订租车合同。约定车辆牌号、驾驶员、旅游始发地和目的地、行车路线、安全责任等安全条款,明确费用“公对公”结算方式。

五、行车中,驾驶员要精力集中、谨慎驾驶,不疲劳驾驶,不超速行驶,不与乘员闲谈,不帮乘员捡拾物品,确保行车安全。旅行社要按行程所需落实双班驾驶员并安排路途食宿。

六、随同导游兼职旅游安全监督管理。行车前,导游员要提醒旅游者摆放好物品,防止行李砸伤碰伤乘员或损坏物品;行车中,提醒旅游者照看好自己的小孩,不准在客车通道上行走或奔跑,防止摔伤;遇到颠簸路段,提醒旅游者拉好扶手,防止碰伤。

七、遇到驾驶员违反交通法规和行车安全规范驾驶,导游员要善意提醒,及时纠正违规驾驶行为;对不服从劝告、继续违规驾驶的驾驶员,要令其停车,对其进行教育;经教育拒不改正的,要与旅行社联系,请求撤换驾驶员,确保安全。

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篇四

为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县质监局从完善公务用车制度、加强公务用车安全管理等方面入手,细化车辆规范化运行标准,进一步加强对公务用车管理工作力度。

一是成立了车辆管理组织机构,设立了专人负责车辆的日常管理和派遣工作。由分管副局长担任管理组组长,办公室负责人任副组长。

二是建立健全了车辆管理制度。出台了《始兴县质监局派车管理办法》,严格了派车审批程序,做到用车先审批,车钥匙由局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管理,通过用车申请→部门领导审批→分管局领导审批→办公室派车→用车登记→取钥匙用车→车辆回库→交钥匙登记等流程,进一步规范了派车,杜绝公车私用的现象发生。

三是加大了对车辆安全行驶的监督力度,不定期抽查车辆去向,记录每次出车和回库时的里程数,对公务车辆的行驶情况、车辆具体位置及车辆行驶速度进行全方位监控,有效保证车辆的行驶安全。

四是严格落实车辆编制和日常管理工作。严格落实上级下发的车辆管理要求,车辆日常管理严格执行定人、定车、定点停放、定点加油、定点维修的“五定”管理。

五是严抓车辆燃油费用管理。明确专人负责车辆的加油工作,采用“一卡”加油,有效降低了公务用车的成本支出。

六是加大对车辆的安全检查力度。严格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要求驾驶员出车前必须检查行车,做到行车“八不准”。

七是加强安全用车管理教育。坚持每月对驾驶员进行一次交通安全知识培训,通过定期组织驾驶员学习,使驾驶员牢固树立平安驾驶意识。

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篇五

一、公务用车范围:

共4辆,具体包括:奥迪(A6)2辆、皇冠(2.5)1辆,别克商务1辆。

二、公务用车的使用管理办法

1、公务用车的主要任务是为学校领导及院士公务提供服务,专车专用,公务用车不参与经营,不占公交服务中心上交学校的经营指标,不得参与公交服务中心的其他运营服务。

2、公交服务中心要加强管理,做好驾驶员的思想政治学习、安全教育、考核、体检和车辆年审等工作,特别要加强公务用车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确保车辆性能良好,确保出行安全。车辆运行中发生的交通事故由公交服务中心具体负责处理和协调。

3、公交服务中心负责上述车辆的调度,公交服务中心调度室要根据综合办公室的安排,做好上述车辆的调度并做好用车记录。

4、综合办公室负责监督并定期检查上述车辆的运行状况,委派专人专职负责车辆运行日常费用的审核、报销和管理工作。

5、如有重大活动或特殊情况,现有学校领导及院士公务用车数量不能满足工作要求,经综合办公室同意,公交服务中心可以安排使用其它的车辆,由综合办公室按实际运行公里数付费。

6、在保证学校领导及院士用车的情况下,其它单位的一些重大活动或特殊情况,公务用车中的空余车辆可以提供适量运营服务,但必须经综合办公室同意,并且交纳费用,收费标准参照公交服务中心运营车辆收费办法执行。费用由综合办公室与用车单位直接结算,划入学校公务车辆运行专项资金,用于补贴车辆的运行成本。

7、公交服务中心以及综合办公室要加强公务用车的管理,严禁派人情车和出私车。凡发现未经综合办公室同意,私自调派公务用车为其它单位服务或提供经营活动以及不按规定用车、弄虚作假等行为,发现一次,给予公交服务中心5000元的经济处罚,并给予当事人相应的处分。

8、公务用车由综合办公室值班室统一安排,公交服务中心调度室对车辆的派出要以由综合办公室值班室的通知为依据来进行。原则上不接受个人要车(包括校领导),若出现个人要车,调度室首先要与综合办公室值班室核实,确认无误后方可派车。违者给予公交服务中心一定的经济处罚。

三、公务用车的运行成本控制办法

1、公务用车运行成本费用在学校财务处设立专项,列入学校年度预算,每年专项划拨和核算,综合办公室负责支出费用的审核及管理,与公务用车运行有关的费用经综合办公室审核签字后方可入账。

2、公务用车纳入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学校统筹考虑车辆的新旧衔接、更新与淘汰报废事宜,同时负担新增车辆的购置费用。

3、人事部门负责核算公务用车驾驶员的基本工资和校内工资,每半年划拨一次。基本工资 www.shubaoc.c www.shubaoc.com om 由综合办公室提出初步意见,报人事处审核后直接划拨到驾驶员个人帐户;校内工资由人事处根据驾驶员岗位及相应职称确定标准,每半年一次划拨到财务处公务用车管理专用帐户,由综合办公室和公交服务中心根据驾驶员工作量和《学校领导及院士公务用车驾驶员量化管理细则》考核情况,具体量化考核进行分配。

4、公务用车在公交中心均摊的水电暖、管理人员工资及福利等费用,由综合办公室定期按照0.1元/公里向公交服务中心划拨。车辆管理费按实际行车里程核算,行驶里程以本车的里程表读数为准。驾驶员必须保持本车里程表的完好。里程表失灵或损坏,须及时报告车队负责人;在行驶过程中失灵或损坏的,由用车人出具证明,其行驶里程按运输线路图标注的里程计算。

5、驾驶员享有与办公室科员同等的差旅费补贴与住宿标准。学校领导或院士出差,驾驶员支付的餐饮费必须经过用车人签字,住宿、油料、过路过桥、停车等费用每次出差后一月内凭派车单到综合办公室审核报销。

6、公务用车用油实行定点加油制度,综合办公室定期结算。车辆在东营市内行驶,一律不得用现金加油,驾驶员应持“中国石油大学办公室车辆加油核算本”到指定加油站加油。长途出车用油不足时,驾驶员可用现金加油。现金加油发票须经用车人、驾驶员签字,报综合办公室审批后方可报销。

7、公务用车实行定点维修、定期结算制度。关于车辆的维修、保养等项目驾驶员要事先提出申请,经公交服务中心、综合办公室审核,开具派修单或大修单(附件一),并明确修理项目,到指定的修理厂进行检修,在检修期间驾驶员不得离开,对发现确实需要增修的项目,必须及时向公交服务中心、综合办公室负责人报告,经批准后方可增修,否则驾驶员不得擅自增加与派修单不相符的维修项目。车辆大修实施专项审批制度,即由公交服务中心提出初步意见,经综合办公室审核,并经主管资产的校领导同意后方可实施。

8、公交服务中心负责办理车辆的保险费、养路费及年审费等手续,定期组织驾驶员体检,其费用凭发票到综合办公室进行结算。

9、综合办公室负责公务用车常用物品的定期配备与管理,如拖把、擦车鹿皮、毛巾、水桶、脚垫、矿泉水等物品,实行统一采购,统一配发,其费用从专项资金中支付。

四、公务用车驾驶员的管理办法

1、公务用车驾驶员实行选拔调配制度。由应聘驾驶员提出书面申请,根据《学校领导及院士公务用车驾驶员量化管理细则》(附件二),由学校领导、综合办公室、后勤管理处、公交服务中心量化打分,择优录用。

2、建立驾驶员动态考核制度。按照驾驶员选拔的量化考核标准与程序,每半年进行一次考核,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的驾驶员,应进行岗位调整。凡考核期内出现违章行车而造成交通事故、形成严重后果或者严重违犯工作纪律的现象,当事驾驶员就地调整。

3、驾驶员要注重自身形象,着装整洁,仪表大方,保持车辆整洁,经常检查车辆运行状况,保持车况良好。

4、驾驶员要加强政治学习,提高觉悟和理论水平,不该说的不说,不该问的不问,不该传的不传,不该要的不要,要加强团结,富有团队精神。

5、驾驶员必须服从公交服务中心领导与调度安排,没有派车单和未经领导同意不得私自接受出车任务。学校领导或院士直接安排的任务,要及时向调度员、综合办公室值班室汇报,批准后方可出车。不服从调度安排,强词夺理,拒不出车者扣发当月奖金并收缴车辆、调离工作岗位。

6、驾驶员必须按调度员派车单的时间、地点、路线出车,任务完成后及时归队。

7、驾驶员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出车,有事须经综合办公室和公交服务中心领导批准并做内部登记(包括8小时以外和节假日时间)。一切因出私车造成的损失由驾驶员自负。

8、出车时故意刁难用户、向用户索要钱物者,一旦发现或被用户反映扣发全月奖金并调离岗位。

9、驾驶员在工作日中严禁饮酒,严禁酒后驾车。凡饮酒驾车肇事者除按公安交警部门规定处理外,停发工资,不再使用。

10、出车任务完成后,车辆必须及时归队入库停放,外出时应按照指定的停车区域停放,并采取防盗措施。凡因不按规定停放造成的损失、损坏等后果,由驾驶员自负。

11、各种车辆证件及所配专用工具要妥善保管,因失职所引起的丢失和损坏,一切经济损失自己承担。

12、对因闯红灯、压黄线、超速行驶、违章停车、酒后驾车等违章行车的罚款不予报销。

13、发现存在严重的油料浪费、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停发全月工资及奖金,并调离岗位。

14、节约奖:为响应节约型校园建设,对综合运营成本较低者进行奖励,具体标准另行制定。

15、交通安全奖:充分体现“安全第一”的原则,对于全年无安全事故者给予奖励,奖励标准另行制定。若出现责任事故,驾驶员除接受交警部门的处理外,不得享受安全奖。

16、优秀服务奖:连续两次动态考核前两名者,给予奖励,具体标准另行制定。

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篇六

根据公司目前公务用车使用情况和司机的实际情况,对公司公车的使用、保养、维修作出如下暂行规定:

一、公司目前统一调度使用的车辆是 沪KXX 、 浙DXX2 、 沪XX 、 京PXX4 。

二、公司将根据车辆的实际情况,定期进行车辆的保养和维修,以保证车辆和人员的安全。保养和维修由公司行政人事部统一安排。

三、公司各部门用车,应提前向行政人事部申请,行政人事部根据先申请先安排和事情的重要性原则,进行合理安排。各部门自行安排开车人员。用车完毕,需检查车辆卫生及对车辆进行适量加油以保证下次出车用油正常,并按公司现有规定进行登记。

四、车辆在公司体系内部进行调度,由行政人事部发出书面通知。调出单位应完成必要的保养和维修及车辆交接工作。

五、车辆遇到特殊情况需要即时进行维修的,开车人员应报闻稚农同意,按保证质量和节约的原则进行处理,并在处理前向行政人事部报告。

六、用车发生的汽油费、停车费、过路费、维修费等,应及时填写报销单,并附上相关凭证。在公司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报销,如遇金额较大,公司务必在第一时间给予报销,以便员工的垫资正常周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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