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禹治水教案 大禹治水教案(通用5篇)

2024-03-17 09:30:06

作为一名默默奉献的教育工作者,就不得不需要编写教案,教案是备课向课堂教学转化的关节点。那么应当如何写教案呢?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下面是书包范文美丽的编辑给大家收集整理的大禹治水教案(通用5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大禹治水教案 篇一

关键词:小学语文;课堂提问教学;研究

【中图分类号】G623.2

小学语文课堂提问教学时训练学生思维能力的重要手段,能够更好地传授知识,促进教师与学生之间的互动。但是当前小学语文课堂提问效果并不理想,这不仅仅不利于语文课堂教学,同时也不利于学生主体性的发挥。小学语文需要进一步完善提问方式,提高教学水平。

一、小学语文课堂提问教学存在的问题

新课改中要求发挥学生的主体性,小学语文课堂提问可以有效发挥学生的主体性,但是由于当前小学语文课堂提问中存在一定的问题,导致提问效果不理想,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语文知识的讲授。当前小学语文课堂提问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提问内容不合理

小学语文课堂提问需要结合课文主要内容和讲授的重难点,但是由于小学语文教学中教师提问中问题的难易程度不合理,导致学生的积极性难以充分发挥。小学语文课堂提问中往往未能体现课文内容讲授的重难点,导致学生难以很好地理解课文内容。另外一些教师在问题设计中为了照顾大多数学生,问题的难度较低,这不利于促进学生的积极思考,未能更好地加深对课文的理解。新课改要求小学语文教学体现创新性,课堂提问的问题未能体现出新颖性和创新性,导致学生对于问题失去积极性,提问效果不理想。

(二)提问方式不完善

课堂提问注重学生与教师之间的沟通和交流,强调互动性。但是目前小学语文课堂提问由于受到传统教学方式的影响,提问形式往往是教师提问,学生回答,但是这并不能充分体现学生的主体性。学生对于问题的理解以及教师提问这一问题的原因都不了解,导致问题设计未能达到理想的效果。当前小学语文课堂提问中缺少一定的创新性,缺少学生之间的互动和交流,学生未能对问题进行进一步探索,忽视了学生的思维训练。另外在提问过程中教师过于注重固定的答案分析,对于有些学生的创新性回答未能给予及时的鼓励和支持,严重影响学生的创新能力培养。在小学语文课堂提问中教师往往只重视问题的提出,忽视了问题的回答,教师虽然是问题的提出者,也是问题的指导者,如果不能够重视问题回答内容,将会严重影响学生的积极性,提问的效果也会不理想。一些教师在提问的过程中模式相对单一,如果学生回答内容与答案有所差距,教师也不会认可,仅仅认为答案是固定的,单一的,这种提问方式难以充分发挥提问的作用。

二、小学语文课堂提问教学研究

小学语文课堂提问作为教学互动的重要环节,能够提高学生的积极性,加强学生的交流,促进学生的积极思考。但是由于小学语文课堂提问中提问的内容和方式不完善,导致提问的效果不理想,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受到严重的影响。在今后的小学语文课堂教学中需要充分重视课堂提问的重要性,发挥课堂提问的积极作用。

(一)完善课堂提问内容

课堂提问的内容需要与课堂教学内容的重点和难点相结合,问题的提出能够吸引学生的注意力,使学生能够积极思考问题的答案,在寻找答案的过程中会对课文的重点内容进行阅读,从而掌握本文的重难点。课堂提问的内容需要难易程度适中,能够充分照顾班级中的每一位学生,充分发挥所有学生的积极性。问题的设置不仅仅局限于课文的知识,可以结合学生的实际生活进行拓展,比如结合学生的生活体验,在讲授乌鸦喝水这一内容时,可以让大家思考除了文中乌鸦的办法还有没有别的办法,积极发挥学生自己的想象力,同时还有助于活跃课堂氛围,鼓励学生积极思考。

(二)改善课堂提问方式

课堂提问方式直接影响学生的思考积极性,在小学语文课堂提问中需要改变仅仅由教师提问,学生回答的方式。新课改中要求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性,教师作为教学活动的组织者,应该积极引导学生自己提出问题,解决问题。在语文教学提问中应该多提一些"为什么","怎么想的","有什么异同"这样的问题,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学习兴趣。教师在语文教学讲授中可以通过一个段落的阅读,由学生自己提出问题,可以在小组中讨论。在《大禹治水》这一课文中,有一段落中描写道大禹治水过程中三过家门而不入,阅读这一段文章,由学生自己提出问题:为什么大禹会三过家门而不入,这体现出大禹的哪些品质,这是大禹良好品质的反映,由学生自己发现这一问题,同时也就找到了答案。另外在语文教学中教师还可以通过设置问题情境,塑造良好的课堂氛围,鼓励学生进行积极思考,这样与单一的提问相比效果会更好。

(三)重视对学生的鼓励

课堂提问中学生的自信心十分重要,小学语文教学不仅仅是文学常识的教学,同时也是培养人的教学,学生自身的发展十分重要。在课堂提问中教师需要重视对学生的鼓励和赞美,这样有助于发挥学生积极性和主动性。语文问题的答案往往不具有固定性,因此对于学生的回答应该给予相应的肯定,不能够完全按照固定的答案作为判定标准。在小学语文教学中需要对学生提出的问题进行耐心讲解和回答,鼓励学生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同时教师还可以鼓励学生进行质疑,正所谓"尽信书不如无书"学生对于教师的答案也可以进行质疑,只有及时发现问题才能解决问题。语文问题的答案大都不是非黑即白的,因此对于学生的提问或者是质疑应该给予肯定和鼓励,鼓励学生能够以多个角度观察问题。

结语:

课堂提问作为一种教学艺术,是一个教师教学素养的体现,同时也是整个教学内容的重要体现。小学语文教学中重视学生的想象力和积极性培养,教师在问题提问中需要结合所讲授的内容,提出难度适中,形式多样的问题,充分激发学生的积极性和想象力,更好地活跃课堂氛围,提高课堂效率,提高整个小学语文教学水平。课堂提问中教师需要重视对学生的鼓励和支持,适时赞美学生,提高学生的自信心和积极性,使学生能够充分参与语文教学。

参考文献:

[1]陈松梅。小学语文课堂提问的有效问题探究[J].都市家教,2013(3).

大禹治水教案 篇二

20世纪30年代陈寅恪在读过沈兼士《鬼的原始意义试探》后,致函沈氏说:“依照今日训诂学之标准,凡解一字,即是作一部文化史。”

“法”正是这样一个字,对它的破解,即可作一部关于法律起源的文化史。本文试图从“法”字“水”旁本身表现的事实出发,结合古老的传世文献和地下出土文物,证诸神话传说和文化人类学材料,探寻中国远古初民 时代 法律文化事实和观念,以期有助于理解“水”与中国法律起源的内在关系。                     一

关于“水”与法律的关系,从文字学的角度切入进行考察,东汉许慎的解释无疑最值得我们注意。他在《说文解字》十部上“廌”部说:“灋,刑也。平之如水,从水。廌所以触不直者去之,从[廌]去。法,今文省。”“水”旁在“法”中的意义是“平之如水”的象征,这一解释高度凝聚了秦汉时期人们的传统认识,并 影响 后代中国人的理解。      清人段玉裁《说文解字注》进一步作了解释,在“水”下注曰:“说从水之意,张释之曰:廷尉,天下之平也。”段玉裁是信服和支持许慎的解释。可见“平之如水”的解释既能长期沿袭流传而不被怀疑,确实是有一定的认识依据。从造字结构来看,古“灋”字是由“水”、“廌”“去”三部分合成的,对照出土的钟鼎文和秦基竹简可得到证实。许慎的认识依据可以进一步检索《说文解字》:“水,准也,北方之行,象众水并流,中有微阳之气,凡水之属皆从水。”由此可见在许慎生活的时代,“水”的主要指示特征为“准”,参照段玉裁注可知,“水”当时普遍取“平”“准”之意。    但是关于法字中的“水”旁是“平之如水”之说受到当代少数学者提出的怀疑和新的解释的挑战。较有代表性的看法有三种:一、蔡枢衡先生认为,“水”当指把有罪者置于水上,随流漂去,即今之所谓驱逐。

二、武树臣先生提出“水”的原始功能是禁忌与流放,本义是消除犯罪和确保平安。

三、苏力先生以为“水”旁,可以理解为古人强调法象流水是自上向下颁布的。

他们均怀疑“水”表示“公平”“正义”的抽象含义。    以上诸家大胆怀疑,又小心求证,使我们对“法”字的认识挣脱了迷信经典的好古传统,进入了一个重新思考探索的阶段。    许慎在观念上没有突破时代流行看法的情况下,又缺乏上古材料验证(证明或证伪)他的解释,可能犯了以他生活时代的认识代替“法”字发生时代的事实的错误。对于“法”字中无意表现的事实,可算得没有参过水的古史材料,可能作了“参了水”的解释,因而出现若干疑点,而且他忽略了“法”对于探寻法律起源的价值,对此,我们不能苛求古人。 现在,随着地下考古发现的增多和 科学 研究 方法 的更新,我们对于中国早期文明有了更生动、更确凿的认识条件,从而可能恢复“法”字所隐涵的古史原貌,并可见“水”与中国法律起源的内在关系。                      二

在出土的上古文物中,甲骨刻辞有“御廌”的字样,周代的铜器铭文正式出现“灋”字。周初彝器《盂鼎》、《师酉簋》、《克鼎》、《恒簋》铭文均刻有“灋”字。由于金文所用质料和书段的关系,其象形程度往往高于甲骨文,金文“灋”字更有利于我们探索造字取象的原始意义。 通过比较金文“灋”字的几种写法,可以确证,“法”是由“水”“廌”“去”三部分构成,但三者位置并不固定,是一组形象的组合。这三者构成“灋”字的原始依据。现在我们的任务是追寻“水”的故事,找到在上古初民生活中“水”与“法”的原始联系。 “水”在中国文明发轫时期给初民留下了惊心动魄的记忆,也激发了中华民族最初的意识觉醒。康有为说:“洪水者,大地所共也。人类之生皆在洪水之后。大地民众皆区萌于夏禹之时。”

丁山明确提出“《尧典》洪水即中国 历史 的起点。”

透过中国古老的经典我们仍可以管窥一些上古“洪水”的消息:    “汤汤洪水方割,荡荡怀山襄陵,浩浩滔天。”(《尚书·尧典》)    “洪水滔天,浩浩怀山襄陵。”(《尚书·益稷》)    “洪水芒芒,禹敷下土方。”(《诗经·商颂·长发》)    由于洪水规模浩大,声势威猛,先民们无不为之震恐色变,惊惧不已。洪水泛滥,山林丘埠都被淹没,“大益横流,无有丘阜高陵,尽皆灭之。”人们的生存空间剧减,大家纷相奔走河岸、争夺山头,原有的“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的小国寡民式的氏族分立的 社会 秩序被打破,争战时有发生。    在中华民族的众多民族中都有类似的洪水故事。放眼世界,大洪水可以说是每个民族历史记忆中一个可怕的梦魇。对照全球各地古老民族开创史的传说,无不是从洪水谈起,如巴比伦最早的文献《吉尔加美士》记载的历史,就是从追述“大洪水”开始的,希伯来名着《旧约·创世纪》也是从洪水中的诺亚方舟开始。他们都描述了古老的洪水故事和在洪水面前战战兢兢、震慑恐惧的心理状态。    由于“水”对于中华民族的生存如此重要,而水的神威又如此超乎人的想像,中华民族把水奉为文明之源。在古人眼里看来,洪水等 自然 力的巨大威力不可捉摸,他们只好归之于神灵的行为,并乞求神灵保佑,于是原始宗教和神话产生了。水既是人类生存必不可少的命根子,而洪水又是如此可怕,人们普遍认为江河湖海都有神主宰。“水”成为人们顶礼膜拜的神物。中华族对水的崇拜似较其他民族更甚,于是人们想象出超人的水神、水伯、水母、龙王等等。    水神:“集于天地而产于万物,产于金石而集诸生,故曰水神”(《管子·水地》)    水伯:“朝阳之谷,神曰天吴,是为水伯”(《山海经·海外东经》)    水母:“玄武步兮水母,与吾期兮南荣”    由于水神有着超人的智慧和力量,当人们遇到难以决断的争执纠纷时,就求诸水神--投诸于水,让水神裁判。这也许是“水”与“法”建立起的最初最直接的联系。    中国最古老的经典之一《周易》记载:“或跃于渊”、“利涉大川”、“不利涉大川”。就透露出“水神”裁判的信息。《乾卦》“或跃于渊,无咎”,反映了古代跳入大河深渊作为神明裁决的习惯。《需卦》“有孚,光亨、贞吉,利涉大川”,说的是对俘获物的亨有发生争议时,可以用跳入大河的神明判决手段来判断是非。《讼卦》是诉讼的专卦:“有孚,窒惕,中吉、终凶,利见大人,不利涉川”,即对俘获物的占有发生争议不能和解,应投诉于大人,不要使用跳入大河的神明裁判,亦可见《周易》制作时代“水神”裁判渐渐衰落之势。    对照民族学、文化人类学调查资料,许多原始部族都存在类似的借助“水”神进行裁判和惩罚的法律现象。水神裁判应该说是古老的神明裁判中流行较广的一种,我国南方山地少数民族也有调查记录,如景颇族遇到疑案,难以决断,可请山官等人主持,以“闷水”决曲直:当事人双方各沿一竹竿潜入水中,以在水中停留时间最长者为胜。

非常类似在南洋的尼亚士族人中流行的沈水神判也是这样进行的:纠纷是双方均沉于水中,最久者得胜,淹死者即有罪,死是神对他的惩罚。 由此可以推测,“法”字的“水”,是根据原始宗教还处在自然崇拜阶段形成的“水神”裁判习俗的取象。“水”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是中国法最古老的渊源。因此,“水神”的神明裁判可以说是“水”在法律起源阶段的主要意义。

上古洪水灾难的挑战是推动中华文明起源的强大原动力。大禹治水是大家耳熟能详的传说,从洪水到大禹治水,与中国国家和法律的起源有着至为紧密的关系。诚如着名考古学家苏秉琦先生指出:中国文明起源和国家起源,“从文献与考古结合考察,洪水与治水传说是至关重要的”,“所以,中原地区的文明起源要从洪水到治水谈起。” [10] 事实上,从法律文化的角度考察,我们可以说是上古洪水和治水活动直接导致了中国法律的起源。    国外学者过去认为“文明起于大河”,主要指两河流域及尼罗河流域的灌溉水利工程的兴修催生了文明。但是,在中国古代则意味着江河带来的洪水灾难,江河灌溉水利工程没有那么重大的意义。

尧舜禹 时代 治水主要是为了对付洪水灾难,而不仅仅是兴修水利工程。组织抗洪救灾更重要的是一项 社会 工程。为了生存而治理洪水,导致社会组织形式和社会结构发生了变化,还处于氏族社会阶段的各酋邦,不得不超越生产力 发展 水平,组织起强有力的治水机构――从治水联盟到治水联合体,最终催生了超 经济 的国家的出现,即如苏秉琦先生指出,“中原地区国家的最终形成,主要是在从洪水到治水的推动下促成的,这是超越社会大分工产生 政治 实体的推动力。” [11] 中国 国家和法的产生是以上古洪水和治水为契机,在某种意义上,我们可以说,治水导致中国 法律 的早熟。

大禹治水教案 篇三

关键词: 大禹; 洪水治理; 鲧; 古史传说

abstract: it is not appropriate to simply think that yu succeeded in taming the waters by dredging while gun failed by blocking up. in fact, it was impossible to tame the waters by dredging at the beginning of the great flood. the only way possible then was to build dams as gun did in his day.it was only in the late days when the flood began to recede that yu was able to tame the waters by dredging. as the ancient legend has it, gun and gonggong were both chieftains of agricultural tribes which settled in the central reaches of the huanghe river. when the flood came, they could only construct dams to defend their homeland, only to bring great disasters to those tribes in the lower reaches. as a consequence, they had to migrate to border regions after they were attacked. all this reveals an important phenomenon in the early days of chinese history: people didn't build dams on rivers.

key words: yu the great; taming a flood; gun; legend in the early days in chinese history; dam

从我国古代史的传统来看,早在春秋战国史学意识和史学论著开始产生的时期,人们在总结历史的经验和教训之时,往往把历史人物的成功、失败或历史朝代的更替、文明的衰落等等原因皆归之于社会和人事本身[1]。我国从20世纪随着近代科学的兴起,学术界从气候环境方面探讨历史的变化与朝代更替的原因就越来越多了。不少学者的研究成果表明历史人物的成败、社会的兴衰、朝代的更替等现象,常常与气候环境的变化密切相关。越来越多的研究成果揭示了从先秦时代的学者开始,把许多人物的成败、朝代的更替等历史现象完全归之于某些历史人物是错误的,至少有许多解释是片面的。

同样,尧舜时代遭遇到的那场历史上罕见的大洪水,当时夏代始祖禹治理这场大洪水成功了,而其父鲧治水却失败了。鲧因为治水失败而被流放到边远地区;但其子禹却因为治水成功而成为天下共主。这就是《左传》僖公三十三年臼季胥臣所说的:“舜之罪也,殛鲧;其举也,兴禹。”为什么鲧惨重地失败了,而其子禹却成功了?从春秋战国时期开始便把这种历史原因归之于鲧和禹治水方法的不同。以至于近现代学者和历史教材都一直认为,禹治水时采用疏导的方法,而鲧治水是用堵截的方法;因此禹成功了,而其父鲧失败了[2]。

笔者认为这种说法实际上是对古文献的误读。这种不分历史条件和时代背景的说法表面上无大错,而且先秦古文献中也有这种说法;但从根本上说,忽视这场大洪水时间背景的说法是完全错误的。可以想象:在鲧之时,当波涛汹涌的大洪水来临之际,不管是鲧抑或是禹,能率领人们用疏导的方法去治水吗?不要说尧舜时遇到了那场千年难遇的世界性大洪水,就是在当代科技条件优越的情况下,在1998年长江发生大洪水之时,人们能用疏导的方法去治理长江的洪水吗?

鲧和禹治水的方法不同,完全是大洪水初期和晚期自然会采用的方法;而鲧在当时治水失败,遭到酋邦时代盟主的严重处罚,也是另有其因。这些都是需要我们重新认识的。

一、 尧舜时大洪水及其涉及范围考辨

从先秦古文献来看,尧舜时发生了一场历史千年难遇的大洪水。从《诗经》、《尚书》到战国秦汉文献,有不少史籍就追溯了这场历史上罕见的大洪水。

洪水芒芒,禹敷下土方。[3]《诗经·商颂·长发》

汤汤洪水方割,荡荡怀山襄陵,浩浩滔天。[3]《尚书·尧典》

当尧之时,天下犹未平,洪水横流,氵巳滥于天下。……禹疏九河,瀹济漯,而注诸海;决汝汉,排淮泗,而注之江,然后首领的领导下,不但灭了共工氏,紧随其后的鲧也遭到了被流放的命运。

如果说一般的部族能严守洪水来临时“不堕山,不崇薮,不防川,不窦泽”的“古训”,那么共工、鲧为什么不能遵守呢?我认为这实际上是与这两个部族的地理位置和生产生活方式有关。

2. 共工、鲧两部族的地理位置考

共工部族的地理位置有两说,一说在东汉时的弘农。另一说在今河南辉县。前说见之于《国语·鲁语上》韦昭注云:“共工氏,伯者,名戏,弘农之间有城。”依韦昭之说,共工在东汉弘农之境,应在今河南灵宝东北一带。而徐旭生先生认为共工在今天的河南辉县:“《汉书·地理志·河内郡共县》,班固自注:‘古国。’这就是《庄子·让王》篇内的共首、《荀子·儒效》篇内的共头,为今河南的辉县。”笔者认为,后者徐先生的说法是对的。

鲧的部族在何地呢?鲧之国名为“崇”,此名一直延续到禹承舜为天下共主称名为“夏”之前。《国语·周语上》云“其在有虞,有崇伯鲧”,韦昭注云“鲧,禹父。崇,鲧国。”《逸周书·世俘》篇云:“乙卯,人奏《崇禹生开(启)》三钟终,王定。”近人刘师培说:“案‘崇禹’即夏禹,犹鲧称‘崇伯’也。‘开’即夏启。”[25]鲧和其子禹建夏之前的崇国在何地呢?我们知道,“崇”实际上就是嵩山之“嵩”的异体字,其字还可作“崧”,“崇”、“崧”,是形声字,而今天所习用的“嵩”是会意字,音义全同而形体结构不同罢了。

崇(嵩、崧)国其实就是以嵩山为名命名的部族方国。其地域范围也应在今天嵩山周围一带,上世纪70年代后期在嵩山之南发现两座东西并列的龙山文化晚期的登封王城岗城址[26],2002年、2004年在王城岗又发现了大城遗址[27],过去已经有一些学者对其年代及其有关问题进行了探讨,认为应属于禹都阳城或禹居阳城的城址[注: 参见:安金槐《近年来河南夏商文化考古的新收获》,《文物》,1983年第3期;京浦《禹居阳城与王城岗遗址》,《文物》,1984年第2期;方酉生《田野考古学与夏代史研究》,《史学月刊》,1992年第3期;方燕明《登封王城岗城址的年代及相关问题探讨》,《考古》,2006年第9期。]。笔者基本赞成这些看法,但同时认为登封王城岗遗址的小城与大城,应分别是鲧与禹早期的都城。《礼记·祭法》孔疏引古《世本·作篇》云:“鲧作城郭”。《续汉书·郡国志二》注引古本《竹书纪年》说:“禹居阳城。”王城岗城址为这些古文献提供了十分有利的新证据。但是笔者同时认为后来在成为天下共主并成立夏朝之时,应迁徙到今禹州市的新砦文化遗址区域之中,也就是过去所说的“禹居阳翟”。这一点此不细说,详见他文。

虽然鲧、禹所都为阳城,但其国称之为“崇国”,就是以崇山——也就是嵩山南北一带区域范围活动,夏太康之前在嵩山以南为政治中心区,太康之后以嵩山之北作为政治中心区,但其实都是围绕着嵩山活动。

这样我们就会看到一个十分明显而有趣的现象:为什么《国语·周语下》说崇伯鲧会“称遂共工之过”?为什么后来共工之后四岳又是辅佐禹治理洪水而获得成功?原来鲧、禹所居之国与共工及其后嗣四岳之国正好处于今河南境内的黄河两岸,共工、四岳之国的共国在黄河之北,鲧、禹之国崇国在黄河之南,两国夹河而立,也正好相互学习,相互协作。

3. 共工、四岳和鲧、禹皆为农业部族

还有一个重要的现象我们也必须了解,这就是鲧、禹的崇国,还是共工氏、四岳之共国都是以从事农业生产为主的部族国家。《左传》昭公二十九年还说:“共工氏有子曰句龙,为后土。”《国语·鲁语上》:“共工氏之伯九有也,其子曰后土,能平九土,故祀以为社。”《左传》昭公二十九年说:“有烈山氏之子曰柱,为稷,自夏以上祀之。周弃亦为稷,自商以来祀之。”这说明在夏代以前,人们尊奉的谷神后稷一直是姜姓的烈山氏后裔柱。共工,《山海经·海内经》谓之属姜姓为炎帝之后,《国语·周语下》韦昭注引贾逵之说亦为共工为炎帝之后。以此可见,共工氏、四岳本来就是炎帝姜姓之后,以擅长于农业生产而著称。

而历史上的禹也是以擅长于农业生产著名的。《论语·宪问》载:“南宫适问于孔子曰:‘羿善射,荡舟,俱不得其死然;禹、稷躬稼,而有天下。’”《论语·宪问》明确说禹和后稷一样是因为亲自从事农业生产劳动使自己或后人获有天下的。《诗经·鲁颂·宫》:“宫有亻血,实实枚枚。赫赫姜女原,其德不回。上帝是依,无灾无害。弥月不迟,是生后稷,降之百福:黍稷重,禾直稚菽麦。奄有下国,俾民稼穑。有稷有黍,有稻有禾巨。奄有下土,缵禹之绪。”《宫》说从事农业生产的能手后稷弃是继承了夏禹的事业而成功的。

其实,农业生产与平治水土是相依为命,密不可分的。擅长农业生产的部族方国,肯定擅长于平治水土。炎姜部落被称之为“神农氏”,是说此部落集团特擅长于农业生产;而到其后共工氏子孙已经因为擅长于平治水土而被天下之民奉为土神——“后土”,就说明了从事农业生产与平治水土密不可分的关系。同样,鲧、禹也是善于耕稼的部族,是从事农业的能手,要从事农业生产自然离不开平整土地,治理水土,这是从事农业生产的首要条件。于是,在尧舜大洪水来临之际,就先有鲧为了自己的家园,为了自己的土地辛辛苦苦耕种的庄稼,而“壅防百川,堕高堙庳”,却“以害天下”——大大地伤害了黄河下游地区人们的生命财产和安全。于是,众多的部族方国在酋邦联盟首领尧舜的率领下,一举把崇国首领鲧赶跑到了东方羽山一带,意思是让他好好品尝品尝处于黄河、淮水下游屡遭洪水灾难的日子吧!流放了鲧,但面临大洪水的问题仍然没有解决,于是酋邦联盟首领舜又请鲧的儿子及共工氏的后裔四岳来治理这场大洪水。有幸的是,禹已经处在洪水后期,大洪水已经平息,只剩下了疏通河道江湖,排除淤泥积水,让天下的人民安居乐业。所以他成功了,但正如我们在前面所分析的那样,千万不要以为他找到了一条比他父亲更好的治水方法才成功的。其实,是因为洪水平息后的善后工作尽管辛苦,但还是容易成功的。

不过这当中自然还存在一个问题,就是在当时饱尝大洪水泛滥之苦的普天下之民看来,共工、鲧是人民的公敌,是他们为了自己的田地庄稼和家园,“壅防百川”,把大量的洪水排到黄河下游才使下游的部族方国饱受其害的。现在居然仍然要把鲧的儿子禹和共工的后裔四岳推举出来去治理洪水,于情于理合适吗?古人常举此事作为“举贤不避仇”来解释[注: 《左传》僖公三十三年:“舜之罪也,殛鲧;其举也,兴禹。”],似乎是古人的一种美德。笔者并不认为此说完全合理。我认为这还要从当时的职业习惯来分析。常常从事农业生产的部族方国崇禹国和四岳国,在农业生产实践中积累了大量平治水土的经验,而且也应该具有比其他部族先进的农业工具,所以在大洪水肆虐之后,也只有依靠禹、四岳率领天下之民去平治水土。这是当时的情势使然,并非其他原因。

4. 共工、鲧治水用壅土筑堤方式的原因

《国语·周语下》太子晋在谏其父周灵王想筑堤防保卫周都洛邑时,曾举“古训”说“晋闻古之长民者,不堕山,不崇薮,不防川,不窦泽”。这是春秋时期人们的说法,但这条“古训”应该是由来已久的,也应是酋邦联盟以至后来方国联盟时期的“习惯法”,在史前尧舜时期尤其应该如此。但为什么共工和鲧这样的部族首领敢冒天下之大不韪?为什么他们公然“壅防百川”,违反这一“习惯法”呢?笔者的回答是,这也是情势使然,迫不得已。

我们前面已经说过,鲧、禹的崇国是从事农业生产的部族,共工及后裔四岳也是从事农业生产的部族。而从事农业生产的部族国家是完全需要定居的生活方式,常常迁徙就无法正常地从事农业生产。而在史前许多部族是半农半牧或半农半渔的生产生活方式,这与像共工、鲧、禹这样以农业为主要特色的农业部族就大不相同,他们可以更为频繁地迁徙,商代开国君主成汤时就有“前八后五”的迁徙之说。因此,共工和鲧面临大洪水的来临,尽管他们可能也知道有“不堕山,不崇薮,不防川,不窦泽”的“古训”,尽管可能也知道“壅防百川”,就会使大洪水更为积聚,河道水位也急剧升高,就意味着向河道下游排放大量的洪水,对河道下游周围部族方国的危害是自不待言的,但是他们为了保护自己的庄稼田地,为了保护自己的家园城市,不得不筑建堤坝去防止洪水来破坏住宅,破坏庄稼田地。《淮南子·本经训》云:“舜之时,共工振滔洪水,以薄空桑……江、淮通流,四海溟氵幸,民皆上丘陵,赴树木。”《淮南子·本经训》未言共工如何“振滔洪水”的,但结合前面所引用的《国语·周语下》在黄河等大河旁边用土建筑起了大坝大堤,这样黄河水流就不能自由流动,只有沿着河道飞速冲向下游,便兴起了滔天洪水,使黄河下游、淮河下游成为汪洋一片,人们爬上了丘陵高山,爬上了高树来保护自己的生命。

《礼记·祭法》疏引《世本·作篇》说:“鲧作城郭。”我们今天从考古发现看,尽管城墙不大可能是从鲧的时代才开始产生的。但是可以说从鲧的时代,不仅有内城,而且修建了外城“郭”。根据战国时期《孟子·公孙丑下》所谓的“三里之城,七里之郭”的说法,可知“城”是保护城内居民和房屋住宅的,而“郭”则是保护城外郭内田地农作物的。《世本·作篇》说“鲧作城郭”,就说明鲧不仅已经修筑了城墙来保护城内居民,还修筑了“郭”来保护郊区的庄稼,实际上是农业生产特色的体现。

不过笔者不同意徐旭生先生把共工、鲧“壅防百川,堕高堙庳”的治水方式解释成修建“土围子”或“护庄堤”[11]169。如果真是这种保护聚落的“土围子”,肯定不会对其他部族方国有多么大的伤害,大河小川在大洪水到来仍然会四处流溢,就不会对下游民众有多么大的危害;即便有,那也很难说是共工或鲧部族造成的。

我认为,共工的共国和崇伯鲧不仅修建了内城外城来保护其民众、住宅和土地上的庄稼;而且在大洪水来临之际,距离黄河甚近的共国、崇国便在黄河边上挖高填低,拦阻堤坝,用来保护作为农业部族的庄稼和家园。因为这两个以农业为主的部族不像其他部族那样轻易地抛弃居地而迁徙,他们挖高填低、拦阻堤坝,实在是不得已而为之。但是这样的行为显然侵犯了其他部族的利益,发生冲突是在所难免的,共工、鲧触犯众怒,一个惨遭灭亡;另一个也被流放到东方,都是利益冲突引起的。并不是过去所说的鲧仅仅因为治水方式不好或治水不成功而被流放到羽山了。

[ 参 考 文 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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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俞伟超。龙山文化与良渚文化衰变的奥秘——致纪念发掘“城子崖遗址六十周年国际学术讨论会”贺信[j].文物天地,1992(3):27-28.

[22] 王,王松梅。近五千年来我国中原地区气候在年降水量方面的变迁[j].中国科学,1987(1):104-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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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禹治水教案 篇四

关于“水”与法律的关系,从文字学的角度切入进行考察,东汉许慎的解释无疑最值得我们注意。他在《说文解字》十部上“廌”部说:“灋,刑也。平之如水,从水。廌所以触不直者去之,从[廌]去。法,今文省。”“水”旁在“法”中的意义是“平之如水”的象征,这一解释高度凝聚了秦汉时期人们的传统认识,并影响后代中国人的理解。

清人段玉裁《说文解字注》进一步作了解释,在“水”下注曰:“说从水之意,张释之曰:廷尉,天下之平也。”段玉裁是信服和支持许慎的解释。可见“平之如水”的解释既能长期沿袭流传而不被怀疑,确实是有一定的认识依据。从造字结构来看,古“灋”字是由“水”、“廌”“去”三部分合成的,对照出土的钟鼎文和秦基竹简可得到证实。许慎的认识依据可以进一步检索《说文解字》:“水,准也,北方之行,象众水并流,中有微阳之气,凡水之属皆从水。”由此可见在许慎生活的时代,“水”的主要指示特征为“准”,参照段玉裁注可知,“水”当时普遍取“平”“准”之意。

但是关于法字中的“水”旁是“平之如水”之说受到当代少数学者提出的怀疑和新的解释的挑战。较有代表性的看法有三种:一、蔡枢衡先生认为,“水”当指把有罪者置于水上,随流漂去,即今之所谓驱逐。[2]

二、武树臣先生提出“水”的原始功能是禁忌与流放,本义是消除犯罪和确保平安。[3]

三、苏力先生以为“水”旁,可以理解为古人强调法象流水是自上向下颁布的。[4]他们均怀疑“水”表示“公平”“正义”的抽象含义。

以上诸家大胆怀疑,又小心求证,使我们对“法”字的认识挣脱了迷信经典的好古传统,进入了一个重新思考探索的阶段。

许慎在观念上没有突破时代流行看法的情况下,又缺乏上古材料验证(证明或证伪)他的解释,可能犯了以他生活时代的认识代替“法”字发生时代的事实的错误。对于“法”字中无意表现的事实,可算得没有参过水的古史材料,可能作了“参了水”的解释,因而出现若干疑点,而且他忽略了“法”对于探寻法律起源的价值,对此,我们不能苛求古人。

现在,随着地下考古发现的增多和科学研究方法的更新,我们对于中国早期文明有了更生动、更确凿的认识条件,从而可能恢复“法”字所隐涵的古史原貌,并可见“水”与中国法律起源的内在关系。

在出土的上古文物中,甲骨刻辞有“御廌”的字样,周代的铜器铭文正式出现“灋”字。周初彝器《盂鼎》、《师酉簋》、《克鼎》、《恒簋》铭文均刻有“灋”字。由于金文所用质料和书段的关系,其象形程度往往高于甲骨文,金文“灋”字更有利于我们探索造字取象的原始意义。 通过比较金文“灋”字的几种写法,可以确证,“法”是由“水”“廌”“去”三部分构成,但三者位置并不固定,是一组形象的组合。这三者构成“灋”字的原始依据。现在我们的任务是追寻“水”的故事,找到在上古初民生活中“水”与“法”的原始联系。

“水”在中国文明发轫时期给初民留下了惊心动魄的记忆,也激发了中华民族最初的意识觉醒。康有为说:“洪水者,大地所共也。人类之生皆在洪水之后。大地民众皆区萌于夏禹之时。”[5]丁山明确提出“《尧典》洪水即中国历史的起点。”[6]透过中国古老的经典我们仍可以管窥一些上古“洪水”的消息:

“汤汤洪水方割,荡荡怀山襄陵,浩浩滔天。”(《尚书·尧典》)

“洪水滔天,浩浩怀山襄陵。”(《尚书·益稷》)

“洪水芒芒,禹敷下土方。”(《诗经·商颂·长发》)

由于洪水规模浩大,声势威猛,先民们无不为之震恐色变,惊惧不已。洪水泛滥,山林丘埠都被淹没,“大益横流,无有丘阜高陵,尽皆灭之。”人们的生存空间剧减,大家纷相奔走河岸、争夺山头,原有的“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的小国寡民式的氏族分立的社会秩序被打破,争战时有发生。

在中华民族的众多民族中都有类似的洪水故事。放眼世界,大洪水可以说是每个民族历史记忆中一个可怕的梦魇。对照全球各地古老民族开创史的传说,无不是从洪水谈起,如巴比伦最早的文献《吉尔加美士》记载的历史,就是从追述“大洪水”开始的,希伯来名着《旧约·创世纪》也是从洪水中的诺亚方舟开始。他们都描述了古老的洪水故事和在洪水面前战战兢兢、震慑恐惧的心理状态。

由于“水”对于中华民族的生存如此重要,而水的神威又如此超乎人的想像,中华民族把水奉为文明之源。在古人眼里看来,洪水等自然力的巨大威力不可捉摸,他们只好归之于神灵的行为,并乞求神灵保佑,于是原始宗教和神话产生了。水既是人类生存必不可少的命根子,而洪水又是如此可怕,人们普遍认为江河湖海都有神主宰。“水”成为人们顶礼膜拜的神物。中华族对水的崇拜似较其他民族更甚,于是人们想象出超人的水神、水伯、水母、龙王等等,。

水神:“集于天地而产于万物,产于金石而集诸生,故曰水神”(《管子·水地》)

水伯:“朝阳之谷,神曰天吴,是为水伯”(《山海经·海外东经》)

水母:“玄武步兮水母,与吾期兮南荣”(王褒《九怀思忠》)

由于水神有着超人的智慧和力量,当人们遇到难以决断的争执纠纷时,就求诸水神--投诸于水,让水神裁判。这也许是“水”与“法”建立起的最初最直接的联系。

中国最古老的经典之一《周易》记载:“或跃于渊”、“利涉大川”、“不利涉大川”。就透露出“水神”裁判的信息。《乾卦》“或跃于渊,无咎”,反映了古代跳入大河深渊作为神明裁决的习惯。《需卦》“有孚,光亨、贞吉,利涉大川”,说的是对俘获物的亨有发生争议时,可以用跳入大河的神明判决手段来判断是非。《讼卦》是诉讼的专卦:“有孚,窒惕,中吉、终凶,利见大人,不利涉川”,即对俘获物的占有发生争议不能和解,应投诉于大人,不要使用跳入大河的神明裁判,亦可见《周易》制作时代“水神”裁判渐渐衰落之势。[7]

对照民族学、文化人类学调查资料,许多原始部族都存在类似的借助“水”神进行裁判和惩罚的法律现象。水神裁判应该说是古老的神明裁判中流行较广的一种,我国南方山地少数民族也有调查记录,如景颇族遇到疑案,难以决断,可请山官等人主持,以“闷水”决曲直:当事人双方各沿一竹竿潜入水中,以在水中停留时间最长者为胜。[8]非常类似在南洋的尼亚士族人中流行的沈水神判也是这样进行的:纠纷是双方均沉于水中,最久者得胜,淹死者即有罪,死是神对他的惩罚。[9]

由此可以推测,“法”字的“水”,是根据原始宗教还处在自然崇拜阶段形成的“水神”裁判习俗的取象。“水”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是中国法最古老的渊源。因此,“水神”的神明裁判可以说是“水”在法律起源阶段的主要意义。

上古洪水灾难的挑战是推动中华文明起源的强大原动力。大禹治水是大家耳熟能详的传说,从洪水到大禹治水,与中国国家和法律的起源有着至为紧密的关系。诚如着名考古学家苏秉琦先生指出:中国文明起源和国家起源,“从文献与考古结合考察,洪水与治水传说是至关重要的”,“所以,中原地区的文明起源要从洪水到治水谈起。”[10]事实上,从法律文化的角度考察,我们可以说是上古洪水和治水活动直接导致了中国法律的起源。

国外学者过去认为“文明起于大河”,主要指两河流域及尼罗河流域的灌溉水利工程的兴修催生了文明。但是,在中国古代则意味着江河带来的洪水灾难,江河灌溉水利工程没有那么重大的意义。

尧舜禹时代治水主要是为了对付洪水灾难,而不仅仅是兴修水利工程。组织抗洪救灾更重要的是一项社会工程。为了生存而治理洪水,导致社会组织形式和社会结构发生了变化,还处于氏族社会阶段的各酋邦,不得不超越生产力发展水平,组织起强有力的治水机构――从治水联盟到治水联合体,最终催生了超经济的国家的出现,即如苏秉琦先生指出,“中原地区国家的最终形成,主要是在从洪水到治水的推动下促成的,这是超越社会大分工产生政治实体的推动力。”[11]中国国家和法的产生是以上古洪水和治水为契机,在某种意义上,我们可以说,治水导致中国法律的早熟。

现代西方着名思想家、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非常重视治水对中国文明的影响,在《儒教与道教》中他多次提及治水,并强调:“治水的必要性,在中国与在埃及一样,是一切合理、经济的决定性前提。回顾一下中国整个历史,便不难发现治水的这一必要性是中央政权及其世袭官僚制之所以成立的关键所在。”“

在中国,如前文所述,某些根本性的命运(对我们来说则是史前的命运)也许是由治水的重要意义所决定的。”[12]韦伯的学生、美籍德裔着名史学家卡尔·魏特夫在其代表作《东方专制主义――对于极权力量的比较研究》更明确提出“治水社会”的系统理论。但是他主要是从灌溉农业的认识出发,认为在干旱、半干旱地区,自然条件决定了它的经济形式是治水农业,“治水农业包含特殊类型的劳动分工,它促使耕作加强,它必须进行大规模的合作”。[13]治水社会的统治者为了有效地管理庞大的人力、物力,必须建立一个遍及全国或者至少及于全国人口重要中心的政治权力网,必须确立严格的纪律、从属关系和强有力的领导,于是必然产生专制主义。

治水导致了公共权力的诞生和完善。治水的英雄赢得了人们的支持、尊重和崇拜,成为了公认的权威,他们进而取得了凌驾于民众之上制定法律和规则的神圣地位。

“尚书独载尧以来”。相传尧部落地势低洼,最易受水患。大面积泛滥成灾的洪水超越了单个的酋邦部落的范围 ,为了防治水患,尧部落积极活动,与黄河流域的其他部落组成治水联盟。《尧典》说:“(帝尧)克明俊德,以亲九族;九族既睦,平章百姓。百姓昭明,协和万邦。黎民于变时雍。”大致地说明了尧创建治水联盟的经过。尧主要地是运用神权和族权,建立起 治水联盟,成为最高首领,但是对于参加治水联盟的各部落“未有分职”,治水联盟的组织建设尚不完善。他对于治水也拿不出什么办法,于是“ 咨四岳”,“四岳谓四方诸侯”(《汉书·百官公卿表》),四岳应是各部落首领,四岳一致推荐鲧主持治水,尧舜只得同意,说明尧舜的权力,还没有达到专制擅断的地步。

“舜之践帝位,载天子期。…十七年而崩,…禹亦乃让舜子,如舜让尧子,诸侯归之,然后禹践天子位。”治水需要更为有力的组织,舜组织治水联合体。舜基本上承袭了尧的地位,继续领导治水联盟抗击洪水。由于治水是当时首要的大任务,舜上台以后第一把火,就是严惩主持治水而无功,反而给一些参加治水联盟的部落带来严重灾难的鲧,“殛鲧于羽山”,并且将一些不合作的部落酋长加以惩治。接着重新整顿治水联盟,“设官分职”,任命禹为司空,主持治水,任命皋陶为士,主管刑罚和治安,契为司徒,主管思想教育,弃为后稷,主管农业,…实际上,舜已经开始了一个新的阶段,把治水联盟改造朝着治水联合体迈进。

为了加强治水联盟的联络和沟通,尧舜时期是天子巡狩,至于大禹而变为诸侯朝会,“五载一巡狩,群后四朝”(《尚书·尧典》),“禹合诸侯于涂山,执玉帛者万国”(《左传·哀公七年》)“禹朝诸侯于会稽之上,防风之君后至,而禹斩之。”(《国语·鲁语》)

因为治水中不同部族各自的利益不一致,禹不得不发动频繁的武力征讨,统一治水各方的利益,保障政令畅通。据古籍记载:“禹攻有扈”(《庄子·人间世》),“禹伐有苗”(《墨子·非攻下》)。“禹伐共工”(《荀子·议兵》)。“禹伐曹、魏、屈骛、有扈,以行其教”(《吕氏春秋·召类》)。“禹承尧舜之后,自以德衰,始制肉刑。”(《汉书·刑法志》)“防风氏后至,禹杀之”。“禹有功,抑下鸿,辟除民害,逐共工。”(《荀子·成相》)“禹征有苗的直接原因,与治水有关。”这大约是“刑起于兵”的历史原形。过去史家只反复致意“刑起于兵”是中国法律起源的路径,却没有注意动兵的原因,因而未能深入探讨具有中国特色的治水活动在其中的影响和作用。

禹动员九州数万百姓,从而把整个社会的力量都集中与洪水搏斗。治水联合体的组织进一步加强。“夏后氏官百。”(《礼记·明堂位》在氏族基础上建立了的整个酋邦治水联合体社会,国家政权的雏形开始形成,出现专职司法官员,最高司法官员为“大理”基层司法官为“士”或“理”并且建立了监狱,称为“圜土”。

《周易》称:“河出图,洛出书,圣人则之。”《洪范》为中国最古老的法典,相传为大禹治水时上帝所赏赐,以后夏商周皆遵用此法。《尚书·洪范》:“维十有三祀,王访于箕子,王乃言曰:‘呜呼!箕子,惟天阴骘下民,相协厥居,我不知彝伦攸叙。’箕子乃言曰:‘我闻在昔,鲧湮洪水,汩陈其五行,帝乃震怒,不畀洪范九畴,彝伦攸怿,鲧则殛死。禹乃嗣兴,天乃锡禹洪范九畴,彝伦攸叙。初一曰五行,次二曰敬用五事,次三曰农用八政,次四曰协用五纪,次五曰建用皇极,次六曰义用三德,次七曰明用稽疑,次八曰念用庶征,次九曰向用五福,威用六极。”《洪范》第一次全面系统地阐明了中国法律理念和基本原则,是中国法律文化史上的宝贵文献。

大禹治水教案 篇五

《陋室铭》是唐代大诗人、哲学家刘禹锡的传世之作。它短小精悍,押韵、骈句的使用使全文读起来朗朗上口,是铭文中的典范。为此,我进行了以下教学设计:

一、故事导入

上课之前讲述本文作者刘禹锡的故事。《陋室铭》如今早已成了家喻户晓的“名文”,其实这篇名文却是被“气”出来的。唐顺宗时,刘禹锡热心于政治革新,得罪了不少当朝权贵,失败后被贬到和州当刺史。按当时的规定,他应住衙门里三间三厢的屋子,可是和州的策知县是个趋炎附势的小人,他见刘禹锡被贬而来,便多方刁难他,策知县先叫刘禹锡在城南面江而居。刘禹锡不但不埋怨,反而高兴地写了一联贴于房门:“面对大江观白帆,身在和州争思辩”,他的这一举动气坏了策知县,策知县又将他的房子由城南门调至城北门,住房由三间缩小到一间半,而这一间半位于得胜河边,附近垂柳依依,环境也还可心,刘禹锡仍不计较,触景生情,又在门上写了两句话:“杨柳青青江水平,人在历阳心在京”。策知县气得脸都发青了,干脆将刘禹锡的房子调到城中一间只能容一床一桌一椅的小屋。仅半年,连搬三次家,刘禹锡想,此狗官欺人太甚了,遂愤然提笔写下这篇超凡脱俗、情趣高雅的《陋室铭》,并请人刻上石碑,立在门前,气得策知县哑口无言。后来,多次调动,刘禹锡被派往苏州担任刺史。当时,苏州发生水灾,饥鸿遍野。他上任以后开仓赈饥,免赋减役,很快使人民过上了安居乐业的生活。苏州人民爱戴他、感激他,就把曾在苏州担任过刺史的韦应物、白居易和他合称为“三杰”,建立了“三贤堂”。唐文宗也对他的政绩予以褒奖,赐给他紫金鱼袋。

孔子说:“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大教育家乌申斯基也曾指出:“没有丝毫兴趣的强制性学习,将会扼杀学生探求真理的欲望。”这个故事的导入,不但激发了学生的兴趣,而且也使学生的情感受到了感染熏陶,为下面理解作者的情怀创设了良好的情境,正所谓“感人心者,莫先乎情”(白居易)。

二、解题

学生看注解①,弄懂题目的意思。陋室:简陋的屋子。铭:古代刻在器物上用来警戒自己或者称述功德的文字,后来成为一种文体。这文体一般是用韵的。(并引导学生找出文章韵脚。)押韵的字:名、灵、馨、青、丁、经、形、亭,押“ing”韵。

三、用“五步法”学习本文

1.第一步:读准字音

对生字词必须凭借注解、字典、资料自行解决,难以解决的可以求助老师和同伴。

注意读音相同,形体相近的字:

牍:案牍dú,官府的公文。

犊:牛犊dú,刚刚出生的小牛。

黩:黩武dú,滥用武力,好战。

渎:亵渎dú,冒犯,不恭敬。

2.第二步:规范朗读

读出鲜明的节奏、正确的停顿,读出语气的轻重缓急,读出语调的抑扬顿挫,读出语速的快慢适度,读出感情的喜怒哀乐。

先听教师范读,再指名读,最后自由仿读三遍。

3.第三步:准确翻译

不懂的字词必须借助注解、字典、资料解决,也可以请教老师、同学帮助。

4.第四步:理清文章思路

文章结尾说“何陋之有”,就是说“陋室不陋”。作者为什么这样说呢?请你根据课文内容依次列举四点理由(分别用四字词语或者短句概括),这四点理由之间是什么关系?

①人品高尚②环境幽雅③友人儒雅④情趣高雅

②③④是为了突出①。

5.第五步:背诵默写

(1)抓住文章的思路背诵

(2)默写时注意下列字不要写错

陋室 刘禹锡 案牍 诸葛庐

这节课备课充分,步骤环环相扣,扎实有序,教学过程一气呵成,三维目标落实到位,收到了扎实、高效的教学效果。近半数学生默写全部正确。

四、本节课有以下几个亮点

1.以“读”为线索贯穿整个教学过程

线索明晰,步骤清楚,循序渐进,符合古文的学习规律。

2.注重文言实词、虚词的认知与巩固,提高了文言语感

3.能当堂背诵默写课文,丰富了学生的语言积累

4.设计了新巧的问题,引导学生思考:“何陋之有?”列举理由

5.教给了学生学习文言文的方法,大部分学生能够运用这种方法自主学习其他文言文

五、本节课的不足

1.教师几乎没给学生质疑和谈个性化理解的机会,牵得太紧,影响了学生的个性化阅读

2.小组合作机会少,效果也不明显

3.规范朗读中要求学生读出感情的抑扬顿挫,可是学生没有充分理解课文内容,是不可能读出来的,要求提前了

六、教学改进

如果让我重上这一课,我将把思路调整一下,把更多的阅读时间给学生,让他们在与学习伙伴的思想交流与碰撞中建构自己新的知识体系,改变单一的师生双边活动为师生、生生多边活动。可以抓“德馨”为突破口,也可抓“铭”的特征为线索。整节课用“诵读”“理解”两条线索贯穿起来,成为一个更加有机的整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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