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说法案例分析 今日说法案例(精选8篇)

2023-11-05 11:49:38

这里是书包范文精心整编的今日说法案例(精选8篇),让您更全面的了解今日说法案例分析的相关知识。

今日说法案例 篇一

2002年5月16日,被告人黄芙蓉在仙桃市城区一个体商店打电话,打过之后便付给店主一元钱,要求其找五角钱,店主坚持应收一元钱,双方因此争吵起来。家住附近的妇女刘某上前劝解,但黄芙蓉仍大吵不休,刘某便说“你这个姑娘怎么这么狠”,说罢转身欲离开。黄芙蓉迁怒于劝架的刘某,不顾在场群众的拦阻,赶上前去朝刘的背后打了几拳,刘某当场倒地。经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被害人刘某系因拳击打诱发高血压性脑动脉硬化而死亡。

湖北省汉江中院近日对因五角钱引起的命案作出终审判决,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被告人黄芙蓉有期徒刑五年。

[案例二]

王某、徐某均系某保安服务公司保安员并被派驻到某综合市场工作。

2002年10月11日23时许,刘某等5人酒后在该市场附近与徐某发生口角,并进入市场继续与徐某争执。王某(时任保安队队长)赶来后双方互殴,王某持铝合金空心棍击打刘某数下,致使刘某心肌病发作死亡。经鉴定,被害人刘某所受外伤为轻微伤,但是是死亡的诱发因素。

一审法院认为,王某和徐某共同犯故意伤害罪,分别处有期徒刑十年。被告人王某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在讨论本案时出现分歧,有的认为本案应定故意伤害罪;有的认为本案属于过失致人死亡罪;有的认为是意外事件,不能追究刑事责任,并引起了争议,2003年1月30日在人民法院报上刊登了题为“对出现介入因素的伤害案件如何处理”案例点评,笔者认为是意外事件,不负刑事责任,并阐述了理由。

[案例三]

2003年1月15日,福建省龙岩市白沙镇一民工李良金与另一民工刘欣因“”发生争执,在拉扯过程中,被告人李某用手掌打了受害人刘欣一巴掌,刘欣倒地身亡。经法医鉴定,李某一巴掌未导致刘某的伤害,也不构成轻微伤,但诱发了刘某心脏病发,导致了死亡。该案未提起公诉,按民事赔偿进行处理。

[评析]

上述三个案例(下称三案)无论是从客观方面上,还是从主观方面上的特征基本是一样,但处理结果却截然不同,倒底是什么样能造成相同或相似案件,判决或处罚有如此之差距呢?是制度?是程序?是法律适用?这三个案件虽发生在不同地区,但制度与程序不会因地区不同而有所不同,也不具有会产生这样差距的条件。笔者认为,不同地区的司法部门对法律的认知上的差距和在适用法律上的差距是造成三案处理差距的根本原因,要消除这种让每个法律人忧心疑虑的现象,除了最高院不断加强司法解释和不断提高司法部门人员适用法律水平外,建立开放性的判例指导体系是当今审判实践非常之重要和之迫切的事情。

一、判例在我国的法律地位

无论是判例法国家还是成文法国家,判例均是客观存在的,只是在不同的法律制度下其法律地位不同而已。在普通法系国家中,判例具有特殊的法律意义,她不仅对特定案件具有直接的效力,而且成为后来法院处理相同或相似案件所应遵循的先例,在法律上是起着法律渊源的地位;而在大陆法系国家中,判例的作用是极其有限的,只能起到解释成文法的作用,不能单独成为判案的法律根据,她不是法律的渊源。

就判例本身而言,我国自古即有用判例的传统,例如,秦代的“廷行事”、汉代的“决事比”、清代的“例”。“虽然这些判例一般并没有法定的拘束力,也没有一套制度将各级官府的判例通盘整理出版,作为审案的依据和教学材料,但是司法官总是愿意在审判中回头寻找过去类似的案例,以便于通过比较,从过去案例的判决中找到可资参考和借鉴的资源;或者自过去的权威判例中获得本案衡平裁判的正当性理由,同时也是为了保障法律适用的统一性。同时,历代都有编录司法官典型判例的书籍出现,尤其是清代,刑部往往将其判决特别是一些在秋审之时难定实缓的疑难案件的判决,刊印出来,作为下级司法官判案的准绳,如光绪年间的《秋审比较汇案》、《秋谳辑要》和《选录刑部驳案》。只是晚近受到西方理性主义立法思想的影响,取消了判例在中国的法律渊源地位,判例在我国的作用只有同法律的作用联系起来才能弄清楚。在我们固守这一司法理念时,我们所继承的大陆法系又已发生了变化,一定程度上也承认为判例的法律渊源地位,在这种情况下,加速对判例在我国的法律地位的研究也就显得更为迫切和重要。

二、判例固有的法律渊源价值是社会需求赋予的

霍尔姆斯曾言:“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而不在于逻辑。”这句话已经道出了法律与其它社会科学区别的一些轮阔,也道出了判例作为一种成文的典型法律经验的法律价值和意义。在这一点上,普通法系国家因判例的造法作用,将判例固有的法律价值发挥得淋漓尽致;相反,在大陆法系国度里,判例的作用仅停留在法官认知法律需要或认为好而存在。在审判案件中,大陆法系法官们只能在立法者事先确立的法律框框内进行思维活动,应用演绎推理的逻辑思维来定性下判,以法律规定为起点确立大前提,以具体的案件事实为小前提,最后合乎逻辑规则地推导出结论。这样的办案方式,在立法者预见的范围内应当说仅仅是1+1=2的问题,外理结果不会太大的出入和差距,然而,当面对社会关系不断变化和千差万别的案件事实时,演绎推理中的小前题已经远远超出了立法者的事先预见范围,同时社会不会因立法者思考不到位而降低对解决纠纷的速度要求,法官也无法回避这些问题,因此,最终的结果只能更是智者见智,仁者见仁,司法的统一性也就很难维持了。也许有些人提出提高立法速度,但立法的速度不仅仅要考虑到社会的情形问题,而且还要考虑到立法技术性问题,这些问题决定立法速度是远远赶不上司法的适应速度。此时此境,人们除了寄希于一种开放性的法律体系外,别无选择。要建立一种开放性的法律体系,判例就必须成为法律渊源。因此,判例随着社会的需求被定位于法律渊源之地位,也只是物道缘由的事情。

三、选择典型的案件判决作为判例,是法院审判的需求

天津高级人民法院最近规定了被选中的判例可以成为本行政区域内今后类似案件判决的参照标准,我们暂且不去评论是否突破了现行的法律规定,但作为担负着一方指导办案任务的上级部门,采取一定方式来促进当地司法的统一性,是完全在宪法允许的范围。目前,一些法官由于经验不足或受到外力干扰而在适用相同法律条款审理相同或相似类案件时作出差异很大甚至截然相反的判决,像本论文篇头提到的“三案例”也是当今司法一定程度存在的法治问题的“微缩”现象,也折射出当今司法普遍让人感到担心的问题。许多学者为此也开出多张药方,一种是大力提高法官业务素质,提高法官准入门槛,力求法官对法律 的认识和适用的统一性;一种是加大最高院的司法解释,用适变应对万变;一种是在尽量将社会各种关系囿于法律之内同时,用判例来解决框外的例外事件。换句话说,就是引入判例的固有的法律渊源价值,在成文法典、单行法之外为法官保留或多或少的自由裁量空间,以便于解决一些法律所不囿的特殊、例外事件。

笔者认为,第一张药方,应当说这是一个不变的定律,提高法官的业务素质和责任意识,无论在何时何地都是不能放松的,也是法官专业化管理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目前一时间要法官都变成具有哲学型洞悉力的法官那是不可能的,法律是一门艺术,一个人要获得对她的认识,应当要通过长期学习和实践,不可能一促僦成,因此,这样的方式方法来解决目前司法不统一的问题,是有点远水救不了近火的感觉。至于第二种药方认为可以通过最高院建立快速的司法反应机制,以适变应对万变。这种观点存在许多问题,首先,释法技术没有办法满足这种需求;其次,我国地域辽阔,社情千差万别,本身立法上就只能针对普遍性问题,过细过具体行不通,释法有可能在某一方可行,但到另一地方就不符合情理了,这样细致入微消灭地域差别也不符合辨证的法理;第三,社会的信息反应机制远远落后于这种释法的需求。因此,应当说,科学的法律体系既能保证主要的司法活动在法律框框内进行,又要保证有一个快速的解决纠纷方式方法作为法律框外的补充机制。当然这种机制应当体现法律原则和司法的准则。所以说,第三种观点是我国目前可以选择的,也是当今法院司法活动的最迫切的需求。

四、建立判例指导体系是完善司法纵向拘束力的需求

在我国上级法院的案件判决实例的创造性作用总是或几乎是隐藏在法律解释的外表后面,潜移默化在影响着下级法院,实际上她已经等同于下级法院的法律渊源,只是我们不愿承认而已,我们又有谁能低估最高法院每年公布的判例对下面法院的指导意义,确立判例的法律渊源地位,只不过是把判例从一种隐性的制度变为一种显性的制度,从一种法院内部掌握的尺度变成为人所众知的行为规范。从目前司法来看,上级法院的判例对下级法院相同或相似的案件的判决影响是不容置疑,这种拘束力是以一种隐性方式存在而已,作为司法的权威她需要人们了解,法院的每一个判决不仅仅是解决纠纷,而且是确立行为规范的标准,她需要每个人知道,社会也需要这种拘束力从阳光下走上来,这一切的一切,都需要判例作为法律渊源来完成,别法无法替代。我国法院系统结构是完整的,等级也是完善的,如果赋予判例的拘束力,那上级法院的判例的拘束力将随着法院等级结构完善而完善。上级法院的先例具有拘束力,各个低级别法院都要受较高等级法院先例的强制拘束,这种纵向拘束力产生的基础是法院的等级结构系统,可想而知这样一来,我国法院司法纵向拘束力就得予完善,横向拘束力与纵向拘束力交替代作用,这也是现代司法的精确需求。

五、确立典型判例的法律渊源地位是实现司法统一的迫切需求

今日说法案例范文 篇二

关键词 今日说法 标题 拟题思维 语言特色

1999年2月,央视推出全新法制栏目《今日说法》,该栏目多次荣获国内大奖,成为了国内电视法制栏目的著名品牌。

综观该栏目成功的诸多要素,笔者以为其间离不开标题的精心制作。标题制作的尽心到位对节目的高效传播起到了重要作用。本文拟从《今日说法》节目的标题人手,选取该栏目2005年1月至7月的88个标题,分析其独特的语言魅力,借以归纳该栏目匠心独具的拟题思维和语言特色。

一、短小精悍 意味深远

“文以简为能,不以繁为巧”,制作标题更需惜墨如金。认真分析《今日说法》88个节目标题,可以看到:最短2字,最长9字,平均长度为5字。具体统计数据如表1所示:

该栏目标题总体上短小精悍,简洁凝练、干净利落。展现法制类栏目的制作风格,并通过标题递交给受众,这正是《今日说法》栏目组在拟题时将栏目定位于节目制作风格映射到标题中的思维体现。例如:

四字标题:婆媳之争(05.3.30);失踪之谜(05.2.27);桃子事件(05.2.25)

五字标题:车牌“绑架”案(05.3.25); 幼儿园谜案(05.5.10);追踪逃逸案(05.5.15)

六字标题:网吧里的悲剧(05.5.19);看不见的战线(05.6.24);泥石流的背后(05.4.15)

《今日说法》节目标题制作者在长度上把握短小精悍的标准,却在内涵上赋予其深远的意味,将对节目阐发的主旨以及对节目主讲案件的态度、观点融入其中,引人深思。例如:美酒成祸(05.6.8)用“美酒”与“祸”构成因果关系;赌徒末路(05.6.19)简洁明了地揭示出赌海无涯,回头是岸的道理。

二、组构精当 突显焦点

新闻传播中,标题制作者往往将焦点信息放置在焦点位置,达到有效传播主题信息的功效。而《今日说法》的标题制作者更是十分娴熟地将这一功能运用到了标题的制作中。主要表现为精选每日话题的关键词,进行恰当的组构,突显出每期节目的话题焦点,引人瞩目和深入思考。表现为两类:

1 突显事件发生的地点信息

事件发生地点具有代表性,警示意义,或者具有超出想象的可能,制作标题时都可将其放置在标题首要位置,引起受众的关注。例如:

网吧里的悲剧(05.5.19)、美容店引出的恩怨(05.4.27)、幼儿园谜案(05.5.10)。

2 突显事件的关键人、物

具有典型意义的人或物发生在事件中,能够引起受众地观看欲望,在标题中也能够彰显节目导向,一举两得,例如:

实习生的遭遇(05.1.4)、尴尬慑像头(05.2.23)、楼顶的羊群(05.4.13)。

哭泣的金钱松(05.3.3)、疯狂的(05.4.7)、岳飞夫人像失窃之谜(05.6.6)。

三、手法多样 设置悬念

借助节目故事,运用多种手法在标题中巧妙设置悬念,有效调动受众的好奇心、求助心、求知欲等心理,从而提升节目收视率,更利于节目传播法制理念和法理科学。分析88个标题,制作人设置悬念的手法有四类表现。

1 直接设问,引人求证

在《今日说法》的标题中,有大量的疑问句,如:

谁来帮帮这些孩子(05.2.2)、谁来救我(05.2.24)、为什么投诉我(05.3.20)。

在88个标题中,疑问句的标题共有12个,占总数的14%。从句子的基干构造和提问要求来看,有特指问、选择问和是非问三种。其中,特指问有10个,选择问1个,是非问1个。特指问有明显的“谁”、“何”、“什么”等疑问代词作特指标记。三种类型的问句要求人们或者法律对问题作出确指、选择和肯否判断。问题的设置暗含了节目制作者代表当事人发出疑问寻求解答的潜在思维。这些问题能够很好地引起人们的探知和解答欲望,引发受众从节目中寻求答案,参与解答和解惑的过程。体验和参与问题的求解过程。满足了受众的常态心理,是题目制作者心理学知识的巧妙运用。

2 设置谜面,引人寻解

‘在标题中,直接标记出“谜”、“疑”、“怪”、“不同寻常”等字眼,设置节目事件的谜面。引起受众的寻解之心。例如:

失踪之谜(05.2.27)、不同寻常的拍卖(05.3.1)、怪病(05.4.4)、小院疑云(05.4.18)。

3 深入挖掘,引人关注

标题中指出节目故事的核心时间和事物,运用“之后”、“背后”等暗示事件的继续和深层发展,表明节目对事件或事物的进一步挖掘,从而引发受众对节目的关注,使其跟随节目对事件做更深层次的或延续的探究。例如:

肇事之后(05.3.17)事故发生之后(05.5.26)工厂停工之后(05.4.29)。

4 突出超常,引人探究

日常生活中不可能出现的反差在案件中出现了,拟题者要及时把握住并设置到题目文字中,引起受众对反差的好奇与探究。例如:他将妈妈告上法庭(05.3.23)和楼顶的羊群(05.4.13)这两个标题。孩子和母亲反目成仇、告上法庭,超出常理,源于何事?;楼顶之上出现羊群超出常规,无法想象。这种超常的事件主题在标题中的体现能够一下子拉住受众的观看心理。

四、质朴平实 品味不凡

法制节目往往涉及暴力、凶杀、色情等等因素,但决不能利用这些吸引受众的眼球,以达到提高节目收视率的目的。

《今日说法》在这方面做得高雅大气,从标题可见一斑。综观88个节目标题,涉及到人民生活的方方面面,案件涉及内容有:家庭纠纷、消费问题、青少年犯罪等等;案件性质有刑事、民事、行政等。但是在标题制作中,制作者充分表现出冷静、平实的心态,将贴近大众、亲近大众、关心大众的人文情怀融入标题,制作出了众多品位不凡的好标题来。例如:站在社会的立场或是亲历者的内心发出援助的呼吁:谁来帮帮这些孩子(05.2.2),谁来救我(05.2.24),这个孩子谁来养(05.5.24);用悲天悯人的心怀发出对故事中的人物、事物的关爱:哭泣的金钱松(05.3.3)我要带娃儿出山林(05.3.24),沉没的孤舟(05.3.28),痛失我爱(05.6.14);

尽管众多节目内容跟血腥、暴力等有关,但节目极力避免这些元素的渲染和放大,把标题制作的质朴平实,从新闻真实性、节目导向性角度揭示节目的主旨,表现出《今日说法》栏目拟题的不凡品味。

五、受众视角 关怀备现

《今日说法》的众多标题中都使用了人称代词,其中,第一人称代词“我(我们)”出现8次;第二人称代词“你”出现1次:第三人称“他”出现1次。其中第一人称“我(我们)”的频频使用充分展现出节目制作者站在当事人的立场,发出对法律、社会的呼唤。这是传播者深入生活、感受生活、参与生活的突出体现。

从受众出发的拟题视角具有强烈的震撼力和抒情性,第一人称的使用直截了当地表达了节目内人物的思想和意愿:展示出节目“为百姓办事”的贴近情怀。例如:

谁来救我(05.2.24)、为什么投诉我(05.3.20)、谁动了我们的大楼(05.4.14)。

我要回家(05.5.20)、痛失我爱(05.6.14)。

六、巧妙仿拟 题旨盎然

标题具有导受与导向的双重功能。节目标题为了引导受众关注其内容,会使用多种手段。其中,巧妙仿拟、翻新广大受众耳熟能详的著名诗词、名人名言、流行语、影片名、歌词等,推陈出新、出奇制胜。这一手法在《今日说法》的节目标题中,也随处可见。例如:“天堂”里的车来车往(05.3.18)仿拟歌曲《天堂里没有车来车往》。

标题讲究修辞艺术,仿拟人们熟知的语言格式,牵动受众的记忆联想,从而激发对节目的观看兴趣。仿拟手法的运用并非简单地对人们熟知的格式的相似仿用,而是要将节目内容与所仿拟的格式内容对接,找到共通点,这样就可以在受众的脑海中形成双重内容联想,从而激发共鸣。比如:节目《凯丽打官司》与《秋菊打官司》,主人公不同,但维权的艰难过程却如出一辙。受众很容易由前者联想到后者,再有后者推导出前者的内在情节,激发出对该节目的观看心理。

今日说法案例 篇三

教法展示

1.宣布训练重点①理清全文的层次,重点了解古今语汇的演变;②用本文阐述的道理解释古汉语中的一些语言现象。

2.整体感知布置学生速读全文,概括文章三部分的主要内容,即完成练习一。

教学任务基本完成时,教师可作如下小结:课文第一部分以《邹忌讽齐正纳谏》为例,从总体上展示语言演变的概貌,说明语言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在不断变化着的。第二部分以语汇变化为重点,阐述语汇变化的种种不同,说明语汇变化最快、最显著的特点。第三部分用举例的形式简要说明了语法和语音的变化。

3.点击“重点”要求学生仔细阅读课文第二部分,尽量用“原文”回答练。教师在讲析“答案”(参见《教师教学用书》时,可有意识地引导学生了解分类、比较、举例、引用等说明方法的综合运用,增强感性认识。

4.心领神会在梳理课文内容特别是研究课文第二部分的基础上,经过讨论,要让学生自我感悟,达成以下共识:①古今语汇变化较大,阅读古文既不能以今律古,也不能以古非今。②社会上出现的已经约定俗成的新的语汇和新的表达方法,要认真掌握和使用。③语言的演变具有阶段性、规律性,因而有些词义、有些说法、有些句式要区别对待。④学习语言是一辈子的事,要下真功夫才能学好。

5.迁移训练围绕练习三,先由教师提供一些实例给学生分析;再分小组编辑手抄报,手抄报的内容要求从不同角度展示语言在演变这一现象。

示例(注意加横线的词语):

①语音——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无改鬓毛衰(cui,今读shuai)。(贺知章《回乡偶书》)

②语汇——小大之狱(诉讼案件;今多指监狱、官司或罪案),虽不能察,必以情。(《曹刿论战》)

③语法——不吾知(即“不知吾”,宾语前置;今很少有这种用法)其亦已兮,苟余情其信芳。(屈原《离骚》)

④现代汉语中保存古代汉语的意义和用法:a.疑惑是载着黄昏,沿途散下它阴暗的影子,遂(于是;今很少单用)又自近至远地消失了。(何其芳《黄昏》)b.有一时,就是民国二三年时候,北京的几个国家银行的钞票,信用日(名词直接作状语,一天一天的意思;现代汉语里名词不直接作状语)见其好了,真所谓蒸蒸日上。(鲁迅《灯下漫笔》)

⑤社会上出现的新词语——作秀(意思是炫耀,做作,故弄玄虚,含着诙谐调侃的味道,带有轻微讽刺的倾向)、酷(形容一切有个性、有特点、与众不同的事和物)。

教案点评

《语言的演咬》尽管属于节选,但它的篇幅较长,涉及的知识点也多,适宜长文短教。即根据本单元的教学总要求确定该文的训练重点,力争在两课时内攻其“重点”,不及其余。

(设计B)

教法展示

1.用导语激发学习兴趣导语:常听说,高考卷中出现的似曾相识的作文,被评卷教师说成是由考生“克隆”出来的;生活中相类似的事物,也往往被人们戏称为是如何如何“克隆”的。由此可见,“克隆”这个新词已不单指无性繁殖了,它的使用范围在扩大,它的涵义在发生变化。对于这种现象,著名语言学家吕叔湘先生曾如是说:“世界上万事万物却永远在那儿运动、变化、发展,语言也是这样。”

2.由《邹忌讽齐王纳谏》引文切入要求学生齐读或背诵引文之后,阅读分析文字,并作标记、思考、归纳,总体上了解语言演变的概貌。

3.引导学生完成统所设计的结构提纲可以逐段朗读,逐空填写,适当补充和解释古汉语中的类似的语言现象。

4.阅读课文第三部分,大致了解语法和语音的变化情况。

5.比较阅读用一节课的时间要求学生将《语言的演变》和《语言与文学》作一比较,列出发言提纲,谈谈两文的异同。通过比较阅读,希望一石三鸟:加深对两文的理解,培养鉴赏能力,训练口头表达。如果课业负担不重,可以让学生课外将“发言提纲”整理成文。

教案点评

《语言与文学》和《语言的演变》,共同的话题是“语言学”,且都是从语言的三个要素——语音、语(词)汇和语法——切入的。有所不同的是,前者侧重论证“语言与文学”的关系,后者着重阐述“语言的演变”。基于此,教学时既要注意两者的共性,又要突出它们的不同,通过比较,加深对课文的理解。

(设计C)

教法展示

1.一读课文,弄清“大小分类”,完成练。朗读时要求全面仔细,逐字逐句。

小结:课文第一部分从总体上举例说明古今语言是不断变化的,并分“三种情形”进行说明。第二、三部分把语言的演变分为三大类:语汇、语法和语音。大类之中分小类,如将语汇的消长分为旧词消失、新词出现、外来词渗透等,将古今词义的变化分为词义缩小、扩大、转移、弱化等,将事物名称的改变分为词语替换和忌讳引起词语的变化等。:

2.二读课文,了解三种举例类型。重点朗读课文一、三部分,以默读为主。

小结:课文中出现了三种举例类型:一是假设举例,如第一部分假设孔子与颜回、子路谈话,朱熹闯进去完全听不懂说什么。二是典型举例,如为说明古今汉语差别大而举的《邹忌讽齐王纳谏》一例。三是列举举例,如用形声法说明汉字无论声母、韵母、声调都已有很大变化时,就列举了“江、潘、泣、提、通、路、庞、移、谅、悔”等例字。

3.三读课文,领悟比较和引用说明方法的妙处。为节省时间,可单以第二部分为例进行朗读,渐渐领悟。

小结:没有古与今的比较,就无法说明语言在不断变化;不引用文献资料,就只好空对空地发一番议论而已。课文很好地运用了这两种方法,大大增强了说服力。

4.课外完成练习三,方法参见设计A。

今日说法案例 篇四

一、电视法制节目的定位:一个历史性的主题

“徒法不足以行”,法律制度必须转化为人们日常生活的一部分才能获得应有的效果。借用《今日说法》中一句话来问:“十几亿中国百姓中,究竟有多少人受过系统的法制教育?他们对法律在一生中维护自己的同时又规范自己的社会准则到底知道多少、运用过多少?”特殊的国情决定了我国进行法治国家的建设与别的国家有不同的特点。

改革开放以后,随着市场经济中错综复杂矛盾的出现,人们的法制意识逐步增强,对法律问题的关注度,对法律知识的需求度不断提高。于是,出现了《今日说法》、《庭审纪实》、《法制进行时》等法制节目以及与法制有关的新闻报道。法制节目因可以源源不断地展示书本上高度抽象的法律条文与书本外千变万化的个案之间,法与情、情与理的交融与冲突,以及深蕴其间的法律思想、人文精神而受到人们的欢迎。这些节目,不仅满足了观众的知晓权,而且以案说法,使观众对这类问题从法律层面解疑释惑,弘扬了法理。从法制节目中,我们也可以看到,人们的法律意识已经向更广更深的领域拓展。如果说,过去人们对法律的理解较多地停留在刑事案例方面,那么,如今人们的法律意识已经渗透到生产、流通、工作、生活、伦理、精神等方方面面。

二、我国电视法制节目的现状及完善途径

1.电视法制节目的地位不断得到提高

这与前已所述的法制大背景有关,也与电视媒体自身主体意识不断加强有关。电视媒体在这个变化纷呈的时代也在不断地探索自己的发展、壮大之路。电视媒体自身处于激烈的竞争状态中,再加上当今宣传工作“三贴近”的要求,都使电视媒体更加贴近大众的生活,想他们所想,急他们所急,故而法制节目就更加成了电视媒体积极挖掘的对象。重视对发生在大众身边的法律案件或道德事件进行分析报道,重视对在新形势下出现的新型疑难案件的探讨,注重事件或案件的法律含量,以赢得大众的关注度并提高收视率。这样,不但发挥了电视媒体的社会作用,而且还拓宽了电视媒体自身的发展空间。

2.电视法制节目出现了以专栏节目为主,电视剧、专题文娱活动等多种形式并存的格局

电视作为一种宣传工具,拥有自己的宣传模式和方法。作为宣传法律知识最直接、最集中的途径,电视专栏节目也就成了电视媒体的首选。电视法制节目就是从电视专栏节目发展起来的。直到今天,专栏节目仍然是电视法制节目的主要形式。电视专栏节目信息含量集中、机动灵活,不仅有故事性、法理性、权威性,还有服务性。有的以案说法,以案论理,如《今日说法》(中央电视台)有的记录法庭审判过程,展示控辩双方唇枪舌剑,如《庭审纪实》(北京台)有的通过电视进行追击,以新闻的鲜活关注正在发生的事件,如《法网追踪》(北京台)。无论是中央台还是地方台,这些专栏节目既能满足观众的法律需求,又能得到司法界及学术界的认同,在全社会普及法律教育进程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3.电视法制节目必须将社会性放在首位

法制宣传报道担负着保护人民、打击犯罪、普及法律知识的重要责任,内容涉及犯罪等社会丑恶现象。揭露假、丑、恶,促进问题的解决是电视法制节目的重要目的,但不是越多越好,不能将电视法制节目做成“案例汇总、罪恶展示”,在“量”上要有限制,要有典型和说服力。此外,还要把握好“度”,报道时,必须考虑社会效果,要从维护大局、维护稳定出发,从人民的利于出发,从普及教育的需要出发。对素材进行精当的分析、判断、有取舍,绝不能满足好奇心理而猎奇,更不能将之作为一种单纯的提高电视收视率的工具。

另外法律自身具有深刻的思想性,即法律基于人类公平、正义的理念来判断人类生活中发生的事件的理性的规则。电视通过对某个社会事件的报道(再现)是为了宣传法律的理性力量。我们只有坚持将社会性放在首位,才能杜绝炒作,才能立足于提高公众法律意识的高度树立精品意识,从而不断提高电视法制节目的质量。

4.必须提高电视法制节目的实际效果

今日说法案例 篇五

一、当前电视法制节目面临的生存环境

中国电视法制节目的成长与中国社会、法律、政治等大的环境因素和媒介生存与发展的自身因素密不可分。

1、从社会层面来看。我国正处在社会的转型时期,人民群众面临着诸多的生存与发展问题。这些问题有很多都需要得到法律的解决。这种需求的目的是为了捍卫社会公正,维护每个公民的合法权利,尤其是转型期人们各种复杂的社会心态更需要通过这种渠道和方式得以平衡。而电视法制节目恰恰可以通过它独特的形式协调和处理各种社会关系,平衡公民的各种权益关系,进而为社会提供一个可以宣泄、平衡的良好渠道和途径。

2、从法律层面来看。近几年,“依法治国”的理念不断深入人心,从党中央、国务院到各级政府,从社会管理层到普通民众,从社会组织到家庭社区,从传统的法律部门到各个事业行业领域,各种法律法规的建设与宣传离不开媒体的强力支持,尤其是在当代中国,近几年的实际发展证明,依靠电视这一强势媒体来推动法制建设是一条切实可行的道路。

3、从政治层面来看。一方面中国政治逐渐展开的民主化、公开化的进程必然伴着法制建设的推进。从20世纪八十年代开始,国家启动了“普法”工程,经过“一五”、“二五”、“三五”几个阶段,中国法制建设已经取得了前所未有的突破和成就。另一方面立法、司法、执法体系逐渐健全与完善,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大幅度提高。中国法制建设的快速进展呼唤并催生电视法制节目的呼应,电视与法制的结合便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电视法制节目。

4、从媒介层面来看。在“三贴近”宣传思想指导下,当前中国的大众传媒对广大受众的需求高度关注。不论是纸质平面媒体,还是广播电视媒体,哪一个媒体能够真正实现“三贴近”,哪一家媒体就会获得广大群体的支持和拥护。对于电视媒体而言,百姓最关注与他们的利益、权利、情感需求紧密相连的内容,这些内容往往具有相当的时效性、相关性和悬念性,而电视法制节目恰恰在这个方面有着天然的优势。

从总体上看,中国电视法制节目在近几年取得了业内外公认的突出成绩。这些法制栏目和法制频道,都以普及法律知识、强化法律意识、开展舆论监督、促进司法公正为主要宗旨,在推动我国建设法治国家的道路上发挥

了不可磨灭的作用。

二、电视法制栏目的特点

据不完全统计,从中央到地方,开办电视法制栏目的频道不下100个,但是被人们记住的就那么几档。像央视的《今日说法》、北京台的《法制进行时》、重庆台的《拍案说法》、江西卫视的《传奇故事》,它们能从浩瀚的法制节目大军中脱颖而出,肯定有它的独特之处。

1、选题丰富、贴近民情。中央电视台的《今日说法》栏目开播于1999年1月2日。由于每天中午12点40分播出,人们亲切地称它为“中国人的法律午餐”。它采取以案说法、大众参与、专家主说的节目样式。观众之所以喜欢看《今日说法》,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它的选题丰富、贴近民情。细心的观众会发现,《今日说法》播出的案件不是以新、奇、大为特点,而是抓住老百姓身边的小事,以帮助他们解决身边的琐事为服务宗旨。

我们就2007年《今日说法》全年播出的节目为例,对《今日说法》的选题进行了量化分析。从内容上看,《今日说法》选择的题材内容广泛,几乎涵盖了普法的方方面面,有涉及家庭问题的、消费问题的、经济纠纷的、犯罪的,等等。按照案件诉讼性质来分,包括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涉及的报道面也是很全的。《今日说法》确确实实实现了“重在普法,监督执法,推动立法,为百姓办实事”的栏目宗旨,从而赢得了观众的赞誉。

2、七个板块相互独立、相得益彰。北京电视台的《法制进行时》节目于1999年12月27日正式开播。每天中午12点在北京电视台的科教频道播出,现已成为北京电视台自办栏目的第一名,已进入全国收视排行榜前十名。这个栏目另辟蹊径,突出了独有的处理手法,每周设立七个不同的板块。周一《现场目击》,是大案要案的侦破纪实;周二《法治热线》,是帮助老百姓解决身边的法律问题;周三《现场交锋》,这是对犯罪分子面对面的访谈节目,用犯罪堕落的经历给人以警示;周四《法治纪事》,是以庭审为依据的诉讼故事;周五《现场提示》,这个节目是用演员表演的方式再现案情,提醒人们不要上当受骗;周六《法网追踪》,这是全国第一个电视通缉令节目;周日《治安播报》,是由警方出面评述一周内京城治安警情,动态地给百姓提示防范和忠告。可以看出,这七天节目的编排独具匠心,既有各自相对独立性,又相互关联,有刑事,有民事,有民商,有警情,有提示,有真实模拟,又有悬念,内容相互衔接,情理相得益彰,从各种不同的层面展示了法治内容,从而拓展了收视群。

3、知情人、目击者“演绎”精彩案例。重庆电视台的《拍案说法》于2000年6月19日正式播出。自创办到现在,形成了独树一帜的风格,成为十分有影响的栏目。《拍案说法》以纪实性叙述风格展示案发现场,让知情人、现场目击者参与拍摄并演绎精彩案例。主持人以说书人的身份,引领观众和专家讨论、评说。对有观念冲突、富有悬念部分进行拓展延伸,将案件中的关键人物、权威法界人士、社会公众人物引入演播室,在分析案件中人的内心世界,关注他们人生命运的同时,让他们一起参与情理、法理的辨析与讨论,充分凸现“以纪实风格目击案件,以新奇故事吸引观众,以章回形式连续编播凝聚观众,以演播室精辟谈话演绎深化内涵”的特点。

4、法制节目和情感节目有机地结合起来。江西卫视的《传奇故事》栏目能脱颖而出是很不容易的,之所以取得良好的收视率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传奇故事》把法制节目和情感节目有机地结合起来,产生了特殊的效果――比情感类节目更吸引人,比法制类节目更感人。

不难看出,这些电视法制节目之所以赢得观众的好评,与节目本身的形态和性质密切相关。然而,就像一片树叶有两面一样,从另一个角度看,电视法制节目的这种“繁荣”背后也暴露出不少问题。

三、电视法制节目存在的问题

1、雷同化与同质化倾向明显。在一些优秀的品牌栏目的带动和影响下,许多电视法制节目在创办与运作中往往对这些优秀的节目、栏目进行简单的“克隆”和模仿,从选题到叙事,从创作到制作,甚至是片头、片尾的音乐,主持人的语气语调,整体的节奏等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雷同化和同质化的倾向。似乎电视法制节目就应该是“警钟长鸣”,大案要案、追捕追踪、伤痕累累,总给人一种紧张、沉重、压抑的感觉。

2、关注点多在法律层面,而道德问题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在不少从事电视法制节目创作的编导心中,法制节目只能以案说法,只能对涉及违法或犯罪的案件和事件进行报道,他们更愿意选取那些有动作感的、有刺激场面的和有庭审环节的选题。而且,一些电视台的法制节目“说法”很充分,但一遇到“道德”范畴的问题,叙述起来往往就显得苍白无力,甚至在某些表现婚姻家庭的节目中,法律和情理之间有时还会出现对立和形成悖论。

3、电视法律节目有法律“盲点”。如今,许多媒体受过“新闻官司”的困扰。新的诉讼法实施后,仍有法制报道中出现未经审判而称“犯罪分子”、“案犯”、“不法分子”的现象。也有记者在采访中,对新闻事实失察,导致细节失实或部分失实;也有的报道案件中只报道事件的一方面,忽略另一方面,或在措辞上超越司法程序而滥下法律新语,有的感彩浓烈有余而严密性不足,缺乏媒介应有的客观与冷静。

上述三个方面只是就电视法制节目本身出发,看到的问题。从外界环境来看,电视法制节目还面临着来自新闻类节目的冲击。电视媒体是一个瞬息变幻的领域,要想很好的生存必须调整自己才能适应。所以,电视法制类节目要善于思考,不断创新,才能化解这些危机。

四、电视法制节目发展策略

1、拓展节目的报道领域。从内容上看,电视法制节目存在着一个拓展报道领域的问题。有案件报道才能叫法制节目,这种观念影响着不少法制节目的主创人员。其实在当今社会,和老百姓的生活、老百姓的权利与义务相关联的东西,还有很多值得我们去关注。有些电视台为了抢夺观众,提高收视率,利用观众的好奇心理,争着抢着拍大案,说大案,越来越注重本台法制节目的“分量”。然而,法制类节目要贴近观众、贴近生活,就不能忽视发生在百姓身边的“小案件”。一些大案由于有影响力做成法制电视节目能引起观众的注意,但是有一些老百姓的“小矛盾”、“小纠纷”做成法制电视节目同样也能引起群众共鸣。所以,在选题上,电视法制人应摒弃过去陈旧的思想,开阔视野,把电视法制节目做好。

从形式上看,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今日说法》节目形态获得成功之后,这种“以案说法”式的节目,被很多电视台拿去复制。这种现象暴露了某些电视台缺乏节目的创新意识和急功近利,或许会带来短期效益,但是长此以往无助于节目品牌的塑造和节目风格的确立。

今日说法案例范文 篇六

尊敬的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我是07物流(2)班的**,我很荣幸能够站在这里。今天是个难忘的日子,对我们全体即将毕业的学生来说,更是个刻骨铭心的时刻!在此,我们怀着万分感激和依依不舍的心情,向培育我们长达三年的教职员工们深深地致谢;你们辛苦了;同时也感谢同学们三年来的关心与帮助。

三年来,值得我们回忆的事情太多太多,其中我们最感谢学校对我们生活的照顾,学习的关怀。正是老师们孜孜不倦的付出,才使我们有了长足的进步。是如师,赋予我们这三年中最有意义的收获。老师们渊博的学识,带领我们走进神圣的知识殿堂;正直的品行,教会我们珍惜、诚实、尊严和荣誉;博大的胸怀,给予我们最无私的关怀和奉献。给了我们一个全新的角度去发现美、阐释美、创造美。你们的一言一行都折射出了作为一名教师的高尚师德,一份对自己、对学生的责任与关爱,也许这就是“为人师表”的最好诠释,平凡而伟大,无怨又无悔。

今天在这里,我们更感受到一种深切的责任。我们站在两段历史(教学案例,试卷,课件,教案)的交叉点上。一段历史(教学案例,试卷,课件,教案),是如师的老师们缔造的积淀与辉煌;而另一段历史(教学案例,试卷,课件,教案)叫做未来,它是一段刚刚开始的历史(教学案例,试卷,课件,教案),一段留待我们书写的历史(教学案例,试卷,课件,教案)。这段历史(教学案例,试卷,课件,教案)将是我们对于自身价值的诠释与证明,更是我们对如师的理解与发扬。

今天,我们即将分别,但此时的分别不是一段辉煌的结束,而恰是无数辉煌的开始。我们将从事各种职业,无论走到那里,我们为如师骄傲,愿如师也会因我们而自豪。

虽然即将与相处三年的同窗好友分别,但却无法把自己和属于花季年龄的回忆全都忘掉,因为在那个美好的年龄,我们已将自己最美好的青春做了一次交换。

多少美丽沦桑都因岁月的流转,而渐渐消失,大学这一美好时光依然是生命中永久不变的情怀,朋友带着你的梦想,用你们的双手去打造属于你们的未来,我相信美好的美未来是属于你们的!

辉煌的未来从你们今天开始,未来从每一天开始。西方哲学家说:“河流每时每刻都是新的。”《飘》里的郝思嘉说:“无论如何,明天又是新的一天。”而中国《四书?大学》里说:“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当我们到了一定年龄后,肯定常常会和美妙的开始不期而遇,最后,请允许我把孔夫子的话改一下:不是学而优则“仕”,是学而优则“始”。圣西门当年吩咐他的仆人早晨用这样一句话来呼唤他起身:“奋起罢,伟大的开始在等待着你。”在此,我做一回你们的仆人罢。在这里,我把这句话奉献给你们,作为毕业的贺礼!同时,我也由衷的感谢三年来同学们对我的关心和帮助,感谢各位朋友的关怀。认识你们是我的人生一大财富,真诚的祝愿各位一路走好!再次感谢和大家相处的时光。

今日说法案例范文 篇七

【中图分类号】G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50-9889(2016)10A-0125-02

学前班的幼儿生活范围逐渐扩大,见闻日广,知识经验更加丰富,言语能力有了提高,思维已发展到具体形象思维了,但还呈现出刻板性和不可逆性,特别是对时间的理解只能顺推下去,不易逆转回来。在这一时期,有意识地对幼儿进行一些推算方法(特别是逆推方法)的训练,有助于进一步培养和提高幼儿思维的敏捷性、想象的丰富性、分析的条理性和概括的全面性,为幼儿进一步学习数学知识打下坚实的基础。近几年,在幼儿园主题式课程实施过程中,笔者曾对该课题做过一些研究与记录,现举一些案例,对幼儿推算能力的培养进行探讨。

案例一:不经意间的惊喜

学前班的一个早上,孩子们像以往一样齐刷刷地坐在位置上准备吃早餐。我像平时一样检查了一下人数,不经意地问道:“我们班共有41个孩子,今天翔翔和乐乐没来,那今天我们班来了几个孩子?”按照成人的思维,这道题应该列式为41-2=39,这是一道退位减法题,属于小学的学习内容。我并不指望有谁能说出正确答案,谁知我的话音刚落,就有一个声音传来:“来了39个人。”我惊叹之下连忙追问为什么,回答问题的孩子说:“因为翔翔没来就有40个,乐乐也没来就有39个。”

原来如此!惊叹之余细想其中奥妙,究其原因,孩子之所以能在今天这个特定的现实生活情境中,跳过一般人的常规思维,运用自己已有的知识经验,推算出最后结果,解决了这个在大人看来学前班孩子无法解决的难题,当老师的我功不可没。因为在开展幼儿园主题式课程的各个活动时,我常常喜欢用“推算”的方法,和孩子们一起板着手指来检查人数,集体检查如此,分组检查也不例外。有时候是一个一个地算,有时候是两个两个地算,甚至五个五个、十个十个地算;有时候顺着推,有时候逆着推。耳濡目染之下,孩子自然而然学会了这种“推算”的本领,再加上学前班的孩子已经学习过多1少1的关系,唱数过100以内的数(包括顺数、倒数、两个两个数、五个五个数和十个十个数),逆向思维已经有了一定的发展,他们能推算出一些较大的数量关系也就不足为奇了。

笔者感慨于孩子的超常想象与敏捷思维的同时,也感谢孩子带给我的惊喜和反思空间。细细品味《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以下简称《纲要》),这个案例不就体现了“科学教育应密切联系幼儿的实际生活进行”吗?它说明了会推算的孩子思维特别敏捷,反应特别快;学前班是对幼儿进行“倒推算”能力培养的最佳年龄;对幼儿进行推算能力的培养,要结合幼儿的实际生活,在幼儿原有的知识基础上进行。

案例二:“倒计时推算”之轶事

“认识日历”是幼儿园主题式课程大主题“新的一年”中的一个活动。在这个活动中,除了让幼儿认识日历,知道一年有365天,一年共分12个月,12个月中分大月、小月和平月,大月有31天,小月30天,平月(二月)只有28天,知道怎么分大月和小月,二月又为什么只有28天(不讲闰年和闰月),还要让幼儿学会看日历,如今年是哪一年?今天是几月几日,星期几?明天是几月几日,星期几?昨天又是几月几日,星期几?一星期有多少天?看着这一大堆数字,很多教师都会感慨“太乱了”,怎样预防幼儿记忆混乱的情况出现,让他们尽快熟悉和记住这些“数据”呢?我在传统的“说一说”“认一认”“找一找”的方法中,融入了“倒计时推算法”。以推算孩子们最感兴趣的“六一”儿童节为例,具体做法如下:

(一)开始时间:节日到来约一周之前

(二)教具准备:大挂历一幅

(三)问题设置:1.6月1日是什么节?2.今天是几月几日?(或今天是星期几?)3.再过几天就是“六一”?

类似的问题坚持了一周后,孩子们盼来了期待已久的属于自己的节日,对计算日期的“倒计时推算法”也日趋熟悉。甚至在“六一”过后的几天里,有些孩子还余兴未尽地津津乐道“今天是星期几?”“‘六一’已经过去多少天了?”当然,这种做法也有“后遗症”:翻看挂在教室进门处挂历的人越来越多,有些孩子还在上面画圈圈、做标记,挂历损坏很快,我们不得不定期进行更换;孩子们“惦记”的日子越来越多,整天为了“还差多少天就到教师节”“还差多少天就到中秋节”“还差多少天就到元旦”等问题争论不休;更有甚者还有家长来“告状”说他的孩子把家里的日历都画花了,整天追问什么时候是他的生日,离他的生日还有几天,等等。我想,聪明的教师和家长都会喜欢孩子的这些“后遗症”,有些家长甚至还会“乘胜追击”,和孩子一起“惦记”更多有意义的日子,追问更多人的生日(如爸爸妈妈的生日、爷爷奶奶的生日)。另外,在此活动中,我们不但可以用“倒计时推算法”,也可以用“顺计时推算法”。

这个案例给我的启示是,教育要审时度势,对幼儿推算能力的培养,要因时、因地、因人制宜。在教学中,如果寻找到一个幼儿日常生活中最感兴趣的热门话题,就能使幼儿“从生活和游戏中感受事物的数量关系并体验到数学的重要和有趣”。

案例三:“今天谁上课”的启发

《纲要》中关于科学的内容和要求提出,要“引导幼儿对身边常见事物和现象的特点、变化规律产生兴趣和探究的欲望”。以下这个案例就是该观点的突出体现。

我所在幼儿园每个班的两位教师是分上下午交替带主班的。我们班的孩子对“今天轮到谁上课(也就是谁带主班)”这个问题非常感兴趣,刚上学前班那会儿,每天早上只要我的身影一出现在教室,就会有孩子问:“梁老师,今天是你上课吗?”如果我回答“是”,他们就会说“那下午就轮到刘老师了”;如果我回答“不是”,他们就会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哦,下午就该你了!”捕捉到这个信息后,我及时制作了这样一个表格:

今日说法案例范文 篇八

一起并不多么复杂的案件一搁就是19年。19年有多少天?6935天。也就是说,这份已与公平正义“失联”6000多天的案卷,媒体仅用了一天便“协助”涉事法院找到了。

“奇迹”的发生让人匪夷所思。

首先,来听听涉事法院是如何自辩的:“办案人员粗心,没有及时将卷宗移送二审法院。”就算“粗心”之说在情理上成立,但在法理上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发现上诉案件材料不齐全的,应当通知一审法院5日内补齐。对于审判机关的工作人员来说,想必如此严格的规定并不是不了解,况且案卷对法院审案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

这样看来,“粗心”说得容易,但在法治天平前就显得苍白而又无力了。

其次,19年前此案的书记员,如今已是涉事法院的副院长。

依据《人民法院书记员管理办法》,书记员的一项基本职责正是“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也规定:因过失导致案卷或者证据材料损毁、丢失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案卷离奇“失踪”的6000多个日日夜夜,书记员未被依法追责反而不断高升。试问,这也是“粗心”所致?

再次,也是最为关键的,案卷“失踪”究竟是疏忽所致,还是有意为之?若是后者,那与该案有关的工作人员就不只是负纪律责任,而是要被追究法律责任,决不能用一句“粗心”息事宁人。毕竟,“1:6935”已经作为真实的比例存在,它在给公众留下了太多遐想空间的同时,也刺伤了公众的法治信仰。

让人宽慰的是,该案终于在即将迈入2016年的时候结案了。这得益于媒体的发力,若没有媒体的推动,该案兴许还会继续搁置。需要警醒的是,这还并非全国基层法院的个案。

正如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曾强调的,“万分之一的错案,对当事人来说就是百分之百的不公平。”因此,笔者认为,全国所有的基层法院应将此案例作为负面教材来反思,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积极主动地在案件监管及卷宗管理机制上、在公众投诉受理和追责机制上、在司法干部的任职评价机制上进行自检。

在这一过程中,院长不仅要亲自挂帅,必要时,还应邀请人大、上级法院以及公众、媒体的参加。不仅要检查机制是否健全并完善,还要筛查尚未审结的积案。

更重要的是,每一位身在基层法院的人民法官,要时刻扪心自问,是否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了公平正义?

最新范文

广告策划案例优秀6篇11-05

地震案例心得体会 关于地震感悟最新3篇11-05

整合营销传播经典案例【优秀7篇】11-05

案例教学范文(最新6篇)11-05

八年级英语教学案例范文【优秀8篇】11-05

交通事故处理案例(优秀10篇)11-05

服务好的典型案例范文(实用(精选4篇)11-05

广告策划案例【精选3篇】11-04

教学案例分析优秀3篇11-04

育人案例【优秀8篇】11-04

148 2458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