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劳保用品安全管理制度【最新10篇】

2022-11-03 05: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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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篇一

一、目的

为了合理发放,使用员工个人防护用品,以保护员工安全和健康,有利于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家劳动部及省“员工个人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员工在生产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和职业危害的个人随身穿(佩)戴的防护用品包括:防护眼镜、防毒、防尘口罩、特种手套、防护鞋、头盔、工作服等,上述用具必须按需配备并妥善保管,加强管理及正确使用。

三、内容

1、员工防护用品是一种劳动保护辅助措施,必须按岗位发放,不能把劳动防护用品当作生活福利品发放。

2、享受劳动保护用品的员工,一律依据部门核定名单发放。

3、从事多种作业员工的防护品,应按其主要作业工种标准发放。

4、变动工种,应根据需要调整其防护用品。

5、员工上岗前应佩戴本岗位配发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于员工不佩带或不爱护劳动保护用品,安全管理人员有权作出处罚。

6、防护用品在使用过程中损坏的,必须马上到主管处登记,并换领新的防护用品。

7、防护器具应定点存放在防护用品专柜里面,并由使用人负责保管,由企业安全委员会每两月定期校验一次。

9、企业设置了应急救援器材专柜,以备紧急情况下使用,非紧急情况员工不得动用。

四、相关记录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台帐》

《防护用具检查维护卡》aq-bzh30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篇二

1、目的

为了贯彻《安全生产法》以及《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使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合理的使用劳动保护用品,预防事故保障员工的生产安全和身体健康,本着合理配备和实用有效的原则,结合公司实际情景,特制定此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享受劳保用品配备的人员

3、职责

3.1、由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确定劳保用品的配发标准及发放范围。

3.2、物资供应部负责劳保用品的采购、保管和发放。

3.3、人力资源部每月6日前负责将人员增、减和岗位变动情景报安全生产办公室安全员和物资供应部,以便随时调整和控制劳保用品的合理使用。

4、程序

4.1、劳保用品的采购

4.1.1、物资供应部应经过考察确定可靠的供应商并建立长期、稳定的供应关系,保证产品供应的质量、数量。对所采购的劳保用品要贴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必须“三证”俱全。劳保用品在保质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由物资供应部负责退换。

4.1.2、物资供应部必须建立劳保用品的储备定额,保证劳保用品的及时供应,库管员每月必须对库存劳保用品进行盘点,保证及时发放(工作服、鞋、帽等劳保用品采购时应带编号,便于识别和管理)。

4.2、劳保用品的领用

4.2.1、计划内劳保用品的领用时间为每月的11—15日,如遇节假日、周日则顺延,当月的物品必须在当月规定时间内领取,逾期不予补发,未领物品不计入到下月计划中。

4.2.2、领取劳保用品时首先由各部门主管劳保用品的人员(领料人)根据实际岗位需要,依据标准填写《领料单》,必须详细填写产品的名称、规格、单位、数量,经部门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监察办主管劳保人员进行审批(签字),由部门领料员持领用人员岗位明细到物资库领取。

4.2.3、计划外劳保用品,经需求部门申请,安全生产办公室审核,物资供应部部长审核,需求部门主管副总裁批准,物资供应部进行采购或到物资库领取。

4.2.4、新员工或内调岗位员工领取劳保用品,须持人力资源部开具的调配单到上岗部门,该部门主管人员开具领料单,由本人持领料单到物资库领取。

4.2.5、物资库保管员根据《领料单》及各部门劳保用品领用登记表(经领用人签字确认)负责建立公司各部门“劳保用品发放备查帐”,物品领用情景在帐页上详细记载,并经领用人签字确认。

4.2.6、各部门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劳保用品的领取、发放,并建立发放台帐,由领用人员要签字确认。发放时要严格按照劳保用品的发放标准执行。各部门主管领导对劳保用品发放情景要进行审核,安全生产办公室对各部门发放情景进行检查、核对。

4.3、劳保用品(耐用品)的折旧扣款

耐用品涵盖资料包括:

工作服150元套;食品靴100元双;棉袄裤100元套;雨衣100元件;

工作未满一年的人员离职,公司在扣除相应折旧款后,劳保用品归个人所有,公司不予回收。由物资供应部负责确定劳保用品的价格标准,人员离职时,由物资库保管员负责在《员工离职审批单》中注明扣款情景。扣款比例如下:

4.3.1、工作未满三个月离职,扣缴劳保物品采购价值的100%,

4.3.2、工作未满6个月离职,扣缴劳保物品采购价值的75%;

4.3.3、工作未满1年离职,扣缴劳保物品采购价值的50%;

4.4、劳保用品(耐用品)到达使用周期后,方可领取新品,旧品归个人所有,公司不予回收。对在使用周期内因个人原因(如丢失、人为损坏)导致劳保用品不能使用,按4.3条款扣罚后,补发新品。

4.5、临时工劳保用品管理

6个月以内合同期的临时工根据公司人事管理制度享受正常劳动保护用品,离职时劳保用品归个人所有,扣款情景按照4.3条款执行。如本人劳保用品扣款额度超过工作押金,则超出部分用同等价值劳保用品代替。

4.8、工作满合同期后离职,不扣折旧费,劳保用品(耐用物品附明细)公司回收。

4.9、劳保用品的使用提倡节俭的原则,劳保用品属工作期间的人身保护用品,在劳保用品使用周期内,不允许员工私自改用其他物品代替或将节余下来的劳保用品带出公司或挪做他用。

5、本制度由安全生产办公室(监察办)负责监督实施。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篇三

第一章:目的

第一条:为保障员工在生产中的安全与健康,公司依法为员工供给贴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劳保用品,合理配备个人防护用品,规范劳保用品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景,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规定了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原则及管理要求。

第二章:范围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各车间,职能部室及员工。

第三章:总则

第四条:劳保用品的发放是为了保护员工的劳动安全和身心健康,以便更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必须严格标准,合理配用,厉行节俭,强化管理。

第五条:凡在作业过程中佩戴和使用的保护人体的安全器具,如安全帽、工作服、防砸鞋、安全带、防护面罩、过滤式面具、防护眼镜、手套、防护服、绝缘棒、绝缘手套、绝缘胶鞋、绝缘垫、耳塞等,以及其它如洗衣粉、肥皂等,均属于劳动保护用品,对上述用具必须妥善保管,正确使用。

第六条:现场作业人员在正常作业过程中,必须规范穿戴和使用本岗位规定的各类特种防护用品,不得无故不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七条: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每次使用前应由使用者进行安全防护性能检查,发现其不具备规定的安全、职业防护性能时,使用者应及时向安全管理部门提出更换,不得继续使用。

第八条:对于接触粉尘,噪声,毒物,高温,射线,电磁辐射等职业病危害,或者可能发生触电,起重伤害,高空坠落,刺割伤,酸碱灼伤等危险的作业场所,各车间必须重点加强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监督和管理,以保障员工的安全和健康。

第九条:在生产设备受损或失效时可能发生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的作业场所,各车间应在现场醒目部位放置必需的防毒护具,以备现场员工应急使用。

第十条:劳保用品的发放对象为公司上岗工作的全体员工。发放标准依工种、工作任务的不一样而定,详见附表。

第四章:管理职责

第十一条:劳保用品是职工在生产过程中安全与健康的一种防护用品,根据不一样岗位的工作条件、性质配备不一样岗位的配发标准,公司所有员工在上岗前必须配备各种必备劳动保护用品后方能上岗。

第十二条:人力资源科办理新员工入职的,凭"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和入职证明,为员工办理工服领用手续,其它劳保用品由用人部门根据劳保发放保准为员工领发。

第十三条:生产部门新员工入职应配备本岗位规定必备基本劳动保护用品(如防砸鞋、手套、防护镜、安全帽)。

第十四条:需要经常到生产现场的非生产员工应配备防砸鞋、安全帽。

第十五条:综合管理部负责制定公司各岗的劳动保护用品配备标准,行政办公室负责拟定采购大劳保(使用期限在12个月以上)用品的计划、保管和发放;其他小劳保防护用品由各部门库房下达采购计划,保管和发放;采购科负责按计划采购,纪律检查部门、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落实执行情景。

第五章:劳保用品分类

第十六条:防护服或工服:夏、秋装工作服,棉坎肩。

第十七条:防护鞋:绝缘防砸鞋、耐油防砸鞋、普通防砸鞋、绝缘胶鞋、绝缘雨鞋、雨鞋,黑色皮大头鞋。

第十八条:防护手套:乳胶手套、浸塑手套、帆布手套、绝缘手套、电焊手套、长橡胶带线手套。

第十九条:防护帽:安全帽、保安夏秋帽、风帽。

第二十条:其他防护用品:防尘口罩、一次性口罩、防毒口罩、电焊防护镜、平光镜、洗衣粉、毛巾、香皂。

第六章:劳保用品费用计划

第二十一条:劳保用品总费用预算:根据公司预算管理办法,每年第四季度各独立核算单元根据员工劳保用品的到期情景及结合下一年总体安排,提出下一年的费用预算,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第二十二条:严格控制公司年度预算的总费用,年初制定的总费用不足时,需求部门应及时向公司申请报告并说明费用不足的原因,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七章:劳保用品的采购

第二十三条:涉及安全、卫生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到国家、省、市劳动部门批准的劳保用品定点生产企业和定点劳动防护用品经营商购买。购买时要验明定点企业生产许可证和劳动防护用品质量检验合格证(以下简称“两证”)。

第二十四条:对于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由需求部门提出,经公司审批经过后,采购部征求部门意见后选型采购。

第二十五条:加强采购价格的审计管理。公司财务部、审计监察部人员要参与采购全过程的财务监督管理与审计。

第八章:劳保用品的验收、发放

第二十六条:劳保用品购入后要进行验收。大批量的要进行抽样验收,抽验率不低于10%,不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得发放给员工。涉及安全、卫生的劳保用品要检查其“两证”,对无“两证”的劳保用品一律不得入库。

第二十七条:对定期发放的劳保用品,发放时应严格执行发放时间标准并做好领用记录及台账,对于使用期限在12个月以上的劳动防护用品需填写《劳保用品发放卡》,支领人签字。

第二十八条:领用部门及个人按规定或提出的质量标准进行领用验收,不贴合质量要求或无“两证”的,应拒绝领用,并及时向监察部、纪律检查科报告。

第二十九条:各部门及员工领用的劳保用品,在使用前发现有质量问题可及时提出退换。

第三十条:劳动保护用品是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安全和健康的辅助措施,它不能替代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护及对尘毒有害物质的治理。

第三十一条:员工发放的劳动防护用品不是福利待遇,是根据不一样工种及不一样的劳动条件按照安全生产的需要,按照标准规定发放,工种未列入及超出标准规定的领用需经公司综合管理部确定后上报公司批准。

第三十二条:员工对领用的防护用品要本着节俭的原则,不多领、冒领、不送人、不变卖。

第三十三条:为更好的开展劳动保护,预防工伤事故及职业病,工作时间穿戴工作服及使用防护用品,是安全操作规程中首要规定,经纪律检查科、安全设备管理科检查在上班时间未使用相应规定的防护用品,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九章:发放使用规定

第三十四条:根据公司生产情景,如某项劳动防护用品80%的使用者不能到达规定的使用期限,可提请公司修改使用期限。

第三十五条:因病、事、工伤、产假、脱产上学、下岗一个月以上,按月发放的劳保用品停发。退休、退职或离开原工作岗位半年以上者,工作服停发或顺延,其它防护用品一律停发。

第三十六条:凡属有关设计、工艺、试验人员等非实际经常性操作的实习人员,经综合管理部申请,公司领导批准同意后可作为一次性审批发放。

第三十七条:洗衣粉、肥皂、毛巾类小劳保按发放标准统一时间发放,不做个别支领。

第四十三条:外包队人员在生产现场所需用的防护用品,由外包队按防护安全要求标准规定自行配备,纪律检查部门、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和检查。

第四十四条:属特殊情景,损坏防护用品者根据情节,折扣赔偿费比例;由本部门向公司申请报告说明原因,公司批准后执行,但不得低于总价的20%。

第四十五条:发放及管理

1、行政办公室建立领用记录台账,并在员工备用服装不足员工总数10%时,及时申请补充。

2、试用期内员工,在入职当天,领取工服,并缴纳工服押金,转正后退押金。

3、员工领用工服时在确认相关信息后在工服发放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4、若因个人原因造成工服丢失、未到期破损,须提前换发,并由个人承担费用。

5、员工离职时,对领用的工服及劳保鞋,未满使用期限,折旧收取制作费,同时物品归属本人,扣费标准如下:

5.1试用期内离职扣费计算公式:工服(或劳保鞋)价格*(1-工作期使用期限),工作期不满半月按半月计,超过半月按整月计。

5.2正式员工离职扣费计算公式:工服(或劳保鞋)价格*(1-自领或换发起计工作月份使用期限);工作期不满半个月按半月计、超过半个月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

第十章:工服着装管理规定

第四十六条:为树立公司良好的整体形象,展现员工风貌,宣扬企业文化,工作期间着装及仪表要求如下:

1、员工工作期间必须着装工服。

2、应经常换洗,不得出现掉扣、错扣、脱线现象。

第四十七条:工服换装时间

1、根据具体天气情景,由公司综合管理部通知更换工服时间。

第四十八条:处罚措施

1、员工未按要求着装工服,每发现一次处罚10元。

2、主管上级有指导与监督员工着装工服的职责。

第四十九条:其他

1、为方便,工作期间出厂区,允许着装工服。

2、遇公司团体活动时,按公司统一要求着装。

第十一章:考核

第五十条:对于所有违反劳动保护用品管制制度的行为部门及个人,一律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五十一条:对于外来人员违反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的由职责部门承担连带职责。

第十二章:附则

第五十二条:本制度解释和修订权归属综合管理部,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五十三条:本制度自下发日起执行。

第五十四条:同时司政字[20xx]第08号《xx设备有限公司劳保用品管理制度》停止使用。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篇四

一、 目的

为了保障员工的安全与健康,同时为了加强对劳保用品领用和使用的管理,结合本公生产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劳保用品发放范围

本司根据各个生产岗位的实际情况,配备相应的劳保用品种类和发放标准,定时、定量地发放相关的劳保用品。

三、劳保用品概念

1、本制度所指的劳保用品:是指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为避免受到伤害或职业危害所配备的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2、劳保用品种类

本制度所指的劳保用品主要包括:

A.劳保鞋 、绝缘鞋、雨鞋

B.防护服、雨衣

C.长乳胶手套、电焊手套、防水手套、帆布手套、线手套

D.防尘口罩、防毒口罩

E.安全帽、工作帽

F.防护眼镜 、墨镜

G.防噪音耳罩、防水围裙、皮围裙、布围裙、套袖

四、 劳保用品管理部门

公司物流部负责劳保用品的各项管理——保管、登记、发放、退库后的废弃处理。

五、 劳保用品管理

1、劳保用品发放标准,依据《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发放周期表》进行不断修订,执行“既保证员工工作需要,又不浪费”的原则;不强调平均或攀比。

2、员工在工作中必须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劳保用品,禁止擅自改变劳保用品的用途或者将劳保用品挪做私用。

3、劳保用品领用采取以旧换新的方式,各事业部在领用劳保用品时必须交旧才能领新。

4、劳保用品管理实行登记管理制度,物流部为各事业部建立领用登记台账,各事业部在发放时详细记录每位在职员工领用劳保用品的 情况,员工在领取劳保用品时应签字确认。

5、发放标准:各岗位劳保用品的发放标准及更换周期,请参阅附件“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发放周期表”,《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发放周期表》所规定的劳保用品标准,是指最大标准。

6、因工作岗位调整或其它特殊原因,致使当月所发放的劳保用品不够用时,经所在部门主任及以上主管领导批准,可以办理劳保用品的领用手续。

7、遇节假日或员工有病假、事假、工伤、外出学习培训等情况连续未在生产岗位超过一周的,在发放生产作业用劳保用品时,根据未出勤的日期长短,酌情减少发放数量,由物流部与各事业部、人力资源部配合执行。 若当月未能执行的,则顺延到次月执行。

8、以旧换新回收的劳保用品,由物流部负责统一分类保管。定期(按月、季度或半年)上报申请进行再利用或废损处理。

9、劳保用品若因存在自身质量问题导致不能正常使用的,各事业部必须及时汇总情况,并将剩余劳保用品退回物流部换领新的劳保用品。 若因员工在使用中人为损毁或丢失,则当月劳保用品由员工自行解决。

六、劳保用品发放时间及以旧换新界定

1、劳保鞋、绝缘鞋、雨鞋

A.公司依据《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发放周期表》及岗位危害给职工配备劳保鞋、绝缘鞋或雨鞋,以避免职工职工脚部伤害事故。

B.职工经培训合格后进入车间工作应在当日或次日由所在事业部安排人员至库房免费领用1双劳保鞋、绝缘鞋、雨鞋(依据岗位不同领用)。

C.公司为专职的高压电工、电器车间职工配发高压绝缘劳保鞋。

D.员工在职期间请假连续超过15天的,劳保鞋换领期限则按该员工请假的天数顺延。

E.不在更换期内的无特殊原因进行领用或以旧换新的需按公司购买原价的20%现金补偿后给予发放,半年内因丢失或不能以旧换新的按公司购买原价的50%现金返补偿后给予发放。

F.不在更换期内的职工因辞职、离职、辞退人员,安全鞋、绝缘鞋、雨鞋等劳动保护用品,个人必须退还公司物流部处理,若未退还应按公司购买的实际价格给予赔偿,由人力资源部从工资中给予扣除。

G.劳保鞋、绝缘鞋、雨鞋领用不满半年的'人员离职时,公司按劳保鞋、绝缘鞋、雨鞋的全价对个人进行扣款。

H.个人购买的不在换发范围内

2、防护服、雨衣

A.每月月初发放本月的防护服。各事业部安排人员凭使用的旧防护服到物流部签名登记后领取同等数量的新防护服,交一领一。

B.物流部在每季度末对领用的数量汇总后进行登记。

C.防护服只用于在工作间内工作时按生产作业要求规定穿着。

D.雨衣按照发放标准一年一领,以旧换新,交一领一。

3、手套等(长乳胶手套、电焊手套、防水手套、帆布手套、线手套)

A.每月月初发放本月的手套。各事业部安排人员凭使用的旧手套到物流部签名登记后领取同等数量的新手套,交一领一。

B.物流部在每季度末对领用的数量汇总后进行登记。

C.沾染油污的线手套按照危险废物进行分类储存并移交至危废库。

4、防尘口罩、防毒口罩

A.每月月初发放本月的所需的口罩。各事业部安排人员凭使用的旧口罩到物流部签名登记后领取同等数量的新口罩,交一领一。

B.公司为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岗位配置防尘口罩和防毒口罩。

C.物流部在每季度末对领用的数量汇总后进行登记。

5、安全帽、工作帽

A.新员工进入公司根据生产岗位工作的需要,发放一顶安全帽或工作帽。

B.安全帽、工作帽的发放,执行“以旧换新”制度,领用时交旧领新。

C.物流部在每季度末对领用的数量汇总后进行登记。

6、防护眼镜、墨镜

A.新员工进入公司根据生产岗位工作的需要,发放一副防护眼镜。或墨镜

B.防护眼镜、墨镜的发放,执行“以旧换新”制度,领用时交旧领新。

C.物流部在每季度末对领用的数量汇总后进行登记。

7、防噪音耳罩、防水围裙、皮围裙、布围裙、套袖

A.公司为噪音超标岗位(打磨工、整形工、铣工、钳工、步冲机操作工、数控铣工)配备防噪音耳罩。 同时执行“以旧换新”制度,领用时交旧领新。

B.防噪音耳罩、防水围裙、皮围裙、布围裙、套袖执行以旧换新管理,领用时交旧领新。

C.物流部在每季度末对领用的数量汇总后进行登记。

8、一次性劳保用品

A.一次性耳塞、一次性乳胶手套作为一般固体废物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处理。

B.一次性用品由物流部按照按生产岗位限额领用的方式。

七、生效日期

此管理办法自批准之日开始生效。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篇五

为保障员工安全生产,加强劳动保护,合理使用劳动护品,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类劳动护品由公司统一购买并进行管理,由生产部、库区集中发放,发放部门要建立个人领用卡(或档案),领用者要在卡在签名。

二、购买劳动护品要本着实用、耐用的原则,切实起到保护职工健康的作用。

三、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劳动护品配备标准和时间发放。

四、劳动护品是保障员工健康安全的维护品,生产岗位必须严格按要求合理使用劳动护品,不得将劳动护品变为家庭福利。

五、如遇特殊情况,需用特殊劳动护品时,使用单位要提出申请,经总经理审批后配置。

六、生产部根据岗位不同或岗位调整情况,在规定的范围内,灵活掌握发放岗位及标准。

七、新入厂员工试用期满后可享受劳动护品,离职或被辞退员工要将岗位固用劳动护品上交,办好各项交接手续后方可离厂。

八、本制度可根据实际时行修改完善。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篇六

1、严格执行上级规定的标准和原则,根据不同的工种发放劳动保护用品。

2、防护用品的发放,必须凭证建卡,填写使用单,经本部门负责人签字,由生产安全科审核、登记,凭证则到劳保室领取。

3、新工人进厂,凭三级安全教育卡,老职工换工种,凭调令单到生产科,换卡后,发放劳动用品。

4、各部门因特殊需要增加防护用品,需由车间提出申请,报生产科,经主管厂长批准后,办理发放手续。

5、调离工厂的职工,劳保用品使用期相应延长。

6、一人从事多工种作业,按从事的主工种批准发放劳保用品。

7、外包内作业,合同承包作业的劳保用品,原则上都自行解决。特殊情况自己无法解决的,经主管厂长批准可适当发给或折价代购。

8、职工应正确使用劳保用品,必须爱护、保管,不得任意改制,转让或出售。

9、对不正确使用防护用品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扣罚或行政处分。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篇七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在作业场所安全装卸危险化学品,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中毒危害、化学灼伤及避免发生静电危害,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身体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我单位特制定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

第一条单位正确提供职业中毒危害、化学灼伤防护设备和作业人员使用的职业中毒、化学灼伤危害防护用品。

第二条防护用品按月发放,由专职安全员按作业人数领发,并在发放清单上签名。

第三条所领取的防护用品应正确使用,作业时应按《劳动保护用品的佩带和防火花工具使用安全操作规程》规定分类穿戴,认真执行使用。

第四条卸车作业结束时,受污染劳动防护用品应立即清洗干净并晾晒干。放回劳动防护用品专用点放好。损坏不能用的防护用品不能随意乱丢,应放入专用垃圾筒内,统一处理。

第五条劳动保护用品原则上按年度发放,若遇有损坏情况,应立即向仓库领导申请更换。

公司行政日常管理制度 篇八

1、总则

1.1为加强公司行政事务管理、理顺公司内部关系,使各项管理标准化,提高办事效率,制定本规定。

1.2本规定所指行政事务包括档案管理、印鉴管理、公文打印管理、办公及劳保用品管理、库房管理等。

2、档案管理

2.1归档范围

公司的规划、年度计划、统计资料、科学技术、财务审计、劳动工资、经营情况、人事档案、会议记录、决议、决定、委托书、协议、合同、项目方案、通告、通知、外来文件、技术资料等具有参考价值的材料。

2.2档案管理要指定专人负责,明确责任,保证原始资料及单据齐全完整,密级档案必须保证安全。

2.3档案管理的借阅和索取

2.3.1总经理、副总经理错阅非密级档案可通过档案管理人员办理借阅手续,直接提档。

2.3.2公司其它人员需借阅档案时,要经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批准,并办理借阅手续。

2.3.3借阅档案必须爱护、保持整洁,严禁涂改,注意安全和保密,严禁擅自翻印、抄录、转借、遗失。如确属需要摘录和复制,必须由总经理批准方可摘录和复制。

2.4档案的销毁

2.4.1任何组织或个人非经允许无权随意销毁公司档案材料。

2.4.2若按规定需要销毁时,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销毁。

2.4.3经批准销毁的公司档案,档案人员要认真填写编制销毁清单,由专人监督销毁。

3、印鉴管理

3.1公司印鉴由副总经理保管。

3.2公司印鉴的使用一律由总经理签字批准后,管理印鉴人方可盖章,如违反此项规定造成的后果由直接责任人负责。

3.3公司所有要盖印鉴的介绍信、说明及对外开出的任何公文,应统一编号登记,以备查询,存档。

3.4公司一般不允许开具空白介绍信、证明,如因工作需要或其它特殊情况确需要开具时,必须经总经理签字批条方可开出,持空白介绍信外出工作必须向公司汇报其介绍信的用途,未使用的必须交回。

3.5盖章后出现的意外情况由批准人负责。

4、公文打印管理

4.1公司公方的打印工作由办公定负责。

4.2公司打印的公文、文件必须一式二份,办公室留底存档。

5、办公及劳保用品的管理

5.1办公用品的购发

5.1.1每月月底前,各部、室负责人将该部门所需的办公用品制公平计划提交办公室。

5.1.2总经理指定专人制定每月办公用品计划的预算;经总经理审批后负责将办公用品购回,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有计划的分发各部室,由负责人签字领回。

5.1.3除正常配给的办公用品外,若还需用其它用品的须经总经理批准方可领用。

5.1.4公司新聘工作人员的办公用品,办公室根据部、室负责人提供的名单和用品清单,负责为其配齐,以保证新聘人员的正常工作。

5.1.5负责购发办公用品的人员要做到办公用品齐全,品种对路,量足质优,库存合理,开支适当,用品保管好,建立帐本,办好入库、出库手续。出库一定由领用人员签字。

5.1.6办公用品管理一定要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理,不允许非工作人员进入库房。

5.2劳保用品的购发

劳保用品由办公室根据各部门的实际工作需要统一购买,统一发放。

6、库房管理

6.1库房物资的存放必须按分类、品种、规格、型号分别建立帐卡。

6.2采购人员购入的物品必须附有入库单,收票时当面点清数目,检查包装是否完好,如发现短缺或损坏,应立即统计其数量,如发现实物与入库单数量、规格不符时,库房保管员应向交货人提出并通知有关负责人。

6.3物资入库后,应当日填写帐卡。

6.4严格执行出入库手续,物资出库必须填写领料单,由领料人签字方可领出。领用特殊物品必须由总经理签字批准方可领出。

6.5库房物资一般不可外借,特殊情况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批准,办理外错手续。

6.6严格管理帐单资料,所有帐册、帐单要填写清楚,整洁,计算准确,做到帐、卡、物相符,不得随意涂改。

7、附则

7.1本规定如有未尽事宜或随着公司发展,有些条款不适应工作需要的,各部门提出修改意见,交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

7.2本规定解释权归办公室。

7.3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篇九

食品公司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发放管理制度

(一)劳动防护用品的概念

劳动防护用品是防护劳动者扎起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所必需配备的一种预防性装备,劳动防护用品有称个体防护用品。

(二)劳动防护用品的作用

劳动者在生产、建设、运输、服务和科学研究中由于作业环境条件异常而超过人体的耐受力,防护装备缺乏或缺陷,以及其他突发原因,往往容易造成尘、毒、噪音、强磁辐射、触电、静电反应、爆炸、烧烫、冻伤、淹弱、腐蚀、打击、坠落、绞辗和刺割等急慢性危害或工作事故,严重的甚至危及生命,为了预防上述伤害,保证生产的顺利进行,采取各种劳动安全和卫生技术措施来改善条件,防止伤亡事故,预防职业病和职业中毒的。发生,准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三)劳动防护用品的类别

发放生产许可证的劳动防护用品的主要分类:

(1)头部防护类(如:安全帽等);

(2)呼吸器官防护类(如:复式防尘罩、防毒面具等);

(3)听力器官防护类(如:耳罩、耳塞等);

(4)眼、面部防护类(如:护目镜、电焊面罩等);

(5)防护服类(如:防静电工作服等);

(6)手、足防护类(如:绝缘手套、绝缘皮鞋、耐酸碱鞋、保护足趾安全鞋等);

(7)防坠落类(如:安全带、安全网等)。(四)使用中的管理

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购买、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和报废管理制度,保证劳动防护用品质量和正确使用,保障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

(1)正确选用和采购劳动防护用品;

(2)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3)及时更换报废劳动防护用品;

(五)本公司遵守劳动部于1963年颁布试行的文件《国营企业职工个人防护用品发放标准》规定了'应当按照劳动条件发给员工防护用品,属于在生产过程中保护工人安全、健康所必需的则发,否则不发','在不同企业中劳动条件相同的同类工程,应发给相同的防护用品','以及免费发给'等原则,并且要求企业单位'建立健全必要的发放、保管、使用、回收等制度,还应教育工人节约使用'还规定了地方和企业对防护用品发放标准的管理问题。

(六)保健品发放管理:

本公司在高温季节,对工人发放毛巾、洗发水、肥皂、风油精、人丹、六滴水,并有门卫负责。公司买一台冷冻水机器,专做冷饮水,用矿泉水、青梅汤24小时提供,由食堂里发放棒冰,1天发放3次,中午13:00时还专门做冷冻绿豆汤,提供车间员工,由公司领导发放。饮用工具全部在蒸箱消过毒,以确保卫生工作,让每位员工放心饮用。本公司确保夏天做好一切防暑、降温工作,让车间员工安全生产工作,车间正常运转。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篇十

公司参考国家有关规定,根据公司现行标准特制定如下劳动保护用品发放与管理标准。

一、 目的

为了加强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保障员工的安全与健康,参照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管理标准。

二、配发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渤海起重机器股分有限公司劳保用品的种类、发放标准、发放办法等。

本制度适用于渤海起重机器股分有限公司劳保用品的管理。

三、 职责

1、公司行政管理中心负责制定公司统一的劳保用品管理制度,并负责公司总部劳保用品发放管理。

2、物资供应部门负责劳保用品的计划、按质量标准进行采购。确实保障劳保用品的进库验收、保管、发放及对供应商的管理。

四、概念

1、 一线职工:包括电焊工、车工、装配工、装卸工、力工、抛丸工、木工、喷漆工、下料工、锻工、天车工、电工、机修工、厨师、餐厅服务员、司机、三包人员、保管员、清洁员、园艺工、司炉工、浴管工、保安等生产人员及后勤人员。

2、 政技管人员:包括各部门办公室从事管理、技术等工作的员工。

五、 劳保用品的类别

包括卫生健康用品(洗衣粉、其他在职一线需要棉服的职工两年发1套冬装、1套夏装,新进一线职工第一次发1套夏装。香皂、毛巾)、工作服装(冬季工装、夏季工装)、劳动保护用品(手套、绝缘鞋、防砸鞋、工作服、护目镜、防毒面具、电焊面具、安全帽、安全带、雨衣、雨靴、水裙、口罩、防辐射服)等。

六、 发放标准

1、 卫生健康用品

1) 一线职工每人每两个月发放一袋洗衣粉(500Kg0),每二个月发放1条毛巾。

2) 管理技术人员每人每季度发放1条毛巾。每季度发放一袋洗衣粉(500kg)

3) 各部门办公室每季度发放每人一块肥皂。

4) 职工食堂、浴池根据清洁需要由各行政管理部门确定增发洗衣粉肥皂等标准,每辆办公用车每季度第一个月发放一瓶洗洁精做洗刷车辆用。

2、 工作服装

1) 工作服装包括冬季工装、夏季工装。冬季工装每年

3月份、11月份集中发放,夏装每年5月份发放。夏季工装每年一套,其他在职一线需要棉服的职工两年发1套冬装。

2) 保安发放保安服装,每年1套冬装、1套夏装;厨师、餐厅服务员发放厨师或服务员工作服、水裙、胶鞋等,标准由公司另行制定;

3) 在职管理技术人员每两年发放1套冬装;新入职管理技术人员第一次发放1套冬装,1套夏装。

3、 防护用品

1) 手套

a)一线职工冬春季节(每年1、2、3、11、12月份,下同)每人每月发放2双线手套。

b)电焊工的电焊手套按生产工具类发放。

c)三包服务人员、电工每年元月份发放1双绝缘手套。

d)化验员每半年发放1双防水手套(1、7月份发放)。

e)力工冬春季节每月2双帆布手套。

f)司炉工全年每月发放2双线手套,

d)特殊情况下,公司将根据消耗材料的数量与工程量提高发放数量。

2) 绝缘鞋和防砸鞋

电焊工、装卸工、机加工每年四月份发放1次防砸鞋,电工、三包人员、喷漆工、热处理工每年发放2双绝缘鞋(1、7月份发放)。

3) 护目镜

a)车工、钳工发放护目镜,按工具类发放。(特殊情况下以旧架换新镜)。

b)电焊工发放焊接护目镜,按工具类发放。

4) 防毒面具、电焊面具

a)喷漆工每季度第一个月发放防毒面具一次。

b)电焊工发放电焊面具,按工具类发放。

5) 安全带、雨衣

电工、三包人员每人配备安全带、雨衣;设备部门和客户服务部门各配备安全带、雨衣一套;保卫部配备雨天巡逻用的雨衣、雨靴,正常使用期为1年。

6) 防辐射服

探伤人员配备防辐射服,由主管部门领取,1次1套,正常使用期为3至5年,由使用人员借用,到达正常使用期由部门主管提出报废申请,报上级主管领导批准。

7) 口罩

司炉工、抛丸工每人每月1个防尘口罩。

8) 安全帽

在生产现场工作的电焊工、装配工等需佩戴安全帽的一线员工每年发放一次安全帽,因工作需要经常下现场的管理、技术岗位人员每两年发一次安全帽,需戴安全帽的岗位新进员工必须领取安全帽。行政管理部门应准备适量安全帽备用,其他部门无安全帽人员及外来人员需进入生产现场时可以借用。

七、 发放管理办法:

1、 工作服装由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发放时间提前2-3个月申报、物资供应部门购买,保证按时发放。新员工在冬装、夏装规定发放时间前后1个月内进厂的,可提前发放或补发;超过1个月的按半价领取,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2、 发放工装1个月内离职的扣服装款全价,1个月以上3个月内离职的员工按75%标准扣服装款,3个月以上6个月内离职的员工扣服装款半价。工作装、绝缘鞋等属于长期劳保用品,一线职工进厂先交纳押金,工作满一个月后押金退还。

3、 因劳动条件改善,不再需要发放劳保用品的工种,由行政管理部门结合主管部门意见后,经公司经总经理批准、公司经主管副总裁批准后,不再发放。

4、 因职业病、事假、外出学习、临时改工种等原因离开原工作岗位的应停发或延长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时间。

5、 行管部门督促检查保管员,使其必须按规定发放以上用品,严禁滥发、少发和停发。在规定的领用期限内由部门、车间或班组负责人签字、部门盖章后统一领取,领取日期为每月的1-5日,遇节假日可以顺延。

6、 按工具类发放的劳保用品计入工具费用,按公司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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