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应急救援 公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优秀10篇】

2024-01-19 15:01:04

在现实的学习、工作、生活中,保不准会发生突发事件,为了避免造成更严重的后果,时常要预先开展应急预案准备工作。我们该怎么去写应急预案呢?书包范文小编精心为大家分享了公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优秀10篇】,希望能够对小伙伴们的写作有一些帮助。

高速公路应急预案 篇一

一、总则

(一)编织目的和依据

为提高应对暴风雪灾害的综合防御和处置能力,建立健全暴风雪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工作运行机制,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交通运输部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济宁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相关专项预案,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我局管养国省干线公路暴风雪、特大暴风雪灾害的预防与应急准备、预警发布与信息报告、应急处置与救援、灾后恢复与重建等活动适用本预案。

(三)工作原则

暴风雪灾害应急工作应遵循下列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应对、预防为主原则;坚持市局和兖州市政府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部门联动协调原则;坚持全局联动,充分发挥全局职工的作用,共同完成暴风雪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二、组织指挥机构及职责

(一)应急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指挥:

副指挥:

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组织领导管养国省干线公路发生暴风雪灾害的防御和救助工作,研究解决抢险救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检查国省干线公路灾害防御和救助工作;及时向市公路局汇报灾情并决定请求当地政府的支援等。

(二)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成及职责

暴风雪灾害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一下简称暴风雪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养护科,主任由养护科科长李永果担任,养护科其他人员为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暴风雪灾害应急管理的日常工作;传达区政府、市公路局暴风雪灾害应急指挥部的指示和命令;具体协调处理应对暴风雪灾害发生发展趋势进行研判,对暴风雪灾害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负责暴风雪灾害信息的收集、汇总及发布起草灾情报告,及时向区政府、市公路局暴风雪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反馈应急工作进展情况;承办市局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应急职能组的设置、组成及职责

1、应急职能组的设置

暴风雪灾害应急指挥部下设4个职能组,分别为公路抢通小组、交通指挥小组、宣传报道通讯联络小组和后勤保障小组。

2、应急职能组的组成及职责

(1)公路抢通小组

工作职责:负责组织兖州区境内国省干线公路除雪防滑工作;应急抢险物资及设施、设备的筹备;向除雪防滑队伍发布预警信息;组织运输车辆做好抢险物资和人员的运送工作;承办市局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交通指挥组小组

工作职责:负责向过往车辆发布预警信息;根据灾情调整车辆通行路线;为滞留途中的车辆和人员提供必要的援助;承办市局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3)宣传报道通讯联络小组

工作职责:负责收集、整理相关新闻报道,及时消除不实报道带来的负面影响;及时向社会通报应急处置工作的进展情况;负责组织有关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应急处置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与典型;承办市局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4)后勤保障小组

工作职责:负责应急资金的筹集和拨付;对参与抢险救灾有关人员的奖励和处罚;对因参与与应急处理工作治病、致残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承办市局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应急准备

(一)机械设备、运输车辆和物资储备

财务科安排资金进行救灾物资动态储备和生产能力储备。

局养护科负责全局除雪防滑物资储备的安排和调度;局机料科负责全局除雪防滑机械设备的安排和调度;局路政科负责全局应急路政执法车辆的安排和调度。

(二)预警发布

兖州公路局接到区政府或市局预警信息后,应按有关要求,及时播报和转发暴风雪天气预警信息,提前做好各项应对准备。同时,根据实际情况,提前组织应急队伍和运输车辆、机械设备进入临战状态。

(三)应急联络

兖州公路局应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建立联络员制度,明确联络员的工作职责、通信方式、报告程序、报告内容等,确保上下级之间、部门之间沟通联络畅通。

(四)应急队伍

兖州公路局养护科组建公路除雪应急队伍,在公路局抢通小组领导下实施应急救援工作。

四、预警级别

根据《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暴风雪灾害分为四个等级,按危害程度、积极程度和发展态势从重到轻依次为红色、橙色、黄色、蓝色预警信号。

(一)红色预警信号

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15毫米以上,或已达15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或已经对交通或农牧业有较大影响。

(二)橙色预警信号

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10毫米以上、15毫米以下,或已达10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或已经对交通或农牧业有较大影响。

(三)黄色预警信号

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6毫米以上,或已达6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对交通或农牧业有影响。

(四)蓝色预警信号

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4毫米以上,或已达4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对交通或农牧业有影响。

五、应急响应

(一)响应原则

暴风雪预警信息发布后,对可能出现的'暴风雪灾害,坚持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原则;坚持先主后次、先急后缓、先重后轻的原则;坚持市局统一指挥,部门密切配合,全局联合救灾,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形成全局共同参与的联动机制。

(二)响应条件

根据政府及气象部门发布的暴风雪灾害预警信息,应当充分做好预防和应对准备工作;雪情发生后,对雪情可能造成的危害进行分析研制,及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全面部署抢险救灾工作。

(三)应急行动

灾情发生后,局养护科要按本预案明确的职责,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下发紧急通知,召开紧急会议,决定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指挥除雪救灾工作。重点做好如下工作:

1、调集人员和除雪机械设备;应确保除雪完成时限,达到雪停后24小时内,保证至少双向四车道的积雪清除完毕,基本恢复正常运营的条件;雪停后48小时,保证路面范围内积雪清除完毕的目标。

2、对国省干线公路被困车辆和人员实施紧急救助。

3、积极配合交通、公安交警部门封闭不能保障安全畅通额公路。

4、协调多方力量对国省干线公路除雪防滑工作实施应急救援。

同时,要及时收集和掌握灾情信息,传达和落实应急指挥部的指示和命令,协调和调度各类应急资源,组织专家对灾情进行分析和研制,汇总和起草灾害报告,编辑灾情专报,做好灾情评估总结工作。

(四)响应终止

暴风雪天气结束、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由暴风雪灾害应急指挥部决定终止应急响应。

六、灾情报告和评估

(一)灾情的报告和评估单位

局养护科是暴风雪灾害报告的责任单位,按实际调查、收集、上报灾情评估报告。

(二)灾情报告的时限要求

雪灾发生后,局养护科应立即调查、了解、统计受灾基本情况,将初步灾情迅速报告市局养护科,并跟踪了解和掌握灾情动态,及时续报受灾情况。

灾情报告时间一般不超过半小时。

(三)灾情报告和总结评估

灾情报告的基本要素包括:时间、地区、范围、强度、人员情况,基础设施和车辆设备受损情况,直接经济损失情况,组织抢险救灾的基本情况。

救灾工作结束后,局养护科要及时总结、评估灾害损失、救灾情况、经验教训,及时暴风雪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七、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

局养护科要尽快查明公路桥梁基础设施受损情况,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封闭交通;对不能通车的公路要设立绕行标志和安全警示标志。局养护科要尽快组织方案对公路桥梁基础设施进行维修。

八、附则

(一)奖励

对有效检测预警、预防和应对、组织指挥、抢险救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我局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二)责任追究

对不按法定程序履行工作职责、不按规定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不及时采取有效应对措施,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的单位和有关责任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预案管理、解释与实施

1、本预案是我局指导兖州区国省干线公路暴风雪灾害救援工作的专项预案,根据实际需要进行修订和完善。

2、本预案由兖州公路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高速公路应急预案 篇二

为提高高速公路在恶劣天气条件下的通行能力,最大限度地调动各单位和相关部门的保通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高速公路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至高速公路运营公司制定冬季恶劣气候条件下联合保通实施方案、交通管制预案、风险事故应急预案。

(1)工作原则和保通目标

坚持顾全大局、各司其职、沟通协调、安全畅通的原则,路政、交警、征收、养护、交通工程等多部门密切配合,采取联合巡逻等方式,保障高速公路恶劣天气条件下的安全畅通,实现低事故率,低封闭率的总体保通目标。

(2)组织领导、职责分工

由公司领导、路政大队及各支队管理人员组成应急预案领导小组。高速公路交警和各路政支队建立联合巡逻制度,共同负责恶劣天气条件下的路况巡查、交通事故现场的前期处置、分流点的执勤、路况信息的收集工作。值班室在得到恶劣天气预报后,立即通知各路政大队,养护部门、收费站,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各收费站负责高速公路在恶劣天气条件下封闭信息的公告,由交警、路政部门配合做好站区分流疏导工作。

利用电子显示屏及时、准确发布路况信息、关闭和开通信息。

养护部门及时联系养护公司负责雪天路面的防冻、撒盐、除雪、除冰工作。

(3)关闭高速公路的程序

1)遇到下列情形之一,不具备通行条件时,可以关闭高速公路。

①雪、雾天或高速公路路面结冰影响安全通行;

②发生交通事故影响交通安全时;

③高速公路实施大规模施工作业时;

④恶劣天气造成高速公路水毁、沉陷、塌方和其它情况影响正常通行时;

⑤由 白天的联合巡逻(早8:00-20:00)白天的巡逻以交警为主。巡逻密度、巡逻方式以路面情况的上报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交警负责纠正交通违法行为,先期处置治安(刑事)案件、交通事故及其它路面突发事件;路政人员按照路政部门的规定处置负责分内的事务。

夜间巡逻主要以路政部门为主,由路政大队派出巡逻车,车上配备至少两名路政人员和一名交警,路面情况的上报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2)工作要求

遇有交通事故时,路政队员负责设置现场安全区,交警负责事故现场勘查。巡逻车应随时保持与大队的通信联络,巡逻车上路必需携带分流设备。

3)加强值班制度

各单位在雨、雪、雾等恶劣天气下必须加强值班室管理,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主要领导负责值班制度。要保持通讯畅通,带班领导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联络,路况信息反馈必须及时准确,做到正常情况下每隔1小时向监控中心汇报,特殊情况下及时汇报。

4)严格执行恶劣天气备勤制度

各路政大队在恶劣气候条件下,大队做到一线之后路政人员实行全员备勤、住队管理、与此同时,对路况实行间断巡逻,随时监控路况变化情况。通过媒体发布恶劣天气条件下的路况信息。

(5)雾天情况下的保通预案

1)高速公路能见度在200米至500米时:

值班室在接到巡逻人员提供的路况信息后,将信息迅速传达至各收费站,各收费站应在显著位置发布公告,告知司乘人员因雾限速每小时80公里行驶。同时,利用电子显示屏,不断向车辆提供路况及交通管制信息。

交警、路政人员应派出两辆巡逻车,实行双向不间断巡逻,路政人员配合交警随时纠正超速行驶、停车等违章现象,清除易发事故隐患。

当高速公路出现交通事故时,路政人员应积极配合交警对事故现场实行交通管制,增设各种指示标志或警示标志,加大加长安全区的设置,防止二次或连续事故的发生。

2)高速公路能见度在100米-200米,已经影响交通时:

①值班室接到路况信息后,值班室在接到巡逻人员提供的路况信息后,将信息迅速传达至各收费站,各收费站应在显著位置发布公告,告知司乘人员因雾限速每小时60公里行驶。

②各收费站设立外勤岗,必须提醒司机开启雾灯、示廓灯、前后位灯;采取间断放行,一般每通过30辆车后,间断5分钟再放行的原则。

③交警、路政应派出两辆巡逻车实行双向不间断巡逻,并利用喊话器提醒车辆保持车距、车速及时处置超速、停车等违法行为。

④当高速公路出现交通事故时,路政人员应积极配合交警对事故现场实行交通管制,增设各种指示标志或警示标志,加大加长安全区的设置。

3)高速公路能见度在50米-100米时

①值班室接到路况信息后,值班室在接到巡逻人员提供的路况信息后,将信息迅速传达至各收费站,各收费站应在显著位置发布公告,告知司乘人员因雾限速每小时40公里行驶。

②各收费站设立外勤岗,必须提醒司机开启雾灯、示廓灯、前后位灯;采取间断放行,一般每通过30辆车后,间断5分钟再放行的原则。

③交警、路政应派出两辆巡逻车实行双向不间断巡逻,并利用喊话器提醒车辆保持车距、车速及时处置超速、停车等违法行为。对暂时不能行驶的故障车辆一律拖走,不能拖离的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④对车流量较大的收费站派出巡逻人车及人员,协助收费站维持站区秩序,利用扩音装置向司乘人员提供路况信息,提示行车注意事项。

⑤对未中断交通的施工作业进行交通管制,必须把施工人员、车辆、设备撤离作业区,加强管理。

⑥当高速公路出现交通事故时,路政人员应积极配合交警对事故现场实行交通管制,增设各种指示标志或警示标志,加大加长安全区的设置。

⑦对已影响通行的交通事故,联合巡逻人员可酌情实施分流,并对事故现场进行快速清理,待事故清理完毕后,再实行间断放行。

4)高速公路能见度在50米时

①巡逻车发现能见度低于50米时,立即报告路政值班室交警。路政接到路况信息报告后,应立即向省路警指挥中心报告,由省省路警指挥中心协商后并向各单位下达封闭指令,特殊的情况下可以封闭的同时报告。

②路政大队应迅速把封闭信息传达至各收费站,各收费站在接到封闭指令后,应关闭车道,在进入高速公路匝道口向司乘人员发布高速公路封闭通告,提示车辆选择其它行驶路线。

③各收费站在高速公路封闭后,应预留紧急通道,保证救援车辆,特勤车辆,等必须通行的高速公路的车辆的通行需求。

④交警、路政大队应向流量较大的收费站派出巡逻车及人员,协助收费站维持站区秩序,利用扩音装置向司乘人员发布路况信息及封道指令。

⑤交警、路政大队应对封闭路段实行双向不间断联合巡逻,及时向值班室汇报路况信息。交警、路政大队在封闭路段两端实施主线分流,全部车辆就近引出高速公路。

⑥对未中断交通的施工作业路段,必须及时把施工人员、车辆、设备撤离作业区。

⑦对高速公路封闭后滞留在高速公路上的行驶车辆,交警和路政人员应引导就近下道,或到服务区停车,并封闭服务区出口,在接到开通通知后实施放行。

(6)冰雪天气的保通

在下下雪前路政大队协调养护部门提前对桥面、坡道等易形成冰面的部位做好除雪、除冰准备。

1)雪天,但气温较高,未出现积雪、结冰状况,不影响高速公路正常通行时

①交警、路政大队应对封闭路段实行双向不间断联合巡逻,及时向值班室汇报路况信息,重点查看桥面、坡段的路面状况,及时向上级汇报路况。

②当路面上出现交通事故时,交警,路政人员应对事故现场采取警戒措施,视情况延长警戒区并增设各种指示标志和警示灯具,防止连锁事故发生。

③大队值班室、高速交警值班室应及时向养护科、各收费站、交通运营中心、高速交警大队执勤民警通报路况。养护部门应组织人员,做好设备、材料的准备工作,各收费站应向通行车辆发布雪天限速行驶通告。收费人员在向司乘人员发放通行卡时,应告知其限速行驶,注意安全,交通运营维护中心应按照高速交警的要求,利用区域及区域两端可变情况信息板,向通行车辆传递路况信息、发布限速警告指令。

2)雪天,出现少量积雪、气温较低,桥面、坡面、山区等路段出现积雪、结冰迹象,已部分影响正常通行时

①各大队值班室、高速交警值班室在接到联合巡逻车路况通报后应立即将路况信息通报高速交警大队及路政值班领导、路政大队、养护部门。组织各养护工区对桥面、坡道或积雪路段实施撒盐、撒溶雪剂、撒除冰剂等除雪、除冰措施,保证该路段能够限速通行。

②大队值班室将路况信息及时通报各收费站、交通运营维护中心,由各收费站向通行车辆发布危险路段信息,提示其限速行驶。收费员在发放通行卡时,应告知司乘人员限速行驶,注意安全。交通运营维护中心应按照高速交警及路政部门的`要求,利用可变信息情况板,向通行车辆发布路况信息和限速警告指令。

(7)发生运输有毒有害或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车辆事故的保通 ①运载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化学药品、试剂等物质车辆通行高速公路之前,要向路政部门申报,经批准后,由路政车辆在运载车辆前引路通行,通行时车辆限速60公里/小时,不得随意超速超车。如未经批准,收费站不得将危险车辆放入。

②运输有毒有害或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车辆,若发生交通事故或违反危险品运输的有关规定,使被运输的危险品在运输途中突发性发生溢漏、爆炸、燃烧等,一旦出现将在短时间内造成一定面积的恶性污染事故。事故发生后路政引导车启用车内自带的应急物资处理现场,同时报警,根据事故大小要求增援。未经批准的过往运输有毒有害或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车辆事故发生后司乘人员可以通过手机或紧急求助电话拨打路政救援紧急电话求助。

③各大队值班室、高速交警值班室在接到路政引导车通报或事故报警后,应立即将事故信息通报应急预案领导小组。应急预案领导小组接到路况信息报告后,充分了解事故情况,组织交警、路政人员应对事故现场采取警戒措施,并视事故情况延长、扩大警戒区并增设各种指示标志和警示灯具,防止连锁事故发生,同时紧急调运应急物资前往事故现场。

运载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车辆在敏感水体大桥发生事故,路政部门应立即将事故信息通报应急预案领导小组。应急预案领导小组立即向省路警指挥中心报告,由省路警指挥中心协商后根据实际情况向各单位下达封闭指令,特殊的情况下应急预案领导小组可以封闭的同时报告。急预案领导小组同时通知119消防队及环保部门,并协调各有关单位组织实施,立即启动环保应急预案。

④路政大队应迅速把事故信息传达至各收费站、交通运营维护中心。各收费站向通行车辆发布危险路段信息,提示其限速行驶,收费员在发放通行卡时,应告知司乘人员限速行驶,注意安全。各收费站在接到封闭指令后,应关闭车道,在进入高速公路匝道口向司乘人员发布高速公路封闭通告,提示车辆选择其它行驶路线。

⑤交通运营维护中心应按照高速交警及路政部门的要求,利用可变信息情况板,向通行车辆发布危险品事故信息、限速警告指令、高速公路封闭通告。⑤针对突发风险事故,应急预案领导小组通知路政大队准备石灰(处理酸性物质)和黄沙(防滑,并防止泄露液体流淌)和木塞,前往事故发生地,已备急用。

⑥各收费站在高速公路封闭后,应预留紧急通道,保证救援车辆,特勤车辆,等必须通行的高速公路的车辆的通行需求。

⑦对高速公路封闭后滞留在高速公路上的行驶车辆,交警和路政人员应引导就近下道,或到服务区停车,并封闭服务区出口,在接到开通通知后实施放行。

(8)应急物资的准备

在路政巡逻车、服务区、收费站进行必要的应急物资的准备。服务区、收费站设立应急物资的贮备专门区域。应急物资做好出入库记录,并根据出库情况随时补充物资,做好出入库记录。

准备的应急物资有石灰、黄沙、木屑和木塞等必备物资,其中石灰用于处理酸性物质,黄沙、木屑用于路面防滑,并防止泄露液体流淌,木塞用于桥面直排泄水孔的堵塞,防止泄露的危险物质通过直排泄水孔流入桥下,污染水体。

高速公路综合应急预案 篇三

一、组织领导

(一)成立合肥市城管局冬季扫雪铲冰领导小组,组长由邓真晓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副局长杨锋、徐世元、纪检组长宇汝新担任;成员由各区城管局主要负责人和局机关相关业务处室以及市龙泉山垃圾处理场、市城管行政执法督察支队、市机械化清扫队负责人组成。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执行领导小组的决定和指令,办理具体事宜,掌握各区扫雪铲冰工作进度和相关情况。办公室设在指挥中心,办公室电话:。

领导分工:杨锋副局长主要负责蜀山区(政务区)、高新区扫雪除冰工作;程本友副局长主要负责瑶海区扫雪除冰工作;徐世元副局长主要负责包河区(滨湖区)、经开区扫雪除冰工作;徐庆柱副局长主要负责庐阳区扫雪除冰工作;宇汝新组长负责新站区扫雪除冰工作。

(二)各区城管局成立相应领导小组,主要负责领导任组长,协助区政府全面组织本辖区范围内的扫雪铲冰工作,完成本部门的扫雪铲冰任务。各区城管局要制定相应的扫雪铲冰应急预案,报市城管局局扫雪铲冰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责任划分

城管系统扫雪铲冰工作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统一指挥、分区负责、部门配合、广泛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方法,城管系统发挥主力军作用,具体责任划分为:

各区城管局清扫保洁人员做好各自责任路段、人行天桥、地下通道的扫雪铲冰工作;

各街道(乡镇)负责辖区内扫雪铲冰工作,动员沿街单位、经营户和住户负责责任区范围内的扫雪铲冰。具体责任区范围为左右至邻墙、前后为门前到道路中心线。

市机械化清扫队协助市政部门做好立交桥、高架桥的扫雪铲冰工作,并准备应急洒水车,根据需要做好融雪工作。

垃圾处理场做好进场道路及作业区内扫雪铲冰工作,确保垃圾进场。

三、道路类别及扫雪铲冰时限

城区道路共划分为三类,即:一类道路、二类道路、三类道路,其标准是:

(一)一类道路:城区繁华区域、商贸集散地、立交桥匝道及政府机关周边路段。具体为“六横五纵一环”:长江路及其高架、芜湖路、黄山路、望江路、寿春路、临泉路,金寨路及其高架、徽州大道、潜山路、合作化路、胜利路、明光路,一环路。一类道路扫雪铲冰一般不超过12小时,严重情况不超过24小时。

(二)二类道路:除一类道路以外的城区主次干道和城市出入口道路; 二类道路扫雪铲冰一般不超过24小时,严重情况不超过36小时。

(三)三类道路:除一、二类道路以外小街巷。三类道路扫雪铲冰一般不超过36小时,严重情况不超过48小时。

四、应急预案划分

按照降雪量程度,结合我市实际情况,降雪预警级别共分三级,降大雪或特大雪(一级)、降中雪(二级)、降小雪(三级)。

(一)一级除雪预案:当降中到大雪时,市城管局和各区城管局扫雪铲冰办公室不分白天、夜晚、节假日,以雪为令,迅速组织工作。市城管局统一指挥,各区协调相关部门、街道做好抢险工作、增添抢险物资,对城区一、二类道路积雪进行清除,及时撒布工业盐,防止路面结冰。

(二)二级除雪预案:当降小雪时,各区城管局立即调查雪情、路况,组织人员、设备的集结、调配,视路面情况,上路作业。各区及市机扫队利用机扫车辆,对高架道路一类道路进行快速清扫,使地面无积雪。当路面积雪厚度超过1.5cm时,对一类道路、立交桥、高架桥匝道等重点地区撒布工业盐,防止路面结冰。

(三)三级除雪预案:当气象预报有雪时,市区各级扫雪铲冰办公室负责人立即上岗,成员立即到位,做好除雪人力、设备、物资的准备及预案实施前的`准备工作。

路面扫雪铲冰工作按照先快车道、后慢车道、再人行道的顺序进行;街巷按照先机动车道、后人行道的顺序进行。

各区在组织环卫队伍扫雪的同时,督促沿街责任单位、经营户和住户及时清扫,白天降雪的,随降随扫;夜间降雪的,在次日10:00前清扫完毕。清除的积雪应就地堆放在不妨碍交通的向阳处。

五、工作要求

(一)确保通讯指挥畅通。应急预案启动后,市、区扫雪铲冰办公室立即启动扫雪铲冰值班制度,设专人昼夜值班,负责电话、传真联络,保持对讲机联络畅通,每日上报扫雪铲冰进度,及时上报重大情况。

(二)加大督查力度。各区要加大对扫雪铲冰工作的督查力度,宣传动员广大市民积极行动起来,主动清除责任区内的积雪。对表现好的单位和个人及时予以宣传报道,对责任不落实、任务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予以曝光,并依法进行处罚。

(三)物资保障到位。为保证扫雪铲冰工作落到实处,各区要购置一定数量的融雪剂或工业盐以及扫雪铲冰工具,储备足够的油料,车辆、设备要随时处于良好状态。

(四)安全规范作业。各区要对户外广告、公厕、转运站等设施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环卫清扫作业队伍在扫雪铲冰时,要着标志服,设置安全警示锥。垃圾运输车辆要加装防滑链,谨慎驾驶,保障垃圾安全运输。温度在摄氏2度以下,停止道路一切冲洗作业,防止路面结冰。

高速公路应急预案 篇四

通过对施工现场爆炸物品进行有效控制,保证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保证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危险事故发生带来的损失,编制本预案。

一、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及应急人员名单: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二、项目部应急小组领导职责:

负责爆炸事故发生后,总体部署人力、物力才力;组织和协调抢救工作,力争在短时间内控制住事态,解决善后事宜。

1、****负责协调指挥应急工作;

2、****负责领导技术部、安质部制定有关技术方案;

3、****负责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控制事态进一步发展,负责事件的调查工作,并报告相关部门;

4、****、****负责事故现场所需的'物资设备的供应和后勤保障工作;

5、****、****负责抢救伤者;

6、****、****负责解决善后事宜;

7、其他人员参与事故的调查工作。

三、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地点:项目经理部会议室

爆炸事故应急办公室设在项目部调度室。

电话: ****

地址:

四、报警和联络电话

1、报警电话:110

2、火警电话:119

3、急救电话:120

五、潜在紧急情况的确定

项目部所属各单位根据施工现场地理位置、居住场所、爆炸物品存放地点等识别和确定紧急情况。

六、应急准备:

爆炸应急所需设备:担架及现场急救箱、车辆、灭火器、灭火砂和铁锹等。

七、应急响应:

1、事件发生后,值班人员要立即向项目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2、项目应急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险自救,在能力不足时及时向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并向当地政府或军人队求援。

3、立即由项目部卫生所派人急救;情况严重的,应及时联系就近医院进行抢救。

4、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应及时向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报告事故的发展情况,以便公司及时掌握情况和做出决策。

八、事故的调查处理方法:

1、事故发生后由派出所、调度室、安质科、技术科成立专门调查小组,进行事故调查, 评价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实施处罚,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2、紧急情况或事故处理结束后,应进行总结、分析,吸取事故教训,及时整改,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3、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后,应在24小时内填写事故报告,填写事故报告,一式三份,自留一份,另送公司公安分处一份。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支持的事宜、事故报告人、报告时间。

4、对在事故的抢救、指挥、信息报送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项目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高速公路综合应急预案 篇五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1.为优质、高效完成xx高速工程施工任务,提高本项目对各种险情及紧急情况的应对能力,以防突发性事件对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结合xx高速工工程实际,制定各种应急预案。

2.应急预案应遵循以防为主、防救结合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避免伤亡原则,做到责任明确、程序简洁、分工合理、反应灵敏,以应对可能出现的各类险情及紧急情况。

3.应急预案应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工作方针,要切合工程实际, 具有可行性,以便能持续提髙本项目应急补救反应能力。

4.为加强对突发性事件(事故)应急反应的组织领导工作,指挥部成立应急预案领导小组,组织 指挥重特大突发性事件(事故)的救援、抢险工作,经理部要成立相应组织,确保救援、抢险工作反应 迅速、组织有序、效果突出。

5.应急预案的制定符合国家有关法令、强制性规范的规定。

(二)编制依据

1.国家《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安全生产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2.项目部(施工)所在地有关部门法律法规。

3.公司及项目部有关安全方面的制度文件。

4.x段筹建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5.xx高速公路x段筹建处有关安全方面的制度文件。

(三)适用范围

适用于xx高速公路xx段TJx标段项目部办公区、项目部所属各施工队的生活区及本标段的所有施工区域所有潜在的重大事故或紧急情况的控制与处理。

(四)应急预案体系

根据xx高速公路xx段项目公路建设特点,我项目部应急预案体系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三类,后二者应作为综合应急预案的附件。

1.综合应急预案

综合应急预案是项目部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应对各类事故的综合性文件,由项目部安全部负责制订并发布实施。

2.专项应急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是为应对在路基、桥涵、隧道等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而制订的应急预案,作为综合应急预案的附件同时实施。

3.现场处置预案

现场处置预案是针对具体的装置、场所或设施、岗位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根据施工场所、机械设备类型、季节性变化及作业岗位上等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进行具体制定并颁发实施。

(五)应急工作原则

应急处置应遵循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工协作的原则。处理事故险情时由项目部应急指挥中心领导小组启动本预案并实施。

处理事故险情时,应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最大限度保护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应尽可能减少环境污染,并按有利于恢复施工生产的原则组织应急行动。

保证通讯畅通和快速反应,迅速调集救助力量和物资,控制事态发展,防止二次事故发生。

正确分析事故险情,划定危险区域,在确保无人员伤亡的前提下,组织应急抢险行动。

二、项目概况、沿线自然地理特征及危险性分析

(一)概述及地理位置

xx高速公路是国家高速公路网中二广公路支线----二秦高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高速公路网的中大广、京藏公路的有效连接;它还是河北省“五纵六横七条线”高速公路布局规划中“线1”的重要组成部分,与“纵1”和“横1”有效连接。xx高速公路是河北省北部地区规划的唯一一条东西向高速公路,也是张家口、两市高速公路网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建设对于河北省高速公路网的形成,改善路网分布不均衡布局结构,增强路网综合功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同时也将进一步完善两市的公路网络结构,提高两市公路交通总体水平。

第TJ7标段位于xx市丰宁县大滩镇境内,主线起讫桩号为K175+300~K182+000,正线长度为6.7公里。主要工程内容有千松坝隧道、路基、桥涵、隧道工程。

(二)气候、水文及地质

项目区在冀西北山区千松坝森林公园北侧,山高坡陡,沟谷发育且多被深切,自然坡度25~45°,局部可达50°以上,岩石出露较多,自然环境差,属典型的山岭重丘区高速公路。

沿线属季风型燕山山地气候,冬季干寒漫长,夏季促短,无霜期短为73-80天,昼夜温差大。年平均温度为7.5℃,雨量充沛,年平均降雨量500毫米左右;日照充足,全年平均日照2800小时。

水文地质情况:主要为基岩裂隙水,岩体含水量较少,对施工和混凝土结构无大影响;地震地质情况:为Ⅵ度区,对隧道无影响;岩土工程地质情况:隧址区未见断层,未发生过地震,区域相对稳定;隧道围岩全部为凝灰岩。

(三)技术标准

全线采用全封闭、全立交、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主要采用的技术标准:

公路等级:高速公路; 设计时速:100公里/小时;

路基宽度:整体式路基宽度26米,分离式路基宽度13米; 设计荷载:全线桥梁设计荷载为公路-Ⅰ级; 设计洪水频率:路基、大、中、小桥及涵洞1/100;

(四)本标段主要工程内容

路基土石方:挖方30.5万方,填方48.7万方; 隧道 4526米/1座、4510米/1座; 涵洞6座;

(五)总体施工目标

1、质量目标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

2、工期目标

计划开工日期20xx年4月1日,竣工日期20xx年9月31日,计划工期30个月。

3、安全生产目标

符合国家安全管理有关规定。严格遵守各项规定,不发生任何等级的安全责任事故。

4、环保目标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交通部、当地政府及业主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牢固树立“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开发与保护并重”的思想,做到少破坏、多保护,少干扰、多防护,少污染、多防治,把工程施工对生态环境可能带来的不利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及可控制、可恢复的程度,生态保护理念贯穿施工全过程,确保达到保护环境的目的。

(六)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1.潜在重大事故、紧急情况或自然灾害的范围。

2.潜在的重大安全事故或紧急情况主要包括触电、消防、防汛、高处坠落、隧道防塌方、突泥、突水、机械伤害、食物中毒、重大环境因素事故等。

3.潜在的环境重大事故或自然灾害主要包括爆破工程、高处坠物。

高速公路交通管理的应急预案 篇六

为确保收费站在雾天时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保证收费现场正常进行,根据川高公司、川北公司、管理处应急处置预案管理相关规定,结合本站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雾天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职责分工

组长:全面负责雾天应急处置工作、层级上报、传达指示、应急指挥;

副组长:负责驻守现场、及时报送现场情况,现场人员组织、后勤保障;

组员:负责实时巡查现场情况、指挥交通、预留应急通道。

注:组长不在现场时,由副组长负责组长职责。

三、响应层级和响应时间

(一)人员层级:

当班员工(收费员、厨师、保洁工等)→领导小组组员→领导小组组长→管理处、川北公司相关领导

(二)响应层级:

三级响应:接监控中心或交警指令,因雾大入口实施交通管制,当班组员应当在5分钟内上报组长,由组员在组长指示下应对事件。当班员工应当于事发后立即报告组员。组员应当及时向组长汇报事件的的进程、结果,并对事件进行记录。

二级响应:因雾大出现车辆故意冲关逃费,造成当场当班人员受伤,组长应在接到报告1小时内赶赴本站。当班员工应当于事发后立即报告组员,组员立即报告组长。在组长赶到现场之前,通过与组长电话联系,组员负责事件现场的组织领导工作,并加派人手维持现场秩序。组长应当于接到事故通知后五分钟内向管理处相关领导报告。

一级响应:因雾大入口交通管制,发生驾乘人员围攻收费人员,出现人员受伤情况,组员应及时打120急救电话或报警,并通知路维人员现场增援,控制事态发展,同时应组织当班员工维护现场秩序,在保护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尽全力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管理处、川北公司相关领导应当于事发后立即尽快赶到现场,领导现场事故处理。

二级和一级,管理处、川北公司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应当介入事件处理。收费站、管理处、川北公司三级都应当有相关的事件记录、善后处理记录和总结报告。各级应当将事故总结报告纳入之后的安全生产工作。

(三)响应流程:

事件发生→上报组长→现场处置、送医院抢救→善后工作

四、启动和终止

当班组员在组长的指令下启动应急预案。组长根据情况,确定应急预案的终止时间。当班组员对启动、终止时间进行记录、上报。

五、应急措施

收费站接到管理处监控中心转发的高速公路交警雾天交通管制指令后:

一级交通安全管理:当能见度大于100米小于200米时,各匝道站入口设置警示牌,收费站入口收费员向进入高速公路的车辆进行提示,“雾大慢行,注意安全”。

二级交通安全管理:当雾天能见度大于50米小于100米时,各匝道站入口设置警示牌,收费站站级管理人员配合路产管护、高速交警及交通执法部门对进入车辆进行监控,严禁超宽、超载、超长及运输危化品车辆上路。配合交警对车辆采取间断放行。收费站入口收费员向进入高速公路的车辆进行提示,“雾大慢行,注意安全”。

高速公路应急预案 篇七

为了进一步提高高速公路的应急救援能力,保障高速公路的安全畅通,为驾乘人员提供良好的行车环境,根据省交通厅、省高管局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处工作实际,建立组织机构,成立处安全保畅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处行办。

成员:各科室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xx

联络员:xx

联系电话:xx

领导小组负责处管辖路段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掌握道路通行状况,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及时收集、整理、上报路况信息,提供后勤服务。

工作要求

(一)处属各路政大队要高度重视高速公路安全保畅工作,成立相应的高速公路安全保畅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信息联络员、联系电话、工作职责。并制定切实可行,务实高效的高速公路安全保畅工作应急预案,安全保畅工作要做到任务明确、措施到位、责任到人。

(二)处、处属各路政大队安全保畅领导班子成员和安全保畅联络员要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信息联络员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并督促、检查落实情况,确保信息完整、准确和时效性。如管辖路段内出现重大堵塞突发事件,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应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挥救援工作,并及时将情况通报当地政府和公安、消防、安监及高速公路各经营单位。

(三)处高速公路安全保畅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值班谁负责”的原则,不得互相推诿,延误时机,防止造成不良的后果。

具体措施

(一)各路政大队加强机车管理工作,随时检查,随时保养,在任何时间都能保证机车状态良好,油料充足,车上各种标识标牌齐全,能够在接警后最短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

(二)各路政大队要加强道路巡逻,以车巡为主,步巡为辅,认真排查所辖路段道路、边坡、桥梁、隧道、涵洞等情况,发现安全隐患做好记录并及时通知相关经营单位进行治理,设立好警示标志,提醒过往车辆注意安全。

(三)各路政大队加强与相邻处、交警、医院等协作单位的联系,与具备大型施吊设备的单位加强协作,具备良好的救援排障条件,遇重特大堵塞事故时,能得到协作单位的支援,确保快速高效的排除障碍,恢复道路通行。

(四)为确保道路安全畅通,各路政大队要加强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应急救援处置能力,规范救援操作程序,避免长时间堵塞交通或二次事故的发生。为有效疏导车辆,在出现长时间堵塞的情况下,各路政大队及时向监控中心或辖区内各征费站发布道路信息,截留进站车辆或通知车辆绕行,避免大量车辆滞留在公路上。(六)各路政大队要加大路政执法力度,依法履行路政管理职责,严厉打击违章行为,强化超限运输查处力度,切实维护路产路权。

(七)处安全质监科加强养护监管力度,加强道路巡查,重点检查沿线路况、桥梁、隧道、涵洞等重要交通基础设施的安全状况,加大隐患排查力度,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八)处安全质监科督促高速公路业主营运单位按照《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做好道路养护和保洁工作,确保道路状况良好,路容路貌整洁。

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各路政大队到达事故现场(特别是重特大事故或涉及危爆车辆事故),在确认交通中断或有人员伤亡的'情况下,必须在第一时间将现场具体情况及处置方案及时报处信息联络员,交通中断时间较长的情况下,信息报送采取不间断续报的方式报送,以便上级部门及时掌握事故现场进展情况。

(一)各路政大队加强与交警部门及经营单位的沟通与协作,交警部门到达事故现场进行交通管制时,应采取相应措施,确保路政出警车辆和救援车辆能安全借道逆行,快速到达事故现场进行现场救援。

(二)到达现场后,路政人员严格按规定督促经营单位设置安全标志,救援人员严格按照救援操作程序施救,确保自身安全和不损伤被救援的车辆。路政人员与交警部门判定现场交通中断时间和分流方案,并及时将情况通报处信息联络员。在双向道路都中断的情况下,救援车辆到达现场后,应全力抢通一边车道,交通恢复后再做下一步处置工作。

(三)如交通中断时间在1小时以内的,各路政大队及时向监控中心、邻近征费站发布信息,方便司乘人员选择更好的出行路线。

(四)交通中断时间在1小时以上的,各路政大队除及时向监控中心、邻近征费站发布信息外,应与交警部门协商,优先考虑采取开启中央隔离带,借道分流的方案,在交警部门决定开启中央隔离带时,相关经营单位具体负责中央隔离带开启工作,并设置安全标志标牌。现场处置完毕后,各路政大队负责督促经营单位关闭中央隔离带,并及时通知相关经营单位清理现场污物、恢复交通设施。

(五)在事故现场,如遇危爆物品车辆,应立即通知消防、安监、医院等部门到达现场,各路政大队应协助交警部门疏散周围人员或车辆,待危险车辆得到妥善处置后,再进行救援。

高速公路抗冰保畅的应急预案 篇八

京包高速公路是市政府迎奥运重点工程。京包高速公路途经城南街道辖区南郝庄、北郝庄、邓庄三个行政村。征地拆迁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为了切实做好京包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工作,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结合城南街道辖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城南街道成立京包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征地拆迁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由城建科、财政科、经济管理科、监察科、宣教中心、信访办、社保所、司法所、派出所、各村村委会抽调工作人员组成,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北郝庄村村委会,负责征地拆迁工作的综合协调和日常工作。根据各部门的工作职责,由各主管领导牵头,各科室工作人员组成十个征地拆迁工作组,主要负责征地拆迁中的具体工作任务。包村工作队队长是各村征地拆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党支部书记是征地拆迁工作的第一承办人。

二、政策依据

1.《北京市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48号);

2.昌平区人民政府《关于研究昌平新城东区成本测算和京包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京昌政会[20xx]24号)文件;

3.昌平区人民政府《关于研究昌平新城建设拆迁安置问题专题会议纪要》(京昌政会[20xx]50号)文件;

4.《昌平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补助规定》(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令第4号);

5.《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园林绿化局市国土局关于遏制本市基础设施建设征地拆迁过程中抢栽抢种树木苗木行为意见的通知》(京政办发[20xx]20号)文件;

6.《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24号)。

三、工作安排

征地拆迁工作具体实施阶段(20xx年7月5日至8月31日)的主要工作安排如下:

1.7月20日前,成立征地拆迁组织机构,完成相关政策的查找和咨询工作,完成树木、苗木的清登、界定工作。

2.7月23日前,召开城南街道京包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工作动员会。

3.7月24日前,进行宣传发动、业务培训工作;发布树木、苗木采伐、移植通告;进行三个村企事业单位房屋等非住宅入户工作,核实情况、征求意见。

4.7月31日前,根据评估结果,完成林木的补偿工作;完成三个村企事业单位房屋等非住宅补偿工作;落实线内被拆迁人的住房安置工作,以确保8月31日前完成各项拆迁工作。

5.8月10日前,完成抢栽抢种树木、苗木清理工作。

6.8月15日前,完成三个村区域范围内树木、苗木的清除工作;完成线内住宅拆迁补偿工作。

7.8月31日前,完成三个村企事业单位房屋等非住宅拆迁工作;完成线内住宅的拆迁工作。

四、资金管理

征地拆迁补偿资金的使用必须严格按照财务制度,专户储存,统一管理,专款专用。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支付发放征地拆迁补偿资金,做到手续齐全、台帐清楚、资料完整,不得克扣、拖欠和挪作他用。征地拆迁补偿资金发放情况,要进行张榜公布,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社会和公众监督。监察、审计部门要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行为,严肃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推进各项工作。领导小组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征地拆迁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大综合协调、指导和督查工作力度,落实征地拆迁工作周例会制度和进度日报告制度,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同时,要认真做好与区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进一步完善与首发公司的定期协调机制,努力实现与区有关部门和建设单位之间的无缝衔接。领导小组下设各工作小组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开展工作,要深入基层指导和服务,全力配合三个村做好征地拆迁工作。三个村的包村工作队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研究制订详细的工作预案,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确保征地拆迁工作按计划推进。

二是要周密安排部署,确保辖区和谐稳定。在征地拆迁过程中,要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进行认真细致的工作,抓好每一个环节,避免出现底数不清、情况不明而急于求成、简单从事的情况,要真正做到时间、进度、质量有机统一。要认真做好征地拆迁过程中的信访接待工作,从严从快处理阻碍、损害征地拆迁工作的违法乱纪行为。对于征地拆迁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积极协调、及时解决,做到不回避问题,不激化矛盾、不出现集体上访事件,确保征地拆迁工作顺利进行。针对影响辖区稳定和工作进度的苗头性问题,要提前制定应对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协调、早解决,确保辖区和谐稳定。

三是要广泛宣传动员,营造良好的征地拆迁氛围。要坚持把宣传动员工作摆在征地拆迁工作的首要位置,制定京包高速公路宣传工作方案,通过发放宣传单、张贴通告、悬挂横幅标语、设立咨询点、召开会议、入户工作等多种方式,有目的、有重点地开展正面宣传,广泛宣传工程建设的重要意义和征地拆迁的有关法律法规。要教育和引导沿线群众以主人翁的态度理解、支持、关心工程建设,为京包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和施工建设营造良好的

高速公路交通管理的应急预案 篇九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切实加强公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完善应急管理体制和机制,提高突发事件预防和应对能力,控制、减轻和消除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及时恢复公路交通正常运行,保障公路畅通。以及为应对其他突发事件中提供交通运输保障,满足有效应对公路交通突发事件的需要,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交通运输部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运城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运城市辖区内的:

1.3.1由各类突发事件引起的国道、省道等干线公路以及公路主枢纽出现交通运输中断或较长时间阻塞,需及时疏通;公路、桥梁、隧道及其附属设施遭到严重破坏,丧失正常使用功能,需迅速恢复、抢修、加固,以确保运输畅通的应急行动。

1.3.2由各类突发事件引起交通运输异常并对运输产生严重影响,需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调配运输力量,以保证抢险救灾人员和物资的运输及灾民和伤病员疏散的应急行动。

1.4工作原则

1.4.1以人为本、条块结合、科学应对、预防为主

切实履行交通部门的公共服务职能,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高度重视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提高应急科技水平,增强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提高防范意识,做好预案演练、宣传和培训工作,做好有效应对公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各项保障工作。

1.4.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联动协调

本预案确定的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分级响应、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上下联动,充分发挥各级公路交通应急管理机构的作用。

1.4.3职责明确、规范有序、部门协作、资源共享

明确应急管理机构职责,建立统一指挥、分工明确、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工作机制和响应程序,实现应急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加强与其他部门密切协作,形成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公路交通突发事件联动处置机制。一旦发生突发事件,依法果断处置,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最大程度地降低突发事件的危害和损失。

2.组织体系及职责

2.1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领导组

运城市交通运输局成立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组,组长由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安全应急的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局办公室、安全监督处、综合运输科、法规科、运管处、道路处、交通综合行政执法队和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人组成。

领导组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厅关于处置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指示和要求;

(2)协调特别重大、重大公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组织全市较大、一般公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3)研究、解决和处置公路交通突发事件中的重大问题,向市人民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报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情况;

(4)研究、部署全市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5)负责公路交通突发事件信息发布。

2.2领导组办公室及职责

应急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局安全监督处。由局安监处处长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应急工作领导组成员单位联络员组成。承担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综合协调和日常管理工作。

领导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领导组的指示和部署;

(2)组织协调全市公路交通突发事件预防预警、应急处置及事后调查评估工作;

(3)协调领导组成员单位、县级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领导组之间的工作;

(4)汇总、整理信息,及时向领导组报告,并通报各成员单位;

(5)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分析研究突发事件情况和发展趋势,提出对策;

(6)制定、修订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有关应急工作规章制度;

(7)指导有关县(市、区)交通运输局修订、编制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8)组织全市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培训和演练;

(9)组织应急救援与处置工作的信息发布。

2.3应急工作组职责

应急工作领导组下设八个工作组,分别是:综合协调组、公路抢险(通)组、伤员救助组、运输保障组、安全保卫组、后勤保障组、调查监测组、信息报道组。

2.3.1综合协调组

牵头单位:安全监督处

成员单位:事发地交通运输局

主要职责:负责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抢险救援工作中的综合协调、保证抢险救援工作有序开展,保持与应急工作组各成员单位的信息沟通及工作协调;收集、分析和汇总应急处置工作情况;负责起草重要报告、综合类文件;根据应急领导组和其他应急工作组的要求,统一向市委市政府、省厅和相关部门报送应急工作文件。

2.3.2公路抢险(通)组

牵头单位:道路处

成员单位:事发地交通运输局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公路抢修及保通工作,根据需要组织、协调跨县(市、区)应急队伍调度和应急机械及物资调配;拟定跨县(市、区)公路绕行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协调社会力量参与公路抢险(通)工作;鉴定公路交通突发事件造成的破坏程度,拟定抢险救灾资金补助方案。

2.3.3伤员救助组

牵头单位:运管处

成员单位:事发地交通运输局

主要职责:负责公路交通突发事件事故现场伤员的救助及协助疾病控制、卫生监督等工作,并及时报告人员伤亡和伤员医疗救治相关信息。

2.3.4运输保障组

牵头单位:综合运输科

成员单位:市运管处、公交总公司,事发地交通运输局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协调应急人员、应急物资的运输保障工作;负责协调与其他运输方式的联运工作;拟定应急运输征用补偿资金补助方案。

2.3.5安全保卫组

牵头单位:交通综合行政执法队

成员单位:事发地交通运输局

主要职责:负责协调事发地公安机关和武警部队设置公路交通突发事件现场安全警戒线;疏散事发地的人员;保护现场,维护现场秩序;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事发地周边地区道路交通秩序,实施交通管制和交通疏导,保障救援道路畅通。

2.3.6后勤保障组

牵头单位:办公室

成员单位:财务科、事发地交通运输局

主要职责:负责公路交通突发事件通信保障、经费保障、生活保障、保险赔付、善后处理等工作。

2.3.7调查监测组

牵头单位:安全监督处

成员单位:运管处、道路处、事发地交通运输局

主要职责:负责对事发地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原因进行调查和环境污染的应急监测,为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处置提供技术支持,防止发生次生灾害。

2.3.8信息报送组

牵头部门:办公室

成员单位:安全监督处、运管处、事发地交通运输局

主要职责:负责应急救援现场媒体记者的组织、管理和引导工作:按照领导组提供的权威信息进行宣传报道。

2.4各县(市、区)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领导组及职责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要成立相应的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领导组,主要职责:

(1)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综合协调、组织和指挥;

(2)建立和完善公路交通应急管理与信息监测责任制,及时上报公路交通应急信息;

(3)根据事件的状况启动应急响应;

(4)应急响应启动后,在事发地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进行抢险救援工作。

3.预防预警机制

3.1信息监测与报告

市、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要建立健全公路交通运输信息报告制度,完善预警监测机制。要贯彻“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收集整理和监测分析可能引起公路交通突发事件的预警信息,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3.2预警分级

根据突发事件发生时对交通运输的影响和需要的运输能力分为四级预警,分别为Ⅰ级预警(特别严重预警)、Ⅱ级预警(严重预警)、Ⅲ级预警(较重预警)、Ⅳ级预警(一般预警),依次用红、橙、黄、蓝表示,Ⅰ级为最高级别。交通运输部和省厅负责Ⅱ级以上预警的启动和发布,市交通运输局负责Ⅲ级预警的启动和发布,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负责Ⅳ级预警的启动和发布。

预警级别主要依据已经发生或潜在的公路运输事件、社会安全事件、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对车站和公路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影响范围等确定。

3.2.1Ⅰ级预警

当遇到下列情况之一,导致或可能导致本省高速公路、国道和重要省道主干线交通运输中断,处置、抢修时间预计需要48小时以上,通行能力影响全省大部分地区;或急需省政府出面协调有关地方、部门或军队、武警部队共同组织援救;或需要省交通运输厅负责组织实施紧急物资运输或交通运输防疫措施时,拟发出交通运输Ⅰ级预警。

(1)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省地震应急预案、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省级专项应急预案发布Ⅰ级预警或响应时;

(2)上游河流干流水位超过警戒水位,堤防出现重大险情或决口,水库出现重大险情或垮坝,暴雨引起重大山体滑坡,突降暴雪或长时间浓雾等恶劣天气,可能造成省内高速公路、国道和重要省道主干线严重毁坏、中断;

(3)省内发生6.5级以上地震,或者造成公路、桥梁、隧道中断,或重大人员伤亡和巨大经济损失需组织实施国家紧急物资运输救援;

(4)省内公路建设工程、道路运输、客货运站发生严重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故,且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危及50人以上生命安全;

(5)剧毒品运输泄漏可能造成道路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使区域生态功能丧失,对相关地区正常生产、生活可能造成重大影响、重大人员伤亡和巨大经济损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遭到严重破坏;

(6)影响大,波及范围广,涉及人数多,出现大量病人或多例死亡病例,影响和危害严重的公共卫生事件;

(7)因市场商品短缺及物价大幅波动可能引起全省范围的抢购和市场混乱事件,急需省交通运输厅负责组织实施紧急物资运输;

(8)需要发出Ⅰ级预警的其他特殊情况。

3.2.2Ⅱ级预警

当遇到下列情况之一,导致或可能导致两个或两个以上市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主干线,跨市域的其他重要公路干线交通运输中断,处置、抢修时间预计在48小时以内、24小时以上,通行能力影响范围在本省两个或两个以上市;或需要省交通运输厅协调指挥组织实施紧急物资运输或交通运输防疫措施时,拟发出交通运输Ⅱ级预警。

(1)上游河流干流水位超过警戒线,堤防出现重大险情或决口,水库出现重大险情或垮坝,洪水泛滥致使城市及人口聚集的村镇受淹,发生暴雪或浓雾等恶劣天气,可能造成省内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主干线,跨市的其他重要公路中断;

(2)重要城市或人口密集地区发生4.0级以上地震;震级未达到上述标准但可能造成30人以下、10人以上死亡和重大财产损失或严重影响的地震;

(3)可能导致山洪暴发或严重内涝,带来重大人员伤亡和巨大经济损失,造成公路大范围严重毁坏的持续大范围强降雨过程;

(4)公路建设工程、道路运输、客货运站发生一次死亡30人以下、10人以上,或者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下、5000万元以上的特大事故;

(5)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品)贮运中发生的,一次造成30人以下、1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下、50人以上中毒(重伤)的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可能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下、1000万元以上或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重大泄漏事故;

(6)因市场商品短缺及物价大幅波动可能引起全省大范围的抢购和市场混乱事件,需要省交通运输厅协调指挥组织实施紧急物资运输;

(7)需要发出Ⅱ级预警的其他特殊情况。

3.2.3Ⅲ级预警

当遇到下列情况之一,导致或可能导致本市范围内干线公路交通运输中断,处置、修复时间预计在24小时以内、12小时以上,通行能力的影响范围在本市内;或急需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紧急物资运输或交通运输防疫措施时,拟发出交通运输Ⅲ级预警。

(1)上游河流干流水位超过警戒线,堤防出现重大险情或决口,水库出现重大险情或垮坝,洪水泛滥致使城市及人口聚集的村镇受淹,发生暴雪或浓雾等恶劣天气,可能造成本市范围内干线公路交通运输中断;

(2)重要城市等人口密集地区4.0级以下地震;震级未达到上述标准但可能造成10人以下、3人以上死亡和重大财产损失或严重影响的地震;

(3)可能导致山洪暴发或严重内涝,带来较大人员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造成公路严重毁坏的持续大范围强降雨过程;

(4)公路建设工程、道路运输、客货运站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下、3人以上,或者可能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下、1000万元以上的特大事故;

(5)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品)贮运中发生的,可能一次造成10人以下、3人以上死亡,或者50人以下、30人以上中毒(重伤)的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可能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下、300万元以上或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重大泄漏事故,本市的救援力量可以处置的;

(6)因市场商品短缺及物价大幅波动可能引起本市内的抢购和市场混乱事件,急需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紧急物资运输;

(7)因收费或其它原因堵塞交通运输,交通运输执法引起较大规模武力斗殴等事件;

(8)需要发出Ⅲ级预警的其他特殊情况。

3.2.4Ⅳ级预警

当遇到下列情况之一,导致或可能导致本县(市、区)公路交通运输中断,处置、修复时间预计在12小时以内,通行能力影响范围在本县(市、区)内;或急需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紧急物资运输或交通运输防疫措施时,拟发出交通运输Ⅳ级预警。

(1)上游河流干流水位超过警戒线,堤防出现重大险情或决口,水库出现重大险情或垮坝,洪水泛滥致使城市及人口聚集的村镇受淹,发生暴雪或浓雾等恶劣天气,可能造成本县(市、区)范围内公路交通运输中断;

(2)人口密集地区4.0级以下地震;震级未达上述标准但可能造成3人以下死亡和重大财产损失或严重影响的地震;

(3)可能导致山洪暴发或严重内涝,带来人员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造成公路毁坏的持续强降雨过程;

(4)公路建设工程、道路运输、客货运站可能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下,或者可能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下的事故灾难;

(5)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品)贮运中发生的,可能一次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30人以下中毒(重伤)的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可能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下或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重大泄漏事故,本县(市、区)的救援力量可以处置的;

(6)因市场商品短缺及物价大幅波动可能引起本县(市、区)内的抢购和市场混乱事件,急需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紧急物资运输;

(7)因收费或其它原因堵塞交通运输,交通运输执法引起较大规模武力斗殴等事件;

(8)需要发出Ⅳ级预警的其他特殊情况。

3.3预警信息系统

3.3.1应急值班

市、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设立应急值班室,公布值班电话。

3.3.2预警信息通报

市、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在发现事发地车站、公路、危险货物运输、公路施工建设和社会安全稳定以及自然灾害等可能诱发突发事件的风险源信息和监测预警信息时,要及时向领导组办公室通报。

3.4预防预警行动

3.4.1预警信息发布和解除

Ⅱ级以上由省交通运输厅通过相关渠道发布和解除,Ⅱ级以下由市、县(市、区)应急领导组发布和解除。

3.4.2市、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应根据不同预警级别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并根据各自职责迅速做好应急救援准备,防止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对人民生命、财产和环境造成危害。

3.4.3预警启动程序

公路交通突发事件Ⅲ级预警时,市交通运输局按如下程序启动预警:

应急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提出公路交通突发事件Ⅲ级预警状态启动建议;

应急工作领导组在2小时内决定是否启动Ⅲ级公路交通突发事件预警,如同意启动,则正式签发Ⅲ级预警启动文件,并向市政府应急管理部门报告,市交通运输局各应急工作组进入待命状态;

Ⅲ级预警启动文件签发后1小时内,由应急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向县(市、区)公路交通应急管理机构下发,并电话确认接收;

根据情况需要,由应急领导组决定此次Ⅲ级预警是否需面向社会发布;

应急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立即开展应急监测和预警信息专项报送工作,随时掌握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形成突发事件动态日报制度,并根据应急领导组要求增加预警报告频率;

局各应急工作小组开展应急筹备工作,公路抢通组和运输保障组开展应急物资的征用准备。

Ⅳ级预警启动程序由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参考Ⅲ级预警启动程序,结合当地特点,自行编制;在预警过程中,如发现事态扩大,超过本级预警条件或本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处置能力,应及时上报上一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建议提高预警等级。

3.4.4预警终止程序

Ⅲ级预警降级或撤销情况下,市交通运输局采取如下预警终止程序:

应急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根据预警监测追踪信息,确认预警涉及的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已不满足Ⅲ级预警启动标准,需降级转化或撤销时,向应急领导组提出Ⅲ级预警状态终止建议;

应急领导组在同意终止后,正式签发Ⅲ级预警终止文件,明确提出预警后续处理意见,并在24小时内向市政府上报预警终止文件,局各应急工作小组自行撤销;

如预警降级为Ⅳ级,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在1小时内通知Ⅳ预警涉及的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12小时内启动预警程序,并向应急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报送已正式签发的Ⅳ预警启动文件;

如预警直接撤销,应急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在24小时内向预警启动文件中所列部门和单位发送预警终止文件;

Ⅳ级预警终止程序由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参考Ⅲ级预警终止程序,结合当地特点,自行编制;

Ⅲ级预警在所对应的应急响应启动后,预警终止时间与应急响应终止时间一致,不再单独启动预警终止程序。

4.信息报送

4.1信息报告和处理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应急机构在接到预警信息,经核实后确认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发生,应立即向市交通运输局和县(市、区)政府报告。对于Ⅰ级、Ⅱ级突发事件,市交通运输局应急机构在处置的同时,应及时向市政府和市安委会、省交通运输厅报告,最迟不超过2小时。

预警信息发布和应急响应启动后,事件所涉及的县级公路交通应急管理机构应当将进展情况及时上报市应急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并按照“零报告”制度,形成每日情况简报。市应急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及时将进展信息汇总形成每日公路交通突发事件情况简报,分别上报应急领导组、市政府和省厅,并通报各应急工作组。

4.2信息报告内容

信息报告内容包括:发生时间、地点、单位名称、联系方式、事件类型、伤亡情况、影响范围和程度、已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和成效。

4.3分级响应

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遵循分级响应程序,根据事件的等级确定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4.3.1响应措施

(1)市应急工作领导组启动应急预案后,应急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在应急解除前实行24小时值班,并与突发事件处置现场指挥机构保持联系,收集整理突发事件的信息,传达应急领导组的指令,及时向市政府和省交通运输运输厅上报有关信息;

(2)建立必要的应急行动机构,如派工作组和救援队赶赴现场;

(3)指挥协调公路交通运输部门对受损公路进行加固、抢修、保通;

(4)组织协调应急运力进行抢运;

(5)发布有关处置应急事件的措施;

(6)如有受伤人员,应首先予以救助。

(7)根据事态的进展,决定是否降低应急响应级别或解除应急状态。

4.3.2先期处置

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应急领导组要立即调度应急物资和社会资源,指挥和派遣相关部门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赶赴现场、果断控制事发现场,全力控制事件事态,严防次生、衍生危险发生。

根据事态发展变化,现场出现急剧恶化的特殊险情时,现场指挥部要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的意见基础上,依法采取积极处置措施,并报市应急工作领导组和市政府备案。

超出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应急处置能力,或跨县级行政区域、跨领域的影响重大的紧急处置方案,由现场指挥部提出,报市应急工作领导组批准后协调实施。

4.3.3特别重大、重大应急响应

发生特别重大、重大公路交通突发事件,由省交通运输厅启动一级(在国家公路交通应急指挥中心指导下)、二级应急响应。

(1)领导组办公室立即向领导组报告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基本情况、事态发展和前期处置情况;

(2)由领导组宣布启动应急响应,并召集成员单位(部门)、相关县(市、区)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领导组,通过电话或视频会议通报情况,由领导组负责向社会发布;

(3)开通与事发地应急领导组的通信联系,随时掌握事件发展动态,指导督促事发地应急领导组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4)局领导率有关部门赴现场指导公路交通应急处置工作,领导组成员单位(部门)根据领导组的指令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指定位置,根据职责部署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5)按规定程序向市人民政府、省交通运输厅报告事件情况和应急处置情况,视情况请求省交通运输厅支援。

4.4现场应急处置

4.4.1总体要求按照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原则,由事发地领导组按照分级响应的要求,统一组织实施应急响应,协调事发地有关部门做好运力调度、应急运输、道路抢通、灾民转移、人员隔离等应急处置工作。

4.4.2现场控制与处置

根据突发事件的类型、事件可控性、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及周边环境的敏感性,事发地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领导组现场组织车辆、运管机构根据本地区发生的突发事件实施响应的处置措施。组织疏通碍路、碍车物件,控制危险货物泄漏源,采取防火防爆防污染措施;抢救遇险及中毒人员,疏散受危害人群,保护环境敏感资源;协调事发地公安交警部门对事发地采取交通管制措施,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加强事件及其危害的监控;调动应急队伍、应急车辆、应急设备、应急器材,组织协调相关部门立即进行应急处置。

4.5安全防护

4.5.1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提供不同类型突发事件救援人员安全防护装备。

4.5.2群众的安全防护

在实施救助行动中,应根据现场与环境情况组织做好遇险群众与其他人员的安全防护工作,告知旅客及其他人员可能存在的危害和防护措施,及时调集抢险救援人员和防护器材、装备、药品。

4.6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根据事发地的实际情况和突发事件特点,明确动员的范围、组织程序、决策程序,在专业救助力量不能满足救助需求时,由事发地人民政府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参与。

4.7信息发布

公路交通发事件的信息发布,由领导组按照以人为本、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的原则发布信息,其他单位和个人无权发布信息。

4.8应急结束

4.8.1应急结束的条件

(1)事件已得到控制;

(2)险情排除,车站发车能力、公路通行能力已经恢复;

(3)应急现场任务已完成;

(4)现场抢救活动(包括人员搜救、处置、火灾和爆炸险情或危险隐患的排除)已经结束;

(5)公路交通突发事件所造成的大规模污染危害基本得到控制和消除;

(6)对周边地区构成的威胁已经排除;

(7)被紧急疏散的人员已经得到良好的安置或已经安全运返原居住地。

4.8.2应急结束(解除)的程序

(1)经现场指挥部确认,或事件责任单位提出,按照“谁启动、谁终止”的原则,报请启动批准机构结束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由宣布启动应急响应的总指挥宣布响应结束;

(2)根据领导组的决定,由现场指挥部向所属各工作组下达应急结束命令,解除应急状态。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领导组根据公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危害程度及造成的损失,提出善后处置意见,并报市人民政府。协调事发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协调善后处置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秩序,确保社会稳定。

5.2社会救助

对因突发事件造成生活困难需要社会救助的人员,由事发地人民政府按国家有关规定负责救助。

5.3调查报告与后果评估

公路交通运输应急状态解除后,宣布启动应急响应的公路交通突事件应急领导组办公室要尽快做出客观、公正、全面的调查评估报告。调查报告包括事件发生的原因、造成的损失、事件处理的结果、经验教训、灾后恢复和重建的建议等。调查报告经应急工作领导组批准后,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备案。

6.应急保障

6.1通信与信息保障

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应按照要求协助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开通报警电话,县(市、区)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领导组应设立通信网络和联系机制,确保应急通信畅通。

6.2物资装备保障

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在对救援物资进行整合的基础上,要加强应急救援物资、装备的储备,尤其是专业救援物资和装备的储备,提高救援资源的科技含量。

6.3专业应急队伍保障

6.3.1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应急救援队伍的组建和日常管理。构建以公路、运管机构为主体的公路交通应急救援队伍。

6.3.2公路交通应急运输保障队伍

(1)应急运输保障队伍

市运管处负责区域内的应急运输保障队伍建设工作,按照“平急结合、分级储备、择优选择、统一指挥”的原则在本辖区内建立应急运力储备,选择达到一定标准的道路客货运输企业,通过协商签订突发事件运力征用协议,明确纳入应急运力储备的车辆及其吨(座)位数、类型、技术状况,以及对运输人员和车辆管理的要求、应急征用的条件和程序、征用补偿的标准和程序以及违约责任等,通过协议规范应急运输保障行为,并保障参与应急运输企业的利益。

(2)运输装备及技术状况

应急运输保障车辆的技术等级要求达到二级以上技术标准,车辆使用年限不超过5年,或行驶里程不超过15万公里。建立应急运输车辆技术档案制度,及时了解和掌握车辆的技术状况。应急运输车辆所属单位负责保持应急运输储备车辆处于良好的技术状况,并强化应急运输车辆的日常养护与保养工作。

(3)应急运输人员

市运管处和执行应急运输保障的企业,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定从事应急运输的人员,包括现场管理人员、驾驶员、押运员和装卸员。应急运输人员年龄原则上控制在20-55岁之间,身体健康、业务熟练。

应急运输人员在执行应急运输任务时,由市应急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统一配发相应的证件和必要的生活用品。

(4)应急运力的备案管理

市运管处要建立相应的应急运力储备档案,包括运力单位、车辆及其吨(座)位数、类型及人员数量等,并上报市应急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备案。每年针对储备运力的技术状况、单位及人员变动情况进行审查,对运力储备进行调整或补充时,要上报市应急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更新备案。

6.4宣传与演练、培训

6.4.1应急宣传

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要公布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公布接警电话和部门;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避灾、互救等常识。

6.4.2人员培训

市应急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应将应急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工作,并作为年度考核指标,定期开展应急培训工作。原则上,应急保障相关人员每两年应至少接受一次相关知识的培训,并依据培训记录和考试成绩实施应急人员的动态管理,提高公路交通应急保障人员的素质和专业技能。

6.4.3演练

市应急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协同有关部门制订应急演练计划并组织实施。每三年至少组织一次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演练。

县级交通运输应急管理机构要结合辖区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预案演练。

7.附则

本预案原则上每三年修订一次,市交通运输局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修订和完善。

县级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报市局应急领导组办公室备案。

8.预案制订与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运城市交通运输局修订并负责解释。

公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篇十

为切实做好我局公路防汛工作,充分做好做大汛、抗大灾、抢大险的战备,并在突发灾害时能高效有序地实施防汛抢险,将水灾对公路的破坏损失减小到最低程度,保障汛期公路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局公路养护实际,特制定本工作预案,公路防汛抢险应急预案。

一、总体要求

强化防汛责任,加强防汛措施,科学指挥调度,把公路防汛工作做得更好,实现“确保汛期公路安全畅通”的工作目标。

二、组织领导机构

为加强公路防汛抢险工作,区局成立公路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各公路站成立负责所管公路防汛工作相应的组织结构,切实做好迎战大汛的各项准备工作,做到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三、具体要求

(一)各科室、各公路站要站在对公路财产高度负责、对公路安全畅通高度负责的高度,充分认识防汛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水患意识,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保持高度警惕,做好防大洪、抗大汛的准备。

(二)要切实遵循下级服从上级,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和团结协作的原则,一旦发生汛情,各单位抢险队伍要无条件服从防汛工作领导小组的调遣,做到统一指挥,统一行动,切实把防汛工作抓死、抓实、抓出成效。

(三)时刻关注天气变化,及时掌握汛情。局防汛领导小组,要根据工作分工,坚持上路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掌握汛情,做到汛期期间值班无空岗,保证公路安全畅通。对在汛期无值班人员,无领导值班或巡查不及时,延误抢险时机或造成大损失的单位,追究有关领导和值班当事人的责任。

(四)防汛工作实行行政负责人负责制,遇有险情或接到上级抗洪抢险的任务时,各科室、各公路站负责人及抢险队伍要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指挥和投入抢险工作,对已发生的水毁路段和桥梁,及时采取应急措施,组织人员修复,确保无责任事故发生,确保公路安全畅通。

四、做好防汛物资的准备

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做到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尽快成立公施工机械设备等转移到安全地带,确保安全生产、安全渡汛。特别是在河段进行桥梁施工的`工程,要进行详细的防汛检查,尽快把施工人员转移到安全地段,责成施工单位制定防汛预案并督促落实,确保施工人员和物质安全。

4、密切关注天气变化,专人每日收听天气预报,及时掌握雨情、汛情,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5、做好宣传报道工作,积极与电台、报社、电视台等多家传媒界密切配合,积极营造防汛的舆论氛围,争取社会人民群众的支持并自发义务参加防汛抗洪劳动。并适时通过电台、电视台、报纸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道路通阻信息。

六、严格值班制度和汛期报告制度

坚持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一把手负全责。汛期内要安排昼夜24小时值班,保证通信畅通。值班人员要保持高度警惕,切实负起责任,遇有较大汛情,公路断交和重大灾害时,要立即向上级报告,并组织力量尽快抢修通车。按照市局要求严格汛期旬报制度,发生汛情的特殊时期,一遇险情随时报告。

七、实行责任追究

值班人员要尽职尽责,坚守岗位,确保通讯设备使用正常,值班车辆运行良好,对玩忽职守、遇险而退,对国家、人民造成财产和生命损失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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