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职业病毒应急预案优秀4篇

2024-03-20 12:33:11

在平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里,没准儿会出现一些突发事故,为了提高风险防范意识,把损失降到最低,就有必要提前进行细致的应急预案准备工作。那么应急预案应该怎么编制才合适呢?旧书不厌百回读,熟读精思子自知,如下是勤劳的编辑给家人们整编的职业病毒应急预案优秀4篇。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篇一

为了提高我校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指导和规范各类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减轻或者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宣传普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防护意识和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监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守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二、突发事件预防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学校卫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1.将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的职责落实情况纳入学校和教师综合考核,并定期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

2.学校应经常对食堂、教学环境与生活区环境进行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增加学校卫生投入,切实改善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

(三)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学校卫生规范化管理。

1.加强厕所卫生管理,做好粪便的无害化处理,防止污染环境和水源。

2.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重点搞好食堂卫生、教室卫生、宿舍卫生和环境卫生,为学生提供一个安全卫生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四)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师生的防疫抗病能力。

1.落实好健康教育课,普及公共卫生知识,引导学生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2.结合季节性、突发性传染病的预防,通过黑板报、宣传橱窗、广播电视以及校园网等宣传途径,大力宣传、普及防治突发事件的相关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公共卫生意识和防治突发事件的能力。同

三、突发事件监测和报告

(一)突发事件监测

1.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系统。建立考勤监测制度,对师生员工中的缺勤者进行逐一登记,查明缺勤原因。

2.重视信息的收集。平时注意收集学校及周围地区的公共卫生事件的情报,密切关注其动态变化,以便做好预防工作。

(二)突发事件报告

1.建立自下而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逐级报告制度,并确保监测和预警系统的正常运行,及时发现潜在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突发事件期间,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制,保障信息畅通。置

2.严格执行学校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程序。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对疫情实行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各校应严格按程序逐级报告,确保信息畅通。

附:

责任报告人:xxx(食物中毒)、xxx(传染病及其他公共卫生事件)

市教育局24小时值班电话:xxxxxxx传真:xxxxxxx

市教育局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电话:xxxxxxx传真:xxxxx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4小时应急值班电话:xxxxxxx

xx区教育局:XXX

xxxxxxx(值班电话)

xx区疾控中心:XX

xxxxxxx(值班电话)

xx区市场监督管理局:XX队长xxxxxxxxxxx

四、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

根据突发事件的不同级次分类,结合学校的特点,在必要时启动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反应。

以下分级标准根据《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中的标准界定。

(一)传染病

1.一般突发事件所在地区发生属于一般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三级应急响应。

(1)启动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加强系统内的疫情通报。

(2)学校做好进入应急状态的准备,落实各项防治措施。

(3)学校内如尚无疫情发生,可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但对集体活动要进行控制。

(4)传染病流行时要加强对发热病人的追踪管理;呼吸道传染病流行期间,教室、公共场所必须加强通风换气,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肠道传染病流行期间,对厕所、粪便、食堂及饮用水应加强消毒,并加强除

“四害”工作。良

(5)严格执行出入校门管理制度。

2.重大突发事件所在地区发生属于重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二级应急响应。除对接触者实施控制外,全校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在第三级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能

(1)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印发宣传资料,在校园张贴宣传标语宣传画,提高师生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外出和进入公共场所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2)对全体师生每日定时测量体温,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3)对重大传染病的密切接触者,学校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隔离、医学观察和消毒等工作。

(4)加大进出校门的管理力度,控制校外人员进入校园。

(5)学校根据情况,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3.校内疫情校内若出现重大传染病疫情,应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同时要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开展以下工作:

(1)要根据出现传染病的种类和病人的活动范围,相应调整教学方式。出现一例传染病性非典型肺炎、鼠疫及肺炭疽的疑似病例,可对该班级调整教学方式,暂时避免集中上课;出现一例上述的临床诊断病例或两例及以上疑似病例,学校在报请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电

,可对该班级和相关班级实行停课;如出现两例及以上上述的临床诊断病例及校内续发病例,可视情况扩大停课范围。若需全校停课,学校须报区教育局批准。

(2)采取停课措施的班级或学校,应合理调整教学计划、课程安排和教学形式,做到教师辅导不停,学生自学不停。

(3)尊重和满足师生的知情权,主动、及时、准确地公布疫情及防治的信息。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正确的引导,消除不必要的恐惧心理和紧张情绪,维护校园稳定。

(二)食物中毒

及时掌握学生健康状况,一旦发生校内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时,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应做好下列工作:

1.立即停止食品加工出售活动,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教育和公安等部门;

2.立即将发病师生送往医院,并协助医疗机构救治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现场,待确认后交卫生部门处理;

4.积极配合市场管理局、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并按其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

5.落实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维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6.配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分析引起食物中毒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意见,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三)预防接种严重反应或事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事件

1.迅速报告卫生部门、教育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请求派遣专业人员进校,开展流行病调查,查明事件原因。

2.及时将受害师生送医院接受救治。

职业病毒应急预案范文 篇二

一、总体目标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提高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防治水平和应对能力,及时、有效地采取各项防控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控制疫情的传播、蔓延,保障公众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政府领导,部门配合;依法防控,科学应对;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群防群控,分级负责。

三、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卫生部应对流感大流行准备计划与应急预案(试行)》《湖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南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卫生行政部门及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治应对准备及应急处置工作。

五、组织、协调与管理

(一)组织机构

县卫生健康局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成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尚光辉

副组长:吴耐文、周志明

成 员:段立、梁小清、余孟军、文华、陈涤、黄建明、卜慧、文辉、李志勇、陈剑、黄海波

工作要求:统一指挥、组织协调系统内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成立由临床、流行病学和实验室检验、消杀及风险沟通等相关专业人员组成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治技术专家组,为本县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治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县卫健局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与林业、商务、市监、财政、宣传、网信、公安、三创等部门加强信息沟通,密切配合,依法开展各项预防控制工作。

成立由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小组:

组 长:吴耐文

副组长:卜 慧、文 辉、李志勇

成 员:朱立冬、曹武、肖卫业、程治球、段平波、郭建红、高立新及其他医疗卫生机构主要负责人

工作要求:负责开展本单位或本辖区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所有成员必须服从组长的领导,根据组长的安排做好疫情的处置与报告工作,保持通讯24小时畅通,随时接受组长的任务安排。

成立后勤保障小组:

组 长:周志明

副组长:陈涤

成 员:黄海波、陈 剑、汤海峰、陈小兵

工作要求:所有成员必须服从组长的安排做好应急所需的负责防疫车辆、物资等后勤保障工作,保持个人通讯24小时畅通,随时接受组长的任务安排。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实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治工作主要领导负责制、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明确任务、目标和责任。

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县疾控中心和县级医疗机构的指导下,由相应专业人员组成防控工作组,开展本辖区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乡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及个体诊所要密切关注辖区内武汉回乡人员健康状况,发现可疑疫情及时向县疾控中心报告。

(二)职责分工

1、卫生行政部门职责

县卫健局负责指挥、组织、协调、管理辖区内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治工作;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应急预案;组织开展辖区内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危重病人医疗救治;组织专家组排查观察病例及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开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技术培训、应急演练、督导检查和宣教活动,协助政府开展社会动员。

2、医疗卫生机构职责

(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职责

县疾控中心承担辖区内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控制工作;负责当地疫情监测资料的收集、上报;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处理(包括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的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追踪和医学观察,相关标本的采集和运送);指导做好生活环境、物品的卫生学处理和禽流感疫情现场处置人员的个人防护,开展专业人员培训和健康教育;指导并协助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做好可疑暴露者和密切接触者管理。

(2)医疗机构职责

县级医疗机构负责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病例的筛查与报告;做好医护人员的个人防护;储备救治需要的药品、器械及防护用品;配合县疾控中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负责本机构内有关人员的培训工作。疫情发生后,如有收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每日要向县卫健局报告病人病情和治疗情况。

(3)救治定点医疗机构职责

明确县人民医院为救治定点医院,县人民医院按照要求,设立相对独立的传染病病房,负责观察病例的在院医学观察,负责对确诊病例的隔离治疗、转运和医院内感染控制;及时发现并积极救治重症病例;

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以及其它各类医疗机构负责报告武汉回乡人员不明原因肺炎病例;负责密切接触者管理与健康监测报告工作;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开展有关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

(3)县卫健综合执法局职责

县卫健综合执法局负责对县内医疗卫生机构的预检分诊、消毒、疫情报告、院内感染控制等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如发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三)疫情监测

1、常规监测

(1)各级医疗机构要设立发热门诊,开展预检分诊工作,配备有一定临床经验、经过传染病知识培训的医师,对发热病人进行甄别和鉴别诊断,发现疑似病例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对不明原因发热(腋下体温≥37.3℃)、咳嗽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患者,接诊医生必须详细询问发病前14天内旅行史或可疑的暴露史,确保不漏过一个可疑病例。同时具备流行病学史和临床表现的观察病例,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立即报告县疾控中心,并立即转送县人民医院诊治,不得滞留病人。对于观察与确诊病例,要按有关规定做好网络直报工作。

(2)观察病例监测。县人民医院要及时采集观察病例相关临床标本,通知县疾控中心尽快将标本送至省级疾控机构进行相关病原排查检测。

(3)可疑暴露者和密切接触者的监测。县域内如出现人感染禽流感病例,对可疑暴露者和病例密切接触者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辖区内乡镇卫生院采取集中隔离或居家医学观察,医学观察期间出现发热(腋下体温≥37.3℃)、咳嗽、气促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者,则立即向县疾控中心报告,并按规定送至县人民医院诊治,采集标本开展实验室检测与排除工作。

(4)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按照国家卫健委下发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监测方案》,开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的监测、排查和管理等工作。

(5)监测过程中,有关标本的采集、运送、保藏和检测等各项活动均应当遵守国家相关生物安全管理规定。

2、应急监测

省级有关部门如确认本辖区发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或毗邻地区发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县卫健局立即启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应急监测工作,按照有关技术方案或指南开展应急监测。

(四)预防与控制

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报告后,应立即按国家卫健委下发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流行病学调查方案》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和现场处理,同时按要求做好流调、消毒、采样人员的个人防护。

2、乡镇卫生院要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可疑暴露者和密切接触者管理方案》对可疑暴露者和病例密切接触者进行判定,并进行每日至少2次体温测定及是否出现呼吸道症状询问的医学观察14天。同时落实对密切接触者进行追踪、登记、测量体温,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时立即收至医院进行医学观察,并上报县疾控中心。

3、进行流行病学调查的同时,县疾控中心要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实验室检测技术指南》要求及时采集病人的痰液或咽拭子、下呼吸道标本或血清标本等,并在24小时内送至省疾控中心实验室检测。医疗机构要协助开展病例的流行病学调查和标本采集工作。

4、积极开展健康教育,提高群众的防病意识和能力。医疗机构要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禽流感防治知识的宣传和健康教育,提高群众的自我防病意识和能力,引导群众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五)应急处置

根据以下不同情况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1、本地尚未发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本辖区内尚未发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但毗邻辖区发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该采取以下措施:

(1)密切关注国内外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动态,做好疫情监测,开展疫情风险评估和预测预警。

(2)做好各项技术及物资准备,迅速开展医务人员专业技能的培训,提高防控和诊疗能力,做好药品、设施、设备、防护用品等物资的储备。

(3)开展不明原因肺炎病例、不明原因死亡病例的监测和筛查。

(4)开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常规监测,实行观察病例“零报告”制度,县直医疗机构、各乡镇卫生院于每天下午4点前向县疾控中心报告信息,县疾控中心于每天下午4:30前向卫健局卫生应急股和基卫股上报信息。

(5)开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知识的健康教育,提高公众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知识水平和能力。

2、本地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本地区内发生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应该采取以下措施:

(1)与有关部门紧密协作,立即开展病禽密切接触者健康监测和生物标本采集工作。

(2)启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应急监测,救治医院实行病人情况及救治情况日报告制度,其他医疗机构实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零报告”制度。

(3)医疗机构要做好发热病人预检分诊、救治、医院内感染控制等准备工作。县疾控中心做好病禽接触者病原检测。做好医疗卫生机构专业人员的个人防护。

(4)按照职责分工和属地管理原则,做好疫点内人居住和聚集场所的消毒处理工作。

3、本地出现散发或聚集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

本地区发现散发或聚集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但局限在一定的范围,没有出现扩散现象的,应采取以下措施:

(1)启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应急监测,实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零报告制度。

(2)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流行病学调查方案迅速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工作,查明病例之间的相互关联,判定是否发生人传人现象。

(3)按照密切接触者判定标准和处理原则,确定密切接触者,并做好医学观察。

(4)县人民医院要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隔离、救治和医院内感染控制工作,并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病例的主动搜索、标本采集等工作。

(5)做好疫情调查处理、医疗救治、实验室检测等医务人员的个人防护。

(6)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疫点内人员居住和聚集场所的消毒处理工作。

(7)及时向本地区有关部门通报有关情况。

(8)进一步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公众卫生意识和个人防护意识,减少发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危险性,做好风险沟通,及时开展心理干预,避免出现社会恐慌。

(9)如经调查证实发现人传人病例,要根据疫情控制的需要,划定疫点和疫区范围,报请当地人民政府批准,采取学校停课、部分行业停业等防控措施。

4、证实人间传播病例并出现疫情扩散状态

证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出现人间传播病例并有扩散趋势,按照《湖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南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采取相应的措施。

(六)保障措施

1、加强技术培训,提高应对能力

县疾控中心、医政股要加强对县疾控中心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培训,提高流行病学调查、监测、消毒处理和实验室检验的能力,加强对医务人员禽流感防治知识的培训,要求每一位接诊医务人员都要掌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预防控制和流行病学调查的相关知识,提高基层医务人员早期发现病人能力和诊疗水平。

2、加强生物安全管理,确保实验室生物安全

县疾控中心要完善有关生物安全规章制度,配备必要的人员,健全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使生物安全管理做到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对专业人员进行有关生物安全知识的培训,提高专业人员生物安全防护意识和能力。

3、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措施落实

县卫健局组织开展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督查和指导,加强对重点地区的督导,督查应急预案制定、业务培训、技术演练、疾病监测、疫情报告、传染病预检分诊及疫情现场控制等措施落实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对玩忽职守的人员要严肃处理。

4、做好物资储备,保障经费支持

积极争取和合理安排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应急工作经费,做好防护用品、应急预防性药物、抗病毒治疗和对症治疗药品、消杀药械、检测试剂等各类应急物资储备。要加强与财政、医保等部门的密切配合,在积极治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的同时,妥善安排救治经费,支持医疗机构做好重症患者的临床救治工作。

六、预案制定

七、责任追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建立防治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1、在执行本预案时,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不服从统一指挥、调度,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组织协调不力,推诿扯皮,措施落实不到位,以及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部门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篇三

《条例》的公布施行,标志着我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当前,全国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处在关键时期,《条例》的公布施行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一起,成为强有力的法律武器,对于打赢非典型肺炎防治这场硬仗具有重要意义。

《条例》明确规定了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组织领导、遵循原则和各项制度、措施,明确了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社会有关组织和公民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中承担的责任和义务,还明确了违反《条例》行为的法律责任。

《条例》共6章、54条,包括总则、预防与应急准备、报告与信息、应急处理、法律责任、附则。《条例》从公布之日起施行。

家电等132种商品首批强制认证5月1日起必须贴3C

从今年5月1日开始,我国包括家电、汽车在内的19类132种商品一直以来使用的长城标志和CCIB标志(进口商品安全质量许可标志)都将被一种新的质量标志所取代,即CCC标志,它的中文名称叫做“中国强制认证”,英文名称为“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英文缩写为“CCC”。

3C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利益和保护国家的利益,促进经济的发展、促进贸易的发展,它是和国际接轨的一项规范和健全市场经济秩序的一项措施。5月1日起,这132种商品将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这也就意味着,到5月1日,这132种商品还没有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还没有加贴3C标志,就不能出厂、进口和销售。

经过指定的检测机构检验合格的产品,才能获得统一的认证证书和代表中国强制认证的“CCC”标志。

这次的3C强制认证工作中,国家认监委一共指定了76家。据国家认监委最新统计,到目前为止,共有两万多家国内外企业拿到了“3C”的产品的认证证书,占需要通过产品认证企业的70%以上。

新政策:申请科技项目要定知识产权目标

今后凡申请国家科技计划项目,都应当在项目建议书中写明项目拟达到的知识产权目标。

虽然近年来我国知识产权意识有所提高,但科技计划实施中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尚未形成行之有效的监督制度和具体措施,责任落实也不到位;在科技计划实施中缺乏一支既懂科技又懂得知识产权的专门人员,知识产权管理与科技管理在制度和实践上没有实现有效结合。

日前出台的《关于加强国家科技计划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规定》共有16条,其中指出:各类科技计划应当根据各自特点确定知识产权目标,把专利权、植物新品种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技术秘密等知识产权的取得、保护和运用,作为科技计划管理的重要内容;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对于明确提出技术指标要求的重点领域,应委托有关机构对国内外(包括主要国家和地区、主要研究机构和企业等)的知识产权状况进行调查,形成调查分析报告,作为制定指南的依据和确定项目研究开发路线的参考,避免研究开发的盲目性和重复;科技计划项目申请单位应当具备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有专门的机构或人员负责知识产权事务,有用于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工作的专门经费,并为应用开发类申请项目指定专门的知识产权协调员。

我国失业新标准出台工资低于当地低保视同失业

“就业”与“失业”概念被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重新界定。

“就业”与“失业”的一般概念。

1.就业人员: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男16-60岁,女16-55岁),从事一定的社会经济活动,并取得合法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的人员。

其中,劳动报酬达到和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为充分就业;劳动时间少于法定工作时间,且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本人愿意从事更多工作的,为不充分就业。

2.失业人员: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工作能力,无业且要求就业而未能就业的人员。

其中,虽然从事一定社会劳动,但劳动报酬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视同失业。

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界定。

领取《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凡以下列形式实现就业的,均统计为已实现再就业人数:

1.从事个体经营,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并享受了税费减免等再就业扶持政策的;

2.已被用人单位录用,签订劳动合同,并享受税收减免、社保补贴等相关扶持政策的;

3.在政府开发的公益性岗位中得到安置,并享受社保补贴等相关扶持政策的;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篇四

关键词:乡镇卫生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

中图分类号:C9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l一6604(2012)00—0071—03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由于它的突发性、意外性和群体性等多重特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个体健康与社会秩序的危害是非常严重的。虽然从2003年SARS事件之后,我国明显加快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建设的步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已经初步建立。然而,我国的卫生机构,尤其是广大乡镇卫生院所面临的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与构建小康型乡镇卫生院的要求存在明显差距,因此,完善现有的乡镇卫生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则显得十分重要。

一、我国乡镇卫生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现状分析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可以划分为结构体系与功能体系两个既相互独立又密切关联的系统。其中,结构体系即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本身所涉及的包括决策、信息、执行、保障等四大系统的处理机制。而功能体系则是对应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周期性波动(潜伏、爆发、蔓延、稳定、下降、回复)而进行的指向不同阶段的举措,主要包括预防、反应、扩散、恢复和总结等五方面内容。功能体系是结构体系重要的外显性表征。

目前,我国已经初步建立起了一套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管理系统,该系统以传染病个案报告为基础,实施中能够实现报告的动态性、实时性和网络化管理。2004年1月,卫生部正式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系统,截至2006年年底,全国已有70.3%的乡镇卫生院实现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网络直报。这为我国乡镇卫生院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预警反应和评估工作奠定了一定的基础。

然而,我国广大乡镇卫生院的疾病预防控制组织基础设施落后、设备简陋,人员不足、素质不高,经费匮乏等问题依然突出,导致识别和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低下,报告意识淡漠,易造成监测盲区和空白点,这与建设小康型乡镇卫生院的目标存在明显差距。

公共管理学指出,组织协调是组织运作的重要环节,也是组织管理者的基本任务之一。其中,水平协调是指组织间水平方向上的合作,其主要方式有两种,一是利益相关的组织通过协商达成协议,以明确相互间的边界;二是成立机构间委员之类的组织进行协调,推动在共同参与的领域的合作。

Ouarantelli认为,危机管理需要一个富有弹性的、适应性很强的组织结构以满足各种危机所需。应急组织协调机构是有效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组织保障。2004年3月,卫生部专门设立了卫生应急办公室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然而,截至2007年6月30日,全国仅有3.3%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也相应设立了卫生应急办公室,这对于广大的乡镇卫生院而言,组织动员的辐射力度十分有限,普遍存在反应速度慢、指挥协调乏力等问题。

与此同时,我国长期以来的危机管理模式属于一种“条块分割”模式,虽然在一定意义上有利于各职能部门、专业救灾队伍发挥其作用,但也带来了一种难以克服的局限,那就是部门间责任与权力的不对称关系导致了各个危机管理部门之间“界面关系”的模糊,其结果往往是各自为政,难以协调,这无疑不利于小康型乡镇卫生院的建设。

二、乡镇卫生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存在问题的成因分析

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较差,应急能力薄弱。受体制机制、地理环境、经营观念等多种因素的影响,目前我国乡镇卫生院普遍缺乏活力,设施简陋,管理水平低下,造成了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较差,应急能力薄弱。尤其面对市场经济的竞争以及市场经营模式的挑战,乡镇卫生院只有及时转变观念,针对自身发展瓶颈,盘活现有资源,提高治理水平,改变发展模式,才能实现乡镇卫生院的可持续发展,更好地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严峻挑战。

乡镇卫生院缺乏对高素质适宜人才的吸引力。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才队伍结构不合理、整体素质不高是长期以来制约乡镇卫生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能力的重要因素之一,而乡镇卫生院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仍将是我国农村卫生工作的主要力量和重要阵地,除了必须对在岗人员实施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之外,还需要从根本上提高乡镇卫生院对于高素质人才的吸引力,改革现有用人制度,吸引和稳定专业人才,优化乡镇卫生院的人力资源配置。

乡镇卫生院资金投入不足,制约其应急能力的发挥。由于乡镇卫生院基础薄弱、起点较低,在我国卫生工作中地位不高,再加上部分地区对农村卫生工作的长期忽视,造成了大部分乡镇卫生院的投入严重不足,甚至难以为继,这又在一定程度上促使部分乡镇卫生院将主要精力转到有偿服务与创收上,制衡了对公共卫生等工作的投入,恶化了乡镇卫生院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能力的发挥。

三、小康型乡镇卫生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构建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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