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土中国 《乡土中国》读后感(精选9篇)

2023-11-22 03:02:32

读完一本经典名著后,大家心中一定有不少感悟,写一份读后感,记录收获与付出吧。那么如何写读后感才能更有感染力呢?书包范文小编精心为朋友们整理了《乡土中国》读后感(精选9篇),希望能够给小伙伴们的写作带来一定的帮助。

《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一

清晨,最后一缕炊烟消散,几只不知名的鸟雀飞过,远处的山坡上牛羊浅唱,村头牙齿稀松的老人依着古树,用长久积累的经验洞悉气候变换,估算来年收成。扎根在土地里的生命有天然的厚重感,时日愈久,愈是能磨出最清透的智慧和最有效的法则,这是乡土的本色。费孝通先生在社区研究的基础上从宏观角度探讨中国社会结构,在上世纪四十年代后期写成了《乡土中国》一书。系统的描述了当时中国乡土社会的情形,从不同角度洞悉乡土中的智慧。在历史滚滚的车轮中,中国社会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基层社会的格局也在悄然发生着改变。

一、乡土本色:从“有机”到“机械”

中华文明世代相传,生生不息,中华民族的灵魂深深扎根在泥土里,费孝通先生说只有有赖于泥土的生活才会像植物一般的在一个地方生下根。古老的中华大地上先民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日子在春秋变换和斗转星移中悄然逝去。这种恒定的生活也形成了恒定的社区。在社会学里,我们常分出两种不同性质的社会,一种是没有具体的目的,只是因为在一起生长而发生的社会,这是一种“有机的团结”。在礼俗的社会中,人们自然而然的形成一个社区,从小在一个地方生长,邻里之间有天然的亲近感。村落的一个很大的特征是稳固。其一是房子。乡里人修房子一定要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修的稳固一些,以便在以后能作为“家业”传承给后辈。“老房子”是一个家族人丁兴旺,一脉相承的代表。其二是人口的稳定。这种稳定是从人和空间关系来说的,中国的农业发展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以小农经济为主,家庭的生产满足自给自足就可以了,倘若某一家的地比较多,就要动用邻里以及关系要好的家族人前来帮忙,而别人帮助过其所花的时间和精力都会在其心理做相应的权衡,以便日后有一天对方有需要的时候再去“还工”。这是一个非常巧妙的过程。既然选择的是与自己关系比较要好的同乡或亲戚,这里的得失也就彼此不计较了。靠土地生活的乡土社会人口流动性很小,“地在那里,家就在那里”。这种生活方式的特点使得他们也形成了比较保守的思想,“安土重迁”是这种稳定的格局不易被打破的一大心理因素。这种天然形成的有复杂的血缘关系网络的社会,是费孝通先生所说的“礼俗社会”,人与人之间是一种“有机的团结”。

时代在迅速变迁,中国的乡土社会也在时代的浪潮中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由于年轻一代思想观念的转化以及生存的需要,外出打工和移民政策使得乡土社会的格局发生了很大的转变。尤其在一些移民区,因为生存问题他们被集体搬迁到一个自然环境相对较好的地方,但是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度急速下降,比较陌生的邻里关系打破了原来的社会格局,变成一种为了要完成一件任务而结合的社会。这是一种“机械”的团结。笔者在调研宁夏某移民区时了解到当地的移民是从不同的地方搬迁过来的。之前相互之间并没有什么交集,搬迁过来后要抽签决定住那个院子,所以之前的社区彻底打乱重组,几个不同地方搬迁过来的人混合住在一起。笔者在调研期间想要了解这种地域和结构的变化对人的影响,在问到一位移民过来的老人时,他说:“这里的自然环境当然要比我们原来住的山区好,原来那个地方真实能苦死人,一年辛苦下来还没有什么收成。移民到这里来生活条件当然是好了。但是再也找不回在原来村子里的那种亲切的感觉了。我年纪大了,走路不方便,找之前的老邻居也比较困难。这里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没有之前好啦,就算大门紧闭也时不时会有偷盗的现象发生。但是没办法,好政策总会有弊端嘛。我当时一点都不想过来,生活了一辈子的地方,就希望最后也能埋到那个地方,但是村委一直来做我的思想工作,没办法,不能拖政策的后腿嘛。”

从老人无奈的叹息中笔者深刻体会到当代社会社区变迁过程中人们的生活状态不再是“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熟人”社会逐渐被打破,“陌生人”社会逐渐形成。费孝通先生说在社会的急速变迁中,“乡”不再是衣锦荣归的去处了。若干年后,或许很多在泥土中长大的孩子甚至会找不到“乡”了。

二、长老统治:从“专制”到“民主”

乡土社会中,秩序的维持除了法律之外,更重要的是“长老统治”。乡土社会中的权力机构是一种很微妙的存在。法律对乡民们行为的约束力并不是很强。乡民受教育的程度普遍不高,法律意识也比较薄弱。除了村委会外,每个社区都有几个年纪较长的、有权威的人掌管整个宗族的大小事务。乡民们对违反法律没有什么具体的概念,但是“长老”的话一定要听,否则就会遭到整个宗族其它成员的唾弃。长老在一个相对封闭的社区中就像家长一样要管理诸多事务。虽然付出与回报不能成比例,但是成为“长老”的称谓和地位本身就是一种莫大的荣誉。笔者在调研时做过一个访谈,一位老人讲述了他年轻时记忆最深刻的事情之一。他说:“当年村里的人物质条件都很差,粮食物资比较短缺,隔壁的叔公去世后,膝下的四个孩子都不愿意拿出自己家里的粮食办丧事,因为拿出来就意味着自己的小家后半年就要饿肚子。当时四个儿女僵持不下,村里人的流言不断。这事传到了我们村子里比较有威望的一个长者的耳朵里,他气冲冲的拿着一根棍子去叔公家里,把披麻戴孝的子孙一顿棍子赶出去,说我们村不能出这种丢人现眼的事。你们拿不出东西我来拿,说着回头竟然让自己家里人真的拿来了自家的米面,而这位长者也因为生气而一病不起,不久也辞于人世。”

现在我们看来这种事情有些匪夷所思。在这个过程中这位长老除了获得很好的声誉外并没有得到什么好处,但是作为乡民心目中德高望重的人,他有高度自觉的责任感按照自己的道德法则来维持乡里的秩序。而乡民们并不认为这是“多管闲事”。随着经济的发展我们的物质生活在不断的上升,但是人性之私也愈加表现的明显,在“陌生人”的社会中,大家都是“只扫自家门前雪,不管他人瓦上霜”。随着受教育程度的提升和外界信息的不断传入,乡民们的观念逐渐转变。随着老一辈步入暮年,很少有人再愿意无偿的参与乡民的各种日常事务。同样,随着思想的解放,年轻一代有了自己的主见和处事法则,他们也不再无条件服从长者的统治和教化。长老的“专制”力自然也就下降了。

当今社会是一个信息多元化的时代,尤其是自媒体发展迅速。网络全面普及,绝大部分人都会使用智能手机或者其他电子设备及时获取外界的信息。人的眼界范围迅速放大,在知识型的社会中,并不是年龄越大经验越多的人懂得的知识和技能就越多,相反,年轻一代头脑灵活反应敏捷,反而更容易接受新事物新知识。很多时候传统的办法已经不能解决新的问题,“长老”的权威性自然也就大打折扣了。

“长老”是古老的村落中在稳定的社会环境下形成的产物。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变迁,“长老”的职能和权威势必会逐渐削弱,“长老”的称谓也会变成一个时代的代名词。接受过现代教育的一个群体在一起也就不会先问贵庚,长幼成为没有意义的对比,尊卑也就不在年龄上了。抛开权威的“专制”,“民主”的思想也就逐渐深入人心。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彼此的尊重才是一个社会良性发展的动力,一味的顺从和崇拜只会阻碍先进生产力的发展。

三、文字下乡:从“自我”到“他者”

文字是一个民族和国家形成发展的必要要素之一。在乡土社会中,虽然很多人不识字,但是文字总是在不经意间以另外一种更加生动的形式表现出来。很多老太太在聊天的过程中会妙语连出,或雅或俗,都会让很多读书人心生佩服。一辈子生活在乡土社会中,他们的习惯和关注点也自然是他们眼界范围中的人和事。“结绳记事”在自诩博学的人看来也许是一种比较愚蠢的做法,但是站在乡民的角度,没有什么办法是比这种方式更为先进和实用性强的了。传统的乡土社会中有很多只有乡民们才懂的“特殊语言”,这些特殊的语言可以摆脱字句的固定意义,形成约定俗称的意思。不论是对人的称谓还是肢体动作都是“一方水土养一方文字”,乡民们会按照自己的理解形成彼此之间的心照不宣。当然这也是乡土社会长期的稳定性所致。但是随着社会观念的改变,每一个为人父母的人都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多学一些文化,多接受一些正规的教育,虽然买菜不需要高等数学,谈话也不需要文言文,但是多学文化知识带给他们的是更好的生命状态和选择人生的权利。“下乡的文字”无法帮助他们走的更远,父母们深知这个道理,“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心情也就愈加急迫了。笔者在调研发现当前乡土社会中人们的教育观已经有了很大的改观,只有一小部分人认为“读书无用”,而在这一部分人中“酸葡萄心理”占了绝大多数。自己家的孩子没有按照自己的意愿完成学业,或者没有接受高等教育。出于私心会说“读书无用”,其实在其表情和语气里还是充满对“知识分子”的仰慕。

从乡民的角度看,“文字下乡”是一个从“自我”向“他者”转变的过程。生在“熟人”社会中,对乡民的各种行为方式都比较了解,对特殊的语言和约定俗称的意义都习以为常,但是随着城镇化和现代化的发展,物力空间的改变和思维方式的改变完全打破了原有的乡村礼俗,很多“下乡的文字”就会被人们遗忘,曾今对这种“乡土文化”熟于心的“自我”也就逐渐变为“他者”了。

一棵大树支系的繁茂程度取决于其根系的发达程度,中华民族的生命是深深扎根在土地里的,匍匐在大地上坚韧的灵魂才是后辈们饱满的精神脊梁。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是对中国进行社会结构分析的尝试,对后人研究中国的农村社会发展有建设性的意义。民族学研究的主体是日常生活和草根社会,对该学科的兴趣促使我深入研读费老的著作,随着城镇化和现代化的迅速发展,传统的农村社区被迅速打破,由于各种原因“熟人”社会正在迅速转向“陌生人”的社会。《乡土中国》一书是以往传统社会的见证,也是后人继往开来的线索。从“有机”到“机械”,从“专制”到“民主”,从“自我”到“他者”,社会的发展会自然淘汰一些弊端,留存良性的法则。但愿往昔可鉴,但求来着可追。

《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二

我并不认为教师的任务是在传授已有的知识,这些学生们自己可以从书本上去学习,而主要是在引导学生敢于向未知的领域进军。作为教师的人就得带个头。至于攻关的结果是否获得了可靠的知识,那是另一个问题。

教师的职能是什么呢?韩愈在《师说》中明确了教师的职责:“师者,所以传道受业解惑也。”然后,他又说:“彼童子之师,授之书而习其句读者,非吾所谓传其道解其惑者也。”那么,“道”是什么?

古人学问,分为小学和大学。古人八岁入小学,向“童子之师”学习 “洒扫应对进退、礼乐射御书数”等文化基础知识和礼节;十五岁入大学,学习伦理、政治、哲学等“穷理正心,修己治人”的学问。由此可知,所谓的“道”,当具体指“穷理正心,修己治人”,或是,“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中的“道”——也就是说,真正的老师,所传授的“道”应该是“明明德、亲民、止于至善”。

所谓师者传道、受业包括三方面的内容:传授道、教授学业、解除疑惑。其中,受业属于知识和技能,解惑属于过程和方法,传道属于情感态度价值观。

单单一个道字可能就是有些教师穷其一生都无法教清楚的,更何况还要解惑。疑惑来源于哪?学生对于书本知识的疑惑很少,因为他们对于课本知识的要求很低,仅仅是了解大概意思,从不去深究课本之后的深层含义。但是他们在学习过程中还是会有很多疑惑。这些疑惑的来源统统来自他们对万物的好奇,而这也是一般教师所不能解释的清楚的东西。

那么,童子之师,到底算不算老师呢?

答案是,不算。

作为青年教师的我,面对班上大部分学生时,总会有一种害怕的心态,怕他们课上会问到一些我不能回答的问题。于情理来讲,我应该帮他们解决任何疑惑,但我做不到。于自身来说,我确实各方面阅历经验不足,没有办法就解决这些问题。所以,我对于教师、课堂的敬畏感就会更重,这也是我无法做到创新课堂,完全以学生为课堂主体的原因。也正是这种敬畏感,是我能够不断从课本之内之外学到很多东西和道理,我相信这就是教师与众不同的地方吧。

从童子之师到真正的师者,是每个教师的追求。希望我每一阶段的成长,会有更多的学生见证。我们一同学习,一同进步!

《乡土中国》读书心得 篇三

上次看完《万历十五年》后,我就一口气把《乡土中国》也看完了。说实话,对我这样一个不爱看书的理科生来说真的是一个挑战。不过相比《万历十五年》,我觉得《乡土中国》更易懂。原因有二:一、我不太喜欢历史类的书籍。其次,《乡土中国》是从农村的角度解析中国的乡土性。我来自农村,书中许多事深有体会。

这本书写于一九三七年,距今已七十余年,但在看这本书时,我丝毫感觉不到时代的阻隔带来的距离感。这也恰恰说明我们仍没有从乡土社会中完全蜕变出来,而乡土社会是稳定的,人们的思想观念也是相对稳定的。今天的中国还在从乡土社会到现代社会的转变之中,不可否认它还带有很强的乡土性,也正因为如此,《乡土中国》这本书直到今天还是很有价值的一本书。《乡土中国》是一本社会学的著作,但包含的内容却远远超越了社会学。这本书是作者对本民族文化社会学层面上的重新审视。他解释了很多问题,也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新概念,比如差序格局。在这本书中作者主要是通过与西方社会的比较凸显乡土社会的特点,进一步论证乡土社会的文化是由乡土社会的本质和特点决定的,是由乡土社会的。整个历史地理环境决定的。本书共包括十四篇,从各个角度论述了乡土中国的形成、特征与本质。第一篇《乡土本色》,开宗明义,点明中国社会的乡土性。

这里讲的乡土社会,并不是具体的简单的中国社会的素描,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中国社会的本质是乡土性的,这是一种传统,但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在外来文化与中国乡土文化发生碰撞的今天,也许在中国农村依然保持着原有的乡土社会的特征,但这座“堡垒”并不再像以往那样坚不可摧。中国社会的乡土性首先在城市发生了变化。城市是现代化的产物,吸收了许多现代社会的特点,同时又留有一些乡土性。

第二篇《文字下乡》,从文字的产生与功用的角度说明在乡土社会,文字是多余的。

第三篇《再论文字下乡》,从时间格局中说明乡下人没有文字的需要,进一步为被指作“愚”的乡下人作辩护。

“文字只是传情达意的一种工具,不仅不唯一,而且有很多缺陷。”文字固定了声音,但却是声音的异化。我们通过文字所唤醒的,往往是间接的、与我们生命有距离感的观念,而非情感。文字的间接性使多余的东西或相寄生从而离真诚越来越远。卢梭曾谈到,“越是面对生动、具体的东西,词就愈加无奈,但人的文化却向着无奈的方向发展,说话抛弃了姿态,写字代替了说话,这意味着人类的堕落”。在乡土社会,人们更多使用的是“特殊语言”,它比文字更有效的传情达意,摆脱了语言这个筛子,使情感表达的更加天真自然。尽管如此,文字仍是现代化的必要工具,作者只是在以一种客观中带有肯定的态度为被指作“愚”的乡下人做辩护。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 篇四

前几天,刚看完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很庆幸自己身处在这样一个城市化急速发展的时代,至少在读这本书时是这样想的。正是因为有这样的背景,经历,才会更好的理解乡下人的所谓的“土气”,很多中国传统的社会发展模式,以及我们“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的传统发展理念。结合自己的经历去读这本书确实是能够更好的理解,但是,仍然有许多暂时没有明白透彻的点。

中国的社会呈现出一种差序格局,而西方社会是团体格局。其最大的差别在于,前者是以个人为中心,以和别人的关系为依据,发展的一层层关系格局,而后者也是一根根捆绑成束,堆放分明的柴捆,当然,不得不承认,西方社会的团体意识是要强很多。

在家庭关系的描述上,作者指出,农村家庭以“薄情”来维护家庭关系的稳定。深以为然……父母都不擅长于表达自己的情感,多的只是外化于行动,虽然自己也不习惯仪式感很强的活动,但我又觉得这样对情感的促进是很有帮助的。不得不承认,自己与父母之间,有很多问题存在,比如说,从小父母并不愿意倾听我的话语,自然而然,现在与父母的交流,不过是泛泛而谈,从不提到自己的内心感受,互不理解,也不想理解。只能回避这些问题,以维持关系的稳定,这当然也跟接受的教育,生活经历相关。

在乡土社会中,邻里之间的感情是很深厚的,有句老话叫“远亲不如近邻”,这句话却不能应用于城市公寓楼里的居民们,他们甚至都不知道是自己的邻居长哪样。我们家有很多邻居,关系都很好,好到邻居家的小妹妹居然将我拉进他们的家族微信群,觉得略尴尬,就默默退了群。有时候还去他们家蹭吃,蹭喝,蹭睡,感觉就像亲人一般,好不自在。

城市化的速度愈来愈快,建立好适合乡土社会发展的制度必然不可或缺。

乡土中国1500字 篇五

持续者认为:靠务农为生的乡下人世世代代附着在土地上,以定居为常态,即便正因种种原因离开土地的农民,也像“从老树上被风吹出去的种子”,又在新的土地上落地生根。定居下来农民附着在土地上,很少流动,乡土社会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在缺少流动和变化的乡土社会里,每个人都在一个“熟悉”的环境里生活。在相对稳定、熟悉的生活环境下,构成了许多乡土中国的独特现象:“规矩”即可约束行为,法律则大可不必;“常识”即可应付变化,“规律”就可有可无了。

费孝通先生说,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我很同意,正因我们的民族确实是和泥土分不开的。在中国,从女娲用泥土造人的传统神话故事开始,到历代的引起社会轰动和反思的农民起义,都与泥、与土,分不开。“土”,是中国人的根,是中国人身上的烙印,是中国人骨子里流淌着的东西。“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这首我们小时候就能朗朗背诵的诗,其实就能说明以前中国社会以农民为荣,尊敬、崇拜他们。

中国人有“私”的毛病,费孝通先生从社会结构的角度来分析这个问题。中国人的社会结构“是好象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波纹的中心是自己,推及的远近视财富和势力而定。波纹的中心既不相同,推及出去的圈子也就各不相同,一切皆以跟自己的亲疏远近为出发,因此中国人缺乏团体意识、缺乏对权力和义务的共识和遵从。在“推己及人”的波纹式社会结构中,也构成了维系人际关联的道德要素:“亲子和同胞,相配的道德要素是孝和悌”,“朋友,相配的是忠信”,“在我们传统道德系统中……很不容易找到个人对于团体的道德要素”。

乡土中国的“家”通常是父亲一系的“大家”,费孝通称之为“小家族”。乡土中国的家不但承担了生育的基本功能,而且能够承担政治、经济、宗教等社会功能。在我们的乡土社会中,家里要有家法,夫妇间要相敬如宾,妻子要三从四德。在乡下,通常都是男的和男的在一齐,女的和女的在一齐,孩子们又在一齐,这是性别和年龄造成的距离。中国人在感情上的矜持和保留,也是在这种社会格局中养成的。

费孝通先生认为,乡土中国不是一个法治社会,“但是‘无法’并不影响这社会的秩序,正因乡土社会是‘礼治’的社会”,乡土中国的“礼”靠社会传统来维系和传承。

礼制不一样于法律,亦有别于道德。在中国传统社会里,礼是从教化中养成了个人的敬畏之感,是主动的,如“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相比之下,法律是强行限制人的行为的,而道德是整个社会所支持、默认的。做了不道德的事,即使有些还没有严重到会受法律的制裁,却必定会受到社会舆论的谴责,即我们俗话说的良心的谴责。

费孝通先生认为,薄弱的基础决定了农业社会不能建立起强大的权力帝国,自给自足的农业经济也构建不出西方式的民主社会,乡村中国“在人民实际生活上看,是松弛和微弱的,是挂名的,是无为的”。在乡村中国,亦有一种发生在长幼之间的很强的“教化权力”,该种权力保证文化传统的延续。

费孝通先生认为,在乡土社会,血缘关联决定了社会地位。在稳定的社会之中,血缘又推而广之为地缘。因血缘和地缘而构成了一个个关联紧密的社会群体。在群体内部,人们靠人情往来,这样就限制了商业的发展。

最后,作者认为,乡土社会的稳定是相对的,只但是乡土社会的变化极为缓慢。缓慢的变化缓冲了变化可能带来的冲突,因此乡土中国自春秋战国之后,少见思想激荡。缓慢的变化在名实分离的教化过程中得以实现――应对教化持续面子上的遵从,具体执行之中则遵循事实上的变化。这一过程中,恐怕也构成了国人心口不一、阳奉阴违的一些陋习。

费孝通先生已经仙逝,作为一个既没有乡村生活经历,也没有文科教育背景的人,对大师的理论做了一些揣测,请费先生原谅这种无知无畏。

《乡土中国》读书心得 篇六

《乡土中国》是费孝通先生对乡村社会学的讲学中整理的论文,讲述了乡土中国的一些特色。在中国的农村,生存延续了数千年,在以农业为主的社会里,它有着稳定的因素,因而一直是在缓慢的前进。然而随着现代化的不断发展,我们的乡土社会也在时代的脚步下渐渐的发展。乡土社会只有与时俱进,才能更好的发展生存下去。

在乡村的农业、熟悉等关系维系的情况下,使得乡村社会依然保留着部分的“乡土性”的特征。与此同时,在乡村结构上,社会结构的个人家庭以及区域方面都呈现出分化与多样化的趋势。而且,在转型过程中,农村建设与治理过程中公共性越来越强。

中国是自我主义,而在差序格局中,群体的界限并不那么清楚,比如说,家庭,在乡下,家庭可以很小,但是,一到有钱的地主和官僚阶层,可以大到像个小国。

这样从自我主义,也就是以己为中心的格局推出去,中国传统社会里一个人可以为自己牺牲家,为了家可以牺牲党,为了党可以牺牲国,为了国可以牺牲天下,这与治国先齐家,齐家先修身是一致的,只不过一个向外推,一个向里推而已。

中国的道德和法律,也建立在这样的'差序格局的基础上,都得看所施对象和自己的关系加以程度上的伸缩,在这种社会里,一切普遍的规则并不发生什么作用,一定要问清了对方是谁,和自己有什么关系后,才能拿出什么标准来,这就很能解释,为什么会出现包庇了在熟人社会里,任何东西都是熟的,每一天的生活都很相似,所以依靠经验,一代一代的传承,这就形成了一种长老权利,这是一种教化性的权利。

一个家族在同一个地方耕种多年,土地不够用,便有人脱离这个村庄,去寻找新地。在新的地方安下家来,也仍和老家保持联系,因而有籍贯之说,但是亲戚也不过体外之己,因而并不适合发生经济关系,所以村里人通过外村人交易,外村人也往往成为一村之商家,陌生间的交易需要契约,所以地缘是契约社会的基础,而血缘是身份社会的基础。

读完《乡土中国》我深刻明白作为一个学者,费老对中国乡土社会认识的透彻。

《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七

”理解中国“之深厚的乡土气

费孝通先生曾写下一本非常有名的社会学书籍——《乡土中国》。费老在此书的开篇便写道:”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中国人身上或多或少都还带有一丝”土气“。理解中国,需要去理解中国人,理解中国深厚的乡土气。

一、乡土本色看中国

中国有着几千年的文明史,在这几千年中,中国人和土地息息相关,可以说中国人以土为生,以土为死,叶落归根,中国人深深地长在土地中。

古代农耕社会,中国人讲究”男耕女织“,吃穿用皆以土地为本,辛辛苦苦地在自家耕地上耕种,过着自家的日子。一家一户,一村一落,零零散散,逐渐造就一种费老在《乡土中国》中所说的”差序格局“。差序格局讲究一种”私“,”私“即以”己“为中心,不像西方国家一样很讲究团体,因为中国人活在土地里,每家每户在土地上耕种即可,而最初生产力水平还不是很高,每家每户有一份田地即可养活一家人,渐渐地就形成了这样一种”私“的意识。而西方国家则有很大不同,他们选择的是商,出海航行,而这需要一个团体,他们也渐渐地学会从一个团体出发,形成一种团体意识。人是具有社会属性的动物,作为一个人就必须与其他人相互交往,而差序格局中的中国人以自己这个私个体为中心,并与其他私个体交往融合,逐渐形成了一个巨大且十分复杂的关系网,这也就慢慢造就了中国这样一个”人情社会“。俗语说的”八竿子打不着“,也在一个侧面反映了中国人所造就的关系网的复杂,”八竿子“不行,或许”九竿子“就成啦,甚至有时候,”八竿子也是打得着的“,就像现在一个人试图办一件事情,总会去找各种关系,找的人或许并不能直接帮助这个人,但他认识的人中或许就能帮忙,一层接着一层,这”竿子“打得也就越来越远,可总归还是能找到与这件事情相关的人,一个人”绕“出这么多人,一件事或许也能”绕“出众多件事。

《一句顶一万句》是著名小说家刘震云先生的一部代表作,而这部作品也深刻地反映了差序格局中的中国人所具有的深厚的乡土气。杨百顺离家出走,机缘巧合遇到各种似乎有关系的人,又是各种无奈,改名更姓为吴摩西、罗长礼。一个人为找一个”说得来的人“,”绕“了这么多弯,”绕“出这么多事情,看似荒唐,实则也是差序格局中的中国人的无奈。差序格局中的中国人有着深厚的乡土性,他们以土地为出发点,构建了一个巨大的、复杂的关系网,可他们身上仍有”土气“,他们”私“,就会”孤独“,他们越发”孤独“就越发要拓宽自己所织的那样一张”差序格局之网“,最后”绕“出各种事情,一句话牵出一万句话。深厚的乡土性,或许就是我们始终摆脱不了这种因为土地而产生的”土气“,才会试图织下一张网去冲淡它,以复杂的关系去淡忘它,可这”土气“始终存在,也正是这种”土气“才能织出这样的”网“。

差序格局下的中国人有着这样深厚的乡土性,即便是社会逐渐发展变化,人们逐渐摆脱土地束缚,试图抖一抖衣衫甩下这样一种”土气“,可这也是不可能的,乡土性作为一种普遍的社会性质烙印在每个中国人的骨子里,或始或终我们不都还有那样一种”小农意识“?

二、探索乡土气息的中国法治

作为一名法学院的学生,理解中国这样一种”深厚的乡土气“后,不禁会去思索应该建设一种什么样的法治中国。

”一旦地狱建成法治,下不下地狱便无所谓了“一冯象先生在其《政法笔记》一书中曾这样对”法治“进行了一番形象的描述。而这里的”法治“我认为是适合地狱的法治,既然说的是”适合“,也就可以说是一种”不错“的法治。因此在这样一个具有深厚乡土性的中国,需要建立的法治可以说也要适合这样一种乡土性。可是当前我们的法律更多的是从西方引进来的,效仿德国、日本,借鉴美国、英国的太多,却似乎忘记了自己本民族身上所独有的民族性,即那样一种深厚的乡土性。经历了伊丽莎白时代、安妮女王时代和维多利亚时代的英国并未因时代的变迁而丧失英国的特色。因为英国人始终是英国人,他们能适应英国本土不同的时代精神,在不同的时代具有不同的标准和气质。中国人身上始终有着那深厚的乡土性,有着自己民族的特色。那此刻为什么不去探索乡土气息下的中国法治建设之路呢?

探索乡土气息的法治中国建设之路,必须去发现隐藏在这深厚乡土气息下的法治资源,而苏力先生就曾在20多年前写下一本法学书籍——《法治及其本土资源》。这本书是法律社会学也是中国法制研究领域一部较好的著作,它试图去探寻中国法治建设的本土资源。该书以”法律多元主义“为基本理论进路,通过对转型期中国若干个案的理论考察,对”本土资源“进行了规范转化,其结果就是提炼出”国家法与民间法“的关系问题这一核心命题。市场经济建设初期,需要建设一条法治现代化之路,所以引进借鉴了西方国家很多法律,可这些”法律“似乎也像人一样有些”水土不服“,在许多具体案件中暴露得十分充分。比如这本书中所提到的《秋菊打官司》这部普法宣传电影,就把中国农村底层人民的那样一种乡土性揭露出来,表现了乡土性与现代化法律产生的冲突。乡民秋菊只是要讨一种说法,得到一句道歉,结果却是将帮助过他们一家人的村长送人拘留所15天,秋菊本人也是十分不解。市场经济建设初期,农村人还多不知道”法律“为何物,即使是那些离开了土地的城里人或许对”法律“也是一知半解,乡土性在那时的中国人身上体现得也是那么明显。”我只想讨个说法“,秋菊的这个想法也是千千万万农村人的看法,有了一句道歉,我们还能和平相处在这个差序格局下的人情社会,可将有恩于自己的人送人拘留所,不但没有弥补曾经差序格局的裂缝,反而会在这基础上撕破一个大口子,这着实让”乡土性“的中国人疑惑。

此外,苏力先生在这本书中也提到过在市场经济建设初期,人与人发生矛盾冲突,更多的情况下会采取一种法律规避的方式来寻求双方的利益最大化,这从一个侧面也渐渐传播了法律,因为我们或许知道如果法律干涉进来,彼此双方并不能获得利益最大化。这在今天也是很常见的,因为法律的成本还是高昂的。这也引起一种思考,如果处理事情不采用国家法,反而采取一种彼此协商的方式是否对现代法治建设有所启发?中国人在面对这样的事时选择”私了“,是身上所固有的那种”乡土性“心理在作祟,人们还生活在一张自己所编织的差序格局之网中,会选择彼此交涉的方式来弥补破裂的网,在不同地方,有着不同文化的人们会有不同方式的”私了“。这就牵涉到苏力先生所发现的法治本土资源的民间法。

民间法体现着深厚的乡土性,它从人们当地的日常生活而来,就像从土地里生长出的庄稼一样,为人们服务。那么,在建设法治现代化的时候不就要吸收这种具有深厚乡土性的民间法吗?中国是个地域辽阔的国家,人口众多,民族众多,尤其在市场经济建设的蓬勃发展期,城乡一体化速度加快,更需要引人本土的民间法资源来处理一些问题。但是,这些民间法也要与国家法的基本精神相符。在此基础上,国家法律工作人员要深人了解调査该地区的民间法,制成相应档案备份,进行讨论,得出一些适用原则并上报国家审批。可是,在现实生活中法律是复杂的,民间法更是因为其具有的乡土性特征而更加复杂。采取民间法进行处理法律事件,发掘出这样一种法治的本土资源,更多的是要在当地那样一种拥有浓厚乡土气息的差序格局中发挥其调节社会关系的作用,调整彼此双方的利益,以求更好地维持双方的社会关系网。可一旦出现一个陌生人闯入一个地区的情况,又该怎样解决就是一个问题。假设陌生人的地区有其”民间法“,该地区也有其一套的”民间法“,两者不同又当如何?不妨分析两地的”民间法“,寻求其共性,寻求其基本精神,并与国家法相对照,依其两者共同精神,从国家法中寻求解决方法。设想总是很美好的,现实却也总是不尽如人意的,探寻当代中国现代化法治之路,需要本土的法治资源,需要去理解中国那深厚的”乡土气“。此外,也要适当地改变法学教育方式,变革本科教育方式,其中一点就是不妨鼓励学生走人”民间“,进行观察总结,发现中国那深厚的”乡土气“,且老师要进行引领,发掘本土法治资源,培养出一些更具中国特色的法律工作者。

乡土中国,中国始终还有这样一种乡土气,也始终那么重视农业的发展,重视”三农问题“,或许就是一种不”忘本“的体现,不忘记自己身上还有那样一种乡土气,不忘记自己始终”生长在土里“。

理解中国,理解中国人身上所具有的那样一种深厚的乡土气,更加了解自己的民族性,并了解自己这一代人身上所独有的特征,更好地建设中国。

《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八

近日,因为旁听课程的要求,又重读了《乡土中国》一书。本书是费孝通先生对于理解中国基层社会的基本性质所作的一个尝试,由14篇短文所组成,文章篇幅不长但蕴含着对传统中国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等诸多方面的探索与思考,语言简洁,通俗易懂,归根结底,是费孝通先生在书中所阐释的基本观点与中国社会的诸多方面是十分贴切、适宜的。

费先生在开篇即提出“这里所说的乡土社会,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传统基层社会所特具的一种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它并不排斥其它体系同样影响着中国的社会,那些影响同样可以在中国的社会里发生作用”,可见,“乡土社会“是费先生所提出的一个理想概念,即韦伯所说的理想类型。但概念源自于实际经验的归纳与总结,透过”乡土社会“这样一个理想类型型的概念,可以看到许多中国基层社会所具有的特性。

“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费先生在开篇提出即提出中国传统基层社会的属性,“土”气是因为不流动而发生的,在乡土社会中,人与人、人与环境都是熟悉相通的,就如作者所说“游牧的人可以逐水草而居,飘忽无定;做工业的人可以择地而居,迁移无碍;做庄稼的人却搬不动地,长在土里的庄稼行动不得,侍候庄稼的老农也因之像是半身插进了土里,土气是因为不流动而发生的”。“不流动是从人和空间的关系上来说的,从人和人的空间排列上说就是孤立和隔膜。孤立和隔膜不是以个人为单位的,而是以住在一块的集团为单位的”。作者也分析了乡土社会以村落为集团的四个原因:每家所耕种的土地的有限性;水利等需要合作的需求;安全保护的需求;多子家庭土地平等继承的原则。可以看出,在乡土社会中,以村落为集团的社会是完全可行的了。“靠着土地生活,自然也受到土的束缚”,不过随着乡土性的逝去,“在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现在很有些飞不上天的样子”。以文字下乡为例,在推崇文字下乡的人看来,乡下人是“愚”不可及的,但实际上在乡土社会这样一个面对面的熟人社会,文字不是必需的,甚至是多余的。文字也好、语言也罢,不过是伴随着人类社会发展需要记忆的东西增多而出现的象征体系,它们的使用需要人们共知这些符号所代表的意义,在乡土社会,人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年轻一代都是大人们看着长大的,在乡土社会中所生活的人,每个人的生活经历大抵是一致的,所不同的不过是经历的前后区别,在他们之中,同样会产生一套他们所熟知的符号,相比文字,在乡土社会这样一个熟人社会中,语言,表情,动作等无疑是更为直接形象的,因为文字是一个间接的象征体系,文字的用语讲究文法、排列等,实际上在两个不同的情境中理解相同的文字往往是会产生偏差的,因之,乡土社会中文字是多余的,倘若强行推进文字下乡可能好处未得,坏处却已显现,这与在后文提及的法律下乡是一致的。

在分析了中国社会的乡土性后,费先生在之后分析了乡土社会的社会结构和人际关系。他以“差序格局”这一概念来指代乡土社会的社会结构,以区别于西方社会的“团体格局”。“我们的社会,不像是西方社会那样大家建立在同一个平面上,而是好像把一块石头扔到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一圈推出去的波纹,被波纹所推及的就发生联系,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每个人在某一时间某一地点所动用的圈子是不完全相同的”,“以己为中心,像石子一般投入水中,像水面上泛开的涟漪一般,愈推愈远,也愈推愈薄“,“这个圈子是富于伸缩的,圈子的大小要根据中心势力的厚薄而定,也因之中国人对世态炎凉特别有感触”。在差序格局中,一圈圈波纹的差序称为人伦,对于乡土社会中的人来说,每个人都是以己为中心,也因之而产生了公私不分的问题,这个人向内可以说是“公”,向外则是私了,维系着私人的道德也因之是以己来展开了,在书中,费先生引用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关系很好的阐释了这一点。乡土社会是个偏重父子、婆媳纵轴的单系原则的社会,因此用家族来称谓每个家会更为恰当,实际上最简单的家族就是家庭,但家族比家庭更显示出结构的复杂,也涵盖了政治、经济、宗教等复杂的功能。在偏重父系原则的乡土社会中,实则除了生育外,政治、宗教甚至经济等是以家族为核心的,因而男女之间也仅是因生育和必要的社会分工而相联系的,但乡土社会是个自给自足、分工不发达的社会,这样说来,生育事业可谓男女之间唯一需要联系的了。因而乡土社会是男女有别的社会,是阿波罗式的社会,是生于斯、长于斯、终老于斯,安土重迁的社会,这和西方浮士德式的社会是截然不同的。

在乡土社会中,维持社会秩序的是礼治,是对传统的恪守,对文化的传承。文化源于经验上的积累,在乡土社会这样一个比较稳定不太变动的社会来说,前人的经验对后人是有益的,后人只需搬动前人经验积累下来的文化常识,便足以应付社会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了,这样一代一代积累下来,接受这样一种教化,克己以复礼,乡土社会的秩序也便维持了。在乡土社会,诉讼是可耻的,法律是靠外在的权力执行的,道德则是教化而来的,是由内向外的,在这样一个社会里,是无讼的,如文字下乡一样,现代化过程中,法律知识的下乡是必要的,但若不考虑实际社会的道德观念、思想意识等,强行推行,难免会使某些略知一些法律而道德低下的人在面对不知法律的实诚的乡下人时钻了空间。

随后,费先生在无为政治和长老统治两篇文章中分析了乡土社会的政治结构与政治权力,分别是与社会合作、社会冲突、社会继替、社会变迁角度所对应的同意权力、横暴权力、长老权力和时势权力。社会合作的角度看,社会分工使得每个人有合作的需求,由此产生了权利与义务的关系,每个人也由此有了对应的权利和所需要承担的义务,可以说同意权力是一种妥协性的权力;与之相对,横暴权力则是占有优势的一方对相对弱势一方的压制,是一种强制性的权力。乡土社会是一个不富有抵抗性的社会,容易成为皇权的发祥地,但分工体系不发达的乡土社会又难以为皇权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与之对应的必要的经济基础,传统社会的统治者为了维持皇权的维持,对在“天高皇帝远”的乡土社会里,采取了“无为统治”的统治方法。乡土社会对外,是无为社会;在其内部,实际是长老统治,与之对应便是长老权力。如前文所述,乡土社会的乡土性、稳定性使得年老一代对年轻一代有了更多的经验积累,因之对年轻一代在诠释传统、教化晚辈方面具有无可非议的权力与资格。德高望重的年长者们,就是礼的象征,是正确的行为范式,是道德标准。乡土社会注重礼治,注重传统,相对稳定,变迁不快,这也为长老权力的存在与发展提供条件。乡土社会虽变迁得慢,但还是有的,与之对应便是时势权力,但也因为乡土社会变迁的缓慢而相对较弱。乡土社会的社会变迁是从传统社会到现代社会的变迁,伴随着变迁,“挟天子以令诸侯的结果,位与权,名与实,言与行,话与事,理论与现实,全趋向于分离了”。

在“学缘和地缘”与“从欲望到需要”两篇短文中,费先生以此来指代从身份社会到契约社会,从传统社会到现代社会的社会性质的转变。乡土社会中,血缘和地缘的分离,是相当难的,作者在书中以“客边”、“新客”为例进行了说明。

无疑,《乡土中国》一书中所提出的“差序格局”、“无为政治”、“长老统治”等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学概念,有助于构建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品质的社会学理论体系与话语体系。本书以“文字下乡”、“法律下乡”等为例,给予中国的现代化之路以某些启示,“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在中国这样一个传统与现代因素铆合的、后发赶超性的超大社会里,怎样渐进式推进各项改革措施落到实处,让改革的红利惠及更多人无疑是值得思考的。《乡土中国》是常读常新的,在14篇短文中,费孝通先生对传统基层中国社会的性质做了思考,其蕴含着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方方面面值得深究的问题。

此外,本书中能感受到费孝通先生的大同思想,特别是第一次读“文字下乡”部分时作者对乡下人“愚”的解读,可以说是这本书把我领进了社会学的大门。在面对当今文化各异的社会中,如何在这个世界上实现多元文化的共存与发展,彼此汲取进步的一面、摒弃落后的一面,是需要全世界人们共同努力的。我想用费孝通先生曾说到“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是在恰当不过了,这与今天中国所倡导的“人类命运共同体”本质是一致的,希望有朝一日能有天下大同的一天。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 篇九

读费孝通先生之《乡土中国》,虽仅粗读了一遍,但已收获颇丰。接下来谨从“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三个部分简略谈一些话,有发自内心的感悟,也有引名家之言作为支撑,思路混乱,望谅之。

在读到开头,我就被费孝通先生对于教师这一光辉职业的看法所吸引,特于此引先生之言,此部分算个开头,大抵是和“乡土中国”这个名词无关的。“我并不认为教师的任务是在传授已有的知识,这些学生们自己可以从书本上学习,而主要是在引导学生敢于向未知的领域进军。作为教师的人就得带个头。”费孝通先生作为大儒大家,在上世纪四十年代提及在当今看来都如此前卫的观点着实让我惊讶。初读此书,竟难有陌生之感,若非书中所述之人、之事、之言皆为早期之物(此处的早期可追溯至十九世纪三四十年代),我都难以发觉此书出版至今已有七十余年。

先生在序言中提到,他做出了一种不成熟的、局限于客观条件的尝试。“尝试什么呢?尝试回答我自己提出的‘作为中国基层社会的乡土社会究竟是什么样的社会’这个问题”。按先生所陈观点,大抵可以说乡土中国,是生长在中国基层的传统社会的骨子里并从骨子里散发出的能够影响、支配、作用于中国社会的体系之说。那么接下来,我将说一些关于乡土中国的“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方面的内容。

谈及“乡土本色”,农耕应该可以是我们民族确和泥土分不开的文明乃至成就,它深刻地存在于我们的观念之中,不论时间、不论区间,我们的思想中总会对农耕青睐有加。耕作离不开土,老农也就如半截身子长在了土里。从土里长出来过光荣的历史,自然会受到土的束缚。土如同中国众生的血液,联结了上亿人,像宗族血亲般,只是各立门户,各具情结,其差异最重表现不外乎地域上的、以山川河流勾勒分壑的各自乡土文明。

但其中家庭总是最基本的抚育社群。与工业文明及游牧文明不同,中国的群居社会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的是上千年的农耕社会所独有的一种聚合性的生产特征和扎根于土地的文化乡土气息。因为农耕,所以人口流动性很小,乡土社会的生活是富于地域性的。而说到这种乡土社会,可以说是一个“熟悉”的社会,没有陌生人的社会。无需选择的生活环境,意味着没有陌生人的规模内的社会,逐渐形成了中国格局地域特色又充满浓厚人情的乡土社会。费孝通先生特此提出在乡土社会中法律(也可以说是成文的规则)是无从发生的。乡土社会的信用并非对于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加思索时的可靠性。

论“文字下乡”时,费孝通先生着重强调了农村人(一为乡下人,无贬义之意)并非无学习文字之天赋,实为乡土社会是个面对面的社群,在这个社群的范围内有惯常使用或约定俗成的特殊“语言”,或称为“方式”,文字在表达意思时具有相当的局限性,并非在乡土社会中最为合适的交流方式。在乡土社会中,不但文字是多余的,连语言都不是传情达意的唯一象征体系。

“再论文字下乡”算得上是费孝通先生在乡土社会中文化符号之基础与其发展的补充。我个人对费孝通先生所提及的“先有了语言,构建了交流的象征体系”的理解是:先有象征体系再有概念,然后积累经验,在唯物论里是不成立,但在文化中这种认识是可行的。象征即是语言,先有了说,才在后来有了存在的体系,之后再有了概念和经验的出现及积累。我个人认为,说是对现实事物的客观反映,不管真不真实,它都是对存在着的客观实在的一种带评价或不带评价的映像。如果从这一点出发,费孝通先生所表述的象征一说就不是唯心之论了。

最后,对于费孝通先生所提及的“鸡犬相闻,老死不相往来”的乡土社会作一个我个人的理想想象:每个人都生活在宁静祥和的环境里。这环境不大,可以说小到了每个人都朝闻夕见、熟似亲缘,他们之间无论交流与否,也不管来往与罢,对其生活的氛围及环境都无任何丝毫的影响,每一个人都活在这样的状态中,静听着窗外风起枝曳、鸡鸣犬吠,仰着云卷云舒、繁华落寞,仿佛这乡土的一切就是一种永恒,惟此中沉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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