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说法观后感 今日说法观后感【优秀3篇】

2024-01-04 00:28:14

法治社会是社会安定的重要因素,为了法律的普及,中央独特播出了节目《今日说法》以此让传播法律知识。这里给大家整理了一些有关今日说法的观后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是书包范文为您整编的今日说法观后感【优秀3篇】,希望能够为小伙伴们的写作带来一些参考。

今日说法观后感 篇一

今天看《今日说法》,深有感触,讲的是一位八旬夫妇四十年前由于传统观念作怪,虽然生育了两个女儿却又领养了一个男孩,对这个孩子可说是关爱有加,溺爱倍至,甚至自己亲生的女儿也无法得到这样的待遇,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由于溺爱使这个孩子变的任性,粗暴,冷酷,动不动就对父母拳打脚踢,他带给这个家的就是一场噩梦。

长期以来对父母的虐-待,邻居和亲属都看在眼里,急在心上,特别是自己的两个已经结婚的女儿更是每天为父母耽惊受怕。由于父母的忍让,被-虐-待后从不报警,助长了养子的气焰。养子曾对八旬的养父说:"你不是我爹,我是你爹!"

在养子四十一岁的一个晚上,他又野兽般虐-待自己八旬的老父亲,拳脚相加,老妇人爬在老翁身上求饶。忍耐了四十年的姐姐亲眼目睹了禽兽不如的弟弟如此对待老人,一怒之下在他熟睡的时候用斧头将他砍死而后去自首。

这是一起故意杀人案件,可最后的结果却是我们无论如何没有想到的,我当时觉得故意杀人就是有自首情节最少也要判处二十年徒刑啊!可这起故意杀人案,一是有自首情节,二是死者有长期虐-待老人的事实,二百多名邻居联名集体向法院请求宽大处理,最后判决的结果仅仅是判处姐姐有期徒刑三年缓期五年,这个判决绝对在中国的审判史上开了先例。

为什么这个案件会这样判决哪?老人是弱势群体,儿子如此禽兽不如,这样的判决其实是给那些长期虐-待老人的不孝者敲响了警钟,兔子急了也要咬人的,而法律真正的保护了这个群体的弱者,是大快人心的好事情啊!

我为那位姐姐而庆幸,这样的法律是能够让人们接受和信服的,是公正的。

今日说法观后感 篇二

今天我看了《今日说法》使我深有感触,故事发生在--,一个汉族女生在新疆上学。在这个女生放学回家路上,一个陌生男子手拿刀抢劫这位女生,还意图强暴。就在这时候,--族三兄弟路经此地,声称要解救这位女生。这时,劫匪人拿刀地手挥来挥去,劫匪人想把他们吓走。这时,--族三兄弟中的老三把这位女留学生往后一推,推到了他的身后,喊道:“她是我妹妹,不可以伤害她!”此时在场的两个哥哥甚至连劫匪人都呆住了,劫匪用刀对住老三,说道:“--族人怎么可能会有汉族妹妹呢?”说完,劫匪人一刀刺向老三。此刻,老三瞬间倒下了,劫匪以为杀了人,便想逃离命案。--族老三的两个哥哥见此景,把劫匪人抓住后,送到警局。中国女留学生得救了,但见义勇为的--族三兄弟的老三却已躺在一片血液中。三兄弟中的老三为了救这位中国女留学生,声称是那为女留学生的哥哥,咋听下去,是多么荒谬啊!一个维吾尔人怎么会有汉族的妹妹呢?世间自有真情在,世间总有见义勇为的人,而这些人帮的却都是素不相识,社会大家庭就是这样温馨,和谐。五十六个民族虽分布在全国各地,可一颗中国的赤子之心却都联在一起,一个不相识的人竟可以用自己的生命来解救一个陌生人。正是他人所说:“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啊!”

这个故事表面上看是一个见义勇为的事件,可如果深一层想,是民族之间的心连心,是世间的真情,是民族的赤子之心啊!

为什么劫匪人要用刀刺向老三呢?

更让我不理解的是老三为什么说女留学生是她的妹妹,难道他不知道这样说会让劫匪人起疑心,再说了,难道就凭这位留学女生是--族老三的妹妹,劫匪人就不会劫持这位留学女生了吗?

今日说法观后感 篇三

早上,看了CCTV的《今日说法》。大概的内容:一个应该判处死刑的犯人,家里积极筹款赔了受害人3万元。罪犯改判了死缓。我关心的是请的嘉宾的说法。

老百姓认为是 3万=减刑 ,拿钱可以买命。报纸、媒体热议。觉得法律怎可交易,批判的很。相反的,负责案件的法官 、 《今日说法》的嘉宾认为:可以 ,无可厚非。

心中颇为感慨,一吐为快。

够判死刑的罪,不会是小事吧!如果不是故意的,也是逞强好胜、不知小心,酿成大祸。若犯人是故意而为 。说明犯人的心业已大大的坏了。《今日说法》的嘉宾说法:犯人的权益也是要考虑的。确定有罪的人是要剥夺权利的。受害人的权利你又是怎么考虑的呢?

3万=减刑,法官和嘉宾予以否认。还是报纸故意热炒让他们很不自在。笔者觉得就是:3万=减刑。交了3万,改判死缓了啊,事情就是这样做的啊,怎可抵赖。说这是拿钱买命,你们有什么好抵赖的啊。犯人的母亲说:不该判,我是不会赔的。这不是明摆着的钱与法的交易吗?犯人的家人都这样想了,百姓怎么不能这么想,又怎么错了呢?

法官和嘉宾认为:犯人和受害人可以协商解决。很多的时候,犯人是强势的,比受害人强势的多。协商的结果会让受害人受到的伤害更多、更大。 对立的两方面协商,一定是有利强势的。

《今日说法》的嘉宾还说:协商赔偿不可漫天要价。笔者不知道什么是漫天要价。人家被你砍了一只手是赔5万 、还是10万,还是20万?你的心大大的坏了且不谈,你就要赔上一只手一辈子能挣来的钱,还要陪上精神损失费等等。受害者不是碰瓷的。要不砍你的一只手试试?法律自有公正的处理办法,何以让人协商解决?

亲爱的法官啊,如果你的孩子被人砍了一只手,要你协商解决,只能跟四处借钱给你5万,你就不要追究刑事责任了吧?笔者觉得是不可能的,绝对不可能的。

换位思考解决问题很重要。社会的很多不公正管理者是有责任的,那些举刀向着孩子的人啊,你们错了,看看那些政府机关幼儿园的孩子吧,他们是多么的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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