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法 行政诉讼法【优秀4篇】
导语:为保证人民法院正确、及时审理行政案件,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根据宪法制定本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欢迎阅读,仅供参考,更多相关的知识,请关注文书帮!下面是书包范文为大家整理的行政诉讼法【优秀4篇】,希望能够对大家的写作有一点启发。
章 证据 篇一
第三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书证;
(二)物证;
(三)视听资料;
(四)电子数据;
(五)证人证言;
(六)当事人的陈述;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以上证据经法庭审查属实,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第三十四条 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但是,被诉行政行为涉及第三人合法权益,第三人提供证据的除外。
行政诉讼法试题及答案 篇二
一、判断题
1、行政机关制发的文件,凡是带有行政处罚内容的,都应向社会公开。()
答案:正确
2、监察局给某公务员行政记过处分属于行政处罚。()
答案:错误
3、违法行为在两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答案:正确
4、统一着装的执法人员执法时可以不出示行政执法证件。()
答案:错误
5、在行政处罚听证会上,应当当场做出处罚决定。()
答案:错误
6、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行政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
答案:正确
7、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是处理每个行政处罚案件的必经程序。()
答案:正确
8、当事人对当场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不能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答案:错误
9、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行政处罚的监督检查。()
答案:错误
10、当事人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都可以自己强制执行。()
答案:错误
11、没有法定依据或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
答案:正确
12、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答案:正确
13、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
答案:正确
14、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答案:正确
15、执法人员当场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必须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
答案:正确
16、县、乡两级政府制发的规范性文件也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答案:错误
17、行政处罚决定书必须盖有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的印章。()
答案:正确
18、县级以上人大会有权实施行政处罚。()
答案:错误
19、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答案:正确
20、强制戒毒属于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
答案:错误
21、法律和行政法规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
答案:错误
22、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机关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
答案:正确
23、执法人员当场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七日内按照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送达当事人。()
答案:错误
24、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答案:正确
25、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二百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答案:错误
26、对行政处罚管辖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
答案:错误
27、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行政处罚。()
答案:错误
28、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应当依法减轻行政处罚。()
答案:错误
29、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答案:正确
30、行政机关作出行政拘留、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答案:错误
31、举行行政处罚听证,当事人可以自己参加,也可以委托一至三人代理。()
答案:错误
32、行政处罚由被处罚人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答案:错误
33、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罚款的,必须向当事人出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缴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答案:正确
34、在警力紧张的情况下,公安机关可以委托联防队员依照法律生效的裁决,收缴罚款。()
答案:错误
35、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违法受到行政处罚,其违法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答案:正确
36、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罚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罚款的,应当折抵相应罚金。()
答案:正确
37、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
答案:正确
38、受委托组织在委托范围内,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处罚,但不得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答案:错误
39、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答案:正确
40、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
答案:正确
二、单项选择
4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提出赔偿要求,是行政处罚法基本原则中的()内容。
A、权利保障原则。
B、公平公正原则。
C、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
D、行政处罚法定原则。
答案:A
42、农民吕某自筹资金开办了一家小型皮鞋厂,由于不具备污水处理设施,皮鞋厂污水随意外流,严重污染了附近的一条小河,对此,河两岸的群众反映强烈,纷纷要求乡政府采取措施,予以罚款或责令停产停业,对皮鞋厂的这种行为有权予以罚款的行政机关是下列哪个?()
A、乡人民政府。
B、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C、镇派出所。
D、县环保局。
答案:D
43、行政处罚执行过程中,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收缴罚款之日起()日内,交至行政机关;在水上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抵岸之日起()日内交至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应当在()日内将罚款缴付指定的银行。
A、2,2,2。
B、7,7,7。
C、5,5,5。
D、3,3,3。
答案:A
4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当事人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加处罚款。
A、百分之二。
B、百分之三。
C、百分之五。
D、百分之十。
答案:B
45、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
A、当事人申请或行政机关批准。
B、当事人申请。
C、当事人申请和行政机关批准。
D、行政机关批准。
答案:C
46、地方政府规章可以设定行政处罚的范围是()。
A、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
B、没收违法所得。
C、一定数量的罚款或者没收违法所得。
D、责令停产停业。
答案:A
47、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委托符合法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该组织的性质是()。
A、行政机关。
B、社会中介机构。
C、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事业组织。
D、企业组织。
答案:C
48、某县交通部门在整顿机动车辆的管理活动中可以作为作出行政处罚的根据包括()。
A、该县交通部门制定的有关机动车辆使用的规定。
B、县人民政府制定的有关机动车辆管理处罚规定。
C、县人民代表大会的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有关机动车辆管理的规定。
D、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省交通厅制定的有关机动车辆管理的规定。
答案:D
49、行政机关在(),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A、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
B、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
C、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
D、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或者后。
答案:A
50、关于行政处罚的适用,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行政机关必须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B、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应当减轻行政处罚。
C、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有违法行为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
D、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行政拘留的,应当依法折抵相应刑期。
答案:B
51、依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违法行为在两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违法行为的期限从()起计算。
A、受害人发现其权益受到违法行为侵害之日。
B、违法行为发生之日。
C、违法行为终了之日。
D、违法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但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发生之日。
答案:B
52、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行政机关做法不正确的一项是()。
A、违法事实不清的,行政机关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B、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
C、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D、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可以予以采纳。
答案:D
53、调查终结,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决定,其中,()是不正确的。
A、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B、违法行为轻微的,不予行政处罚。
C、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D、违法行为已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答案:B
54、关于行政处罚的执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一律不得自行收缴罚款。
B、银行收受罚款后,应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
C、当事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D、财政部门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返还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返还没收非法财物的拍卖款项。
答案:B
55、行政处罚中最根本、最重要的中心环节是()。
A、行政处罚的种类与设定。
B、行政处罚的实施。
C、行政处罚的管辖。
D、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
答案:A
56、行政处罚依法作出后()。
A、行政机关可以变更或撤销。
B、行政机关和当事人协商后可以变更或撤销。
C、非依法律规定的程序不得随意变更或撤销。
D、依据情势变更原则,可以进行变更或者撤销。
答案:C
57、不属于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形的是()。
A、行政机关对当事人进行处罚不使用罚款、没收财物单据或者使用非法定部门制发的罚款、没收财物单据的。
B、行政机关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
C、执法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收缴罚款据为己有,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
D、行政机关违反规定自行收缴罚款的。
章 起诉和受理 篇三
第四十四条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四十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请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第四十七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在接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不履行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法规对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紧急情况下请求行政机关履行保护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不履行的,提起诉讼不受前款规定期限的限制。
第四十八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不属于其自身的原因耽误起诉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起诉期限内。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特殊情况耽误起诉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十日内,可以申请延长期限,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第四十九条 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五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五十一条 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
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裁定书应当载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起诉状内容欠缺或者有其他错误的,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不得未经指导和释明即以起诉不符合条件为由不接收起诉状。
对于不接收起诉状、接收起诉状后不出具书面凭证,以及不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起诉状内容的,当事人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投诉,上级人民法院应当责令改正,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五十二条人民法院既不立案,又不作出不予立案裁定的,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起诉。上一级人民法院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立案、审理,也可以指定其他下级人民法院立案、审理。
第五十三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行为所依据的国务院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不合法,在对行政行为提起诉讼时,可以一并请求对该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
前款规定的规范性文件不含规章。
章 总 则 篇四
第一条 为保证人民法院公正、及时审理行政案件,解决行政争议,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第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起诉权利,对应当受理的行政案件依法受理。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干预、阻碍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
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
第四条 人民法院依法对行政案件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人民法院设行政审判庭,审理行政案件。
第五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第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
第七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依法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
第八条 当事人在行政诉讼中的法律地位平等。
第九条 各民族公民都有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行政诉讼的权利。
在少数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共同居住的地区,人民法院应当用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进行审理和发布法律文书。
人民法院应当对不通晓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的诉讼参与人提供翻译。
第十条 当事人在行政诉讼中有权进行辩论。
第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有权对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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