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斯读后感 福尔摩斯读后感优秀13篇

2024-04-12 06:27:54

当阅读完一本名著后,你心中有什么感想呢?不妨坐下来好好写写读后感吧。是不是无从下笔、没有头绪?下面是人美心善的小编山仔为大伙儿找到的福尔摩斯读后感优秀13篇,欢迎阅读,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一

暑假里,我阅读了阿瑟·柯南·道尔的代表作《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我被书中的情节深深吸引,欲罢不能,也被歇洛尔·福尔摩斯的不畏坚难险阻的精神和机智勇敢强烈震撼。

书中记录了许多案子,其中最惊险,最离奇的还得属《血字的研究》和《四签名》了。福尔摩斯在破案中,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未烧完的纸团啊,地上的鞋印啊……他都未曾放过,即使是家具里的摆设,家禽家畜的鸣叫也会与案情联系起来考虑。福尔摩斯简直就是侦探界的拿破仑!

福尔摩斯的不畏险阻、坚持不懈的精神更让我肃然起敬!每接一个案子,他都会倾尽全力去揭开谜底。其间不仅有案子本身的离奇,还有作案者的干涉和阻止。被邪恶冲昏头脑的他们甚至想要结束福尔摩斯的生命。然而所有这些困难都阻止不了他要成功破案的坚强意志。

欣赏完《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我想起了叶剑英元帅的诗“攻城不怕坚,攻书莫畏难。科学有险阻,苦战能过关”。作为学生的我们,在求学的道路上也会遇到困难,比如我最怕数学作业。看着一道道题目像一只只蚂蚁一样密密麻麻地在我眼前爬行。哎呀。难那。不会做,我叹息着。绞尽了脑汁,左看看,右看看,心里都感觉不耐烦。想着我放弃吧,明天去问老师或同学吧,很多知识我是一知半解,但我有了好老师福尔摩,我觉得逃避是可耻,应该鼓起勇气,没有解题的要慢慢摸索线索,困难总是办法多,难解的数学题、深奥的科学理论,我们应该坚持不懈、永不放弃,成功就离你越来越近。

当然,有着坚持不懈的精神还不够,还要锻炼自己的头脑,学习他的机智勇敢,能有一双观察细微事件的眼睛和超乎常人的智慧。他的这些特质不是天生的,离不开他平时的学习和积累。我们只有刻苦学习各类知识,时刻培养和增强自己的观察能力和思维能力,才能让我们的学习百尺竿头,更进一步!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二

从小我就特别喜欢看侦探小说和电视节目。在这个暑假我买了一本人人皆知的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很厚,我用了三天才把他读完。

本书冒险与回忆中红发会大概讲的是一个年轻人在一家离银行金库很近的商铺里干活,每个月只拿一半的工资,一天老板看见一张广告红发会要应聘写字员,老板就去应聘了,他每天在办公室里写字。后来福尔摩斯觉得这件事情不对劲,就去调查发现原来店里的'员工是犯罪团伙中的一员,他们只是为了支开老板,在地下挖通往银行金库的地道。

这本书让我知道了在生活中要懂得仔细观察,要细心,所做的每一件事每一个计划都要认认真真,不可以有疏忽。还要认真检查。只有速度没有质量是不行的,做事要干脆利落还要做好。一旦有什么疏忽和漏洞可能后果就不堪设想。但是人是没有十全十美的,就算是一些世界级的伟人,也会有过错。但是也要对自己有信心,有信心才能做好每一件事,如果连对自己都没有信心。那做的每一件事怎能做好呢?在有信心的同时也要勇敢,要有一颗虚心的心。多点听取别人的意见,才能有一个好结果。

这本书让我学到了很多,也让我明白了很多,这本书是一本好书值得每一个人去阅读,从一个个案子中可以看出一个个纯熟的逻辑思维。阅读这本书让我懂得思考。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三

有句名言,“一本理想的书是开启智慧的钥匙。”是托尔斯泰写的。小时候,我不太喜欢读书。后来到了学校,开始慢慢看书。我的书柜里现在有很多书,《怪物大师》,《查理九世》,《福尔摩斯》。

我最喜欢看的是。因为是关于破案的,看完第一页,你就知道案件的内容了,你会想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你等不及要翻到第二页了。这本书讲了三个故事:一个是《血字的研究》,一个是《四签字》,一个是《巴斯克维尔的猎犬》。

我在《血字的研究》见过夏洛克福尔摩斯先生和沃森博士。福尔摩斯一见到华生,就知道他是阿富汗人,是军医,这让我很吃惊。原来福尔摩斯看华生就像看医生,但他有军人的气质,显然是军医。沃森黝黑的脸和受伤的手臂表明他去过阿富汗。

看了《血字的研究》,更佩服福尔摩斯了。在这个故事中,福尔摩斯在犯罪现场的泥浆中发现了一串相同的脚印。当他看到这些脚印时,他知道这个人大约20岁,他的脸是红色的,他的右指甲太长了,他是一个马车夫,抽着印度雪茄。福尔摩斯利用这一信息找到了凶手。

从《血字的研究》和《四签字》,我知道福尔摩斯是个观察力敏锐的侦探。他经常能抓住别人不注意的小细节,找到破案的关键线索,使他一次又一次神奇地破案。

这只是《福尔摩斯》的第一章《血字的研究》,后面几章很精彩。有兴趣可以看看。看完你会被《福尔摩斯》迷住。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 篇四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名叫《福尔摩斯探案全集》的书。这本书写的十分精彩,才读了几行,我就爱不释手了。小说的主人公夏洛克﹒福尔摩斯是个沉着冷静、学识丰富的有名的大侦探。他住在英国伦敦贝克街221号的寓所里。他喜欢拉小提琴。而且,拳击、射击的水平高超。他在遇到匪夷所思的案件时,总是能够快速而又准确地解决它们,给人一种无所不能的超级英雄的感觉。

其中,最令我感到惊讶的是福尔摩斯过于常人的观察分析能力。在开场的第一幕中,华生医生和福尔摩斯握手,出人意料的,福尔摩斯一下就看出华生去过阿富汗。华生对此迷惑不解,因为他并没有在自我介绍中说过这些话。为此,福尔摩斯是这样解释的:“这位先生具有医生的风度,也具有军人的气概,那他显然是个军医。他脸色黝黑,但手腕皮肤却是黑白分明,说明这并不是他原来的肤色,他应该是刚从热带回来。他面容憔悴,说明他历尽艰苦,并且手臂受过伤。一个英国的军医在热带受过伤,还能在什么地方呢?当然只能在阿富汗了。‘这个回答让华生目瞪口呆。

对照着福尔摩斯,我做得就欠缺多了。就拿刚才一直在讲的观察分析能力来说吧,我在做数学题是,经常会遇到许多看似令人摸不着头脑的题。实际上我们只需仔细观察一会儿,就能有所发现,实际上它们还是有规律可循的。为什么我们看不出来呢?因为我们没有冷静下来,仔细地观察与推敲。所以,我们应该好好地向福尔摩斯学习。

自从读完这本书,我学到了许多福尔摩斯身上许多难能可贵的品质。比如说敏锐的观察力,处理案件时的沉着冷静等等。这真是一本好书!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五

最近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这本书是英国作业柯南。道尔创作的侦探小说,每一页字里行间都是百思不得其解的线索,可福尔摩斯总是能轻松地破解它们。书中讲述了福尔摩斯与犯罪分子斗智斗勇,侦破各种奇怪的案件,破案过程中十分细心。例如在“红发会”故事中,福尔摩斯细心观察到伙计的裤子膝盖有多么破旧,说明他们花了长时间去挖地道。他还发现城市与郊区银行和他们朋友的房紧挨着,进一步证实了挖地道的目的。因为他的细心,许多蛛丝马迹都逃不过他的鹰眼,所以警方遇到棘手的大案都要请他出马。

福尔摩斯细心观察的优点值得我学习,因为我比较粗心。比如平时观察事物不留心,写作文时经常无从下手。做数学题目也经常丢三落四,小错不断,几乎没有一次全部正确。

福尔摩斯不仅细心,而且知识渊博。在《血字的研究》中,墙上写着“RACHE”,许多人以为是一个女孩的名字。只有福尔摩斯知道在德语中“RACHE”的意思是复仇。顺得这条线索,成功地破了案。可见要想获得成功,深厚的文化底蕴必不可少。

这本书使受益非浅,让我懂得要细心观察、认真学习,做个有坚定毅力的人,就象福尔摩斯一样。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六

<<福尔摩斯探案选警>>的作者是阿。柯南道尔,生于1859年,死于1930年,是英国最负盛名的侦探小说家,被人们誉为“侦探小说之父”。他的代表作有<<福尔摩斯探案集。>>问世到至今,已经有100多年的历史了。

这本书的故事情节极富传奇性,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起伏跌宕,每一案件的高潮,都紧扣在读者的心弦——如:“劳瑞斯花园街的惨案”“樱沼别墅的惨案”“博斯科姆比溪谷秘案”等等,每一个案件都令人惊心触目。

让我记的最深的就是“劳瑞斯花园街的惨案”这个案件非常难,因为在死者身上没有一点受伤的痕迹,于是福尔摩斯就细心寻找,突然他找到了一个戒指,他就想:这戒指是谁丢的,后来他使出妙技,终于在火车站找到了他,他就是元凶——侯波,看!福尔摩斯经过细心的观察,最终找到了凶手,多么令人高兴啊!

读了这本书后,我感到福尔摩斯是一个英雄,因为他智勇双全,具有非凡的智慧和才干,并且他以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使广大读者对他有所敬佩,所以我长大以后也要做一位对人类有贡献的人。

<<福尔摩斯探案选警>>真不愧是世界文化名著之一!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七

暑假,我读了一本非常有趣的书,名叫《福尔摩斯探案选集》,是阿-柯南道尔写的。阿-柯南道尔塑造了大名鼎鼎的福尔摩斯。100多年来,福尔摩斯的形象一直都使我们钦佩的英雄。他以丰富的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以及一往无前的胆识,与狡猾的罪犯,凶狠的敌人做斗争,为社会伸张正义;捍卫法律尊严。因此,福尔摩斯成了我们心中的神探,成了令罪犯闻风丧胆的克星。

阿-柯南道尔塑造了大侦探福尔摩斯,塑造了福尔摩斯的优秀品质,使我们不知不觉地尊重和学习了这种品质。当年,阿-柯南道尔为了中途结束他的小说,在一次探案中让他的主人公中途殉职。可是一些狂热的崇拜者都无法接受这个结果,无法忍受作者设置的结局。无奈之下阿-柯南道尔只好让主人公又在接下来的一部小说中死而复生,平息了崇拜者的愤怒与不满。直到目前,从世界各地寄往小说中福尔摩斯先生的住地,伦敦贝克街221号的信件从未断过。为此,英国政府在1981年按小说中的地址设立了福尔摩斯先生的寓所,并雇了逸民女秘书专门处理来自全国各地的信。

主人公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身体异常瘦削,细长的鹰钩鼻上方镶了一对蓝眼睛,显得十分机警,果断;下颚方正突出,显得出显得出他是一个十分有毅力的人。主人公的助手华生是一位医学博士,善于学习,有着对奇怪事物的兴趣。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八

我喜欢他是因为书中把社会犯罪与政治制度、道德观念结合了起来。作者创作的侦探小说从侧面反映了那时社会存在的问题。书中包括《血字的研究》、《四签名》等侦探故事都揭示了这个真理!像《巴斯克维尔的猎犬》就涉及到了金钱为了金钱而作恶多端,行凶的人。其他故事也分别告诉了我们一些犯罪现象,如:因贪行凶,专横和尔虞我诈……都与黑暗组织,道德观念有关。

我认为在情节和语言方面,都形成了侦探小说独特的风格。读柯南道尔写的小说,最初吸引我的是离奇,几乎每一件案子的发生都是不可思议,让人意想不到的,在发展过程中。又有许多变化,令人目不暇接。大家都知道邪不压正。这个道理在书中也得到进一步体现。书中的元凶无论多狡猾、多狠毒,但是总逃不过福尔摩斯锐利的目光,加上他出色的推理能力,不管是谁,都会甘拜下风的!你做了不道德的事,即使你有着高超的智慧,很聪明,但不管怎样,你的邪恶最终会把你出卖,暴露你的一切贪念。逃得了一时,也逃不了一世,常说“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你的下场莫过于被绳之以法,得到惩罚。

我很佩服福尔摩斯的正义感,他坚持不懈的精神更让我对他增加几分敬意!,福尔摩斯每个案子都会不遗余力地去解开谜底。其间不仅有案子本身的离奇,还有元凶的阻止,被邪恶冲昏头脑的他们甚至还想要亲手结束福尔摩斯这个侦探届奇才的生命……可最终都是白用功!

当我沉浸在福尔摩斯那令人感叹的工作能力时,还悟出了一个道理:那就是如果想成功,就得坚持不懈,只有坚持不懈才能带领我们走进属于自己的胜利殿堂!同时,我在心底也拨下了理想的种子,我要当一个向福尔摩斯那样敢于为社会伸张正义的人,那样,就可以使世界少一份罪恶,多一份真、善、美!

亲爱的同学们,我觉得你一定会对福尔摩斯产生兴趣,并想和他一起去揣摩、分析案件的。那就让我们一起用心去细细地品味经典,富有浓韵的书香吧!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九

寒假里,我利用阅读时间看了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叫《福尔摩斯探案集》。

书中的主人公福尔摩斯是个私人侦探,他具有超人智慧的头脑,聪明的思考能力,很善于逻辑分析。他可以在看见任何一位不熟悉的人都能准确说出他(她)的职业,令我敬佩不已。他曾经破过一个叫“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一案,案中有一个叫做斯台普吞的罪犯带着“魔犬”假装孤零零地生活,曾用猎犬先后害死过两人。福尔摩斯运用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发现后并处置了他。

在现实当中,我也曾经遇到过这样有趣的推理。有一次老爸的梳子在家里找不到了,我便问他:“爸爸,你刚才去过哪儿?做了一些什么事?”他回答说:“我到过卧室和厨房,到卧室拿衣服和梳头,在厨房炒菜。”我想:梳头是在柜子上梳的,炒菜是在灶台上抄的,这两个地方都很醒目,人一做完事就应该会看到的,而床底下不醒目,所以可能落在了床底下。我走过去检查了一下,果然不出我所料,那梳子还安安静静地躺在地板上哩!

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使我明白了,从报纸、电视上知道坏人虽然有,但是并不像我们想得那样可怕,只要我们向福尔摩斯那样,运用自己的智慧、勇敢地和坏人作斗争,正义最终将战胜邪恶。地球将变得更和平,更美好!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十

《福尔摩斯探案集》是一本讲诉福尔摩斯所探过案子的过程和结果的书。100多年来,福尔摩斯的形象一直以来都是使广大读者钦佩甚至倾倒的英雄。

他以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及一往无前的胆识,与狡猾的罪犯、凶顽的敌人作斗争,为社会伸张主义,扞卫了法律的尊严。因此,福尔摩斯成了人们心中的神探,成了罪犯闻之胆寒的克星,更成为我心中的梦想。

书中惊险的场景、生动的故事、跌宕起伏的场景、扣人心弦的悬念吸引着我。尤其是书中的最后一个故事,也是福尔摩斯最后一案说到“福尔摩斯与最危险的罪犯莫里亚蒂(故事里的人物)两人搏斗时一起坠入深崖,再生前福尔摩斯给花生留拉一封信:“我一想到我能为社会除掉由于他的存在而带来的祸害,就高兴。”这段话使我感到福尔摩斯为除掉罪犯不惜牺牲自己生命的思想,虽然我们不可能象他那样,但是我们可以学习她那样的精神。

福尔摩斯博学多才,通过仔细的观察、严密的推理,推断侦破了各种案情,扞卫了法律的尊严,成了名副其实的神探。在他的身上,我学到了勤奋好学、刻苦钻研、认真思考的优点,他是我学习的好榜样。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十一

今天,我读完了《福尔摩斯探案集》,文中讲述了福尔摩斯为了社会的安定,挺身而出与犯罪分子作斗争,最后寡不敌众,被莫里亚蒂害死的故事。掩卷沉思,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我被他坚决与恶势力作斗争的勇敢精神深深地感动了。

福尔摩斯是欧洲最杰出的护法卫士,他一生侦破了无数案件,帮助警方抓获了无数罪犯。他作为欧洲首屈一指的刑事侦探,为了社会安定,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也要抓获莫里亚蒂这个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他早就知道自己的行为会丧命,但他不因此而害怕退缩,而是挺身而出,这是多么可贵的精神啊!这种精神在我们现代人的身上似乎正在消亡。

不是吗?报纸电视上经常报道一些犯罪分子在公共场所偷窃、抢劫,而在场的人为了保全自己,却都不敢声张、无动于衷。任凭犯罪分子胡作非为、横行霸道。

我自己也是如此。有一次,我乘公交车去城里玩,我无意中看见一个小偷正把手悄悄伸向一位老奶奶的口袋,我刚想喊:“抓小偷!”突然,那小偷向我凶狠地瞪了一眼,我吓的不敢说话,眼睁睁地看着小偷偷了老奶奶的钱财,下车,扬长而去。

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我明白了:其实,犯罪分子并不像我们想得那样可怕,只要我们不畏强暴,运用智慧,勇敢地和他们作斗争,正义最终将战胜邪恶。从今以后,我要向福尔摩斯学习!运用自己的智慧勇敢地和坏人作斗争!

《大侦探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十二

最近,妈妈在网上给我买了一套《大侦探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是一本侦探书,书中一个个离奇的案件,一场场和坏蛋斗智斗勇的画面,扣人心弦,引人入胜。

书中的主人公福尔摩斯太厉害了,办案非常神奇。比如说,他从案发现场行凶者的痕迹,就能推算出行凶者的身高、体重、年龄及相貌,就连行凶者是怎样行凶的,也能一字不漏的说出来。他还精勇于剑术和拳脚功夫,还是一个使用木棍的高手以及专家,这也是他防身、擒获凶手的高超技能和本领。

福尔摩斯还是个绝顶聪明的人。虽然他文学知识还是非常匮乏,但是对于化学、解剖学来说,他是绝对的高手。他的小提琴拉得非常棒,还具备充分实用的英国法律知识。这些都成为他破案的有效工具,他利用熟练掌握的知识,能够进行周密细致地推理,把情理中的一些猜测,推理成绝对肯定的判断。

这本书非常不错,从书中,我学到了许多道理,也教育了我无论是学习还是做事,都要像福尔摩斯断案那样,注意思维缜密,我虽然现在做不到,但在学习上一定要“认真学习、认真思考”,不要做“马大哈”。我还学到一些知识,像怎样从一个人的脚印推理出一个人的体重,就是把脚的长度用厘米作单位,再乘以3,大约就是一个人的大致体重了。我还学到一种生活态度,做任何事情,都要乐观地对待,要认真,要锲而不舍,像福尔摩斯那样,每一个案子都很难,没有一帆风顺的,但必须锲而不舍地办下去,“柳暗花明”往往就在努力、努力、再努力的前方。

在家里,我也经常玩侦探游戏。长大了,我也要像福尔摩斯那样有一丝不苟的精神、乐于助人的胸怀和善于思考的大脑。现在最最重要的是好好学习,掌握有用的知识,养成良好的习惯,锻炼强壮的身体,做个真正对国家、社会、对亲人的有用的人。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十三

最近,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一书,它主要讲了福尔摩斯探案的事。

这本书是从福尔摩斯的助手——华生的视角写的,也就是说,文中提到的。“我”,一般指华生。

福尔摩斯是一个精明、睿智、拥有极强的洞察能力和推理能力的人。他的身手不错,又很善良。他的能力使他像可以预知未来一样。华生是一个从阿富汗战场回来的士兵,他因租房子而结识了福尔摩斯,因为他们俩合租一个公寓。

福尔摩斯侦破的案件很多,我在这里先介绍一下《血字的研究》吧。罪犯是在花园街三号杀了被害人,凶手是个赤面人,他临走前用自己的鼻血在墙上抹了一串字母——RACHE.(德文复仇的意思)。福尔摩斯在第二天得到消息,对被害人尸体进行了一番检查后,断定被害人是被毒死的。凶手是美国人,这一点也被福尔摩斯推测到。为了破案,福尔摩斯在报纸上刊登了一则失物招领的启示,凶手化装成一个老太太领走了戒指。通过这个计谋,福尔摩斯断定罪犯精通易容术,且还有同伙。后来,经过一系列的推理与考证,确定凶手就是赤面人。经过一番侦查,最终,逮住了凶手。

这整本书告诉我们,观察是很重要的。在生活中留心观察,能对你有很大帮助,或许,它就能使你成功。

在这里,我还要说一下作者阿瑟先生。他写的侦探小说严密、严谨,逻辑性很强;悬念设置巧妙,对读者很有吸引力;故事描写的细致,很容易给人身临其境的感觉——仿佛自己就是华生。

我已经深深喜欢上了侦探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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