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因沙尘紧急停课 防沙尘暴应急预案通用4篇

2024-01-12 00:1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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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沙尘暴应急预案 篇一

随着夏季的到来,防洪防汛工作迫在眉睫。鉴于我公司处于长江边缘,如果没有做好充分的准备,一旦突发事件来临很可能对公司带来严重影响,为了公司安全生产,特制定了防洪防汛应急情况方案,成立了防洪防汛领导小组,实行24小时值班,发现不能处置的险情及时向防台防汛指挥领导小组报告并配备了相应的物资、设备和其他防洪防汛用品,确保工程安全度过汛期。其应急方案如下:

应急原则:

我公司坚持以“预防为主,防抢结合,统一指挥,统一调度,服从大局的原则,团结防台防汛的精神”,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积极配合,团结一致,确保公司安全生产。

一、防台抗台领导小组:

总指挥:__

副总指挥:__

组员:___

二、抢险突击队:

三、准备抢险物资

在台风、汛期来临之前,要组织力量做好抢险物资的储备。并逐步按时到达船台应急位置。明确抢险到位的设备物资主要有:

1.卡吊一辆(制造部准备)

2.应急汽车一辆(附带担架一副)行政科与安环部准备

3.货车一辆、叉车二辆、翻斗车一辆;(制造部生产保障科准备)

4.电焊机二台(制造部准备)

5.电筒8盏(制造部准备6盏,安环部准备2盏)

6.沙袋1000只(制造部生产保障科)

7.对讲机公司内调整不少于8部(制造部4部安环部2部设备科2部,自用);

8.其他抗台防汛设备物资备足(仓库负责)

四、要求

1、根据突发事件的先兆立即启动本预案。

2、预案启动时,所有人员要立即上岗到位,所有负责人全力以赴,无条件自觉服从现场抢险指挥、调动。

3、一旦突发事件来临,公司由左总带队,制造部凌拥军、设备科__、基建科__、行政人事部__、安环部__、仓库__组成的检查组对码头、船台等防台工作进行检查。各部门、科室按照责任区的划分各自组织防台工作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在台风来临前整改完成,同时要求对所有门窗、配电箱做好检查关闭工作,制造部要做好码头船舶的缆绳检查紧固工作和所有行车在台风来临前的锚定工作。

4、所有防台抗台领导小组人员和抢险小组人员在台风期间手机必须保持24小时开机状态。

5、 __市防台防汛办公室热线电话:__。

6、__市第一人民医院__,急救中心“120”。

防沙尘暴应急预案 篇二

1 总则

1.1目的 为了建立健全突发沙尘暴灾害的监测、预报、预防和灾后救援的组织管理和紧急处置机制,及时、有效地应对和防范突发重大沙尘暴灾害,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1.3工作原则

1.3.1以人为本,积极预防。以保障沙尘暴高发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生产安全和身体健康为出发点,积极做好监测、预报和预防工作。

1.3.2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在国务院的领导下,国家林业局会同国务院相关部门制定和实施本预案,领导和指导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沙尘暴灾害的应对和防范要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和分级管理、分级响应的原则,主要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1.3.3加强协调,整合资源。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形成合力。充分利用各部门现有资源,实现资源和信息共享。

1.3.4平战结合,快速反应。经常性地做好应对重大灾害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常抓不懈。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重大沙尘暴灾害、需要国家林业局协助地方政府指导救灾的应急响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立即启动本预案:

(一)发生特大沙尘暴灾害(I级)时;

(二)发生重大沙尘暴灾害(II级),且根据国务院指示,需要国家林业局协助指导救灾时;

(三)发生重大沙尘暴灾害(II级),且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提出请求,需要国家林业局协助指导救灾时。

2 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2.1应急组织机构和职责

2.1.1国家林业局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国家林业局主要负责人

副组长:国家林业局分管副局长

成 员:国家林业局办公室、治沙、计资、机关服务、宣传等司局负责人。

国家林业局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领导小组是重大沙尘暴灾害的应急指挥中心。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建立和完善国家林业局重大沙尘暴灾害的应急机制,组织制定和完善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负责沙尘暴灾害应急的重大问题的研究、决策、指挥和协调,完成国务院交办的其它任务等。

2.1.2国家林业局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国家林业局防治荒漠化管理中心(国家林业局治沙办),由荒漠化管理中心主任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国家林业局各相关司局和局调查规划院、局西北调查规划院的副司长(副院长)组成。

领导小组办公室是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和执行机构,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2.1.3赴现场工作组

国家林业局重大沙尘暴应急领导小组或其办公室应在特大沙尘暴灾害发生后派出赴现场工作组。赴现场工作组由国家林业局有关司局和直属单位等人员组成。

2.1.4专家咨询组

国家林业局已经成立了防治荒漠化高级专家顾问组,具体负责对荒漠化防治工作的咨询、技术指导和决策论证。在处置重、特大突发沙尘暴灾害中,要更加重视并发挥专家咨询组的作用。

2.2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其职责

突发沙尘暴灾害是一种涉及多部门、多行业的自然灾害,在国务院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国务院林业、气象、农业、环保、民政、卫生、交通、民航、铁道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合作。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如下:

2.2.1气象局。负责沙尘暴天气的监测、预报工作,在发现沙尘暴灾害征兆时,要及时作出预报,并向国务院相关部门提供监测信息,为防灾抗灾和灾害应急作好服务。

2.2.2农业部。指导农牧业生产灾前预防,灾后自救工作,帮助灾区恢复农牧业生产。

2.2.3环保总局。负责监测沙尘暴发生时的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并向国务院相关部门提供监测信息,为灾害应急提供服务。

2.2.4民政部。负责组织抗灾救灾,参与灾情调查,组织、管理和发放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承担中国国际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全国抗灾救灾综合协调办公室工作。

2.2.5卫生部。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时,负责协调落实救灾医疗物品,协助解决医疗资源,防止灾区疫情、疾病的传播、蔓延。

2.2.6交通部。负责做好交通运输防灾减灾对策预案,协调落实救灾交通车辆。

2.2.7 民航总局。组织制订民航运输的防灾减灾应急预案,保证沙尘暴灾害天气状况下的民航运输安全。

2.2.8 铁道部。组织制订铁路运输的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保证沙尘暴灾害天气状况下的铁路运输安全。

2.3 地方应急组织领导机构

省、地、县各级人民政府应成立专门的沙尘暴灾害应急领导小组, 成员由林业、气象、环保、民政、农业、卫生、交通等相关部门组成。制订本辖区内的突发沙尘暴灾害的应急预案,负责组织落实本辖区内的灾前预防、灾后救援和生产恢复工作,并及时向上一级政府报告沙尘暴发生时间、持续时间、影响范围、造成危害以及灾后救援和生产恢复等情况。

3 预警和监测机制

3.1预警预报

3.1.1每年年初,由国家林业局、中国气象局联合邀请专家对当年春季沙尘暴灾害状况进行预测和分析,提出当年沙尘暴灾害趋势。

3.1.2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预防的原则,积极协调中国气象局做好中短期沙尘暴的分析和预测,及时作出沙尘暴灾害预警预报,包括沙尘暴可能发生的时间、地点、强度、移动路径、影响区域等。

3.1.3国家气象局应利用气象卫星和地面气象站点,加强对沙尘暴的监测,掌握沙尘暴发生源地、强度、路径、影响范围,及时为国务院相关部门提供沙尘暴情况及相关资料。

3.2 预警支持系统 书包范文

3.2.1定期开展全国沙化土地监测工作,提高监测手段和水平,掌握沙化土地消长动态变化和植被状况等相关信息,建立并完善全国沙化土地信息管理系统。

3.2.2收集并建立我国沙区社会经济状况数据库,为沙尘暴灾害评估提供服务。

3.2.3利用卫星遥感等高新技术手段,结合地面监测站点调查、观察资料,建立沙尘暴灾害监测、预警系统。

3.2.4加强沙尘暴灾害信息共享平台建设。

4 应急响应

4.1沙尘暴灾害分级

按照突发沙尘暴灾害的严重性和危害程度,将突发沙尘暴灾害分为4级。

4.1.1 特大沙尘暴灾害(I级):影响重要城市或较大区域,造成人员死亡10人以上,或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

4.1.2 重大沙尘暴灾害(II级):影响重要城市或较大区域,造成人员死亡5-10人,或经济损失1000万元至5000万元,或造成机场、国家高速公路路网线路连续封闭12小时以上。

4.1.3 较大沙尘暴灾害(III级):造成人员死亡5人以下,或经济损失500--1000万元,或造成机场、国家高速公路路网线路封闭的。

4.1.4一般沙尘暴灾害(IV级):对人畜、农作物、经济林木影响不大,经济损失在500万元以下。

4.2分级响应机制

针对突发沙尘暴灾害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分别启动不同级别的预案。

4.2.1当发生特大沙尘暴灾害(I级)后,立即启动国家、省、市和县四级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

4.2.2当发生重大沙尘暴灾害(II级)后,启动省、市和县三级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必要时,启动国家级应急预案。

4.2.3当发生较大或一般沙尘暴灾害(III级或IV级)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决定启动省以下人民政府沙尘暴应急预案。

4.3险情响应措施

当气象部门作出强、特强沙尘暴预警后,省级以下人民政府要及时作出响应,抓紧做好防灾工作,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及财产的。安全。

4.3.1省级以下人民政府险情响应措施气象部门作出强、特强沙尘暴灾害预警后,主要受影响区域的地(市)、县级人民政府应迅速作出反应,通过各种渠道发布沙尘暴消息,做到家喻户晓。要部署机关、厂矿、学校和广大人民群众,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人畜防灾减灾工作,要将危险地带的人民群众和重要财产转移到安全地带;沙尘暴发生前人员不要外出,牲畜入圈。同时,做好启动突发沙尘暴灾害应急方案的各项准备。

4.3.2省级人民政府险情响应措施省级人民政府在接到强、特强沙尘暴预警后,应加强组织领导,做好灾害应急准备,督促气象部门要加强对沙尘暴灾害的监测和预报,对沙尘暴灾害发生地点、范围、强度、移动路径的变化要及时作出预报;组织有关部门如交通、民航、农业等,做好强、特强沙尘暴灾害的防范工作;积极落实好防范措施以及资金和应急物资的筹备和调配。

4.4灾害应急措施

4.4.1省级以下人民政府灾害应急措施灾

害发生后,按照应急预案和相关要求,落实救灾措施和责任,认真做好灾后救援和重建工作,并立即将沙尘暴情况及其灾害报告上级人民政府,向沙尘暴移动的下游地(市)、县通报。接到通报的地(市)、县级人民政府应立即采取预防措施。

4.4.2省级人民政府灾害应急措施

发生重、特大沙尘暴灾害后,立即组成救灾指挥部,认真组织做好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生命和财产损失,做好舆论导向,维护灾区社会稳定,并立即将沙尘暴情况及其灾害报国家林业局沙尘暴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向沙尘暴移动的下游省区市通报。接到通报的省区市应立即组织相关地区做好预防工作。

4.4.3 国家林业局应急措施 国家林业局重大沙尘暴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特大沙尘暴灾害信息后,经国家林业局负责人批准,启动重大沙尘暴应急预案,相应的应急领导小组立即转为应急指挥部,统一负责国家林业局处置特大沙尘暴灾害的指挥、协调工作,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一)会同国务院相关部门详细了解特大沙尘暴灾害发生地点、范围、强度、灾害损失状况等情况;

(二)应急指挥部召开全体成员会议,对应急预案启动进行部署,并组成赴现场工作组。

(三)赴现场工作组应于12小时内出发赶赴灾区,协助当地政府指导抢险救灾工作,检查督促突发灾害应急措施的落实,慰问受灾群众,并对当地沙尘暴灾害情况进行调研,掌握灾情,分析原因。

(四)现场处置应按照统一领导、处置果断,依法办事、积极稳妥,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要求进行。

4.5信息共享和处理

4.5.1建立沙尘暴灾害信息报告制度。各级突发沙尘暴灾害应急日常管理办公室都要指定专人负责沙尘暴灾害信息的收集和上报。

4.5.2突发沙尘暴灾害信息实行逐级报告制度。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在沙尘暴灾害发生后要及时将涉及本部门的沙尘暴灾害及其造成的损失情况报告本级沙尘暴灾害应急日常管理办公室,日常管理办公室汇总后向本级应急领导小组和上级日常管理办公室报告。

4.5.3信息报告时限要求。各有关省区市人民政府突发沙尘暴灾害应急日常管理办公室要在各地沙尘暴发生2小时内将沙尘暴强度、影响范围报告国家林业局,属于重、特大沙尘暴灾害的,应在结束后2个小时内,将沙尘暴灾害状况初步信息上报国家林业局。在沙尘暴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沙尘暴造成的灾害损失情况报国家林业局。

4.5.4国家林业局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接到各地特大沙尘暴灾害初步信息报告,经汇总和处理后,及时报告国务院,并向国务院有关部门通报。

4.6通讯联络 在特大沙尘暴灾害处置过程中,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赴地方工作组和专家咨询组之间都要建立沙尘暴灾害应急联络渠道,保持通讯畅通。

4.7指挥和协调

沙尘暴灾害的预防和控制主要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实行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各地要建立和完善地方政府统一领导下的,由林、农(牧)、气象、交通、民政、财政、卫生等部门参加的领导小组。

4.8沙尘暴灾情的调查分析与后果评估 在特大沙尘暴灾害结束后,国家林业局组织专家和相关部门人员,对沙尘暴灾害及其所造成的损失进行全面调查,对灾害及救灾情况进行评估,提出灾后重建对策措施。

4.9新闻发布

4.9.1国家林业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制定特大沙尘暴灾害新闻发布工作方案,确定发布内容,并确定专人负责。

4.9.2沙尘暴灾害情况要向新闻界发布。发布的内容包括沙尘暴强度、影响范围、危害情况和处理结果等。

4.10应急结束程序

对于特大沙尘暴灾害结束后,由国家林业局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宣布。

5 保障措施

5.1通信与信息保障

各地应充分利用社会基础通信设施,建立健全应急信息通信保障体系,保证和维护信息通讯渠道的通畅,保证防灾信息能够及时上通下达。

5.2沙化基础信息保障

做好全国沙化土地监测工作,进一步完善国家、省、市和县四级沙化土地信息管理系统,并掌握主要沙区的社会经济状况。

5.3荒漠化监测体系保障

完善全国荒漠化监测体系,特别是县级监测机构和站点建设,提高装备水平,逐步形成一个布局合理,设备先进,反应灵敏的全国荒漠化监测体系。

5.4资金保障

处置突发沙尘暴灾害所需财政经费,按《财政应急保障预案》执行。

5.5技术储备与保障

将依托现有的防治荒漠化高级专家顾问组,组成相应的沙尘暴灾害专家咨询组,为沙尘暴灾害的防治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各级林业部门要增加配备沙尘暴灾害的预防、预警、应急和处置的装备,保证在发生重、特大灾害时能够作出迅速反应。

5.6宣传培训保障

5.6.1宣传教育。利用现有的宣传媒体,积极开展《防沙治沙法》和沙尘暴灾害有关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广大人民群众沙尘暴灾害的预防、避险、避灾、自救和互救的常识。

5.6.2 培训。定期组织对各级地方政府主管领导、地方各级沙尘暴灾害应急管理人员、沙尘暴灾害监测和信息管理人员等进行培训,使之掌握防沙治沙、沙尘暴灾害的有关专门知识,促进有效沟通,提高防控沙尘暴灾害的效率和效果。

6 附则

6.1名词术语的定义和说明。

6.1.1沙尘暴:是指强风将地面大量尘沙吹起,使空气变得混浊,水平能见度小于1公里的天气现象。

6.2预案管理和更新

将根据预案实施情况,邀请有关专家和基层省区同志对预案实施效果、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评价,对《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并经专家论证后报国务院备案。

6.3奖励与责任

对在防御突发沙尘暴灾害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或文件等的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于在突发沙尘暴灾害中,由于工作不力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人民财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6.4预案制定与解释机关 本预案由国家林业局制订并负责解释。

6.5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防沙尘暴应急预案 篇三

一、指导思想

根据教育局相关方案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统一有序、快速高效的原则。及时研判、稳妥地组织我镇中小学校、幼儿园,积极应对极端恶劣天气,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特制定本方案。

二、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领导小组设置

中心学校极端恶劣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任来文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各位副校长担任,成员由各校中层领导及教研组长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中心学校王主席办公室。日常工作由主管安全的领导牵头主持。

(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统一领导、组织、指挥全镇教育系统应对极端恶劣天气安全管理工作。各相关学校按照各自职能指导学校做好教学安全管理工作。中小学校办公室与气象局和上级有关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对气象部门发布的极端恶劣天气预报和预警级别,及时向县教育局应急领导小组报告,由领导小组研判,是否发布停止一切教学活动的通知和复课信息。

(三)建立气象观测站

中小学校决定在校园内设置气象观测站,有科学学科任课教师负责管理,成了气象观测社团,对极端恶劣天气进行及时预测,观测站与中心学校安全办公室保持密切联系,对极端恶劣天气可能发生情况及时报告中心学校极端恶劣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三、极端天气分类及防御指南

(一)暴雨

1、暴雨蓝色预警信号。

标准:12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防御指南:中心学校所属学校做好防暴雨准备工作;中小学校、幼儿园采取适当措施,保证师生和幼儿安全。日通勤学生原则上放假,可在家自学,学校不视为旷课。

2、暴雨黄色预警信号。

标准:6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防御指南:中心学校所属学校做好防暴雨工作;切断低洼地带有危险的室外电源,

暂停在空旷地方的户外活动,转移危险地带人员和危旧校舍内的师生到安全场所避雨。日通勤学生放假,本地和校外住宿生原则上放假,可在家或校外住宿点自学,不视为旷课,住宿生到校上自习。

3、暴雨橙色预警信号。

标准: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防御指南:中心学校所属学校做好防暴雨应急工作,做好雨情、汛情研判,及时采取提前放学、延迟放学等应对措施;切断有危险的室外电源,暂停户外活动;处于危险地带的中小学应当停课,采取专门措施保护已到校学生、幼儿和上班人员的安全;做好自然灾害防御工作。出现暴雨橙色预警,日通勤学生和本地学生及校外住宿生放假,校内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自习。

4、暴雨红色预警信号。

标准: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10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防御指南:中心学校所属学校做好防暴雨应急、抢险工作,做好雨情、汛情研判,及时采取提前放学、延迟放学等应对措施;停止一切教学活动;做好自然灾害防御工作。全镇中小学及幼儿园放假。直到预警解除。

(二)暴雪

1、暴雪蓝色预警信号。

标准: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4毫米以上,或者已达4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对交通有影响。

防御指南:中心学校所属学校做好防雪灾和防冻害准备工作;师生注意防寒防滑;加固易被雪压的临时搭建物。日通勤学生原则上放假,可在家自学,学校不视为旷课。

2、暴雪黄色预警信号。

标准: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6毫米以上,或者已达6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对交通有影响。

防御指南:中心学校所属学校落实防雪灾和防冻害措施;师生注意防寒防滑;加固易被雪压的临时搭建物。日通勤学生放假,本地和校外住宿生原则上放假,可在家或校外住宿点自学,不视为旷课,住宿生到校上自习。

3、暴雪橙色预警信号。

标准: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1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0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

或者已经对交通有较大影响。

防御指南:中心学校所属学校做好防雪灾和防冻害的应急工作;减少不必要的户外活动;师生注意防寒防滑;加固易被雪压的临时搭建物。日通勤学生和本地学生及校外住宿生放假,校内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自习。

4、暴雪红色预警信号。

标准: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15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5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或者已经对交通有较大影响。

防御指南:中心学校所属学校做好防雪灾和防冻害的应急和抢险工作;师生注意防寒防滑;可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停课安排。全镇师生放假,直到预警解除。

(三)大风

1、大风蓝色预警信号。

标准:24小时内可能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或者阵风7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为6~7级,或者阵风7~8级并可能持续。

防御指南:中心学校所属学校做好防大风工作;关好门窗,加固围板、棚架、广告

牌等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妥善安置易受大风影响的室外物品,遮盖建筑物资;师生注意尽量少骑自行车,刮风时不要在广告牌、临时搭建物等下面逗留。日通勤学生原则上放假,可在家自学,学校不视为旷课。

2、大风黄色预警信号。

标准:12小时内可能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8级以上,或者阵风9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为8~9级,或者阵风9~10级并可能持续。

防御指南:中心学校所属学校做好防大风工作;停止露天活动和户外危险作业,尽量到避风场所避风;切断户外危险电源,妥善安置易受大风影响的室外物品,遮盖建筑物资日通勤学生放假,本地和校外住宿生原则上放假,可在家或校外住宿点自学,不视为旷课,住宿生到校上自习。

3、大风橙色预警信号。

标准:6小时内可能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0级以上,或者阵风11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为10~11级,或者阵风11~12级并可能持续。

防御指南:中心学校所属学校做好防大风应急工作;校舍抗风能力较弱的中小学校应当停课,师生减少外出;切断危险电源,妥善安置易受大风影响的室外物品,遮盖建筑物资。日通勤学生和本地学生及校外住宿生放假,校内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自习。

4、大风红色预警信号。

标准:6小时内可能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2级以上,或者阵风13级以上;

或者已经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为12级以上,或者阵风13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防御指南:中心学校所属学校做好防大风应急和抢险工作;师生应当尽可能停留在防风安全的地方,不要随意外出;切断危险电源,妥善安置易受大风影响的室外物品,遮盖建筑物资。全镇师生放假,直到预警解除。

(四)沙尘暴:

1、沙尘暴黄色预警信号。

标准:12小时内可能出现沙尘暴天气(能见度小于1000米),或者已经出现沙尘暴天气并可能持续。

防御指南:中心学校所属学校做好防沙尘暴工作;关好门窗,加固围板、棚架、广告牌等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妥善安置易受大风影响的室外物品,遮盖建筑物资;师生注意带口罩、纱巾等防尘用品,以免沙尘对眼睛和呼吸道造成损伤;呼吸道疾病患者、对风沙较敏感师生不要到室外活动。日通勤学生原则上放假,可在家自学,学校不视为旷课。

2、沙尘暴橙色预警信号。

标准:6小时内可能出现强沙尘暴天气(能见度小于500米),或者已经出现强沙尘暴天气并可能持续。

防御指南:中心学校所属学校做好防沙尘暴应急工作;停止露天活动;师生注意尽量少骑自行车,应当戴好口罩、纱巾等防尘用品,注意交通安全。日通勤学生放假,本地和校外住宿生原则上放假,可在家或校外住宿点自学,不视为旷课,住宿生到校上自习。

3、沙尘暴红色预警信号。

标准:6小时内可能出现特强沙尘暴天气(能见度小于50米),或者已经出现特强沙尘暴天气并可能持续。

防御指南:中心学校所属学校做好防沙尘暴应急抢险工作;师生不要在户外活动;中小学、幼儿园推迟上学或放学,直至特强沙尘暴结束。日通勤学生和本地学生及校外住宿生放假,校内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自习。

(五)高温:

1、高温黄色预警信号。

标准:连续三天日最高气温将在35℃以上。

防御指南:中心学校所属学校做好防暑降温准备工作;师生午后尽量减少户外活动;对学生进行防暑降温指导。日通勤学生原则上放假,可在家自学,学校不视为旷课。

2、高温橙色预警信号。

标准:24小时内最高气温将升至37℃以上。

防御指南:中心学校所属学校落实防暑降温保障措施;师生尽量避免在高温时段进

行户外活动;对学生进行防暑降温指导,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注意防范因用电量过

高,以及电线、变压器等电力负载过大而引发的火灾。日通勤学生放假,本地和校外住宿生原则上放假,可在家或校外住宿点自学,不视为旷课,住宿生到校上自习。

3、高温红色预警信号。

标准:24小时内最高气温将升至40℃以上。

防御指南:中心学校所属学校采取防暑降温应急措施;停止户外露天作业;对学生采取保护措施;要特别注意防火。日通勤学生和本地学生及校外住宿生放假,校内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自习。

(六)大雾:

1、大雾黄色预警信号。

标准:12小时内可能出现能见度小于500米的雾,或者已经出现能见度小于500米、大于等于200米的雾并将持续。

防御指南:中心学校所属学校做好防雾准备工作;户外活动注意安全。日通勤学生原则上放假,可在家自学,学校不视为旷课。

2、大雾橙色预警信号。

标准:6小时内可能出现能见度小于200米的雾,或者已经出现能见度小于200米、大于等于50米的雾并将持续。日通勤学生放假,本地和校外住宿生原则上放假,可在家或校外住宿点自学,不视为旷课,住宿生到校上自习。

防御指南:中心学校所属学校做好防雾工作;减少户外活动。

3、大雾红色预警信号。

标准:2小时内可能出现能见度小于50米的雾,或者已经出现能见度小于50米的雾并将持续。

防御指南:中心学校所属学校做好防雾应急工作;师生不要进行户外活动。日通勤学生和本地学生及校外住宿生放假,校内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自习。

(七)雷电:

1、雷电黄色预警信号。

标准:6小时内可能发生雷电活动,可能会造成雷电灾害事故。

防御指南:中心学校所属学校做好防雷工作;密切关注天气,尽量避免户外活动。日通勤学生原则上放假,可在家自学,学校不视为旷课。

2、雷电橙色预警信号。

标准:2小时内发生雷电活动的可能性很大,或者已经受

防沙尘暴应急预案 篇四

为应对极端恶劣天气,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健全应急体系和运行机制,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根据《_省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标准及防御指南》,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

一、统一有序、快速高效的原则,积极稳妥地组织全校师生,应对极端恶劣天气工作。

二、组织领导

1、应急机构。在县教育局领导下,我校成立应对极端天气应急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各位副校长任副组长,政教处、教务处、总务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全校应对极端恶劣天气工作。应急领导小组,对气象部门发布的极端恶劣天气预报和预警级别,及时向县局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及时发布停课、停考、提前放假或延期开学的通知和信息。各相关各处依照职能指导师生做好各项工作。

2、分级管理。

①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当即将出现或已经出现极端恶劣天气的情况时,我校应急领导小组及时研究是否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停课、停考、提前放假或延期开学的应急措施,并拿出具体方案上报,由县局部署实施。

②在必要时,由县局统一安排停课、停考、提前放假或延期开学。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及时研究是否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停课、停考、提前放假或延期开学的应急措施,并拿出具体方案上报县局领导同意后,部署学校实施。

三、停课依据

1、根据_省《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标准及防御指南》预报,以下情况可以停课。

㈠台风

①台风橙色预警信号。标准:12小时内可能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0级以上,或者阵风11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为10~11级,或者阵风11~12级并可能持续。防御指南:房屋抗风能力较弱的中小学校和单位应当停课、停业,人员减少外出。

②台风红色预警信号。标准:12小时内可能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2级以上,或者阵风13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为12级以上,或者阵风13级以上并可能持续。防御指南:人员应当尽可能停留在防风安全的地方,不要随意外出。

㈡暴雨

暴雨红色预警信号。标准: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3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30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或者已经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较大影响。防御指南:学校要停课,工厂要停业(除特殊行业外)。

㈢暴雪

暴雪红色预警信号。标准: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3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30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或者已经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较大影响。防御指南:学校要停课,工厂要停业(除特殊行业外);

㈣大风

大风橙色预警信号。标准:12小时内可能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0级以上,或者阵风11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为10~11级,或者阵风11~12级并可能持续。防御指南:房屋抗风能力较弱的中小学校和单位应当停课、停业,人员减少外出。

㈤严寒

严寒橙色预警信号。标准:标准:24小时内最低气温将达零下38℃以下。防御指南:人员尽量避免外出,幼儿园、学校停课。

2、应急领导小组可针对其它极端恶劣天气,或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采取停课措施。

四、应急措施

(一)停课应急措施

1、正常教学时间遇极端恶劣天气确需停课的,由县局及时发布通知,明确停课的时间和复课时间,提出相关要求。

2、学校要及时将停课通知告知每一个学生和家长,并调整学校教学工作计划。

3、学校按照县局规定的统一时间停课和复课。若确因客观原因不能按时复课的,必须报告县局,经批准后方可延期复课。

4、停课后,学校要妥善安排好各项工作,确保复课后教学工作有序进行。

(二)停考应急措施

1、考试期间遇极端恶劣天气确需暂停考试的,由县局及时发布通知,明确停考的时间和复考时间,提出相关要求。

2、学校要及时将停考通知告知每一个学生和家长,及时调整教学工作计划。

3、学校按照县局规定的统一时间停考和复考。若确因客观原因不能按时复考的,必须报县局,经批准后方可延期复考。

4、考试属于学校组织的,由学校对复考做出具体安排。

5、考试科目属于县统考的,由县组织考试的部门重新调整安排考试时间、考试科目,以及阅卷等相关事项,并及时通知。学校不能随意更改统考科目考试时间。

6、停考后,学校要妥善安排好各项工作,确保复考工作有序进行。

(三)提前放假或延期开学的应急措施

1、学期末或学期初遇极端恶劣天气,学校确需提前放假或延期开学,由县局及时发布通知,明确提前放假或延期开学的时间,提出相关工作要求。

2、学校要及时将提前放假通知告知每一个学生和家长,及时调整教学工作计划,未完成的教学计划应在下学期中安排及时补上。

3、提前放假时,学校应妥善安排好期末考试、阅卷及素质报告单(成绩单)发放等工作,确保学期教学工作任务完成。

4、期末考试属于学校组织的,因提前放假未考完的科目,下学期开学初,由学校安排对未考完的科目进行考试。

5、期末考试属于全县统考的,因提前放假未考完的科目不再作为统考。下学期开学初,由学校自行安排对未考完的科目进行考试。

6、提前放假后,学校要妥善安排好各项工作,认真做好开学准备,确保下学期开学工作有序进行。

(四)完善通讯网络确保通讯畅通

为应对极端恶劣天气,学校应完善学校、教师班级家长的通讯网络,以便紧急联络。在应急期间,学校要安排人员值班,学校公布值班电话,方便学生和家长咨询。所有责任人员必须保持通讯工具24小时畅通。

(五)规范发布通知和信息

学校应急领导小组统一对外发布所辖范围内学校停课、停考、提前放假的通知和信息。发布的通知和信息必须经校长签发,及时发布通知和信息。各处和个人不得擅自对外发布停课、停考、提前放假或延期开学的通知和信息。

五、责任追究

学校要按照县局的统

一要求落实工作,保持政令畅通,做到令行禁止、步调一致。对工作责任心不强、玩忽职守造成不良影响和损失的,依据有关规定进行问责,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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