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优秀5篇

2024-03-02 15:35:12

现如今,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以下是勤劳的小编给大家整编的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优秀5篇,欢迎参考阅读,希望对大家有一些参考价值。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篇一

(一)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二)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及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和使用制度;

(三)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四)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和安全生产情况报告制度;

(五)“三同时”管理制度;

(六)安全生产考核和奖惩制度;

(七)岗位标准化操作制度;

(八)危险作业审批制度;

(九)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十)重大危险源检测、监控、管理制度;

(十一)劳动防护用品配备、管理和使用制度;

(十二)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检修、维护制度;

(十三)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十四)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十五)应急预案管理和演练制度;

(十六)其他保障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篇二

一、凡在本公司区域内进行焊接、切割、烘烤、熬炼和喷灯等明火作业,由动火部门提出申请,设备动力部在进行现场勘查后,负责办理“明火作业许可证”。“明火作业许可证”应注明动火级别、申请部门和动火部位、动(用)火人及监护人、明火作业理由、现场实施安全措施状况、动火时间和地点等内容,并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设备动力部共同审核签字后,组织实施。

二、明火作业必须在“明火作业许可证”批准的有效时间内(时间不超过一天)作业,凡提前、延期或变更明火作业时间地点的,必须重新办理相应手续。

三、明火作业前,要做到“八不”:

1、防火、灭火措施不落实不动火;

2、周围的易燃杂物未清除不动火;

3、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结构未采取安全措施不动火;

4、凡盛装过油类等易燃液体的容器、管道,未经洗涮干净、排除残存的油质不动火;

5、凡盛装过气体受热膨胀有危险的容器和管道不动火;

6、凡储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房间、仓库和场所,未经排除易燃、易爆危险的不动火;

7、在高空进行焊接或开始焊割作业时,下面的可燃物品未经清理或未采取保护措施的不动火;

8、未配备相应灭火器材的不动火。

四、在动火中要做到"四要":

1、动火前要指定现场安全负责人;

2、现场安全负责人和动火人员必须经常注意动火情况,发现不安全苗头时,要立即停止动火;

3、发生火灾事故时,要及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并采取相应扑救措施;

4、动火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五、动火后要做到"一清":动火人员和现场安全负责人在动火后,应彻底清理现场火种,确保火种完全熄灭,留守现场1530分钟才能离开现场。设备动力部派人对现场监督。

六、明火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合格的防护用品,动火设备、工具应安全完好,相应的附属设备、工具应安全、灵敏、有效,发生异常情况动火人必须立即停止动火作业,实施救助措施。

七、每天动火作业完毕,作业人员应清理作业现场,熄灭余火和飞溅的火星,并及时切断电源,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确认安全无误后,方可离开作业现场。

八、动火作业完毕,设备动力部应对动火现场进行检查,监督作业现场的清理,确保安全。

九、风天(4级风以上)室外禁止明火作业。

十、未经批准私自动用明火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设备动力部责令其停止动火作业,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十一、外来施工单位在本单位进行明火作业,必须履行本单位明火作业管理制度和公司其它有关规定。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篇三

1、根据生产计划,预算生产材料,审核生产制单,安排加工厂生产,跟进质量监控,流程追踪,并根据生产负荷的分析核定交货期,协调工厂与各部门均衡生产,确保生产任务的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

2、进行各项生产工作的安排,对订单生产工艺,技术资料、投产前的检查与核对。

3、对外加工订单的货期、品质有较强的掌控能力,及时对生产异常做出反应,发现问题及时追踪,并提出合理建议。

4、解决和处理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异常情况和突发事件,并及时与上级领导进行汇报。

5、负责员工的培训和培养及相关工作指导;

6、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组织安全生产检验,杜绝工厂的生产安全事故;

7、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篇四

1、安全教育制度

(1)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公司职工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2)公司所有职工必须定期接受安全培训教育,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

(3)公司职工每年必须接受一次专门的安全培训。

2、安全培训制度

公司新进场的职工,必须接受公司安全培训教育,方能上岗。公司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是:

(1)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等。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2)工地安全制度、施工现场环境、工程施工特点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3)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剖析、劳动纪律和岗位讲评等。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3、劳动用品发放和保健品发放管理制度

为保障员工安全生产,加强劳动保护,合理使用劳动护品,特制定本制度:

(1)各类劳动护品由公司统一购买并进行管理,发放部门要建立个人领用卡(或档案),领用者要在卡在签名。

(2)购买劳动护品要本着实用、耐用的原则,切实起到保护职工健康的作用。

(3)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劳动护品配备标准和时间发放。

(4)劳动护品是保障员工健康安全的维护品,生产岗位必须严格按要求合理使用劳动护品,不得将劳动护品变为家庭福利。

(5)如遇特殊情况,需用特殊劳动护品时,使用单位要提出申请,经总经理审批后配置。

(6)生产部根据岗位不同或岗位调整情况,在规定的范围内,灵活掌握发放岗位及标准。

(7)新入厂员工试用期满后可享受劳动护品,离职或被辞退员工要将岗位固用劳动护品上交,办好各项交接手续后方可离厂。

(8)对从业人员每月发放营养保健品或岗位津贴,盛夏季节发放降温费。

4、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证各种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必须达到安全生产,防止各类事故发生,特定本安全制度:

(1)各种机械设备,必须设置有专业技术的人员专人操作,专人看管,实行挂牌制度并有明确的安全操作规程,同时设备四周必须设置可靠安全防护装置。

(2)各种机械设备要实行定期进行检测、维修、保养。设备使用完后要及时切断电源,同时进行设备的卫生清理,保持设备的整洁。

(3)购进的设备要进行验收检测,要按设备的说明书要求掌握操作要领,设备验收时要有生产厂家的生产许可证书和产品合证书,通过验收,要保证设备完好无损、资料齐全。并检验合格后方可投人使用。

(4)要按规定不超龄使用设备,设备到期后立即报废。

(5)不向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和生产厂家购买和出租各种机械设备。

(6)设备的拆卸和安装必须由具有相应专业资质的企业和单位进行拆卸和安装,并由具有相应专业资质的企业和单位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5、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的个人防护用品发放制度,严格把好个人防护用品的购置关,根据各工序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制定个人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表,合理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做好发放个人防护用品的登记和管理。

(2)必须做好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及其相关卫生知识的培训工作,并形成制度长抓不懈。

(3)车间工人必须参加结合本单位职业病危害的特点而设的上岗前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用人单位应设立考核管理和文字培训资料。

(4)产生有毒有害及其它有害因素的生产场所应采用密封、通风、吸尘、净化等防护措施,并与生产设备同步运行。

(5)建立健全的有毒有害原材料的选购、运输、贮存、使用及销售管理制度,选购原材料应以无毒无害或者低毒低害为原则。

6、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管理制度

安全检查制度:

(1)工作区域的安全性:注意周围环境卫生,工序通道畅通,地面平整。

(2)使用材料的安全性:注意堆放或储藏方式,材料有无毒性、污染或特殊要求,运输、搬运手段等情况。

(3)工具的安全性:注意是否齐全、清洁、有无损坏,有何特殊使用规定、操作方法等。

(4)设备的安全性:注意防护、保险、报警装置情况,控制机构、使用规程等要求的完好情况。

隐患整改制度:

(1)通过检查所发现的安全隐患,责任部门应及时予以消除;

(2)对不能当场改正的安全隐患,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管理分工,及时将存在的安全隐患向单位的安全责任人报告,提出整改方案。安全管理责任人应当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人员。

(3)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安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4)对于涉及其他单位而不能自身解决的重大安全隐患,以及分厂、车间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安全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向安全部报告。

7、安全作业证制度

(1)加强安全作业证的管理,保证职工持证上岗率达100%。

(2)安全部负责安全作业证的发放、复核,特殊工种安全作业证由安全部统一到上级部门办理。

(3)凡是在生产岗位独立上岗操作的所有人员,一律凭《安全作业证》上岗作业,无证严禁上岗独立操作。

(4)熟知本岗位生产原理、工艺流程,懂得安全装置、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性能、作用,会正确使用,理论和实际操作考试考核合格。

(5)安全作业证不准转借、涂改和损坏,要妥善保存。

(6)对安全作业证的检查是各级安全检查的重要项目之一,对持证者的安全检查考核情况,由安全检查人员及时填入安全作业证内。

(7)本证若丢失,应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材料,经本单位领导或安全员审核鉴定后,报安全部补发。

(8)凡是具有下列问题之一者,则吊销其“安全作业证”。 ①在要害岗位工作剥夺政治权力、被管制、被判处缓刑或监外执行者。

②在要害岗位工作被开除厂籍留厂察看者。 ③精神病患者。

④因责任心不强,违章操作而造成重大事故者。

(9)凡是被吊销其安全作业证的人员,半年之后,需要复岗的,可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按本制度规定的程序,予以核发。

8、安措经费使用管理制度

安全费用投入保障制度为了确保公司安全,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使公司安全费用投入得到保障,特制订本制度:(1)安全费用类别本公司安全费用包括安全培训费用、安全检查费用、安全设施购置及维护费用、安全防护用品购置费用等,由财务部统一统筹安排。

(2)安全费用的提取和保障措施企业的安全费用由安全部统一安排,经总经理审批后,各单位自行提取,由公司财务部应保障费用的落实。

(3)投入年度计划和检查落实各单位在年初应对本单位的安全费用投入作出全年计划,报总经理审批后实施,并由公司安全部负责检查落实

9、事故报告与处理制度

(1)凡发生事故,应立即向所在部门的领导报告,采取安全措施,重大事故就立即向公司领导报告。

(2)发生事故的部门,应认真填写“事故报告单”,按规定的时间上报有关部室和分管领导。报告上交时间:一般事故不超过两天,重大事故不超过五天。

(3)发生重大事故,由生产部写出“重大事故调查报告书”按规定逐级上报。

(4)不论事故大小,事故单位负责人应在事故发生后,立即召开事故分析讨论会,本着“三不放过”原则,对事故调查分析,一定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进行教育,吸取教训,制定出防范措施,对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重大事故由调查组提出处理意见,经公司签署意见后,上报有关部门。一般事故由车间或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司批准。微小事故由车间部门处理,报生产部备案。

(5)事故发生后查不出责任人时,由事故单位专责人担负一半责任。无专责人时,由单位领导负担一半责任。

(6)发生事故后,视事故责任人对错误的认识态度及表现予以不同处理。对能主动承认错误,虚心检讨,领导批准,可以从轻处理,对隐蔽事故情节,推卸责任,嫁祸于人者,加重处分。

(7)对事故责任者给予制裁,对防止或抢救事故有功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或奖励。

(8)公司建立事故档案,对所有事故调查分析的资料,如现场检查记录、照片、技术鉴定、化验分析、会议记录、旁证材料、综合调查材料及登记表、报告书等,应妥善保管。

(9)发生事故,各生产车间和各部门负责人不得隐瞒,并对事故调查报告的真实性和及时性负责。

(10)各单位负责人要及时解决和向上反映各类事故的隐患和苗头,若不予解决,或拖拉、迁就,有关人员将对后果负责。

10、消防管理制度

(1)贯彻公司防火安全小组的指示,规定,布置、检查、落实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将防火安全管理工作列入本部门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

(2)严格遵守消防制度和有关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知法懂法,认真履行职责、坚持原则,对违规行为敢于制止。

(3)负责制定本部门的防火安全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并认真贯彻落实。

(4)随时向防火安全责任人汇报消防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并提出合理化意见。

(5)遇到火险、火灾,迅速及时组织扑救及人员和物资的疏散与抢救,事后积极协助公安消防部门搞好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做好善后工作。

(6)建立义务消防队,明确义务消防队员职责。

(7)定期对本部门、项目管辖区域进行安全检查,要善于发现问题,如发现隐患,要立即采取措施整改,并报公司防火安全委员会备案。

(8)发生火灾后,立即组织扑救,并协助有关部门追查火灾事故原因。

11、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

(1)公司各部门、处室、班组对党和国家有关安全工作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精神,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根据公司颁发的《各岗位人员安全施工责任制》精神,按照执行程度,在安全奖发放时给予考核,按人均奖额的10%~20%进行奖惩,并按责任大小区别对待,或者随时单独奖惩。奖惩部门及金额由安监处提报,由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2)安全监察人员应对安全管理、施工、行车等负责,对党和国家的安全方针、政策、法规及上级指示在本公司起到宣传、贯彻、监察作用。对违法、违纪、违章的现象和行为必须坚决制止,办事公正。反之,工作失职、感情用事,营私舞弊、信息失真根据情节轻重,对责任者每次扣罚50-200元。

(3)公司各管理部门,按照本部门的职责做好安全管理的各个方面。对公司制定的各种安全制度自觉逐项逐条地落实。由于岗位失职而造成安全、文明施工影响,根据情节轻重,对责任者每次扣罚50-100元。

(4)安全工作是技术工作的重要组成体、技术措施(包括工具材料、工艺、方法等)必须保证施工的安全。由于技术措施不全、不善、不当、影响施工顺利进行时,对责任人根据造成不良影响程度给予处罚。

(5)技术资料必须完整、精确、校审批手续齐全;否则,不予认可,对责任者,每次扣罚50-100元。

(6)工程施工前,必须全体施工人员进行技术、安全交底,未经技术交底的人员不应参加施工。违者每次扣罚队、现场负责人或队技术负责人100-150人。

(7)发生事故,必须认真对待,未经具有决策职责的领导同意,不得破坏事故现场,必须保护好事故现状,并积极配合如实提供发生事故的真实情况。同时以最快的速度,向上级报告,尽力抢救伤员。违反时追究队长、安监等相关人员的责任,并予以从严处理。(8)现场负责人、安全员对发现违章作业不纠正,不制止者,与违章者等同对待,每次扣罚50元。

(9)在安全活动时如发现无故不参加或敷衍了事则由安全员视其态度进行处罚,并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10)安全习惯性违章满三次(虽不造成事故)不管任何人取消半年奖金的50%,如超过三次则取消全年奖金的60%的考核办法,采取累计方式,全年考核。

(11)现场施工人员不按安全规范要求施工,每次扣罚50~200元。

12、安全交底制度

(1)工程项目开工前,该项目的各级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必须接受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交底工作。项目经理接受公司总经理的交底,项目其他人员接受项目经理的交底。

(2)分包队伍进场后,总包方项目经理必须向分包方进行安全技术总交底。

(3)职工上岗前,项目施工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做好该职工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交底工作,做好分部分项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并做好危险源交底及监控工作。

(4)项目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做好工种变换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5)各项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必须要完整,并有针对性。

(6)各项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必须记录在统一印制的表式上,写清交底的工程部位和工种及交底时间,签上交底人和被交底人名字。

(7)各项交底表式一式二份,交底人和被交底人各执一份。

13、动火管理制度

(1)一级动火的范围:

禁火区域内:油箱、油罐、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各种受压设备;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

(2)一级动火的申报程序:

a、申请应在一周前提出,批准最长期限为三天,期满应重新办证,否则视作无证动火。

b、动火作业由所在单位主管防火工作的负责人填写,并附上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上一级主管及所在地区消防部门审查,经批准后方可动火。

申报二级审批动用明火作业的范围及程序:

(1)二级动火的范围:

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等明火作业;小型油箱等容器;登高焊割等动火作业。

(2)二级动火的申报程序:

a、申请人应在四天前提出,批淮最长期限为七天,期满应重新办证,否则视作无证动火。

b、动火作业由所在工地负责人填写,并附上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本单位主管部门审批,经批准后方可动火。

申报三级审批动用明火作业的范围及程序:

(1)三级动火的范围:

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焊割等明火作业。

(2)三级动火的申报程序:

a、申请人应在三天前提出,批准最长期限为十五天,期满应重新办证,否则视作无证动火。

b、动火作业由所在班组填写,经分公司或工地负责人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节假日动火申报必须升级申报。

14、特种作业管理制度

1、每年年初,由项目部根据生产实际上报安全质量环保部需培训的特殊工种的种类及数量。

2、安全质量环保部统一做出年度培训计划,确定培训名单,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批。

3、安全质量环保部协助人力资源部和地方安监部门对特殊工种进行培训、考核、成绩合格者,发给特种作业操作证书,无证书者不准独立操作。施工中出现一次安全事故者,调离原工作岗位。

4、对特殊工种培训后,建立档案,保存在安全质量环保部。

5、取得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按规定年限进行复审,未按期复审或复审不合格者,其操作证自行失效,该特种工不准上岗作业。

6、离开特种作业岗位二年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须重新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者方可从事原岗位工作。

7、项目部要对进场的特种工进行入场前安全生产教育,并经常对特种工进行本岗位和安全操作规程教育,施工前进行针对性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特种工的劳动防护用品要按规定发放,并督促其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8、特种工必须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不得伪造、涂改或改借。特种工在操作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允许擅自离岗或让别人代替上岗。

15、带班制度

1、施工现场领导带班,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的责任,全面掌握当班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危险源点的检查,并指导现场人员安全作业。

2、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制止违章违规行为,严禁违章指挥。

3、当现场出现重大安全隐患或遇到险情时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立即下达停工令,组织涉险区域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带。

4、排查隐患并要求相关人员立即落实整改现场无法整改的隐患问题,必须下达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并按期复查验收,发现较大隐患,立即停止作业。

5、严格落实“三违”相关规定,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在现场发现违章问题,立即纠错并按规定给予处罚。

6、现场发生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和严重问题时,带班领导要立即组织采取停工、撤人、排除隐患等紧急处置措施。

7、认真记录检查问题,并由现场相关人签字,于每日下午下班前交班。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篇五

一、餐厅服务员应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和理发、勤换衣服、服装整洁,化妆淡而大亏、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工作期间不得戴戒、耳环、手镯等鉓物。

二、保持餐厅环境整洁,纱窗、纱门、纱罩、门帘、风幕、灭蝇灯等三防设施运转正常。鼠、蝇、蟑螂、蚊子密度不得超过国家有关标准,保证共用餐者用的洗手设置运转正常。

三、做好台面调料、牙签、台布、餐巾、餐具等清洁卫生工作,即时更换破损的调料盒,台布、餐巾、餐具必须经过清洗消毒等。

四、摆台后或有顾客就餐时不得清扫地面,餐具摆台超过就餐时间,尚味使用的应收回保洁。

五、端菜时手指不得接触食品、销售直接入口的食品使用专用工具,分菜工具不接触客人餐具。

六、取冰块时应用工具,不用时应悬挂或放置于消毒水内,制冰机用水应经过净化处理。

七、刀、叉、茶杯、酒杯等不得用台布或抺布擦拭。

八、水果清洗消毒后装盘,需切开的水果应洗净后在凉菜间内分切装盘。

九、供顾客自取的调料餐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应当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标准和要求,并做到及时更换,防止过期、霉变。

十、凉菜在专用间内切配、现用现配、菜肴上桌距开餐时间不超过两小时。 十一、当发现或被顾客告知所提供的食品确有感官性状导常或可疑变质时、应立即撤换该食品,并同时告知有关备餐人员。

十二、备餐柜内不得放置与开餐无关的物品及各人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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