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协议 精选简单劳务合同书样本【优秀11篇】

2024-04-26 12:15:53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以下是www.shubaoc.com编辑为大伙儿收集的11篇劳务协议的相关范文,仅供借鉴,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劳务合同协议书 篇一

一、问题的提出

按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规定》(法发〔20__〕11号)的规定,劳务合同纠纷是放在"第四部分、债权纠纷"中之"合同纠纷"中之"劳务(雇佣)合同纠纷",而劳动纠纷时放在"第六部分、劳动争议人事争议"中之"劳动争议",这就需要在司法实务中区分什么是劳务(雇佣)合同,什么是劳动合同。

二、雇佣、劳务与劳动合同的含义

(一)雇佣合同

雇佣,是指当事人约定,一方于一定或不定期限内为他方服劳务,他方给付报酬的契约[1]。按照梁慧星教授主持的民法典专家建议稿中的定义,"雇佣合同是受雇人向雇佣人提供劳务,雇佣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我国"台湾地区民法"第482条,《瑞士债务法》第319条第一项,《德国民法》第611条,《日本民法》第623条,都对雇佣合同作出了规定。

由于存在反剥削的思想等原因,我国民法没有正式定义雇佣合同的概念。《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民事案件案由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涉及雇佣合同纠纷时的诉讼主体、民事案由及赔偿原则进行了规定。

(二)劳务合同

劳务合同虽然在实务中经常提及,但在法律条文和司法解释中没有规定。一般认为劳务是指以活动形式提供给社会的服务,通常表现为一种活劳动形态劳务关系[2]。广义的劳务合同包括合同法中以提供劳务为标的的有名合同、消费服务合同及雇佣合同等,比如王全兴教授就认为"劳务合同是一种以劳务为标的合同类型,它包括承揽合同、基本建设承包合同、运输合同、技术服务合同、委托合同、信托合同和居间合同等"。而狭义的劳务合同只包括雇佣合同。

(三)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__]12号)从另外一方面提出了劳动关系成立的要件: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四)雇佣、劳务、劳动合同之间的关系

雇佣、劳务、劳动合同三者之间的关系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

(1)一种观点认为,由于劳动合同是在17世纪资本主义商品经济较为发达时从雇佣合同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广义上的雇佣合同包括劳动合同。该观点为包容说。

(2)一种观点取广义的劳务合同含义,劳务合同包括承揽合同、基本建设承包合同、运输合同、技术服务合同、委托合同、信托合同、居间合同、消费服务合同以及雇佣合同等以提供劳务为标的的合同。但是由于劳动关系由《劳动法》规范,所以劳务合同不包括劳动合同。

(3)一种观点取狭义的劳务合同含义,把雇佣合同等同于劳务合同,如《民事案件案由规定》把雇佣和劳务合同等同,归为一类案由"劳务(雇佣)合同纠纷",把劳动合同和劳务(雇佣)合同并列。该观点为并列说。

(五)总结

由于我国法律条文和司法解释中没有明确定义劳务合同(关系),且劳务合同(关系)的含义过于宽泛和模糊(按上述第二种观点即一些学者的说法,提出劳务合同是为了与劳动合同区别,但是由于劳务合同包括的承揽合同、基本建设承包合同、运输合同、技术服务合同、委托合同、居间合同为有名合同,可由《合同法》规范,信托合同可由《信托法》规范,而消费服务合同可由《合同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范,只有除这些以外的劳务提供才涉及雇佣合同,这样看来只要明确雇佣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就足矣,没有必要再提出劳务合同从而增加概念的混乱。),本文以下内容也不再单独采用劳务合同(关系)概念,而是采用上述第三种观点即将劳务合同等同于雇佣合同,将劳务(雇佣)合同与劳动合同看做是并列关系。

三、劳务(雇佣)合同和劳动合同辨析

(一)理论上的区别:

1、合同主体方面的不同

(1)用工主体的要求不同。

劳务(雇佣)合同中的用工主体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依照《劳动法》规定,劳动关系中的用工主体为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同时包括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非法用工单位(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和劳动者发生的劳动关系也按照劳动关系处理。

由于劳动合同的用工主体不能为自然人,所以当用工主体为自然人的`时候,用工主体和提供劳务者建立雇佣关系。当用工主体为单位时,就要通过其他方式进行分辨两者之间是什么关系,区分方法后面详述。

(2)主体地位不同。

劳务(雇佣)合同中雇佣方和受雇人两者主体地位是平等的。它们之间是一种"劳务"与"报酬"之间的交换,受雇人可以不遵守雇佣方的内部规定,受雇人还可以同时选择给两家以上的雇佣方提供劳务。

劳动合同中主体双方具有一定的隶属、管理关系。劳动者是用人单位的内部成员,应当遵守其内部的规章制度,服从单位的领导与安排。在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只允许劳动者在其一家单位上班。

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奖励惩罚措施可以约束其内部员工,但未经受雇人同意却不得约束受雇人。受雇人只需要按照雇佣契约完成工作任务,无需接受雇佣人的其他无关指示。

2、合同的权利义务和国家干预程度不同

劳务(雇佣)合同是一种私法上的关系,强调当事人双方的意思自治,只要当事人双方的约定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违反公序良俗,国家就不予干预,其权利义务的调整主要参照《民法通则》、《合同法》等民事法律规范。

劳动合同也有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的体现,但《劳动法》对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以及工作时间、最低工资、休息制度、工伤保险等均有明文规定,体现国家强制力对劳动关系的干预,一定程度约束了当事人之间的意思自治,其权利义务的调整主要参照《劳动法》。

3、争议处理程序不同

劳务(雇佣)合同纠纷应当按照民事争议处理,而劳动合同纠纷按照《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处理。按照现行的劳动法律规范,发生劳动争议必须先进行劳动仲裁,如果不服仲裁才能向法院起诉。而雇佣关系中发生纠纷,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不需要经过仲裁程序。

4、合同的形式

劳动合同的法定形式是书面的。劳务(雇佣)合同的法定形式除书面的以外,还可以口头或其他形式加以规定。

(二)实务中的操作

在《工伤保险条例》颁布前,司法机关一般通过审查用人单位是否具有合法的主体资格来区分是劳动关系还是雇佣关系。如果用人单位具有营业执照或依法履行了登记、备案手续,则被认定为属于劳动关系的范畴,反之被认定是雇佣关系。《工伤保险条例》实施以后,由于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和劳动者发生的劳动关系也按照劳动关系处理,不能再按照主体资格来区分劳动关系和雇佣关系。

目前实务中的操作不尽相同。有些劳动仲裁部门依然采用审查主体资格的办法,遇到涉及未经工商部门登记的用人单位发生的劳动争议向其申诉的案件即不予受理,于是有些法院对于不符合主体资格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争议的案件直接以劳动争议案件处理。一些法院受理案件以劳务(雇佣)合同纠纷为案由,在审理中却援引《劳动法》。当事人在起诉时也有意识的选择有利于自身利益的方式,比如有些劳动者在非法用工单位发生工伤后,本应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和《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处理,但是实践中有些当事人为了取得精神损害抚慰金,却更愿意选择按照人身损害赔偿起诉。

(三)总结

1、劳务(雇佣)合同的形式

劳务(雇佣)合同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1)帮工形式。

①家庭帮工。如家务钟点工、保姆、家庭教师、家庭护士等。

②农村帮工。如雇请他人代为耕作等。

③工作事务帮工。如单位请人临时搬运货物、看门、扫地、"棒棒军"等。

(2)承包人雇工形式。主要是在建筑工程中,承包人(自然人)与总承包人、分包人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后,由该承包人招聘雇工从事该劳务作业,城市中建筑工地上的农民工就大多属于这种情况。

(3)合作型雇工形式。雇主一方面雇佣人提供劳务,一方面自己也从事该工作,比如个体出租车老板雇佣另外一名司机和自己一起合作分时间段开出租车等。

(4)返聘形式。离退休人员退休后在受聘从事一些工作,比如为企业看门的老大爷,为单位扫地的老大妈等。

(5)劳务派遣形式。劳务派遣协议涉及到三方关系,即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派遣单位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即用工单位,以及用工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等三个关系,该形式后面详细介绍。

2、在用工主体为单位的情形下区分劳务(雇佣)合同和劳动合同

由于劳动合同的用工主体不能为自然人,所以当用工主体为自然人的时候,用工主体和提供劳务者建立雇佣关系。当用工主体为单位时,就要通过其他方式进行分辨两者之间是什么关系。本文认为在该情形下,辨析劳务(雇佣)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关键点在于劳动合同中,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具有从属性,此乃劳动合同的特色,也是与劳务(雇佣)合同的明显区别之处。

(1)人格上从属性

在劳动合同关系中,劳动者自行决定的自由权受到约束。劳动者必须遵守用人单位内部的规章制度,服从单位的指挥、领导与安排,劳动者对自己的作息时间不能自行支配,劳动岗位和内容由用工单位决定,接受用人单位奖励惩罚措施,在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只允许劳动者在其一家单位上班。

劳务(雇佣)合同中,①受雇者的自由权相比受到的约束较少,作息制度能在一定程度上自由支配,在完成自己的工作的同时,可以从事其他的活动,比如不是公司职员的门卫在尽到保安职能的同时看书、保姆在照看小孩的时候可以看电视消遣等;②受雇者一般不用遵守用工单位的内部规章制度,而只是完成自己份内的工作就行,比如用人单位不会要求临时雇佣的搬运工在搬运车上货物时遵守其复杂的内部规章制度;③受雇者一般可以在一家以上单位上班,比如一些学校的教授在外兼职上课,雇他们兼职上课的单位和教授之间就是雇佣关系。

(2)经济上从属性

劳动者完全被纳入单位的经济组织与生产结构之内,劳动者并非为自己劳动,而系从属于单位,为单位而劳动,劳动者的创造性受到限制,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工资、福利等待遇,其待遇不仅与其工作业绩有关,而且一般与企业的效益挂钩,劳动者在经济上完全依附于用工单位,用工单位要解聘劳动者,需要提前通知。

劳务(雇佣)合同中,用人单位不必为受雇者提供有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福利待遇,所给的报酬只是受雇者提供的劳务的对价,与企业的效益无关,只与受雇者提供的劳务的数量和质量有关。用人单位根据企业的情况和受雇者签订合同,如果要解聘受雇者,不需要提前通知,如果该劳务(雇佣)合同没有到期,单位只需承担违约责任。一些自由职业者如画家、摄影爱好者、作家等,他们可同时为多家单位工作,但不享受该单位的福利待遇,他们所得的报酬只跟其提供的作品即劳务有关,在经济上没有从属和依赖关系,他们和用工单位之间就是劳务(雇佣)关系。

(3)组织上从属性

在现代企业组织型态之下,企业的经营、生产活动一般是靠将劳动者编入其生产组织内遵循一定生产秩序而完成,也就是说劳动者一般不能独自完成企业的生产经营任务,企业要将劳动者依据企业组织编制,安排其职务让其成为企业从业人员之一,同时与其它从业人员,共同成为有机的组织,劳动者为单位职工花名册的一员。由于劳动者与用工单位组织结合紧密,劳动者提供的劳动为企业生产经营的重要的一部分,劳动者如果要离职,需要提前通知用工单位。

劳务(雇佣)合同中,受雇者不是企业组织中的一员,即受雇者非单位职工花名册的一员。受雇者和单位的组织结合不紧密,其工作性质一般不重要,从事辅助性的工作,受雇者可以随时离开用工单位。比如象单位雇的钟点工、清洁人员等,他们在组织上不从属于用工单位,不是该单位的职工,可以随时离开。

(4)其他参考因素

是否具备从属关系,还应从工作时间长短、工作场所是否有限制、支付报酬情况、用工单位对提供劳务者有无一般管理指挥监督权、劳务的提供有无代替性等因素,作综合判断。

一般来说,具备工作时间短且为临时性工作、工作场所不固定、按工作次数即提供劳务次数支付报酬、用工单位对提供劳务者没有一般的管理指挥监督权、所提供的劳务可替代性强等因素可以用来支持没有从属性,但是,不能反过来推断,具备工作时间长期、工作场所固定、非按劳务次数支付报酬、用工单位对提供劳务者有一定程度的管理指挥监督权、所提供的劳务可替代性弱等因素就具有从属性,因为衡量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是否具有从属性,主要还是从人格上、经济上和组织上这三个因素考虑,而以上所述的工作时间长短等只是参考因素。

比如一退休老人被一生产食品的单位雇为看门人,看门2年有余,报酬每月结清,虽然该看门工作时间长、工作场所固定、报酬支付不是按提供劳务次数结算,但是由于该退休老人在工作中受到的约束较少,不用遵守该单位内部的规章制度,只需要看好门等,在人格上与用工单位没有从属关系;另外,该退休老人看门工作不构成该生产食品单位的生产业务组成部分,老人不享有福利待遇,在经济上与用工单位没有从属关系;最后,老人没有被纳入该单位为生产经营而建立的组织编制中,与该单位其他职工的工作没有结合在一起从而成为有机的组织整体,不是该单位职工花名册的一员,在组织上与用工单位没有从属关系,所以该退休老人与该用工单位只是劳务(雇佣)关系。

四、实务中的几种关系

(一)劳务派遣协议

劳务派遣协议涉及到三方关系,即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派遣单位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即用工单位,以及用工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等三个关系。

通常认为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之间是民事关系,双方订立派遣协议确定双方权利义务,派遣单位根据用工单位的标准派遣符合要求的劳动者,用工单位根据协议向派遣单位支付报酬或管理费。

派遣单位行使对劳动者的人事管理权,如处分、辞退权,以及承担对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社会福利等《劳动法》的义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之间具有人格、经济和组织上的从属性,存在劳动关系。

用工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之间构成的则是劳务关系,虽然用工单位负责在劳动过程中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指挥和管理,劳动者需要遵守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但是被派遣劳动者在人格上、经济上和组织上是从属于派遣单位的,由派遣单位发工资、辞退或处分,而用工单位只是行使生产经营活动中的管理权。

(二)事实劳动关系和劳务(雇佣)关系

目前学界主流观点认为事实劳动关系既包括未签订书面合同的事实上用工关系(包括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确立劳动关系时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和劳动合同期满后未续订书面劳动合同),也包括当事人履行无效合同而产生的事实上用工关系。[3]

事实劳动关系是劳动关系的一种,只是由于其不符合法律规定要件的要求比如没有订立书面合同、合同到期后继续劳动、非法用工单位等情形,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利,法律规定在这种情形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成立事实上的劳动关系。事实劳动关系和劳务(雇佣)关系的区别也就是劳动关系和劳务(雇佣)关系的区别,劳务(雇佣)关系和事实劳动关系没有重叠的地方,不能把长期从事雇佣活动的人认定为劳动者。

(三)用工单位和农民工的关系

农民工的户籍仍在农村,主要从事非农产业,有的在农闲季节外出务工、亦工亦农,流动性强,有的长期在城市就业,已成为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

国务院20__年3月发布的《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第八条规定指出:严格执行劳动合同制度。所有用人单位招用农民工都必须依法订立并履行劳动合同,建立权责明确的劳动关系。该意见主要是为了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用工单位和农民工之间不全是劳动关系。依照该《意见》的规定,所有用人单位招用农民工都必须依法订立并履行劳动合同,依"法"依照什么法,依照《合同法》,《民法通则》,还是《劳动法》?由于《合同法》和《民法通则》等不规范劳动合同的成立和履行,而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受《劳动法》规范,依法订立合同就是依照《劳动法》的规定订立合同,即《劳动法》规定在该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用人单位必须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即使名义上签订的是劳务(雇佣)合同,在司法中也应该被认定为劳动合同;在属于劳务(雇佣)关系不属于《劳动法》规范的情形,比如用工单位请农民工临时搬运车上的货物,就是劳务(雇佣)关系。

简单劳务合同书样本 篇二

甲方:

乙方:

鉴于乙方劳动岗位、劳动量及劳动时间与全日制工作制不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劳务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第一条 本协议期限为。本协议于 年 月 日生效,至 年 月 日终止。

第二条 乙方承担的劳务内容,要求为:单位电路检查维护,下水保障畅通,卫生检查,停车场车辆摆放管理。

第三条 甲方认为,根据乙方目前的健康状况,能依据本协议第一条、第二条约定的劳务内容、要求、为甲方提供劳务,乙方也愿意承担所约定劳务。

第四条 甲方支付乙方劳务报酬的标准、方式、时间:每月元(含税),每月10号之前支付上月劳务报酬,全年元。

第五条 乙方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六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协议终止:一、本协议期满的;二、双方就解除本协议协商一致的;三、乙方由于健康原因不能履行本协议义务的。

第七条 甲、乙双方若单方面解除本协议,需提前一周通知另一方即可。

第八条 本协议终止、解除后,乙方应在一周内将有关工作向甲方移交完毕,并附书面说明,如给甲方造成损失,应予赔偿。

第九条 乙方在协议期间无条件服从甲方的一切规章制度。

第十条 乙方除享受规定的酬劳外,不享受其它的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签章)

日期:

劳务合同协议书 篇三

(1)用工主体的要求不同。

劳务(雇佣)合同中的用工主体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依照《劳动法》规定,劳动关系中的用工主体为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同时包括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非法用工单位(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和劳动者发生的劳动关系也按照劳动关系处理。

由于劳动合同的用工主体不能为自然人,所以当用工主体为自然人的时候,用工主体和提供劳务者建立雇佣关系。当用工主体为单位时,就要通过其他方式进行分辨两者之间是什么关系,区分方法后面详述。

(2)主体地位不同。

劳务(雇佣)合同中雇佣方和受雇人两者主体地位是平等的。它们之间是一种“劳务”与“报酬”之间的交换,受雇人可以不遵守雇佣方的内部规定,受雇人还可以同时选择给两家以上的雇佣方提供劳务。

劳动合同中主体双方具有一定的隶属、管理关系。劳动者是用人单位的内部成员,应当遵守其内部的规章制度,服从单位的领导与安排。在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只允许劳动者在其一家单位上班。

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奖励惩罚措施可以约束其内部员工,但未经受雇人同意却不得约束受雇人。受雇人只需要按照雇佣契约完成工作任务,无需接受雇佣人的其他无关指示。

2、合同的权利义务和国家干预程度不同

劳务(雇佣)合同是一种私法上的关系,强调当事人双方的意思自治,只要当事人双方的约定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违反公序良俗,国家就不予干预,其权利义务的调整主要参照《民法通则》、《合同法》等民事法律规范。

劳动合同也有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的体现,但《劳动法》对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以及工作时间、最低工资、休息制度、工伤保险等均有明文规定,体现国家强制力对劳动关系的干预,一定程度约束了当事人之间的意思自治,其权利义务的调整主要参照《劳动法》。

3、争议处理程序不同

劳务(雇佣)合同纠纷应当按照民事争议处理,而劳动合同纠纷按照《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处理。按照现行的劳动法律规范,发生劳动争议必须先进行劳动仲裁,如果不服仲裁才能向法院起诉。而雇佣关系中发生纠纷,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不需要经过仲裁程序。

4、合同的形式

劳动合同的法定形式是书面的。劳务(雇佣)合同的法定形式除书面的以外,还可以口头或其他形式加以规定。

(二)实务中的操作

在《工伤保险条例》颁布前,司法机关一般通过审查用人单位是否具有合法的主体资格来区分是劳动关系还是雇佣关系。如果用人单位具有营业执照或依法履行了登记、备案手续,则被认定为属于劳动关系的范畴,反之被认定是雇佣关系。《工伤保险条例》实施以后,由于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和劳动者发生的劳动关系也按照劳动关系处理,不能再按照主体资格来区分劳动关系和雇佣关系。

目前实务中的操作不尽相同。有些劳动仲裁部门依然采用审查主体资格的办法,遇到涉及未经工商部门登记的用人单位发生的劳动争议向其申诉的案件即不予受理,于是有些法院对于不符合主体资格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争议的案件直接以劳动争议案件处理。一些法院受理案件以劳务(雇佣)合同纠纷为案由,在审理中却援引《劳动法》。当事人在起诉时也有意识的选择有利于自身利益的方式,比如有些劳动者在非法用工单位发生工伤后,本应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和《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处理,但是实践中有些当事人为了取得精神损害抚慰金,却更愿意选择按照人身损害赔偿起诉。

(三)总结

1、劳务(雇佣)合同的形式

劳务(雇佣)合同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1)帮工形式。

①家庭帮工。如家务钟点工、保姆、家庭教师、家庭护士等。

②农村帮工。如雇请他人代为耕作等。

③工作事务帮工。如单位请人临时搬运货物、看门、扫地、“棒棒军”等。

(2)承包人雇工形式。主要是在建筑工程中,承包人(自然人)与总承包人、分包人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后,由该承包人招聘雇工从事该劳务作业,城市中建筑工地上的农民工就大多属于这种情况。

(3)合作型雇工形式。雇主一方面雇佣人提供劳务,一方面自己也从事该工作,比如个体出租车老板雇佣另外一名司机和自己一起合作分时间段开出租车等。

(4)返聘形式。离退休人员退休后在受聘从事一些工作,比如为企业看门的老大爷,为单位扫地的老大妈等。

(5)劳务派遣形式。劳务派遣协议涉及到三方关系,即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派遣单位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即用工单位,以及用工单位与被派遣劳

简单劳务合同书样本 篇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劳务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第一条、本协议期限

为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终止。

第二条、乙方承担的劳务内容

要求为: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乙方提供劳务的方式

为: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约定劳务

甲方认为,根据乙方目前的健康状况能依据本协议第二条、第三条、约定的劳务内容、要求、方式为甲方提供劳务,乙方也愿意承担所约定劳务: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保密

乙方负有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义务。乙方负有保护义务的商业秘密主要包括:____________

第六条、劳务报酬

甲方支付乙方劳务报酬的标准、方式、时间:____________

第七条、税收

乙方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甲方依法代为扣缴。

第八条、协议终止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协议终止:一、本协议期满的;二、双方就解除本协议协商一致的;三、乙方由于健康原因不能履行本协议义务的。

第九条

甲、乙双方若单方面解除本协议,仅需提前____周通知另一方即可。

第十条

本协议终止、解除后,乙方应在____周内将有关工作向甲方移交完毕,并附书面说明,如给甲方造成损失,应予赔偿。

第十一条

乙方在协议期间无条件服从甲方的`一切规章制度。

第十二条

乙方除享受规定的酬劳外,不享受其它的福利待遇。

第十三条

依据本协议第九条、第十条、约定终止或解除本协议,双方互不支付违约金。

第十四条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劳务合同协议书 篇五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选派甲方所需的 岗位的保安人员维护甲方的正常秩序,并做好甲方的安全保卫工作。双方本着友好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共同信守。 一、甲方的职责及应尽的义务

1、甲方应为乙方人员提供必要的食宿和值班室。

2、甲方应指派专人负责对保安人员的管理,其他人员不得参与。

3、乙方保安人员提出的有关安全及治安方面的安全隐患建议,甲方应积极采纳,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对做出突出贡献的队员,甲方应予以表扬或奖励。

4、甲方应在乙方治安防范的区域内安装防盗报警装置。

5、甲乙双方应对保安人员的工作做定期考核,按月填写保安人员信息反馈表。

6、保安人员应服从双方的领导和管理,工作期间,保安人员如有不胜任保安工作,多次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调换。乙方依据《保安手册》处理,触犯法律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

二、乙方人员的职责及保安范围:

1、乙方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合同,在公安机关指导下,协助甲方搞好治安保卫工作。

2、乙方人员在工作中要着装整齐、仪表端正、文明执勤、坚守岗位。工作要认真负责,须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不酒后上岗,上岗期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3、保安人员在工作期间,必须忠于职守,确保甲方警卫目标的安全。如发生被盗、火灾、抢劫、打架斗殴等事件,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向甲乙双方领导和有关部门汇报。

4、治安防范区域:。

三、甲乙双方的管理与违约责任:

1、合同签订后,双方不得私自终止合同,如一方私自终止合同,属于违约,违约者将按全年保安费总额的 %做为违约赔偿。

2、甲方应按时按月支付乙方保安费。每迟付保安费一天,乙方则按当月保安费的%向甲方收取滞纳金,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

3、保安人员在执勤期间,确因工作失职,造成治安防范区域被盗,经公安机关现场勘察,查清事实后,立案三个月未经破案的,甲方必须提供合法相关的证明材料,由双方认定后,由乙方负责部分损失,最高赔偿额不超过岗点当月保安费总额的 %,由此造成的间接损失不在的赔偿范围之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扣除保安费。在治安防范区域内,甲方门窗完好,无被盗痕迹,室内丢失物品及外围攀爬发生盗窃事故,乙方不承担责任。现金、有价证券、金银珠宝、可随身携带的贵重物品及无法证实其价值的物品发生丢失不负责赔偿。

4、乙方提出的安全隐患建议,甲方未及时采取措施,由此造成的后果,乙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5、由于国家政策调整或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保安服务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不承担违约责任,所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6、由于自然灾害发生的不可抗力的事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乙方在执行合同期间,应当保证合同约定所需的岗位无缺岗现象,如有此现象发生经调查核实情况属实的,则扣除当月所缺天数的保安费。

四、保安费结算:

甲方应在合同签字后 日内即向乙方支付 保安费,每岗每月 元,合计 元(大写:)。

五、保安人员的工作时间及休息休假:

1、工作时间及休息休假应按照《劳动法》的规定严格执行,即工作时间每周不得超过40个小时。

2、甲方因工作生产经营需要,延长保安人员的工作时间,须与乙方协商后,甲方应另支付给保安员相应的加班费,不得增加与保安业务无关的工作。

六、保安员在执勤过程中,因保护甲方财产及员工人身安全,导致保安员伤、残、亡等,甲方应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具体补偿由甲乙双方商定。

七、附则:

1、本协议在执行期间,如遇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对保安费进行调整时,保安费也要相应增加。

2、本协议自款增设,须经双方协商解决。

3、合同由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双方共同监督执行。

4、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补充说明: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简单劳务合同书样本 篇六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业务发展的需要,雇佣乙方为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提供劳务服务,经双方协商订立正式《劳务雇佣合同书》如下: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生效,期限_______年,其中试用期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

如双方需要,可在合同期满前_____个月协商续签劳务雇佣合同。如合同期已满,双方不再续签合同,但受雇方从事的有关工作和业务尚未结束,则合同应顺延至有关工作业务结束。

二、甲、乙双方的义务和责任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乙方工作应达到甲方规定该岗位职责的要求和甲方对该岗位之特别规定(详见《岗位责任书》)的标准。

第四条乙方每周工作时间为________天,每天工作________小时;乙方应按照工作职责保证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和任务。

第五条乙方应接受甲方的绩效考核。

第六条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承接与乙方职责相关的个人业务。

第七条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乙方所承担工作中必需的工作条件。

第八条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的各类社会劳动保险费用及乙方档案,均由乙方原单位保管缴纳。

第九条乙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附加条款。

三、劳务报酬

第十条甲方每月_______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劳务报酬,标准为_______元/月或按董事会拟定的标准额执行。

乙方在试用期间的劳务报酬为转正后的_______或双方约定;甲乙双方对劳务报酬的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在以下情况有权扣除乙方相应额度的劳务报酬:

1、因乙方的过失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

2、乙方违反公司管理制度的;

3、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况。

四、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

1、经甲、乙双方协商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2、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本单位制订的规章制度;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本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乙方不能从事由甲方安排工作的;

3、乙方解除合同,应当提前_____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书面形式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

(2)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安全,健康;

(3)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4)甲方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5、本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即行终止。

五、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1、甲方违约,应承担的责任:甲方违约解除本合同,应依法赔偿乙方未覆行完的合同期限内的经济损失(赔偿损失____个月工资);

2、乙方违约,应承担的责任:对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或乙方违反保守商业机密的约定,应按国家法律,法规或双方约定,依法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或造成其它严重后果的,还应承担其它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份。

甲方:

乙方:

劳务合同协议书 最新劳务合同 篇七

用人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聘用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就确立劳动聘用关系事宜,自愿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为___年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从__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其中前___个月为试用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二、工作岗位、工作内容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在___部门___岗位(工作)从事___职务,并兼任___工作。

第三条乙方按照甲方确定的岗位职责要求,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按时完成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工作标准。

第四条甲方根据工作需要以及乙方的工作表现和工作能力有权对乙方的工作岗位或职务进行调整,如工作需要也可安排乙方在甲方住所所在地以外的地方工作。乙方愿意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与管理。

第五条乙方不能胜任或不适应本岗位______(职务)工作时,甲方有权决定对其进行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______(职务)。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六条甲方依法执行标准工时制,乙方每日工作时间___小时,加延长工作时间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______小时。

第七条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加点工作时,甲方依据国家规定,安排乙方同等的休息时间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资。

第八条乙方按国家及甲方规定享有带薪年假、配偶探亲假、婚丧假、产假、哺乳假、及法定节假日的休假权并实行周六、周日双休制度。

四、劳动报酬

第九条工资报酬按照甲方的工资制度及考核制度执行。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月工资不低于______市当年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条乙方月工资标准为______元人民币,试用期工资标准为月工资的___%。

第十一条甲方根据经营状况、规章制度、考核制度对乙方工作进行定期考核,依据考核结果及乙方岗位、职务的变化,可对乙方的工资进行调整。

第十二条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为税前工资,于次月___日将工资金额划入乙方的工资帐户,并以银行代理发放形式支付给乙方,同时甲方按国家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十三条甲方根据乙方工作情况及规章制度,对乙方加薪或减薪。

1、加薪:乙方对甲方有特殊贡献或职位晋升时,甲方给予增加工薪,亦可按年度适当增加工资。

2、减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减少月工资或年工资金额。

⑴乙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完成工作任务或工作质量不符合标准的。

⑵乙方因过错或过失,造成工作失误或甲方名誉损害的。

⑶乙方被调整降低工作岗位职责时,按降低后的岗位职责确定工资标准。

⑷违反甲方规章制度或考勤管理制度有迟到、早退、旷工事项及因私事请假的。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四条甲方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用,甲方对乙方个人应缴纳的费用部分负责代扣代缴。

第十五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时,凭甲方指定医院的医疗证明按国家和甲方的有关规定享有医疗期,病假工资待遇按国家和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甲方按照本单位有关规定,保证乙方享受其他合法的福利待遇。

六、劳动保护、工作条件和教育培训

第十七条甲方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工作规范、工作制度、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以及岗位职责规章,保障乙方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和生命安全,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标准的工作场所和劳动工具。

第十八条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能、劳动安全等各项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七、劳动纪律

第十九条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服从甲方管理,爱护甲方财产。

第二十条乙方应遵守甲方保密制度,保守甲方商业和技术秘密,在本合同期内或合同期满两年内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甲方的保密信息。

第二十一条在本合同在执行期间,乙方不得在其他任何用人单位兼职(含业余兼职)。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二十二条劳动合同的变更。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双方协商,可以变更本合同具体条款。

1、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发生变化。

2、甲方人员结构、工作岗位需要调整或组织机构发生变化。

3、乙方的工作表现、知识技能、身体状况等不能满足甲方的工作要求。

4、在本合同期内,乙方参加由甲方出资的学习、培训,应当变更或延长合同期限。

第二十三条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合同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乙方提前___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2、乙方提前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甲方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必要工作条件的。

4、甲方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5、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6、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7、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_乙方劳动的。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乙方在解除劳动合同之前应与甲方办理离职交接手续。

第二十四条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损害的。

(4)、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在外兼职的。

(5)、有_、挪用、侵占甲方财产尚不够刑事处分的。

(6)、有吸毒、赌博恶习的。

(7)、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8)、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被劳动教养的。

2、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在额外补偿乙方___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患重病或非因工负伤,在经治疗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在甲方组织的岗位考试、考核中不合格或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4)、甲方根据本合同第四条约定调整乙方岗位或职务时,乙方不服从甲方工作调动和安排的。

(5)、甲方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需要裁员的。

第二十五条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必要的医疗期内。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在甲方工作期间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4、在甲方连续工作满___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___年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条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乙方应向甲方办理工作交接手续,交回甲方的工具、财产及各种文字和电脑资料。甲方应当为乙方办理离职证明及社保转移手续。

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的终止和续订

本合同期满,劳动关系自然终止,如需续订,甲方应提前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续签的,甲方于劳动合同期满时与乙方办理合同续订手续。

九、违约责任

第二十八条甲乙任何一方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条款,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按照规定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第二十九条乙方接受甲方出资培训的,如发生乙方违约情况,乙方应按甲方规定和培训协议,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第三十条乙方离职未按要求办理工作交接手续的,应当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第三十一条乙方离职甲方未按规定为乙方出具离职证明,或不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手续,应视为违约。但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不能办理或送达上述手续的除外。

十、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二条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约定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签订时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及之后修订和新增的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劳务合同协议书 最新劳务合同 篇八

甲方: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根据有关规定,经协商甲、乙双方共同签订本协议,共同执行。

2、本协议期限为: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3、工作任务:

3.1甲方安排乙方在岗位,从事该岗位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3.2乙方的岗位、职责及工作质量要求,按照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3.3乙方应完成工作任务,执行安全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3.4因甲方生产(工作)情况发生变化或乙方不能胜任岗位时,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和调配。

4、劳动报酬:

按计件生产,多劳多得,少劳少得,无固定工资;其它各种福利、津贴均含在当月的劳动报酬中而不再另行计发。

5、劳动纪律:

5.1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规定。遵守甲方的工作规范、操作规程、劳动安全卫生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包括《员工手册》中写明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同时,爱护甲方财物,保守甲方机密,维护甲方利益,服从甲方的领导、管理和教育。

5.2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对其进行批评教育,直至按有关规定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或解聘。

6、协议的终止、变更、续签和解除:

6.1本协议期限届满时即终止,由于生产工作需要,在双方同意条件下,可续签协议,并应提前1个月办理续签协议手续。

6.2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协议有关内容并办理协议变更手续。

6.3、甲方可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生产经营状况解除本协议。

6.4、具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6.4.1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生产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职工身体健康,企业又不加以改善的;

6.4.2甲方违反劳动协议或法律、行政法规,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6.5任何一方提前解除协议,均应提前30天通知对方。

7、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给对方成经济损失,应视其后果和责任大小按有关规定予以赔偿。

8、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凡属国家有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凡属国家没有规定的,甲、乙双方可协商修订、补充;如不能解决,可以由三都县中和镇法院进行仲裁。

9、本协议双方签字即生效。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劳务合同协议书 篇九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增强,在对外提供劳务服务时,提供者多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务用工合同。然而,在签订合同时多数人都将注意力集中在薪酬、用工时限、用工条件等方面,对于税收往往忽略了。其实在签订劳务用工合同时,适当考虑一下税收因素,可以节省税款支出,得到实惠。

报酬与费用分开

目前,多数劳务合同在约定劳务报酬时,多采用“甲方支付全部劳务报酬,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己负责”这样的字眼。对此提供劳务者多将其当作是一种约定俗成,殊不知这种约定却会使提供劳务者多负担税款。

例如,王先生应一家企业的邀请给部分管理人员培训,双方约定劳务报酬1万元,由王先生自己支付交通、住宿、就餐等费用。在此种情况下王先生应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10000×(1-20%)×20%=1600(元)。在此期间王先生共计支付交通等费用1400元,王先生实际获得收入7000元(10000-1600-1400)。

假如王先生与用工单位签订合同时约定,劳务报酬8600元,由用工单位提供交通、住宿、就餐等。在此种情况下王先生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8600×(1-20%)×20%=1376(元)。王先生实际获得收入7224元(8600-1376),比前一种方式多获得224元。对于用工单位来讲,提供交通、住宿、就餐等费用有时就是举手之劳,不会增加太多费用,说不定还会比一次支付1万元劳务报酬节省。

劳务报酬与薪金合理转换

在提供劳务时有时因用工单位的用工时间长,劳务提供者在很长一段时期内都会提供劳务。

对于此种劳务方式,劳务提供者可与用工单位协商,将劳务合同更改为招聘合同,将个人所得税的税率降低从而减少税款支出。

例如,李先生在一家企业长期从事技术顾问。李先生与企业约定的报酬为每年3万元,按月领取。假如李先生与企业签订劳务合同,将报酬性质定性为劳务报酬,那么李先生每月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30000÷12-800)×20%=340(元)。假如李先生与企业签订招聘合同,将报酬性质定性为薪金所得,那么李先生每月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30000÷12-20__)×5%=25(元)。通过比较发现,李先生在签订合同时选择招聘合同与劳务合同二者每月相差个人所得税315元。

在此需要注意的是,因薪金与劳务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设置不同,在计税数额较小时选择薪金个人所得税负较轻,在计税数额较大时选择劳务所得的税负较轻。

简单劳务合同书样本 篇十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劳务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第一条本协议期限为xx年xx月xx日生效,至xx年xx月xx日终止。

第二条乙方承担的劳务内容,要求为:

第三条乙方提供劳务的方式为:

第四条甲方认为,根据乙方目前的健康状况?能依据本协议第二条、第三条约定的劳务内容、要求、方式为甲方提供劳务,乙方也愿意承担所约定劳务:

第五条乙方负有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义务。乙方负有保护义务的商业秘密主要包括:

第六条甲方支付乙方劳务报酬的标准、方式、时间:

第七条乙方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甲方依法代为扣缴。

第八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协议终止:一、本协议期满的;二、双方就解除本协议协商一致的;三、乙方由于健康原因不能履行本协议义务的。

第九条甲、乙双方若单方面解除本协议,仅需提前一周通知另一方即可。

第十条本协议终止、解除后,乙方应在一周内将有关工作向甲方移交完毕,并附书面说明,如给甲方造成损失,应予赔偿。

第十一条乙方在协议期间无条件服从甲方的一切规章制度。

第十二条乙方除享受规定的酬劳外,不享受其它的福利待遇。

第十三条:依据本协议第九条、第十条约定终止或解除本协议,双方互不支付违约金。

第十四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劳务合同协议书 最新劳务合同 篇十一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业务需要,雇佣乙方为甲方提供劳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劳务合同书,共同遵守所列条款。

第一条劳务合同期限

本劳务合同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月___日止。甲方视业务需要及乙方工作表现等可提前与乙方解除劳务关系或征得乙方同意与乙方续签劳务合同。

第二条双方权利义务

1、乙方,根据乙方目前的健康状况,能够按照本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劳务,也愿意承担所约定之劳务。

2、甲方根据业务需要,委托乙方承担办公区域保洁工作。具体工作为:负责打扫、擦拭办公区域的地面、门窗;负责洗手间的清洁和垃圾清理;负责会议室的清洁和桌椅摆放;负责绿植的浇水和修剪等工作。

3、乙方工作时间为_____小时,每周______小时。

4、乙方提供劳务应达到甲方的各项要求和标准,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5、乙方在为甲方提供劳务的过程中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不得提供和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6、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劳务,向乙方支付报酬。

第三条劳务报酬支付

1、乙方的劳务报酬为______元/月,甲方每月____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上一个月的劳务报酬。

第四条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1、本合同期满如双方未续签,则合同自行终止。双方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

2、甲方有权视业务需要及乙方业绩情况等随时解除本合同。除应当支付的劳务报酬外,甲方不向乙方支付任何补偿。

3、乙方需要提前解除本合同,应提前10日通知甲方。

4、乙方解除合同离开公司前,应办理好工作用品交接。

第五条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照本合同约定日期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的,每拖欠一日按照所拖欠金额的千分之四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在提供劳务的过程中因故意或过失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按照损失的金额据实赔偿。

第六条文本及生效

1、本合同文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于甲方盖章、乙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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