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天 《第七天》读后感优秀7篇

2023-09-22 10:49:23

读完某一作品后,想必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心得,此时需要认真地做好记录,写写读后感了。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写好读后感而烦恼吧,下面是书包范文为朋友们精心整理的《第七天》读后感优秀7篇,希望能够对小伙伴们的写作有一些启发。

《第七天》读后感 篇一

脑海里最深刻的,是“死而平等”四个字。如果说高中政治的哲学课上说的“生而平等”,让我看到生命的平等,那这本书的“死而平等”,让我看到生命结束后一样的荒凉。奇怪的是,尽管虚无、悲凉,我却没有感受到绝望,但“我”应该绝望才对……

“我”坐在餐馆里,一个家族经营式的餐馆,看着报纸,报纸上有“我”的前妻自杀的消息,“我”愣住了,是突如其来的难以置信和悲伤吗?竟然让“我”没有逃离餐馆的火灾,好像“我”是能逃脱的。

突然就走到了生命的尽头,“我”却开始了一段新的路程,一段越走越“白茫茫一片”的路程。

去殡仪馆前,“我”收拾了一下自己,但“我”明明孤身一人,连寿衣都没来得及准备,只能随遇而安了,毕竟生前的生活好像也是这样的。

“我”走在熟悉的街道上,回顾着肉体丢失前1天发生的种种,也许是因为这些都是发生的,印象更深刻些吧。

让我心疼的,是坐在废墟前的穿着红色衣服的小女孩,那个原本是“我”做家教的学生,但不巧的是,她家已经被夷为平地了,因为拆迁。之所以她,是因为她很懂事地,要坐在“家门口”,等着父母回家。可是,后来“我”再继续走着的时候,却遇见了她父母的“灵魂”,而他们的躯体,在废墟之下。

如果说“生而平等”,为什么一个可爱懂事的小女孩的家能够被瞬间强行拆除?可见,这也许不是一个真命题。

是的,因为没有墓地,“我”去到了殡仪馆,可最后却没有火化(是的,死了之后,有墓地,才能被火化,像“我”一样的灵魂才会有归宿)。这么说来,也不奇怪“我”为什么会和小女孩的父母相遇了,因为他们也没有墓地,甚至,可能还活着的人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根本不会知道他们已经死亡的事实,因为他们被埋在了废墟里,被掩盖在某些人坦荡的仕途之下。

“生而平等”看似被否决了,但别着急丢掉生的希望和机会,因为“死而平等”也似乎是不太现实的。比如,像“我”的这些人,不,这些鬼去到殡仪馆的时候,等待区也是分等级的,所以“我”也只能坐在普通的凳子上等着被叫号,顺便再听着旁边的还有隔壁豪华区的“人”们说着自己的墓地有多奢华。

不过,我是没搞懂,都死了,还有什么好炫耀的。后来我想,可能是因为刚死不久,始终还是带点“人”的攀比心理吧。

最终,“我”因为没有墓地,被“跳号”了,只好继续走着,要去哪儿?“我”不知道,我更不知道……

跟着“我”虚浮的脚步,我见到了“我”的前妻,那个疑似成为了政商利益链牺牲品的人。“我”和她共度良宵,之后,她却走了,因为她是一个有墓地的“人”,或者说,在阳间有人为她准备墓地。可能她匆匆赶来,是因为当初的“离开”感觉到一丝愧疚?又或者,她从来没忘记“我”。看来,“死”可能会是后悔药,起码能够再次短暂拥有曾经失去的。

人间会不会也有人为“我”准备墓地?我想会有的吧,可是,“我”这一路上,几乎遇见了生前认识的、有可能为“我”准备墓地的所有人。

可是,“我”很久都没有找到“我”父亲。有人说见过他,这说明他的确比“我”先来到这个世界。寻寻觅觅,后来才知道,“我”走进殡仪馆,见到的第一个“人”,不,第一副骨架,原来是“我”的父亲。

“我”以为父亲只是失踪,虽然怀疑过他因为知道自己要死,为了不拖累自己而走到某个角落,但一直没有确切消息,“我”自然是没有给父亲准备墓地的,所以父亲一番游荡之后,成为了殡仪馆尽忠职守的“志愿者”。可惜了,父子俩,相见不相识:父亲死去太久,只剩骨架;“我”死后没得修容,面目全非……但没关系,在之后很长很长的时间里,父子俩有大把时间“叙旧”。因为,在阳间,好像已经没有什么人会为他们俩准备墓地了吧。

这或许就是所谓的“死而平等”:

有墓地的,得到了安息;

没墓地的,得到了永生……

在阅读之前,我小小地纳闷了一下,为什么是“第七天”?开始我以为,是因为造物者造物花了七天,而亡者留恋人间,也仅有七天。但似乎并不止七天。只是,第七天,“我”不再漂浮在某个熟悉又陌生的白茫茫的地方,而有了安定之处——父亲在的殡仪馆。某种程度上,一个可以被称之为“家”的地方。

《第七天》并未“揭露”死亡的真相,相反,它其实说着的,还是人间的事儿,但看完之后,会发现,竟然也不那么害怕死亡,并且对“好不了也不会更坏”的世界,多了几分,关于 生的 希望或者是敬畏。

随意回忆,随手一写,迎喷~但我更希望,你去看《第七天》。

《第七天》读后感 篇二

从看过《活着》以后,就开始喜欢余华,只是单纯的喜欢,却没有更多的去了解他。我想,我可以借用钱鍾书老先生的话来开脱,即使我觉得今天学校的煮鸡蛋味道鲜美,也没有必要非得去见一见下蛋的母鸡。

中学的时候再一本杂志上读到一篇文章——《我们为什么要读名著》,这篇文章的作者指出,名著的伟大之处就在于每一次读你都将会有更多的收获和体会。在读《红楼梦》的时候,我对此感触特别深,虽然至今都没有将《红楼梦》完整的读过一遍,甚至一直还在上篇徘徊。我重读书的时候有一个很怪的习惯,我喜欢随便翻一页,从中间读,读的高兴了觉得有必要看看前面,才会翻到第一页开始读。啊,扯得有点远了~

我很喜欢这本书,除了男友,我没有想要将它推荐给别人读。我想,大概《人生若只如初见》这一类的岁月静好般的文章才适合向广大人民群众推荐吧,诸如《海贼王》这样才的漫画、《活着》这样满满艰辛与辛酸的文字,只适合喜欢同一口味的人吧。这让我想起,向别人推荐介绍中医学的情形,呵呵,我还太年青,现在才意识到自己与身边的同学的想法原来是不同的……所以说无论是什么,无论它怎么好怎么优秀,都只适合推荐给相信它的人。啊,扯得更远了~

第一天:杨飞死的第一天,他是被砸死的,脸已经变形了。这一天,他去了殡仪馆,在殡仪馆,遇到很多侯烧者。这些侯烧者讨论着自己的寿衣、骨灰盒还有墓地,富人区和普通区不同的态度,不同的想法,活生生的勾画出了生活在同一个社会中的两个阶层之间的鸿沟。可是,杨飞他没有骨灰盒,也没有墓地,他只有离开殡仪馆。他想起了他在人世间的最后一天的遭遇和他的死因(此处是后面的一个很重要的铺垫)

第二天:杨飞遇见了自己前妻,李青。并回忆了两人相知相恋到相濡以沫再到劳燕双飞,再讲到两人分开以后的各自的生活。在这段回忆里,我看到了同事之间的冷漠,美丽背后的痛苦,还有爱情。

第三天:讲了他的父亲收养他的过程。读这一段,给我的不仅仅是感动,更多的是思考。感动于养父子之间深厚的感情,感动于李月珍夫妇的善良,思考着杨飞生母一家的生活和杨金彪的生活。这一天,也讲到了李月珍的死。

第四天:讲了生活在这个社会底层的鼠族刘梅和张超的爱情故事,也引出了张刚与李姓男子之间的恩恩怨怨。

后面两天没有讲什么新鲜事儿,只是把前面所有事情的原因、内幕都揭开了,为所有的事情画上一个句号。

首先,说说作者的写作方法吧,个人觉得非常的巧妙,所有的事情都得到了合理的解答,也就说前面埋下的所有铺垫,都顺理成章水到渠成的解释的一清二楚,于人物形象来说,这样的叙述显示出了主人公杨飞最后对所有事都已经看透,于故事情节来讲,将整个故事都显得饱满起来,而且不拖沓,没有矫揉造作的痕迹。我喜欢余华的小说,因为在他的小说里面,没有那些伪装的痕迹,没有为了感动而感动,没有为了绝望而绝望,没有那种“装”的感觉;喜欢他的故事里的每一个饱满的人物形象,更喜欢他的这本小说中,冥冥中带有希冀的感觉。

其实,我也很喜欢我买的这本书的。封面设计,掀开最外面的包装,里面是质朴的,是粗糙的,是厚重的硬面书皮。我喜欢这种简单的书,特别是这种,看着简单质朴,细细一看很有料,读起来更有料的书。

书名第七天,在扉页也写的是《创世纪旧约》中的第七天,但是,内容却是中国的传统中的“头七”。我不明白作者的用意何在?

在殡仪馆,看到的掌权者、富人和一般人的区别,让我觉得嘲讽,人死了,也还是这样么?人的攀比,自视清高在死亡来临了的时候都没有减少一点点,和殡仪馆相比,死无葬身之处的人们的互助互爱则显得更加的可爱,可是偏偏,他们是死无葬身之处的可怜人……

文中有一处,一位富人谈论自己穿着的寿衣是狐裘,买的墓地如何如何,这些话被普通区的一个人听到后,不住说他不懂,并议论富人的寿衣没买对,墓地也没选好。这不正是阿Q一样的精神?或者说是,一种由于嫉妒而生的恶语中伤?或许人的本性就是如此吧?有很长一段时间,我都极度渴望知道,人性的本性是如何的。到现在,我才慢慢明白,知道面对这样的情况怎么办才是正确的最重要。读小说有什么意义呢?我绝不认为,读一本小说就是为了掠奇。那么读小说,给我们的新的启示,新的收获又是什么呢?

文中,讲了两类人的爱情。

一对是年轻的鼠族,张超和刘梅。刘梅既漂亮又聪明,张超也是一个勤劳肯干的少年,可是他们却走向了最悲惨的结局——刘梅自杀了,张超为了给刘梅买墓地,后大病了一场死了。是什么造成了他们的悲剧?我简单的分析一下,第一,因为刘梅吃醋,在发廊与人大吵了一架而将工作吵没了。在这个地方,如果说主观的原因的话,是刘梅她对张超的不信任所造成的。第二,因为刘梅在做服务员时被占便宜,张超与人打架,两人均被开除。这个,我真不知道该怎么说,姑且算是社会的黑暗吧。第三,在发廊和饭店之外的地方,两人再没有找到其他的工作,更是很有“骨气”的表示不去那样的地方上班,说明两人文化水平不高和心理的不成熟。第四,刘梅因为张超送给他的iPhone是高仿机而不满于张超骗了她,最终走向了极端。其实,当刘梅这样理解的时候,她就已经错了,不离不弃相濡以沫的两个人在一起这么久,该有的信任却没有建立起来?还是这信任败在了这一时的冲动上去?张超由于照顾重病的父亲,而没有及时看到刘梅的留言,刘梅的神展开就开始了,她固执的认为张超已经看到了她的日志却像一个缩头乌龟一样不承认。这……我,真的无话可说。说实话,这里给我的震撼是最大的。因为,我常常会为了一件小事,和男友吵起来。而吵起来的原因,我会说,我不是因为这件事本身生气,而是这代表了你骗我。其实,不是那样的是吗?在这里,我想向我的男友说一声,对不起。我会好好改改自己这个坏毛病了。我高中老师说,为什么读小说很有意义呢?因为在小说里,你看到了某些人的影子。看到了别人的影子,让你更懂人情世故,看到自己的影子,让你警醒自己的缺点。

还有一对,是杨飞和李青。李青很漂亮很聪明。其实我在刘梅和李青上都看到了自己的影子,不过都限于性格方面的,因为,我实在不是一个漂亮聪明的女孩儿。李青选择了杨飞,因为他的独特,他的善良,他的朴素,他的诚实可靠,还有他无微不至的爱和关心。而突然有一天,有一个男人出现了,这个人撬开了李青追求向上飞的野心,所以李青离开了杨飞。虽然,李青最后的结局是不好的是残酷的,但是,我不敢保证,有一天面对那样一个令人垂涎机会的时候,我的选择会是留下。直到看完以后,很久,我都在想,如果是我,我会怎么做。李青她到底应不应该留下?虽然,她确定自己是爱杨飞的。但是,李青也曾经得到了她想要的东西,她也曾闪耀过,不是吗?可是,如果,她跟着杨飞,他们会有一个孩子,或许已经上高中了,一家过着虽然拮据但是幸福安康的生活。这,算是在爱情,家庭和梦想之间的博弈吗?

杨飞是杨金彪在扳铁路叉道德时候捡到的。读罢这个故事,我不得不说,杨金彪是个好人,是个好父亲。除此之外,我真的找不到其他的语言去形容了。还有杨飞生父生母……我也不是自己父母亲生的,但是,我和杨飞一样幸运,得到了好人的照顾,我比杨飞更幸运的是,我不仅仅有父亲还有母亲。文中的杨飞,像是一个儿子一样照顾着自己的父亲,他真的很孝顺,也几乎做到了他所能做的所有,但是我仍然觉得远远不够,远远不够。我觉得,无论怎样,杨飞是报答不完父亲对他的爱,而我又何尝不是呢?天下又有几人能报答完自己父母的恩情呢?

而杨飞生父母一家的情况,习以为常的争吵,莫名其妙的大闹,让杨飞,让我们这些读者,好好的冷眼看了把戏。是的,是戏,那样一哭二闹三上吊的吵架,那样无聊的吵架,真真是,一点意义都没有,白白被人笑话了去。

在这本书里,勾画了世界百态图,让人忧让人喜让人怜,却又因杨飞已是私人之身的身份而变得遥远,真真的如同,这个世界和那个世界的遥远的距离。因为遥远,而变得什么都不重要了。就像所有在死无葬身之处的人,那样荒诞,那样无奈,那样毫无意义的度过每一天。然而,最干净的也是死无葬身之处,因为,这里的每一个人都已经抛开了那些矛盾与仇恨,成了互助互爱的群体。

在那死无葬身之处的一棵树下,有两架骨骼在“下棋”。生前,一个被另一个人所杀,杀人者又因杀人而被判死刑。然而,就是这样有着深仇大恨之人,在死后,却互相陪伴,互相安慰。突发奇想,不是有点像《天龙八部》里乔峰他爹和慕容复他爹在被扫地僧先杀后救活之后一样么?或许,在死亡面前,在生命面前,所有的仇恨都显得那么不值钱那么不值一提了吧?

我不知道怎么来结这篇读书笔记的尾,那,就像一个小学生一样,抄上一句余华自己对这本书的评论吧——“与显示的荒诞相比,小说的荒诞真是小巫见大巫”

我想,我应该再多读读这本书。

《第七天》读后感 篇三

下起了磅礴大雨。淋得浑身湿透。

菱讨厌在这个学校实习。三四年级的孩子,敢当着她的捉弄她,不听她讲话,反而一副你是不是脑子有问题的样子和她说话。她耐心地想去解释一道数学题,但那孩子却根本不接受,只认识自己是对的,还无比肯定的,认为是菱的问题,那样子是怎么说都不能和她交流似的。总是要顶嘴,动不动就没礼貌的大喊大叫,菱真的觉得这帮孩子让她受够了。和作为实习老师,又很难去展示自己的权威,况且在这所充满了穆斯林,印度,非洲人的学校。菱真的真的觉得内心很委屈。

去厕所呆着,是她唯一能找到的安全和私人的地方。

菱知道自己天生就不是那种爱孩子的人。她意识到自己从来没有幻想过结婚,生宝宝,养孩子,这一部分好像从来不是她向往的生活。她不会像别的女孩子一样去幻想自己的婚礼是在哪里举行,穿什么样子的婚纱,将来的孩子,家庭生活是什么样。菱从来没有希望拥有这些东西。这也无可厚非吧。为什么要去做自己并不真心喜欢的事呢?

现在她更坚定了自己不要孩子的想法。大概很多有了孩子的人并不会和别人哭诉自己的生活是如何被孩子毁掉的吧。菱最不理解的是那些因为觉得宝宝可爱而打算生孩子的人。又没有宝宝是一直停留在婴儿阶段的,那十岁了呢,十五岁了,二十岁了呢,终有一天他们不再‘可爱’,不听你的话,年少无知,爱和你顶嘴,让你心情不快,让你的生活没有宁静。菱在实习学校里听着九十岁的孩子讲话,觉得那分贝足以让她烦躁。

为什么要生孩子,让自己的生活不得安宁?既然,没有你的生活比有你的要好。

读《第七天》有感 篇四

余华的《第七天》是一部催人泪下,引人深思的长篇小说。从人过世以后的角度讲述了生命的幸福与苦难,揭示了社会的残酷和世间悲剧,以及人与人之间的冷漠、无情与贪婪。在这样的世界里,亲情和友情是我们生活里唯一存在的依靠。余华以第一人称叙述了故事的主人公,杨飞在死后的七天里每天都遇到不同和他一样在生活底层的人们,时时刻刻有人遭遇不同的事故导致死亡,来到了死无葬身之地。这里聚集着没钱买墓地的亡灵们,他们都存留着遗憾和生前的后悔,不过终究可以在这里获得他们所渴望的安宁,并与之前死去的家人、朋友们相汇直到在世的家人有钱帮助买墓地。

我对这本书的感触特别深,被爱感动的同时也为世间的不平等和残酷而感到恼怒。第一天,杨飞从轰然倒塌的废墟中爬起,带上预约号前往了殡仪馆。殡仪馆里竟然还分成了普通区、贵宾区和VIP区。 余华展示了社会上人与人之间的贫富差距。有钱人都趾高气扬的走向进口焚尸库,拥有着价值连城的墓地,且能确保自己的遗体完好无损。然而普通人静静的等侯着,走向国产的焚库炉。杨飞就是这样的普通人,并没有墓地,不知去何方。余华运用讽刺的方式展现了现实社会中其实也是如此。第二天,他回忆了自己过去的婚姻。上流社会的李青死心塌地的跟在他的身边两年多,之后她却厌倦了平凡、清平的生活,为一个海归博士而跟他离了婚。后来李青第二次的婚后生活过的极其不幸福,结果自杀了。人们总是会被金钱所迷惑、对自己生活感到不满,贪婪的追求更多,然而最后变得一无所有。杨飞和李青的爱情被现实所隔绝,但是两人之间的挂念和爱一直存在着。第三天,杨飞讲述了自己的出身。出生时, 从厕所洞里掉落到了火车铁轨上,被杨金彪即时发现并辛苦拉扯长大。他年幼在杨金彪的细心呵护下茁壮成长。在阅读这一章节时,我被他们的父子情深深地感动了,使我热泪盈眶。杨金彪对杨飞倾注了无限的爱,他把自己的一身都献给了杨飞!在工地工作时还把他绑在背上冲好奶粉放在胸前喂杨飞喝;为了照顾好他终身未娶;毫不犹豫地支持着他的工作事业;得了不治之症离家出走为了不拖累他。亲情和友情在冰冷的世界上留下了人性的温暖,但世间的悲剧却连续不断。在之后的四、五、六、七天里,杨飞在一路上聆听了许多亡灵的故事。有二十七个婴儿被丢入河中;鼠妹因男友买假iPhone给她而跳楼自杀;男友为她买墓地而卖掉肾。

小说故事情节非常激动人心,采用倒叙的手法给我了残酷和温暖两种截然不同的感受,批判了现实社会中存在的问题。余华在揭示世界上的种种问题的同时不忘人与人之间的温情,让我觉得在绝望中存在着希望。在享受阅读这本小说时,我也更加认知到了现实社会中的争论。余华关注了当下的现实生活,描绘了普通人的喜怒哀乐,并引伸出了人的存在和生命价值等问题的多个答案。可是在控诉社会上各种问题的同时,作者没有解释产生这些悲剧背后的原因,使我产生了一些对故事的疑问。这个小说美中不足的地方是对人物形象没有特别的深入。余华只勾画出了人物的外貌形象,并没有深层次的讲述他们的人物变化和细节描写。这样缺少说服力,使我感觉他们是因为情节的需要而虚构出来的。但是小说情节和内容还是让我看的津津有味、陷入其中,让我开始思考现实中和书里世界的不同和相似度。

看完这本书后的第一感觉是被书中的世界和杨飞遇到的各种遭遇所震撼了。这本小说引人入深、扣人心弦,使我看的特别快。我极力推荐余华的这本小说。文章的语言十分简练朴实,通俗易懂;内容引人思考,具有很强的感染力;故事让人惊叹、不由自主的思考起现实社会!

天读后感 篇五

内容简介:“浓雾弥漫之时,我走出了出租屋,在空虚混沌的城市里孑孓而行。我要去的地方名叫殡仪馆,这是它现在的名字,它过去的名字叫火葬场。我得到一个通知,让我早晨九点之前赶到殡仪馆,我的火化时间预约在九点半。”《第七天》选择一个刚刚去世的死者“我”(即杨飞)作为第一人称叙事者,由“我”讲述死后七天里的所遇、所见、所闻之事与往事,“我”力所不及的一些故事或故事片段则蝉蜕给与“我”相关的他者,由他者以第一人称讲述自己所遇、所见、所闻之事与往事。

主人公杨飞是主环,这一主环分别连套一些不同的次环,次环又连套次次环,从而形成多重连环式结构模式。分别是杨飞——李青——李青的后夫,杨飞——杨金彪——生父生母一家,杨飞——杨金彪——养父兄弟姊妹,杨飞——鼠妹与伍超——肖庆,杨飞——李月珍夫妇——杨金彪,杨飞——李月珍夫妇——二十七个婴儿等均构成一个个三连环结构。三连环结构涉及第一人称蝉蜕叙事。所谓第一人称蝉蜕叙事是指由第一人称叙事者“我”蝉蜕到下一个以第一人称叙事的叙事者的叙事方式。杨飞到“死无葬生之地”后不久,遇到“我”出租屋的邻居“鼠妹”,她认出新到的防空洞地下室的鼠族邻居肖庆,肖庆为大家带来了“鼠妹”的男朋友伍超在阳界的消息。于是,故事的讲述者就由杨飞蝉蜕到“肖庆”,然后“肖庆”以第一人称为大家讲述“鼠妹”到“死无葬生之地”后大家所不知道的关于伍超的`故事。

读《第七天》有感 篇六

看完余华的小说《第七天》,我由衷佩服。记得上一次看他的作品,是《活着》——他描写的是在特定的环境下人的孤独。他把“惨”写到了极致,简直不给主人公一点活路。但这样过于绝对的不幸,反而是一种幸运,因为你知道,在现实生活中绝不会有这样的事发生,那么主人公他可能算是最惨时代中最惨的遇难者了。

而《第七天》同样也是写“惨”,却给人焕然一新的感觉。首先,写作风格之新,其创意让我觉得魅力非凡,是我读过最有画面感的文章之一。与其说是在读一篇小说,还不如说是在看一部电影。相比《活着》,《第七天》最大的突破并不局限于主人公本身,没有浓墨重彩地写主人公如何如何不幸,主人公仿佛只是过客,只起到了线索的作用,而是由他穿插了许许多多不幸的人的不幸的故事。

在这些人当中,没有一个是有窦娥冤一般的冤屈,不是一种凄凄惨惨戚戚的大悲哀。却也正因如此显得更加真实,仿佛是实实在在发生过的故事一般。但如果仅限于如此,可能就只会限于优秀,而不是卓越。我认为全书最大的亮点在于他的写作角度。本书第一页主人公就已经去世,然而却不是简简单单的倒叙,并没有画面一转,转而讲述他的生平,而是以他亡魂的视角来展开整个故事。

这里简短地介绍一下故事的背景。在本书中,人死后并不会真正死去,而是会以另一种形态活着,但这种形态虚无缥缈,亦真亦假,就仿佛在梦境之中一般。这样一个简单却十分新颖的背景,创造出一种迷雾一般的氛围,周围的世界还是那样的世界,但是主人公却被生与死的界限阻挡了。

在读这本书时,你并不是像在读一本书,你好像死去了,也透过一层阴魂不散的浓雾,窥探书里的世界。你睁大双眼,只看到茫茫一片,以及隐匿其中的模糊轮廓。这种描写手法,无疑暗暗增加了孤独之感,因为你好像也被世界孤立,正在生的那一头,以前的世界已成为过往烟云。

所以本书真正的意义并不在描写刻画一个比以往都更加悲惨的故事,而是让读者体会到一种近乎永久的孤独。你虽然似乎还活着,但你心里清楚,你已经死了,你不可能再像活人那样活着,就像被流放在天堂与地狱之间的杰克那样。这样的一种风格,让我想起以前看过的一部经典恐怖电影《寂静岭》。我打算先神游到《寂静岭》的世界中,并稍作停留,也算是捎带为《寂静岭》写一个观后感。

我天生便是一个比较胆小的人,并不看什么恐怖电影。记得有一次看《闪灵》,看了一半便不敢再看了,而且还做了两三天的噩梦,自此以后便发誓不再看恐怖片。然而我却看完了《寂静岭》的一、二部。因为说实话,虽然主流上大家都将它当作一部恐怖片,但我却把它当作是一种抽象的孤独来看。因为在电影中寂静岭是另一个世界,一个大雾弥漫的世界,周遭的环境与现实世界一模一样,只是笼罩在迷雾之中而已。而影片中的各种畸形扭曲的怪物,这可以把它们理解为现实中的不幸。

从这样一个角度来看,寂静岭就仿佛是孤独人们的内心一般,在那里有着被埋藏在内心深处的扭曲,与远古野兽的本能。但更多的,是一种外界,永远无法知道,无法了解,无法进入的孤独。

《寂静岭》结局是主人公从寂静岭中逃离,但他并没有从那个世界逃离,他虽然回到了家,那个家和现实中的家一模一样。但是每一个人都知道它不是家,它仍是那个地狱,只是披上伪装后稍微美观一点的地狱。

回过来说余华的《第七天》,虽然与恐怖完全沾不上边,但是却和这部恐怖电影有异曲同工之妙。写到这里时,我突然又想起另一本书。书名好像叫作《天蓝色的彼岸》,可以理解为给儿童的死亡启蒙,余华的《第七天》便是这本书的进阶版。因为《天蓝色的彼岸》,结局是主人公成功到了天蓝色的彼岸,也就是得以安息了。

而《第七天》的主人公却死后依然命运多舛,最后到了死无葬身之地。《天蓝色的彼岸》更像是安慰儿童,而《第七天》却直接让你看到血淋淋的现实,让你知道悲欢离合总无情。

还有一点就是,关于《第七天》的画面感的构造,恕我直言,是我迄今为止看过的小说中数一数二的。它为电影的翻拍,省了导演不少事(如果将来出现的话)。它的画面感呼之欲出,就如我之前写的那样,与其在看一本书,不如说是在看一部电影,但是很可惜,到目前为止,中国的导演们还没有发现这部书的潜力。

这本书真的是一个很好的题材,因为它还非常含蓄地隐射了一些现代中国的问题,以及一些热门话题。它的影射不是写得微不足道,而是将其夸张化。当然,它的放大也不是无限制的。这种恰到好处的写法,完全可以转换成一种新的电影拍摄方法。这里我再次感叹没有人将其翻拍为电影的不幸,因为它比现在市面上很多故弄玄虚、胸中无物,却强求深遂的影视剧强太多。但是却无人赏识。总而概之这本书,并不是我这样的凡夫俗子,便足以将其表达清楚的,而且偏向于意会,而不是言传。

《第七天》,需要在深夜细品。

读《第七天》有感 篇七

花了三个多小时一口气读完了余华的新作《第七天》,发现里面的故事都是似曾相识,比如强拆事件、弃婴事件、袭警事件等等。作者将这些事件串联起来,成为一篇小说,但我们在阅读的过程中无法感受到作者对这些事件倾注的情感,作者几乎就像微博大V一样将这些事件进行转播和改编。

《第七天》和《活着》都是描写死亡的,《活着》中的主人公福贵是生不如死,但死后能够买到墓地安葬;而《第七天》中的人物都是各种惨死:有跳楼死的、有被车撞而死的、有卖掉肾死的、有治不起病死的,还有被强拆死的。这些底层的死者死后因买不起墓地,都是死无葬身之地,不能够得到安息。《活着》更多地体现了一种人文关怀,而《第七天》更多地体现了作者的社会责任感,对底层民众生活的关心,为遭受不公正待遇的人民打抱不平,同时表达了对各种政府不作为的不满。

《第七天》正如书名那样,讲述了主人公死后七天的遭遇,每一天都遇到不同的人,发生不同的事,这其中掺杂着回忆与虚妄、爱情与感伤、高贵与渺小、荒诞与真实,接触到人间的炼狱。主人公的幽灵杨飞,一路行进,从殡仪馆出发,一路跌跌撞撞,见到一群和他一样死无葬身之地的亡魂,这其中有作者的亲人,邻居,也有陌生人。他们都是生活在底层的人民,遭遇到各种惨死。

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在第三天中杨飞回顾自己的身世,杨飞的母亲在火车快进站时上厕所生下杨飞,杨飞从厕所丢到铁路上被年仅21岁铁路工人杨金彪捡到,从此开始了他们之间父子情深的故事,读之无不为之动容。杨金彪对杨飞倾注了无限的爱,上工他将小杨飞绑在背上,冲好奶粉放在胸前给小杨飞吃。他能够根据小杨飞的声音判断他是否饿了、渴了,还是需要换尿布。因为杨飞的存在,他拒绝了所有的女孩,终身未娶。当杨飞要与亲生父母相见时,他将自己所有的积蓄都拿出来为杨飞置办行装。为了杨飞能够有更好的工作机会,他毫不犹豫地支持杨飞到北方城市工作;当他得知自己得了不治之症时,为了不连累杨飞又离家出走。

我觉得这部小说的神来之笔就是塑造了杨金彪的形象,他一生善良勤劳,为曾经遗弃杨飞二十四小时而内疚一生,死于异乡后,为了能够与杨飞见一面,他自愿在殡仪馆工作,兢兢业业,一丝不苟,维护着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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