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料管理 物料管理规定(优秀8篇)

2023-12-01 09: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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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料管理制度 篇一

为规范物料管理,避免积压,降低生产成本,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检验检测中心所属科室物料需求管理。

1、管理范围、职责和定义

1.1本制度涉及的物料管理范围为:设备备件及辅助材料。

1.1.1设备备件是指企业生产装备装置、附件及其配件。

1.1.2辅助材料是指维持企业生产和设备维修所需的辅助性物资。

1.1.3采购计划是指由设备室编制,申报给设备能源部的物料计划。

1.1.4需求计划是由各科室编制,申报给设备室物料《采购申请表》。

1.2设备室职责

1.2.1负责评审需求部门物料计划,编制、申报物料采购计划并反馈采购计划信息。

1.2.2检查采购计划执行情况、到货情况并进行物料催货。

1.2.3负责开出物料领用单据。

1.2.4负责进行物料管理相关考核工作。

1.3需求部门职责

1.3.1负责按要求建立并不断更新《物料动态管理台帐》,控制物料库存,负责本科室成本管理,并将台帐每月10日前发OA给设备室。

1.3.2负责合理申报物料需求计划,填写《采购申请表》。

1.3.3负责对本部门需求计划中的非标物料提供相应图纸及技术资料。

1.3.4负责对关键物料的采购提出技术要求。

1.3.5承担复审职责,负责每月对反馈的电子版采购计划进行核对,对复审结果负责。

1.3.6负责按时对到货物料领用。

1.3.7负责对领料或使用后物料质量问题提出质量异议。

1.4仓库保管员职责

1.4.1负责根据领料单、物流中心配送单进行到货清点接收,非标件及专业物料通知需求部门检验。

1.4.2负责物料验收、入库、保管。

1.4.3负责按领料单核定物料发货。

1.4.4负责督促需求部门按时按量领用到货物料。

2、物料需求计划申报流程

2.1一般物料月度计划申报流程

2.1.1一般物料(指ERP系统编码的物料)以月度形式申报。

2.1.2按《采购申请表》填写相关内容,物料描述包括名称、规格型号、技术参数(非标件图号、材质、单重(Kg),成本),数量;备注栏填写物料适用的主体设备。

2.1.3非标加工物料的需求计划必须附带有效加工图纸:图纸上必须有图号、材质、单重(Kg)、设计者和审核者;图纸上材质、尺寸、技术要求明确,公差符合国家标准;引进图纸必须有中文注释;所有图纸必须有申报者签字;若图纸有更改部分,则更改处必须有更改者签字。

2.1.4需求部门采购申请表于每月15日前提交设备室计划员。

2.1.5设备室将各部门需求计划审核完成后,由设备室计划员根据计划底单,汇总、编制正式采购计划,于18日前将采购计划的电子表格通过OA的方式发送各申报部门复审。

2.1.6复审后,设备室将经过勘误的采购计划报主管领导审批,然后送物流中心,物流中心平库后报设备能源部和生产制造部。

2.2急件物料申报流程

2.2.1在生产急需物料时或设备紧急抢修时可提出急件需求计划。

2.2.2按《采购申请表》填写相关内容,备注栏应注明急件及预算金额,在空白处注明申报急件的原因,经主管领导审批后,交给设备室计划员申报。

2.2.3属新物料的急件物资,还需按相应规定填写《新物料申报评审表》。

2.3维修计划申报流程需求部门写申请维修报告,注明维修原因,主管领导审批后,交给设备室计划员申报。

2.4新物料需求计划申报

2.4.1以下物料可作为新物料申报:

2.4.1.1原有设备、新建项目或集团公司技改项目的原装物料。

2.4.1.2需求部门自行技术革新、改造项目产生的新增物料。

2.4.1.3停产、换代更新或自然升级物料。

2.4.2需求部门将需要且在上述规定范围内的物料作为新物料申报询价,每月15日前依照《采购申请表》格式在物料描述栏填写需要申报的新物料型号和技术参数,备注栏注明适用的'主体设备,由设备室编制后报送采购部询价。 2.4.3设备室将采购部返价信息反馈给需求部门,需求部门需仔细审核新物料型号、参数和价格。

2.4.5需求部门对返价信息基本确认后,按《新物料申报评审表》格式要求,根据询价结果汇总明细表,逐项注明新型号或技术参数来源,注明新增理由,提交设备室,报主管领导和部门厂长(经理)审批,然后每月10日前交设备能源部计划室分送给各专家组评审。

3、物料接收、验收及入库

3.1仓库保管员安排卸货,按送货单清点物料,检查外观质量或外包装有无破损,保存随机资料,做好相关记录并接收。

3.2产品标识的要求:对于物料标识的要求,必须单件标识,有包装的物料除进行单件标识外,在外包装上也要有标识并且要求外包装上标识与单件的标识一致。无标识的视为不合格产品,当场退货。

3.3凡无配送单或与配送单不相符物料一律不办理卸货及接收。 3.4仓库保管员在完成接收后,及时办理验收;

3.5标准物料按配送单要求办理合格数量入库手续;

3.6大型成套、成台设备或成套工模具及部件装配件入库接收检验,应有产品制造合格证或检试验报告作为入库验收使用。

3.7非标加工件应在入库当日通知需求部门负责人进行检验,待检验完成后办理合格数量入库手续;

3.8计量器具应有计量合格证;

3.9在验收时发现物料与配送单不一致时,通知设备室计划员,然后由设备室通知采购部处理。

3.10仓库保管员根据配送单在5个工作日内,将配送物料通知需求部门。

3.11因生产急需,需求部门自己到总库领料的,由需求部门按上述条款验收。

4、物料发货规定

4.1物料发货时必须是经验收的合格物料:

4.2必须凭需求部门领料单核发;

4.3必须坚持“先进先出”;

4.4被其他部门领用的物料,由需求部门重新申报。

5、物料质量异议管理

需求部门在领料时或使用后发现质量问题应向设备室提出质量异议,按以下流程办理:需求部门填写《质量异议申请表》,由设备室报主管设备厂长(经理)审核后加盖部门公章,交设备能源部主管副经理。

6、附件表格目录:

6.1《采购申请表》

6.2《物料动态管理台帐》

6.3《物料需求计划申请表》

6.4《新物料申报评审表》

6.5《质量异议申请表》

6.6《ERP物料编码总表》

物料管理制度 篇二

一、仓库五防管理制度

1、防虫:库房里不许用毒饵和各种化学物品灭虫。

1.1库房窗户必须安装纱窗,库房门户在夏季安装纱门或门帘,防止蚊蝇进入。

1.2原辅料、包装材料库房内安装光电蚊蝇杀灭器,每年从5月1日起到11月20日止,每天上、下午打开光电蚊蝇杀灭器40分钟,诱杀蚊蝇。

1.3每年夏季,根据实际情况,对库房外环境5米内每周喷洒杀虫剂一次。

1.4对易虫蛀的物料应经常检查货垛四周有无虫丝、蛀粉,尤其是雨季和高温季节,若发现虫丝、蛀粉、应立即通知QA取样,QA根据QC的检验结果采取处理措施。

2、防鼠:

库房里不许用毒饵和各种化学物品灭鼠。

库房门户入口安装高40厘米防鼠门槛,防止老鼠等啮齿动物进入。

3、防火

3.1库房内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要妥善保管,使之处于良好状态,每年请消防部门保养检查一次,凡失效的应及时更换。

3.2保持库房外环境的清洁,每周一次清扫库房外的枯草、树叶及其他废弃物。

3.3库内严禁吸烟,注意安全用电。

3.4库外做到经常检查,防止火源隐患。

4、防潮

4.1保持库内水管、阀门的良好状态,防止跑水现象发生。

4.2库内要经常开窗通风,保持通风良好,夏季每天上午开启除湿机30分钟。

4.3对易发霉的原辅料应重点检查其外包装是否受潮,要着重检查下层及接近墙壁易受潮部位。易风化、潮解的物料,应注意检查包装是否潮湿,有无析出粉末或有无板结现象。

5、防污染

5.1库内不准存放与生产用物料无关的物品。

5.2物料的存放不允许直接接触地面,必须衬垫隔板,防止受潮导致物料霉烂变质。

5.3各种物料的摆放要间隔一定的空间,以保持良好的通风。

5.4固体物料和液体物料分开存放。

5.5易挥发的物料包装要无破损、密闭,防止对其他物料的污染。

二、物料验收管理制度

1、进厂的物料按一定的程序进行验收并及时记录,程序为:初验—清洁—编号—请验—取样检验—入库

2、保管员对物料进行接收和初验工作。

2.1检查物料外包装标记系统与货物相符,印字清楚。应注明品名、规格、数量、生产厂家名称、批号、出厂日期。

2.2检查物料的外包装,应牢固完好,无破损、无受潮、无污染、无混杂、虫蛀鼠咬。

2.3包装材料进厂后,仓库保管员应先目检外观、尺寸、式样、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直接接触药品和食品添加剂的包装材料、容器要检查是否采用洁净的双层包装。

2.4标签、使用说明书要有专人按标准样本检查外观、尺寸、颜色、文字内容。

3、经过上述检查后,若发现物料外包装有破损、污染、物料数量、质量不符等问题,要及时通知采购人员与有关单位联系,查明原因,并及时解决,不合要求的标签、使用说明书应计数封存,及时处理,以防外流。

4、验收合格后,保管员在收料记录上签字,填写物料验收记录,一式两份,一份随请验单交QA。

5、编制物料进厂编号,并在物料的外包上标记,进厂编号原则按照《物料代码、进厂编号、供应商代码管理规程》编制。

6、物料进库后,保管员将物料放入待验区,并填写物料请验单,通知质量部(质监处)QA抽样检验;

物料管理制度 篇三

1.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物料管控工作,节约资源、杜绝浪费,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行政部、各营业站、相关部门。

3.职责

3.1各营业站主管是本营业站物料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该站点物料申请、领用、发放的审定。

3.2各营业站站点文员是本营业站物料的直接责任人,负责该本营业站物料的发放、建档、录入、单据传递等具体工作,对物料的完整性、完好性、安全性负责。

4.内容

4.1物料申请

4.1.1各营业站领用计划的制订应切合实际业务需求,一方面要满足各阶段业务需求,另外一方面严禁浪费。各站根据每周不同阶段业务需要制订合理的领用数量计划,于每周二、上午将《全一快递物料申请表》(见附件一)带回客服部。

4.1.2物料申请流程

4.1.3物料申请数量计算公式(须对各使用单位负责人及站站点文员进行培训):下月物料申请数量=本月实际收件量×(1+下月预计业务增长率+物料损耗率)

如:a站11月份实际收件量为10000件,12月预计业务增长率为15%,物料损耗率为7%,则该站12月份申请物料数量应为:10000×(1+15%+7%)=12200。

一周物料申请数量=上月实际收件量×(1+当月预计业务增长率+物料损耗率)÷4如:纸质文件袋用量(a站11月份实际收件量为10000件,12月份预计业务增长率为15%,物料损耗为7%,则下周的可用物料量为:10000×(1+15%+7%)÷4=3050个)。半周物料申请数量=上月实际收件量×(1+当月预计业务增长率+物料损耗率)÷8如:运单领用量(a站11月份收件量为10000件,12月份预计业务增长率为15%,物料损耗为7%,则该站半周的可用物料量为:10000×(1+15%+7%)÷8=1525个)。目前我司实行每周发放物料1次(即每周二),因此各站适用“一周物料申请数量”的计算公式。

4.1.4注意:物料损耗率暂定为7%,各营业站的业务增长率由市场部提供,由经理核定,以每月经理办公会议公布的数据为准。

4.2物料发放

4.2.1总务接到申请表后,要根据站点的业务量等情况对《全一快递物料申请表》进行审核把关,对超出限额部分进行合理调整,特殊情况站点如需超限领取物料,须在申请表后附上相关情况说明,否则不予发放。

4.2.2总务给各站发放物料的时间定为每周二下午15:30,跟交接车一起带回各站点。

4.2.3物料发放流程:

4.2.4总务必须做好各种物料的前期发放储备工作,并保证50%的安全用量。总务必须做好物料的进出库登记工作,经理办公室将每月进行抽查,并结合公司制度予以奖惩。

4.2.5营业站由站点文员负责发放本站的物料,发放物料时,要求站点文员须将发放的物料登记在《全一快递物料领用表》,按日期、品名、数量、领用人签字、异常情况备注说明等顺序记录在案,使每一类物料都能有据可循、有数可查。总部将组织人员每月抽查,并结合公司制度予以奖惩。

4.3物料盘点

4.3.1每月30日(或31日)为客服部、各营业站物料盘点时间,当天的所有物料不得办理入账或出库手续,等盘点结束后才可以办理相关手续。各营业站于每月1日前将《月底结存物料统计表》交至客服部汇总。

4.3.2营业站在盘点时,须将放置于客户处的相关物料数量计入当月结存进行统计。要求站点文员、外务员对放置于客户处的物料进行严格管控,要求外务员随时了解客户物料库存情况,并于月底将数据报至站点文员。在相关客户取消与我司合作或相关物料不再需要使用时,外务员必须及时将存放于客户处的物料索回,对因此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将追究相关外务员、站点文员及站主管的责任。

4.4表格填制

4.4.1站点站点文员负责填制本站发生的所有物料领用发放记录,并保证所填制的表格完整、真实、准确,禁止弄虚作假,伪造数据。

4.4.2填制时间必须及时,在相关人员领用物料后及时填制相关数据并核对无误,做到账物相符、账表相符。

4.4.3如果在使用过程中出现遗失、损坏或其他原因造成的物料缺失,使用人员要如实向站点文员报告,站点文员均要按时如实登记,保证发出的物料与领用的物料数据一致。

4.4.4各营业站、客服部提供的数据是财务盘点入账和制订下一步工作的依据,务必切实保证数据的准确性。

4.5奖罚规定

4.5.1每月5日物料管理员根据每个营业站的业务量和物料的使用情况进行数据统计,对上月物料损耗率高于7%(不含7%)的站点进行处罚(按超出部分物料实际价值的50%-80%罚款)。

4.5.2各站站点文员每月根据每位外务员的业务量和物料使用情况进行数据统计,对物料损耗率高于4%-7%的外务员进行口头警告,对物料损耗率高于8%以上的,报至公司行政部进行处罚(按超出部分物料实际价值的80%-100%罚款)。对其次月物料的领取办法将采用废旧物料的“以旧换新”的方法改善其铺张浪费的行为)。

4.5.3对物料损耗率低于3%(不含3%)的站点及个人,公司将给予100-500元不等的奖励。

5解释

本办法由客服部行政负责解释。

6细则

6.1公司行政负责订购和发放作业物料、办公用品。

6.2公司各部门、各营业站(简称各单位)根据自身需求和满足1周作业储备要求及时申领和补充作业物料,各营业站主任负责作业物料、办公用品的内部申领和使用监督,所有物料和办公用品所产生的全部费用纳入各站的绩效考核体系。

6.3各单位在行政申领物品时,必须填写《全一快递物品申领表》

6.4各部门内部建立员工物品领用档案,即员工在单位内部领取个人作业物料和办公用品,必须在《全一物品领用表》上签字确认,每月底将表汇总交客服审核备案。

6.5公司行政协助公司各单位提高作业物料、办公用品的使用效率

6.5.1以下作业物料和办公用品若第一次已经申领过,各单位需要再次申领的,需要将已不能使用的旧物退回客服部,经检验确认不能使用者方可领用新品,否则,依照行政部总务按公布价由持有人自行购买

6.5.1.1办公室用:裁纸刀、各项印章、订书机、网络电话机、文件夹、文件架等

6.5.1.2员工个人用:员工用包、弹簧秤、部分印章、胸卡等

6.5.2各种物料的配给数量均按照新开站点物料领用表规定数量一次性配足,其中工装、业务包等员工个人用物料依照员工数量变化发放、补齐

6.5.3员工离职时须将领用物品全部交还,若不能交还的,依照客服部所列价格从入职保证金中扣减

6.6各单位使用的电脑、巴枪、电子秤一次申领后,凡是需再次申领必须向客服部提交正式申请,经公司经理批准后方可申领。

6.7所有需在当地维修的办公设备或家具类物品,由各站提出申请经批准后自行维修,但维修费用单据必须经客服主管审核方可进入财务报销流程。

注:以上所用表格在客服领取

物料管理制度 篇四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加强丁二烯物料(丁二烯浓度不低于10mg/g的碳四物料)生产、储运等方面的安全管理,防止事故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国石油炼化企业和销售单位。

第二章职责与分工

第三条炼化企业和销售单位各专业处室按专业分工,具体负责对丁二烯物料生产、储运等方面的全过程管理工作,并定期对规定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第四条炼化企业和销售单位在生产、储运等各项作业环节中,必须严格执行本规定,并结合本企业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及应急预案,组织员工认真学习,定期演练,严格执行。

第三章生产储运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第五条生产装置安全管理

(一)碳四原料、溶剂、阻聚剂的规格和指标必须满足操作规程要求。

(二)对装置中的碳四原料系统、萃取精馏系统和精馏系统的氧含量须进行定期分析。气相氧含量增加时应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三)阻聚剂须按规程指定的种类、浓度、加入量及方式加入系统,确保阻聚剂循环量满足要求。

(四)脱水作业须按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严格执行监护制度,做到有人操作,有人监护。距离排放点50米范围内不得有动火作业或明火。

(五)脱水作业须按照密闭禁氧排放的原则进行,严禁排放物直接接触空气。在密闭排放管道上可加设视镜或透明管道,以便观察排水情况。

(六)对可能含有过氧化物的换热器等设备进行切换操作前,须按照操作规程要求,制定具体详细的操作方案,操作时必须首先切断热、冷物料。

(七)应采取措施保证备用泵不积累聚合物、水、盐类等。备用换热器应处于氮气保护状态,保证投用前在密封状态下分析氧含量低于1mg/g。

(八)当精制系统设备出现异常情况时,须严格按操作规程要求和事先制定的处理方案,进行蒸煮、钝化,不留死角,确保可燃物、有毒物指标合格,过氧化物被破坏。

(九)开车时应按操作规程步骤进行气密试验、氮气置换和化学清洗,同时保证溶剂中阻聚剂含量合格。

(十)对于停产报废的装置,应依照操作规程,做妥善处理。在停用封存前,须对残留聚合物进行彻底处理。

第六条日常储存安全管理

(一)按照操作规程及相关管理规定,严格控制储罐的安全储存温度,其中丁二烯产品储存温度原则上不高于27℃。

(二)储罐应设置超压报警及泄压排放系统。为确保储罐不超压,每个储罐上应安装安全阀。应根据碳四类液态烃物理特性,尽量控制较低的储罐压力,最高不得超过0。5mpa,以减少聚合物的生成。

(三)严格控制储存系统中的氧含量不大于1mg/g。在储运的各个环节中,控制氧气的渗入。应按规程要求定期检测,当储罐内气相氧含量超过1mg/g时,应采取措施,以降低气相空间的氧含量。

(四)应严格按照规程要求,控制阻聚剂的加入量,夏季高温时可按高限控制。按国家标准,丁二烯产品控制tbc浓度在50~150ppm范围内,企业自用或用户有特殊要求的可协商确定。

(五)对丁二烯物料的储罐应定期进行蒸煮以除掉过氧化物,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根据操作规程要求,选择合适的化学试剂(如硫酸亚铁等)、蒸煮温度及时间。蒸煮用水以脱氧水为宜。蒸煮后须使用防爆工具进行人工清理,以彻底清除罐内残留的聚合物。

(六)储罐存储系数应小于0.80。

(七)应尽量缩短物料在储罐内的储存时间,原则上静置时间不应超过4天,以减少聚合物的产生。

(八)应在储罐的适当位置,增设紧急注水管线。

(九)储罐须设有静电接地装置并保持完好,防止静电的积累和尖端放电,保证产生的静电能及时导出。

(十)罐区须按要求设置一定数量的可燃气体报警器,并定期进行校验,以保证可燃气体报警器完好。如果条件允许,可设立完整的监视系统。

第七条存储设施停用、检修及投用安全管理

(一)储罐停用检修前,按照操作规程的要求对系统进行处理,以确保拆检过程的安全。

(二)系统检修过程中,应彻底清除聚合物。清理作业应使用防爆工具,保证在湿润的情况下进行。

(三)对于清理出来的'危险物料,应轻拿轻放,放到容器里润湿,然后送到安全地点妥善处理,禁止乱堆乱放。

(四)储罐在储存物料之前,须用高纯氮气置换(纯度不低于99。9%),严格控制系统中氧含量低于1mg/g。

(五)新储罐第一次投用前,应使用规定的化学试剂进行蒸煮,消除设备表面的氧,然后用氮气置换至合格。

(六)定期对储罐的第一道出口法兰进行测爆检测,对设备静电接地设施及安全附件进行检查。

(七)储罐安全附件的管理应执行《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第七章的相关规定。

第八条储罐脱水安全管理

(一)应制定储罐脱水管理规定,并按照规定执行,及时脱掉储罐物料中的积水。

(二)须设置两道储罐脱水阀,第一道阀门应设置在靠近储罐的根部,第二道阀门设置在脱水管线下部。正常情况下第一道阀应处于开启状态,第二道阀应处于关闭状态。

(三)脱水作业时须执行操作监护制,必须做到有人操作有人监护。监护人不得离开现场,不得从事与监护无直接关系的工作,应站在上风口处监护,随时准备应对突发情况。

(四)脱水作业须按照密闭禁氧排放的要求进行,严禁排放物直接接触空气。在密闭排放管道上可加设视镜或透明管道,以便观察排水情况。

(五)罐区应制定严格的防火防爆措施。脱水现场附近应备有足够的消防器材,有条件的可设氮气管线快速接头和防静电胶管,保证随时可用。

(六)脱水作业人员操作前须将静电导出,穿着防静电服装和不带铁钉的鞋靴,使用防爆工具,不得随身携带手机。

(七)进行脱水作业时,开关阀门要缓慢,阀门开度不宜过大,避免物料大量带出。冬季作业时,特别是遇有冻堵现象时须防止因开关不慎而造成阀门损坏,致使物料泄漏。

(八)在脱水过程中遇到排放不畅时,首先应关闭脱水阀,停止脱水操作,然后通知有关人员,经确认并制定安全措施后,方可继续进行脱水。必要时可倒空罐内所有物料,对罐、所堵管线进行蒸煮等处理。严禁使用蒸汽对脱水管线进行加热,严禁用铁器进行敲打或疏通,严禁盲目开大阀门,防止物料喷出发生意外。

(九)在脱水过程中发现有聚合物或其它物料带出时,应逐渐关小阀门,操作阀门须小心,防止聚合物受挤压发生危险。

(十)脱水作业结束后,应及时对现场进行检查清理。

第九条铁路罐车、汽车罐车运输安全管理

(一)铁路罐车、汽车罐车(以下简称罐车)的使用须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须具备完整有效的手续,方可进行运输。押运员、汽车罐车驾驶员须取得从业资格证。

(二)罐车运输必须配备押运员。铁路罐车押运员的配备和管理应符合相关规定。押运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熟悉丁二烯的物理、化学性质及防护措施,具备及时处理异常情况的能力。

(三)押运员应携带所需的通讯、防护、消防、检测、维护等工具,并满足防火、防爆、防静电的要求。押运途中应经常检查,如发生泄漏应积极主动处理,以免事态扩大,如无法处理,应立即同有关部门、企业联系加以解决。

(四)铁路罐车押运员应积极与铁路部门联系及时编组挂运,避免车辆停留时间过长,同时对发运、路径各编组站与收货单位交接相关手续作详细记录。汽车罐车押运员应在运输前对罐车的安全附件及设施进行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运输。罐车停留期间应加强巡视,避免无关人员登上车辆。

(五)严禁在电气化区段对铁路罐车进行罐上作业。确因特殊原因必须进行罐上作业,须经铁路方面同意,且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

(六)有关企业应制定铁路自备罐车的管理办法。指定专职人员对自备罐车的使用、修理和定期检验进行管理,建立完整的包括制造、使用、维修、检修、事故等记录在内的技术档案。应注意高温等特殊气候下罐车的停放管理,避免因超温、超压引发事故。

(七)汽车罐车在运输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消防、治安等相关法规。应控制车速,保持与前车的距离,严禁违章超车,确保行车安全。在签订汽车罐车运输合同时,还应签订承运单位安全运输协议,明确安全责任和措施。

(八)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汽车罐车不得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禁止通行的区域。如必须进入上述区域,应事先报经当地公安部门批准,按照指定的路线、时间行驶。

(九)汽车罐车应设有相应的防晒、防火、防爆等措施。

第十条装卸车安全管理

(一)在作业过程中,应保证栈台(桥)上作业人员不少于2人。栈台人员须坚守岗位,认真做好巡检工作。

(二)罐车应在检查合格后进入停车场,由栈台人员负责作业监护。分析合格或接到指令后,方可驶入栈台。汽车罐车应按指定位置停车,用手闸制动,并熄灭引擎,车轮须加固定块。在停车场或栈台停放期间,驾驶员不得离开车辆。不得进行车辆修理活动。

(三)栈台人员须检查罐车及其人员的证件是否齐全。须确认罐车外观良好,接地线、防火罩、汽车阻火器等符合安全要求,罐体号与车辆号相符合。铁路自备罐车装卸车前,须核对车号,确认物料品种、料量无误后,方可进行操作。

(四)进入现场前,作业人员须首先消除人体静电,关闭非防爆型通讯工具。严禁携带烟、火和易燃、易爆、有毒、易腐蚀物品,以及穿着易产生静电的服装、带铁钉的鞋靴进入现场。作业过程中严禁更换衣物、鞋靴和梳头。须使用防爆工具进行作业。

(五)作业前应接好静电接地线,管线和接头必须牢固。装卸完毕后,应静置5分钟,方可将接地线拆除。

(六)栈台人员指挥待装卸车辆依次进入相应鹤位,此时车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前一车辆对位后,后一车辆方可进入。所有车辆对位后,方可统一接好罐车与管线的快速液相接头及气相接头。

(七)由栈台人员用测爆仪或设置固定式可燃气报警器,监测可燃气浓度,测爆不合格或异常须立即关闭相关阀门进行处理。

(八)在作业过程中,应时刻注意罐车液位、压力,并随时检查车况,遇有异常情况须立即停止作业。在作业过程中,须预防物料溅落到皮肤发生冻伤事故。

(九)当阀门、倒淋发生堵塞或冻堵时,严禁使用工具敲打或蒸汽吹扫。

(十)当现场发生泄漏时,应立即启动岗位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止漏,此时不得启动车辆。

(十一)所有车辆全部装卸车完毕、且测爆合格后方可起动点火。栈台人员指挥车辆依次驶出栈台,车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铁路自备罐车装卸车作业完成后,特别注意要收好并挂牢走梯,经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

(十二)应抓紧时间完成卸车任务,尽量减少转输时间。

(十三)卸车完毕后,应使用高纯氮气将装卸车系统吹扫干净。

(十四)每次卸车后,应控制中间罐液位尽可能低,然后停止转输泵。当中间罐压力下降时,应使用高纯氮气补压,使其始终保持微正压。转输泵房的风机应保持常开状态。

(十五)装车量不得超过罐车“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中允许的最大充装量。

(十六)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须立即停止作业:

(1)雷雨天气;

(2)附近发生火灾;

(3)附近50米内有明火作业;

(4)设备突然发生故障或发生跑、冒、滴、漏;

(5)易燃、易爆、有毒气体在作业区积聚,具有形成爆炸空间的可能;

(6)安全设施失灵或发生其它可能危及安全作业情况。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规定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化工与销售分公司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物料管理制度 篇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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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通过安全检查发现和查明各种危险的隐患,督促整改;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2 .安全检查应贯彻领导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除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外,每年还应进行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日常检查及上级部门组织的安全检查。

3、安全检查活动,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内容和具体计划,并制订《安全检查表》。

4、建立由公司领导负责和有关职能人员参加的安全检查组织,做到边检查,边整改,及时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

5、专业检查应分别由各专业部门负责人组织本系统人员进行,每年至少进行二次,内容主要是对锅炉及压力容器、危险化学品、电气装置、机械设备、厂房建筑、运输车辆、安全装置以及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等进行专业检查。

6、冬季、夏季分别由各业务部门的主管领导组织本系统人员对防火防爆、防雨防洪、防雷电、防署降温、防风及防冻、保暖工作等,进行预防性季节检查。

7、日常检查分岗位工人检查和管理人员巡回检查。员工上岗应认真履

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各级管理人员应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进行检查。

8、节日期间由分管总监或安环处组织各单位安全员进行重点安全检查。

9、安全环保处配合上级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好各类安全检查。

10、各种检查均应编制相应的安全检查表,并按检查表的内容逐项检查。

整改措施

1、各级检查组织和人员,对查出的隐患都要逐项分析研究,并落实整改措施。

2、对严重威胁安全生产但有整改条件的隐患项目,应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要定项目、定时间、定人员,不得推诿。

3、车间无力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应书面向公司报告,公司无力解决的应及时报告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4、对物质技术条件暂时不具备整改的重大隐患,必须采取应急的防范措施,并纳入计划,限期解决或停产。

5、各级检查组织和人员都应将检查出的隐患和整改情况及时上报,重大隐患及整改情况应由安全环保处汇总并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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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或车间系统检修必须成立检修领导小组对施工安全负责。

a)大修指挥部组成:由部门经理、检修单位、施工单位、设备技术处、安全环保处、技改处、供应公司、保卫处等负责人或有关人员参加。

b)中修指挥部组成:由检修单位、施工单位、有关部门负责人或有关人员参加。

2、停工检修项目应做到五定:即定检修方案、定检修人员、定安全措施、定检修质量、定检修进度。

a)大修计划和施工方案必须有安全要求,措施要具体,责任要明确。经设备技术处、安全环保处审查,会议讨论,部门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

b)中、小修计划由车间设备管理员、安全员审查,车间主任批准。 3 .生产车间要按有关规定,为检修工作做好局部和整体的防火、防爆、防毒、防伤害的清洗置换及处理工作。清洗置换的设备要视具体情况选定清洗剂或置换物质,对易燃、易爆物质,必须采用惰性气体、水蒸汽或水进行清洗置换。

4 .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的物质和蒸汽的设备、管道检

修,必须切断物料的出入口、阀门,由设备所属车间加盲板,电焊施工时应把管道断开。

5 .生产车间主任要对移交检修的设备清洗、置换处理负责。

6 .施工负责人在检修前组织人员对检修机具、器材和检修的设备及周围环境的安全可靠性进行周密性检查和安全技术交底,并进行安全教育,且有记录。

7、大、中修及技术改造工程,检修前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动火许可证、电气检修作业票、设备内安全作业许可证等手续。

8、检修人员在检修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规程,进入检修现场,必须戴安全帽,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凡是具有两人以上的检修项目,必须指派一人负责安全。

9、传动设备和电气设备检修时,必须切断电源,卸下皮带,并悬挂“禁止合闸”警告牌。

10、检修中对特殊拆卸,如易燃、易爆、有毒气体管道抽装盲板等,必须严格控制,有关人员不到现场不得拆装。

11、检修使用的行灯,必须采用安全电压46伏,槽罐、沟道、潮湿场所采用安全电压12伏,检修现场的电气设备要有可靠的接零、接地,移动式电动工具必须配备触电保护器,各种导线绝缘要良好。

12、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系统检修或事故检修,要做好监护,备好防护器具,以便应急之用。

13、检修中要统一指挥,做到:

a)检修安全措施不落实不施工,起重设备工具不合格不施工,高空作业和多层交叉作业无防护措施不施工。

b)设备带压不拆不紧,传动设备电源未断不拆,设备高温、过冷不拆,工具不合格不拆。

14、检修现场的器材物品,要堆放整齐,稳固,保持消防通道畅通,予留孔洞、坑沟要设护栏或盖板,夜间设警示红灯,因施工需要,被破坏的安全防护装置及其他设施和标志要及时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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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压力容器焊工和普通焊工必须持特种作业人员操作作业证作业。

2、焊接及其它动火,必须办理《安全动火许可证》。

3 .“设备内”焊接或其它动火作业必须办理《设备内、容器内安全作业许可证》

4 .气焊(割)作业安全必须做到:

a)焊接作业工具要符合质量标准,焊(割)炬,控制阀要严密可靠,氧气减压器、乙炔减压器要灵敏有效,气体软管耐压合格、无破损。

b)氧气钢瓶、溶解乙炔钢瓶不得靠近热源,禁止倒置,溶解乙炔钢瓶不得卧放,钢瓶内气体用完后必须留有余压。

c)乙炔瓶与氧气瓶应分开存放其距离不小于5米,距明火不小于

10米,否则必须采取隔离措施。

d)高压线、电源线及管线下禁止放置溶解乙炔钢瓶。

5 .电弧焊割必须做到:

a)每台电焊机的电源要设独立电闸。

b)电焊机外壳必须妥善接地(接零)其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

c)电焊机一次线接线板应绝缘良好、牢固,接线柱安全护板完好。一次线长度越短越好,一般不允许超过4米。如临时紧迫需要采用较长电源线的,应在距地面2.5米以上用瓷瓶隔离布放,不准将电源线拖在地上。

d)焊钳绝缘良好。

e)电焊二次回路线应接焊接件焊接近处,不得用设备支架、管道、建筑钢筋等代替。

6、特殊环境和条件下进行电气焊作业,要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7、焊接作业中个体防护

a)电焊作业施工应穿绝缘鞋,在潮湿地带、地沟、金属容器内要穿绝缘鞋并站在绝缘板上,使身体离开罐体和地沟内壁,方可进行作业。

b)焊接作业中要配戴好个人防护用具,在有毒有害场所作业应配戴防毒面具或口罩。

c)从事等离子切割、氩弧焊接等特种作业应采取包括配备防静电、防臭氧等防护器具在内的有关安全防护措施。

物料管理制度 篇六

1、物料仓库应有牢固的房顶,墙壁和地面。门窗有可靠的防护装置。房顶及地下管道层不得与其他房间相通。

2、内敷设的电线应有铁质套管。严禁使用荧光照明,一般物料仓库用白炽灯加防护罩,烟酒仓库使用防爆灯,并将电源开关安装在库外。仓库的工作人员下班时,应关闭或切断电源

3、仓库内严禁吸烟,并应设置适量的灭火器材。存放的物品应按防火要求留出五距:即灯距不少于0.5米,顶距、墙距不少于0.3米。柱距、垛距不少于0.1米)。

4、存放贵重物品的仓库,要安装防盗报警器,并配置防撬锁。

5、物料仓库存放的各类物品应建立账册,定期盘点,做到账物相

6、存放安全应有专人负责,门钥匙有专人保管,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仓库,不得在仓库内会客。

物料管理制度 篇七

为加强材料物资的计划申报、验收入库、领用出库等管理工作,保障工程进度和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计划申报

1、按时按需定期向上级公司提出物资需求计划。执行上级公司制定的周、月、季度材料上报计划。

2、对临时急需的材料要及时上报领导审批,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

二、材料验收入库管理

1、材料物资运送至仓库时,交验人要当面点清数量并检查质量,办理交验手续。入库后要及时登记保管帐。

2、验收人、保管员要按实际验收结果的数量出具验收证明,填写入库单。入库单要填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

3、入库材料物资要进行分类管理。

4、入库材料物资要做好防火、防锈、防水、防霉、防变形、防盗等防护工作。

5、临时存放的材料物资,保管员应当指定专门地点存放,并出具临时存放物资手续,即开具暂存物资入库单,及时督促交物人进行妥善处理。验收不合格需要调换的物资视同临时存放物资管理。

6、对因材料物资入库把关不严、仓库管理不善等造成的公司损失要追究仓库保管员的责任。

三、出库管理

1、保管员必须根据出库单办理材料物资的出库,按出库单标明的品名、规格型号和数量交付实物。

2、领料人必须在出库单上签字。

四、物资调拨

1、公司有多余物资时,要及时上报上级公司,按情况处理。

2、临时借用物资的要出具手续,并由双方公司的物资人员办理。

五、物资使用管理

建立设备工具使用台账,记录存放地点、使用人责任人、维修情况等,有保管责任人记录。对不能使用的或者不再需用的设备工具,应当交回公司仓库。

六、材料盘点

1、实行一月一盘点制度。盘点人要两人以上。

2、年中、终要实行大的盘点。盘点表要存档。

3、及时做好盘盈、盘亏、毁损等情况的等记,并查明原因,上报公司领导,妥善处理。

七、本规定自20xx年x月x日起执行。

物料管理制度 篇八

1.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存储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和包装材料的储存期限以及超期物料的管理。

2. 职责:

2.1.仓库:负责物品的标识、超期物品的报检,库存不能使用物料的报废。

2.2.品质:负责超期物品的抽检。

2.3.生产部:配合仓库和品质对物料进行全检。

3. 管理规定:

3.1物品的储存期限(以原材料或产品标签上注明的日期计算)。

3.2 仓管员在日常管理中一旦发现有超期物料的就必须标识出来,填写《报检单》备注送检原因送交品质部检验,品质将按标准进行抽检,抽检不合格者,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理。

3.3.库存超过1个月的成品,在出货前,生产须送交品质部检验,品质将按标准抽检,抽检不合格者,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理。

3.4 检验后应做好相应的标识并将检验结果记录于相应的检验记录单中。

3.5 仓库对超期或重新送检不合格者,经判定不能使用进行报废处理,并记录于《报废清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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