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档案管理制度 采购档案管理制度8篇

2023-11-28 06:46:55

第一节、施工现场总则……………………………1下面是书包范文为朋友们精心整理的采购档案管理制度8篇,希望能够对小伙伴们的写作有一点帮助。

采购档案管理制度 篇一

一、档案科所有工作人员都有保护档案义务,档案属于涉及托管人员隐私,未经许可不得外借、外传。

二、各类档案的借(查)阅,必须填写《档案借(查)阅申请单》

三、个人档案一律须托管人员本人、或委托书指定的委托人,经过相关审批流程后方可借阅。

四、外单位来人借(查)本托管人档案,需持单位《档案借(查)阅申请单》并经科长签字批准,方可查阅。

五、阅档必须在档案室,不得携带外出,以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借出档案材料的时间不得超过一周,必要时可以续借。过期由档案管理员催还。需要长期借出的,须经分管领导批准。

六、外借的档案借阅者必须妥善保管,借阅的档案只限本人使用,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转借、拆开、调换、污损文件或在文件上圈点、划字等,要保持档案的整洁、完整。

七、外借档案一旦发生遗失、损坏、销毁等,应立即知会办公室进行处置。

八、档案室对外借逾期未归还的档案,要及时做好催还工作。

九、借出和归还档案时,应做好清点手续,由档案管理员与借阅者当面核对清楚。

采购档案管理制度 篇二

公司为进一步规范销售合同文档和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水平,逐步实现销售合同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制度

所指的合同档案是公司在业务经营中形成的各种来往合同、协议、订单、确认书、价格变动函等(包括巨盛、中能、舒尔茨、内贸、外贸)。

二、公司在业务经营过程中,收取相应客户的资质、往来的调查表等,也属本管理制度的归档文件。

三、合同档案管理原则

1、公司经营产品的采购、销售均须订立合同。

2、业务合同归档、保管、建立档案,由销售部管理,以确保档案的完整、完全和有效利用。

3、销售部指定专人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整理、保管公司所有销售业务合同文档。

四、合同章管理原则

1、公司统一发放合同章,属销售业务使用的合同章发放到销售部。

2、业务合同章除因工作需要留一枚由驻马钢办事处保管外,其余均由指定人员保管。

3、各业务部门、业务人员用章时应填写用章登记表,并附上用章的文本原件或复印件,交由销售部经理签字后方可使用。若因工作需要带合同章外出时,须办借用手续,使用完毕后即行交回。

五、合同文档的管理要求

1、合同文档管理可以按“公司合同管理”中“合同编号”规定进行分类编号。

2、保存的合同文档每半年清理核对一次,如有遗失、损毁,要查明原因,及时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合同管理人员要加强对合同档案的登计、监督工作,要以原始记录为依据,编制合同统计清单。

4、合同档案管理人员应根据实际需要编制合同检索工具,以便有效地开展合同文档的查询、利用工作。

5、各业务员可查阅合同文档,确因工作需要须借出查阅,须经部门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办理借阅手续,合同原件无特殊情况不得外借。

五、附则:

1、本制度自审批通过之日起实施。

2、本制度由销售部负责解释。

六、附件:《合同档案登记表》

采购档案管理制度 篇三

第一条 为加强政府采购项目档案管理,有效保护和利用政府采购项目档案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青岛市档案管理条例》和《青岛市政府采购工作流程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青岛市政府采购项目档案的收集、整理、移交和管理等。

第三条 政府采购项目档案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材料、图纸、图表及声象资料等,包括纸质、磁盘、光盘等不同媒质载体的各类记录。

第四条 各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和检查本级政府采购项目档案管理工作。

第五条 政府采购项目档案资料具体包括:

(一)项目开标前文件材料

1.政府采购预算及计划、采购预算追加及调整的资料;

2.采购方式审批、采购文件论证或预审等材料;

3.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委托代理协议书;

4.采购公告(包括招标采购信息预告、变更公告以及邀请招标资格预审公告等);

5.招标文件(含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询价采购方式,下同)及对其进行必要澄清、修改的文件或情况说明;

6.供应商领取招标文件的记录(包括潜在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情况记录);

7.对投标或被邀请供应商资格预审的审查情况。

8.其他报批手续材料。

(二)项目开标文件材料

1.投标文件(含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询价五种方式,下同)及其补充、修改或撤回的记录;

2.投标文件递交记录;

3.参加开标的招标人、专家、供应商及监督人员签到名单;

4.开标一览表;

5.文件密封情况、开标现场过程及开标结果的公证文书;

(三)项目评审文件资料

1.评审专家抽取记录及名单;

2.评审委员会工作文件和有关资料,包括评审委员会主任或评审小组组长的推选结果、评审办法、评审细则、评审纪律等;

3.评委的评审记录、评分表、评分汇总表;

4.评审报告、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序表;

5.项目废标报告或开标现场采购方式变更申请、审批材料;

(四)项目中标(成交)和履约文件资料

1.采购结果公告记录;

2.中标(成交)通知书;

3.依法变更采购结果的记录;

4.项目合同的签订、补充、修改、中止或终止执行材料,项目合同的履约验收材料;

5.资金拨付申请、结算付款等财务会计文件材料;

(五)其它文件材料

1.供应商质疑材料、处理过程记录及答复;

2.供应商投诉书、投诉处理有关文书、投诉处理决定;

3.其它与采购项目相关的需要存档的资料。

上述(一)中1、政府采购预算及计划、采购预算追加及调整的资料,由采购人负责收集、整理;其他所有政府采购项目档案资料由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收集、整理。

第六条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项目验收结束之日起15日内,按照归档内容要求,完成政府采购项目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和装订工作。

第七条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其所整理的政府采购项目档案资料区分正本和副本,正本交采购人保管,副本或部分复印件资料由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保管。

第八条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每季度的最后一个月下旬,将所有整理完好的政府采购项目档案副本送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查。

第九条 采购人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应将政府采购项目档案纳入本单位档案管理体系,指定专人负责,确保其安全完整、真实齐全、存放有序、查阅方便。

第十条 政府采购项目档案的保存期限为自政府采购项目结束之日起至少十五年。对于在较长时期内有查考利用价值的重大政府采购项目档案资料,采购单位可根据需要永久保存。

第十一条 采购人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应对政府采购项目档案的利用权限做出明确规定,建立档案借阅、复制登记簿,健全档案利用审批、登记手续。

第十二条 政府采购项目档案主要供政府采购当事人和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使用。上级单位、监察机关、审计机关、法院和检察院因工作或办案需要可以查阅政府采购项目档案。

第十三条 政府采购项目档案管理人员和利用者应严格遵守档案管理有关规章制度,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抽取、篡改、损毁、伪造档案。

第十四条 对保管期限已满的政府采购档案,应由政府采购项目档案保管单位分管领导、有关业务人员和档案管理人员组成鉴定小组,逐卷审查、鉴定,提出存毁意见。

第十五条 对确无保存价值的政府采购项目档案,应清点核对,登记造册,经分管领导批准并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管理部门备案后销毁。

第十六条 销毁政府采购项目档案,应指定两人以上负责监销,防止档案遗失和泄密。政府采购项目档案销毁后应写出销毁报告,监销人要在销毁清册上签字。销毁报告和销毁清册应立卷归档,并永久保存。

第十七条 政府采购项目档案管理人员调动工作时,应在离职前办理好档案交接手续。

第十八条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被终止代理资格或被解散,其负责管理的政府采购项目档案全部移交至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并办理交接手续。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青岛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采购档案管理制度 篇四

第一条为加强政府采购档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档案,是指开展政府采购业务时(包括集中和分散),根据法律规定,必须保存的有关文件、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各种记录。档案资料除特殊情况外均要求为原件。

第三条政府集中采购应归档的基本资料有:

(一)领导批示、政府投资计划;

(二)采购申请;

(三)采购方式批复书;

(四)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五)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新闻媒体或网站发布的招标公告;

(六)评委抽取登记表

(七)供应商投标情况登记表;

(八)评标委员会及监督人员(竞争性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签到表;

(九)评标专家及监督人员签字确认的评标报告(内容包括:评标时间、评标地点、评标程序、评标结果、评委打分表、商务、符合性、技术审查表、评审专家质疑表;

(十)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新闻媒体或网站发布的中标公示;

(十一)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未中标(成交)通知书;

(十二)政府采购合同;

(十三)验收单或验收报告、文件;

(十四)书面询问或质疑和询问答复、质疑处理决定;

(十五)历次资金支付申请书;

(十六)其它应保存的有关资料。

第四条政府采购档案管理人员,应注意采购活动资料的收集与整理,要认真核对资料是否齐全,避免出现资料遗失漏报现象。每一个采购项目结束后,要及时催促采购中心和采购单位将评标资料和合同报我办归档。

第五条档案管理人员要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本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政府采购业务档案的归集和管理。

第六条档案管理人员应建立档案检索工具,方便查找;归档资料必须按照采购项目归档目录要求,排列顺序,填写清楚;归档的项目资料必须齐全完整,案卷质量要符合有关部门制定的案卷质量标准,对资料不全项目,档案管理人员有权拒绝接受。

第七条档案管理人员要完善档案交接手续,建立档案借阅登记簿,保证档案的完整,未经领导批准,政府集中采购档案一律不准向外借出。

第八条档案管理人员和借阅人员要树立保密观念,自觉遵守保密制度,妥善保管、保存经手的档案资料,严禁失密、泄密和档案遗失现象的出现。

第九条对于达到保存期限应于销毁的档案,档案管理人员要进行认真的鉴定,无误后提出销毁意见,经领导批准后方可销毁;销毁的档案必须登记造册,采用粉碎或焚烧的方式进行。

采购档案管理制度 篇五

搞好档案管理,充分发挥档案的作用,为各项工作服务,是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的必要条件,也是维护单位历史真实面貌的一项重要工作。

(一)教育学会的档案由学会指定专人保管。除此之外的档案,如文书档案、业务档案、财务档案等,由档案室统一归档保存。

(二)凡是本单位工作活动中办理完毕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材料均应归档。第一次归档时间为6月底7月初,第二次为12月至次年1月。

(三)档案室保存的主要档案目录:

1、单位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

2、单位的重要会议记录。

3、重点调研活动的总结或调研报告。

4、综合性教研活动、教改实验、课题研究的材料。

5、各类培训方案。

6、较重要的评选活动材料。

7、学期、学年个人总结考核表。

8、各类获奖资料。

9、本单位人员情况资料。

10、各校和全县学生学业成绩统计资料。

11、上级指导性公文。

12、本单位其它重要公文。

(四)、借阅档案时,不得在案卷上涂划、删改、剪插;外单位人员借阅档案须凭介绍信经办公室主任或单位领导同意。案卷一般不得带出查案室。

采购档案管理制度 篇六

集团的各项档案资料是集团行政办公和经营活动中不可缺少的要素。为规范集团档案管理工作并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及保密性,理顺工作程序,明确工作职责,杜绝资料流失,特制定本制度。

1、凡集团总部各部门、各分子公司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必须按规定定期向集团行政人事部提交备份,从而保证集团行政部作为集团档案管理对口部门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延续性、真实性。

2、集团总部行政人事部负责集团档案管理、文书立卷的工作,并对各分子公司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各分子公司负责人应重视本单位文件资料的管理和文书立卷工作,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

1、凡是反映公司工作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公文、电报、传真、图表、电子版资料、书信、报刊、录音、录像等)均属归档范围。

2、公司设立、变更的申请、审批、登记以及终止、解散后清算等方面的文件材料

3、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形成的文件材料;

4、资金借贷、业务往来方面的文件材料(含合同、重要报表、银企联系函件等)

5、政府、项目批文、合同;

6、公司制度体系、会议纪要、内部发文(包含总经理批示后的各项工作流程、公司决定等);

7、工程进度计划控制文件(含各业务单位往来函件等)、工程初设、修改、竣工图纸;

8、各分子公司及集团总部各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及资金计划;

9、公司签定的各类合同(含商品房买卖合同);

10、公司有效证照、证件、印章;

11、具有法律效力及保存价值的文件;

12、公司重要的会议材料,包括会议的通知、报告、决议、总结、领导人讲话、典型发言、会议简报、会议记录等;

13、员工电脑中与公司有关的电子版资料、文件等;

14、集团、各分子公司获得的社会荣誉资料;

15、其他有必要归档管理的资料。包括声像形式记录下来的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作用的各种资料,上级领导、名人、友人、协作单位提供和赠送的题词、书画、文献资料、有纪念意义的各种工艺制品等。

1、集团行政人事部应即时做好档案归档分类保管;各分子公司应在每季度最后一天以前将上季度办理完毕、需归档的文件材料整理、立卷,向集团行政人事部提交备份。

2、集团各部门应及时向行政人事部移交发生的档案材料,如有些材料还需使用,也应先按立卷归档后再办理借阅手续;各分子必须严格遵守归档制度,不得无故延期或不交应归档的备份文件材料。

3、各分子公司向集团行政人事部提交备份档案时,要严格履行移交手续,按文件材料分类造册,随移交备份档案提供两联清单,注明移交人,待总部行政人事部专人签收后各留存一联清单备查。

4、归档案卷的总要求是:遵循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和特点,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别不同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具体应做到下述几点:

(1)归档的文件材料种类、份数以及每份文件的页数均应齐全完整。

(2)在归档的文件材料中,应将每份文件的正件与附件、印件与定稿、请示与批复、转发文件与原件、多种文字形成的同一文件立在一起,不得分开;文电应全在一立卷。

(3)卷内文件材料应区别不同情况进行排列,密不可分的文件材料应依序排列在一起,即批复在前,请示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定稿在后;

(4)卷内文件材料应按排列顺序依次编写页号或件号。装订的案卷,应统一在有文字的每页材料正面的'右上角、背面的左上角填写页号;不装订的案卷,应在卷内每份文件材料的右上方编号,图表和声像材料等也应在图表上或声像材料的背面编号。

(5)按各类档案资料的保密级别、保存期限,案卷必须以规定的格式逐件填写卷内文件目录,对文件材料的题名不要随意更改和简化;没有题名应拟写题名,有的虽有题名无实质内容的也应重新拟写:没有责任者、年、月、日的文件材料要考证清楚,填入有关项内;卷内文件目录放在卷目。

(6)声像材料应用文字标出摄像或录音的对象、时间、地点、中心内容和责任者。

1、文书档案的保管期限定为永久、长期和短期三种。长期为十六至五十年左右,短期为十五年以下,三年以上。

2、确定集团档案保管期限的原则

(1)凡是反映公司主要职能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的,对本公司有长远利用价值的档案,列为永久保管。

(2)凡是反映公司一般活动,在较长期时间内对公司工作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列为长期保管。

(3)凡是在较短时间内对公司有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列为短期保管。

1、档案分一般档案和有密级档案两类。档案密级分为绝密、机密二级。档案的密级由档案提交人提议, 行政人事部经理核定密级。

2、有密级档案只许在档案室翻阅,不许带离本室;有密级档案复制时,需经办公室主任(行政人事部经理)及副总以上领导批准。

3、有密级档案只限归档人使用,其他人员使用需经办公室主任(集团行政人事部经理)及副总以上级领导批准。

4、对已到保密期限的档案要请相关部门领导和办公室主任(集团行政人事部经理)鉴定解密,对解密档案作一般档案管理,及时提供利用。

1、各部门因工作需要,借阅本部门的业务档案需经本部门领导批准,然后到档案管理员处填写档案调阅登记簿,方可借阅。

2、公司各部门借阅非本部门的业务档案须经档案所属部门同意或办公室主任(集团行政人事部经理)批准。

3、借阅档案必须严格履行登记手续,归还的档案要进行检查、清点,并在登记薄上注销。

4、借阅档案的人员,不得泄密、涂改、折散、转借复印和携带档案外出,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转借或携带档案外出时,须经办公室主任(集团行政人事部经理)批准。

5、有密级的档案调阅、复制时均需办公室主任(行政人事部经理)及副总以上领导批准。

6、借阅的档案用完后,应及时归还,借用时间一般不得超过十天。

7、借阅人对档案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

8、凡借阅的档案、文件一律不得私自复印,如工作需要,应按公司有关保密规定办理。

1、 所有员工使用的电脑必须指定专门的区域存放公司相关的文件、资料,在指定存放区域里设定工作人员专用文件夹,使用电脑工作人员将各类文件、资料在该文件夹中设定子文件夹分类存放。

2、各分子公司办公室主任(集团行政人事部经理)即为电脑档案管理责任人。公司所有员工须到电脑管理责任人处对存档电脑区域、文件夹名称进行如实登记;各电脑档案管理责任人须定时对本单位的电脑按照登记存放区域进行检查。

1、集团行政人事部定期对所保存的档案进行鉴定,对于保存期限已满的档案材料,按规定进行销毁。

2、档案鉴定工作由集团行政人事部经理主持,有关部门参加,组成档案鉴定小组,对被鉴定的档案进行逐件审查,提出存毁意见。

3、档案材料鉴定小组审定,并经集团总裁批准后,方可销毁。

4、销毁档案材料,要由二人以上并在指定地点进行监销,监销人要在销毁清册上签字。

1、集团各分子公司凡违反本制度,无故延期或不交应归档的备份文件材料的,一经发现,限期上交,经催交仍拖延不交的,除责令其文件部门负责人和单位领导写出书面检查外,各罚款100元~500元,并予以集团内通报批评。

2、集团所有员工凡违反制度第六条第4项,泄露公司档案秘密的,涂改、拆散或未经办公室主任(集团行政部经理)批准转借、复印或携带档案外出的,视具体情况,对其部门领导和当事人各罚款500元~1000元,并予以通报批评;如造成恶劣后果者,视情况严重程度追究其法律责任。

3、集团所有员工凡违反本制度第六条第6项,不按借阅期限归还的,限期归还并责令其当事人写出书面检查。

4、集团所有员工凡违反本制度第六条第7项,遗失档案的,应立即报告,如因遗失档案,泄露公司商业秘密,造成恶劣后果者,视情况严重程度追究其相关责任。

5、档案管理员丢失、规范档案调阅流程或擅自提供泄漏档案机密,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及相应罚款,直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6、集团所有员工凡违反本制度第七条,不按规定存放电脑档案,不按规定接受检查者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及罚款。

1、本制度自2007年9月1日生效。

2、本制度由集团行政人事部负责解释。

3、各子公司应根据本制度,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4、以往的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采购档案管理制度 篇七

加强采购部档案的收集和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全面规范采购管理体系,制订本制度。

适用于采购部对内部文件及档案的控制。

3.1采购档案管人员:负责采购部所有文件的整理及归档。

3.2采购经理:负责采购档案文件调阅、销毁等事项的审批。

4.1归档内容分类

4.1.1采购内部文件的归档。采购部工作中需存档的文件,采购订单、应付账款对账单、工作计划、采购计划、入库单、退货单及采购部门相关管理文件资料。

4.1.2公司其他部门提供的文件归档。公司其他部门提供的图纸、采购申请单、原材料质量返馈单等相关资料。

4.1.3外来或外放文件的归档。供应商资料、采购合同、报价单、对账单联络函或其他与供应商有联系的文件资料。

4.1.4存储在电脑或其它介质上的资料。采购部的台账、电子档的文件记录。

4.2档案保存期限

4.2.1公司内部往来文件需保存3年。

4.2.2公司外部往来文件需保存5年。

4.2归档要求

4.2.1归档文件材料应齐全完整,按照文件的自然形成规律保持文件之间的历史联系及真实性。

4.2.2所有文档均要编号,并建立目录,逐项填写清楚,书写工整。

4.2.3所有存档文件格式统一,而且有相关部门领导签字或盖章,是有效文件。

4.2.4采购部档案要有专人、专位的保管。

4.2.5采购部档案要分类保管并划分档案保管期限。

4.3档案调阅

4.3.1需查阅或借阅采购部文件时,需向采购部领导汇报,得到批准后借阅,查阅保密文件时,需履行审批手续,得到采购领导签字批准。

4.3.2查阅档案人员要求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不得泄露。

4.3.3查阅档案应当日归还;摘抄和复制档案资料需经采购经理批准,档案原件不得借出公司外部,如特殊情况借出,必须经理采购经理审批签字。

4.3.4采购档案管理人员,要及时收取借阅的档案,避免遗失。

4.4、档案销毁

4.4.1采购档案保管期限已满或已失效,需要销毁时由采购部档案管理人员提出销毁意见,编制销毁清单,该清单永久保存。

4.4.2办理销毁手续,必须经由采购经理批准备,方能销毁。

4.4.3采购档案保管期已满,但其中未了结的债权债务和合同文件,应单独抽出,另行建立档案,由档案管理人员保管到结清债权债务和合同改造完毕为止。

采购档案管理制度 篇八

招标过程中所有的文字资料(含电子资料)、视频资料都是档案资料的组成部分,在项目完成后都必须整理归档。公司设立档案室和档案管理员,公司所有项目(含分公司项目)都必须统一归档,分公司项目除未中标人投标文件在分公司就地保管外,其余档案必须由总公司统一归档管理。分公司撤销时,未到期的未中标投标文件必须统一交到总公司档案室,才能办理撤销手续。各分公司应对自行保管的档案参照总公司的要求妥善保管,总公司将不定期的对各分公司保管的档案进行抽查。

总公司项目,在项目分成前必须完成档案资料的归档。分公司项目在签发中标通知书前必须完成除中标通知书外的所有档案资料的归档,在下个项目资料归档前将该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归档。有总公司外派人员的分公司,该外派人员兼任分公司档案管理员,分公司档案管理员应督促分公司及时将应由总公司统一管理的档案包括电子资料及时交回总公司。

监管机构资料备案时间:

1、电子资料

电子资料文件夹格式为“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如:hnzk-11368湖南省耒宜高速公路管理处“职工之家”房建工程施工招标),所有与本项目有关的电子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补充文件、资格审查报告、评标报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通知书 、投标文件等)都拷贝到该文件夹下,在资料归档前上传到公司ftp网站(操作方法详见《公司电子档案归档指南》),正式归档前由档案管理员查看后才能办理归档手续。中央投资项目,资料应上传中央投资项目管理网站,经公司资质管理人员审核确认后才能办理归档手续。

2、除未中标人投标文件外的所有档案资料,资料整理时应注意按过程顺序整理,特别是招标过程比较复杂的项目。

2.1档案盒:除未中标人投标文件外的所有档案资料必须装入专用档案盒,档案盒盒脊上贴上相应的标签,保存期限为15年。

2.2湖南省政府采购项目档案资料档案盒内应设盒内目录不装订,单独装订成册的资料首页设册目录,标注册内编码(用号码机编码),档案盒内资料一般包括如下资料:

2.2.1盒内目录

2.2.2备案资料

2.2.3招标文件

2.2.4投标文件正本

2.2.5中标通知书

2.2.6资料移交登记表

2.2.7客户反馈意见表

2.2.8其它资料

成册的资料要求胶装(中标通知书、资料移交登记表、客户反馈意见表不装订)。

公开招标采购归档盒内目录:

邀请招标采购归档盒内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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