烹调加工管理制度 烹调加工管理制度优秀10篇

2022-10-20 06:11:30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书包范文为朋友们分享的烹调加工管理制度优秀10篇,希望能够为朋友们的写作带来一些参考。

烹调加工管理制度 篇一

一、员工须持有效《健康证》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方可上岗。

二、养成良好个人卫生习惯,做到勤洗手洗澡,勤理发勤更衣,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戴戒指,上岗或返岗前必须洗手消毒。不得有面对食品咳嗽、打喷嚏等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班前班后搞好各自岗位卫生工作。

三、天花板、墙壁、各种管道表面无破损、无油污、无霉点,通风良好。地面平整干爽,无杂物(尤其是灶台、案台下的地面),下水道通畅。地面、沟渠、柜内、柜面不能有老鼠、蟑螂、苍蝇及昆虫活动。及时清除垃圾,垃圾桶应有盖并盖好,无破损无溢漏,桶盖与外壁应保持清洁。

四、细加工员工,加工前应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其食品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或其它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加工或使用。加工后清洗台面工用具,刮洗好后的砧板应竖起放好,工用具收入柜内。

五、配菜员工,检查已加工好的。原料,不新鲜,有异味不得进行配菜。配菜碟要干净,配菜碟应与客人进餐用的餐具不同。

六、放入餐具保洁柜内的消毒餐具要进行验收,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应退回重新洗消。

七、烹调时注意原料的种类、性质、厚薄和数量,必须煮(炒)熟煮(炒)透。加工蔬菜应做到一洗(洗干净)、二浸(水中浸泡30分钟)、三烫(开水烫后弃除菜水)、四炒,以防止蔬菜上残留的农药引起食物中毒。

八、配餐应在专用配餐间内进行,配餐间内只能存放可直接入口的食品和必需的餐具、工用具,不准存放任何杂物及私人物品。大型宴会、酒会时要留样观察72小时以上。

九、雪柜(冰箱)要有专人负责,食品摆入有序,烹调间内不得存放熟食品(包含所有可直接入口食品。熟食品只能在相应的功能专间内雪柜或冰箱中存放),半成品与原料分开存放,并在柜门上注明相应标识。半成品存放时注意加盖封包。雪柜内架、柜内底、柜门等各种应定期及时清洗保持洁净,雪柜内不得有异味。

十、所有工用具应保持洁净,下班时定点摆放。

烹调加工管理制度 篇二

1、总则

1.1为了加规范职工食堂食品加工烹调制作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结合公司职工食堂实际,制定本管理规定。

1.2本规定所称的食品加工烹调制作,指在员工食堂将食品原料及半成品加工成饭菜的过程。

2、职责

本制度由厨师长、厨师、副厨、清真厨师、小厨、菜案负责执行。

3、内容

3.1加工前准备

3.1.1食品加工烹调操作人员按规定流程更衣、洗手后,方可进入食堂操作间进行食品加工与烹调。

3.1.2加工前认真检查各种待加工原料是否符合质量要求,严禁加工不合格原料。

3.1.3待加工原料进行清洗处理后,分类存放,以作备用,防止交叉污染。

3.2加工烹调制作

3.2.1加工植物类原料,应根据菜品及烹调的具体要求对蔬菜原料进行捡、摘、剥、削等加工处理;对容易去皮氧化的蔬菜要及时浸入水中,沥干水分,存于相应盛器内。

3.2.2水产品和肉类产品加工应除尽污秽杂质,按用途进行原料加工,加工后严禁落地存放。冷冻食品应解冻后进行粗加工。

3.2.3活禽类加工应放血完全、褪毛干净、取内脏彻底;肉禽类清洗后无血、无毛,鱼类清洗后无鳞、鳃、内脏,并保持清洁卫生。不同原材料进行分开加工,防止污染。

3.2.4加工间应配备有盖的污物桶、臊水桶,桶内垃圾日产日清,污物桶、臊水桶存放点随时保持干净整洁,定期进行消毒杀菌。

3.2.5烹制前,必须对烹制材料进行检查,严禁烹制变质食品及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及原材料。

3.2.6熟食品应存放在专用的经过消毒的用具、餐具中。

3.2.7剩余熟食品放入熟食箱存放,存放超过四个小时的熟食品,回锅后应彻底加热煮透方可供应。

3.2.8工作结束后,调料加盖,调料瓶、炊具、工具、用具、灶上、灶下、台面清理干净,地面清扫拖净。

3.2.9厨房管理人员下班时,应检查各功能区域的卫生状况,并做好记录。

4、检查与考核

本规定由职工食堂管理员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定期考核。

5、附则

5.1本规定由总务管理处起草。

5.2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开始生效。

烹调加工管理制度 篇三

1、操作人员上岗前穿戴好工作衣帽,配戴好工号。

2、遵守《食品安全法》,严格操作程序。

3、切实把好食品卫生关,烹调前认真检查食品质量,变质食品不下锅、不蒸煮、不烘烤。

4、熟练掌握各种原料烹调方法,负责菜肴口味的创新,翻好花色品种,做到菜肴色、香、味、型俱全。

5、保证饮食质量、规范配菜与操作,降低伙食成本,提高业务技能,确保按时供应。

6、食品充分加热,防止里生外熟,特别注意面拖类食品的烹调。

7、隔顿、隔夜、外购熟食,回烧后方可供应。回烧食品防止假煮透现象,中心温度必须70度以上。

8、热加工后的盛盘,必须是严格区分开来的熟盆、盘、桶等。

9、各类灶具台面,完工后及时上下清洗、不留残渣、不油腻。

10、剩余原料必须按生熟分开冷藏保存。

11、加工后的成品要与半成品原料分开存放。

烹调加工管理制度 篇四

烹调加工是食品销售前的最后一道工序,因此对环境卫生、加工场所、用具、容器都有较高的要求,具体规定如下。

一、餐厅应有专用烹调间,暂时不具备条件的,设置相对独立的烹调区域。

二、为避免粉尘污染食品,中心规定禁止使用燃煤灶具,统一使用燃气灶具。炉灶上方要有排烟排气设备,且与炉灶匹配合理,保持设备运转良好,并与灶具同步使用。

三、配料操作台(架)要美观实用、摆放合理,符合烹调加工的需要,并且易于清扫和洗涤。配置两个水槽以上的流水洗物池,用于洗涤烹调用具和容器; 设有流水的专用从业人员洗手池,并有明显标记,严格区别使用。

四、烹调用具和供餐用具要标志明显,定位存放,分开使用。配备足够数量的保洁柜,用以保存洗涤、消毒过的器具,防止鼠类、昆虫造成二次污染。

五、配备的冷藏、冷冻设备,要求设备完好,运转正常。其外部要有明显的温度显示装置,柜内温度冷藏要保持在10℃以下、冷冻要保持在—1℃以下,保持柜内清洁,结霜厚度不得超过1厘米;柜内冷冻(冷藏)物品不得超过柜内容积的70%。原料、半成品、成品不能混放在同一冰室,同时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水产品要分类摆放,不允许混放,更不允许直接叠压摆放。

六、在入口处设置宽敞的更衣室,准备干净整洁的工作衣帽,供从业人员使用,从业人员必须更衣后方准进入烹调场所。

七、闲杂人员严禁进入烹调场所。

烹调加工管理制度 篇五

一、加工前认真检查各种食品原料与调味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加工。

二、按标准营养菜谱进行操作,统一下料、统一配方、统一口味、统一操作规范,确保产品营养素含量及质量。

三、生熟分开,生、熟食品不能放在同一容器里,两者不能交叉使用。

四、进入大灶间的各种加工原料及容器具不能落地,一律放在架台上或操作台上。

五、烹调要做到彻底的烧熟煮透,加热中心温度达到70℃以上,要有专人进行测温并记录。已加工好的菜品必须使用经过二次消毒后的容器盛装,加工后的成品与半成品、原料严格分开存放。

六、油炸食品时避免温度过高、时间过长;随时清除煎炸油中漂浮的食物碎屑和底部残渣,煎炸食用油不得连续反复煎炸使用。

七、在烹饪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要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妥善保存剩余食品及剩余原料,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尽快冷却后再冷藏。

八、凡隔餐或隔夜的熟制品(半成品)必须经充分加热(使食品内部温度达到70℃以上)后方可再次使用;但不得将回收后的食品(包括辅料)经烹调加工后再次销售。

九、熟练掌握豆芽、豆浆、土豆、扁豆等食品加工中容易发生安全卫生问题的加工环节与方法要求。

十、剩余豆腐、肉类、禽蛋等易腐食品要冷藏保存,生、熟及半成品分开冷藏,不得混放。

十一、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及其他工具、容器要有明显标志并分开使用,用后洗净、物见本色、定位存放、保持清洁。

十二、厨师要对出锅菜品进行感官检验,品尝味道要用专用的工具,食品品尝后必须废弃,不准用炒菜勺或用手抓取品尝味道。

十三、保持环境清洁,台面地面随时打扫,废弃物应放在有盖的容器内,废弃物桶要及时清洁,排烟罩应经常清洗。

十四、盛调料的容器应保持清洁卫生,调料内无异物,用后加盖防尘,每次用后要将容器刷洗干净,再倒入新的调料。

十五、对死角的地方要特别注意清扫,不留食物残渣,确保工作场地的卫生整洁。

十六、厨房内不得存放私人物品、杂物,未经加工的食品不得进入厨房。

十七、工作结束后应将锅内水淘净并涂沫一层食用油,使大锅不生锈,确保卫生。

烹调加工管理制度 篇六

为规范餐饮服务烹调加工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烹调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烹调加工。用水水质应符合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

二、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其加工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焦里生,油炸食品时避免温度过高、时间过长;随时清除煎炸油中漂浮的食物碎屑和底部残渣,煎炸食用油不得连续反复煎炸使用。

三、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应严格按照标识上标注的使用范围、使用量和使用方法使用食品添加剂,禁止超范围、超剂量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完后,由专人专柜保存。

四、烹调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在清洁操作区凉透后及时冷藏,并标注加工时间等。

五、隔餐隔夜熟制品、外购熟食品必须在食用前充分加热煮透。不得将回收后的食品经加工后再次销售。

六、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各种工具、容器标识明显,分开使用,定位存放,保持清洁。加工后的直接入口食品要盛放在消毒后的容器或餐具内,不得使用未经消毒的餐具和容器。

七、灶台、抹布要随时清洗,保持干净。不用抹布擦拭已消毒的碗碟,滴在碟边的汤汁用消毒布擦净。按规定处理废弃油脂,及时清理抽油烟机罩。

八、工作结束后,调料品加盖,工具、用具洗刷干净,定位存放;灶上、灶下地面清洗冲刷干净,不留残渣、油污,不留卫生死角,及时清除垃圾。

食堂加工管理制度 篇七

学校食堂粗加工区管理得好,不仅能保证师生的食品卫生安全,而且也能有效预防食品中毒。为此,特制定食堂粗加工区管理制度。

一、分设肉类(包括水产品)和蔬菜原料洗涤池,并且有明显标志。

二、加工肉类(包括水产品)的操作台、用具和容器必须与加工蔬菜的操作台、用具、容器分开使用,并且有明显标识,防止交叉污染。

三、盛装过肉类(包括水产品)的容器,不得盛装蔬菜和加工好的食品,用后必须及时消毒、清洗后,才能盛装蔬菜和加工好的食品。

四、加工过肉类(包括水产品)的操作台和砧板及容器,必须及时消毒、清洗晾干。

五、加工过蔬菜的操作台和砧板及容器,要及时清洗、晾干。

六、保持粗加工区的清洁卫生,保持上下水管畅通,及时清扫地面残留的废弃物等垃圾。

七、菜买回来和未加工完的蔬菜不能直接放置于地上,要放在摊晾架上,使其通风透气,防止霉烂变质。

食堂加工管理制度 篇八

1、分设肉类(包括水产品)和蔬菜原料洗涤池,并且有明显标志。

2、加工肉类(包括水产品)的操作台、用具和容器必须与加工蔬菜的操作台、用具、容器分开使用,并且有明显标识,防止交叉污染。

3、盛装过肉类(包括水产品)的容器,不得盛装蔬菜和加工好的食品,用后必须及时消毒、清洗后,才能盛装蔬菜和加工好的食品。

4、加工过肉类(包括水产品)的操作台和砧板及容器,必须及时消毒、清洗晾干。

5、加工过蔬菜的操作台和砧板及容器,要及时清洗、晾干。

6、保持粗加工区的清洁卫生,保持上下水畅通,及时清扫地面残留的废弃物等垃圾。

7、采购回来和未加工完的蔬菜不能直接放置于地上,要放在摊晾架上,使其通风透气,防止霉烂变质。

烹调加工管理制度 篇九

1、烹调前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烂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烹调加工。

2、灶台保持清洁,做到无油腻、无浮尘、无食物残渣,排气罩不滴油。工作结束后做好地面、灶台的清洁工作。

3、饭菜烹饪时,尽可能保持食品的营养素,加工食品必须充分烧熟煮透。

4、为防止有害物质的产生,幼儿尽可能少吃油炸食品,加工的饭菜要以少炸为好。

5、炊事员尝菜时,不能用炒勺或手指尝菜,而且用碗尝剩下的汤、菜不能倒回锅内。

6、隔顿、隔夜食品、外购熟食一律不允许买,也不允许回锅烧后给孩子吃。

7、加工后的成员应与半成品、原料分开存放。

8、食堂里不允许制作凉菜、卤菜。

食品安全卫生知识培训资料 篇十

1、食品贮藏卫生

1、贮藏食品的方法主要有两种,即常温贮存和低温贮存。

2、贮藏食品应做到“四防”即做到防尘,防蝇,防鼠,防潮。

3、食品库房在门上安置防鼠铁皮的高度至少应达60厘米。

4、食品贮藏库房要专人进行管理,建立入库,出库食品登记制度,并按入库时间做到分类存放,先进先出。

5、存放食品应与墙壁,地面保持离地,离墙均应要求在10厘米以上距离。

6、保存新鲜水果,蔬菜类食品最适宜的温度是2-8度

8、冷却肉或冻肉应置于-20度低温冷库中贮存。

9、食品贮存库房分主,副食品库房设置隔墙离地存放,各类食品应分类分架,分区存放。不能与清洁杀虫物品同库存放。

10、冰柜不能塞满食品,食品之间应有空隙,剩余熟食存入冰柜内必须彻底加热才可再次食用,冰柜不能长期保存食物,冰柜内的食品不能反复解冻复冻。

11、贮存食品,若及时热藏,温度应保持在大于等于60度,若及时冷藏,温度应控制在8度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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