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施工合同 施工安全合同最新3篇

2024-02-08 09:20:13

建筑施工安全问题历来都是一个备受关注的主题。你知道安全施工合同是怎样的吗?以下是美丽的编辑帮大家整编的施工安全合同最新3篇,希望对大家有一些参考价值。

施工安全双方协议书 篇一

发包单位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全面履行甲乙双方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内容,进一步明确在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的安全责任,保护施工人员的安全和健康,防止伤亡事故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经协议商一致,特签订本安全生产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二、工期

1、开工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2、竣工是期___年___月___日

三、甲方的权利和安全职责

1、甲方须认真贯彻国家和电力部门及地方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法规、法令条例。

2、甲方应按有关规定对乙方承包的工程并对施工现场进行不定期的安全施工检查指导。

3、甲方在施工前应认真审核乙方开工报告、施工工组织设计,根据工程项目内容特点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组织有关人员对乙方施工人员在进场前的安全生产教育。

4、当乙方出现严重违章作业,野蛮施工,管理混乱等,安全、文明施工严重失控情况下,甲方有权作出停工,整顿限期整改,直到解除工程分包合同的决定。限期乙方退出施工。

5、甲方认为确实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提出书面意见,当乙方实施处理意见并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后,甲方应当在48小时内组织验收,检查是否合格,并签字后给予答复。

四、乙方的权利和安全职责

1、乙方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成其他出具其上级主管单位(法人单位)的委托书、及其资质相在授权委托书范围内工程的经济组织。

2、乙方必须遵实国家和本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执行国家行业、企业、安全技术标准,必须配备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明确责任,随时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关作好记录,必须接受甲方或甲方上级主管部门,政府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

3、乙方必须熟悉并能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

4、乙方必须学习掌握并执行甲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

5、乙方必须执行三级安全教育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执行持证上岗制度,并坚持现场检查验收制度,禁止非特种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6、乙方必须执行甲方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乙方制定安全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本单位工程范围的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并报甲方备案。

7、乙方在组织施工生产时,必须先落实安全技术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开工前必须进行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全体施工人员熟悉施工图纸,掌握工程特点,及安全措施,并签名确认后,方可开工。

8、乙方必须按规定为作业人员配发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凡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须遵守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正确佩戴安全帽,高处作业 须系好安全带,禁止穿拖鞋、高跟鞋或赤脚赤膊,施工现场内严禁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吸烟及酒后作业。

9、乙方必须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有危险作业部经挂有安全禁告标牌,必须搭设防护栅栏等可靠有效安全设施和警示标志。

10、乙方必须抓好安全教育。所有参与施工的人员都须经过入场前的安全教育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教育。未经安全教育的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不得录用无身份证件的人员和未满十六岁的童工。

11、乙方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区域动火时,应事前向甲方申请,经批准并同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后方可施工。

12、对施工现场的电气设施须具有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特别是临时电源和移动电器规定装设漏电保护装置。

13、施工期间,乙方指派专职人员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防火工作,乙方应经常联系甲方相互协助检查和处理工程施工中有关的安全、防火工作,预防在事故发生。

14、从乙方施工开始至工程竣工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

五、附则

甲方、乙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本协议作为合同附件,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发包方:______

代表:

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承包方:_________

代表:

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安全施工合同 篇二

中建六局土木公司济宁汇翠园项目部

二0一0年 月 日

第一部分协议书

发包方(全称):中建六局土木工程有限公司济宁项目部

承包方(全称):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方针,严格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从严治理施工现场,确保项目施工中操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促进施工顺利进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包方和承包方双方就分包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事项达成一致,签订本协议书。本协议书为工程承包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约束效应。

一、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

本分包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双方约定为:

1、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管理规定;

2、严格遵守甲方对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要求;

3、安全施工、文明生产,保证施工人员的身体及生命安全;

二、组成本协议书的文件包括:

1、本协议书第一部分:协议书;

2、本协议书规定条款;

3、其他管理规定补充条款;

4、协议书履行过程中,发包方和承包方协商一致的其他书面文件。

三、承包方向发包方承诺,履行并严格遵守本协议书中所有条款及规定。

四、承包方向发包方承诺,在履行本协议书的过程中,总承包方对分承包方所进行的一切处罚和处理分承包方均无异议。

五、 履行本协议书的过程中,发包方对 承包方已处罚款项均不予以退还。

第二部分规定条款

一、管理目标:

1、现场杜绝重伤、死亡事故的发生;

2、轻伤事故频率控制在 3 ‰以内;

3、现场内的安全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时限内达到100 %,杜绝现场重大隐患的出现;

4、现场内不发生火灾事故,火险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时限内达到100 %;

5、必须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符合中建系统及地方政府的要求;

6、确保发包方的形象管理要求。

二、用工制度:

1、承包方项目经理及现场负责人必须常驻现场,履行组织管理职能,未经发包方批准不得随意更换,如有违反, 承包方必须接受罚款500元/人、日次。

2、 承包方必须为现场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机械设备、仪器等办理相应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3、承包方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及条例,任何因为承包方违反上述条例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的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均由承包方承担,因此造成发包方的经济损失由承包方承担。

4、承包方的所有外来工人必须到公安局下属驻地派出所办理 《暂住证》,否则发包方有权不予办理《出入证》。任何承包方违反上述规定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其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均由 承包方承担,因此造成发包方的经济损失由承包方承担;

5、承包方应遵守发包方上级制定的有关外协队伍的管理制度及规定。

6、承包方应及时协调解决因本分包工程与附近居民或其他单位产生的一切矛盾。

三、安全生产要求

1、承包方必须严格遵守、执行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颁布实施的有关安

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

(1)《国家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2)《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

(3)《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

(4)《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5)《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6)《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7)《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9)《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10)《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

(11)《劳动合同法》

2、承包方须自觉遵守、执行工程所在地的地方省、市有关文明安全施工的各项规定,并且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切实保障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3、承包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否则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分承包方承担。

4、在施工场地涉及危险地区或需要安全防护措施施工时,承包方应提出安全防护措施,并经发包方批准后实施,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及责任均由分承包方承担。

5、承包方必须尊重并且服从发包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本协议书有关条款加强自身管理,履行己方责任。

6、承包方必须按照发包方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考虑工程工序上的危险性,相关安全防护措施应严格执行。

7、承包方必须执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7.1、承包方必须执行发包方的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班前安全讲话制度,并做好跟踪检查管理工作。 承包方项目经理和安全负责人必须准时参加发包方通知召开的

安全例会,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时应事先取得发包方的同意,并委托有资格人员全权代表项目经理或安全负责人参加会议和做出有关决定。 承包方不能参加例会又未委托代表参加时,例会所做出的决定 承包方必须无条件执行,同时 承包方连续三次不能参加例会,发包方将对承包方进行50元/次的罚款。

7.2、 承包方必须严格执行入场员工的“三级安全教育”制度以及持证上岗制度:

7.3、 承包方项目经理、安全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持证上岗,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及一切责任均由 承包方承担。

7.4、承包方的施工员、技术员、质检员、材料员、专职安全员以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书,否则不得上岗。

7.5、承包方工人入场一律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和发包方组织的安全教育后方准进入现场施工,如果承包方的人员需要变动,必须提出计划报告发包方,按规定进行教育后方可上岗。

7.6、 承包方的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持有劳动局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持证上岗。

7.7、承包方工人变换施工现场工作内容或工种时,要进行转场和转换工种教育。

7.8、承包方必须执行安全检查制度:

7.8.1、承包方必须按照发包方的要求建立自身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建立 班前安全活动一小时制度,并将制度和日程安排报发包方审批后严格执行。

7.8.2、承包方必须虚心接受发包方以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和各级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否则造成的罚款及其他一切损失均由分承包方承担。

7.8.3、 承包方必须设立专职安全员(持证上岗),实施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及工长、班组长跟班检查制度和班组自检制度。

7.8.4、承包方必须严格执行发包方的检查整改制度。

7.9、承包方必须执行安全防护

安全施工合同 篇三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中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工程项目:

第二条 施工地址:

第三条 甲方安全责任

1、开工前甲方对乙方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书面记录或资料。

2、甲方应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开始施工前报甲方备案。

3、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直至清退出场。

4、甲方指派 同志负责与乙方联系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

5、甲方负责签发工作票,对工作票所填写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负责,并履行工作票许可手续。

6、甲方有权对乙方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工作规程的抽考。

7、乙方在施工中发生的甲方电网、设备事故,甲方有责任负责调查、统计上报。乙方在施工中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权督促乙方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要求派人保护现场;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调查书面结论及处理意见。

8、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

9、发生以下情况停工整顿,因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1)人身伤亡事故;

(2)发生施工机械、生产主设备严重损坏事故;

(3)发生厂内火灾事故;

(4)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的;

(5)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四条 乙方安全责任

乙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承担安全责任。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

2、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等有关电力生产规程和甲方关于工作票制度及其他安全生产规定、制度。

3、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进行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4、施工期间,乙方应设有专职安监人员,(少于30人者设兼职)。乙方指派 作为安全工作联系人。

5、乙方一切施工活动,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整个施工过程正确、完整地执行,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布置施工。

6、乙方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的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经有资质检验单位检验符合安全规定,乙方对因使用工器具不当所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设备损坏负责。

7、开工前,乙方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将参加安全教育人员名单(包括临时增补或调换人员)与考试成绩报给甲方备案。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有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

开工前,乙方应到甲方办理临时出入证并佩戴出入证进入施工现场,出入证严禁转借他人。

8、开工前,乙方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一经开工,就表示乙方已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处于安全状态。

第十条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本协议的法律效力独立于主合同。

第十一条 本协议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十二条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三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第十四条 本协议签订地点在甲方住所地。

第十五条 以下七项为本协议附件:

1、承包工程要求的乙方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2、乙方项目经理、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相关证明材料及施工人员名单;

3、乙方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证书;

4、乙方施工人员安全技术和安全工作规程考试成绩表;

5、乙方施工安全技术组织措施;

6、乙方大型独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

7、甲、乙方施工安全技术交底记录资料。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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