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案例 经济法案例优秀8篇

2024-02-06 11:51:53

下面是勤劳的编辑为大家分享的经济法案例优秀8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启发。

经济法案例范文 篇一

经济法是高等院校经管大类专业的必修课之一,是一门理论性和实践性都较强的课程。在教学中,如果仅讲授法律理论和法律条文,就会显得枯燥、抽象,难以理解与掌握。

传统的法学教学法,多注重法条阐释。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迅速发展,法律规范日益增多,法律现象日益复杂,单一的法条本文由论文联盟收集整理阐释是远不能适应客观要求的,更何况繁多的法律规范是学生在学校阶段不可能全部掌握的,即使是掌握了现有的全部法律规范,还有一个旧法被修改,新法不断颁布的问题。如何适应客观要求,这就需要知识教育与能力培养相结合,让学生掌握基本的概念、原理,学会如何运用这些基本的概念、原理去理解法律、评价法律现象。采用案例教学法,正是解决上述问题的一条有效的途径。

案例教学法为美国哈佛大学首创,该方法强调通过案例分析的方式向学生传授法学知识。案例教学不仅重视人的知识,更重视人的能力,是“授之以渔”的教育方法。

笔者在以下几方面进行案例教学的实践与探索:

一、组织学生对典型案例进行讨论或辩论

在传媒高度发达的今天,学生知道很多经济案件,只不过了解得不够深入,他们希望教师能科学而有条理地对这些案件做出解析。此时,教师若在课堂上引入此类学生略知一二而又急于深知的案例去迎合学生的需求,必然会使学生产生极大的兴趣,从而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在2012年经济法的课堂教学工作中,笔者从社会热点案件中,选取了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史上的一个典型案例——“苹果公司与深圳唯冠ipad商标权属纠纷”让学生辩论,以便加强学生对合同法中“表见”这一法律制度的正确理解,加深对“商标权转让方,应是《商标注册证》上的商标专用权人。商标权转让,应经商标局核准后发放有关证明,并依法公告,受让人方始享有商标权。”等商标法知识的印象。为了帮助学生理解“商事仲裁的程序与救济”这个法律知识和“合同无效”法律制度,笔者选取了价值1080亿元的“中国商标第一案”广州药业与加多宝母公司鸿道集团关于王老吉商标的纠纷案组织学生讨论。在案例的讨论中,笔者作为主持人,积极引导学生发言,有效地把握课堂讨论气氛,防止讨论气氛过于激烈或者冷漠。案例涉及的问题由学生进行分析、解释和讨论,教师则围绕题目中心给予必要的引导,以免偏离案例分析讨论的目的要求。这些典型案例的讨论或辩论不仅可以使理论讲授变得生动活泼,而且有利于学生尽快掌握抽象的法学原理,并能极大地激发了学生学习兴趣。

二、组织模拟法庭

模拟法庭作为一种独特的行之有效的教学方法,它可以充分发挥学生在教学活动中的主体作用,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参与性。由于学生亲自扮演某一角色,全面介入模拟诉讼活动中,为学生运用所学法律知识分析、解决问题创造了一个“真实”的环境。采用这种教学方法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案例的选择一定要有典型性和可辩性,能有让各个角色充分发挥自己才能,施展才华的空间。这需要教师做足上课前的准备工作,否则根本达不到应有的课堂教学效果。具体而言,教师首先要精心选择教学案例。教师要充分考虑学生,如何让学生置身于案例之中,愿意积极主动参与到案例的探讨之中。在2012年经济法的课堂教学工作中,笔者选取了全国法院2011年知识产权保护十大典型案例之一“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与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三际无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奇智软件(北京)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组织模拟法庭,以便学生正确掌握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商业诋毁”相关内容。2.选择角色,布置任务,分头准备。这是模拟法庭教学活动的重要阶段之一。在这一阶段,要求教师对学生进行全面的指导,分析案情(上述不正当竞争案要帮助学生确立辩论的重点:第一,腾讯和奇虎是否存在竞争关系;第二,商业诋毁的构成要件及被告是否构成商业诋毁。)制作需要的各种法律文书,熟悉相关法律条文、诉讼程序等。3.模拟法庭审判结束后,教师组织对模拟法庭审判活动进行讨论。尽量让每位学生对该案的审理发表意见。在此基础上,最后由教师进行讲评。如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运用法律是否正确等。模拟法庭的过程能够教会学生相互沟通。同时,学生还能学会如何互相评论、批评,学会如何以建设性的方式向别人提出自己的意见,同时也学会接受别人的批评意见。

三、让学生自己选择和分析案例

学生对某方面的知识掌握到一定程度时,就想跃跃欲试,展示自我。教师可根据学生的这一特点,让学生自己选择和分析案例。讲完某一部门法,如竞争法、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等,可以布置作业的形式要求学生课后选择并分析案例。然后专门抽出一定的上课时间,让学生到台上把自己选择的案例和分析的结果公布于众,让全班学生参与讨论。这样既可以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又能使其牢固掌握相关知识,更有利于增进教学相长。该方法的运用可以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教师的主导作用,达到教学目标。

经济法案例范文 篇二

[关键词] 案例教学法 经济法 运用

案例教学法是在教师的指导下,根据教学目标和内容的需要,选择典型案例,通过剖析典型案例,增强学生感性认识,提高学习兴趣,保证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和解决问题能力的一种教学方法。经济法是一门应用性和实践性学科,不仅要求学生掌握较扎实的法律理论知识,而且要求学生能够灵活运用以解决实际问题。但是,对于没有接受过法学系统教育的学生来说,他们对高度概括、原则和抽象的法律规范往往不易理解和掌握,也感觉非常枯燥。案例教学能将抽象概括的法律理论具体化,便于学生接受,可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一、根据授课内容选择典型案例

教师要选择具有典型性、系统性、价值性、新颖性、生动性的案例,这是案例教学法的重要前提。所谓典型性是指案例能诠释法律规范的内涵且具有代表性。这就要求教师在搜集案例、掌握大量案例并经过分析筛选的基础上,围绕教材的核心内容及学生实际,选择能充分体现教材内容并且与学生知识结构、能力水平相一致的案例。典型案例能使学生加深所学知识的理解、掌握,并能领会法律原理、规范运用的条件和环境。所谓系统性,是指案例的编排能够在总体上系统阐述法律的规则体系。所谓价值性,是指案例教学不同于一般的教学,它要求达到课程的教学目标,通过案例分析,培养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所谓新颖性,是指案例要新,具体情节符合客观实际生活,有时代感,能引起学生的兴趣,易于学生阅读、理解。所谓生动性,是指案例应生动形象便于学生接受,从而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变被动为主动。如果课堂上进行纯理论讲述,或者虽引入案例,但案例枯燥难懂,就会使学生学之无味,课堂气氛难免低沉;如果根据授课内容不失时机地举出一两个生动形象的例子,效果则明显不同。如讲商标法时,可以一些驰名商标侵权案为例,向学生作精彩的分析。再如,在合同法中,讲到合同的订立时,可举学生购买水果、书籍等学生切身经历过的事情为例,来说明什么是要约,什么是承诺,且要约和承诺是合同订立程序中必不可少的阶段。根据授课需要,教师可把这些例子描述得绘声绘色。生动的案例能活跃课堂气氛,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使学生感到学习不再是一种负担,从而轻松地上好每一节课。此外,案例要贴近生活。真实性强、贴近生活的案例,能够拉近案例与学生在时间上和空间上的心理距离,吸引学生的注意,教学效果会更好。如果教师能把发生在学生中的经济法案例运用于课堂之中,会极大地刺激学生的兴奋点,使他们有一种现实感、求知欲,从而自觉地想弄懂与案例相关的法理依据,明白最后的处理结果。另外,所选案例要包含诸多经济法律理论及其经济法律规范的因素,使学生能够通过层层分析,弄懂弄通经济法学理论和经济法律规范,然后以这种理论去分析,解剖相关案例及现实法律问题。

二、案例运用于教学

1.采取多媒体教学手段实施案例教学法

传统教学中采取口述案例的方式,往往是费时费力且欠缺生动,教师可以尝试利用多媒体教学,将生动、典型的案例再现出来,使死案情变成了活案例,学生在视听媒体的刺激下融入案情,配之教师详尽的讲解、分析、讨论,可增强学生的参与意识、探究热情,达到事半功倍的教学效果。利用多媒体呈现案例有两种办法:(1)播放视频案例。可以通过多媒体视频形式让学生更加清晰直观的了解案例。比如可以结合教学内容给学生播放一些媒体播放的“今日说法”、“法治在线”、“经济与法”等案例片段。首先,让学生看视频了解案情;然后,组织他们展开讨论;最后,再让他们观看法庭的判决结果,教师再对案例进行评价。(2)自制多媒体课件。教师应选择真实性、专业性和典型性的案例,提高学生参与分析讨论的积极性。比如,我在讲反不正当竞争法时,从网上搜集了一些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案例,把一个经营者如何诋毁另一个经营者的过程用文字配以图片的多媒体课件方式展现出来,使学生进一步了解什么是不正当竞争行为。对不正当竞争行为,学生本来就有所耳闻,现在把这些资料更加清晰的呈现出来学生就很感兴趣,很有激情去讨论。

2.案例教学法中的讨论与分析

案例教学中的讨论与分析旨在说明案例、分析案例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一方面,教师要为学生提供锻炼自己各方面能力的条件和环境,要营造一个良好的自由讨论的氛围,鼓励学生积极参加讨论,成为案例讨论的主角,课堂的主宰者。另一方面,要使学生紧紧围绕案例讨论的主题,分别从各自角度剖析案例,阐述自己的观点、见解,相互辩论,形成热烈探讨问题的气氛。在讨论中,教师应注意引导的方法和技巧,不要直接表露自己的观点,以避免约束学生的思维空间。如学生分析判断有错误,可采取针对性提问的方式,不是正面纠正,而是引导学生认识到问题出在哪里,自我修正。作为学生,除积极参与讨论发言外,还应该聆听别人的分析与见解,比较自己的观点和思路,使自己的认识更全面、更深刻、更完善。

3.案例讨论后的总结

案例教学法是师生互动学习的过程,其教学效果一方面取决于学生的参与程度及作用的发挥,一方面取决于教师的引导及对教学全过程的归纳、点评和总结。总结、评价案例教学可以发动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进行,使学生得到进一步的锻炼。但是,总结、评价案例教学一般多由教师完成,由教师指出讨论的优缺点,进行补充与提高性的讲授等。教师要对小组讨论和集体交流达成共识的某种结论进行概括,如把一些有答案的案例真实情况的处理或结论告诉学生。这种总结应重在讲清事实和理由,帮助学生以案说理,以案释法,使教学达到理想的效果。教师应通过总结和评价,引导学生进一步去思考从案例教学的内容和过程中学到了什么,得到了哪些有价值的启示,掌握了哪些经济法理论和经济法律规范,学到了哪些案例分析方法,是否提高了运用法律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等。通过这一环节,学生将完成相关法学理论知识和法律规范与案例结合的学习。

4.撰写案例分析报告

经济法案例 篇三

关键词:经济法;案例;选择;应用

经济法是高职院校经济类专业的一门必修课。在教学过程中,为了说明某一法学理论,解释某一法律条款,往往需要对一些具体的案例进行分析,以便加深学生对相关内容的理解。案例的应用具有一定的技巧性,只有恰当地选择和分析具体典型案例,并把案例和有关理论有机地结合起来,才能达到以案说法,以法释案的目的。因此,如何选择和应用案例是教学成败的关键问题。

根据授课内容选择典型案例

案例要具体不少教师给学生举例子,习惯于用甲乙丙丁或某某某代表案例中的当事人。如甲公司在宣传自己产品的同时诋毁乙公司的产品,甲此举为不正当竞争;某企业因亏损严重,无力自救,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等等。这些案例让学生听起来好像是教师为说明他要讲的问题而特意编出来的,而且如果案例中当事人过多,会使学生思路混乱,分不清彼此,有碍于对整个案情的理解。所以,在不妨碍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举一些具体真实的例子,会更有说服力,并能加深学生的印象,有助于相关问题的理解。在传媒高度发达的今天,学生知道很多经济案件,只不过了解得不够深入,他们希望教师能科学而有条理地对这些案件作出解析。此时,教师若在课堂上引入此类学生略知一二而又急于深知的案例去迎合学生的需求,必然会使学生产生极大的兴趣,从而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

案例要生动经济法是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的一门课程,如果课堂上进行纯理论讲述,或者虽引入案例,但案例枯燥难懂,就会使学生学之无味,课堂气氛难免低沉;如果根据授课内容不失时机地举出一两个生动形象的例子,效果则明显不同。譬如讲商标法,可以一些驰名商标侵权案为例向学生作精彩的分析;再如,在合同法中,讲到合同的订立时,可以理发、买衣服等学生切身体会过的事情为例来说明要约和承诺是合同订立程序中必不可少的阶段。当然,根据授课需要,教师可把这些例子描述得绘声绘色。生动的案例能活跃课堂气氛,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使学生感到学习不再是一种负担,从而轻松地上好每一节课。

根据学生掌握相关知识的深浅,精析或简析案例

在高职院校中,经济法课的授课时间通常为一个学期,但各班开设此门课程的时间先后往往不一致:有的班级第一学年开,有的第二学年开,还有最后一学期才开的。经济法与会计、审计、金融、税收等经济专业课联系非常密切。学生对经济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直接影响其对有关经济法理论的理解。所以,作为教师,在授课过程中应根据学生掌握相关知识的深浅,对案例进行精析或简析。

对于第一学年就开设经济法的班级而言,由于学生专业知识少,经济法对他们来说是一门全新的课程。教师运用案例时,对案例应进行简单分析,说明有关问题即可。若联系其他课程深入分析,则会加重学生的理解负担,结果事倍功半,达不到预期的教学目的。譬如,公司法规定:企业应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针对此问题分析有关案例时,由于学生没学过会计课,只需简单解释什么是会计年度,对于财务会计报告的内容则不宜解释过多,以免学生越听越不明白。而对于高年级的学生,尤其是毕业班的学生,情况却相反。由于此时学生已掌握相当多的专业知识,对有关案例可以精析,把相关知识联系起来,以便达到融会贯通、综合提高的效果。譬如,讲公司法可联系企业管理、工业会计,讲商标法可联系市场营销,讲税法、金融法可联系审计与财政金融等。

根据案例内容,把握应用时机

课前应用对于启发性案例可在开始上课时引入,提出问题,让学生带着问题听课,待有关问题讲完后再作分析。例如,讲合同法中“违约责任”一节,刚上课可以给学生讲述这样一个案例:农民李强和果品批发市场的个体商户刘军签订了一份西瓜购销合同。合同规定6月底以前交货,李强因家中有事不能如期交货,决定7月3日办完事后交货,不料7月2日天降冰雹,西瓜被毁,终不能交货。李强要不要承担违约责任呢(提出问题)?然后向学生讲解有关违约责任的法律规定,内容讲完后,问题自然得以解决,教师稍作分析,学生即刻明白。

课中应用在授课过程中,为说明某一细节问题,可随时引入简单案例。例如,讲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可以顾客到商店买东西有权了解所买商品的性能、用途、使用方法等事项为例来解释什么是消费者的知情权。

课后应用对于涉及整个章节相关理论的综合案例,可在本章或本节结束后引入,以便对本章节全部内容进行系统复习。例如,在合同法讲完后,可让学生对一份有错误的合同进行分析,找出错误和漏洞,并进行修改和补充,通过修改补充进一步掌握合同的订立、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变更和解除以及违约责任等有关内容。

让学生自己选择和分析案例

青年学生思维活跃,争胜心强,当对某方面的知识掌握到一定程度时,就想跃跃欲试,展示自我。教师可根据学生的这一特点,让学生自己选择和分析案例。讲完某一类型的法律,如公司法、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等,可以布置作业的形式要求学生课后选择并分析案例。然后专门抽出一次课的时间,让学生到台上把自己选择的案例和分析的结果公布于众,让全班学生参与讨论。这样既可以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又能使其牢固掌握相关知识。

根据案例的繁简程度,把握应用方式

经济法案例 篇四

一、经济法案例教学的特点

经济法案例教学又叫做实例教学或个案教学,是指教师将实际案例引进课堂教学过程中,引导学生根据已有的基础理论知识对实际案例进行剖析,增强学生的感性认识,进一步深化理性认识,提高学生分析能力、灵活应用能力的一种教学方法。案例教学要求师生形成互动模式,生动的案例素材使课堂增添活力与生机,启发性和自主性有利于教师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形成学习内驱力,更有效地掌握知识。作为一种全新的教学模式,经济法案例教学法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1.实践性强

经济法案例素材的来源通常有司法系统的实际案件、电视媒体宣传的经济法类案例、教材中出现的一些经典案例以及其他渠道搜集的相关案例,将这些案例进行简单改编,隐匿其中的真实人名、地名,就可以成为教学案例的一线素材。纯粹的经济法理论知识太过枯燥,掌握起来有些机械易遗忘,通过对具有相对真实性的案例进行分析,联系相关的理论知识,可以强化学生对理论知识的灵活且深刻地掌握,有利于学生在生活中去发现类似的法律问题,学会自己灵活学习法律、灵活运用法律。理论知识本来源自于实践,最终目的也是将理论知识运用于实践,更好地指导实践。学生面对真实案例时,犹如身临其境,有利于激发学生分析知识、运用知识的能力,使教学取得事半功倍的成效。

2.针对性强

案例教学具有针对性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所选案例素材要跟所传授的理论知识密切联系,通过有针对性的案例来引导学生学习相关的理论知识。二是所选案例要符合教学大纲和教学目标的要求,而不是没有任何限制的。教学目标是通过传授的知识让学生在掌握好理论知识的基础上举一反三,在生活中能够实际灵活运用,提高学生的分析能力和领悟能力。俗语道:“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教学的目的就是传授学生如何在课堂内外自我学习。案例教学具有这种较强的针对性。

3.新颖性

新颖性是经济法案例教学比较典型的特点之一。经济法案例教学所选的案例通常是一些活跃在当前法律实践中的案例,而市场经济发展速度不断加快,社会分工越来越细,经济活动纷繁多姿,与之相关的经济纠纷自然也是各式各样,具有超强时代性。具备这种特征的案例素材往往能够给学生一些新鲜的印象,唤起学生的学习好奇心和主动性。新颖性是经济活动本身特点的一种体现。

4.多元性

经济法案例教学的多元性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案例素材来源多元化,它可以是电视媒体传播的与经济法有关的案例,可以是法院、检察院等司法机关处理的与经济法有关的案例,可以是历史上流传与总结的经典教学案例,也可以是通过其他渠道搜集的跟经济法有关的案例;二是对案例理解的意见多元化,不论是法律学者还是外行人,基于对法律认识的不同理解,针对同一案例往往有不同的见解,学生基于不同的认识角度对同一案件的理解也会各持己见。

5.科学性

经济法案例教学方式最重要的特点就是具有科学性。传统的教学模式注重纯理论知识的传授,一方是教师根据教材授课,另一方是学生听从教师的讲授,通常是单向性的知识流动。案例教学与传统的教学方式最典型的特点就是更具有科学性。结合以上几个方面的特点,案例教学方式更能拉近学生校园生活和社会认识之间的距离,激发学生学习自主性,更有效地帮助学生深刻灵活地掌握知识,并学以致用。案例教学过程中通过讨论,在师生之间形成一种知识互动,不仅学生从教师那里获得知识,教师也从学生那里获得更多需求与经验,有利于提高教学质量。

二、经济法教学中的案例素材选择存在的问题

经济法案例教学的目的是通过生动的案例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促进师生之间形成一种热烈的互动,帮助学生更有效地掌握知识。但是实际案例教学中还存在一些不足的地方,无法达到案例教学预期的效果。比如,学生对案例缺乏兴趣;或者自身掌握的知识欠缺,无法对案例进行有效的分析,从而形成自己的认识等。改善经济法案例教学的方法不仅要从教师授课水平上分析原因,也要注重案例素材的选择。分析案例素材选择上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两点:

(一)与时代和生活相距较远

新颖性与时代性是相对应的,但是尚存在一些案例素材的选择欠缺时代性,即跟不上时代快速的变化。例如,21世纪却仍然大量选择21世纪之前的案例,未免太过陈旧,所描述的事件与学生所面对的环境相差太大,这样的案例无助于学生通过案例了解现实的社会,不利于学生将理论知识与时代经济相联系。经济活动和经济法规相对灵活多变,因此要求案例素材要具备新颖性、时代性。当然,此种说法不包括那些具有历史性、稳定性的、经典的老案例。

(二)难以大范围调动学生积极性

经济法规范的是经济活动领域里的各种事项,经济活动本身表现形式多样,变化快,容易激发学生的兴趣,但由于教师要考虑案例所包涵的知识点尽量多,难免会忽视案例本身的趣味性,致使学生对案例教学乏味而不喜欢学。另外,课堂上能够发言表达自己观点的人通常是少数,教师不可能让每个学生或者大多数学生都一一发表自己的观点,通常是让学生自己讨论,然后选择其中一部分发表意见。当案例缺乏趣味性,而讨论期间课堂显得自由,难免会出现课堂纪律松散,学生随意聊天而不加入案例分析的情形,这样教学效果事倍功半。

三、如何选择经济法教学中的案例素材

案例教学在经济法教学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是要更好地发挥案例教学应有的效果,需从多方面完善案例教学方式。论文仅从案例素材选择上进行分析,以期进一步完善经济法案例教学,取得更有效的教学成果。

1.案例素材需具备典型性和启发性。典型性是指所选择的案例素材能够反映同类事物的共同本质,通过典型案例的学习能够让学生举一反三,在今后遇到同类经济法问题时能及时联想到相关的案例,找到相关的法律理论知识。通常法律具有一般性,而案例具有个别性,只有典型的案例相对更接近法律的一般性。而启发性是指通过个案的分析能够给学生一定的启发,自觉思考相关的问题,增强学生自觉性和主动性,提高分析能力以及解决问题的自信心。典型性和启发性是相互联系的,通常典型的案例素材都具有一定的启发性。

2.案例素材需具备趣味性。上文对趣味性缺乏的分析表明,在案例教学中趣味性起着比较重要的作用,不可小视。针对同一个理论知识,有无数的案例可供选择,教师需要多花一些时间搜集既包含将要传授给学生的知识点,也要有一定的趣味性,以保证能调动学生的兴趣,积极主动地学习。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当学生的兴趣提升了,就有助于挖掘其潜力,更深刻地把握知识,同时又增强师生之间的互动,在融洽的氛围中使教学质量进一步提升。

3.多选用发生在身边的案例素材。身边的环境是学生相对熟悉的环境,来源于身边的案例贴近学生实际生活,符合学生生理和心理实际特点,有助于学生更轻松快速地找到理解的入口,也更有利于激发学生思维的活跃性。一般发生在身边的事情具有普遍性,学生面对这些事件的时候往往更有动力去了解和找到解决的方法,以期将来再遇到类似事件时知道如何用所学的经济法知识解决。熟悉的素材既增强了学生的兴趣,也拉近了枯燥的理论知识与现实生活的距离,有利于学生改变思维方式,学以致用。

4.所选用的案例素材应当以正面教育为主,抵制消极作用。法律往往离不开纠纷、争议,而这些又必须面对社会中一些消极现象的存在。教师要把握好案例素材的选择及其传授的方式,尽量做到以正面教育为主,通过案例传授理论知识的同时,也传授学生区分积极与消极,选择积极与抵制消极的方法。因此,在案例素材的选择上应当注意素材的积极与消极作用。

经济法案例 篇五

1.过于重视教材而忽视实践能力的培养

经济法是由企业法、公司法、金融法、破产法、票据法等多部法律组成的重要的部门法,内容繁杂实践性较强。但是目前经济法教材质量良莠不齐,难以满足独立学院的教学需要。一方面由于我国经济法学研究和教学活动起步较晚,理论体系不完善,不仅尚未厘清与民商法、行政法等学科之关系,而且经济法学界对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基本原则、经济法体系等问题亦存在诸多分歧。经济法学者们多按照自身理解编写教材,使得不同教材之间存在较大差异。另一方面经济法法律法规的立改废较为频繁,而目前的经济法教材对此种情况更新较慢,公司法、证券法等章节的内容跟不上立法实践的脚步,难以满足独立学院新的教学需要。独立学院经济法的传统教学方法呈现较强的封闭性,教师多采用传统的满堂灌的教学模式,注重传授系统的经济法学理论知识,忽视学生法律思维能力的培养。教师多以教材为中心,课堂讲授的多,留给学生思考的时间少;理论灌输的多,实践能力锻炼少。使得学生只会死记硬背法律条文,缺乏分析和解决经济法律问题的能力,无法应对变化无穷的社会实践。

2.过于重视讲授而忽视学习能力的培养

鉴于司法考试及其他各种职称考试,独立学院经济法教学主要围绕经济法基本概念、基本理论、构成要件以及法律法规条文进行。此种教学模式一方面固然有利于学生建立系统的法学知识体系,但是另一方面不利于学生学习能力的培养。学生对教师过于依赖,师生共同研讨和互动的情况比较鲜见。经济法课程一般为72学时,即每周4学时,要完成经济法的教学任务教师感觉课时紧张,学生普遍反映讲的太快,教学效果不理想。

3.考核方法单一

独立学院经济法教学多采用自上而下填鸭式传统教学模式,加之法律规范性特点,教师倾向于引导学生发现和找到唯一的正确答案。对于学生某些独立思考、具有创新思维但又与标准答案不同的观点和分析方法给予全盘否定。学生也很少坚持自己的观点以免与教师标准答案不一而不能通过考试。教师多在考前划重点,不少学生平时不上课,考前复印笔记背标准答案就能通过考试。考试是学习的指挥棒,经济法课程期末考试一考定终生的评价体系只注重学生的卷面成绩,无视其课堂学习中独立思考、表达观点和参与讨论的表现。教师讲授多学生思考少、闭卷考试多开卷考试少、理论考试多实践能力考核少、笔试多答辩少,单一的考核方法抑制了学生能力的培养。

二、案例教学法在经济法教学中运用的必要性

1.有助于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

经济法是一门实践性较强的学科。案例教学法运用经济法理论知识来分析具体案例,教师将学生分为学习小组,每组学生就特定问题共同讨论分析,形成初步意见,并制定发言提纲,学生的表现将作为评定其学习成绩的重要指标之一。案例教学法在独立学院经济法教学中的运用,能够促使学生积极参与教学过程,全面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表达能力和实践应用能力。

2.有利于提高教师的综合素质

经济法具有跨学科、前沿性等特点,在教学中运用案例教学法对教师的综合素质提出了较高的要求。一方面教师除了要具备系统的经济法、民商法及行政法等法律知识之外,还要具备有关的经济知识。而目前经济法的主讲教师大多为法学专业毕业,经济、金融、会计等方面的知识知之甚少。鉴于此,独立学院应鼓励教师通过从事兼职律师工作参加法律事务实践、参加各种学术团体和学术会议,这对于教师在教学中实施案例教学是十分有益的。

3.有助于实现教学相长

案例教学法的运用,激发了学生的学习热情,促使学生加深对经济法理论和法律条文的理解与掌握,提高了学生法律的实践应用能力,也活跃了课堂气氛。案例教学法涉及案例的收集和选取、课堂讨论的管理和驾驭能力、课后的总结和反思等多方面工作,对于教师教学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例如课后教师对案例进行总结和反思,并发现值得进一步研究的问题,进而成为自己的研究课题。这项工作反过来又促进了将来的案例教学工作,成为教学相长的双赢过程。

三、案例教学法在经济法教学中运用之建议

1.课前案例的准备

(1)收集和选取案例。认真充分的课前案例准备是实施案例教学法的基础。案例服务于教学目标,应当来源于实践,不可主观臆测,否则教学效果将大打折扣。案例主要来源有二:一是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种媒体上的典型案例。教师应当保持专业的敏感度,广泛涉猎经济法方面的典型案例或者具有争议性的案例。二是教师自己深入实践收集有关案例,甚至在丰富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编纂案例以用于教学。选取案例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其一,案例必须具有针对性。在纷繁复杂的社会生活中,要针对经济法某项重要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选择能够服务于教学目的的实践中的典型案例。要回答这些问题要求学生必须具备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其二,案例必须难易适度。案例太难或太易都达不到案例教学法的效果,为此教师要精心挑选有一定难度、能引导学生对经济法基本理论进行深入思考的案例。案例要覆盖多个知识点,使学生突破经济法的重难点,培养学生综合判断能力。尤其是对于实践中存在争议的案例,教师应当有鲜明的个人观点以供学生思考和判断。

(2)分发案例材料和组织小组讨论。为了使案例教学达到良好效果,教师应当提前一两周把案例材料分发给学生。要求学生认真阅读案例材料及其相关参考资料,并撰写系统的讨论发言提纲,为小组讨论做好充分准备。教师还可以充分发挥多媒体教学的优势,通过多媒体播放教学案例。小组讨论为学生提供了独立思考和自我表达的平台,有利于培养学生的表达能力、创新能力和鲜明个性。教师将案例材料分发给学生之后,即可组织学生分小组进行案例讨论。以60人一班为例,可以将学生分为6到10个小组,并且选出小组负责人。

2.课堂上启发学生的思考

案例教学法并不注重追求唯一的正确答案,而是引导学生对经济法案例进行深入分析,启发学生的思考。案例教学法课堂的主角是学生,由学生实际参与和操作案例来学习法律技能,通过将学生置于当事人的角色使其设身处地地进行案例分析得出解决问题的方案。教师则注意运用设问、提示等方式调动学生的积极参与意识,配合奖励机制引导学生独立思考大胆求证。在小组讨论的基础上,每组选派代表将本组方案与其他小组进行交流。最后教师应当综合分析评价各小组的方案,并对此次案例教学的情况进行点评归纳总结。

经济法案例 篇六

[关键词] 经济法 案例教学法 作用

一、案例教学法的定义

案例教学法也叫实例教学法或个案教学法,它是在教师的指导下,根据教学目标和内容的需要,采用案例组织学生进行学习、研究、锻炼的方法。案例教学法最早在20世纪初美国哈佛大学商学院管理课程的教学中采用,我国于20世纪80年代开始引入并运用于经济、管理等实践性和应用性较强的学科教学。随着我国教育改革的推进和教学方法与教学理论研究的深入,案例教学法已在多学科的教学活动中得到了应用。案例教学法可以通过案例把经济法课程中抽象的原理具体化,把其置于一定的实际情景之中,使学生可以清楚地认识到这些原理在实际生活中的用处、表现,在增进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动力的同时,也会使学生恰当地掌握这些原理所具有的特定含义和意义;案例教学法能创设一个良好的教学实践情景,把真实、典型问题展现在学生面前,让他们设身处地地去思考和分析,对于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增强学生面对困难的自信心,培养学生的创造力及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极有益处。

二、案例教学法的作用

1.案例教学法改变了传统教学模式,有利于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培养学生创造性思维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案例教学以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在案例讨论中,知识、思想、经验在师生之间双向流动,并在学生之间互相交流。案例教学改变了学生被动学习的状况,而是教师指导学生调动已有知识,进行交流总结、互相启发、共同提高、合作学习。教师在教学中运用案例这一中介,使学生置身于具体的实践活动中,因而学生的参与意识强,主动性和积极性都得到了极大的发挥。从而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参与、互动。这种方法不仅向学生阐明了基本理论,而且提高了学生在实践中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传统的教学模式是以教师为中心、为主体,采用“满堂灌”式的教学方法,教师一味地讲授,学生被动地接受与存储,没能自觉地、主动地、积极地参与课堂教学,思维被限制在教材上;而案例教学法,是“互动式”的教学方法,是以学生为主体,教师融入到学生群体中,强调师生、学生之间的讨论对话,变被动学习为互动学习,在每个教学环节上注意调动学生的积极性,激发学生的主动性、创造性,通过教师引导学生分析和集体研讨案例,使学生身临其境,置身于“当事人”地位,积极发表自己的独到见解,从而可培养、提高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促进学生创造性思维的发展。

2.案例教学法是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有利于拓宽学生的知识面,提高学生的语言文字表达、与他人沟通的社交能力。首先,案例教学是教师本着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宗旨,将各种具体问题编写成案例带进教室,通过情景描述设置问题,再通过师生、学生之间的双向和多向互动交流,平等对话和研讨,对案例中的问题发表自己的观点,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和措施,这一过程不仅深化了学生所学的知识,而且扩大了学生的知识面;其次,案例教学通过课堂讨论与案例分析报告的撰写,有利于提高学生的思辩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再次,通过案例教学,学生学会了如何互相点评,如何以建设性的方式向别人提出自己的建议,还学会了接受别人的批评意见,提高了与他人沟通的社交能力。

3.案例教学法,有利于提高教师队伍的素质和业务水平,起到教学相长的作用。首先,案例教学能推动教师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提高实践能力。因为一个成功的案例,是教师通过各种手段采集案例材料,对案例材料进行加工、整理,使之成为适合教学需要的具有真实性、实用性、可读性的教学案例;通过这些行为,有利于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其次,教师要上好每一节课,必须精心准备,熟练掌握案例所涉及的法律法规和相关学科的知识,这样才能在课堂上应用自如,才能引导学生的思维活动,对学生发表的见解进行及时正确地点评、归纳、总结。因此,案例教学法不仅有利于提高教师队伍的素质和业务水平,更新教师的知识结构,而且还能起到教学相长的作用。

4.启发性与自主学习相结合,积极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案例本身不是纯理论性的内容,也不是简单的事例,而是包含一定内容的问题。案例中的典型事例,都是为了说明具体问题而设立的。针对这些问题,让学生自己去挖掘、去体验,学生在分析案例的过程中,开动脑筋,寻求真谛,找出问题的本质所在,从而提出建设性意见和解决的方法。提高学生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诱人深思,给学生留下较多的思维空间,教学效果非常显著。通过学生的自主学习,运用已掌握的知识结合生活实际,发挥主观能动作用,增强运用知识和总结经验的能力。

案例不是独立的教学形式,只是讲授教学的辅助手段。案例教学法可以且必须与传统的系统讲授法相结合,案例教学法不能替代系统的理论学习和讲授。案例教学的优势是明显的,但也不是完美无缺的,反过来讲,传统教学虽然有一定的局限性,但传统教学连贯性强,这对于某些教学内容来说是至关重要的。其次,在一些重要的基本概念的讲解中,传统教学仍是必不可少的。培养学生素质,提高学生能力,增长学生知识的教学手段有很多,需要我们不断探索,不断完善,合理的运用方可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参考文献:

[1]闫燕:浅谈案例教学法在经济法教学中的应用[J].中国管理信息化,2006.2

[2]吴思嫣:财经类专业经济法课程的案例教学法探讨[J].商场现代化,2005.10

[3]陈拥军:小议案例教学法。doule. net,2005,07

经济法案例 篇七

(一)有助于在师生间形成良性互动

案例教学法作为互动式教学方式,完全以学生为主体,无论是进行探讨还是运用案例,都十分强调师生之间、学生之间的相互讨论与对话,双方均可全面陈述自身观点。教师可引导学生独立分析案例,激发其积极性与主动性。

(二)有助于促进理论和实践的完美结合

应用案例教学法,可以让学生在课前就查阅相关资料,做好准备工作,并且产生初步认识;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应当积极引导们学生发现、分析、讨论问题,再由教师集中讲授;课后再由学生形成相应的案例分析报告,进一步缩短理论向实践转化的过程,提升学习者们在实践中运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实现理论和实践的结合。

(三)有助于提升教师素质

教师在传统教学中只要依据教学计划将内容灌输给学生即可,但在案例教学当中,教师不仅要全面理解理论知识,而且还应深入到实践中收集一手材料,并加工、整理为典型案例,这也是对经济法教师业务素质的一种锻炼。

二、经济法案例教学法的实施步骤

(一)全力抓好案例教学前各项准备工作

选择案例时应做到以下几点:一是案例应当新颖,尽可能贴近生活,要尽可能地选择近期司法实践中的案例,让案例更贴近学生的实际生活,并且运用案例来讨论司法实践当中所出现的新问题。二是案例难、易程度应当合理,也就是案例不应脱离学生们的知识背景以及实践能力,不能让学生出现畏难情绪或等靠要思想。三是案例应当典型,也就是要围绕着所要讲解的主要内容以及理论来选择、编辑富有代表性的案例,从而实现通过案例讨论,让学生深化理解经济法理论的最终目的。

(二)认真抓好案例教学中的各项组织实施工作

在教学实践中,教师完全可以通过举例法、设疑法等具体方法来组织实施案例法的教学全过程。一是举例法。这是案例教学法中运用最广泛但也是最初级的一种教学方式,主要是指经济法教师在课堂中为说明经济法相关理论、制度而联系现实中的经典案例,从而让学生运用案例理解法律规定,实现掌握相关法律知识的目的。比如,在讲解《商标法》时,可举“泻停封”牌泻药、“脏止依”牌卫生清洁用品等和名人姓名谐音的商标违法案例。二是设疑法。主要是指教师在授课过程中依据教学大纲的要求,结合典型案例,针对相关知识点设置疑问,让学生通过分析相应案例,回答教师的疑问,再由教师答疑解惑,实现掌握知识之目的。三是辩论法,主要是让学生模拟法院审案情景来处理相关案例。这一方式不仅便于教师讲解相关法律理论,而且也能够让学生更好地应用理论知识。四是旁听法。主要是配合授课的内容,有针对性地组织学生旁听。这一教学形式的实施需要高校教学部门与司法部门共同进行。

(三)积极抓好案例教学后的总结和实践报告

在案例分析教学课结束时,教师应要求学生以讨论为前提进行深入思考,并撰写实践报告,从而深化理解与拓展思维空间,锻炼其司法文书的写作水平。经济法的理论性非常强,应用性更强,学生一定要使理论更加紧密地结合实际。案例教学应当是在教师的积极引导下,让学生真正成为课堂教学的主体,并以阅读与理解案例为出发点,认真分析经济法案例,从而找到经济案件中的争议点,找出合理的法律法规作为自身观点的依据,集体讨论。在此过程中,学生能够得到全面的思维能力与技能锻炼,取得良好的学习效果。

三、应用案例教学法进一步推进经济法教学的几点思路

(一)进一步提升经济法教学的实用性

使用案例教学法的一大优势就是能够把理论与实际联系起来。随着时代的变化与知识的更新,法律也应与时俱进,不断修改,从而丰富现实与相对较为固定的法律条文间所具有的辩证而统一的关系。以往的经济法案例难以适应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的现实需要,唯有贴近现实的经济法案例,才能更好地帮助学生理解法律方面的知识,提升其实践认知以及职业发展能力。在经济法课堂教学中所用到的案例,一定要来源于现实生活,如此才会具备时效性。

(二)进一步提升经济法教学的感染力

利用好经济法教学中的多媒体资源,能够让教学材料以及内容变得更为清晰和直观,学习者们也能更加简便和快捷地理解教学素材的含义,让教学过程变得更为情景化与形象化,这样一来也就更加有利于调动起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在经济法案例分析课堂中,合理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能够让课堂变得更加生动形象,更为丰富多彩,其效果也会愈加显著。

四、结语

经济法案例 篇八

关键词:创新能力;经济法课程;案例教学

作者简介:金京玉(1966-),女,朝鲜族,黑龙江齐齐哈尔人,山东大学(威海)商学院,副教授。(山东 威海 264209)

当前,在高校经济管理类各专业中大都开设“经济法”课程,并且作为必修课。对于经济管理类学生而言,学习“经济法”的目的在于日后走上社会后实际工作中的应用,在不具备法学基础的情况下尽可能多地了解市场经济立法的最新动态。以笔者所在的商学院为例,各专业一般在第五至第七学期开设“经济法”课程。学生对经济知识有一定的基础,但不具备法理知识,对法律的一些基本概念与规定不了解,这样就不可能真正理解掌握各种具体的单行的经济法律,如合伙企业法、公司法、破产法。面对各种枯燥的法律条文,学生难以接受,主要通过背功应付考试。如何引导学生尽快适应,成为摆在教师面前的重要任务。以往传统的教学中教师囿于规范化教学的要求,很难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学生只是被动的接受者,在课堂上很少能主动参与教学过程,教学变成典型的“讲-听-记”模式。[1]这种教师单纯讲授型教学已经不能适应人才创新能力培养需要,这就要求教师探索有效的教学方式与方法,从单纯的传授知识为主的课堂讲授转向互动式教学模式。鉴于目前经济法课程教学时数(一般一周为2~3学时)的限制,笔者的经验是主要通过案例教学,课上讲授与研讨以及课下阅读相结合的方式。下文笔者从课前、课上、课后探讨这种启发式案例教学。

一、课前准备能激发学生的欲望

经济法是一门交叉学科,学习经济法必须具备经济与法律两方面的知识。这里其实也对教师应具备的素质提出了要求,以笔者的观察,经济管理院系担任经济法教学的老师一部分是法学出身,他们对法学学科体系较清楚;非法学出身,其中如果是经济或管理出身,以其自身经历,了解经济管理专业学生的知识结构,知道学生具备什么基础,需要补充什么。若教师来自既非法律又非经济管理专业出身,那么就需要多做工作,提前认真研究学生的知识结构,设定教学体系,这是相当重要的一个初始环节。常言道:课上一分钟,课下十年功,要想使得课堂时间有效利用,其实对教师就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因为教师必须要在课前用心准备,组织好教学内容,预设所选方案的教学效果,选取恰当的案例,在课内开门见山。

以经济法而言,以往的传统教学是按照法律条文设定教学框架,基本上是教师课堂讲授,解析重要法条,课堂气氛沉闷,学生经常感觉枯燥乏味,感受不到经济法这门课的重要意义,也就无法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与热情。因为这种教师单方面讲授的灌输式教学使学生处于被动状态的填充模式,学生不会积极主动思考,仅是温习老师讲过的内容,期末应付考试,学习的目的就是为了考试凑学分,拼成绩。平时学生基本不用参与课前的准备学习,只是到了学期末,考前临时突击,应付考试就算完成任务。因此,应试教学只是让学生学会了如何考试,不再有学习的热情和渴望。美国教师罗恩・克拉克致语中国教师时说过:“与学生分享你对知识的渴望,并将这种激情带进生活。”教师的作用和任务是激发学生对学习的兴趣和热情。因此,教育要使学生变被动学习为主动学习,采用启发式的而非灌输式的教学方式,养成学生自动的能力的精神和原则。

为增加学生的知识,拓展学生的视野,就不能仅仅局限于教材的束缚,建立开放式教学模式。以经济法课程中企业法律制度这部分教学为例,这部分内容枯燥难记。讲课之前,笔者会先向学生简单介绍企业发展的历史演变,如何由低级形式向高级形式发展,在之后的讲授中,从投资人与其所投资的企业关系中,梳理出各种企业形式之间的关系,便于学生了解每种企业法律制度、不同企业组织形式各自的逻辑关系特点,比如投资人对企业的控制权与知情权,从普通合伙到有限合伙,再到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是逐渐弱化,在这种比较中会进一步加深理解。同时在课前向学生提出一个思考的问题,就是如果你自己创业,那么,你会选择哪一种企业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一人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学生就会有准备地进行比较,会在学习中关注各种企业的不同特点,有的放矢,形成问题意识。

再有“公司法”一章,公司只是一种企业组织形式,学生对此缺乏直观感受。笔者的做法是将公司法的教学分三阶段,即课前、课中及课后,即课上与课下两部分。在授课之前,先给学生布置任务,要求学生提前观看纪录片《公司的力量》,了解当今世界上公司的早期历史和发展演变以及公司这种企业组织形式在人类经济生活中的地位与作用,并要求学生就最感兴趣的部分写出感受,激发起学生对公司的兴趣和感性认识。通过这个环节,学生了解到公司发展早期血腥的历史和残酷的一面,便于理解与以任意性规范居多的《合伙企业法》相比,“公司法”中会出现诸多强制性规范和禁止性规范,为什么必要时要突破有限责任的界限,要股东承担无限责任,以及公司早期的利润最大化到现代公司法要求公司承担社会责任的转变,无需课上花更多的时间讲解。学生提交的观后感作为学生的平实成绩的一部分,有些同学在提交的作业中,根据自己的感悟和观察,进一步发表自己的独到见解。这样,通过这个环节,学生已经对公司有了较为直观的感性认识和进一步了解公司制度的强烈欲望,也为理解一些相关规定做了铺垫,此时学生就已经进入课前的主动学习了。

二、采用案例教学以促进课堂互动

案例教学方式涵盖启发式、对话式和讨论式方法于其中,易形成教师与学生之间的互动。[2]笔者将公司法这一章的内容分成两条主线介绍,一个为公司的资本制度,包括股东出资、转让等;另一条主线为公司的组织机构即公司的治理结构。在进入这两部分学习内容之前,有针对性地抛出案例,寻找适当案例是一个重要的工作,笔者尝试尽可能寻找法院的真实案例,对于公司资本制度部分,涉及公司设立时发起人的责任以及增资扩股时的出资、股权确认、股权转让引起的纠纷,贴近现实,也让学生了解到公司实践中的复杂性。这些案例必须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能够覆盖主要知识点,能够吸引学生的注意力和探究的兴趣。让学生带着问题学习知识点,这样就使得原本枯燥的公司法法条在解决问题中得到消化吸收。

公司法中的公司组织机构部分涉及股东会、董事会及监事会的职权,会议召集等,内容分散抽象,很难引起学生的兴趣。为引起学生对这部分内容的重视和兴趣,笔者直接利用本地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家当地医药公司因董事长被改选引起的撤销董事会诉讼和对原董事长主持的临时股东会要求撤销诉讼两个真实案例。由于这个案子原被告双方均向当地法院施加压力,在当地有一定的影响力,对学生起到很好的启迪作用,学生感受到原来法律规定其实就是用来作为解决身边现实问题的。再有就是以媒体上的热点案例,比如国美电器的董事之争如何在股东大会上体现。通过这样的案例,学生理解了公司组织机构的许多程序性规范,感受到这些规定的意义所在,体会到原来看似枯燥乏味的公司组织机构竟然有这么大的作用,印象深刻,很快就掌握了相关的一些重要知识点。用身边真实的案例进行研讨,其效果胜于单纯法律内容的解析和照本宣科,也强于用书本上的现成案例,因为书本上的案例具有某种滞后性,并且较为简单,有些仅仅是为了教学需要,未必贴近现实。通过案例对学生学习进行引导启发,课堂上与学生互动,教师则要观察学生的反应以及对知识点的掌握程度,与学生一起讨论案例,使学生参与其中,使他们从中体会到每一个案例解决后的成就感。

案例教学能够使学生很快理解法律精神,比如,在讲授企业破产法律制度时,破产法条文众多,尤其是破产重整部分内容繁多枯燥,难以掌握,成为教学难点。为有助于加深学生对破产重整以及破产管理人的理解,笔者直接采用媒体曾经关注的“三鹿奶粉破产案”和东星航空公司破产两个案例,直接感受破产管理人与破产重整制度,学生们通过这种贴近现实的案例,即增加了学习的热情和积极性,也对于法律精神有了更深的把握,同时也接触了实际。

这里特别要明确案例教学并非是要摒弃理论,案例教学的目的最终是要为理解法律精神服务,它是作为一种教学方法与工具,而不是目的。

三、课后的主动学习

作为教学的课下环节,课后学习也很重要。由于课堂教学时数有限,教师利用课堂时间讲授主要知识点,留一些非重点部分要求学生自己学习。笔者一般要在每章后以作业的形式留有习题,以及交由学生课后讨论研究的案例分析问题,限于课时要求,学生课下准备课上发言,较为妥当。这种课下讨论学生以宿舍或自由组合的小组为一个小团体,做好相关作业并准备课堂讨论,团队在共同完成案例分析过程中培养了学生间的团对合作意识和集体感,毕竟个人的能力有限,学生意识到集体分工协作的好处。学生通过完成作业巩固所学知识,老师也通过作业进一步发现学生存在的问题。通过这种方式,全面提升学生自主学习和研究性学习的能力,有助于学生多方面综合能力的培养。

四、学生创新能力的考核

经济法的考式环节是用来考核学生掌握基本知识能力的依据,考试只是手段,不是学习的目的。[3]为使学生的学习情况得到客观综合的反映,就要改变以往仅凭期末考试一张试卷来决定的做法,增加考试形式和平时环节的权重。[4]首先是考试内容,经济法涉及多个部门法,从微观层面到宏观层面,领域广泛,内容庞杂。课程考核既要能测试学生对基本理论的掌握程度,又要能考核学生分析问题的能力,主要侧重运用经济法学基本原理分析实际问题能力,考核应注重对应用能力的测试。因此考题要灵活,考试形式采用开卷与闭卷相结合的方式。对于答题时分析问题的思路不同于固定套路具有创造性的,给予鼓励和肯定,倡导学生独立思考、发散性思维。其次是增加平时成绩的权重,使得考试对教学形成一种正向的引导作用,引导注重平时的学习与积累,这种形式使得一些试图平时不来上课,考前突击应考的学生无法得到较好的平实成绩。

总之,“经济法”课程中互动式案例教学首先要求提高教师的综合素质,了解经济管理学科与法学的学科体系结构及特点,在此基础上设定经济法课程的教学体系。从开始就让学生带着问题意识进入学习,学习的过程中自始自终解决问题,学生处于主动的状态,积极思考,充分发挥学生的想象力和潜质,通过课堂内外的学习,掌握运用经济法知识的应用,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另笔者欣慰的是,在笔者所在的大学商学院经济类和管理类学生的教学实践中,经笔者尝试探索这种开放式教学后,受到学生普遍欢迎和好评,特别是那些步入社会走上工作岗位的毕业生的反馈也肯定了这种教学模式。

参考文献:

[1]彭景,提高经管类本科专业经济法课程教学质量的几点建议[J].高等教育研究,2010,(2):53.

[2]王翔,杨慧。经济法课程教学的改革[J].山西财经大学学报,

2011,(s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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