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案格式 学案格式【优秀8篇】

2023-10-30 13: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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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案格式 篇一

【中图分类号】 G424.2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4―0463(2015)03―0082―01

所谓“学案导学”是指以学案为载体,以导学为方法,学生的自主学习为主体,教师的启迪引领为主导,“传道、授业、解惑”,师生共同合作完成教学任务的一种教学模式。而“学案”是建立在教案基础上的激发学生自主学习、合作学习而设置的一种学习方案。教师合理编制学案并在课堂中充分发挥它的作用,将会使教学更加高效。

“导学案”设计重点突出一个“导”字,引导学生去主动学习,自我探索,在深入思考中发现疑点,强化思维。它的模式是让学生先学,然后带着学习中的疑问进入课堂,最后教师有针对性地组织教学,使课堂教学的效率得以提高,使学生的主体作用得到发挥。教师只有合理编写导学案,并严格去实施才会达到教学的最优化。因此,导学案的编写以及实施就显得尤为重要。而在导学案的编制与实施中,应牢牢把握以下几个注意点,只有这样,才能提高导学案的设计质量,进而让学生通过教师设计的导学案增长知识、形成能力。

一、“导学案”编制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学习目标”的表述语言要简明浅显,可操作性强。导学案的最终对象是学生,表述语言太模糊、深奥,学生不容易读懂。譬如说:“通过……使学生掌握”;“通过……发展学生的……能力”;“通过……增强爱国主义热情”,“通过……渗透学科素养或科学素养”等等。其实这些都是教师教的目标,要转变为可操作性强的表述方式。尽可能使用“记住”、“会运用”、“默写”、“背诵”等有明确指向的学习要求。编制时要求教师语言简练、开门见山、直击要点。

2. 注重学生的主体地位。“导学案”是为学生学习服务的,因而必须从有利于学生学习操作的角度思考创作,要始终把学生放在主体地位。在导学案中,可根据学习过程的需要,增加“加油站”、“温馨提示”、“友情链接”等补充说明、信息提供、方法指导的栏目。作为教师,要清楚何时点拨、点拨什么内容(易错知识点、易混知识点、解题方法、解题规律、知识结构、注意事项、知识拓展等)。

3.编写思路要和教材的思路吻合。学生预习的主要资料是课本,这决定了导学案的编写思路要与教材相吻合,问题设置做到层层深入,逐步引导学生去探究,体现出本节课主要学习的内容和重点,突出学科特点,形成学科能力。如,化学、物理、数学等学科,只有把课堂上相关的问题放在大背景下去启发思考,使相关学科的学习真正与生产、生活、科学技术等密切联系起来,才能使学生学好知识,用好知识。

4.“导学案”要体现“激励性”、“灵活性”、“多样性”。通过“导学案”要调动学生的积极参与性,激发他们参与课堂、自我展示的动力和活力。对于知识学习部分,有选择地根据题目难度的不同鼓励学生自己去完成知识的讲授和解释,在这期间教师一定要不惜赞美之辞,及时鼓励表扬,引导学生积极思考,一步步接近和达到学习目标。另外,导学案要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多样性,不应是呆板僵化的,要经常交换模块名称、版块的设计格式,力求形式活泼、丰富新颖,使学生经常感受到学案的新鲜感。

二、“导学案”运用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教师要做好“导学案”的使用与多媒体教学的整合。有效地运用多媒体及其他教具辅助教学,要适时、适度、高效,要很好地处理“学案”与“多媒体”的关系。如,导学案中出现的内容多媒体就没有必要再展示了,否则就会出现资源的浪费,同时浪费太多的时间,除非是特别重要的、需要引起学生特别注意的内容,或是方法指导中的重点内容;取而代之是可以使用多媒体展示台,多线程地展示学生的解题过程、解题思路,使课堂节奏变得紧凑,气氛更加活跃。

2.注重课堂上对知识规律与方法的总结。教师在教学时要有放有收,充分发挥课本的范例示范作用,重点、难点让学生议论,规律让学生寻找归纳等,最大限度地减少多余的讲解和不必要的讲解,确保学生有足够的学习和训练时间;但对于练习中的规范性、格式性要求要强调到位。

3. 注重课堂教学中学生学习的反馈。教师一定要从学生的预习情况中了解到:学生已经掌握了哪些知识,有哪些收获,还有哪些困惑,这样上课就会有的放矢地去处理。

4.注重归纳与反思。在学完一节或一章后,教师要督促学生在“导学案”的空白处认真填写“学习反思”,每周将“导学案”进行归类整理,装订成复习资料。每周对于疑难问题要重现、回顾。另外,教师也要在“导学案”上填写“学案记”,根据学生的反思及时修改调整,使导学案设计得更加合理完美。

学案格式 篇二

关键词:案例教学;价格管制

1 案例教学法的含义和使用流程

案例教学是一种“亲验式”的教学方式[1],它是根据教学目的和培养目标的要求,在学生掌握了有关基本知识和分析技术的基础上, 在教师的精心策划和指导下,以教学案例为基本教学素材,将学生带入特定事件的现场进行案例分析,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独立思考的能力,挖掘其教育机智的一种教学方式的总和。

案例教学在实施中,大致可分成案例引入、案例讨论、概括总结三个基本环节。案例引入主要是引起学生的注意,引起学生的注意;案例讨论则是由学生针对案例中的疑难问题进行讨论,如何解决;概括总结则是从案例中引伸出一定的结论,为后续的教学打下基础。在这个阶段,可以让学生总结,也可以教师自己总结,教师总结尤为重要。在总结中,要讲明案例中的关键点,以及讨论中存在的不足和长处,要揭示出案例中包含的理论,强化以前讨论的内容,给讨论参与者以鼓舞。

2 案例教学法的意义

案例教学法在高职教育中尤为重要,这与高职教育的对象有关,高职学生直接从初中迈向职校,如果直接对他们灌输理论知识,接受理解程度会非常低,经济学又是一门理论性较强的课程,在经济学教学过程中使用案例教学法能引起学生的学习兴趣,帮助学生理会理论知识,同时能够将这些知识运用并且分析到现实生活中,真正将所学知识运用起来,充分调动学员的积极性。

比如在上经济学的第一堂课时,问学生看了经济学这本书,有何感觉?任课班级所有学生无一例外地说看不懂。那么为了引起学生学习经济学的兴趣,我就先给学生讲解了两种生活中的现象,和学生来共同分析,一是尺码不同的服装为何售价统一,二是“劣币驱良币”现象,反映在现实生活中即是作为消费者的我们可能会存在这样的行为:在从钱包里取钱付账的时候,往往会把稍微旧一点的纸币或硬币先用掉,而将相对较新的纸币留下,从而在市面上流通的是“劣币”。

在这两个例子讨论之后,学生会出现这样的感慨:原来这也是经济学,这样就达到了开始引入案例的一个目的,引起学生的学习兴趣。

3 价格管制的案例设计

3.1 教学目标

价格管制是经济学中微观部分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均衡价格的实际应用,要求学生理解价格管制的实施主体、价格管制的分类、实施价格管制的目的以及价格管制的利与弊。

3.2 教学手段和方法

利用多媒体呈现价格管制的相关案例,并在黑板上板书供求曲线讲解价格管制的原理,教学方法以学生课堂讨论为主,学生为主体对价格管制案例进行分析讨论,教师讲解理论知识和总结为辅。

3.3 教学过程

教学过程主要分为课前准备、课堂教学、课后巩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课前准备:由教师和学生共同搜集相关案例,学生按组搜集课外资料,以便课堂交流及作业呈现。第二阶段,课堂教学:教师以PPT呈现引入案例,学生对案例进行初步讨论;教师讲解价格管制的含义及分类,学生根据理论知识对案例再次讨论;教师完成总结和评价学生案例分析过程;学生将课前搜到的价格管制相关案例进行展示,并进行讨论。第三阶段,课后巩固:安排课后巩固知识,全面考评学生成绩。

4 价格管制的案例教学实施

4.1 课前准备

课前准备主要分为两方面,教师和学生都查阅资料,准备价格管制的相关案例,教师主要准备两个案例,分别为限制价格和支持价格,并提出相应的问题。

案例一:2008年1月份,国家发改委宣布,政府将对粮食制品、食用植物油、猪肉和牛羊肉及制品、牛奶、鸡蛋、液化石油气等重要商品实行价格管制,经营这些商品的大企业,涨价必须提前申报;同时,政府也限定他们的差价率或利润率。这对企业和消费者的影响是怎样?

案例二:1993年上海在全国率先推出最低工资制度,2004年1月20日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下发《最低工资规定》,即限定工资的最低限额,那么实行最低工资对企业和个人的影响如何?

学生准备:全班以自愿组合的方式分成小组,大概4-5人一组,各小组收集关于价格管制的案例,资料收集时要考虑:谁实行了价格限制?是怎么对价格进行限制的?是支持价格还是限制价格?实行价格限制的目的是什么?价格管制能达到预期效果吗?案例如何体现价格管制相关理论知识?

4.2 课堂教学

课堂教学过程主要分为以下几个环节:

第一环节,提供和呈现教师准备的两个价格管制案例。教师以上述两个案例引入,由学生进行分组讨论,形成初步答案。学生在该环节讨论之后,往往想到的答案是政府限定商品的价格对消费者来说是有利,对企业是无益的;最低工资法的实施对于个人来说是保障了工人的权益,对于企业来说是不利的。

第二环节,由教师讲解常见的两种价格管制方式:支持价格和限制价格的理论知识,以供求曲线讲解支持价格和限制价格的含义,让学生理解对某一种商品的价格采取支持价格和限制价格分别会出现供过于求和供不应求的现象,再分析供过于求和供不应求的影响,引发学生对实施支持价格和限制价格利与弊的思考。

第三环节,学生按小组进行讨论,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对引入的两个案例进行再次讨论,并做小组观点陈述,每组由一名学生陈述观点,另一名学生在黑板上进行板书,将主要观点及理由板书在黑板上,便于总结。

第四环节,总结和评价价格理论案例。这是对前一阶段案例教学的概括和提升,应由教师来完成,主要对学生分析的意见进行评价,指出分析案例时的关键问题,引导学生在讨论案例时的优点和不足。

第五环节,由各小组来展现各自搜集到的价格管制案例,阐述是支持价格还是限制价格,以供求曲线进行分析,实施价格管制后能否达到预期效果,是否会带来不良影响。

4.3 课后巩固

学生以小组的形式上交材料,主要是对每组课前搜集的价格管制案例进行分析,将课堂讨论的结果以书面形式呈现。

5 实施案例教学时应当注意的问题

5.1 教师进行最后的总结,回归案例主题

案例教学法强调的是问题的分析和解决过程,而非追求标准答案,在讨论过程中鼓励学生对同一问题提出不同的见解或主张,因而学生的讨论是开发、发散的形式,每个人代表个人观点,有的是片言只语,缺乏逻辑性,还有可能观点混论,所以教师的总结就是要使分散的观点集中化,进一步明确主题。

5.2 充分调动学生参与讨论的积极性[2]

案例教学不能由老师一个人教,调动学生的积极参与是关键,同样的案例可能在不同的班级反映不同,有的班级气氛非常热烈,有的班级则反应平平。因此,案例的选择,既要紧扣课堂教学的需要,也要能充分调动学生参与的积极性。只有讨论的问题能引起学生的共鸣,才能通过学生的不同意见,把问题引向深入,才能达到案例教学的效果,当然这也需要任课老师要非常熟悉理论知识和课外相关案例资料。

5.3 课后一定要及时进行反思[3]

教师的课后反思不仅仅是对学生的课堂表现,更是对于这个案例设计的反思,案例的选择是否合理,问题的提出是否能引发学生思考,教师的课堂组织、调动兴趣是否到位,学生的参与程度如何,案例分析是否深刻,是否达到预期效果,相信通过这样的反思能帮助教师增长教学经验。

参考文献:

[1] 李杰。浅谈案例教学法在教学中的应用[J].职业与教育,2007(12):72.

学案格式 篇三

关键词:美国法律教育;职业教育教学方法

从世界范围来看,美国的法律教育是最发达的,并且其法律教育所采用的教学方法也一直对包括中国在内的其他国家的法律教育有着重要影响。然而,美国的法律教育并非从一开始就是如此,而是长期以来不断演进的产物。通过对美国法律教育进行考察,我们可以从中获得一些启示,对于改革中国的法律教育将大有裨益。

一、美国法律教育的发展历程

美国的法律教育大体上经历了从学徒制到学院制,法律教育方法从讲义式到案例分析式的发展过程。

(一)美国早期的法律教育

在殖民地时期和美国独立后的初期,一个人要在北美地区从事律师职业必须要获得某种形式的法律培训。从理论上讲,获取法律培训的途径有三种:去英国伦敦的律师学院学习、到律师事务所作学徒和自学,但是,从实践来看,到律师事务所作学徒是学习法律的最主要的方式。为了满足人们学习法律的需要,一些热爱并擅长从事法律培训的律师便逐渐专注于此,有些人还开办了专门从事法律培训的法律学院,这些法律学院是美国最早的一批私立法学院。其中,最有名的当属1784年开办的里奇菲尔德法学院。该所法学院曾先后培养了一千多名毕业生。

早在18世纪后期,曾有一些美国的大学尝试开设法律课程、设置法律教席,但并不十分成功。19世纪20年代初,美国的许多大学开始接纳私立法学院,他们为其提供保护伞,而且,私立法学院也对并人大学感兴趣。就教学而言,附属于大学的法学院采用的是教科书式的方式。许多大学教授将其撰写的教科书公开出版,从而取代了原私立法学院中使用的保密性质的讲义。就当时流行的教科书而言,从形式上看,多数都是模仿布莱克斯通的《英国法释义》的产物。至于具体的课程讲授方式,教科书式的方式与讲义式的方式基本上是一样的,主要是灌输和记忆。

(二)法律职业资格制度改革和案例式教学法的出现

l9世纪早期的美国,律师业是唯一限制人们从事的行业,在杰弗逊式的民主思想的冲击下,律师被看作是特权阶层,律师界对从业人员的资格限制被看作是不合理的,因此,许多州都放宽了对律师资格的限制,废止或减少了对学徒制的要求:1800年,19个州中有14个州要求一定期限的学徒制;到1840年,30个州中只有不到11个州仍有这方面的要求;到了1860年,39个州中只有9个州对学徒制有要求,新罕布什尔州、缅因州等都将律师业开放给本州普通公民,如1851年印第安纳州宪法规定:“每一个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的选举人都有权在该州的任何法院从事律师业务。”与此同时,法学院所提供的法律教育尚未得到充分的发展,1840年,全国仅有的9所大学附属的法学院有学生345名。因此,在这一阶段,法律教育是无序的、混乱的,在某些地方甚至是缺失的。从事律师业不以获得法律教育为前提,而是面向公众的无限制开放,这种做法的结果是,大量的未受过任.何法律教育的人涌入律师业,导致律师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下降和律师这一行业的声誉下降。

为了挽救职业声誉,1870年以后,在律师界的强烈呼吁下,美国各州又重新开始加强对律师行业准入门槛的要求,重视律师资格许可的条件。到了1890年,在39个州中有23个州要求有一段正规的法律学习或学徒期。同时,各州设立了律师资格考试委员会体制,并逐步建立起律师资格考试制度。有些州赋予了法学院以文凭特权,即经过法学院学习并顺利毕业可以无需参加律师资格考试而获得律师执业资格,这一制度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人们参加法学院学习的热情。然而,律师职业界对法学院所享有的文凭特权制度并不赞同,因为它们担心对律师职业资格的控制权会从律师职业界转向法学院。

与此同时,美国的法学院正在悄然进行一场教学方法的革命,案例式教学法首先出现在哈佛大学法学院,并被其他法学院所校仿,尽管对该教学法一直都存在许多争议。1869年艾略特被任命为哈佛大学校长,1870年兰代尔被任命为哈佛法学院院长并首倡案例式教学法。虽然很多人都将案例式教学法归功于兰代尔,但公平地说,如果没有艾略特的支持,兰代尔所进行的法律教学方法的改革是很难成功的。

在案例式教学法下,教师所使用的基本教学材料不再是传统的教科书,而是法院真实的判例,这些判例都是由教师精心选择、汇编成册后发给学生课前阅读。上课时,教师并不是直接告诉学生法律规则是什么,而是使用苏格拉底式提问法,引导学生一步一步地自己去发现法律规则。

兰代尔之所以倡导案例式教学法,是因为它相信法律是一门科学,案例研究方法是一种“科学”研究方法。对此,他在其编辑出版的《合同法判例集》序言中解释道:“法律作为一门科学,是由一定的原则和原理组成的。掌握这些原则和原理并能够一直熟练地、确定地将其运用到人类错综复杂的事务中,这才能成为一名真正的律师。掌握这种技能,应该是每一位热诚学习法律的学生的任务。每一个原理都是经过缓慢地演进才达到今天的状态的。换而言之,它是数世纪以来经过判例的不断延展而成长起来的,这种成长可以通过一系列判例来追寻。有效地掌握这些原理的最简捷的和最好的途径,或许不是唯一的途径,就是研究体现这些原理的判例。”兰代尔所指的科学,并非是今天我们所讲的社会科学,而是自然科学。兰代尔的这种观点与哈佛校长艾略特的观念不谋而合,他曾成功地将实验的方法和临床的方法引入哈佛医学院的教学中,他认为:“对于医学和外科,必须从书本里学习一些知识,但更多的知识却是从病人和受伤的人的身体上学到的;而所有的法律知识几乎全部地都是从书本上学到的,这些书籍记录、摘要和分析了法律原则和先例。”与把法律看作是一门科学而非职业的思想相贯通的做法是,哈佛法学院聘任的教师不再要求有实践的经验、不必担任过执业律师,只要精通教学即可。例如,年仅27岁且无执业经验的埃姆斯被聘任为教师,虽在当时引发了许多争议,但得到了兰代尔的大力支持。在兰代尔看来,如果法学是一门科学,那么,教师应该是科学家,而不是执业律师。

(三)法律职业标准的提高与法学院地位的确立

据美国律师法学教育委员会1891的报告,每年获准执业的律师中只有五分之一的人进过法学院,而各州还没有进入法学院学习的要求。律师队伍的鱼龙混杂,引起了律师界精英人士的强烈不满。为了提高职业声誉,自l9世纪末以来,美国律师协会和各州的律师职业团体都一直呼吁提高律师执业许可的标准。许多州恢复了对学徒制的要求,但允许将在法学院学习的时间计算在内。1893年美国律师协会成立了“法律教育和律师资格许可部”。1900年美国法学院协会建立,致力于为合格的法学院制定标准。虽然美国律师协会和美国法学院协会制定的标准不尽相同,但他们共同致力于一个共同目标,即不断提高律师执业资格许可的标准,两个协会互相合作、相互交织地提高标准。

1917年,尚无一个州要求从业者必须参加法学院的学习。等到了1932年,至少有17个州要求参加考试的人员有2年的学院法律预科培训的经历,而且,有33个州要求至少学习3年以上的法律,尽管这3年时间既可以在法学院也可以在律师事务所作为学徒。到了1937年,美国律师协会采纳的资格要求包括:必须接受2年的大学教育,在法学院全日制学习3年或业余学习4年;法学院图书馆藏书不少于7500册,最少有3名专职教授,学生和教师的比率不能超过100:1。1938年,美国共有101所法学院获美国律师协会的认可,其学生人数占全国学生人数的63.7%,只有8个州没有要求进入法学院以前必须经过2年的学院教育“”。到2O世纪7O年代,进入法学院学习已成为进入律师界的唯一通道。

(四)关于法律教育方法的争论

当法学院日渐成为步入法律职业界的唯一通道时,法学教育自然成为法律职业界关注的问题,而法律教学方法则成为争论的焦点。虽然案例教学法已成为当今美国各大法学院普遍采用的教学方法,然而,并非一开始就是如此,从其出现到被普遍接受而成为主流教学法是一个漫长的、充满争论的过程。

案例教学法,从其一出现就遭到抵制,这种抵制首先是来自案例教学法首倡者兰代尔自己的学生。许多学生感到难以适应案例教学法。其次,兰代尔的哈佛法学院同事也对案例教学法不认同,在他们看来,案例教学法过于学术化,它适合培养从事法学研究的人才而不适合培养执业律师或法官。另外,律师职业界也表达了他们对案例教学法的批评意见。美国律师协会1891年和1892年的年度会议报告称:案例教学法置系统的法律原理于不顾,径直向没有任何法律知识的学生讲解案例,只能使学生获得零散的而非系统的知识;而且,案例教学法只关注那些有争执的问题,而置大量的无争议的法律原理于不顾,这种方法只能使学生们变得偏好诉争。

尽管存在许多争论和反对意见,但案例教学法一直在实践中前进。首先,人们发现经过案例教学法训练的学生,其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要优于接受传统教学法的学生,从而改变了人们对案例教学法的看法。其次,案例教学法逐渐获得了越来越多教师和法学院的认可,其中,兰代尔的门徒们发挥了很大作用。那些精通案例教学法的教师在离开哈佛法学院到其他大学法学院任职或任教时,他们也将案例教学法带到了那里,例如,哥伦比亚大学、西北大学、芝加哥大学等学校的法学院先后都在出身哈佛的教授或院长的倡导下引入了案例教学法。进入20世纪后,随着一批著名的法学院对案例教学法的采纳,其他法学院也开始纷纷效仿,主动采用案例教学法。案例教学法能够在各种教学法的竞争中胜出并被各大法学院所采纳,其中重要原因之一在于案例教学法的经济效应。案例教学法辅之以苏格拉底式的提问法,使得大班教学成为可能,对于法学院而言,它使得教育资源能够得到最大经济效率的使用。

即使在案例教学法得到多数法学院的支持后,有关质疑和争论仍未停歇。其中,最有影响的当属奥地利学者雷德里克(Redlich)在1914年发表的一份有关案例教学法的研究报告和美国卡内基基金会的一名非律师专家里德(Reed)在1921年发表的有关美国法律教育的研究报告,他们都对案例教学法进行了检讨和评价。20世纪30年代在美国兴起的法律现实主义运动,再次对案例教学法表达了怀疑和批评。其代表人物弗兰克认为:“法学院的学生在学校应该学到法律实践的艺术。为此,法学院应该大胆地,而不是悄悄地、躲躲闪闪地对兰代尔错误教条进行批判。他们不该像兰代尔那样排斥——而是应该包括——在律师事务所工作和参与法庭诉讼程序中学习法律的方法……他们必须抛弃法学院的核心是图书馆的荒谬观念。”

时至今日,有关案例教学法的争论仍在继续,不过人们对案例教学法的优劣已看得越来越清晰,我们已经可以对案例教学法做出恰当的评价。

有批评者认为,案例教学法在向学生传输法律知识方面是低效的,简直是在浪费时间,学生从课堂中所感受到的困惑多于知识所得。而支持者认为,向学生灌输法律知识本来就不是案例教学法的目的,从这个角度来对案例教学法进行批评是不合理的;案例教学法的目的并不是向学生传授死的知识,而在于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使学生学会“像律师一样思考”。对此,批评者认为,脱离开具体的法律知识来谈法律思维,只是空洞的、毫无意义的。在笔者看来,使学生掌握前提性的知识是非常重要的,它将有助于法律思维能力的培养。但是,在现代社会中,法律知识每天都在增长,试图使学生能够掌握未来执业所需的全部法律知识将是不可能的,法律教育最重要的目的应该是教会学生如何自学,从而不断更新法律知识。也有批评者认为,案例教学法无助于培养学生的“实战”能力。因为,案例教学中所选案例多数为上诉审的案例,而极少是一审案例,案例中的事实都是被塑造和加工过的,因此,学生们无法从中学习到律师们是如何安排事实陈述和证据运用、表达自己的观点的。这一点的确是案例教学法的短处。正因如此,目前,美国许多法学院都开设有模拟法庭、法律文书写作、辩护技巧等课程,以弥补案例教学法的不足。另有批评者认为,采用案例教学法,容易忽略对成文法规的学习,因为,许多成文法规所涉内容并无判例。如何看待此类批评,是值得研究的。因为,法规不可自我适用,它必须由法院阐明其含义后方可适用于具体个案。因此,透过案例来学习法规的含义是一个很好的途径。有些法规内容并无争执,内容亦比较简单,因为并无案例,对此,学生们完全可以通过阅读有关资料进行自学,而无须占据宝贵的上课时间。

二、美国法律教育带给我们的启示和思考

(一)科学教育与职业教育。尽管兰代尔在哈佛大学法学院进行法律教育改革时声称,法律是一门科学,而且是自然科学意义上的科学,而案例教学法则被认为是一种“科学”方法。然而,法律教育在后来的发展却清晰地表明它是一种职业教育。虽然人们对法律教育性质的认识发生了变化,但是,案例教学法却奇迹般地保留下来并逐步成为主流的教学方法。案例教学法的成功,并不是因为它是“科学”的方法,因为,案例分析的方法无法做到像物理实验那样的可控性、客观性和可重复性,换而言之,它至多只能是一种社会科学的方法,而决不是自然科学意义上的科学方法。案例教学法的成功在于恰好满足了法律职业教育的目标,即培养学生能像律师一样思考,通过法律教育使学生具备独立面对问题、解决问题的职业能力。

(二)法律教育与法律职业的关联。法律教育是一种职业教育,这意味着法律教育是为法律职业界服务的,反过来,法律职业界有权力、有动力对法律教育进行控制,尤其是法律规定接受法律教育是从事法律职业必要前提的时候。当法学院垄断了人们进入法律职业界的门槛时,法律职业界有正当理由来对法学院提出标准要求,对法律教育进行干预。在美国,一方面,一个人欲从事律师业务,必须要通过律师资格考试,而且,只有在法学院接受过正规教育的学生才有资格参加律师资格考试;另一方面,美国律师职业团体对法学院的课程设置和师资配比等事项提出强制性要求,只有满足律师职业团体提出的标准并得到其正式认可的法学院的毕业生才有权参加律师资格考试,而那些未达标的法学院的学生则被排除在法律职业界之外,其结果是那些未达标的法学院将会因此而失去生源并从法律教育领域退出。

(三)教育目标与教学方法的相宜性。作为职业教育的法律教育,其目标很明确,即培养法律职业人士,这要求法学院的学生学会如何像律师一样思考,要掌握从事律师工作的基本职业技能。从教学方法来看,案例教学法恰好配合了这一教学目标的实现。在美国,人们对案例教学法提出的许多批评,以及对教学方法的改革建议,也都是从如何实现职业教育这一教育目标出发的。例如,当人们认识到案例教学法选用的案例都是上诉审案例而并不能使学生学到一审事实认定方面的技巧时,许多法学院都开设了法庭技巧、法律诊所等课程,这些课程的设置以及教学法的选定都是为了服务于同一目标,即培养合格的法律职业人士。

(四)对中国法律教育问题的思考。中国的法律教育所存在的首要问题就是,法律教育与法律职业的脱节。依照现行法律,虽然人们欲从事法律职业,必须要通过司法考试资格,但参加此种考试并不要求参加者必须是法学院的毕业生,一个从未上过法学院、未接受过正规法律教育的人也同样有资格参加司法资格考试和从事法律职业。如果法律教育与法律职业是相互分离的,从事法律职业不以接受法律教育为前提,那么,法律教育的意义何在,在这种背景下,如何确定法律教育的目标,是值得深思的。

在中国目前这种制度背景下,职业教育并不能当然地成为法律教育的目标。但无论目标是什么,都必须要明确。法律教育的目标若不能确定,法律教学的目标也将无从确定。如果教学目标都无法确定,那么,我们将无法评估某一具体的教学方法是否合适。因为,方法并不能自我选择,而是由人基于特定目的有意识地进行选择的结果。对于方法本身而言,并无优劣之分。对于方法的评价和选择,只能基于特定目的而进行。因此,欲对各种法律教育方法的优劣进行比较和选择,必须先明了法律教育的目标和定位。然而,对于这一问题的回答,长期以来在我国都是模糊的。

即使将我国的法律教育定位于职业教育,即以培养法律职业人士为己任,也并不意味着我们要将法律教育与司法考试培训等同起来,或围绕着司法考试来设置课程或选定教学方式。这一点,美国的法律教育可以给我们以启示。美国法学院的法律教育是一种典型的职业教育,然而,它并不是围绕着律师资格考试展开的,因为律师资格考试是由各州的律师协会来负责的,美国各州的法律不同,其律师资格考试亦不同,而且,律师资格考试更多的是考察知识的广度而非深度。因此,美国各大法学院的法律教育都不是针对某一州的法律来进行讲述的,而是注意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这才是法律职业教育的精髓之所在。

学案格式 篇四

关键词: 导学案 有效教学 化学教学

布鲁巴克说:“最精湛的教学艺术,遵循的最高准则就是让学生自己提出问题,自觉学习。”新课程标准提出“以学生的终身发展为本”的理念,由此可见让学生学会自觉学习的重要性。因为学生是学习的主人,教师的教不能代替学生的学,应把学习的主动权交给学生。“学案导学”就是以学案为载体,以导学为方式,以学生的自主性、探究性、合作性学习为载体,以教师的指导或辅导为主导,师生共同合作实现教学目标的一种教学方式。这种方式使教学过程由“教”变为“导”,由“要我学”变为“我要学”,不仅有利于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自学习惯,而且有利于实现学生的自我发展和自我价值,充分体现教师的主导作用和学生的主体地位的和谐统一,实现教学高效化。要进行学案导学,就要编写科学、合理、有效的导学案。下面我就将在编写和使用导学案过程中的一些心得与大家分享、交流。

一、全篇结构上要有格式

每一课时都有一份导学案,我们一般把每一课时的导学案分为以下栏目:学习目标、导学过程、随堂练习、学习检测等。其中,“学习目标”板块是整篇导学案灵魂,统领全篇,其他板块均为其服务,作为它的子系统,因此,它在位置上居于篇首,编辑上应用不同字体或横线隔开的方式予以区别对待。导学过程、随堂练习、学习检测等栏目之间是并列的关系,因此,在编辑上,这几个栏目既体现整体,又相对独立。

由于课的类型有新授课、复习课和讲评课等,不同的课有不同格式的导学案。以新授课的导学案为例,其格式如下:

【学习目标】(简要地写出三维目标)。

【复习回顾】(可有栏目,主要是对上一节课检测、本节课引入的试题)……

【学习新知】(接下来,是新课内容)……

【随堂练习】(建议有的栏目,新授知识最好通过试题检测来巩固)……

【学习检测】(课后作业,控制在2页以内)……

导学案的页眉等也要统一,格式如下(一定要有编号,编号有利于学生进行整理装订) :

(学校名称)初三化学导学案(编号) 主备课:(教师姓名) (编写时间)

二、内容编写上要合适

导学案是引导学生学习的方案。“导学过程”是一篇导学案中最核心的部分,是实现目标的关键,是导学案的最重要的设计内容。 “导学过程”要实现导学功能,学生首先要知道怎样学和学什么,其次学生要知道具体可执行的程序和研究的问题。也就是说,导学过程首先要告诉学生“学习方式”和“学习内容”,然后进行学习活动的设计,把“学习方式”细化为学习活动中的可执行程序(包括学习指令或指导语言),把“学习内容”细化为在学习活动中的系列问题。纵向上,把学习方式及程序概括为“学线”,把学习内容及问题概括为“问题线”,导学过程是围绕“学线”和“问题线”实现的自主学习,这两条线既并行又相互联系,具体编写如下:

1.复习回顾:“温故而知新”,即通过对原有知识和技能的复习可以获得新知。 特别是与本课时内容密切相关的知识,我们在上课一开始复习,或插入式复习,有助于新知识的学习。

例如:在编写《根据化学方程式计算》的导学案时,我们根据实际内容的需要,把复习回顾改为课前练笔,设计相关相对分子质量的计算,为化学方程式的计算做准备,以便练习时直接用数据计算,节约时间。如:

【课前练笔】

【课前热身】

2.学习新知:新受内容是主体,要根据具体内容编写,充分体现教师对重难点的把握,以及教师对教法和学法的运用。

(1)使学生学习有路――关键词填空。

导学案中不仅要有学习目标,而且要有学习过程。导学案对于那些盲目不知道如何学习的学生来说,应该是一条容易通过的学习之路。

例如:在导学案《物质在水中的分散》的编写中,利用化学特有的手段――实验,激发学生兴趣,让学生自主构建、归纳基本概念和特征,以导学案特有的方式――填空,把握概念的关键词,引导学生理解概念、特征。如:

【活动与探究】取少量物质分别放入试管中,加入适量水,搅拌,静置,观察实验现象。放置一段时间后再观察,记录观察到的现象。

【归纳】

(2)使学生学习有法――技巧提示。

“未来的文盲不再是不识字的人,而是没有学会怎样学习的人”,这充分说明了学习方法的重要性,它是获取知识的金钥匙。学生一旦掌握了学习方法,就能自己打开知识宝库的大门。因此,改进课堂教学,不但要帮助学生“学会”,更要指导他们“会学”。

例如:在《溶液组成的表示――溶质质量分数的应用》的学案编写中,我们设计问题讨论并总结方法,而且对相关题型给予解题技巧的指导,帮助学生轻松作答。如:

【讨论】改变下列条件,溶液中各组分的量应如何改变?(变大或变小或不变)

三、浓溶液和稀溶液

(一)使溶液的溶质质量分数增大的方法(溶液的浓缩)

【解题技巧】抓住浓溶液的溶质质量分数列出式子: ?摇?摇?摇?摇?摇?摇?摇?摇

【练习】……(略)

(二)使溶液的溶质质量分数降低的方法(溶液的稀释)

(3)使学生学有所见――广开思路。

在化学教学中,我们不但要让学生学会学习,更要发展学生的学习能力,让学生创造性地学习。要注意培养学生发现问题和提出问题的能力,还要引导学生广开思路,重视发散思维。

例如:在《溶液组成》的导学案中,安排了实验“配制一定溶质质量分数的氯化钠溶液”,实际操作中会出现很多问题,精心选择典型问题。如:

【讨论】 配制后,如果测定该溶液的溶质质量分数小于10%,则可能的原因有?

让学生自己归纳,鼓励学生大胆交流,培养他们观察的敏锐性,对问题原因可能性进行预见,重视发散思维。

(4) 使学生学习有劲――分层提问。

学习是漫长而又枯涩的活动。只有不断成功,不断开发潜力,才能不断充盈力量。设置导学案时要充分考虑学生的接受能力,实施分层递进提问,做到“低起点、小台阶”,既能使学生在学习中感到轻松,又能体会到登上一个个台阶的喜悦,从而增强登上下一个台阶的信心和勇气,大幅度提高教学效率。

例如:在《物质的溶解性――结晶》的导学案编写中,学生对蒸发结晶比较容易理解,但是对理解降温结晶存在一定的困难,为了使学生便于理解,设计了一系列问题讨论,引导学生思维,轻松理解,并逐级提问,如何设计方案从硝酸钾和氯化钠(少量)的混合物中分离出硝酸钾并思考如何从硝酸钾(少量)和氯化钠混合物中分离出氯化钠等:

【讨论】1.……(略)

2.根据右图讨论问题。

3.为什么将热的硝酸钾溶液降温会结晶?

【练习】……(略)

【例题】设计实验方案,从硝酸钾和氯化钠(少量)的混合物中分离出硝酸钾。

【思考】如何从硝酸钾(少量)和氯化钠混合物中分离出氯化钠?

三、学案使用上要有效

导学案的使用是导学案实现高级目标(学习能力的培养)和基础目标(文化知识的掌握)的关键。它的实施分为三个环节:课前预习、课堂探究和课后拓展。课前预习是培养学生自学能力的重要手段,在自学中发现、思考、生疑、再思考、获知。课堂探究是培养学生合作能力的重要方式,也是实现学习目标的关键过程。学生在合作探究的过程中,体验合作的乐趣,体验获知的快意,体验方法和技能的重要性。教师适时精点,更能达成教师“导学”功能的落实。课后拓展是落实基础目标(文化知识掌握)的重要保障。

四、后续工作上要进行修改、完善

导学案是教师集体备课的结晶。利用集体备课,首先由中心发言人主讲学案,主要围绕以下四点进行:①学案的设计意图。②学案的使用方法。③操作过程中有可能出现的问题和困难。④如何根据本校或本班实际,对学案进行增删。老师结合本班学生的特点和情况,发挥他们的主观能动性,对学案进行修改、补充、纠正、完善,最后形成一整套适应本校学生学情的导学案。

学案格式 篇五

关键词: 高中历史课堂教学 导学案 编写方法

目前,高效课堂改革在我县轰轰烈烈地开展,教育行政部门把各校开展高效课堂改革的情况纳入日常检查和年终考核中。对此,我校制定了一系列措施推进高效课堂改革,并选定部分班级作为改革的领头羊。我不愿落后于他人,进行了尝试,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发现高效课堂改革的前提是转变观念,与时俱进。首要前提是导学案的编写。

导学案是学生学习的主要依据,也是教师进行教学的思路体现,一堂课的成功与否跟导学案编写质量的高低有很大联系。教师必须重视导学案的编写。如何进行导学案的编写呢?我认为要从以下方面着手。

一、集体备课,集备课组力量,形成高效导学案

要有集体合作意识,不保守,不敷衍,不奉承,敢质疑。并不一定每一课都要自己编写导学案,备课组成员可以先分工合作,每人负责一个单元的导学案编写,然后相互交流,进行补充,再集中研讨,提出疑问和看法,不断完善,更切合实际,形成定案。

二、按照统一的格式编写

由于本备课组有五个成员,在编写个人导学案时,要求统一格式,便于使用。首先要求一课一导学案,不能一个导学案使用两节课乃至三节课。其次要求每个导学案按如下格式编写:学习目标、自主学习、合作探究、拓展延伸、课堂检测、总结归纳。

三、教师要充分钻研教材

教师没有对教材进行深入研究,要想编写出高质量的导学案是不切实际的。教师首先要熟悉教材,同时阅读有关资料,设计的问题从班级学生的实际出发,符合学生的认知规律,使学生意识到:要解决教师设计的问题不看书不行,看书不看详细也不行,只看书不思考不行,思考不深不透也不行。让学生真正从教师设计的问题中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学会看书,学会自学。从“新课改、新理念”的角度编写导学案,真正实现学习方式和教育方式的根本性改变,真正实现“高效课堂”的目标。

四、设计的问题的语言风格应体现自主性、开放性原则

既然是导学案,那么它主要是引导学生学习,要体现学生的主体性。问题的设计要体现学生的主体性,就要体现学生自己的思想,不能压抑学生的个性和创造性,问题的设计要体现开放性原则。如使用“你认为”、“说说你的看法”、“试归纳”、“试比较”、“你说呢”等语言,如在《辛亥革命》一课导学案设计中,我设计了一个问题:“有人说辛亥革命成功了,也有人说辛亥革命失败了,你认为呢?说说你的理由。”这样可以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使他们积极参与到课堂教学中,真正体现有效教学。

五、问题的设计要合理

问题的表述要清晰明了,不要出现含糊不清的表述,让学生能读懂题意;问题的设计应该引导学生阅读课文并思考,启发学生思维,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问题的设计不宜太多、太碎,这样显得凌乱;针对高中生,设计的问题应尽量避免选择题的形式,因为目前考试根本不会考选择题;如果以选择题形式出现,学生就会对照课文填空,对号入座,抑制积极思维。一旦课文中找不到答案,学生就容易放弃。

六、问题的设计要层次化

不同学生的基础知识水平和接受能力存在差异,所以在编写导学案时,问题的设计要体现出层次性,满足不同层次学生的需求。如在“自主学习”一栏中,既然是自主学习,那么大部分学生通过自己的学习思考,基本能够解决这些问题。如在设计高中历史选修二《明治维新》一课的导学案时,我设计问题:“1.尊王攘夷运动兴起的背景、标志和组成力量分别是什么?2.尊王攘夷运动的主要领导、根据地和结果如何?”这些问题在学生阅读课文后基本可以自主解决。在“合作探究”一栏中,学生不一定能够自我解决,需要和本组成员共同探讨,才能够逐渐解决这些问题。如在教学《明治维新》时,我设计了一个问题:“日本的明治维新为何能够取得成功?”学生单看课文是很难解答的,需要根据所学知识,结合集体的智慧才能回答,这样既培养了学生的思维能力,又培养了合作能力,在愉快中学习,在学习中提高。

总之,导学案的编写要体现导学性原则、主体性原则、探究性原则、参与性原则、实用性原则,让学生在学习中快乐成长,让教师在教学中享受幸福。

参考文献:

[1]余明科。构建新课程背景下的历史高效课堂[J].华章,2010(16).

[2]张曙光,陈启胜。构建学案导学模式培养学生自学能力[J].山东教育学院学报,2000(04).

[3]李洪彦。高中历史学案式“自主程序教学法”初探[J].中学历史教学研究,2000(03).

学案格式 篇六

关键词:Excel;函数和公式;案例设计

电子表格Excel软件的使用是遵义师范学院非计算机专业的一门公共必修课《计算机文化基础》课程的一个模块,它数据处理功能强大,具有完备的函数运算、精美的自动绘图、方便的数据库管理等功能,主要用来管理、组织和处理各种各样的数据,方便用户使用,其中本章节学生学习的一个重难点在公式与函数的学习上,如何设计一个综合案例能把常见的函数与公式使用尤为重要。

1案例设计

设计一个16级物理本科(1)班学生成绩表的案例,首先输入基本数据信息,然后把常用的函数和公式的使用进行教学。

2案例分析

(1)利用AVERAGE函数计算各科成绩的平均分。

(2)利用公式计算总评成绩,总评=平均分×0.7+操行×0.3。

(3)利用MAX函数计算各科成绩最高分。

(4)利用MIN函数计算各科成绩最低分。

(5)利用SUM函数计算各科成绩的总分。(6)利用RANK函数根据总评成绩计算学生排名情况。

(7)利用SUMIF函数计算男、女生总评成绩之和。

(8)利用IF函数计算等级,总评成绩大于等于85为优秀,小于60为不及格,其余为及格。

3案例知识点讲解

3.1公式

公式的一般形式为:=<表达式>。表达式可以是算术表达式、关系表达式和字符串表达式等,表达式可由运算符、常量、单元格地址、函数及括号等组成,但不能含有空格,公式中<表达式>前面必须有“=”号。

3.2函数

Excel2010函数是系统为了解决某些通过简单的运算不能处理的复杂问题而预先编辑好的特殊算式。函数包括函数名、括号和参数3个要素。函数名称后紧跟括号,参数位于括号中间,其形式为:函数名([参数1[,参数2[,…]]]),不同函数的参数数目不一样,有些函数没有参数,有些函数有一个或多个参数。一个函数有一个唯一的名称。

4案例实践步骤

(1)用AVERAGE函数计算平均分,选择I4单元格,选择【公式】选项卡下的【插入函数】命令按钮,在【插入函数】对话框中选择函数“AVERAGE”,单击确定,打开【函数参数】对话框,在Number1中输入D4:H4,单击确定按钮,使用填充柄“+”完成其余学生平均分的计算。

(2)利用公式计算总评成绩,总评=平均分×0.7+操行×0.3。单击k4单元格,在编辑栏中输入“=i4*0.7+j4*0.3”,然后回车确定,再利用填充柄“+”计算其余学生总评成绩。

(3)利用MAX函数计算各科成绩最高分。单击D12单元格,利用【公式】选项卡下的【插入函数】命令按钮,在【插入函数】对话框中选择函数“MAX”,单击确定,打开【函数参数】对话框,在Num-ber1中输入D4:D11,单击确定按钮。使用填充柄“+”完成其余课程最高分的计算。

(4)利用MIN函数计算各科成绩最低分。单击D13单元格,在编辑栏输入“=MIN(D4:D11)”。利用使用填充柄“+”完成其余课程最低分的计算。

(5)利用SUM函数计算各科成绩总分。单击D14单元格,在编辑栏输入“=SUM(D4:D11)”。利用使用填充柄“+”完成其余课程总分的计算。

(6)RANK函数根据总评成绩计算学生排名情况。单击L4单元格,在编辑栏输入“=RANK(k4,$k$4:$k$11)”,回车确定,再利用填充柄“+”计算其余学生排名。

(7)在学生成绩表中利用SUMIF计算男、女生总评成绩之和。先计算男生总评成绩之和,女生总评成绩之和方法相同,单击D15单元格,选择“SUMIF”函数,在弹出的函数参数对话框中,“Range”参数里输入“C4:C11”,在Criteria参数里输入条件“男”,在Sum_Range参数里输入“k4:k11”。

(8)利用IF函数计算等级,总评成绩大于等于85为优秀,小于60为不及格,其余为及格。单击M4单元格,在其中输入“=IF(k4>=85,"优秀",IF(0k4<60,"不及格","及格"))”。

5结语

在Excel教学中设计了学生成绩表案例,包含了公式和函数的使用,使学生理解了公式使用必须先输入等号,然后根据Excel中提供的+、-、*、/等符号进行表达式计算。函数包括了AVERAGE、SUM、MAX、MIN、RANK、IF、SUMIF等,主要使用【公式】选项卡下的插入函数命令按钮,然后根据不同函数的参数要求按实际情况的需要进行设置,通过此案例的教学,大多数学生能够理解了函数的应用,其中RANK、IF、SUMIF这几个函数还需多加练习和体会,才能真正学以致用。

参考文献

[1]石敏力,赵楠楠。计算机基础案例教程[M].复旦大学出版社,2016.

学案格式 篇七

关键词:学籍档案;隐私保护

提供利用是档案价值最直接的体现,学籍档案也是一样。作为学生在校的原始记录,是学生掌握知识及其综合素质的证明,更是提供给社会参考的依据之一。做好学生学籍档案、提供学生档案查询服务是综合档案管理者服务学生的一部分内容。近来年,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家长对教育的重视,越来越多的学子在大学、高中后,甚至初中毕业后就前往国外留学,从而令需要查找毕业成绩单、出具学历证明、查询中英文成绩等的学生数量大大增加;同时,由于电脑技术的发展,在学生就业过程中,也出现了不少假毕业成绩单、假学历证明的情况,进而令用人单位对学籍档案真伪查询情况也大大增加。但利用过程中由于客观的漏洞、主观的忽视,令学籍档案的隐私得不到足够保护,进一步造成假(证)中有真,真假更难辨。在越来越重视隐私保护的今天,档案部门必须加强对学籍档案的管理利用以及隐私的保护,防止由此带来的不良后果。

1 学籍档案的隐私性

1.1 隐私的定义

隐私,顾名思义,是指隐蔽、不公开的私事。“隐私”一词在中国最早出现于周朝初年,但在当时的意思是衣服,也就是把不愿示人的藏起来的东西。[1]隐私权包括两个方面:通信秘密权和个人生活秘密权。个人生活秘密权是指“公民对其个人资料、财产状况以及生活经历等个人信息享有禁止他人非法利用的权利”。[2]

1.2 学籍档案中的隐私成分

学籍档案是学生个人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囊括了入学通知书、学籍卡、学生登记表、学年鉴定表、学籍异动记录表、毕业生登记表、各学年成绩单、奖惩材料、入党(团)材料等,高校学生还有实习报告、就业登记表、报到证等具有查考利用价值可用于法律凭证的原始材料。

例如学生登记表中就记录了学生姓名、年龄、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亲属情况、家庭住址等个人情况,学生在校奖惩材料更是属于个人隐私,以上信息均是属于可以直接指向个人特征的私密信息,具有隐私性。[3]

2 学籍档案利用过程中隐私泄露的成因分析

2.1 相对应的管理规定不够完善

目前在我国法律体系中,2007年颁布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第十四条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的程序和责任。第二十三条行政机关认为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公开后可能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应当书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见;第三方不同意公开的,不得公开。对于隐私权的保护第一次有了较正式的规定。紧接着2009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2条规定,侵害民事权益(包括隐私权在内的人身、财产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这是我国首次从法律上正式确立了隐私权的概念。但《档案法》中的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仅暗含了隐私权问题,没有真正对隐私权问题,作出系统、全面的规定,实施细则也没有详细的、具体的、可操作的条目与档案内容相对应,导致档案工作开展中对于隐私权的问题无法可依,由此出现的一些隐私被侵犯的问题也难以得到实际的追诉。

2.2 档案工作者隐私保护意识不足

第一,档案工作者对《档案法》以外的法律敏感性不高,存在隐私权保护意识薄弱的现象。如部分档案部门因人手不足,往往会聘请学生助理或兼职人员协助查档或录入档案,当有查档者需要查阅学籍档案时,档案工作者直接让学生助理或兼职人员去调档,无意(或蓄意)查看了其他学生的学籍档案,并对他人的隐私进行传播,最终有可能对当事人造成伤害。对于一些经常需要查阅的学籍档案,为了方便没有放回库房,被其他来办事的人员获得他人的隐私而造成不良后果。

第二,因为科研的需要调用学生某方面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档案工作者在提供资料时,由于忽视往往没有对其中需调查的内容外的涉及到个人隐私的敏感内容进行处理,就将材料提取送出,在送往邮寄的时候也没有对材料进行有效的保护,从而造成他人隐私的泄漏。

2.3 对查档者的身份验证程序不完善

目前对于学籍档案查询有需求的大部分是学生本人或学生将就业(就读)的单位,单位查询往往都是正式来函,档案部门接到来函后将查询结果直接反馈至对方单位。个人查询现在大部分都是查档者来电或是委托在校的师弟师妹查询,对于来电查询,工作人员往往只是与对方核对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一些基础信息无误后,便将相关资料传真或扫描给对方,委托他人代为查询的,多是被委托人并无委托书就直接过来档案部门,请委托人致电档案部门说明此查询属实,则可以对该档案进行查阅。由于当今对某人身份证号码的获取并不复杂,档案部门对于身份验证的程序过于简单,从而令不法分子有可乘之机查阅到需要的他人隐私。

2.4 软件漏洞导致学籍信息外泄

在2002年11月25日,国家档案局与中央档案馆联合了《全国档案信息化建设实施纲要》,其明确提出要“积极推进档案资源数字化”。目前绝大多数学校档案部门都按照文件的精神执行,而且部分的学校也同时在推进数字档案网络化以便于利用,但由于使用的软件多样性和完善性的不同,对档案的隐私安全潜藏了较大的风险。如2010年3月,华商网登出一则名为《7万学生学籍信息被泄露上网 家长对此表示气愤》的报道,其中就是由于网站的“用户名验证机制” 被绕过后,从其他路径进入了网站,造成了西安市新城区近7万名的学籍信息泄露。

2.5 硬件设备的泄露

无论是已数字化学籍档案的利用,还是纸质版的学籍档案转化为数字化学籍档案,都必须通过计算机、扫描仪、复印机、打印机等电子设备进行操作,且许多档案部门为了节约经费,往往会通过网络将扫描仪、打印机、复印机等设备进行共享,由于这些设备都具有缓存,扫描过、打印过的文件都可以暂时保存在设备上,不法分子就可以运用网络对该设备的缓存进行扫描,获取他人隐私。

2.6 网站的泄密

信息化已经成为档案发展的必经之路,由于电子文档有着其他传统载体不可比拟的传输性和便利性,对于数字化的学籍档案的利用呈现出高速增长的趋势,大部分数字化的档案都是保存为PDF或JPG格式,在查档和利用过程中,有的时候需要在两种格式之间转化,目前许多网站提供免费的格式转化服务,工作人员为了方便将该档案资料在网上转化格式,未考虑到这些文档会暂存(或保存)在该网站的服务器上,从而成为学籍档案隐私泄露的高危因素之一。

3 对学籍档案利用过程中隐私保护的对策

3.1 完善制度,运用规范化流程加强隐私保护

第一,依法治校,制度先行。我们可根据《档案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以及我国首个个人信息保护国家标准――《信息安全技术 公共及商用服务信息系统个人信息保护指南》等上位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学籍档案资料的登记、借阅、复制以及工作人员操作守则等制度,根据查档者不同层次的要求,制定不同层次的审批制度与身份验证程序,令学籍档案在利用的过程中,充分保护当事人的隐私不受侵犯。

第二,针对身份验证的实际情况。如果是单位来函查档,必须严格按照要求写清楚所需要查阅的详细项目,对于涉及到个人隐私的还必须尽可能联系当事人以确认真伪。对于个人查档,可考虑要求学生毕业时提供一个手机号,档案部门再发送由该生学籍档案随机生成的一维码或二维码作为查档时身份验证的凭证,如该生更换号码须在更换号码前书面告知档案部门及时修改,如果该生没来得及通知档案部门更换号码,档案工作者必须在核对该生姓名、身份证号码、专业等一般信息的基础上,进行如毕业年份、奖惩信息等隐私性问题的深度确认,以求最大限度保护其隐私。

第三,针对网络传输学籍档案的实际情况。因为网络的开放性决定了它的风险性,所以档案工作者对于通过网络传输的学籍档案材料尽可能选择兼容性强、保密度高的文件格式。PDF文件格式可以将文字、字型、格式、颜色及独立于设备和分辨率的图形图像等封装在一个文件中,[4]可靠性、集成度都较JPG等文件格式为优,且PDF文件格式是国际通用的文件格式,因此对于需要通过网络传输的学籍档案,应尽可能使用PDF格式保存。为了保护隐私要对其加上128位的AES随机密码保护或是其它如禁止打印、禁止复制或是汇入凭证档案等限制,生成的密码则通过该生预留的手机号码进行发送,尽可能确保其中的隐私信息无法被轻易获取。

3.2 提高档案工作者隐私保护意识

学籍档案在利用过程中最有可能发生的隐私泄露问题就是人为的泄密。因此,在完善相关制度和规范化利用流程的情况下,不断提升档案工作者的隐私保护意识尤其重要。我们可利用档案同行间业务交流的机会,在交流业务知识的同时,可对国内外档案的隐私保护现状进行探讨,在探讨中不断强化隐私保护的在个人心中的重要性。此外,还可以通过各类媒体,对一些档案隐私保护的新技术、新方法进行宣传,对于在隐私保护中先进的人和事要大力表扬,对于的则要严厉批评和通报,营造出良好的氛围,逐步形成自发的隐私保护意识。

3.3 保证电子设备的环境安全

电子设备在当今的学籍档案的利用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做好电子设备的安全管理和维护工作是隐私保护的基本条件。有条件的学校可建立档案管理的专门链路,对库房及涉隐计算机、复印机、传真机所在办公室采取严格的门禁管理,对涉隐计算机接入的存储设备要做好限制和登记,并由专人对电子设备进行管理,在利用的过程中实行视频监控。条件有限的学校,可采取学籍档案条目查询网络化、详细内容查询单机化相结合的办法,且在每一次查询利用都由两个及以上工作人员签名确认登记方可进行。同时还要做好电子设备所在场所的防火、防盗等工作,避免学籍档案的安全和隐私受到威胁。

综上所述,通过完善相关制度,规范查档流程,提高工作人员的隐私保护意识,维护电子设备环境的安全,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隐私的安全保障。但此项工作并非能一劳永逸,档案工作者应多关注隐私保护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技术、新方法,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令档案隐私的安全工作得到不断的提高。

参考文献

[1] 张雪。未成年人隐私权法律保护问题研究[J].法制与社会,2012.04(下): 283-284

[2]法律考试中心组编。《2010 年国家司法考试最新增补法律法规及重点法条解读》[M].法律出版社,2010 年:第40 页

[3] 孙强。档案利用中的个人隐私保护问题探析 [J] .档案学研究,2014年第4期:40-43

[4] 郑益光。文献信息资源数字化工具――Adobe Acrobat [J].甘肃科技,2006年第12期:78-80

学案格式 篇八

交通运输部档案馆(以下简称:档案馆)是交通运输部部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研究制定交通运输系统档案工作相关规划、标准、规范,组织实施交通运输系统档案业务工作。为加强档案馆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2018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在编工作人员,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招聘岗位

    档案馆2018年度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在编工作人员,分别为档案管理、档案信息化管理、科技档案管理、综合行政管理等4个岗位。

    (二)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满足的资格条件包括基本条件和岗位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符合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7)北京市城镇居民户籍;

    (8)人事档案及社保手续完备;

    (9)履行岗位职责需具备的其他条件(依所聘岗位实际情况设置相应条件)。

    2.岗位条件

    档案管理岗位1名

    (1)专业:档案学或相关专业;

    (2)文化程度: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3)政治面貌:中共 党员;

    (4)岗位要求:具备系统的档案学基础知识与文书知识,熟悉国家档案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掌握信息技术和档案管理基本理论及技能,有较强的办公自动化管理的能力、文字写作能力和档案研究能力。具有档案系列中级职称以上任职资格或有研究成果者优先;

    (5)具有3年以上档案管理工作经验,年龄不超过35岁(具有高级任职资格者年龄不超过40岁)。

    档案信息化岗位1名

    (1)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档案学、信息资源管理专业(具有计算机和档案专业双学位优先);

    (2)文化程度: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3)岗位要求:掌握档案管理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与业务技能,熟悉国家电子文件管理的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组织或参加过电子文件管理系统或档案管理系统设计开发工作,对档案信息化建设有一定工作思路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备较强的理论和文字功底以及较好的沟通协调和分析研究能力。具有档案系列中级职称以上任职资格者优先;

    (4)具有3年以上档案信息化管理相关工作经验,年龄不超过35岁(具有高级任职资格者年龄不超过40岁)。

    科技档案管理岗位1名

    (1)专业:档案学、交通工程等相关专业;

    (2)文化程度: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3)岗位要求:掌握档案管理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与业务技能,熟悉国家档案管理的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具备较强的理论和文字功底以及较好的沟通协调和分析研究能力。具有档案系列中级职称以上任职资格者优先;

    (4)具有3年以上档案管理相关工作经验,有交通工程档案管理经验者优先,年龄不超过35岁(具有高级任职资格者年龄不超过40岁)。

    综合行政管理岗位1名

    (1)专业要求:行政管理、法学、中文、人力资源管理等相关专业。

    (2)文化程度: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3)政治面貌:中共 党员;

    (4)岗位要求:掌握国家事业单位行政管理、人事管理制度及劳动管理的法律、法规,熟悉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绩效考核实务和财务管理工作。具有良好的综合协调、文字写作能力;

    (5)从事3年以上综合行政管理工作经验优先,年龄不超过35岁。

    二、报名程序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3月25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者须如实填写《交通运输部档案馆2018年度人才招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见附件)。在报名时间内将登记表及个人相关材料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email protected],邮件主题以“岗位-姓名-专业”命名,登记表等材料请以附件方式发送,登记表命名方式同邮件名称。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者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准予参加笔试。参加笔试人员须持以下材料,接受资格复查:

    1.《登记表》1份;

    2.户口本(卡)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三、招聘程序

    (一)考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进行。

    1.笔试

    参加笔试的人员、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知识应用能力和专业素质。

    笔试结束后,依据各岗位参加笔试人员的成绩从高至低排序确定进入面试人数。面试人选经审核确定后,由招聘工作办公室通知本人。

    2.面试

    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实际工作能力或相应职业技能水平,每名应聘人员面试时间为20-30分钟。参加面试的人员集中封闭待考,面试顺序通过抽签决定。

    (二)体检和考察

    1.体检

    通过考试的应聘人员,组织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医疗机构应为交通运输部指定的体检医疗机构。

    2.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

    (三)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交通运输部网站人事教育司子站“人才招聘栏”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异议、没有问题反映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经集体研究确定聘用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四)聘用

    确定聘用人员后,通知新聘人员报到,签订聘用合同。新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应对其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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