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公司管理制度 医药公司管理制度精选8篇

2024-04-19 05:25:14

在现在社会,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本页是书包范文www.shubaoc.com小编飞白为家人们收集的医药公司管理制度精选8篇,欢迎参考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医药连锁公司管理制度 篇一

一、遵守医药管理法规,尽忠职守,维护公司信誉,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不作任何有损公司利益的行为,若有此行为发生,视情节轻重,按本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办法处理。

二、恪守职业道德,不得从事公司以外的医药经营活动或兼任公司以外的相关职业,不得私拿挪用商品及营业款,不得收受与公司业务有关人员及单位的馈赠、贿赂或向其挪借款项,若有此行为者,按本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办法处理。

三、严谨操守,保守公司业务机密。公司从业人员因过失或故意致公司遭受损害时,应负赔偿责任。

四、注意本身品德修养,待人接物要态度谦和,以争取同仁及顾客的合作,受护本公司财物,不浪费,不化公为私,切戒不良嗜好,若有损于企业形象或企业财物行为者,以情节轻重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五、充分发挥员工竞争激励机制作用,对公司的发展、规划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并给公司带来经济效益者给予适当物质奖励。

六、严格执行GSP管理制度及操作程序,在商品购进、验收、养护、保管等各环节逐项达标,认真做好售前、售后服务工作。

七、各门店及时分析掌握市场动态,真实反馈相关营销走势,为公司决策提供准备的商业信息,此信息若给公司在经营中带来效益者给予适当物质奖励。

八、坚持“质量第一、规范管理、不断完善、持续发展”的质量方针,诚信经营,健全机制,实现既定的工作目标,按目标每月进行奖罚考核。

九、加强职工教育培训,丰富职工文化生活,发挥集体团队精神。

十、本制度由公司负责解释。

药品管理制度 篇二

一、本卫生室药品管理制度,依照《xx市药品监督管理局、xx区教育局》普药检[20xx]10号文制定,以切实保证师生用药安全有效。

二、卫生室应当严格执行药品的质量管理与采购验收制度,卫生室不得擅自采购医疗机构的医院制剂,卫生室老师要坚持对购进的药品,做到根据原始凭证逐批验收。

三、卫生室应当严格使用规定药品目录范围内的药品,坚决不使用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对师生的用药情况,必须及时记录于药品登记本。

四、对于破损、过期、失效的药品报损销毁,应当详细记录造列清单,及时交报有关部门处理。

五、经常保持药柜的清洁,注意采取有效的防潮、防霉措施,严格防止人为的污染药品。

六、药品存放必须分类定位: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串味药与不串味药要注意分开放至不同药柜,并以标签注明。

七、对药品实行效期管理,做到“先进先出,近期先用”的原则,坚持定期对药品进行质量的检查,禁止使用过期、变质、变霉的药品。

医药公司管理制度 篇三

为规范公司考勤管理工作,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增加经济效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考勤

考勤是考察员工的出勤情况而实行的一种劳动检查制度。考勤的管理程序为:员工每天上下班时要在公司指定地点进行本人的出勤打卡,人力资源部每月对出勤卡记录情况与部门进行核实,各部门安排专人填写经过核实的员工考勤表,部门领导检查。员工考勤月报表报人力资源部,考勤情况作为计发员工劳动报酬的一项依据。

第二条 事假

1、 员工提出请假理由正当,经批准后列为事假,事先不能请假的,事后一天内必须及时办理补假申请或手续,经批准后列为事假,否则按旷职处理。

2、 事假一律填写人力资源部统一格式的请假条,中层正职以上由总经理批准,中层副职由分管副总批准,但请假超过三天的由副总审核、总经理批准;一般员工由部门负责人批准;均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否则按旷职处理。

3、 事假期限一般一年内累计不得超过十五天,事假期间按照请假者日应发工资标准相应扣发工资。特殊情况经主管领导批准同意后可酌情续假,但假期最长不得超过三十天,报人力资源部备案,事假期间按日扣发应发工资。

第三条 病假

1、 员工患病就诊应提前请假,经批准后按病假处理,事先未请假的二日内凭急诊证明补办病假手续。

2、 员工休病假须持公安医院证明(门诊),如是急诊需有就医医院医药费单据,病历卡。休假证明,专科医院病假证明(仅限精神病、肿瘤、传染病医院、血液病医院)有效,医院就诊每次休假不得超过一周(精神病、癌症、传染病、血液病等特殊情况除外)。

3、 在市外探亲,因急诊不能按期返回的,需及时告知本部门领导,回津后,持乡以上卫生院的急诊证明补办病假手续,否则按旷职处理。

4、 连续病假达一个月仍需休病假者,可签定医疗期协议书,享受医疗期待遇,病愈或医疗期满凭指定医院证明及时回岗工作,试工期一个月,无故不到岗者,按旷职处理。

5、 病休期间的工资待遇按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计发。

第四条 婚假

员工婚假为3天。对晚婚者,除享受规定的婚假外,再酌情增加7天,包括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婚假期间发放岗位工资。

第五条 丧假

1、 员工夫妻双方父母、配偶、子女死亡的,给予员工三天的丧假。

2、 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途中的车船费等,由职工自理。

3、 丧假期间工资待遇按岗位工资发放。

第六条 探亲假

1、 在本公司工作满一年,与父母(不含岳父母、公婆)或配偶不住在一起,因路程,公休假日又不能团聚的(团聚是指在家居住一夜或半个白天),可以享受探亲假。但是,员工与父亲或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团聚的,不能享受探亲假。

2、 探亲假期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

3、 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一次探亲假,假期为30天。

4、 职工探望父母,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如果因工作需要,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以两年合并使用,假期45天。

5、 已婚职工探望父母,每4年休假一次,假期为20天。

6、 探亲假期间普通员工发放岗位工资;年薪待遇的管理者按均月工资的60%发放(但不能低于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

7、 探亲假相关差旅标准参照《探亲假管理规定执行》。

第七条 产假

1、 正常生育给予女员工90天产假,遇难产实施剖腹产、产钳术、臀位助娩术等增加15天,晚育(24周岁以上)在原有基础上增加30天。

2、 女员工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怀孕、发生流产先兆、早产先兆,经医生诊断证明需要休息的,按病假有关规定办理。

3、 女员工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怀孕不满3个月终止妊娠的给予15天产假,3~4个月终止妊娠的给予30天产假,4~7个月终止妊娠的给予42天产假,7个月以上终止妊娠的给予90天产假。

第八条 旷职

1、 员工在工作时间内未到本公司上班,事先未履行请假手续,事后一天内又未办理补假的,视为旷职。

2、 旷职按日扣发应发工资。员工连续旷职达3天,年累计旷职5天,予以解除劳动关系。

第九条 工作时间

上午:8:30~12:00

下午:12:30~17:00

第十条 迟到早退

1、 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未能准时到达工作岗位又未履行请假手续而迟到的员工,迟到一次扣罚日应发工资的30%。迟到一小时以上,必须履行相应请假手续,按相应规定处理。

2、 在规定工作时间内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岗,视为早退。处罚与迟到相同。

第十一条 出勤打卡

员工只负责本人的出勤打卡,打卡记录做为员工出勤到岗的记录。各部门参考打卡出勤的记录确定并报送员工考勤。如发现替人打卡,替与被替者均按迟到1次处理。

第十二条 员工加班按照公司加班管理规定提前办理,否则视为无效。

第十三条 员工考勤原始资料由人力资源部保存三年。

采购部流程文件 篇四

一、对实行库存上下限管理的品种,品种负责人不仅保证所负责的品种上下限满足需要,还要考核在库时间。采购部必须与销售部门密切配合,按《滞销商品管理办法》控制品种在库库存。

二、对系统内无资料的新品按《新品采购申请表》报送,必须按表上要求注明标准通用名、规格、产地、数量等;缺项的,采购负责人可退回。申请通过后质管部留档,并将基础资料录入到业务软件中。

三、除常用品种日常备货范围内,销售部门一次性大宗采购计划,即大输液在100件以上、小针剂(含水针及粉针)与外用口服制剂在10件以上、或一次性采购货物价值在10万元以上,必须填写《大宗商品采购计划》,经需货部门经理在采购计划上签字确认并承诺销售时间,由运营管理部、常务副总或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后续手续。

四、对常用品种需要采购的,由销售内勤在两个小时内通过业务系统将采购计划登记报送给品种负责人,品种负责人在四个小时内提取采购计划登记并下采购订单。

五、亏损采购及未能采购到的品种,品种负责人必须事先向需货部门内勤说明,由需货部门决定是否采购,上述工作完成以一个工作日为限。

六、采购数量超过上月销售数量的及现金采购的计划,需销售部负责人、运营部负责人通过业务软件审核后,品种负责人方可下采购订单。

七、采购计划经确认后,在本地采购的,必须在48小时内到位,需要省外采购的,要求9天内到货,采购部全程负责,需要预付款的,从付款之日起计算。预付款采购,如果到货数量不足付款数量的,视为采购不到位。

八、急需商品请计划报送人特别说明,在本地有货情况下,在24小时内完成采购和配送。

九、与供应商交易达成后,品种负责人在业务软件中做采购订单。到货后一个月内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到位。

十、各品种负责人应按公司规定的格式建立自己的采购台账。

十一、供应商提出对账时,由品种负责人向财务人员预约,除每月前后五天,三天内财务人员应安排对账,对账周期不得超过三天,对账后双方确认对账函。

十二、库存商品中同品种不能超过三个生产企业,特殊情况必须由需货部门按新品采购流程执行。

十三、配合质量管理部门,按照GSP要求索取合格的供货商资料。

十四、向供应商办理付款时需符合《合同管理制度》之规定。

十五、签订采购合同,包括以下最有利的条件(质量、包装、品牌、折扣、价格、进货奖励、广告赞助、促销办法、订货办法、订货数量、交货期限、付款方式及送货地点等)。经运营部审核后方可签订。

员工奖惩处理规定 篇五

错误的划分标准:

一、违反本职工作范围内的流程执行或操作程序,或造成损失在200元以下的,视为一级错误。

二、违反本职工作范围内的流程执行或操作程序本年累计三次以上,或出现错误且损失在1000元以下的,视为二级错误。

三、违反本职工作范围内的流程执行或操作程序本年累计五次以上,或出现错误且损失在3000元以下的,视为三级错误。

四、出现错误且损失在3000元以上(含3000元)的,视为重大错误。

处理办法:

一、一级错误未造成经济损失的,予以批评警告;造成经济损失的,除弥补全部损失外,另上交5—20元到快乐基金。

二、二级错误未造成经济损失的,上交20——50元到快乐基金;造成经济损失的,除弥补全部损失外,另上交50—100元到快乐基金。

三、三级错误未造成经济损失的,上交50——100元到快乐基金;造成经济损失的,除弥补全部损失外,另上交100—200元到快乐基金。

四、重大错误除弥补全部损失外,必要时公司追究法律责任。

奖励:见员工手册。

药业公司管理制度 篇六

公司设采购部(由市场部兼管)、质量部、仓库及设置对应采购员、质检员、库管员岗位。为协调各部门人员之间更好的加强对存货收发存流程的管理,及时办理物料出入库,特制定出入库流程。

一、物料采购入库管理流程

1、公司各部门根据日常生产或日常办公需要填写物料采购申请单,并注明采购物料的品名、规格、数量、预计价格及到货时间,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报采购部备案。

2、采购部受理各部门提交的采购计划,统一由主管副总签字确认采购,并将确认采购的计划单分发给财务部、质量部、仓库及其他相关部门。主管副总没有签字确认采购的物料应说明原因后退还原申请采购的部门。

3、采购部安排采购人员组织采购。

4、采购物料到货验收。

(1)采购人员必须到场与库管员一同确认验收,并提供所有与到货物料相关的资料,如:合格证、材质单、送货单、过磅单等。

(2)库管员根据采购计划单和采购员提供的相关资料,核对物料规格型号,清点数量。

(3)核对准确后库管员通知质量部进行检验,质检员按进料检验标准对物料进行检验,合格品填制“产品检验单”。

(4)库管员对检验合格的'物料凭“检验合格单”、及采购员提供的相关资料等办理入库手续,填制一式三联的《采购验收入库单》,不合格物料严禁入库并及时通知采购员办理退货。采购员、库管员、质检员须在入库单上签字确认。

(5)采购验收入库单的使用:

采购员、库管员、质检员在入库单上签字确认:

“存根联”库管员留存,作为登记库存帐簿凭证;

“记账联”财务部留存作为成本核算凭证(由库管员代为保管,当天交财务部门);

“报销联”由采购员留存,作为申请付款凭证附件。

5、对于零星物料(劳保用品、工具等)采购,物料到货必须先送到仓库办理入库手续,然后采购员通知申购部门领用并办理出库手续。

6、办公用品采购入库时,采购员应到综合部办理入库,综合部指定专人管理。严格按照采购计划单的品种、数量进行验收,严禁超项超量验收。

7、采购业务应及时开具发票及时报销。

8、所有物料采购业务均应及时在账务系统中进行的处理。

二、物料出库管理流程

1、生产车间领料时由领料员填制生产领料单,经生产车间主任审核。库管员、领料员、车间主任在领料单上签字,生产领料单一式三联:

“第一联”库管员留存,作为登记保管帐簿的凭证;

“第二联”,领料员留存,作为生产车间统计依据;

“第三联”财务部留存,作为成本核算凭证(由库管员代为保管,当天交财务部门)。

2、对于仓库物料不足的应按仓库实际库存量发料,物料到货后应另行填制领料单将物料领足。

3、库管员应严格按照领料单发料,不许多发或少发物料。

4、生产车间领料由领料员负责领料,非领料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仓库领料。

5、对于领用易损易耗物料比如:工具,搬手、改刀等实行“以旧换新”方式领料,照常填写领料单。

6、库管员依据手续齐全的入库单和领料单作好仓库明细帐,做到日清日结。

7、在生产过程中发现物料不足,经车间主任批准,领料员填写领料单进行补料。

8、本批次生产结束后,有多余物料,应及时办理退料手续。

9、公司其他部门物料领用,应填写领料单经各部门负责人签字方可领料。

三、不良品处理

1、到货经检测不合格的物料,由库管员通知采购员办理退货。

2、生产过程中领用的物料不合格需退仓库时,由车间主任会同质检员确认签字后方可退入仓库。由库管员通知采购员办理退货。

3、生产产品不符合产品质量规定的,作为降级产品入库的,按产品入库流程执行,返工的不进行入库处理,做为车间生产用原料处理,但车间应统计每批次产品投入与回收。

四、产品入库管理流程

1、生产的产品(成品、半成品、副产品)经检验合格由库管员填制一式三联成品入库单,车间主任、质检员、库管员签字确认:

“回执联”生产部门留存,作为生产日报凭证;

“存根联”库管员留存,作为登记库存帐簿凭证;

“财务联”财务部留存,作为成本核算凭证(由库管员代为保管,当天或第二天交财务部门)。

2、车间生产产品应在产成品完成当日办理入库手续,以便核实数量。对堆放不齐的成品、库管有权拒绝入库。

3、入库时库管员应认真核对数量,确认无误后在入库单上签字。

五、产品出库管理流程

产品需出货时销售部应提前一天通知库管员,库管员应做好出库前的准备工作,销售部填制《销售出库单》,通知库管员组织人员装货,销售部配合库管员核对、清点出库产品数量,准确无误后销售员、库管员、司磅员在出库单签字确认。

“第一联”库管员留存,作为登记库存帐簿凭证;

“第二联”销售部留存,作为合同履约及收款凭证;

“第三联”财务部留存,作为成本核算凭证(由库管员代为保管,当天交财务部门)。

“第四联”客户留存,作为客户收货凭证。

医药公司管理制度 篇七

一、遵守医药管理法规,尽忠职守,维护公司信誉,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不作任何有损公司利益的行为,若有此行为发生,视情节轻重,按本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办法处理。

二、恪守职业道德,不得从事公司以外的医药经营活动或兼任公司以外的相关职业,不得私拿挪用商品及营业款,不得收受与公司业务有关人员及单位的馈赠、贿赂或向其挪借款项,若有此行为者,按本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办法处理。

三、严谨操守,保守公司业务机密。公司从业人员因过失或故意致公司遭受损害时,应负赔偿责任。

四、注意本身品德修养,待人接物要态度谦和,以争取同仁及顾客的合作,受护本公司财物,不浪费,不化公为私,切戒不良嗜好,若有损于企业形象或企业财物行为者,以情节轻重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五、充分发挥员工竞争激励机制作用,对公司的发展、规划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并给公司带来经济效益者给予适当物质奖励。

六、严格执行GSP管理制度及操作程序,在商品购进、验收、养护、保管等各环节逐项达标,认真做好售前、售后服务工作。

七、各门店及时分析掌握市场动态,真实反馈相关营销走势,为公司决策提供准备的商业信息,此信息若给公司在经营中带来效益者给予适当物质奖励。

八、坚持“质量第一、规范管理、不断完善、持续发展”的质量方针,诚信经营,健全机制,实现既定的`工作目标,按目标每月进行奖罚考核。

九、加强职工教育培训,丰富职工文化生活,发挥集体团队精神。

十、本制度由公司负责解释。

考勤管理制度及奖惩办法

一、为加强公司人力资源的开发和管理,保证公司各项政策措施的执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工作时间每天早8:00至晚21点,因季节或节假日变动工作时间由公司另行通知调整,夜间值班由各门店自行合理安排。

三、员工上下班实行签到制。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须自行签到,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签到,违犯此条规定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给予10元经济处罚。

四、所有员工须先到本部门签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须经店长批准,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五、上班时间开始后,2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2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2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2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六、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本部门负责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

七、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酌情扣除当月岗位工资,并给予警告及通报批评。

八、员工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当月岗位工资的20%,达5次者扣发100%的岗位工资,并在公司内给予通报批评。

九、员工无故旷工半日者,应扣发当月30%的岗位工资,并给予一次警告处理,每月累计3天旷工者,扣除当月100%的岗位工资,并由公司决定待岗处理,无故旷工达一个星期以上者,给予除名处理。

十、本制度由公司负责解释。

服务管理制度及奖惩办法

一、为进一步提高医药商业企业的素质,改进服务作风,提高服务质量,同企业服务工作程序化、制度化、标准化,不断提高企业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认真贯彻《药品管理法》和国家有关医药商品的管理规定,加强各类商品的质量管理,杜绝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医药商品进入流通领域,若发生私自代销商品,严格按本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办法处理。

三、严格执行公司价格管理制度,做到货真价关,诚信经营,不出售过期失效药品。对高价低买、低价高卖,导致出现的损失由具体经办人承担相关责任。

四、公司员工在着装仪表、文明用语、服务纪律等方面践行公司“六大工作精神”,树立良好的企业社会形象。

五、营业场所做到卫生整洁、牌匾醒目、客流畅通,富有指导消费,吸引顾客和美化市容的作用。

六、各零售门店按经营规模制定相应的。购进计划,积极合理组织货源,对因人为造成的积压滞销商品由进货人承担全部经济责任。

七、接待顾客一视同仁,不优厚亲属,不衣貌取人,不对顾客评头品足,做到主动、热情、耐心、周到细致,如有顾客投诉,视其情节按调岗或待岗处理。

八、作为安全防范工作,离岗前检查门窗、电、水火源,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准点关门,耐心接待好最后一位顾客,整理好柜台货架,结算帐目,点清现金、票据,作好记录,集中在保险柜中存放,若有人为造成损失,负全部责任。

九、诚实文明经营,做好营业接待、售后回访制度,结合实际需用情况,开展各项便民措施,设立公开监督电话,随时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

医药公司全套管理制度 篇八

一、为不断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及业务水平,规范全员质量培训教育工作,根据《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质量管理部协助行政部制定质量培训计划,开展公司员工质量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

三、行政部负责制定的培训计划合理安排全年的质量教育、培训工作,建立员工质量教育培训档案。

四、质量知识培训方式以公司定期组织集中学习和自学方式为主,以外部培训为辅,质量及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每年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五、公司新录入人员上岗前须进行质量教育与培训,主要培训内容包括《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岗位标准操作规程、各类质量台帐、记录的登记方法等。培训结束,根据考核结果择优录取。

六、公司在岗员工须进行药品基本知识的学习与考核,考核结果与次年签订上岗合同挂钩。

七、公司质量管理人员每年应接受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继续教育,从事验收、养护、保管、销售等工作的人员,每年应接受公司组织的继续教育。

八、当公司因工作调整需要员工转岗时,对转岗员工应进行上岗质量教育培训,培训内容和时间视新岗位与原岗位差异程度而定。

九、参加外部培训及在职接受继续学历教育的人员,应将考核结果或相应的`培训教育证书原件交行政部验证后,留复印件存档。

十、公司内部培训教育的考核,由行政部与质量管理部共同组织,根据培训内容的不同可选择笔试、口试,现场操作等考核方式,并将考核结果存档。

十一、培训、教育考核结果,应作为公司有关岗位人员聘用的主要依据,并作为员工晋级、加薪或奖惩等工作的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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