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室制度 图书室管理制度优秀7篇

2022-12-07 02:55:42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书包范文为小伙伴们精心整理了图书室管理制度优秀7篇,希望能够给您的写作带来一些的启发。

图书室管理规章制度 篇一

一、图书室工作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图书室依照《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的要求建立管理机构,落实管理人员,进行科学规范化管理。

二、图书室的书应包含各类图书、报刊和供教师使用的教学参考书、教育教学研究和应用型书籍。图书、报刊的采集收藏应优先选购国家教委和省教委评审推荐的书目。藏书应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

三、各类书刊均要建立总括目录和个别登录两种账目,新购进的图书应由图书管理人员验收、学校领导人审批后才能办理报销手续。图书出库时应由管理人员填写出库单,标明书名、册数、单价、金额,经领导审批后方能办理出库手续。有保存价值的报纸和期刊要按年度装订成册。

四、按照《图书借还规定》组织书刊借阅。按规则凭证借阅书刊;借书时要求借阅者当面检查,如发现污损、缺面等情况,要加记印章。

五、按照《阅览规则》组织读者阅览。阅览室里所有资料只能在室内查阅,不许外带和外借;在室内阅读只能带笔记本;各种报刊杂志阅后要放回原处;要保持室内的清洁、明亮、安静、室内不准吸烟、随地吐痰、乱丢乱扔杂物。

六、要严格执行《书刊赔偿规定》。一般书刊按现价2倍赔偿;珍贵书刊按3~5倍赔款;多卷书遗失一册或数册者按现价以上规定赔偿。对损坏程度轻微不影响内容完整可续借的,酌情赔偿。

七、图书室工作人员应牢固树立服务意识,要通过开展读书活动、开办讲座等方式鼓励学生读书、读好书,以提高图书的使用率。

八、要保证图书储藏、管理和流通科学规范有序。新到的图书要及时分类、编号和著录;流动的书刊要及时上架入柜;要按照剔除原则剔除滞书;对残缺不全的书籍清点后报批核销。

图书室制度 篇二

图书室是学校教育教学体系中和个有机组成部分,在学校教育中占有重要的地位,为充分发挥它的作用,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以下须知:

1、图书室的各种图书、教学杂志等供本校教职员工和学生借阅,凭借书证(卡)借阅,出借量根据教育要求和提高流动量加以限制。

2、凡在本室借阅图书者,均需要本室办理借书证(卡),借书证(目测)只限本人使用(可合用),不得转借他人,否则不予借阅。

3、经常性在本室措阅书者,需通过本室、教导处、后勤处办理借书证(卡),交借书证本金30.00元,借书卡本金10元(学生需交近期免冠正面一寸照片两张),每人只办1张借书证和1张借书卡,每张借书证(卡)每次只借一本图书,所借图书价超过借书证、卡价者,据图书价酌情交相应数量的押金,学生毕业时可凭借书证卡在财务出纳处退还本金,证、卡丢失本金不退。

4、借书时,就先填写索书卡,查明所借图书的种类、名称、编号等之后交给工作人员登记以后,由工作人员取书。

5、借书时必须自觉维护秩序,严格按手续办事,手续齐备后方能带书出本室。

6、借书时要检查原书,如有污损、缺页等情况应及时说明,否则由借书人负责。

7、借阅图书者应爱护图书,不得撕页、折页、剪裁、折卷图书,不得在图书上画扛、批注或涂写,如有发现者,视其情节轻重罚款1.00元至该书定价的120%,情况严重者按图书赔偿制度执行。

8、应执行按期归还图书,因特殊原因不能归还者,必须在最后之日补办续借手续,否则超期一天,每册(套)罚款0.20元,以此类推。

9、珍本和孤本等贵重图书不得借出。

10、本室的各种精装工具书仅供在室内查阅,一概不得外借,特殊原因者可经主管校长批准,期限为一周。

11、教职员工工作调动,学生转学或毕业,必须还清所借图书,取消户头证卡,证还借书证(卡),图书室的签章是办理离校手续的必要依据。

12、个人所带书籍、提包不得带入室内。

13、务必珍惜各种工具书,不得私自取走,凡私自取走工具书或图书者,处以书价的10——20倍罚款。

14、借书证(卡)如有遗失,应及时挂失声明,并经一段时间寻找后已证明确实丢失,可以重交款补办新证(卡),因丢失造成后果由本人负责。

15、每次只限借1本,借期为一周。

16、自觉保持室内清洁,严禁在室内吸烟、喧哗

图书室制度 篇三

阅览室是广大师生读书看报的场所,为保证阅览室的正常开放,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阅览室是读书的圣地,是求知的摇篮,是礼貌的场所,应时刻持续安静、整洁、美观。

二、进入阅览室阅读书刊,要遵守管理制度,尊重并支持管理员的工作。

1、每人每次限借一本。

2、报刊阅读限于阅览室内,不得带出。阅读完毕,按管理员要求,归还到位。

3、确因重要资料复印需要带出报刊者,应与管理员协商,并办理借出手续,且务必在一天内归还。

4、持续阅览室安静。不得大声谈笑、喧哗;不能使用外音播放器;移动电话应调至静音状态,接听电话应到室外;搬动桌椅避免发出噪音。

5、不得在阅览室吃零食,不得乱扔瓜果皮壳和纸屑等垃圾。

6、爱护报刊及设施。避免茶水、饮料等污损报刊,污染环境。避免随身物品磨损、划坏阅览室桌椅、墙壁、地面等。

7、阅览室是群众学习场所,提倡礼貌阅读。应持续言行及穿着大方、得体、文雅。

8、对不慎损坏的报刊和设施要勇于承担过失职责,主动征询管理员意见,按相关规定予以赔偿。

9、对管理员工作有意见能够以适当方式提出,也能够将书面意见投入“意见箱”。

三、管理员是阅览室管理的职责人。有权利和义务负责报刊、设施和环境卫生的管理与维护,制止不良行为。管理员要率先垂范、言传身教。

1、管理员要按时上、下班。上班期间不得聊天、吃零食和处理私人事务。更不应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2、管理员要严格执行报刊入室和借阅手续,并认真检查每份回收报刊是否有污损。对丢失、损坏的报刊,若不能查明职责人的,应由管理员负责赔偿。

3、管理员要负责日常卫生保洁和每周一次卫生大扫除;管理员要负责阅览室设施保管,凡被损坏的,要及时追查职责人,并报告修复。

4、管理员要做好财物管理工作,防火防盗。下班时关窗、关灯(电扇)、锁门。

5.管理员应及时将新报刊上架,并收存过期报刊。年度结束,分类整理报刊,装订成册。

四、处罚:

1、对于因个人过失而丢失、污损的报刊及损坏的财产,按学校相关规定予以赔偿。

2、对故意损坏报刊(含乱涂乱画,撕下或挖下书本扉页、内页者)及破坏财产的,视情节按学校相关规定予以原价的3-5倍赔偿。

图书管理员岗位职责

一、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执行有关图书管理规章制度,全心全意为读者服务,坚守岗位。

二、努力学习和熟练掌握图书管理业务,按照规定做好图书的分类、编目,新书要及时上架,投入使用。保管好各类报纸、期刊、杂志,定期装订成册并编目归档。持续资料完整无损,便于读者查找。

三、用心主动为教育教学和学生成长带给服务,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完成书刊资料的采集、分编、上架和借阅工作。定期编写图书室藏书各种书目,用心向师生推荐图书。

四、负责图书排架、整架,做好各类统计、清点与记录工作,图书书标、卡片、登录号、索书号、帐目要清楚、做到书账相符。做好破旧图书和有重要价值资料的修补、装裱工作。

五、帮忙和指导学生借阅图书和查找资料,严格借阅手续,教育学生爱护图书,归还时做到不污损,不丢失,不无故延期,努力提高图书的利用率和周转率。

六、每学期组织一至二次学生读书活动,为丰富学生的课余文化生活带给有益场所。

七、认真做好阅读率的统计工作,认真填写各种使用记录登记表册。

八、做好图书室、阅览室的清洁卫生,防火、防盗、防尘、防晒、防虫、防潮等工作。

公司图书室管理制度 篇四

一、目的:

为加强对公司图书的管理,提高图书利用率,鼓励员工多读书、读好书,特制定本制度。

二、阅览室开放对象

只供本公司内部员工使用,不对外开放。

三、开放时间

18:30—21:30(常年开放供阅读,节假日除外)。 四、借阅规定

1、保持室内安静,严禁喧哗、嬉闹、起哄,走路脚步要轻;

2、讲究文明礼貌,衣着要整齐;

3、保持馆内清洁卫生,不得随地吐痰、扔纸屑、果皮及其他杂物;室内不准吸烟、吃零食;

4、爱护公物,不得污损墙壁,严禁在桌、椅、书架等用具上乱刻、乱写、乱画,违者按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经济处罚;

5、不得携带书包、提袋、书刊、资料夹进入图书室内;

6、阅读完毕后,请将书籍放回书架上,并摆放整齐;

7、不准私自拿书刊离开阅览室,否则按偷窃论处;

8、借书应先查阅图书目录卡片,填写《借阅单》持向管理员取书,管理员将图书交予借书人后,将《借阅单》妥为保管;

9、员工还书时应将所借图书交予管理员验收,管理员将《借阅单》归还借书人作废,并将图书放回书架内;

10、读者要爱护图书,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撕毁、污损、涂写等,违者按照本规定赔偿。借阅之资料若遗失或严重损毁时,借阅者得依下列方式于一周内办妥赔偿手续:

10.1借阅者自行购买原版数据或其更新版,不得以翻版数据或影印本抵偿;

10.2以购回相同书籍赔偿,若因套书无法单本购买,则买同等价钱之书籍赔偿;

10.3损坏轻微,可以修护复原者,其修护费由借阅者负担。

10.4管理人员必须按要求定期开放,每天做好书刊的清点工作,对室内所有书刊要登记入册,分类编号,摆放整齐。

11、员工所借图书,如遇清点或公务上需参考时,应随时通知收回,借书人不得拒绝。

五、图书交流及捐赠

1、公司倡导以交流形式与人分享,提供私人图书进行交流,并随时可提出收回本人图书,图书室将尽快收回图书,归还书主;

2、鼓励捐赠闲置图书,捐赠图书归入图书室。

六、 图书管理:

1、由人事行政部负责图书室的日常管理,并负责图书的购买、整理、盘点等;

2、每周二、四、六进行盘点;

3、新购图书除按顺序编号外,应将书名、出版社名称、作者、册数、出版日期、购买日期、金额及其他有关资料详细登记于《图书室登记总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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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室制度 篇五

为规范学校图书室管理工作,发挥学校图书的最大效益,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图书管理员要认真学习管理业务知识,做好图书管理工作,为学校的教育、教学、教研工作服务,培养学生的阅读兴趣,及时为师生提供学习、教育、教学方面的信息资料。

二、图书管理员及时做好图书登记、整理和借阅。图书室要建立财产登记、分类登记和注销登记三种帐册,藏书室、阅览室,应建立相应的帐册,做到帐物相符。图书分类按规定执行。

三、根据教学和学生的需要建议学校及时添置图书。认真制订书刊资料的选购标准,使之结构合理,复本量适当,不断提高藏书质量,对于内容陈旧、借阅率低、复本量过大和破损严重的图书要定期剔除,及时注销。

四、新购置图书,要及时验收、登记,在两周内完成分类、编目、出架等工作,以加速图书流通。

五、严格执行图书借阅制度。为提高图书资料的利用率,工具书、大型成*书只供查阅,不得外借。教师教学图书每次借阅不超过5本,借期两周。每班可集体借阅,每次人均不超过2本,借期两周。逾期不还者,追还后罚停借一月。

六、遗失书刊,原则上应赔偿原书。如不能实现,应2倍赔偿,孤本等贵重图书按原价3~5倍赔款。成套书刊遗失一册,按全套价赔款,余书仍留室存藏。对书刊有轻微损坏者要给以批评教育,并责其认真修好。对于珍贵文献、资料要妥善保存,非经领导同意不得外借,对于破损书籍应及时修补,延长使用寿命。

七、做好图书室、阅览室卫生整洁工作,并督促读者保持室内安静。

八、认真做好藏书利用率、书刊流通率、学生借阅率等项资料的统计工作。

九、经常保持室内整洁,积极采取措施,做好防火、防盗、防尘、防霉变、防虫蛀等项工作,保持图书完好。

十、教工调离、学生毕业、转学等,要主动还清借阅图书,否则不予办理离校的相关手续。

图书借阅制度

图书借阅工作是图书室日常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学校图书管理质量和效率,为规范此项工作,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师生借阅图书资料,必须办理借阅手续,借、还均须签名,并注明日期。教师教学图书每次借阅不超过5本,借期两周。学生每班可集体借阅,每次人均不超过2本,借期两周。因故不能按期归还者应办理续借手续。资料查找在图书室完成,资料书籍、杂志一律不外借。

二、学生阅读课借阅图书,由指导教师负责办理借阅手续,归还时应清理图书数量,按图书类别放回原处。

三、学校为教师订阅的杂志由图书室统一管理,各教师阅读后送交图书室作资料保存,如有丢失照价赔偿。

四、图书要加强爱护,全校师生都要爱惜图书,不得将图书、杂志、报刊斯毁、涂污划线摺角等,不允许乱写乱画。如有违反按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酌情赔偿或罚款处理。

五、遗失书刊,原则上应赔偿原书。如不能实现,应2倍赔偿,孤本等贵重图书按原价3~5倍赔款。成套书刊遗失一册,按全套价赔款,余书仍留室存藏。对书刊有轻微损坏者要给以批评教育,并责其认真修好。对于珍贵文献、资料要妥善保存,非经领导同意不得外借,对于破损书籍应及时修补,延长使用寿命。

六、如果发现偷书者,一律处理,按该书的五至十倍罚款,并全校通告批评。

阅览室管理制度

阅览室是广大师生读书看报的场所,为保证阅览室的正常开放,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阅览室是读书的圣地,是求知的摇篮,是文明的场所,应时刻保持安静、整洁、美观。

二、进入阅览室阅读书刊,要遵守管理制度,尊重并支持管理员的工作。

1、每人每次限借一本。

2、报刊阅读限于阅览室内,不得带出。阅读完毕,按管理员要求,归还到位。

3、确因重要资料复印需要带出报刊者,应与管理员协商,并办理借出手续,且必须在一天内归还。

4、保持阅览室安静。不得大声谈笑、喧哗;不能使用外音播放器;移动电话应调至静音状态,接听电话应到室外;搬动桌椅避免发出噪音。

5、不得在阅览室吃零食,不得乱扔瓜果皮壳和纸屑等垃圾。

6、爱护报刊及设施。避免茶水、饮料等污损报刊,污染环境。避免随身物品磨损、划坏阅览室桌椅、墙壁、地面等。

7、阅览室是集体学习场所,提倡文明阅读。应保持言行及穿着大方、得体、文雅。

8、对不慎损坏的报刊和设施要勇于承担过失责任,主动征询管理员意见,按相关规定予以赔偿。

9、对管理员工作有意见可以以适当方式提出,也可以将书面意见投入“意见箱”。

三、管理员是阅览室管理的责任人。有权利和义务负责报刊、设施和环境卫生的管理与维护,制止不良行为。管理员要率先垂范、言传身教。

1、管理员要按时上、下班。上班期间不得聊天、吃零食和处理私人事务。更不应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2、管理员要严格执行报刊入室和借阅手续,并认真检查每份回收报刊是否有污损。对丢失、损坏的报刊,若不能查明责任人的,应由管理员负责赔偿。

3、管理员要负责日常卫生保洁和每周一次卫生大扫除;管理员要负责阅览室设施保管,凡被损坏的,要及时追查责任人,并报告修复。

4、管理员要做好财物管理工作,防火防盗。下班时关窗、关灯(电扇)、锁门。

四、处罚:

1、对于因个人过失而丢失、污损的报刊及损坏的财产,按学校相关规定予以赔偿。

2、对故意损坏报刊(含乱涂乱画,撕下或挖下书本扉页、内页者)及破坏财产的,视情节按学校相关规定予以原价的3—5倍赔偿。

图书遗失和损坏赔偿制度

为切实加强学校图书资产的管理,保证书刊的广泛流通和图书资料的完整,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图书室借阅的图书、杂志、资料,必须严加爱护,不得卷折、涂写、答题、污损、撕页或遗失,如有发生按本规定处理。

二、遗失图书,原则上是以相同版的原书赔偿;如不能赔偿原版者,则由遗失者去校财务部门付款赔偿,凭收据注销借书记录。

1、一般图书现价的两倍赔偿;工具书按现价的三倍赔偿;其余使用价值高、不易购到的书籍,按现价的五倍赔偿。

2、成套多卷本图书,如遗失其中一本或一本以上,则按整*书现价的两倍赔偿。

三、污损图书按下列情况处理:

1、损坏严重、影响图书内容完整及使用保存的图书,应购原版本书赔偿,无法偿还原书按本制度第二条规定处理。

2、污损或损坏图书封面,一般图书赔偿2元;精装本图书赔装订费4元。

3、污损书刊内容,但不影响阅读和保存,按书刊原价的10%—30%赔偿。

四、损坏图书已按原版书赔偿者,被损图书经注销后可归赔偿者所有;如无法购到原版图书而按损坏图书原价赔偿者,则损坏图书归图书馆处理。

五、读者履行赔偿手续后,事后若能找回原书又无污损,可持收据去校财务部门退回赔偿费。

六、若故意污损图书者,除按本章制度赔偿外,视其情况提交学校批评教育。

七、读者遗失书刊或污损书刊未照章赔偿前暂停图书借阅。

图书室管理规章制度 篇六

1、学校订购的一切图书归图书室管理,所有图书要服务于教育教学工作。

2、图书的购进、借出、收回要及时登记造册。

3、图书要分类陈列,做到规范管理。

4、图书室每周向学生开放两次;进入图书室应保持安静,注意卫生,不得偷盗。

5、借出图书时,要经管理员同意,登记后方准借出。每次借出的图书在5本以内,时间不能超出两周。贵重图书不准借出图书室。

6、借阅者要爱护书籍,不得弄脏弄坏,更不得遗失,否则按定价加倍赔偿。

7、学校每学期终组织一次检查清理。

图书室管理制度 篇七

一、图书室是学校资料中心,是为学校教育、教学和教研服务的部门。

图书室工作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为学校全体师生服务的宗旨,充分发挥其应有的教育职能和情报功能。

二、图书室的基本工作任务。

1、根据新华书店提供并经教务处审定的教材征订目录,接收、发放教材、教辅用书、簿本等。

2、根据教育、教学需要,积极征集、采购教师、学生所需要的各种图书资料。

3、以科学的方法对图书、资料进行整理、编目和管理。

4、运用多种形式向师生宣传、推荐图书,努力提高图书的流通率。

5、主动为学校教育、教学、教研提供资料,积极为师生提供咨询。

6、积极配合学科老师做好学生的课外阅读指导工作。

三、图书室结合本校特点和实际情况,制订图书采购原则、复本量原则和剔旧原则,图书资料的配备结构应兼顾师生的不同需求,做到科学、合理。

四、图书室对新入库的图书应及时按规范程序进行整理、编目,并尽快分配各室投入流通。图书登记簿应认真登录并妥善保管。

五、图书分类使用《中国图书馆分类法》(第四版),著录使用《普通图书著录规则》。

六、图书是学校财产,必须健全借阅、保管、遗失赔偿等制度,加强管理。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蛀、防尘工作。定期进行查库清点工作。

七、图书室暂向教师实行开架借阅,向学生实行闭架借阅。待条件具备后,向全校师生实行开架借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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