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的书刊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优秀6篇

2024-03-17 02:57:04

无论在学习、工作或是生活中,大家总免不了要接触或使用作文吧,作文是从内部言语向外部言语的过渡,即从经过压缩的简要的、自己能明白的语言,向开展的、具有规范语法结构的、能为他人所理解的外部语言形式的转化。那么,怎么去写作文呢?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该页是书包范文勤劳的编辑帮大伙儿整编的我喜欢的书刊作文优秀6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 篇一

这本书为什么让我百读不厌呢?因为它情节曲折,内容丰富,让我懂得了许多道理。

这本书主要讲了主人公大卫的母亲在丈夫去世后改嫁,贪婪凶狠的继父和他的姐姐百般虐待大卫和母亲,把大卫的母亲折磨致死后,又逼迫大卫当童工。大卫逃出后,投奔了姨婆,被送进学校接受良好的教育。大卫的成长虽然历经磨难,但他高尚的品质始终不变。最后大卫因为奋发向上、刻苦努力获得了巨大的成功和幸福美满的婚姻。

这本书告诉我们:在逆境中要乐观向上,不要灰心丧气,没有过不去的坎,只有过不去的人,好心终会有好报。

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大家也应该读一读。

小时侯,我非常喜欢去两个地方,一个是公园,另一个就是图书馆。公园里,我可以快乐的玩耍,开心的蹦蹦跳跳;而图书馆给予我无限的知识与乐趣,它让我在书的海洋中尽情遨游。

那时,我尤其喜欢去图书馆,每逢星期天,妈妈都陪着我一起去图书馆看书,图书馆可真大呀!走进去就象置身于知识的大海中一样。我的眼睛忙极了,不知看哪本书好。一会儿走到“儿童天地”,享受一本本精彩画面的故事书;一会儿又跑到“科学宇宙”,一边津津有味的读科学书,一边探索大自然的奥妙;最后来到了“美术世界”,看着书上那潇洒有力的毛笔字,看着一幅幅不管是油画还是国画,都是那么美丽,我陶醉在这精彩的美术世界中。

从此,我爱上了美术,不管是五彩缤纷的油画,还是苍劲有力的国画,我都一样喜欢。我让妈妈帮我报了美术班,小时学简笔画,慢慢地学习了国画,水粉素描等。

除了非常热爱美术,我还很喜欢童话书。我就去图书馆捧起一本本精彩的童话书读起来。《安徒生童话》、《格林童话》、《一千零一夜》——我陶醉在这美妙的童话世界里。从这些童话书中,我也学到了许多道理:小约翰的执着勇敢、海的女儿的善良纯真、长发妹的舍己为人、小蜘蛛的坚持不懈以及小老鼠的聪明才智等。这些我喜欢的故事,我常会读一遍就记住,我还很喜欢把我读的故事讲给别人听,而且绘声绘色,还能告诉他其中的道理。为此,大家还封了我一个荣誉称——“小小故事王”。

上二年级时,我已不是那个童话世界中的小女孩,已是一名真真正正的小学生了。我从童话故事中渐渐成长,找到了“经典名著”这个好伙伴,学习知识,探索文章中的道理。

认识了“经典名著”,我更是常往图书馆跑。只要看到那些经典名著,我便会陶醉其中,常常与文章中主人公一同悲伤,一同欢乐,一同感动——《西游记》、《格列佛游记》、《尼尔斯骑鹅旅行记》、《雾都孤儿》、《欧也妮。葛朗台》——其中我最喜欢的书就是《雾都孤儿》。

它不仅让我感动,还给予了我太大的震撼:他的童年让人惨不忍睹,但他却坚强的活了下来,与邪恶进行着不断的抗争。尽管他经历了太多的不幸,尝尽了人间的辛酸,但他的心依然善良,对生活依然执着。

读了这本书以后不论遇到什么困难,只要想到孤儿奥利费,我就会勇敢的面对与挑战困难。

经典名著中的每一本书都让我难忘,它陪伴着我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让我在学习的路上每一步都走的塌实、稳健,更上一层楼。在它的陪伴下,我已上了四年级。进入紧张的学习阶段,但并不枯燥无味,因为我有了“作文书”来充实课余时间。每天写完作业,我都会跑去图书馆找我心爱的作文书津津有味地读起来,文中的幽默语言会使我哈哈大笑,文中的抒情佳句会让我身临其境,文中的伤感悲句又会使我悲伤、痛苦。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 篇二

我从小就喜欢读书。没钱的日子,只要有书看就不难过。诸多的烦恼并不可怕,只要有书读。

我是一个农民的女儿,拮据的日子常常给我和我心爱的书开着种种或悲或喜的玩笑。逛书店时发现一本好书,要等到有一天从可怜的生活费中挤够钱时才能去买。然而,这时“好书已随新人走,此地空余旧人愁”了,我没钱买书经常到书店去看书而遭受服务员的白眼和冷语,“没钱买就别翻,撕烂了你赔得起吗?”我愿意这样?可又有什么办法呢。在饱餐、新衣、好书的选择中,我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后者。没有新衣穿,我不感觉自己不潇洒,没有饱餐,我不感觉饥,没有好书,我感觉不到自己活着,瘪着肚皮读自己心爱的书。这滋味是别人难以理解的。我常常以读书来解除我心中的痛苦。是书擦亮了我的眼睛,带我走出那无知的盐碱地。不光知道冰心、鲁迅、叶圣陶,还知道泰戈尔,莫泊桑,我开始历险试着让自己闯一闯写稿的关。我不甘心让自己失败,我开始用自己的眼光去看社会,用自己的笔墨写人

我深深体会到,读书是一种享受,只要有书读,便是一种幸福,任何烦恼也可以丢开,读书是一种解除痛苦的灵丹妙药。每当我走进房间,在明亮的灯光下,展开心爱的书,用心品读,书的馨香不知不觉地透过窗纱,在天籁中飘荡,心也明亮多了,这时世事的繁杂与纷争,我身心的痛苦和烦恼,会荡然无存。

不管人生是辉煌还是黯淡,不管别人是关心还是冷眼,不管道路是平坦还是曲折,我的读书生活让我战胜了烦恼,迎来了快乐。

生,为社会尽义务……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篇三

莎士比来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些名人所说的名言名句都充分诉说了书籍对全人类的重要性,而我个人认为书是我们新世纪少年最好的老师,下面我就给你介绍我最喜爱的一本书《鲁滨逊漂游记》。

这本书是一本名著基本上是家喻户晓,文中的主人公鲁滨逊十分地喜欢冒险,他年少轻狂不听父母的劝阻非要出海,结果漂流到了一座孤岛上,再也回不到他那温暖的家了,再也回不到父母的身边了,可是鲁滨逊并没有一度陷入到绝望之中,而是重新振作了起来,因为他坚信如果绝望地待在原地只能等死,还不如放手一搏或许还有生存下去的希望,最后鲁滨逊在那一个孤岛生存下去,鲁滨逊在那一个孤岛生存了20多年,他凭借的仅仅是自己的聪明的才智吗?最主要的是他十分地独立,现代大多数儿童都达不到,现在的很多儿童在家里就是家里的小王子小公主,经常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还记得之前有一条新闻吗?一位高中生考入北大,因为生活不能自理而被劝退,这多么的可惜呀!辛辛苦苦学习了十几年考上了梦寐以求的大学,却因为生活不能自理而被劝退,我也不是很独立,记得在我5岁的时候,妈妈带我去吃汉堡,我在里面玩出来之后发现妈妈不见了,十分的害怕眼泪也像断了线的珍珠一样不停的往下流,过一会妈妈回来了,原来她只是去一了洗手间。

同学们,我们要时刻记得我们不可能一辈子都依赖着父母,我们不可能当一辈子的“啃老族”,我们应该学会独立,中国的少年儿童身上应该有一些鲁滨逊的精神才好,知道了吗?

我最喜欢的书刊作文 篇四

书是世界的营养品,书是人类提高的阶梯。书,能够带我们遨游知识的海洋;书,能够作为你的终生伴侣。每当我打开《草房子》这本我喜爱的书时,我就再也忍不住了,一看就几个小时,不能自拔。

这是一部将就品位的少年长篇小说。

这本书写了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终身难忘的六年小学生活。六年中,秃鹤心中痛苦的伤痕,令他怜爱;纸月的悲惨身世,令他难忘……六年中的一切一切,他都铭记于心。然而在1962年8月的一天中,他们一家因某种原因,就要告别这朝夕相伴的这片金色的草房子。这件突如其来的事,在他心中被埋伏的依依不舍立刻油然而生……

书中没有华丽的语句,也没有夸张的词语,更没有自作多情的文段,书中仅有纯美的词句和刻骨铭心的感情。异常是当我看了“药寮”这篇文段时,桑桑的坚强、父亲的关爱、温幼菊教师的默默鼓励,都让我感动得流下了两行热泪。而想到了自我,我感到我与桑桑比起来,我是那么渺小,连区区一次打针都大哭一场,这是应当做的吗我为自我的胆小而羞愧,我为桑桑的坚强而鼓掌。看着这些看似寻常但又催人泪下、撼动人心的故事,使我感受到世界是多么美丽,多么可爱。身边的每一件小事大事,都是我们要去铭记的事情;身边的每一个人,都是我们要去珍惜的人!

书,让我懂得了许多人情世故;书,令我学到了许多知识。《草房子》这本书是我的至爱,因为,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篇五

我是一个“小书迷”,看过不少书,但要说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非《说岳全传》莫属。

书中讲述了南宋抗金英雄岳飞的传奇故事。岳飞出生才3天,家乡汤阴县遭受洪灾,父亲遇难,母亲抱着他坐花缸逃生。漂流至内黄县,被王明收留。岳飞在母亲的严教下读书识字,又与王贵、周侗学艺,少年时即文武双全。岳飞与王贵、牛皋等结义兄弟赴京考武举,因枪挑小梁王闯下大祸,逃回乡里。不久,金兀术兴兵南犯,掳走徽、钦二帝。康王逃回即位,召岳飞抗金,岳飞在牛头山一战,打败金兀术,因功升为大将军。又挥师北上,在朱仙镇打败金兵,正当岳飞准备直捣黄龙府时,金兀术派来的内奸秦桧连发12道金牌将岳飞召回京师,并以“莫须有”的罪名屈杀岳飞、岳云和张宪于风波亭。此书对我感触最深的是岳飞、宗泽、韩世忠等将士英勇作战,精忠报国的忠勇行为,体现了我们中华民族反对民族压迫,反抗外来侵略的优良传统,鞭鞑了秦桧等人的投降卖国,陷害忠良的丑恶行径。所以,《说岳飞传》这本书不愧为一本好书。在深深敬佩岳飞英勇作战、精忠报国的同时,我也深深替岳飞婉惜。俗话说:“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假若岳飞知道这句话的含义,假若岳飞没有糊里糊涂的愚忠,而有自己的主见,那么秦桧就是发上120道金牌也召不回岳飞,一个民族英雄,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怎么会轻而易举地被“自家人”以“莫须有”的罪名杀死呢?岳飞虽然愚忠,但他那为国为民的精神却值得我们学习。

我喜爱这本书是因为岳飞是永生在中国老百姓心中的民族英雄,他武艺高强,精通韬略;正气凛然,一心要精忠报国。岳家军的将领,则多为出身民间的绿林好汉,他们对腐朽的封建朝廷不满,但在民族存亡的关头,都能挺身而出,血洒沙场。这本书还让人们认识到了岳飞的精忠报国,秦桧的残害良忠。岳飞他为了不让金兵入中原,就带领几千万宋朝人马打金兵。而秦桧呢,他却只顾自己的生命,竟忘记了自己是从哪来的,这样还不算,他和他的妻子贪图荣华富贵,帮助金人杀入中原。真是令人可恨!

《说岳全传》这本书真是让人百看不倦。它不仅让我们知道了大英雄岳飞和奸人秦桧的故事,还让我们懂得了精忠报国的含义。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篇六

五一准备结束了!我把家里的书给看完了,所以我跟妈妈打算去南宁买几本书看。

在买的几本书里我觉得最好看的书是一本叫{弹痕}的书。他的主人公是一个叫战侠歌的军人他完成了教官所有任务就说其中一个任务吧:一天,战侠歌被教官叫去丛林完成任务,任务是:从丛林一头走到另一头去。战侠歌走啊走啊,一会就到晚上了。他忽然发现一只孟加拉虎和一群野猪盯着他,战侠歌用一种不怕死的眼神和他们对质。不一会孟加拉虎就和野猪跑走了。过了几天战侠歌就走了出丛林。

在战侠歌的任务里还有很多精彩部分我没有说出来,但我知道战侠歌有一种军人的气魄和军人的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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