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车辆管理制度 机关车辆管理制度最新4篇

2023-08-05 15:31:55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下面是书包范文为大家整编的机关车辆管理制度最新4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小伙伴们。

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篇一

1、幼儿园车辆由园长办公室负责统一管理和调度。

2、园长办公室按以下原则派车:

(1)车辆先保证领导工作用车,后考虑各部门工作用车。

(2)用车均须提前填写派车单,由园长办公室统一安排并通知专职司机出车。在出车过程中,如超出派车单所定时间、地点应及时告知园长办公室。司机未经办公室同意,不得擅自出车。

(3)去外地工作用车应适当控制,确需用车时,应提前1-2天提出用车申请并经校长批准。

(4)车辆调度困难时,按急事、远路先用的原则安排。

(5)能通过传真E-mail发送的,原则上不派车接送材料。

(6)在园车外出的情况下,确因工作需要租车,由园长办公室安排,但应从严控制。节假日原则上不派车,如确需用车,也应提前申请。

3、凡未经办公室同意,擅自开私车或将车借给他人的,应追究责任;发生事故的,不论损失大小,责任一律自负,费用全部自理,并视情节给予处理。

4、司机的职责:

(1)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做到不开快车,不酒后开车,不开冒险车和疲劳车,确保安全。

(2)司机应服从调度,听从安排。上班时如出车,应在校内,有事外出应请假,保证车辆及时入库。

(3)平时要勤检查,勤保养,做到车辆整洁、完好。

(4)司机不得擅自允诺公车私用。

(5)车辆的年检、缴费由专职司机负责,定时向办公室汇报落实。

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篇二

为进一步加强车辆管理,保证机关工作用车,使警车的使用,管理规范化,经研究制定本规定。

一、警车管理

1、警车实行局长和办公室专人负责相结合的管理制度,实行统筹安排,调节使用的原则。

2、实行派车单制度,凡工作用车,由用车科室事前向办公室提出用车计划,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并填写派车单,驾驶员凭派出单加油、出车。如遇紧急情况,经局领导或办公室负责人同意,可先出车,但事后应及时补办派车手续。

3、用车范围及派车方法。

(1)办公室首先保证局领导用车,

(2)各科室工作用车,须提前向办公室或局领导提出用车计划。

(3)外单位借调用车,经局领导同意后,由办公室办理派车手续。

(4)机关干警和直系亲属因病急诊、住院,可申请用车。

(5)干警私事用车原则上不予安排,因特殊情况确需用车经领导批准后,按规定办理手续后方可用车,

4、车辆维修:汽车一般维修和大修,驾驶员应填写报修单由办公室报请局长同意后到指定厂家修理,检修后由驾驶员负责验收。

5、警车日常加油由办公室负责,驾驶员根据路程填写加油登记表加油。

二、驾驶员工作职责

1、热爱本职工作,提高驾驶技术,服从安排,听从指挥。坚守岗位,做到随叫随到。

2、凭派车单出车,按指定路线行驶,严禁酒后出车和出车期间饮酒,禁止将车辆交给他人驾驶。未经同意警车不得在外过夜停放。

3、爱护车辆,做到勤保养、勤检查,发现故障及时排除。

4、保证车辆附件、工具完整,除正常损耗外,损坏的工具附件由驾驶员负责。

5、车辆清洗和保养由驾驶员负责。

6、驾驶员违反交通法规被罚款,财务不予报销。

7、驾驶员在行车中要确保驾驶安全,

8、驾驶员不严格执行派车制度或为个人、他人私自出车或开车办私事的,发现一次批评教育,二次以上扣发当月工资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经教育后仍不改正者,停止驾驶工作,并由局务会讨论给予处分。

9、认真执行车辆管理制度及各项规定,全年无违章肇事,无责任事故,遵守工作纪律,服从安排,安全行车者给予奖励。

三、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篇三

为切实加强公务活动租车管理,确保公务用车合理和行车安全,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管理原则

1、局机关公务用车由办公室统一安排租用。

2、城区内公务活动,自行搭车,据实报销;下乡或出差原则上搭乘客运车,若特殊情况需要租车,必需按程序申报,先审批,再租车。

3、若因特急事项需要租车的,经办公室请示主要领导同意后统一安排,用车人回单位次日必须完善相关手续。

二、用车程序

1、由相关股室负责人填写《档案局公务用车申请单》(一式三份,车主结账一份,相关股室留存一份,财务室支付费用一份),经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签后,由办公室联系。

2、办公室建立公务用车台账,每2周向主要领导汇报一次公务用车情况。

三、费用报销

1、城区内每月结报一次。

2、公务活动结束后,由车主提供相应金额的车票,由相关用车股室填写差旅费用报销单,经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签后交财务室支付费用。

3、因时间紧迫外出需租车的,可先由办公室垫付租车发生的部分费用,由办公室凭租车发票和“公务用车租车申请单”统一结算。未经办公室安排,擅自租用车辆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四、安全管理

每次租车,务必租用车况好,驾驶员驾驶技术过硬的车辆,确保公务出行安全。

机关车辆管理制度 篇四

为加强单位车辆的管理,本着“方便管理、节约开支、提高效率、优质服务”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车辆管理

第1条车辆有关证照和有关手续,由司机妥善保管。

第2条下班后车辆停放在指定停车点,因事不能停入指定地方的车辆应存放在相应有关规定的停放处。如:出差在外的车辆,要将车辆停放在安全场所,并锁好方向盘和门窗,搞好安全防范。否则产生不良后果由驾驶员负责。

第3条车辆原则上实行专车专人驾驶,严禁司机将车辆私自交他人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单位车辆练习驾车;外单位向我单位借车的,须经领导批准;

第4条车辆进行加油需凭加油卡加油,如遇特殊原因不能使用加油卡,而又确需加油的事前要向办公室报告。

第二章、车辆调度和使用

第5条车辆调度实行先领导后一般、先急后缓、先远后近的原则。

第6条实行派车制度。由用车人向办公室申请,办公室统一安排、调度。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出车,否则,按私自用车论处。

第7条用车实行出车登记制。下乡、出差凭派车单,遇特殊情况不能及时领派车单的,下乡或出差回来要及时补办,司机每月的。出差或下乡补助,凭当月派车单,作为报销旅差补助等费用的依据。

第8条各科室如需用车的,须提前一天向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用车。

第9条车辆出车返回后,司机要及时向办公室报告,以便于车辆调度。

第10条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都要自觉按制度办事,尊重司机的劳动。用车人员和司机要主动配合,搞好工作衔接。

第11条司机要严格遵守上下班制度,随时待命,听从本单位统一安排。

第12条司机未出车时,应严格按照作息时间在办公室待命,不得随意串岗、外出。

第三章车辆维修、养护与行车安全

第13条为确保行车安全,司机必须认真钻研业务,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服从交警指挥,严禁酒后开车,不准超速行驶。

第14条司机对车辆要勤检查,勤保养,勤擦洗,使车辆始终保持最佳运行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防事故发生。原则上安排下午下班前一小时内洗车,无特殊情况不得提前洗车,以免影响正常用车。

第15条要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发现问题,反应敏捷,处理及时。

第16条办公室要加强对车辆的管理,督促司机按时进行年度审验,及时办理保险等有关手续,定期进行保养检查、油料使用情况检查。

第17条定点维修。车辆需维修时,司机要事先办理车辆维修报批手续,手续完备后,方可到定点厂家维修,并将更换的零件和维修费用票据带回,办公室及时核对,未经批准擅自进行修车、购置零配件或在非指定的厂家修车,其费用不得报销。

第18条定点洗车、美容。由办公室确定1-2个服务质量好、价格合理的洗车美容店,统一购买洗车卡,对市社的公务用车进行定点洗车美容。无特殊情况(如出差在外)在非定点店洗车、美容的,一律不予报销。

第19条定点办理保险。市社根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选定一个保险公司作为定点保险单位。办理车辆保险时,由司机填写公务用车保险申请表报告办公室,办公室领导要亲自与保险公司洽谈,在政府采购的优惠费率基础上,初步确定险种和价格。报领导审批后方可办理保险手续。

第20条建立车辆维修、养护档案。每辆公务用车要分别建立一个维修台帐,由办公室保管,以便监督、检查、核实。

第四章费用开支审批与报销

第21条实行严格的费用开支审批制度。市社所有的办公用品和公务用品原则上由办公室统一组织采购。公务用车需购买或更换有关用品的,必须办理审批手续。一次性购买价值200元以下的,办公室可以委托司机办理;一次性购买价值200元(含200元)以上的,办公室要认真做好市场调查,向领导提供参考价格,经审批后由办公室负责采购。无特殊原因,凡是不经审批,先斩后奏的费用开支,一律不予报销。

第22条车辆的保险费、养路费、油费、路桥费、泊车费等费用,有关票据与车牌号、出差时间、地点要相符,统一由办公室人员审核、领导签字后方可报销。司机当月的费用需当月报销(特殊情况除外)。

第23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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