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公司管理 装修公司的管理制度(最新8篇)
在当下社会,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书包范文为您带来了装修公司的管理制度(最新8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小伙伴们。
装修公司管理制度 篇一
1.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考勤制度,不准迟到、早退。衣着整洁,仪表端正;
2.对客户文明、礼貌,不讲脏话;
3.人员电脑应专人专用,如人为损坏,由当事人赔偿。上班期间不允许利用电脑玩电子游戏看视频等与工作无关事宜,影响本公司形象者;罚款最低500元;
4.不允许无故到其它公司乱窜,泄露公司内部事项;违者罚款10000元;
5.遵守与客户约定的时间,按时洽谈,出方案;
6.按时参加公司的例会及各类活动,不允许迟到或无故不到;签到簿作为唯一迟到早退记载,迟到一次50元。月迟到超过3次者底薪、提成减半。设计师需互相监督,如发现存在包庇行为,重罚;
7.未经公司允许,以低于公司标准报价签约者,由于设计造成失误者,设计师承担责任;并承担连带罚金
8.私下不允许收取客户设计费或订金,不允许设计师以公司名义接私单; 不允许设计师代买主材,如被客户投诉属实者,承担处罚;如被公司发 现的,直接辞退,当月工资底薪清零;不许从事第二职业,不得擅用公司之名来谋取私利。
9.上班无故迟到、旷工者,按公司考勤管理办法严格执行;严格遵守公司作息时间,旷工早退者,同第七条;
10.每月休息3天,为串休工作日,上班请假须提前3天找公司经理批准后生效;并签写请假条上交,凡口头请假均视为无效;
11.每天定时收拾各自办公区域,做到整洁明亮。如未达到标准者,罚款20元;如有异议,到会计部索要本月工资,自行离开;
12.严守公司秘密,严禁私自将公司的文件、技术资料带出。不允许私自挪用或私藏客户定金、工程款,违反者严肃处罚;
13.设计师有责任对所设计的工程协助办理中期增减项并签字,如因设计师未签字的增项款,不计入提成范围;如因设计师原因,增项款未被收回或未达到公司标准。设计师承担处罚,提成减半;
14.拖延不能办理中期增减项所造成的损失,设计师承担责任;
15.不论任何原因、任何情况,在公司与客户与员工发生争执,承担处罚;
16.以上日常工作行为规范,请各设计师严格遵守,违反规定者,根据情节轻重处以50-500元的罚款和警告;
装修公司管理规章制度 篇二
考勤制度
为确保公司进行有秩序的经营管理而制定:
(一)出勤 工作时间:每天7小时,正常时间为上午8:30-12:00 14:30-18:00,根据公司需要调整。
(二)打卡: 员工每天上班、下班,午休出入均需打卡(共计每日4次)。 员工应亲自打卡,帮助他人打卡和接受他人帮助打卡者,无论是否迟到, 均按C类迟到计算,忘记打卡的员工, 需要其直接上级把员工漏掉打卡的时间给予补签。
(三)公出: 一个工作日内的公出需在前台登记,方便转接电话和留言。出差、事假等需事前得到部门经理批准,并到前台登记。
(四)请假: 任何类别的假期都需部门经理事前批准,并到前台登记,如有紧急情况,不能事先请假,应在两小时以内电话通知本部门经理并在上班当日补办手续,否则以旷工计。
(五)迟到、早退和旷工的奖惩制度:
1.全勤奖:每月30元,以考勤卡为准。
2.迟到早退: 上班8:30以后到达,视为迟到,下班18:00以前离开,视为早退,迟到早退1分钟5元 2分钟10元以此类推)迟到30分钟以后,按旷工半天计。
3. 旷工:连续三个工作日无故缺勤,或未经批准休假者将被视为旷工。直接主管将亲自联络本人查明原因,并于满三天后的二天内交出
4.在30天内未经批准缺勤总计6天(48小时)者被视为旷工,并予以辞退。
辞职制度
保障员工权益,维护公司利益,特制订本规定。员工不论何种原因离职,均依本规定办理,具体实施细则:
本公司员工的离职分为辞职、辞退、自动离职、开除四种情况
(一)辞职
(1)合同期满员工,因个人原因不能或不愿继续留在公司工作而提出的辞职;
(2)员工因疾病、身体方面的原因(须附镇级以上的医院证明和相关资料),并在短时间内不能恢复健康而提出的辞职;
(3)有签定劳动合同的员工,在个人辞职,财务部方可依规定给予结算工资。
(4)公司所有职员应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总监(含)级以上人员辞职应提前一个半月申请并填写《离职申请单》,试用期职员离职申请应七天前提出。
(5)所有辞职员工应提前一个月填写《离职申请表》,申请得到批准后再办理离职手续,并离职前认真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未经许可,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否则按旷工处理,并不予以结算工资。
(二)辞退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公司将给予辞退:
(1)试用期内经考核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者;
(2)对工作不负责任,表现欠佳,经教育无效者仍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或调换岗位仍无法适应者;
(3)数次违反公司管理制度,屡教不改者;
(4)不服从管理,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损害公司利益者;
(5)由于公司经营不景气或组织结构调整需要裁员。
(三)自动离职
1、自动离职条件
(1)对未准辞职,而连续旷工三天(含)以上者或月累计旷工三天以上者;
(2)请假期满未回公司工作又未向公司续假达三天(含)以上者。
2、员工未经正常渠道办理辞职、辞退手续,擅自离职离岗,终止双方劳动关系,若对公司造成直接或间接损失的,应赔偿公司损失。
3、重要岗位员工因自行解除双方雇佣关系导致企业重大损失者,公司有权依法追究其经济、法律责任。
(四)开除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公司将给予开除:
(1)玩忽职守,造成责任事故,使公司蒙受较大损失者。
(2)不服从领导,不执行上级工作指令,态度恶劣,情节严重者。
(3)威胁、恐吓、危害管理人员和其他同事正常的工作和人身安全者。
(4)偷窃公司产品、开发信息、文件制度、员工财物或泄漏公司商业技术秘密的。
(5)故意破坏公司财物或聚众闹事,破坏正常工作秩序者。
(6)酗酒闹事、打架斗殴、聚众赌博,有流氓行为或道德品德极为败坏者。
(7)不忠于公司事业,贪污受贿,索取回扣,公报私仇,严重损害公司名誉和信用者。
(8)工作中严重弄虚作假,伪造(包括与人串谋)公司记录文件、帐单等人为掩盖事实真相,性质恶劣,情节严重者。
(9)触犯国家有关法律造成犯罪,触犯刑律而被公安机关拘留、判刑人员。
(10)对于违反上述条件者经公司核准开除的人员工资不全部发放,仅发放基本工资的30%作为遣送费并永不录用,如果开除人员对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保留进一步的索赔权利直至追究其经济、法律责任。
离职程序
所有由部门主管(经理)→行政部→总经理审批后生(www.shubaoc.com)效,生效后按公司规定程序办理好一切交接手续者,财务部方可依规定给予结算工资。
公司部门职责
一。总经理
1.处理公司内部的日常行政工作的管理。
2.统筹安排公司各个部门的工作并下达工作指令单,负责协调部门之间的工作配合。
3.组织和落实装饰工程项目的工作开展并监控装饰工程项目的总体施工质量。
4.装饰工程材料采购及相关资金表格的审核,及对材料采购价格的审批。
5.审核《预结算书》、《装饰工程施工合同》、《装饰设计委托合同》、《图纸》、《方案图》、《施工图》、《竣工图》及设计变更。
6.落实各部门经理的工作安排。
二。市务推广部(客服部)
1.配合总经理制定合理的部门市场发展战略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公司企业形象的宣传和装饰设计作品的推广。
3.负责业务联系及与业主沟通,洽谈,协调并签定合同、合约。
4.负责听取业主对工程项目及公司各项服务质量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其收集并反馈给总经理。
三。设计部
1.设计师应在设计部经理的领导下,主要负责进行工程投标方案及装修工程设计及方案效果图设计、工程施工图设计、工程设计交底工作。
2.充分了解顾客需求,充分了解设计师意图,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严格遵照国家标准进行制图;
3.按时、保量的完成公司交给的每一项工作任务,确保公司的工程进度及公司的利益;
4.量房后三日内,按照公司设计规范制作平面图、吊顶图;
5.设计方案时要考虑产品强度,工艺、装修要求及原材料利用率;
6.设计师必须在交底前一天将工程全套图纸交给主管上级和相关部门;
7.现场交底时,由设计师依照图纸向工程人员详细介绍设计理念、表达效果,工程人员向设计师提供签字认可后的交底单(交底人员包括客户、设计师、设计总临及现场负责人);
8.正式开工前应做出全套施工图纸:包括总平面图、总吊顶图、剖面图、节点大样图、墙面展开图(立面图);
9.认真核对测量底稿,客户签字图纸降低出错率;并根据自己所学知识及客户需求,提供合理化的建议及设计;
10、做好安全文明生产,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临时任务。
四。项目工程部
1.负责项目施工人员的组织,管理及安全措施准备工作,填写施工人员安排表。
2.编制项目施工进度计划表及项目工程材料采购计划的编制。
3.组织设计师,各工种施工员对设计图纸会审,技术交底。
4.材料分析实际材料用量统计表的编制及申请采购。
5.工程项目中的协调工作,包括施工人员,场地设施,工具借用的审批,发放,材料进场安排,现场施工各班组的工期及质量的控制。
6.对装修前装修套房的物品检查,并接收。装修押金的退还。
7.组织施工人员学习安全操作,施工工地的规章制度,教育违章行为,并对临时设施及搭设脚手架等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8.施工质量检查,对不负责或明知故犯的施工人员。对质量意识不强,不能按设计要求的施工班组,可联络部门主管,确定更换新班组。
9.施工完成后安排材料的清点入库。退库等工作。
10.安排竣工后的,垃圾清理,清洁工作;
11.组织相关人员竣工验收,并办理相应的验收报告,移交手续等;
12.施工人员人工费汇总,及临时水电费,装修押金的退还;
13.对施工质量事故,工期延误等引起的公司经济损失,形象损害负责;
14.负责审核《施工验收单》。
五。工程监理岗位
1.负责监理所承接工程在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用料、工艺、工期及安全文明施工等内容;
2.进行施工过程中的隐蔽工程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3.对所分管监理的每个工地做好监理记录,及时处理施工中发现的各种问题;
4.严格执行公司关于施工管理的各项办法及奖罚条例,对施工现场出现的违纪事件执罚;
5.及时向工程部经理汇报监理情况,协助工程部经理对施工单位进行管理;
6.对重大质量事故或施工单位其他重大违纪现象,不能处理的,须及时向工程部经理或副总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
7.完成直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并积极配合其他部门的工作。
六。水电工岗位
1.工程质量上接受工程监理人员的监理;
2.日常工作中服从项目经理的工作安排,认真做好本职工作,服从项目经理和施工队队长的现场管理;
3.遵守物业管理单位的作业时间及其他相关规定;爱护公共设施,不得随意破坏原有建筑结构;
4.施工前水电工组长须首先对原有下水管道和电气开关进行检查验收,对有问题的下水管和电气开关列出清单,报项目经理让客户签字确认;
5.认真、严格按照公司的水电工施工规范及作业要求施工;
6.施工完毕,须交工程监理员及客户验收,并协助做好验收记录;
7.验收合格后,须做好水电布置竣工图,交公司、客户、项目经理各一份;
8.在施工过程中注意保护好各种成品,爱护材料,配合其他工种施工;
9.妥善保管业主提供的装饰材料;
10.耐心细致地与业主进行沟通,热情接待现场参观客户;
11.施工所使用的工具和材料应摆放整齐,保持工地清洁卫生,一定要安全文明施工;
七。木工岗位
1.工程质量上接受工程监理部的监理;
2.在日常工作中服从项目经理的工作安排,认真做好本职工作,服从项目经理和施工队队长的现场管理;
3.遵守物业管理单位的作业时间及其他相关规定;爱护公共设施,不得随意破坏原有建筑结构;
4.木工组长或施工队队长须在正式施工前,通读施工技术文件(施工设计方案、工程预算),并对须施工木制部份,参照图纸进行现场测量,做出可行性分析;对有问题的图纸,报项目经理和设计师,待设计方案确定并经客户签字后,按图施工;
5.认真、严格按照公司的木工施工规范及作业要求施工;
6.在施工过程中注意保护好各种成品,爱护材料,配合其他工种施工;
7、妥善保管业主提供的装饰材料;
8、耐心细致地与业主进行沟通,热情接待现场参观客户;
9.施工所使用的工具和材料应摆放整齐,保持工地清洁卫生,一定要安全文明施工;
八。油漆工岗位
1.工程质量上接受工程监理部的监理;
2.在日常工作中服从项目经理的工作安排,认真做好本职工作,服从项目经理和施工队队长的现场管理;
3.遵守物业管理单位的作业时间及其他相关规定;爱护公共设施,不得随意破坏原有建筑结构;
4.进场后对所有的木制家私进行基本验收,对不合格家私配合木工做好细节修补,合格后方可施工;
5.认真、严格按照公司的油漆工施工规范及作业要求施工;
6.在施工过程中注意保护好各工种成品,爱护材料,文明施工,协调好泥水工、木工的日常工作关系;
7、妥善保管业主提供的装饰材料;
8、耐心细致地与业主进行沟通,热忱地接待现场参观客户;
9.施工所使用的工具和材料应摆放整齐,保持工地清洁卫生,一定要安全文明施工;
九。财务
1.参与制定本公司财务制度及相应的实施细则。
2.参与本公司的工程项目可信性研究和项目评估中的财务分析工作。
3.负责董事会及总经理所需的财务数据资料的整理编报。
4.负责对财务工作有关的外部及政府部门,如税务局、财政局、银行、会计事务所等联络、沟通工作。
5.负责资金管理、调度。编制月、季、年度财务情况说明分析,向公司领导报告公司经营情况。
6.负责销售统计、复核工作,每月负责编制销售应收款报表。
7.负责每月转账凭证的编制,汇总所有的记账凭证。计报表的编制,并及时清理应收、应付款项。
十。行政
1.负责办公室日常办公制度维护、管理。
2.负责办公室各部门办公后勤保障工作。
3.负责对全体办公人员(各部门)进行日常考勤。
4.在公司未建立人力资源部门之前,建立初步的人事管理制度,并履行人事管理职责。
5.处理公司对外接待工作。
6.协助总经理处理行政外部事务。
7.按照公司行政管理制度处理其他相关事务。
装修公司管理办法 篇三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劳动用功管理,根据国家《劳动法》有关员工录用、劳动合同签定、解聘的有关制度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员工录用
1、各部门应按项目用人计划录用员工,录用的员工应填写《新员工录用审批表》,经用人部门、行政办公室和主管副总签署意见后,由总经理审批,部门副职及以上员工由董事会批准。
2、新员工录用,签定劳动合同。公司每年度安排全体员工体检一次。第三条:员工考核
1、考核范围:公司部门经理及以下员工,被公司正式录用、工作三个月以上的所有员工。
2、考核原则:根据公司年度项目实施计划、各部门工作计划及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实行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相结合,逐级考核,并与员工绩效考核年薪和聘任密切挂钩。
3、公司设立考核领导小组,由考核领导小组根据公司确定的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第四条:员工劳动合同的订立
1、在职员工统一与公司签定劳动合同及签认《遵纪廉洁从业承诺书》
2、公司部门副职及以上员工合同期限一般为2-3年;业务骨干和普通员工合同期限一般为1-2年;劳动合同期限包括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为3个月。
3、被公司录用的员工,实行不超过3个月试用期。在试用期内主管副总、综合事务部应向试用期员工明确岗位规范和考核标准,明确工作责任。试用期满,部门负责人对其试用期间的工作情况及表现提出意见,经综合事务部和主管副总审定后,报总经理审批,部门副职及以上岗位报董事会批准。
4、劳动合同内容包括:
(1)劳动合同期限;
(2)工作内容及要求;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4)劳动报酬及支付的方式与时间《公司对全体员工实行考核年薪制。员工工资于每月18日发放(遇节日可提前)提成与每月20日发放》;
(5)法定社会保障(公司为工作3年以上员工办理养老、医疗、失业保险,并另文公布分别缴纳的工资基数。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由公司和员工按不同比例共同负担,员工个人负担部分,由公司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员工应依法配合公司办理社会保险手续,并同意由公司代扣代缴员工负担部分的社会保险费。公司提供上述社会保险福利,员工有权选择参保与不参保的权力);
(6)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7)劳动记律;
(8)教育与培训;
(9)劳动合同终止、解除的条件;
(10)违反劳动合同应承担的责任;
(11)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5、公司应与掌握商业秘密的员工在劳动合同或补充协议中约定保守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
6、劳动合同由公司盖章和员工签字后生效。劳动合同当事人申请劳动合同签证的,应在1个月内送劳动行政部门进行劳动合同签证。
7、劳动合同期满或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因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8、公司在员工劳动合同期满前1个月向员工提出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的书面意向,并及时办理有关手续。
9、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10、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使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经常和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
(3)严重失职,渎职越权,营私舞弊,对公司形象和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员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
(5)被劳动教养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以权谋私,非法收受回扣等,损害公司声誉的;
(7)无理取闹,威胁上级或他人,影响工作秩序的;
(8)经公司组织的年度考核,综合评价为“不合格”的。
1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
(2)员工不能胜任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经董事会确定,公司分立、合资、合并、兼并、转(改制)、跨地区搬迁,企业转产或者进行重大技术改造,或按国家有关规定中止合营及合营期满等客观情况,致使劳动合同所确定的生产、工作岗位消失;
(4)公司因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12、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患职业病因工(公)负伤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员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9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五条:员工劳动合同的解除
1、公司解除员工劳动合同,员工对公司解除其劳动合同有异议的,可向有关机构申请仲裁。
2、公司提前解除员工劳动合同,如符合有关政策法规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3、员工提出解除员工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由公司审批同意其解除劳动合同的,办清移交手续后,由综合事务部与其办理有关劳动合同终止手续,并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4、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及违反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公司规章制度、劳动合同约定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或依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违约金和承担赔偿责任。员工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不参加当年度考核,不发当年度20%的年度考核年薪。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员工可以随时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公司未按劳动合同支付劳动报酬的;
(3)公司违反国家规定,强迫员工超强度劳动的。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必须经董事会批准:
(1)有金额较大的业务尚未完成的;
(2)重要业务项目的负责人、主要经办人;
(3)经司法或行政机关决定或批准,正在接受审查,尚未结案的;
(4)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
7、劳动合同的无效或部分无效,由劳动合同履约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确认、裁定。
8、因劳动合同发生争议的,员工可以和公司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生效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第七条:本制度的解释权为公司董事会
装修公司管理制度 篇四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筑装饰装修的管理,促进建筑装饰装修业的发展,保障建筑装饰装修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共安全,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凡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和对原有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进行装饰装修的,均适用本规定。
具有文物保护价值的建筑、古建筑的装饰装修,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本规定所称的建筑装饰装修,是指为使建筑物、构筑物内、外空间达到一定的环境质量要求,使用装饰装修材料,对建筑物、构筑物外表和内部进行修饰处理的工程建筑活动。
本规定所称原有房屋,是指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并已投入使用的各类房屋。
第三条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建筑装饰装修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质量安全监督单位、建设监理单位、房屋安全鉴定单位等,均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建筑装饰装修应当做到安全适用、优化环境、经济合理,并符合城市规划、消防、供电、环保等有关规定和标准。
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全国的建筑装饰装修工作。县级别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建筑装饰装修工作。
第二章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报建许可
第六条新建建设项目的装饰装修工程与主体建筑共同发包的,执行建设部《工程建设报建管理办法》。独立发包的大中型建设项目的装饰装修工程,工艺要求高、工程量大的装饰装修工程,可参照执行建设部《工程建设报建管理办法》。
第七条原有房屋的使用人装饰装修房屋,应征得房屋所有权人同意,并签订协议。协议中应明确装饰装修后的修缮、拆适和补偿等内容。
第八条原有房屋装饰装修时,凡涉及拆改主体结构和明显加大荷载的,应当按照下列办法办理:
(一)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必须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早请,并由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对装饰装修方案的使用安全进行审定。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房屋装饰装修申请之日起20日内决定是否予以批准。
(二)房屋装饰装修申请人持批准书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报建手续,并领取施工许可证。
第九条建设单位按照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到工程所在地的质量安全监督部门办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第十条对于未办理报建和质量安全监督手续的装饰装修工程,有关主管部门不得为建设单位办理招标投标手续和发放施工许可证;设计、施工单位不得承接该装饰装修工程的设计和施工。
第三章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发包与承包
第十一条凡从事建筑装饰装修的企业,必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资持审查,并取得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持证书规定的范围内承包工程。
第十二条建设单位不得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发包给无资质证书或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建筑施工企业承包。独立发包的大中型建设项目的装饰装修或工艺要求高、工程量大的装饰装修工程,由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建筑装饰装修企业承包。
第十三条下列大中型装饰装修工程应当采取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方式发包:
(一)政府投资的工程;
(二)行政、事业单位投资的工程;
(三)国有企业投资的工程;
(四)国有企业控股的企业投资的工程;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工程。
前款规定范围内不宜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军事设施工程、保密设施工程、特殊专业等工程,可以采取议标或直接发包。
前两款规定以外的其他装饰装修工程的发包方式,由建设单位或房屋所有权人、房屋使用人自行确定。
第十四条从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发包、承包双方,应当按照统一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签订合同。
第十五条发包主不得损害承包方的利益,强迫承包购入合约定之外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
第四章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与安全
第十六条建设单位及设计、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办事,严格执行建筑装饰装修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施工安全技术规范及验收规范等有关标准和规定。
第十七条建筑装饰装修设计、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有关规定承接装饰装修设计和施工任务。建筑装饰装修企业必须按照图纸施工,不得擅自改变设计图纸。
第十八条原有房屋装饰装修需要拆改结构时,装饰装修设计必须保证房屋的整体性、抗震性和结构的安全。整栋危险房屋不得装饰装修。对严重损坏和有险情的房屋,应当先修缮加固,达到居住和使用安全条件后,方可进行装饰装修。
第十九条建筑装饰装修设计、施工和材料使用,必须严格遵守建筑装饰装修防火规范。完成装饰装修施工图纸设计后,建设单位必须持〈〈施工施可证〉〉和施工设计图纸,报公安消防部门进行消防安全核准。
第二十条建筑装饰装修企业必须采取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保护人们的正常生活、工作和身安全。
第二十一条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应当按照有关标准,对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进行质量和安全监督。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必须经质量监督机构认证合格,否则不予验收。
第二十二条实行初装饰的住宅工程,要严格按照建设部颁发的〈〈住宅工程初装饰竣工验收办法〉〉验收评定。
第二十三条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发生重大事故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发包方违反本规定有关条款,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机的部门的给予警告、通报批评、限期改正、责令停止施工的处罚,并可处以装饰装修工程造介3以下的罚款;因责令停止施工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一)未按照规定进行报建的;
(二)该招标的工程未按照规定进行招标的;
(三)未按照规定办理质量监督手续的;
(四)发包给无资质证书的或承包任务与资质证书等级不符的企业的;
(五)使用未验收工程的。
第二十五条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承包方违反本规定有关条款,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六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停止施工、停业整顿、降低资质、吊销资质证书、没收非法所得的处罚,并可处以装饰装修工程造价3以下的罚款:
(一)擅自超越资质证书许可范围承包工程的;
(二)未按设计方案进行施工的;
(三)拒绝接受质量安全监督检查、验收的;
(四)将不合格的材料、设备用于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
(五)破坏环境、危及人身安全的;
(六)出卖、转让、出借、涂改、复制、伪造资质证书的。
第二十六条对未按规定申请批准、未进行房屋安全性能鉴定、擅自拆改房屋结构或明显加大荷载,对原有房屋进行装饰装修的,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责令修复或赔偿,并给予行政处罚。
第二十七条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工作人员不如实对装饰装修方案的使用安全性能出具结论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八条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人因装饰装修损坏毗连房屋的,应负责修复或赔偿。
第二十九条因装饰装修原有房屋发生纠纷的,当事人可以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条有本规定的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所列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规定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依据规定制定实施细则。
第三十三条本规定自1995年9月1日起实施。
装修公司管理制度 篇五
1、 文明施工,规范作业,严格按照公司管理规范及各小区的规范要求进行施工,遵守各小区的规章制度及作息时间。
2、每一工种质量层层验收。每一工种完工后工长先行验收并及时整改后施工现场负责人再行验收后并出具书面文件签字后交由施工总监再行验收签字后通知业主一同验收。
3、 施工工期严格遵守,每一工种工长必须安排好当天的任务,责任到人。工地上不可无故无人,即使工种完工等下个工种进场,也必须提前通知公司早做安排。
4、安全用电用水,用电一定要带触电保护。离开施工现场时,务必关掉水阀、总电源及窗户,注意安全,不得野蛮操作,电动工具必须由专人专项操作。
5、服务态度热情,对客户的提问要好言回答,不得恶语中伤,不理不睬;不得随意向客户索要任何财物。
6、工地及时清理,当天垃圾当天清理并送至小区指定地点,保证工地干净整洁,材料堆放有序。
7、工地上注意维护公司形象及个人形象,不得讲和做不利于公司形象和利益的事,否则罚款。
8、必须佩带上岗证,严禁赤膊及穿拖鞋施工。
9、工地上禁止吸游烟,严禁携带小孩及闲杂人等驻留工地上。不得在施工现场酗酒及打架斗殴。
10、公司广告牌、进度表及考核表必须张贴上墙。
11、对于工地上的成品或半成品,每一工种工长进场后必须点清查实。若收工后发现成品或半成品有所损害,赔偿、更换均由工种工长承担。完工时工地必须移交给下一工种并签写工程移交单,并请主户签署工程质量验收单。 注: 1、以上制度各施工工种要严格执行,公司将视情节给予一定的奖罚措施。
装修公司管理制度 篇六
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会计和出纳的职责
1、会计的职责:
(1)按照国家会计制度、总公司财务管理办法的规定,依法组织会计日常核算、记帐、复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帐目清楚。按期报帐,登记会计账簿,编制会计报表,及时上报总公司。
(2)收集、整理和分析有关会计数据与资料,提出管理意见,实行事前控制与事中监督。
(3)紧密联系工程计量部,准确核算联合施工单位应分摊的各项税费、应拔工程款、以及各施工队的计价工作。
(4)与设备部、材料部保持紧密联系,协助设备部和材料部搞好机料管理,严把成本控制关。
(5)按照经济稽核原则,定期检查资金使用情况,挖掘增收节支的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
(6)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不得泄露经理部机密。
(7)完成经理部领导交给的其他任务。
2、出纳的工作职责
(1)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根据财务会计审核签字的收付款凭证办理款项收付,并在登记后将收付款凭证返回会计。
(2)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帐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3)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档案。
(4)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帐、报帐工作。
(5)配合会计做好各种帐务处理。
(6)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不得泄露经理部机密
(7)完成经理部领导交给的其他任务
第二条、财务部门的职责与权利
1、财务部门的职责:依法组织与实行经理部的日常会计核算,收集、整理和分析有关会计数据与资料,提出管理意见,实行事前控制与事中监督。
2、财务部门的权利:审核各种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与有效性,对于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拒绝报销,情况严重的上报项目经理。
第三条、财务日常工作办法
1、公司财务部采取印鉴分管制度,出纳一枚,会计一枚,其中一人外出时,交由总经理监管。
2、财务人员审核各种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与有效性,对于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拒绝报销,情况严重的上报总经理。
3、大额购买材料、办公用品等,须填写《申购单》,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购买。
4、报账发票需用发票粘贴薄,由财务会计审核后,总经理签字报销。
5、外出办事交通费,视具体情况由会计主管及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报销。
6、费用报销的程序是:报销人收集原始单据→会计初步审核同意→总经理签字同意→会计制凭证→出纳付款或会计制凭证冲帐。
7、不按有关规定执行报销程序的,一律不给予报销。
8、报销金额,不能有任何涂改,涂改后的报销凭证,不能报销。
第四条备用金及借款程序管理
1、采购人员、项目经理、对外联系业务人员等可借支备用金;每人借支累计总额具体规定为: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1万元,总工5000元,办公室主任1000元,部门负责人1000--3000元,其他人员视具体情况而定。
2、备用金借支程序:借款人申请→会计审核签署意见→总经理签字同意→会计出凭证→出纳付款。
3、民工个人,不能直接向财务部借支,必须通过所属施工工区负责人向财务借支。
4、借款人必须在每年年底、或离职、工程竣工前报销冲帐,对借款人未及时偿还的借支,财务部门有权扣工资偿还。
5、超过借支总额累计金额的,不能再次借支。
6、备用金使用过程中,1000元以内的经济活动可由各部门负责人签字负责,1000元以上的必须由总经理同意,否则不给予报帐。
上述相关规定,若遇到特殊情况,可视具体情况,总目经理签字同意后,灵活变通处理。
第五条支票领用管理
1、支票由出纳管理,出纳开具支票,应由会计审核。
2、项目负责人有需要领用支票需经总经理特批方可跟出纳领用。
3、支票领用人对所领用的支票的大小写金额、收款人名称等全部内容可能发生的差错负全责。
第六条、业务招待费和误餐费
1、业务招待费仅限于招待与本项目有关的单位及个人。
2、因办理经理部相关业务事项,发生的误餐费,可以报销。
3、业务招待费和误餐费必须取得正式发票,并在发票后注明时间、经办人及证明人。
4、业务招待费原则上由部门负责人以上报销,但发生业务招待费前应告知总经理。其他人员一般情况不得报销业务招待费,若特殊情况需由部门负责向总经理反映审批后方可发生,报销程序按财务日常工作办法执行。
5、业务招待过程中发生的无票支出,由总经理同意后,财务统一办理。
6、项目部各部门的业务招待费,应本着节约的原则合理开支。
第七条差旅费的报销
1、因为需出公差,项目部主要人员和负责人,由总经理根据事由缓急,可自行安排乘坐飞机、火车或汽车,票务费用,按实报销;其余人员按火车(硬卧)标准报销,紧急情况下,总经理特批者除外。
未经同意的飞机票,只能按照火车(硬卧)票报销,差价由经办人自行承担。
2、住宿费标准,按总经理规定。
3、差旅费报销只能包括车船费和住宿费,出差期间发生的其他费用,要单独报销。
4、所有出公差者,均需填差旅费报销必须填写《差旅费报销单》。
第八条、工程款项管理
1、公司工程项目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必须注明工程款项汇入公司的银行账户名称。
2、所有项目工程款项必须汇入公司指定银行账户,公司直管项目根据工程情况按计划安排支付。各项目部应及时提供材料发票,如果在公司划拨工程款时不能及时提供材料发票的,应由项目经理写借条,借条交给公司财务处,原件留委会计处,到时用材料发票兑换借条。如果到工程完工还有发票未提供的,公司按5%的比例收取税费。
3、项目从建设单位收取的所有款项(包括借款、甲方供料),一律作为工程款收入,
4、项目资金必须确保用于项目生产经营,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5、挂靠项目应及时交纳税金及公司管理费。
第九条计价单的开具
1、项目部发生的相关工程成本费用支出,收款单位(或个人)凭部门开具的《工程计价领款书》到财务部结帐。
2、《工程计价领款书》由计价者根据工程部门相关业务的原始单据,核实计算后开出。财务部审核只对金额正确与否负责,不对原始单据的正确性负责。
3、《工程计价领款书》由相关部门签字以明确责任后。交项目经理签字同意后,方可作为记帐凭据。
4、《工程计价领款书》应每月开一次,手续完善后交财务列帐,做好每月成本核算工作。
5、《工程计价领款书》采用公司统一印制的。
第十条工资核算
一、一般程序
1、以出勤日计算每月应发工资;
2、每月10日发放上月基本工资及提成或绩效工资,由公司财务部统一存入员工个人帐户(遇节假日顺延);
3、自动离职人员工资待办理完移交手续后于次月10日到财务部结算;
4、每月5日前由人事部统一上报公司人员考勤、人员岗位及相应社保异动表、奖罚等情况到财务部,部门人员奖金由各部门经理上报。
5、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及公司的福利待遇制度,根据当月考勤统计情况及公司有关规定由财务部门审核人事部门计算的工资,统一制工资表,执行公司有关制度、规定;
6、工资单经财务主管、总经理签字方可发放;
二、保密原则
工资报酬实行保密管理,任何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非因履行工作职责之需要,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所获悉的公司薪酬结构;任何员工不允许以任何方式询问、议论他人的薪资报酬,并不得向他人泄露自己的薪资报酬。凡违反者公司将做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者处理。
三、收入挂钩原则
1、为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及各事业部-利润中心的经营管理需要,各利润中心的人员收入、福利与所在利润中心的总体效益相结合,具体工资等级由各利润中心按本工资管理制定拟定。其中:业务人员的收入水平与其本人的`业务完成额直接挂钩;非业务人员的收入水平与其所在利润中心的利润指标完成情况相关联;根据不同利润中心的实际情况,条件具备部门的主管(含)以上人员可实行年薪制。
2、职能部门人员的收入水平与公司的整体利润及个人绩效考评的实际情况挂钩,实行月薪制。各职能部门按照本工资管理制度,根据本部员工岗位职责、员工个人工作资历等情况确定本部员工的工资等级。
四、薪酬结构
1、薪酬结构种类
1)年薪制
2)基本工资加绩效工资
3)基本工资加提成制;
2、基本工资可由基础工资、职务工资、饭补、交通补贴等构成。
3、对应于不同级别的人员公司规定不同金额的费用报销额度,凡在此额度范围内的交通费、通讯费、办公费、招待费、礼品费等与业务相关的费用支出可与下月10日据实报销;同时部门经理对本部门员工费用报销,可在其相应的额度内,根据部门业绩及员工当月工作考核情况予以调整。
4、实行以上薪酬结构的人员,除了由公司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加班的按照劳动法规定给予加班费外,均不另外享受加班费。
5、每位员工只能享受一种薪酬结构,不允许既享受奖金基数又享受提成。
6、加班费计算方法:
(1)法定节假日加班,按下列公式计发加班费:
(本人月工资x300%)÷21、75天x加班天数
法定节假日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7、效益工资的评定由各部门负责人根据职工的能力、工作表现、工作态度来评定,各部门负责人由总经理评定。
8、各部门职工各种补贴遵照国家劳动法和总公司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一条材料款核算
1、钢材、水泥、砂石料、主要装修材料等建材,购进时,材料部应向财务部提供规定的《材料结算表》,并附过磅磅单,经材料部负责人签字,主管项目副经理审核,项目经理审批。
2、其他零星材料的采购,由项目部与固定的供应商签订长期供货合同,定点采购,分月结算。零星材料,必须附有详细清单和单价,由主管项目副经理审核。
以上包括五金材料、电器材料、漆料、等。
3、每月25日为材料结帐日,同时材料部向财务部上报《材料使用汇总表》,并附材料领用的详细清单。上述单据,最后经材料部主管签字生效,财务部以此为依据,进行项目成本核算,结算各项工程的材料实际成本
4、每月材料部必需与财务部进行帐帐核对,做到帐帐相合,帐实相合。对于产生的差异,材料部填报《材料盘点表》,说明情况,并报主管项目副经理审批。
第十二条实施
1、本财务管理办法为试行办法,其未尽事项,由财务部制定相关条款的《实施细则》予以补充。
2、本财务管理办法上报公司总经办审核、备案。
3、本财务管理办法经总经理签字同意后生效,自年月日起实行。
装修公司管理规章制度 篇七
第一条:总则
1、考勤是本公司管理工作的基础,考核结果将作为员工年度考核的依据之一,各级人员都必须予以高度重视。
2、公司的考勤管理由总台接待员认真记录考勤情况,公司综合事务部负责监督、汇总、报告。
第二条:考勤员职责
1、按规定及时、认真、准确的记录考勤情况。
2、如实反映本公司考勤中存在的问题。
3、妥善保管各种休假凭证附件。
4、及时汇总考勤结果,向总办报告。
第三条:上、下班时间及打卡时间
上午:9:00—12:00,若遇加班或开会等前一天延长下班时间,可向后延半小时。
下午:14:00—18:00,(员工食堂开饭时间:中午:12:00)。
第四条:迟到、早退
1、员工每日早9:10之后,下午14:10之后到公司视为迟到。
2、员工每日在中午、下午规定的下班之前无故离开公司视为早退。(外出工作办事,均应向部门同事和总台接待员说明去向)。
3、因公不能按时打卡,需持部门证明交综合事务部,方不以迟到、早退论处。
4、公司综合事务部定期汇总考勤情况,凡迟到、早退累计六次以上者给予黄牌警告一次并作为年终年度年薪考核依据之一。
第五条:事假
1、员工遇私事,须于工作日亲自办理的,应填写请假单,经部门经理及主管副总批准后予准假。如确难以事先请假的,可用电话方式请假,待回公司后及时办理补假手续(下同)。
2、一般员工请假在二天内,由其部门经理签署意见,报主管副总审批。三天及三天以上由部门经理、主管副总签署意见后转呈总经理审批。
第六条:病假员工因病请假二天以内,应填写请假单报部门经理及主管副总审批,三天及三天以上,需持医院证明,报部门经理及主管副总审核后转呈总经理审批。
第七条:旷工
1、凡下列情况均以旷工论处:
①未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即不到岗。
②打架斗殴、违纪行为造成无法上岗。
③其他违规违纪行为造成缺勤。
2、月累计旷工3天以上,年累计旷工15天以上均为自动解聘。
第八条:工伤因公负伤,因公致残(指非违规操作的意外所致),须持医院诊断证明并经相关鉴定机关确认,可按工伤假记考勤,工伤期间工资照发。
第九条:婚假员工结婚持结婚证书,享受婚假10个日历天(不含旅途)。婚假期间工资照发。
第十条:丧假员工配偶子女父母死亡给丧假3天(不含旅途),丧假期间工资照发。
第十一条:产假员工产假为90个日历天。本公司实行考核年薪制,员工产假期间的发放工资标准为:本人岗位考核年薪的40%计发(外出补贴不发)。
第十二条:其他未尽事项,经总经理室制订后报董事会批准补充。
第十三条:生效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第十四条:本制度的解释权为公司行政办公室。财务管理制度
装修公司管理制度 篇八
装饰装修公司销售部管理制度目的为规范销售行为,确保销售指标的达成,根据公司相关管理规定,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所有销售人员。
销售部采取周例会制,每周一上午9:00—9:30,为营销启动例会,确定本周工作目标,制定本周工作计划,对上周预定工作再确认,鼓舞士气;
每周五下午3:00—3:30为营销总结例会,回顾本周工作情况,总结本周工作进展和收获,制定跟进计划,反省工作中的不足。
销售部经理在设定销售指标时,需要参考以下因素。
(1)近期人均销售量;
(2)同类企业人均销售量;
(3)市场需求变动情况;
(4)公司销售政策的调整等。
销售指标在执行过程中变更必须经销售部经理批准,否则按正常销售指标核定业绩。
销售人员不得无故接收客户的招待,更不得在工作时间饮酒。
销售人员应熟悉公司产品的特性,能够随时解答客户关于产品性能、规格、价格的问题。
销售人员对待客户的抱怨应忍让,不允许与客户发生冲突。
销售人员应定期拜访客户,收集市场信息,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产品质量的'反映。
(2)客户使用情况及满意度。
(3)竞争产品使用情况及满意度。
(4)有关行业动态信息。
销售人员应定期了解经销商库存,保证产品的供应。
(1)所负责的客户花名册。
(2)应收账款清单。
(3)领用的公共物品。
销售回款管理销售人员收到客户的货款应当日缴回,若因特殊原因不能缴回,应电话通知销售部经理。
销售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用货款,否则追究其责任。
销售人员应以公司核定的客户信用额度为标准,超过授信额度出货的,公司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货品变质或出现瑕疵可以退换,但不得退货或抵缴货款。
销售人员必须在与客户约定的结款日与客户结款,不得延迟。
销售工具的使用、领用管理新进试用期的员工,首次领用个人日常办公用品,须向销售部经理提出申请,经同意后视岗位情况核实发放,但金额不能超过元;
试用期内,每月领取办公用品应在元以内。
销售人员须购买非日常性办公用品时,须拟定计划书(急需物品除外)。
经销售部经理审批后,由专人购买。
摄相机、照相机、录音机等电器的领用,由领用人提出申请(注明用途),由销售部经理批注后办理。
附则本制度由销售部负责制定、解释及修改。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编制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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