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优秀10篇

2024-03-31 11:54:10

安全是企业发展的基础,因此良好的企业安全管理制度至关重,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如下是美丽的小编为大伙儿收集整理的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优秀10篇,仅供借鉴,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企业员工安全管理制度 篇一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营造安全良好的生产、工作、生活环境,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员工身心健康,保护公司财产安全,特制订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外协厂商、外来联系业务的各人员。

第二条 安全生产的内容主要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安全生产教育、安全生产的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等。公司对员工的安全生产知识教育采取三级教育,即分为公司教育、部门教育和班组教育三个层次进行。

第三条 公司特殊岗位的员工必须要求持有国家特殊工种上岗证方可上岗。

第四条 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整个公司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和对消防器材的配置和更换工作。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日常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 公司成立义务消防队和安全事故调查小组,义务消防队队长由综合管理部安全员兼任,成员由保安员和各部门指定兼任的义务消防员组成;安全事故调查小组由综合管理部负责人任组长,成员由各部负责人和公司安全员组成。

第六条 公司将安全责任按区域落实到各部门,各部门再具体分解落实,直至具体的个人,形成安全管理责任区,非责任部门在责任区工作的人员必须服从责任部门的管理。

第七条 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应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组织对本部门新进员工进行安全技术知识的培训;

2、负责组织学习并贯彻执行本规定及其它有关消防等安全管理法律、法规;

3、明确各自的消防管理责任并将本部门的消防管理责任落实到具体的个人;

4、负责组织本部门安全检查,对照本规定进行各项工作的开展;

5、负责改善消防等安全条件及保护消防等安全设施;

6、发生火灾等安全事故时,及时组织扑救;

7、负责协助调查火灾等安全事故原因。

第八条 本公司所有员工必须掌握以下消防小知识:

1、二氧化碳灭火器适用于扑救油浸变压器、电容器、多油开关、发电机、甲、乙、丙类液体和一般固体物等火灾。

2、水不适于扑救油、带电的火灾,发生电器火灾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后方可用水灭火。

3、易燃液发生火灾时,可用二氧化碳灭火器、砂土、干粉灭火器等扑救,自燃物品发生火灾时可用水、砂土扑灭,也可用干粉。

4、凡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化学危险品,严禁同一仓库或同一室存放。

第二章 安全生产规定

第九条 公司员工工作时间严禁穿拖鞋、二头空凉鞋、裙子、短裤(含西装短裤)、赤膊或穿背心。工作中须严格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操作旋转机床、钻床不允许戴手套。

第十条 生产制造部生产员工在工作中要严格按照正确的操作规程操作各类设备。开动设备前,必须严格检查各部位是否完好,不得对运转中的机械装置进行润滑或清理、调试,暂时离开设备或发生故障时,必须停机并关闭电源。操作完成后,应关闭机床和电动机,把刀具和工件从工作位置退出,清理安放好所使用的工、夹、量具,清除切屑时应使用钩子、刷子或专门工具,严禁用手直接清除切屑。因违章操作而造成工伤事故者,严肃追究其个人责任。

第十一条 凡有外露的机械设备传动机构要有相应的安全防护装置,并经常检查,预防脱落,运转中的机器或传动机构装置发生故障时,操作者应立即停机。

第十二条 电器焊割操作时,操作者必须严格遵守各项规程,危险现场(周围有可燃物的)须配备灭火器材和监护人员,操作者不得随意离开焊割现场,不得把点燃的焊割器具随意乱摆,焊割结束后,必须关闭电、气源,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第十三条 本公司电工必须持有劳动供电部门核发的电工合格证才能上岗,如只有低压电工证人员严禁操作高压部分。电器维修操作人员应按《电气安装、维修的标准》和《电工手册》的规定操作,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第十四条 不准乱接拉电线,严禁使用临时用电线,若确实需要,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由专业电工布线,且临时电线的使用时间不得超过十四天。

第十五条 各类用电设备上的照明灯座应使用安全电压;各类电源开关,插座应完整无缺、安全可靠,200伏以上插座应安装接地线;堆放的物品距离各类开关、插座、电源线、照明及用电设备保持0.8米以上,并要留人行通道作紧急使用,不准在仓库、易燃易爆场所擅自安装用电设备,严禁把茶具、雨具、杂物放在电器设备的箱盖上,以防触电和火灾事故发生。

第十六条 对用电设备的裸露部分,裸露导线,不论有电无电,不得随意触摸,严禁用湿手或赤脚拉电器开关,触摸电器设备,并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防止触电事故发生。 第十七条 电气设备和线路不准超负荷运行,本公司电工要经常检查电器绝缘性能是否良好,线接头是否牢固等,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电气设施和线路要不定期进行检查,检测时如发现火花、短路、发热及电源线损坏等不良情况,应立即停电维修。公司要不定期组织人员对隐蔽线路进行检查,防止事故发生。

第十八条 公司配电房内须制订安全可靠的操作规程和完善的交接班记录制度,必须配

备值班人员,要经常检测、检查所有电器设备,电器设施的各种保护装置要保持完整、准确、灵敏,有效地预防各种不安全事故发生。配电室内的消防设施、灭火器材要保持清洁和经常维修,发现有损坏或有问题的应及时汇报。配电房内严禁吸烟,禁止存放任何杂物。

第十九条 除划定的吸烟区外,严禁任何人在本公司厂区内吸烟,储存化学品和易燃的仓库严禁带火种和使用明火,机动车辆进入必须采取防火措施。

第二十条 公司范围内,严禁私带、私藏易燃易爆危险品,未经公司批准,严禁在厂区内使用明火或燃放烟花、鞭炮。凡一切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及油类物品,要设特定地点专人保管。

第二十一条 消防器材应摆放在显眼的位置并划出固定的停放点,由公司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第二十二条 消防通道要保持畅通无阻,严禁车辆、木踏板、纸箱其它杂物等阻塞消火栓设备系统以及安全出口。

第二十三条 消防器材是消防专用器材,未发生火警时,任何部门、人不得乱动定置的消防器材,不得挪用或蓄意损坏消防器材,违者按消防器材价值的两倍扣罚(除特殊情况外),并按消防法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发现有人乱动乱用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的,任何人都有权力和义务劝阻,并及时通知有关部门。

第二十四条 各部门要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经常性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如发现消防器材损坏或存在隐患的或需报废的应及时以书面的形式上报到综合管理部,由其负责更换和重新购置。

第二十五条 仓库的货物应遵守公司消防安全规定,货物必须按要求堆放整齐并不得阻塞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仓管员有责任有义务统一安排一切进仓货物的摆放位置,各生产部门要给予仓库管理人员工作上的配合。

第二十六条 装货叉车及中转车辆在厂区内要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章装运货物。装货叉车除驾驶员外严禁载人,严禁在运行中的叉车上站人。

第二十七条 在公司厂区内有基建、零星工程施工的,施工单位必须在工程范围内划出施工区域,并悬挂警示牌。严禁公司员工擅自进入已标明危险的施工区域,如因施工方未划定施工区域而造成本公司员工人员伤亡的,由施工方承担一切责任。

第二十八条 公司各生产部门使用的电器设备和电房内的各用电设备必须保证要有完整的操作规程(指南)或使用说明书,对一些有消防隐患或安全隐患的区域各部门必须标明警示牌或警示标语。

第二十九条 综合管理部安全员每半个月须对消防安全进行一次检查。检查的内容主要查看各车间、仓库内消防器材是否按规定摆放、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消防器材是否完好等。并将结果上报综合管理部。综合管理部发现问题后应将问题及时通报给责任部门并要求其限期整改,如在规定的期限内还未整改的报总经理处理。

第三十条 任何人员发现火警时,都应当立即报火警“119”,报“119”的程序是:镇定拔号、说明单位、地址、联系电话、燃烧部位及燃烧物质的性能。任何部门、个人都应当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严禁谎报火警。

第三十一条 发生火灾时,消防队未到达之前,各部门消防责任人有权组织义务消防队员赶赴火场扑救,必要时有权决定下列事项:

1、通知部门切断电源、可燃气体和液体的输送,限制用火用电;

2、划定警戒区,实行局部交通管制;

3、待扑救火灾后安排人员保护现场。

第三章 一般性处罚规定

第三十二条 公司对安全生产管理贯彻“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原则,为引起公司广大员工对安全生产的高度重视,提高员工的警惕性,公司对一些尚未引起安全事故但已构成安全隐患的行为将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处罚对象为责任部门和直接责任人(找不到直接责任人的则处罚责任部门)。情节严重的公司在给予经济处罚的同时还将给予责任人辞退、开除等处分。

第三十三条 公司员工工作期间不按规定穿着和使用劳保用品的、公司生产车间的设备操作工在工作期间违章操作的或酒后上岗的将给予50~200元的经济处罚。

第三十四条 公司电焊工违规操作的将给予100~300元的经济处罚。叉车上站人的或载驾驶员以外其他人员的将给予100~200元的罚款。

第三十五条 乱拉电线、擅自安装用电或危险设施的将给予100~1000元的经济处罚。 第三十六条 在安全消防通道处或在消防器材规定放置范围内乱堆杂物、阻塞通道和消防器材的将给予50~300元的经济处罚。

第三十七条 没按规定要求放置消防设备、灭火器,或配置器材未检查维修而造成消防器材不能使用的(本部门责任范围内的)予以警告或处以该部门100~500元罚款,造成后果的加倍处罚。

第三十八条 未发生火警时,如擅自动用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或者堵塞乃至损坏消防设施行为的部门或个人予以警告或者处以100~500元罚款,并按价赔偿。

第三十九条 厂区内未在指定区域内吸烟的按公司《员工行为规范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造成安全事故的将追究直接责任相应的法律。

第四十条 私带、私藏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司的,违者一次罚款100~500元,造成事故者按消防法律规定追究责任。未经批准取用有毒、易燃易爆及油类物品的,违者一次罚款100元以上。

第四十一条 在厂区内未经批准使用明火或燃放烟花、鞭炮的,违者一次罚款责任人(部门)300元,在存放危险品的仓库内使用火种或明火的罚款1000元。造成安全事故的将追究直接责任人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章 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第四十二条 安全生产事故分为一般安全事故、I级安全事故、II级安全事故、III级安全事故。其分级标准如下:

1、 一般安全事故:

⑴ 造成人员轻伤的,即员工负伤后需休假1日以上,一周以内的;

⑵ 公司造成直接损失在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事故(包括公司财产损失和工伤医疗、赔偿等,下同)。

2、 I级安全事故:

⑴ 造成人员次重伤,但伤后有关部门评定伤残级别为5~10级的事故。

⑵ 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事故。

3、 II级安全事故:

⑴ 造成人员重伤,伤后有关部门评定伤残级别为1~4级的事故。

⑵ 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事故。

4、 III级安全事故:

⑴ 造成人员死亡的工伤事故。

⑵ 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20000元以上的事故。

第四十三条 安全生产事故处理程序如下:

1、发生工伤事故后各部门要及时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发生消防事故后各部门要及时报警并组织本部门力量迅速扑火并保护好现场。

2、立即向公司领导报告事故情况,听从上级领导安排。

3、开展事故调查,出具事故调查报告,弄清事故发生的原因和责任归属。

4、制定整改措施,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5、对事故责任人进行处罚。

第四十四条 对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罚规定如下:

1、根据职责权限所有的安全事故必须将责任追究到相关的责任部门和直接责任人。

2、对于公司内发生的II和III级安全事故,根据具体情况分析由上级部门或董事会决定对总经理的责任追究和考核意见,同时追究责任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考核办法有罚款、降职、免职、辞退等。

3、对于公司内发生的I级安全事故和一般安全事故,根据具体情况分析由总经理决定追究给予责任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考核办法有罚款、降职等。

第五章 附 则

第四十五条 违反《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公司综合管理部将发出整改和考核通知书,无正当理由延期整改或不整改的部门负责人或人员将加重处罚。

第四十六条 本办法由综合管理部制订和解释,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篇二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认真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方针,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习

1、现场技术人员和班组长应按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时组织学习操作规程和有关法律等,并上报存档。否则处以现场技术员或责任班组负责人100—500元罚款。

2、班组长每天要作两次班前安全操作交代,否则处以班组负责人50—200元罚款。

二、违规操作

1、技术人员违规指导造成事故的,则该技术人员应承担10—20%的经济责任。

2、作业人员在作业前不戴安全帽、系安全带及安全绳等个人防护用品,罚款50—100元。若造成事故的,其需承担20—30%的经济责任。

3、现场指挥人员违规指挥造成事故的,应承担20—50%的经济责任。

4、作业人员不听从指令而违规作业者,处以50—100元罚款。

5、擅自违规操作造成事故的,当事人应承担50—100%的经济责任。

6、非上班时间违规操作发生事故的,损失一律由当事人自己承担,并处以50—2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要予以开除。

三、高处落物

1、高处落物未造成事故,但影响较大的,要处以责任人50—300元罚款。

2、高处落物造成事故的,责任人和责任班组要承担10—60%的经济责任。

3、高处落物造成事故的,责任班组若找不出责任人,则责任班组承担50%的经济责任。

四、环境

1、施工现场必须进行每天一次的场地清理,保持场地干净整洁,并将物料合理堆放,否则处以现场技术人员和班组长10—100元罚款。

2、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或材料浪费的,处以现场技术人员和班组责任人100—500元罚款。

五、检查

1、自检

A、在施工前班组长必须进行班前检查,看员工人身防护用品是否穿、戴、系好,作业场地是否存在隐患,并要及时进行处理,在未处理好之前不能进行施工。否则对班组负责人处以50—200元罚款。

B、建立岗位管理责任制(要责任到人)和设备维护管理制度,以及相

应资料的报、存和落实等工作。否则对相关责任人处以50—200元罚款。

C、产品在使用前先进行品检,确认合格后方能使用,否则处以班组长100—200元罚款,造成事故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D、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否则处现场技术人员和责任班组100—500元。

2、认真积极开展、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安全检查”活动,按照要求进行部署、计划、安排、检查整改、落实,否则处以现场技术人员和责任班组100—500元罚款。

3、保护、保持各种标志牌、警示牌及标识牌的完好,整洁。合理设立警示牌、警示区等,否则处以现场技术人员和班组长50—300元罚款,如因此导致有关事故发生的,责任技术员和责任班组承担50%以下的经济责任。

六、责任认定

本公司各现场所发生的一切事故都将进行责任认定,认定后承担相应的责任。(责任分4种:直接责任、主要责任、重要责任和领导责任。)

1、认定负直接责任的,责任人或责任班组承担50—80%的经济责任。

2、认定负主要责任的,责任人或责任班组承担20—50%的经济责任。

3、认定负重要责任的,责任人或责任班组承担5—20%的经济责任。

4、认定负领导责任的,相关责任人承担20%以下经济责任。

5、认定有两种或两种以上责任的,相关责任方按相关比例分担经济责任。

6、未及时准确上报事故信息的,处以相关负责人100—500元罚款。

七、文明施工

1、在工作中随意对他人采取不文明行为、动作、语言等,且屡教不改的,罚款当事人50—200元。

2、随意动手打人的,罚款100—300元,情节严重的并予以开除。

3、对上级领导不礼貌的罚款50—200元。

4、在公共场所穿戴不整洁,或有不道德行为的罚款50—100元。

八、奖励

1、在工作岗位带头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有突出表现的个人奖励100—200元。

2、单个项目中,在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生产的工作成绩显著的班组奖励200—500元。

3、在季度或年度以及单个项目的安全生产考评中,对成绩突出的相关安全技术人员和班组奖励200—1000元。

企业员工安全管理制度 篇三

随着企业不断发展壮大,员工人数日渐增多且素质参差不齐,工作之外引发的意外事故时有发生!为了有效防止和消除一切事故隐患,落实“四不伤害”责任,确保员工工作期间及工作外安全,杜绝由于自身过失给自己造成伤害,公司现对员工安全防范管理制度修订如下:

1、凡来公司应聘人员必须持有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并将体检单交公司人力资源部后,方可录用。

2、新录用员工,必须接受公司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签订劳动合同。

3、公司员工必须遵守劳动合同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安全防范管理制度。否则,公司有权依照规章制度进行行政或经济处罚,造成损失由本人按责赔偿。

4、公司给每位员工提供住宿和就餐、洗浴场所,员工必须按要求在公司内食宿,若私自离开公司、外出,在家中或途中发生的一切意外事故责任均由其本人负责。

5、公司员工休假时间统一规定为:公司后勤、职能部门人员每周轮换休假,周六、周日轮换单休时,必须当面填写交接单;生产线员工在大倒班时回家视每周正常休假。所有员工在休假期间所发生的一切人身伤亡或疾病医疗事故责任自行负责。

6、东区员工上下班,必须列队通过天桥。横穿马路经保卫人员劝阻仍不听的员工,所导致发生的一切意外交通事故责任自负。

7、公司员工骑摩托车必须要有合法执照,车辆必须有牌照,有保险,行驶必须要戴上头盔,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8、员工的私有财产本人应妥善保管。公司车棚为员工无偿存放车辆,员工停放摩托车和自行车,存放时要实行多锁管护,以防被盗。在车棚不加锁,不按顺序存放整齐,不在公司登记备案的车辆发生失窃,后果自负。

9、员工在工作范畴外或不遵守公司管理制度造成后果,均由员工自行负责。

10、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执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按车间岗位工艺流程以及安全规定进行操作,确保人身安全。

11、生产线员工正常上班8个小时期间,必须穿戴规定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按规范操作,否则,发生不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12、各车间负责人,在每班班前会上,要严查员工精神状态,规范员工安全操作行为,对精神不佳员工一律不许上岗。

13、本制度从二〇xx年四月二十日开始执行。同时陕社水司发自行废止。

浅谈企业安全制度建设 篇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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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主要内容

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可分为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技术、工业卫生三个方面。

1、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

包括安全总则、安全生产会议制度、安全生产投入及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各岗位标准化操作制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重大危险源监控和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检修维护制度、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应急救援工作制度、事故调查处理制度,以及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的"三同时"(即主体工程与安全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审查验收管理制度等。

2、安全技术方面的规章制度

包括电气安全技术、压力容器安全技术、锅炉安全技术、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建筑安全培训施工安全技术、消防管理、危险场所的安全技术管理、容器内作业、高空作业、企业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培训、考核、发证、持证作业等)、各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

3、工业卫生方面的规章制度

包括尘毒监测、防尘防毒措施、防尘防毒设备的维护管理、职业病和职业中毒的统计报告、防暑降温管理、保健食品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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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度的基本要求

在安全文化体系建设中,制度文化和执行文化同等重要,安全管理制度化建设是员工行为控制的有效途径,是"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转变的桥梁,而强化执行力建设是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位的保障,同时能够弥补安全管理制度的不足。因此,安全管理制度化建设和执行是建立现代企业的客观要求,是严格贯彻执行上级安全管理的需要。

(1)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必须遵循系统化的原则

在制定安全管理制度时,首先应该设计制度系统图,围绕制度方案进行编写,定期清理并进行效果评价,然后归并更新后编纂发布,属于体系文件就纳入其中,属于无效的立即废止,能够合并的立即更新,让基层单位始终执行的是最新的有效制度。

(2)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必须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必须强化刚性

在制度的制定过程中,应遵循"安全第一、以人为本"的原则,真正体现尊重爱护员工。在各安全管理制度配套考核政策制定上,也应充分考虑各种客观事实,把握尺度,不能动辄就罚,以罚代管,让员工产生抵触情绪。只有这样,才能使员工在意识上能够自觉接受制度,在行为上能够主动服从管理。在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上,安全管理制度一旦制定,则必须加强有效监督和责任追究,加大规章制度的执行力度,坚持严格要求,严格考核,对违犯规章制度行为严肃处理,否则,执行力度越来越小,执行效果越来越差。

(3)增强安全管理制度的针对性,提高标准化水平,确保安全管理制度准确执行

任何一项制度的出台应明确拟订目的、执行流程、分工界面与安全职责,方能为实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提供书面依据。制度的拟订应严格依照安全管理的规程、规定,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标准,才能做到切实可行。为此,在拟订制度时,必须充分考虑到制度的必要性、可行性、实效性,反复征求各方面意见,认真推敲制度中的条款和细节,避免制度中不合理因素造成的负面影响。同时管理制度的出台尽量保证一定时间的连续性,避免出台后短时间内反复修订。简而言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必须遵循安全管理的四个凡事,即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据可查、凡事有人监督、凡事有人负责。衡量一个企业执行力强弱的一个显著特征是行为是否体系化,制度是否流程化和标准化。制度方案本身要求内容具体,责任明确,能够对照执行和检查,严格管理措施,有针对性、可操作。只有这样,才能有效杜绝工作的随意性,提高管理制度的执行水平。

(4)安全管理制度必须加强宣贯

制度作为规范员工行为的标准,只有使其掌握制度的要领,懂得安全管理制度对保证员工生命安全的重要性,才能从被动执行转化为自觉遵守。安全管理制度的宣贯必须遵行分级管理的原则,管理人员不能简单的当"二传手",要根据管理层与执行层之间的工作界面和安全职责,加强针对性指导,向员工讲明道理,既要知其然,也要知其所以然。同时可充分利用三大媒体,通过开辟学习专栏、事故快报、安全简报、写心得体会、事故预想、反事故演习等来加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职工对安全管理制度的认知程度,达到宣贯的目的。

(5)安全管理制度必须常抓不懈

首先安全管理制度一旦制定,就必须始终如一地坚持,要保持制度的严肃性,不能出现虎头蛇尾的现象。其次管理者指令安排必须严谨,不能经常性的朝令夕改,让员工无所适从,最后导致好的制度、规定和正确的指令安排得不到有效的执行。

(6)安全管理制度必须建立效用评价体系

建立效用评价体系,追踪制度的执行效果,也就是要实现PDCA循环闭环管理,达到持续改进的目的。目前我们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还没有普遍建立纵向的、横向的督查督办制度,对安全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缺乏跟踪,对执行的效果评价需要加强。

(7)必须实行动态化管理

为确保安全管理制度的实效性和可操作性,必须实施动态化管理。要实时分析生产作业流程和管理上的薄弱环节,随时捕捉制度执行过程中的信息,结合安全新形势和上级部门的新要求,客观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及时修订或拟定制度。我们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对安全管理制度清理不够及时,制度的指导性、有效性受到一定影响,必须根据需要及时更新等。

(8)建立安全制度文化体系,推动全员自觉执行

安全文化是企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了人的生命和健康不受威胁的安全价值观,核心是以人为本,主体是企业员工,关键是安全职责的落实,重点是各类安全文化活动的开展,目的是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安全技能,让人人都能"懂安全、要安全、会安全、能安全、确保安全"。因此,要实现全员自觉执行安全管理制度,首先要建设意识上的安全人,通过把"安全为天"当作首要的价值取向,向职工进行传播和贯彻。其次建立激励机制,严格考核,把安全管理上的好做法和经验上升到文化理论高度,增强职工全员培训、质量标准化、安全生产等活动效果,做到全员激励与重点激励相结合。最后针对安全事故采用"反弹琵琶"或者反向思维的形式,教育职工摆正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增强员工凝聚力,使安全生产深入人心。

企业员工安全管理制度 篇五

一、目的

为消除和控制危险有害因素,确保员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各类工作。

三、术语、定义

本规定所用术语、定义符合《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

四、管理内容及要求

1、员工必须接受安全教育,遵守公司安全规程。

2、新招员工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3、员工上班时必须穿戴齐全公司统一配发的工作服,劳动保护用品。

4、员工的工种、技术等级、身体状况必须符合所从事工作的安全要求。

5、员工的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防护用具必须符合安全要求。

6、员工必须遵守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熟悉电工规程。

7、各班长认真组织班前安全会(常白班班组),做到"六个交清"(即:工作任务交清、工作环境交清、危险因素交清、安全措施交清、互保对象交清、收尾要求交清),分配工作应与该成员技术和身体、精神状况相适应。

8、无论常白班班组还是倒班班组都必须召开班前安全会,常白班班组的班前安全会由班组长主持,倒班岗位的班前安全会由当班主持。班前安全会时间为:白班8:00――8:20;夜班20:00-20:

9、遵守《安全生产准则》、《检修停送电安全管理制度》、《禁火区域动火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确认制》、《交接班制度》等相关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10、员工进入施工现场应走安全通道,检修施工中现场行走要注意安全;严禁跨越、钻越辊道,栅栏;严禁在吊有重物的起重设备下行走和停留现场油污及时清理干净,严防在现场行走、上下楼梯或攀登检修的设备时打滑造成摔伤事故。

11、使用天车、倒链等起重作业由专人指挥,、专人操作,指挥手势和信号要准确、清晰、明确,指挥时不得戴手套,吊物吊点稳妥牢固,吊物下不得站人,指挥者必须执行安全规程并做好自我防护:其他人员必须服从统一指挥,确保作业安全。

12、严禁酒后上岗,班中严禁饮酒、玩耍、打闹、睡觉、脱岗、窜岗,严禁在班中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13、必须熟悉本岗位安全职责、安全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预案,掌握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

14、工作前,必须按标准合理穿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所用工具、仪器仪表应符合电压等级要求,且安全可靠,绝缘性能良好。

15、电工必须持"特殊工种操作证"上岗操作,徒工必须在持证电工的监护指导下工作,电气工作必须二人以上,一人工作,一人监护。

16、电工应熟知和掌握所用工具、仪器仪表性能,熟知检修维护设备的安全检修维护知识,了解掌握所检修维护区域的工艺流程和主要工艺参数。

17、带电更换熔断器时,要戴防护眼镜和绝缘手套,必要时用绝缘夹钳,站在绝缘垫上;熔断丝的规格必须与用电设备的容量相匹配,禁止用铜丝,铁丝及其它金属丝代替保险丝。

18、高空工作时,必须使用安全带;安全带应系在电杆及牢固构件上,不得系在横担或瓷瓶上,严禁低挂高用;地面应有监护人员,工具要用吊绳传递。

19、在六级以上大风及雷雨(雪)、浓雾等天气,严禁室外及登杆工作。

20、使用梯子须安全稳固,人字梯要有坚固的绞链和限制展开的挂链,要有专人扶梯监护,人在梯子上,禁止移动梯子;严禁两人在同一梯子上工作。

21、检修施工前联系设备拥有单位相关人员停电,办理停电票,现场验电确认,做好临时安全防护措施,在检修设备机旁操作开关和集控室操作开关上挂检修牌后方可进行检修。

22、员工须是"谁挂牌、谁摘牌",严禁其他人员摘取。

23、无论何种情况,悬挂有检修牌、检修警示牌或停机工作牌的设备、设施,任何人不得送电或动操作开关。

24、设备运行时,不得接近带电部位,对带电设备进行检查巡视时必须在2米以外进行。

25、任何电气设备、线路未经本人验电以前,一律视为有电,不准触及。

26、在有毒、有害气体危险场所从事工作必须二人以上,要指派专人负责监护。监护人不得进入有毒、有害气体设施内部,监护人和作业者之间事先应规定好联系方式,且应在现场配备空气呼吸器。

27、加热炉、煤气管道等煤气区域检修施工,施工人员应提前办理《煤气区域检修许可票》,经煤气防护站现场检测合格后签发作业票后方可作业;专业人员必须携带便携式煤气报警器,安派检测CO含量,如CO含量超标要架设轴流风机或佩戴空气呼吸器,确保安全后方可施工

28、电焊线严禁裸露,各接头连接处包扎牢固,地线要搭接在施工焊工件上,严禁利用工艺管道煤气管道或其它机械设备等作为二次接地,不得在相关的设备,设施上试点,试焊以防产生火花引起其它设备、管道、配件的损坏、起火火爆炸。

29、员工应相互督促,相互检查,相互确认,相互监督,相互监护,互相提醒,互相照顾,互相保证。

30、员工在现场不得乱动与自身工作无关的设备、开关、手柄、阀门、计算机操作系统等;

31、员工不得在工作场所睡觉,严禁在中毒危险区睡觉、休息和在防火部位吸烟及无动火票使用明火。

32、班组组织的工作,由班组长负责员工安全,多点分散工作,由班组长指定的工作点负责人进行安全负责。

33、班组安全负责人有权对经确认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工作下令停止工作。

34、员工确认有危及人身、设备安全的状况时,有建议停止工作的权利,情况危急时有拒绝继续工作的权利。

35、安全负责人对因确认不到位而发生的事故,承担责任。

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篇六

第一节:安全管理制度纲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和各类人员在生产活动中应付的安全职责。

2.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和网络,配备满足需要的专兼职安全员。

3.制定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编制分部分项工巢全技术交底,并严格履行签字手续。

4.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制度,并将考核目标分解到人。

5.制定安全生产与经济承包责任制挂钩办法,并严格落实执行。

6.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并严格落实执行。

7.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根据企业特点因地制宜采取多种形式落实执行。

8.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定性定量进行安全评价。对查出隐患问题定人、定时、定措施落实整改,从而达到保证安全的目的。

9.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确保安全生产。

10.建立安全技术措施制度,控制和消除工程施工的隐患,从技术上和管理上采取措施防止发生人身事故。

11.建立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提取和使用制度,保证施工现场安全防护需要。

12.建立施工机具和型机械设备使用、维修保养和管理制度,确保施工机具、机械设备使用安全。

13.建立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杜绝火灾事故发生。

14.建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15.建立安全防护设施及用品的验收、使用和管理制度,确保安全防护设施及用品符合要求,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

16.建立因工伤亡事故管理制度,进行及时抢救、事故快报、调查处理、事故分析,从而达到防止发生类似事故的目的。

17.建立班前安全活动制度,确保职工每天工程施工前了解当天工作情况及安全注意事项,防止违章作业,从而保证作业安全。

18.建立健全安全档案,掌握安全动态,对每个时期的安全工作进行目标管理,达到预测、预报、预防事故的目的。

第二节:各职能部门及相关责任人安全职责

(一)生产副总经理安全职责

1.生产经理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2.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3.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5.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二)项目经理安全职责

1.项目经理是本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2.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方面的规范、规程和标准;

3.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不违章指挥;

4.制定和实施安全技术措施;

5.经常进行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制止违章作业;

6.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和安全纪律教育;

7.发生伤亡事故要及时上报并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提出和实施改进措施;

8.做好本项目工程的劳动保护工作,保障操作人员的劳动保护用品及防护措施。

(三)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安全职责

1.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的技术工作负总的责任。

2.在组织编制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时,必须制定相应的技术措施。

3.负责提出安全技术项目和实施措施并组织实施。

4.监督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教育。

5.及时解决施工中的安全技术问题。

6.参加重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技术鉴定意见和改进措施。

(四)安全科长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令、规定指示并监督检查。

2.负责组织本科和各级安全员进行安全技术、劳动卫生、劳动保护法规学习。

3.负责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的长远计划。

4.组织制定、修改、审查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和其他安全管理制度。

5.参加重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医务劳动鉴定工作。

6.参加新建、改建、扩建、修理工程,新产品项目的“三同时”工作。

7.在安全管理上不断探索新方法,逐步推广,应用现代化管理方法和手段。

8.对企业中存在的重隐患负责逐级上报,对一切违章、违法行为有权越级向上级映。

9.对企业存在的安全生产问题,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制定政策。

10.参加企业各种类型的安全生产检查,并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负责督促整改。

(五)班组长安全职责

1.班组长要模范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领导本组安全作业,认真执行安全交底。

2.不违章指挥,有权拒绝上级部门违章指挥。

3.班前要对所使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品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改进措施。

4.组织班组安全活动日,开好班前安全生产会并做好纪录。

5.发生工伤事故要立即向施工员报告。

(六)技术员安全职责

1.对本人业务范围内的安全技术问题负责,深刻理解工程技术人员对安全生产的责任。

2.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推广应用先进技术和现代化管理手段,确保本职范围的安全生产。  3.严格贯彻执行新建、改建、扩建、修理工程,新产品项目的“三同时”原则。

4.审查本职业务范围内的安全技术措施,确保生产、检修、施工中安全可靠。

5.参加本职范围内的重伤亡事故调查分析,制定防范措施。

(七)施工员安全职责

1.施工员对所管工程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组织实施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技术安全交底,对施工现场搭设的架子和安装电气、机械设备等安全复装置都要组织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

3.不违章指挥,并有权拒绝上级部门的违章指挥。

4.组织人员学习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工人不违章作业、不违劳动纪律;对班组进行安全交底并做好纪录;

5.认真消除事故隐患,发生伤亡事故立即上报,保护现场,参加调查处理。

(八)岗位工人安全职责

1.遵守劳动纪律,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听从领导和安全人员的指挥,遵照规章作业,并随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2.保证本岗位工作地点和设备、工具的安全整洁,做好文明生产不随便拆除安全防护装置,不使用自己不懂的机械和设备,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3.学习安全知识,提高技术水平,积极参加技术革新,提出合理化建议,改善作业环境和劳动条件。

4.特种作业人员要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5.及时映处理不安全因素,积极参加事故抢救工作。

6.有权拒绝接受违章指挥,并对上级单位或领导人忽视职工安全健康的错误决定和行为提出批评或控告。

7.上岗前,认真做好安全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然后立即报告。

第三节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第一条:根据施工(生产)特点,制定检查项目和标准。

第二条:实施定期检查。

1.公司每季度组织一次安全检查。

2.公司下属单位及项目部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检查。

3.车间及施工队每半月组织一次安全检查。第三条:专业性安全检查。

专业安全检查应由有关业务部门及有关专业人员对某项专业(如垂直提升机、脚手架、电气、塔吊等)的安全问题或在施工(生产)中存在的普遍性安全问题进行单项检查。

第四条:经常性安全检查。

1.班组进行班前、班后岗位安全检查。

2.各级安全员及安全值日人员日常巡回安全检查。

3.各级管理人员在检查生产同时检查安全。

第五条:季节性及节假日前后安全检查。

季节性安全检查是针对气候特点(如冬季、夏季、雨季、风季等)可能给施工(生产)带来危害而组织的安全检查。节假日前后防止职工纪律松懈、思想麻痹等进行的检查。

第六条:施工现场还要经常进行自检、互检和交接检查。

第七条:各种安全检查都应根据检查要求,配备力量和相应的检测工具。

第八条:安全检查要认真、详细记录,特别是隐患的记录必须具体。

第九条:根据安全检查定性定量进行安全评价,研究对策,进行整改和加强管理。

第十条:对查出的隐患要定人、定时、定措施整改,在隐患未消除前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如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要立即停止作业。

第十一条:要建立隐患登记,下发整改通知单并建立复查、销案制度。

第四节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第一条:公司年度内被上级有关部门评为“安全生产先进工作单位”,公司给予经理、分管经理五百元奖励,给予相关单位及部门五百元奖励。

第二条:年度内被上级有关部门评为“安全生产先进工作者”,及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重贡献、显著成绩者,公司给予其三百元至五百元奖励。

第三条:公司年度内被上级有关部门评为“安全生产不合格单位”,公司给予经理、分管经理五百元处罚;给予相关单位及部门五百元处罚。

第四条:发生工伤死亡事故其主要责任者除须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外,公司将另给予其五百元处罚,并不得参加本年度晋级、评先。

第五条:公司下属各单位及项目部奖惩办法,根据“安全生产与经济承包责任制挂钩办法”执行。

第六条:安全生产制度内容的具体实施由公司财务科落实执行,公司安会、工会、安全科等部门负责监督执行。

5、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指引和约束人们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行为、是安全生产的行为准则,下面是小编给家整理收集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欢迎家阅读与参考。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指引和约束人们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行为、是安全生产的行为准则。其作用是明确各岗位安全职责、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建立和维护安全生产秩序。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和基本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最基本的安全制度,是按照安全生产方针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各级负责人、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生产部门和各岗位生产工人在安全生产方面应做的事情及应负的责任加以明确规定的一种制度。其实质是“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是安全制度的核心。

企业法定代表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的企业负责人,负主要领导责任;分管业务工作的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车间、班组的负责人对本车间、本班组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各职能部门在各自业务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各岗位生产工人要自觉遵守安全制度、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在本岗位上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2、安全操作规程

安全操作规程是生产工人操作设备、处置物料、进行生产作业时所必须遵守的安全规则。

安全操作规程应包括以下内容:

(1)作业前安全检查的内容、方法和安全要求。

(2)安全操作的步骤、要点和安全注意事项。

(3)作业过程中巡查设备运行的内容和安全要求。

(4)故障排除方法,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5)作业场所、作业位置、个人防护的安全要求。

(6)作业结束的现场清理。

(7)特殊作业场所作业时的安全防护要求。

安全操作规程对防止生产操作中不安全行为有重要作用。

3、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证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安全生产法规得到认真贯彻,在管理与安全生产有关事项时有一个行为准则,企业应建立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主要有:

(1)职工安全守则

(2)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3)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4)事故管理制度

(5)危险作业审批制度

(6)特种设备、危险性的设备、危险化学品运输工具和动力管线的管理制度

(7)安全生产值班制度

(8)职业卫生管理、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

(9)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

(10)“三同时”评审与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出租合同安全评审制度

(11)安全生产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12)危险化学品包装物管理制度

(13)危险化学品装卸、储存、运输和废弃处置安全规则

(14)危险化学品销售管理制度

(15)重危险源安全监控制度

(16)危险化学品托运安全管理制度

(17)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安全评价制度

(18)本单位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援的制度

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制定

安全制度的建立与健全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制度的制定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制定安全制度时要注意以下问题。

1、依法制定,结合实际。企业制定安全制度,必须以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为依据。要根据法规的要求、结合企业的具体情况来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划分要按照企业生产管理模式,根据“管生产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来确定。

2、有章可循,衔接配套。企业安全制度应涵盖安全生产的方方面面,使与安全有关的事项都有章可循,同时又要注意制度之间的衔接配套,防止出现制度的空隙而无章可循或制度交叉重复又不一致而无可适从。

3、科学合理、切实可行。制度是行为规范,必须是符合客观规律的,特别是操作规程。如果制度不科学那将会误导人的行为,如果制度不合理,繁琐复杂将难以顺利执行。

4、简明扼要、清晰具体。制度的条文、文字要简练,意思表达要清晰,要求规定要具体以便于记忆、易于操作。

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实施

制度的作用舒范行为,如果制度制定了不能认真执行,就失去了制定制度的意义。为使制度能得到很好的执行,成为广职工的自觉行动,需要做好以下工作。

1、教育先行、提高执行自觉性

制度的条文只是提出了行为的规范、操作的要求,即规定“怎么做“,而“为什么要这么做”,一般是不可能在条文中作详细的解释。要把一件事做得好,那就必须使做事的人明白为什么要这样做,从而发挥其主观能动性。制度颁布后,必须要进行相应的教育解释工作,使职工明白为什么要制定这样的制度,从而避免消极态度、抵触能情绪,提高执行制度的自觉性。对于操作规程更要辅以一定的培训,对操作要领、安全要求作出详细的解说。

2、检查督促、严格执行

制度是从整体、长喳益考虑而制定的,对个人的某些利益与自由必然会产生一定的限制与约束,因而不可能每一个人都很自觉地执行。要通过检查,了解执行情况并督促不执行或不认真执行的人改正,以保证制度的贯彻、维护其严肃性。

3、违章必究、奖惩结合

为维护安全生产秩序和制度的严肃性,对违制度的人必须追究,给予教育、责令改正,严重违章的予以处罚,对模范执行制度的应予以表扬奖励。

4、总结经验、不断完善

制度是人制定出来的,由于知识、经验的局限,考虑不周,制度存在这样那样的一些不足之处,往往在制度执行过程中就暴露出来,这就需要总结经验、修改完善。此外,随着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的改变,制度也要相应做调整以适应变化了的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提高了,管理的要求也要提高,这也需对制度进行相应的调整。

6、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不管是各行各业,安全生产永远是企业发展的一项重要方针,如何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岗位职责等呢?下面是小编分享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本,一起来看一下吧。

第一章总则

安全生产诗司生产发展的一项重要方针,实行“防火、防盗、防事故”的安全生产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因此必须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全民动员”的方针,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思想认识,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保证生产经营秩序的正常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令、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安全生产组织架构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公司总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任安全生产小组组长,负责本公司的安全事务的全面工作;副总经理任副组长,具体负责安全事务的日常管理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任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负责落实执行本部门安全生产事项。各部门设立一名兼职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上报安全事项。车间设立义务消防员,负责对突发火情的紧急处理。

第三章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人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把安全管理纳入日常工作计划。

4、积极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事故隐患,使生产经营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和行业要求。

5、负责对本公司发生的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和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6、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制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职责

1、制订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组织落实。

2、落实本部门兼职安全员、消防员(车间)人选。

3、组织本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4、负责本部门的安全责任制、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奖惩等制度以及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并督促实施。

6、协助和参与公司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7、定期向安全生产负责人映和汇报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情况。

8、在每周检查公司5S管理工作的同时检查各部门安全生产措施执行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区与5S管理工作责任区的责任人相同),在例会上通报检查情况,及时做好安全总结工作,提出整改意见和防范措施,杜绝事故发生。

三、安全员岗位职责

1、具体负责相应区域(车间车辆、设备操作等)的安全管理、宣传工作。

2、每日巡查相应区域的安全生产情况,定期检查维护生产设备、消防器材、电路,确保设备器材的正常使用及安全完好,及时纠正解决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

3、了解管辖区域的安全生产情况,定期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汇报安全生产情况。

4、及时汇报突发事故,协同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处理事故,维持事故现场,及时抢救伤亡人员,制止事故事态发展。

四、义务消防员岗位职责

1、接受安全员的工作安排,分管每一具体区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2、由安全员组织,进行不定期的消防演习,确保掌握基本的消防技能。

3、由安全员组织对公司安全生产进行定期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刻制止并做好防范措施,向安全员汇报。

4、协助安全员负责事故现场的处理工作。

五、员工的安全生产职责

1、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的学习活动,增强安全法制观念和意识。

2、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遵守劳动纪律和公司的规章制度。

3、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4、及时向公司有关负责人映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第四章安议

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每月的工作总结各部门要求有安全生产方面的内容,定期分析安全生产状况,对重安全生产问题制订对策,并组织实施。

第五章安全培训

1、公司全体员工必须接受相关的安全培训教育。

2、本公司新招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车间、班组安全知识教育。员工在公司内调换工作岗位或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者,应进行相应的车间或班组安全教育。

3、公司对全体员工必须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应将按安全生产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

4、本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作业、厂内机动车辆驾驶、机械操作者等),必须接受相关的专业安全知识培训,确保有资格后方可安排上岗。

第六章安全生产检查

一、公司必须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车间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一次,班组安全生产检查每周一次。

二、公司应组织生产岗位检查、日常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具体要求是:

(一)、生产岗位安全检查,主要由员工每天操作前,对自己的岗位或者将要进行的工作进行自检,确认安全可靠后才进行操作。内容包括:

1、设备的安全状态是否完好,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

2、规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3、所用的设备、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4、作业场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规范;

5、个人防护用品、用具是否准备齐全,是否可靠;

6、操作要领、操作规程是否明确。

(二)日常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其必须深入生产现场巡视和检查安全生产情况,主要内容是:

1、是否有职工映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2、职工是否遵守劳动纪律,是否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3、生产场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三)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公司每年组织对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危险物品、消防设施、运输车辆、防尘防毒、防暑降温、厨房、集体宿舍等,分别进行检查。

第七章生产场所及设备安全措施

一、公司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和劳动卫生规定、标准,为员工提供符合要求的劳动条件和生产场所。生产经营场所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1、生产经营场所应整齐、清洁、光线充足、通风良好,车道应平坦畅通,通道应有足够的照明。

2、在生产经营场所内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3、生产、使用、储存化学危险品应根据化学危险品的种类,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防爆、防毒、防静电、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

4、生产作业场所、仓库严禁住人。

二、公司的生产设备及其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1、生产设备必须进行正常维护保养,定期检修,保持安全防护性能良好。

2、各类电气设备和线路安装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电气设备要绝缘良好,其金属外壳必须具有保护性接地或接零措施;在有危险的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要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

3、公司对可能发生职业中毒、人身伤害或其它事故的,应视实际需要,配备必要的抢救药品、器材,并定期检查更换。

三、特种设备必须按下列检验周期进行安全性能检验:

1、溶解乙炔气瓶,每三年进行一次检验。

2、液化石油气钢瓶,出厂满四年进行第一次检验;出厂满七年进行第二次检验;出厂九至十三年的,每两年检验一次。

第八章职工安全卫生保护措施

1、公司必须建立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职工加班加点应在不损害职工健康和职工自愿的原则下进行。

2、公司应根据生产的特点和实际需要,发给职工发需的防护用品,并督促其按规定正确使用。

3、公司禁止招用未满16周岁的童工,禁止安排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从事有毒、有害、过重的体力劳动或危险作业。

4、公司应通过卫生部门防疫站对生产工人进行上岗前体检和定期体检,采取措施,预防职业病。

第九章伤亡事故管理

1、劳动过程中发生的员工伤亡事故,公司必须严格按规定做好报告、调查、分析、处理等管理工作。

2、发生职工伤亡事故后,公司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和保护事故现场,做好善后工作,并报告集团公司。

企业员工安全管理制度 篇七

规范公司治安、消防及其它安全工作。维护公司正常、稳定的办公环境。

1、坚持“谁管理,谁负责”与群防群治相结合的原则

2、人事行政部归口安全防范管理工作,各部门及各门店负责人为部门直接治安负责人。对所管范围的治安消防负全面领导责任。

3、所有员工必须树立安全防范意识,积极配合开展工作:

1、防火、防盗、防劫、防破坏、防诈骗、防爆炸及防治安害事故。

2、重要票据、单据必须入保险柜,现金原则上不过夜存放;2000元以上必须存入银行。

3、下班最后离开工作现场的员工,必须做好电、门及窗户的检查。

4、仓库主管每周必须2次以上对仓库的门窗、货梯等地方进行常规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发现事故苗头、可疑或不法行为的人或事,应及时向上级报告。遇紧急情况直接报警,同时报告上级负责人。

6、仓库重地严禁外人进入;公事或工作联系必须仓库主管同意后方可进入。

7、具体处罚内容参照《人事管理制度》执行。

企业安全管理制度遵守 篇八

一、收费站安全管理目标:

收费站安全管理目标可以简单地概括为“四无”,即无责任事故、无火灾事故、无职工违法犯罪、无经济损失事故。

二、收费站安全管理内容:

收费站安全管理按照区域划分可以分为收费现场安全管理、上下班途中安全管理和收费站办公区、宿舍区安全管理三个方面内容:

1、收费现场安全管理:包括防火、防盗、防抢、防雷电、防意外交通事故等内容;

2、上下班途中安全管理:包括防抢、防意外交通事故;

3、收费站办公区、宿舍区安全管理:包括防火、防盗、用电管理、食物卫生、职工外出、外来人员管理、票管室的安全、“黄、赌、毒”的禁止,以及公务车的管理等内容。

三、收费站安全管理办法:

要搞好收费站的安全管理问题,其实就是要解决如何对收费所的物和人实施有效管理的问题。对收费站的安全管理我们应该采取“人防为主、物防为辅”的八字方针,具体做法是:

1、因地制宜,利用板报、观看重安全事故录像等形式做好职工的安全教育工作,及时组织职工学习有关安全文件和各级安议精神,不断加强职工的安全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思想,积极营造一个“人人讲安全、时时讲安全、事事讲安全”的良好氛围;

2、经常性对职工开展安全知识培训学习活动,包括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收费现场突发性事件及其预案的了解和掌握,防抢、防火的基本常识等内容。通过培训和学习,可以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知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保护好职工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

3、对收费站各种安全设施,如防盗门、防盗网、防盗锁、煤气安全阀、应急灯、灭火器、保险柜、电工房等设施定期进行检查,及时掌握各种安全设施的性能和使用情况,做好安全设施的保管和维护,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避免事故发生;

4、经常性组织人员检查安全管理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事故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检查工作要严格、细致。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不论小,都要及时找出原因,及时进行整改,及时对当事人、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或严肃处理;

5、加对收费站重点人或物的管理。对收费站个别职工存在的某些不正常现象,要引起高度重视,对这些职工,要采取跟踪管理,随时掌握去向,了解情况,并采取相应的管理办法;

6、建立收费站安全管理档案。

对于如何搞好收费站安全管理这个话题,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所采取的管理方法也因管理者和各收费站的实际情况不同而异,然而不论采取什么样的方法,我们的管理目标却是一致的,那就是: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确保收费站的一方平安。

企业安全管理制度遵守 篇九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快递管理,保障快递安全,保护用户合法权益,促进快递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江苏省邮政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快递业务以及相关保障、服务、安全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快递服务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市、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完善快递业发展政策,引导、扶持快递业发展,提升快递服务水平,促进产业联动,满足经济社会需要。

第四条市邮政管理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快递业务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邮政管理部门可以托市(县)相关部门,具体负责本辖区内快递业务的监督管理工作。

发展和、经济和信息化、商务、国家安全、、工商、国土资源、建设、城乡规划、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交通运输、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快递业务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鼓励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用现代信息、自动化、物联网等技术,开展技术改造和创新,高效利用交通运输资源,降低能源消耗,发展低碳快递。

第六条快递行业协会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及其章程规定,制定快递行业规范,加强行业自律,为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提供信息、培训等服务,促进快递行业的健康发展。

第二章促进与保障

第七条市、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快递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将快递服务设施布局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保障快递业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市邮政管理部门应当编制快递业发展规划,并会同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等部门编制包括快递园区、快件处理场所、城乡快递服务网点等在内的快递服务设施专项规划;快递业发展规划、快递服务设施专项规划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八条市人民政府设立的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应当为快递业发展提供支持。

第九条市、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快递服务设施建设,统筹考虑快递投资项目用地需求,合理安排用地指标。鼓励将工业旧厂房、仓库和存量土地资源用于快递业发展,涉及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或者用途改变的,经批准可以采取协议出让方式办理用地手续。

第十条鼓励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总部或者区域总部落户本市;符合条件的,按照规定享受本市总部经济的相关政策。

第十一条苏南快递产业园等快递园区应当根据园区规划,建立健全运行管理机制,完善园区功能,推动快递产业集聚发展。

第十二条鼓励有条件的工业园区、住宅区、商业区为设置快递服务网点提供便利。鼓励利用城市配送网络、邮政网点、村邮站、城市社区工作站、农村服务中心、便利店等提供快递服务。引导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利用城乡客运班车、客运场站等开展快递下乡便民服务。

第十三条机场应当设置快件监管中心,建立快速安检、配载、装卸、交接、运输通道,为快件快速通行、通关提供便利。

第十四条新建住宅区应当设置与其规模相适应的快递服务场所。旧住宅区整治改造时具备条件的,应当将快递服务场所设置纳入提升性项目,满足居民对快递服务的需求。

第十五条鼓励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高等院校、车站、机场、住宅区、商业区等场所设置符合国家《智能快件箱》标准的公共智能快件箱。市、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公共智能快件箱的投放,并提供必要的便利和安全保障。

第十六条交通管理、城市管理部门应当在确保安全和不影响通行的前提下,为快递服务车辆通行、停靠等提供便利;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不得利用快递服务车辆从事快件运递以外的经营性活动。市邮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交通运输等部门参照省有关规定制定快递服务车辆管理办法。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收投快件使用的非机动车,应当按照市邮政管理部门的要求统一标识。

第十七条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住宅区、商业区、学校以及其他封闭管理的场所,应当为快递服务提供通行、临时停车、派送等便利。快递收派员无法按址当面投交快件,经收件人同意交由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单位收发室代收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单位收发室应当代收、代转。

第三章快递服务

第十八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推进服务质量体系建设,加强快递服务质量管理,完善安全保障措施,为用户提供迅速、准确、安全、方便的快递服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提供的快递服务应当符合快递服务国家标准,鼓励提供高于国家标准的快递服务。

第十九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在其营业场所公示服务种类、服务时限、服务价格、损失赔偿、投诉处理等服务承诺事项;服务承诺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发布提示公告。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提供上门取件服务的,应当在承诺或者约定的时限内完成;不能按照约定时限上门取件的,应当及时告知用户。

第二十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在收寄快件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指导寄件人如实填写快递运单;

(二)提示寄件人是否选择保价或者保险业务;

(三)当场核对内件物品性质等运单信息;

(四)告知寄件人收费标准、赔偿方式以及其他注意事项;

(五)准确标注内件物品重量、资费等内容。

第二十一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快递服务标准分拣快件,不得在露天场地堆放、分拣快件,不得野蛮分拣快件。

第二十二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在承诺的时限内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和收件人,收件人本人无法签收的,经收件人同意,可以由收件人指定的其他人代为签收。因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原因,经两次免费投递后尚未投交的快件,仍需投递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可以收取额外费用,但应当事先告知收费标准。

第二十三条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应当对包装完好、重量相符的快件予以签收。快件注明为易碎品以及外包装出现明显破损等异常情况的,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权要求当面开拆验收。对内件短少、损毁或者与运单不符的快件,快递收派员应当在快递运单上注明情况,并由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和快递收派员共同签字;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拒绝签字的,快递收派员应当予以注明。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与寄件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二十四条代收货款的快件,收件人可以先验收内件再签收付款;验收时,可以检查内件外观,清点内件数量,但不能对内件进行试用。

第二十五条快件发生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与运单不符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与用户的约定依法予以赔偿。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与用户对赔偿事项未约定的,对购买保价的快件,按照保价金额赔偿;对未购买保价的快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赔偿。

第二十六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对于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的快件,应当按照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快件管理规定ˇ理。

第二十七条快递收派员在收寄、投递过程中,应当穿着具有企业统一标识的服装,并佩戴工号牌、胸卡或者其他能够证明其工作身份的有效证件。

第二十八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在经营许可期内不得擅自停止提供快递服务。临时停止或者暂停提供快递服务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向市邮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妥善处理未投递的快件,并及时向社会公告。

第二十九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妥善应对快递业务高峰期,制定快递业务应急预案,做好业务量监测,加强服务网络统筹调度,避免造成快件积压,并及时向社会发布服务提示,处理用户投诉。

第三十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市邮政管理部门规定的'项目收集、统计、分析运营信息,确保有关数据的真实、完整,并按时向市邮政管理部门报送。

第三十一条提供快件代收、代转等快递末端公共服务的,应当具备与其服务相适应的场所、人员以及设备,并接受市邮政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四章安全管理

第三十二条邮政管理、国家安全、、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快递安全保障机制,确保寄递渠道安全和信息安全。

第三十三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生产安全。

第三十四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建立、完善从业人员管理和教育培训制度,及时、准确、完整地保存从业人员个人信用信息。

第三十五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依法保护用户的信息安全和通信秘密,除法律明确规定或者用户书面同意外,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将用户使用快递业务的信息提供给任何单位或者个人。

第三十六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设置快件处理场所,应当事先征询市邮政管理部门以及有关部门意见,并按照国家规定配备安全检查设备、预留工作场地,其设计和建设应当符合国家安全机关、海关依法履行职责的要求。

第三十七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依法建立并执行收寄验视制度。收寄快件时,对信件以外的快件,应当当面验视内件,符合寄递规定的,应当当场封装并加盖收寄验视戳记;用户拒绝验视的,不予收寄。

第三十八条寄件人交寄快件应当遵守国家禁止寄递或者限制寄递物品的规定,不得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第三十九条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规定寄件人需要出具身份证明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要求其出示有效身份证件;依照国家规定需要寄件人提供有关书面凭证的,应当要求其提供凭证原件,核对无误后方可收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收寄已出具安全证明的物品时,应当如实记录收寄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重量、收寄时间、寄件人和收件人名址等内容;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一年。

第四十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接受网络购物、电视购物和邮购等经营者托提供快递服务的,应当遵守邮政管理部门的规定,与托方签订安全保障协议。

第四十一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发现收寄的快件中有国家禁止寄递物品的,不得继续转发和投递。对于依法应当没收、销毁的物品或者不能判定其安全性质的物品,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立即向邮政管理、、国家安全等部门报告,并配合处理。对已经收寄但不需要没收、销毁的禁止寄递物品以及一同查处的禁止寄递物品之外的物品,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与寄件人或者收件人取得联系,妥善处理。

第四十二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建立快递运单实物以及电子档案管理制度,采取技术措施确保用户信息安全。快递运单的实物保存和电子档案保存应当满足快递服务标准规定的档案保管期限;保存期满后,按照规定集中销毁或者删除。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四十三条市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快递行业信用评价体系,指导快递行业协会实行企业信用分类管理和公示制度。快递行业协会应当引导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建立完备的自律管理制度,强化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对服务质量、消费维权、诚信经营的评价机制。

第四十四条市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快递服务质量社会监督网络,聘请社会监督员对快递服务质量进行监督。

第四十五条市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快递市场监管体系,规范和优化行政审批程序,加市场监管力度,提高行政监管效能。

第四十六条市邮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可以采取下列监督检查措施:

(一)进入有关场所进行检查;

(二)查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凭证;

(三)约谈有关单位和人员;

(四)按照行政强制措施实施程序,查封与违法活动有关的场所,扣押用于违法活动的运输工具以及相关物品;

(五)经市邮政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对信件以外的涉嫌夹带禁止寄递或者限制寄递物品的快件开拆检查。

第四十七条市邮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监督检查,并对监督检查过程中知悉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予以保密。市邮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实施监督检查,应当出示执法证件,并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共同进行。被检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碍。

第四十八条市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快递服务申诉制度,依法及时处理用户提出的申诉,并自收到申诉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答复。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九条违本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利用快递服务车辆从事快件运递以外的经营性活动的,由市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条违本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在露天场地堆放、分拣快件或者野蛮分拣快件的,由市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一条违本办法第三十条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未按照规定收集、统计、分析运营信息,报送有关数据的,由市邮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二条违本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收寄快件时,未加盖收寄验视戳记的,由市邮政管理部门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三条违本办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发现收寄的快件中有国家禁止寄递物品,继续转发和投递的,由市邮政管理部门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四条违本办法规定,法律法规已规定处罚的,从其规定。

第五十五条市邮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快递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监察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篇十

1.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的安全管理,与安全标准化工作接轨,同时,也使公司的各项安全活动有详细记录,以备日后查考,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全公司的所有管理部门及生产部门,所有与安全相关的活动、产品和服务。

3.职责者

安环部、人力资源部、各车间及管理部门。

4.管理细则要求

4.1企业应建立包括安全组织、安全会议、安全教育、安全检查、隐患治理、事故管理、安全工作考核与奖惩等七类资料的安全工作台帐。基层单位和班组应设安全活动记录,提倡实行微机管理。

4.2安全组织台帐

4.2.1记录相应的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组织网络、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组成人员名单、消防工作组织网络组成人员名单,纳入台帐备查。

4.2.2记录从安全领导小组到班组的安全组织网络组成人员名单。

4.3安全会议台帐

4.3.1安全会议台帐主要记录本单位召开的各级安全会议资料,尤其是对安全生产工作文件的传达、学习贯彻情景。

4.3.2安全会议台帐应设由会议名称、时间、地点、召集单位和主持人、与会单位和人数、会议资料以及处理结果等栏目。

4.4安全教育台帐

4.4.1企业安全教育台帐应记录领导、管理人员、安环部各级领导、安全监督管理人员、新入厂人员三级安全教育以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考核情景。

4.4.2车间安全教育台帐应记录领导及员工安全教育、新入厂人员三级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取证、岗位安全操作、应急预案的演练以及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考核等。

4.4.3安全教育台帐应至少设有受教育者姓名、授课资料、地点、时间、考试成绩及授课人姓名等栏目。

4.5安全检查台帐应至少设有检查日期、检查资料、受检部门、发现问题、要求整改日期、整改完成日期及检查人签字等栏目。

4.6隐患治理台帐

4.6.1凡发生在单位的事故隐患均应在隐患治理台帐中记录。

4.6.2事故隐患治理台帐应设有隐患所在部门、存在部位、计划费用、实际费用、计划治理完成时间、实际完成时间及隐患治理后的评估情景。

4.7事故台帐

4.7.1按《事故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应建立相应的事故台帐,记录本公司所发生的事故。

4.7.2事故台帐应设有事故发生所在部门、发生时间、事故类别、事故概况、人员伤亡与财产损失情景和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登记表。

4.7.3基层单位的事故台帐应包括发生在本单位或当事人属于本单位的各类事故。

4.8安全工作考核与奖惩台帐应设有考核项目(资料)、被考核部门和个人、主要事迹和存在问题、考核意见和结果、奖惩情景、考核部

门签字及审批部门等栏目。

4.9安全活动记录按《安全培训教育制度》要求,记录单位和班组的安全活动开展情景。

4.10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归口管理部门应认真填写、保管安全台帐;同级主管安全的领导应定期检查并签字。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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