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旅费报销标准 差旅费报销规定【优秀10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帅气的书包范文网小编为您带来了差旅费报销规定【优秀10篇】,希望能够对朋友们的写作有一些帮助。
差旅报销新规定 篇一
为了规范公司员工出差工作,节约费用开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差旅费包括交通费,住宿费,出差补助等其他费用。
第二条
差旅费报销当地出差费用按照员工职务和出差地区不同(扣除在途时间以及每天为标准计算),对出差人员的补助费,住宿费和通讯费实行费用标准内“据实报销,超支不补”的原则。
第三条
出差是指离开公司所在地,到异地完成公司指定工作的行为,不得借出差之机游山玩水,不得出入与出差工作无关的地方,因工作需要延长出差时间,赶赴其他地点,改道绕道返程的,须请示主管并获批准后方可报销。
第四条
因公出差办理流程
1、因公出差人员必须事先填写《出差申请单》见附件1;维护人员出差填写《维护出差申请单》见附件2;展会人员出差填写《展会出差申请单》见附件3(以下统称出差申请单)注明出差地点,事由,天数,费用预算明细,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出差。出差时预计有交际应酬费用(含宴请费)的,必须办理申请审批单,借款时,还应同时附上“交际应酬费用审批单”附件4。特殊情况应按审批权限事先口头请示,回公司后补办手续。
2、出差人借款需持批准后的“出差申请单”,到企管部办理出差时间登记手续后,到财务部填写“结款单”,经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方可借款。
3、出差人员回公司应在《出差申请单》上填写出差完成情况,向部门经理汇报,由部门经理考核结果,并在《出差申请单》中任务完成情况栏中签署考核意见。
4、维护人员回公司执行本条款3的同时,先到仓库清退领用物品手续,将维修(护)报告交维修部门经理签字,并交给文控室存档签字。并附客户签回的“产品售后安装维护、维修服务单”
5、出差人员返回公司后,在规定的报销时间内,填报《差旅费用报销单》,将有效出差单据粘贴后,总计金额由财务部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应由企管部签字核销出差时间。
6、财务审核人员根据完整的《出差申请单》《差旅报销单》和有效出差单据,按费用标准规定,经审核后方可报销差旅费用。若《维护出差申请单》上记载差旅费由客户承担,将出差费用总额反馈给商务部,向客户收取费用,并办理会计核算手续。
7、凡与原《出差申请单》规定的地点,天数,人数,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费不予报销。维护人员安装调试机器,扣除途中时间后原则上限为三天,因个人失误发生额外费用公司不予报销。因特殊原因或情况变化改变路线,增加天数,人数,改乘交通工具,在《出差申请单》上填写超期说明,需经部门经理或派出部门经理签署意见报总经理签字批准后方可报销。
8、出差交通工具的费用由行政部代办(或客户办理)的,出差人将票据交行政部代理代办人(或客户办理)时,应将票据复印,待本人报销费用时,粘贴在粘贴单上,以备核实出差时间,此复印件不能报销费用。
9、报销费用票据要求:费用凭有效票据,而且是此次发生的票据,无票据不能报销。粘贴票据需按时间顺序,并且票据后面注明使用情况。
10、交际费用(含宴请费)报销时票据单独粘贴,并附《交际费用审批单》,必须同出差费用一起报销,否则财务有权拒绝单独报销出差期间交际费用(经申请在外请客户宴请原则上只报销一次)
第五条
出差费用标准见附表四(国内)
附表五(国外)
1、国内出差城市划分为一线城市与其它城市,一线发达城市指北京,上海,广州,海口,大连,拉萨五城市
2、国外出差按国家财政部,外交部颁发的因公临时出国人员的各项费用开支标准。
3、公司指定的大型国外展会费用实报实销,由总经理批示,其它展会出差费用一律按本制度执行。
第六条
到达出差地交通工具费用标准
1、员工出差期间,根据员工职务不同乘坐火车,轮船,汽车交通工具(见附表四,五)特殊情况国内出差乘坐飞机,需办理机票审批单,由总经理批准。
2、出差人员夜间(晚7:00至次日凌晨7:00)乘坐火车超过6小时,或白天连续乘车超过10小时的,可购买同席别卧铺票;未乘卧铺者,可按所构票价的60%给予补贴。(乘坐特快列车的`,按特快票价的50%补贴;购买软座票者不给补贴)途中伙食补助每人每天50元
第七条
国内、外出差地住宿费标准(见附表五,表六)
总经理出差,各项费用实报实销。其他人员出差,按住宿发票在规定标准内据实报销,超过标准的部分由出差人员自理,同性别两人以上出差,须合并住宿,原则上按随行人员中较高一级人员的标准执行。
第八条
出差补助包括伙食补助,市内交通费、通讯费
1、按出差天数扣除途中天数,按相应的职级标准享受出差补助。途中未住宿,不享受住宿费包干,只享受伙食补助。
(1)中午10时前离开深圳按全天出差补助
(2)中午10时后离开深圳按半天出差补助
(3)中午4时前返抵深圳按半天出差补助
(4)中午4时后返抵深圳按全天出差补助
2、外出参加会议,会议费用中包括食宿时不再享受食,住费用。会议费用中不含食宿时,住宿费用按实报销,按职级享受出差标准予以补助。
3、员工每次出差如在同一地点驻留二十日以上者,自第二十一日起比照规定标准的80%给予出差补助。自第三十一日起比照规定标准的60%给予出差补助。
4、出差所在地提供伙食时,享受相应级别出差补助的30%
5、省内深圳市外出差当日往返可享受每人每天30元出差补助(包括次日晨抵达本市),当地办事公交车费实报实销。
6、经批准开车出差,出差人员每天出差补助10元
7、当地市内交通费(包含市邻)已在出差补助中,往返机场应乘坐机场大巴,不允许报销的士费
第九条
其它规定
1、因公出差人员,顺道(或绕道)探亲者,应事先提出申请批准,探亲期间不再给予出差补助,且发生的车船费,且发生的车船费、住宿费等自理。
2、深圳市内(罗湖,福田,宝安,龙岗,盐田,东莞周边,惠州周边)办事,乘坐公交大巴/小巴的交通费实报实销。中午不能返回公司就餐的,每天补助20元
3、香港,澳门因公办事必须当天往返。办事交通费及其他因会发生的费用,以票据为准,实报实销。停留期间饮食自理,公司给予每人每天RMB50元的补助。
4、驻外机构
在办事处所在城市出差,住宿由办事处提供,市内公交车费实报实销,生活补助每天8元。办事处所在城市发生的费用票据,需经办事处负责人签字确认。
5、陪同公司有关部门或客户出差(属交际应酬费用)
5.1出差所在地费用实报实销,可按公司陪同人员相应的出差所在地费用标准上浮200%来控制费用。公司陪同人员取消出差补助。若在当地参观只允许一人陪同。
5.2所在地办事交通的士费,必须与有关部门人员或客户同时乘坐,陪同人员严禁单独乘坐的士,。深圳市内陪同公司有关部门人员或客户参照执行。
5.3交际应酬费用报销时,各项费用按每次发生的费用,填写时间,人数,工作事项等内容说明表
6、出差回公司维护人员应在第二个工作日,其他人员应在一星期内报帐,超过时间报销出差费,每延迟一天按30天罚款,若迟报时间超过一个月以上,每一张单据按每月30元累积加罚(发票日期)并追究其部门负责人责任。
7、工程师出差市外国内的出差补助按第一天70元,第二天50元,第三天30元,第四天及以后按20元/天计算,当天往返按80元/天,长途路费实报。
8、工程师出差住宿费用按120元/天实报实销。
9、出差时借款,前款不清,后款不借,延误工作责任自负,特殊情况由总经理特批,对各部门违反规定借款而造成财务混乱的,追究经办人及负责人的责任。
10、员工借款时,其借款额为不低于100元且不高于500元,且累计借款额不能高于借款人工资的一半。
第十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总经办
差旅报销新规定 篇二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办法》在公务人员出差等方面进行了重大改革,这是落实党中央提出的改革完善公务活动接待制度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
二、本《办法》从2015年1月1日起实施后,各地区定点饭店的确定,以及定点饭店的'相关信息汇总、发布等工作需要一段时间完成。在此期间,出差人员住宿主要以各地区、各单位的内部宾馆、招待所为主。内部宾馆、招待所接待条件不具备的,一般应住宿在社会上三星级及三星级以下的宾馆、饭店。出差人员暂时按照副部长级人员每人每天600元、司局级人员每人每天300元、处级以下人员每人每天150元标准以下凭据报销。
各地区饭店定点工作完成后,将另行通知。
三、请各单位将收集到的各方面反映及时反馈我部。
财政部出差费报销制度 篇三
实施党政机关出差和会议定点管理,就是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出差必须在定点饭店住宿,组织会议也必须在定点饭店召开,这是差旅费、会议费制度改革的重点,是支出管理模式改革的一次探索和创新。
这项改革工作的前期准备时间比较长,从2013年起我们即组织开展了有关的调查研究工作:一是总结了当时一些省市对会议和接待实行定点管理的经验;二是考察了一些发达国家公务员出差管理的模式,如美国、西欧国家等;三是分析了全国地级城市三星级以上酒店服务业市场价格。在深入分析和论证的基础上,我们提出了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会议费改革方案,并得到了国务院领导同志的肯定。 20xx年国务院正式批准财政部印发了《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财行[ 20xx]313号)和《中央国家机关出差和会议定点管理办法(试行)》(财行[ 20xx]312号),财政部与国管局联合印发了《中央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国管财[20xx]426号),从 20xx年开始,正式实施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会议费制度改革工作。
这次差旅费、会议费制度改革与以往的不同点在于:一是通过各地采购定点饭店,确定一个符合当地经济条件的支出标准,解决出差和会议的基本需求;二是解决上级机关工作人员到基层出差或开会,经费开支全部转嫁给下级单位的问题,减轻下级单位的负担;三是能够反映出单位实际开支水平,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
20xx年10月,财政部正式确定了 20xx- 20xx年定点饭店名单,合同有效期至 20xx年12月31日。这一轮的定点饭店体现了数量适当、档次适中、价格优惠的原则:从数量看,在各地级市共确定了2600余家饭店,基本满足了党政机关出差和会议的需要;从档次看,定点饭店以二星级、三星级饭店为主,并有一定数量的四星级、五星级饭店也获得了定点饭店的资格;从价格看,所有定点饭店的住宿费、会议室租金等协议价格都相当于或低于差旅费、会议费管理办法的规定标准,部分地区的协议价格甚至不到规定标准的一半,充分体现了政府集中采购的优势。为了满足单位和个人查询定点饭店详细信息的需要,方便单位财务部门办理差旅费、会议费的报销手续,财政部建立了“党政机关出差会议定点饭店查询网”,编辑出版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出差和会议定点饭店目录》。
实施出差和会议定点管理工作以来,总体执行情况应当说是比较好的,对于进一步规范国内公务活动具有实际意义。但是执行中也反映出一些问题,比如出现个别定点饭店拒绝接待的问题,个别单位继续向下级单位转嫁差旅费、会议费负担的问题等,我们认为这只是改革过程中需要进一步规范管理,加强监督的问题。实行出差和会议定点管理,对于我们还是一个新生的事物,各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需要一个适应的`过程,宾馆饭店需要一个认可的过程,社会需要一个认同的过程。财政部将认真总结这项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存在问题,使其得到进一步的改进和完善。
差旅费报销制度 篇四
为了更好地调动业务人员的极积性。保证公司出差人员在外工作与生活的基本需要,提高各类业务人员的办事效率,有效控制差旅费用的支出,根据目前运行中存在的`实际情况。特作部份适当调整,修定本办法。从频布之日起生效。原规定同时废止
一、费用开支范围和标准
1、总体原则:对出差人员的补助费、差旅费实行“包干使用,节约归己,超支不补”的原则。
2、开支范围:包括出差地点的市内交通费、住宿费用、伙食费用、电话费用及其他零星费用开支。实行包干制
3、执行标准:
(1)十堰市内及城区以及周边五县一市销售出差补助150元/天,季度考核不通过者(0销售业绩)扣发1次补助。
(2)十堰市区以外城市180元/天。季度考核不通过者(0销售业绩)扣发1次补助。
(3)上海、广东、北京地区销售补助230元/天,季度考核不通过者(0销售业绩)扣发1次补助。
(4)公司报销异地往返火车票、长途客车票,并以车票时间计算实际出差补助天数。
(5)招待客户招待费用5个人以上不能超过500元,5人以下不能超过300元。特殊客户需报董事长事前批准方可超标。不能先斩后奏
二、办理程序及报销办法
1、省内(不含十堰城区)、省外出差人员必须事先填写“差旅费(备用金)借款单”,注明出差地点、事由、预计天数、所需资金,经部门主管审核签字,及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差旅费借款。
2、财务审核人员根据签有领导审批意见的差旅费报销单,附有效出差单据,按费用包干标准规定,经审核后报销差旅费。
3、凡与原出差规定的地点、天数、人数、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费不予报销,因特殊原因或情况变化需改变路线、天数、人数、交通工具的,需经领导签署意见后方可报销。
4、出差返回公司应在三天内报账,超过三天报销差费,每超过一天考核一天补助,一星期以上,不予报销,后果自负。
5、出差借款,本着“前账不清、后账不借”的原则,延误工作责任自负,(特殊情况由公司领导特批),对违反规定给予借款而造成账务混乱的,追究财务经办人的责任。
6、中午12时前离开本市按全天补助;中午12时后离开本市按半天补助;中午12时前抵达本市按半天补助;中午12时后返抵本市按全天补助。
7、出差人员应按最简便快捷的线路乘坐车船,不得绕行。出差期间经领导批准顺道回家探亲、办事及非工作需要的参观、游览,其绕行期间多支付的费用均由个人自理,期间按事假考勤。
三、其他规定
1、十堰市内经营、或在出差过程中因业务工作需要使用业务招待费,应事先经部长同意,并由公司领导签署核准金额意见,方可执行。财务部依据报销程序(原始单据注明:单位名称及准确的日期、金额)审核报销。
2、出差人员应保留完整车票、住宿、招待费等费用票据作为核销费用的依据。
3、随公司领导一同出差人员费用由公司领导统一到财务核销。
4、外出参加会议,会议费用中包括食宿时不再实行包干办法。会议费用中不含食宿时,按标准予以补助。
5、出差人员预借差旅费最高限额x元/次。
6、售后服务出差补助比照上述标准同级执行(发生的运费及安装调试费用应计入销售计价当中)。
四、本办法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开始施行。
关于差旅费报销标准制度(推荐 篇五
第一条 本规定所指差旅费包括住宿费、交通费(非市内交通)和伙食
补助费三部分。出差工作人员的住宿费、交通费(非市内交通)实行标准内凭据按实报销,
第二条 伙食补助费按实际出差日历天数计发,在出差归来日起一个月
内报销,原则上不得跨年报销。
第三条 出差工作人员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标准:
1、处级干部(含副高职称)住宿费标准为每人每天300元,伙食补助费每人每天70元;
2、科级干部(含中级职称)住宿费标准为每人每天220元,伙食补助费每人每天60元;
3、其它工作人员住宿费标准为每人每天140元,伙食补助费每人每天50元。
第四条 油田以外出差、参加会议、探亲、学习(含培训)、调动工作(含新安置人员)、就医等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出差
出差工作人员可根据旅途的远近与工作需要选乘交通工具。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外出出差一般不能乘坐飞机,对因路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需乘坐飞机的,须经中心领导批准,由计划财务科统一订票。对未经批准乘坐飞机的,按同地点乘坐火车硬卧标准报销。职工出差一般不
得乘坐火车软卧,如乘坐软卧按硬卧标准报销。
(二)参加会议
工作人员到外地参加会议(含订货、产品验收、评比、研讨等),凭单位主要领导签字批准的会议通知单报销。对统一安排食宿并交纳会务费的,住宿费在相应标准内按实报销,不计发会议期间伙食补助费。
(三)探亲
工作人员根据有关规定正常探亲,凭人力资源科开具的证明,只报销往返车(船)费,对往返途中必须转乘并在中转地住宿的,每中转一次,可在相应标准内报销一次住宿费,对同站中转停留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一天,超过一天,按一天的住宿标准报销。
(四)学习培训
工作人员参加各种培训学习,通常包含差旅费、培训费两项费用。差旅费包括住宿费、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培训费包括学费、机具仪器使用费等。
1、工作人员到油田以外参加各种非学历的学习、培训和进修,应填写《工作人员外出学习申请单》,经中心主要领导和人力资源科批准同意后方可参加。学习期间伙食补助费按每人每天15元计发,住宿费在相应标准内按实报销,车(船)费原则上每月不得超过一次往返。油田内部培训由人力资源科统一安排食宿,计划财务科统一进行结算。
2、工作人员参加组织部门委派的有学历教育,只报销往返车(船)费和往返途中住宿费,不计发伙食补助费。非组织部门委派的培训为取得学历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个人自理。
3、学习培训费报销应参照油田培训改革的要求执行,职工外出培训,必须先经中心人力资源科上报组织部、人力资源处批准。同一次外出开会或培训,不能同时开具会议费和培训费单据。
4、培训所发生的培训费用及住宿费用,由人力资源科统一安排,个人未经相关部门批准的费用不予报销。
(五)调动工作
调动和新安置到油田工作的人员,报到时一律不得乘坐飞机,如乘坐飞机按同等火车硬卧标准只报销单程的车(船)费和住宿费,计发单程天数的伙食补助费,其行李、家具等托运费,据实报销。
(六)油田以外就医
中心职工经中心医院或胜利医院检查提出转诊意见,报主管卫生部门批准后住院就诊的,执行七个部门联合下发的胜油工发[20xx]32号工伤伙食补助规定“按照油田伙食补助标准70%发给伙食补助费”(注处级、副高级职称及以上49元, 科级、中级职称42元,其它工作人员35元)。工伤外出就医需由单位委派陪护人员的,只报销一个人的陪护费用,陪护人员每人每天伙食补助30元,住宿标准100元。凡未经主管卫生部门批准,自行外出就医的,一切费用自理。
中心职工出差或驻外期间住院就诊,参照出差或驻外补助标准执行。
(七)现场监督补贴
1、牛庄、东辛、现河、胜采、莱州湾、永安、万全庄、草桥等地区,补助标准每人每天70元。
2、沾化、利津、纯梁、滨南、河口、孤岛、孤东、桩西、垦东、等地区,补助标准每人每天80元。
3、临盘、高青、惠民、昌邑、大王北、车镇、莱阳、阳信等地区,补助标准每人每天90元。
4、海上补助标准每人每天130元。
5、新疆、青海、宁夏等地区,补助标准每人每天120元,上井补助每人每天100元。
6、机关科室管理人员巡井按照相应的补贴标准计发补助。
7、新疆、青海、宁夏等地区未上井时间按照相应差旅费标准计发补助,胜利油区内不再计发差旅费补助。
(八)其它费用
1、过路过桥费等交通费经用车单位统一汇总,由中心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后,交计划财务科审核报销(出差过路过桥费应随差旅费报销,单纯发生过路过桥费的由单位汇总报销)。
2、在没有接送站的情况下,出差人员可报销从出发地至机场机场至目的地的交通费用。
3、乘坐飞机购买的人身保险一律不予报销;订票费用不予报销。
第四条 审批权限
1、工作人员因公外出,在出差前填写《出差申请单》,需乘坐飞机的还要填写《飞机乘坐申请表》,经各单位(科室)负责人签字确认,报中心主要领导审核批准后作为报销凭据;科室负责人出差,经主管领导审核批准,报中心主要领导审核批准后作为报销凭据。
2、工作人员报销时,填写《差旅费报销单》,经各单位(科室)负责人签字确认,报中心主要领导审核批准后,交计划财务科审核报销。同时参加会议的附会议通知单(文件),外出就医的附外出就医证明,回家探亲的附探亲证明,外出学习、培训和进修的附外出学习证明。
第五条 报销规定
1、工作人员出差、学习所需费用由自己垫付,计划财务科不办理借款手续;工作人员出差回来10日内,最迟不超过30日,到计划财务科办理报销手续。
2、工作人员自带交通工具的,必须经中心主要领导批准;非司机工作人员不能报销过路过桥费、停车费等费用。
3、出差工作人员必须取得合法的原始票据,票据上各项目应填写清楚、完整;住宿发票必须清楚地反映出差人的单位、姓名、人数和天数,否则不予报销;对取得的票据不能与出差时间、地点、内容相符的票据不予报销;出差人员严格执行住宿标准,超标部分由出差人员个人负担;每次出差单据应分别粘贴,做到单据与实际相符,不相关单据不予报销。
4、不同级别人员一起出差,因工作需要入住同一宾馆,随行人员(不分职级)可入住超过本人级别标准房间,但不能超过随同领导的入住级别。随行人员报销时,超标住宿发生的住宿票据须经当事领导签字,否则,超过规定限额部分不予报销。
5、对本规定中限乘飞机、只报销往返车(船)费的,如乘坐飞机则按照乘坐火车硬卧的相应标准报销,超出部分费用自理。
第六条 各级工作人员应以身作则,模范执行本规定。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计划财务科一律不予报销。
第七条 本规定由计划财务科负责解释,自下文之日起执行
差旅费报销制度 篇六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学校国内差旅费管理,根据《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财行[20xx]531号)的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校本部各机关部处、院(系)及直属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三条,差旅费是指教职工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四条,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公务出差审批制度。出差必须按规定报经单位有关领导批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
第五条,城市间交通费是指教职工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
第六条,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
交通工具
级别
火车(含高铁、动车、全列软席列车)
轮船(不包括旅游船)
飞机
其他交通工具(不包括出租小汽车)
部级及相当职务人员
火车软席(软座、软卧),高铁/动车商务座,全列软席列车一等软座
一等舱
头等舱
凭据报销
司局级及相当职务人员(包括教授、研究员、主任医师、艺术一级人员;职务工资在五级(含五级)以上的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高级会计师、副教授、副研究员、副主任医师、艺术二级人员及相当以上技术职务人员)火车软席(软座、软卧),高铁/动车一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一等软座
二等舱
经济舱
凭据报销
其余人员
火车硬席(硬座、硬卧),高铁/动车二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二等软座
三等舱
经济舱
凭据报销
部级及相当职务人员出差,因工作需要,随行一人可乘坐与部级人员同等级交通工具。
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第七条,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时,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选乘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
第八条,乘坐飞机的,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可以凭据报销。
第九条,乘坐飞机、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次可以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所在单位统一购买交通意外保险的,不再重复购买。
第三章、住宿费
第十条,住宿费是指教职工因公出差期间入住宾馆(包括饭店、招待所,下同)发生的房租费用。
第十一条,住宿费限额标准按照财政部分地区制定的住宿费限额标准执行。
第十二条,部级及相当职务人员住普通套间,司局级及以下人员住单间或标准间。
第十三条,出差人员应当在职务级别对应的住宿费标准限额内,选择安全、经济、便捷的宾馆住宿。
第四章、伙食补助费
第十四条,伙食补助费是指对教职工在因公出差期间给予的伙食补助费用。
第十五,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按照财政部分地区制定的标准包干使用,即新疆、青海、西藏每人每天120元,其他地区每人每天100元。
第五章、市内交通费
第十六条,市内交通费是指教职工因公出差期间发生的市内交通费用。
第十七条,市内交通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每人每天80元包干使用。
第六章、报销管理
第十八条,出差人员应当严格按规定开支差旅费,费用由所在单位承担,不得向下级单位、企业或其他单位转嫁。
第十九条,城市间交通费按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凭据报销,订票费、经批准发生的。签转或退票费、交通意外保险费凭据报销。住宿费在标准限额之内凭发票据实报销,超过标准限额的按标准限额报销。伙食补助费按出差目的地的标准发放补贴,在途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按当天最后到达目的地的标准发放补贴,无需提供餐费发票。市内交通费按本办法规定的标准发放补贴,无需提供市内交通费票据。未按规定开支差旅费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第二十条,教职工出差结束后应当及时办理报销手续。差旅费报销时应当提供出差审批单、机票、车票、住宿费发票等凭证。
第二十一条,财务处应当严格按规定审核差旅费开支,对未经批准出差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不予报销。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教职工外出参加会议、培训,举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培训期间的食宿费和市内交通费由会议、培训举办单位按规定统一开支;往返会议、培训地点的城市间交通费由所在单位按照规定报销。
第二十三条,教职工出差期间,事先经单位领导批准就近回家省亲办事的,其绕道交通费,扣除出差直线单程交通费,多开支的部分由个人自理。绕道和在家期间不予报销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由财务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差旅报销新规定 篇七
第一章 出差申报与差旅费报销程序
第一条 出差申报
凡本公司在册员工因公出差,应于行前填报“出差申报表”,明确填写出差任务、线路、计划期限及所乘交通工具和拟借款数额。部门副职领导及其以下员工由所在部门正职行政领导(或主持工作的副职领导)和分管高管审批,正职领导应由分管高管和总经理审批,副总级高管由总经理审批。如属学习、培训、会议类性质的出差,一律须经总经理审批。
出差人员应严格按“出差申报表”计划线路行走,若未经批准,私自偏离计划线路的,不予报销绕道的一切费用,同时财务部门应通报人力资源部对其绕道期间作旷工处理。
第二条 出差借款
出差员工凭经批准的“出差申报表”填写“出差借款单”,到财务部门办理预借差旅费手续。财务部门应审核所借差旅费是否与预计出差费用基本相符,对明显超过预计费用的,应予以核正,并有权按核正数借给差旅费。
第三条 差旅费报销审批
出差员工报销差旅费时须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并附上“出差申报表”。若未附“出差申报表”,财务部门不予办理报销手续。部门副职及以下人员,经部门正职或主持工作的副职人员审批后,直接交财务部门按财务内部审核规定审批。部门正职或主持工作的副职人员经分管或协管高管审批后,交财务部门按财务内部审核规定审批。高管人员直接交财务部门按财务内部审核规定审批。财务部门在审核过程中,对发现的问题,有权按本规定处理。
第四条 差旅费报销
出差员工凭审批完毕的“差旅费报销单”到出纳处报销。报销时将应报差旅费与借款对冲,对借支的差旅费多退少补。
第五条 差旅费报销期限
员工出差回公司后应在15天内到财务部门办理相关的报销手续,超过15天的,其差旅费补贴部分(住宿费节余补贴、交通补贴、伙食补贴)按70%核发。超过30天的,除差旅费补贴部分按50%核发外,还要通报全公司。
第二章 差旅费报销标准
第六条 差旅费报销项目
(一)住宿费;
(二)市内交通补贴;
(三)伙食补贴;
(四)长途交通费(车、船、飞机);
(五)杂费。
1、在报销差旅费中的住宿费时,须以住宿费正规发票作为报销附件,非正规住宿发票或非住宿发票不予报销。若住宿-费-发-票丢失,出差人原则上应提供所住旅社加盖公章的`发票存根复印件或加盖公章的证明书,作为报销附件。如确实不能提供报销附件的,应由部门正职领导证明,否则,不予报销住宿费。
2、出差期间寄宿亲友处的,其住宿费可按定额的50%报支,但出差人应写说明书,说明所住地址和亲友的姓名及与本人的关系,经部门正职领导和分管高管审批后,作为报销附件。但已婚者出差地为配偶所在地的;未婚者出差地为父母所在地的,原则上不予以报支住宿费。若确需住宿的,其住宿费须经总经理审批。
4、住宿费低于定额标准的节余部份按差额的60%奖励给个人。
5、住宿费以实际过夜天数计算,交通补贴和伙食补贴以日历天数计算。
第八条 乘坐长途车船
(一) 长途车船费按实际票面额报销。
(二) 乘坐火车的,中层管理及其以下人员可购硬卧票,高管以上人员可购软卧票。高管乘软卧或硬卧,中层管理及其以下人员乘硬卧的不予补贴,乘坐硬座者,按下列比例计发硬座补贴:
1、乘坐普通快车的,按票面的60%计发;
2、乘坐特别快车的,按票面的50%计发;
3、乘坐旅游快车的,按票面的40%计发。
(三)中层管理及其以下人员可购轮船三等以下舱位(含三等舱),高管以上人员可购一、二等舱位。
(四) 夜间乘坐长途汽车和轮船统舱(无等级)超过6小时的,乘坐火车连续超过12小时的加发50元伙食补助费。
第九条 乘坐飞机
(一) 高管以上人员出差时可乘坐飞机。中层管理及其以下人员出差,原则上不准乘坐飞机,如需乘坐飞机的,一律需经总经理批准。
(二) 机场建设费和一份航空保险费作为机票的有效组成部份,允许报支。
(三) 进出机场的交通费,出差人员可凭出租车票报销。
(四) 中层管理及其以下人员未经批准乘坐飞机的,只能报销乘坐火车的相关费用(火车硬卧票值及相应路途补贴),差额部分自行承担。
第十条 杂费报销
杂费:出差地长途通讯费、邮费、复印费、打印费、行李寄存费、行李托运费、打包费、订票费、退票费。
第十一条 天往返的出差费用报销程序与标准
(一)出差在厦门行政辖区内的不予伙食补贴,交通费用按《市内交通费报销规定》执行。
(二)出差到厦门行政辖区以外的,可按定额标准报销伙食补贴,公司未派车的,除可报销伙食补贴外,还准予报销除出租车以外的与所派任务相符的交通费。
第十二条 出差到外国和香港、台湾、澳门地区的,其国外、境外段费用按国家财政部颁发的标准执行,国内、境内段差旅费按本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从外地调入公司的人员和分配到公司的大中专生,正式到公司报到时,可报销以下费用:
(一)按照一般人员的差旅费标准报销路程费用;
(二)每人可报销500千克以内的行李、家具等托运费,其中:每人可在50千克的范围内托运快件。超过部分不予报销。
第十六条 计划财务部应严格执行本规定,若有违反,除了扣发该部当月全部绩效工资的5%外,还要对主要责任人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差旅报销新规定 篇八
1、目的
本制度根据安徽美展国际会展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着厉行节约、方便工作、提高效率的原则。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属各部门和员工。
3、职责
3.1公司财务部负责费用审核,制度的修改和制定。
3.2公司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费用的初审。
4.程序
4.1出差申请
1)董事长(总经理)出差无须申请;
公司其余所有员工出差必须提交书面的《出差申请单》;注明出差地点、事由、天数、所需资金。
2)各部门人员出差必须要本部门负责人、分管副总在《出差申请单》上签字批准,中层管理人员出差可由分管副总、董事长(总经理)在《出差申请单》上签字批准,副总经理出差由董事长(总经理)在《出差申请单》上签字批准。
4.2差旅费借支
4.2.1出差的员工需要借款,可将批准的《出差申请单》作为附件,填写《借款单》,《借款单》审核程序如下:
出差人à部门负责人à分管副总à财务副总à董事长(总经理);
4.2.2如无特殊原因,前借款未结清,新差旅费不预支;
4.2.3公司员工不得替与自己同级的员工借款、报销;
4.2.4公司员工不得在外向客户借款,私自借款的,财务部不予承认;
4.2.5财务部有责任最大限度地将费用控制在预算之内。
4.3预支借款单及报销单填写要求:
《借款单》和《报销单》的填写应工整、干净、不得涂改。
4.4出差交通工具的规定
4.4.1普通员工出差可乘坐长途客车或火车硬座,路途时间超过九小时的,可以乘坐火车硬卧;
4.4.2主管及各部门负责人出差可乘坐火车软席、硬卧,如乘坐软卧、飞机,须经董事长(总经理)批准;
4.4.3副总经理出差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交通工具;
4.4.4对路途时间超过9小时,但未乘坐硬卧以上交通工具的,按硬卧票价与实际交通工具票价差的。70%奖励给个人。
4.5差旅费标准和相关规定
4.5.1董事长(总经理)差旅费据实报销。
4.5.2各部门员工差旅费标准:
1)每日差旅费标准格式如下:
每日住宿及通讯费标准+每日就餐费标准+每日交通费标准。
2)具体补贴标准附后:
4.5.3相关规定
1)所有出差补贴实行包干制,所有出差费用如不超出标准则据实销,节约部分按90%奖励个人(需提供合法有效发票),超出标准的部分由个人负担,如由于特殊原因超标,须经董事长(或总经理)特批后方可报销,否则,应由个人负担;
2)两人以上同时出差,住宿标准就级别高的一方,但累计金额不得超过各自标准总和;
3)出差期间的公共汽车票和打的费必须和其它费用一起一次性报销,不允许分两次或两次以上报销;
4)自己开车出差,不能报交通费,出差时,车辆发生的所有费用(如汽油、柴油、过路过桥费、停车及零星配件和修理费等)必须在《差旅费报销单》中与其它费用一起一次性填报,提供的汽油、柴油、过路过桥费、停车及零星配件和修理费发票,时间必须是出差期间,否则财务部不予报销;
5)所有费用的报销必须符合真实性原则,所有票据必须是合法票据,如发现多报、欺报等现象,将扣除报销人当月全部浮动工资,情节严重者将立即开除。
6)报销前,必须提交分管副总签字的外出报告。
5.附则
5.1本制度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5.2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5.3附本制度4.5.1-2的标准
财政部出差费报销制度 篇九
一、 目的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规范公司差旅费开支的标准,特制定本制度。 二、 适用范围
全公司 三、 职责:
1、 公司财务部负责监督公司各部门实施本制度。
2、 各部门主管领导为本部门所有费用支出审核的第一责任人。 四、 各级别人员开支标准出差期间的报销标准,按职员、主任(区域经理级)部长级(含部门主管)总监级四级报销标准。
B类城市(61个):
1、省会、直辖市(29个)
天津、重庆、哈尔滨、长春、沈阳、呼和浩特、石家庄、乌鲁木齐、兰州、西宁、西安、银川、郑州、济南、太原、合肥、武汉、长沙、南京、成都、贵阳 、昆明、南宁 、杭州、南昌、拉萨、福州、台北、 海口。
2、其他地区(32个):宁波、温州、台州、金华、泉州、佛山、东莞、中山、湛江、北海、汕头、苏州、无锡、常州、临沂、洛阳、曲靖、桂林、延安、遵义、九江、宜宾、青岛、威海、烟台、潍坊、日照、唐山、大连、鞍山、大庆、鄂尔多斯。
C类城市:其他城市
五、 伙食补助规定
1、 本市所辖市/区及周边城市出差,当日往返补助20元/天。市内出公差不能回公司就餐的补助15元/天。
2、 市外省内出差,当日往返的,补助40元/天,当日不能往返的参照外省出差住宿补助标准。
3、 办事处人员出差到附近地区,当日往返的40元/天,当日不能往返的参照外省出差补助标准。
4、 出差伙食补助实行包干办法、按出差的自然天数计算。不需出具补助票据。
六、 差旅费报销的一般规定
1、 出差人员的住宿费实行限额凭据报销,按实际出差自然天数计算报销。
2、 业务人员出差借款,要事先还清借款,前不清后不借。由本部门总监签批,部门借款汇总表由总经理批准并交财务部备案。其他特殊费用须提前申请特别说明后由总经理批准。
3、 出差期间非工作需要的一切费用均由个人自理。
4、 按规定在公司工作实习期满,正式录用的父母不在本市的外地未婚大学生及公司特聘家庭不在本市的外地人才享受一年一次探亲待遇的,只报销往返车船费。车船费标准参照出差标准。其余费用不予报销。
5、 因公乘坐飞机的,由机场到市内,如果在晚上10点以后降落的,可以乘坐出租车,否则一律报销机场巴士费用。
6、 票据必须按时间先后顺序粘贴,每张粘贴单最高粘18张票。并在票据右上角注明时间、地点、金额。
7、 出差回公司七日内将粘贴好的票据交给财务审核报销。否则按占用公司资金处理每天收取占用费5元。
8、 任何人不得随便接受客户的吃请及其他礼物。
七、发票报销规定:
1、 车票:50元以上的车票一律凭机打票,如果是手撕发票,只按票价8折给予报销。
2、 购票或退票手续费报销限额30元/次/人,超出部分自理。
3、 住宿发票和市内公交发票,必须是到达目的地的发票,否则不予报销。
4、 出租车票需注明出发地,目的地及乘车日期、时间、金额。
5、 不是合格发票和连号车票一律不予报销,包括住宿发票和出租车发票。
6、 因票据丢失的,不得用其他票替代,需先提供文字报告说明情况报总经理批准后,按票据金额报销80%,自己承担20%,经财务审核后另行报销。
八、 住宿费报销规定
1、 出差住宿费在规定的限额内凭据报销,超过规定标准个人自理。情况特殊需电话请示分管总监批准方可住宿。回公司后出具书面报告经分管总监签批后方可报销。
2、 出差人员有接待单位免费接待的,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用。
3、 凡同性出差同一地点的,两人只能报一个人的住宿费用,费用限额按级别实行就高原则。总监级以上根据情况可以单独住宿,但注意节俭费用。
4、 同时出差在同一地点的所有人的发票在回公司后必须同时报销,否则,一经发现相关责任人包括分管领导各自罚款50-200元不等。
5、 在办事处所在地出差的,一律吃住在办事处。不能在办事处吃住的特殊情况需请示总经理,回公司后出具书面报告经总经理签批后方可报销。
九、 交通费报销规定
1、 火车:可以乘坐普快、特快及动车、高速铁路的普通硬座,乘坐普通火车6小时以上的,或者乘坐不超过6小时但在0点以后下车的,可购相应的硬座卧铺票。
2、 无卧铺票坐茶座40元以下的凭票实报。
3、 轮船:任何人不得乘坐二等(含二等)以上仓位或豪华游艇。可以乘坐硬座快艇。
4、 汽车:在出差目的地出租车限额30元/天。出差当日及回来当日允许报一次营口市内出租车票。销售总监出租车费实报。
5、 短途出差费用只报销客车票,下午5点以后允许坐穿线车。其他特殊情况需提前请示总经理批准。
6、 飞机:乘坐普通火车或汽车需10小时以上的,可以选择乘坐飞机:(1)公司总监级机票须9折及以下,部长级8折及以下实报。(2)主任(含区域经理)7折及以下,业务人员6折及以下实报,无打折机票须提前请示总经理并出具书面报告批准后方可乘坐,否则一律参照目的地普通火车硬卧同等价位报销。
7、 特殊情况需请示总经理后再定。本标准实施以后,对特殊费用不是特批的不给报销。
十、 带车出差报销规定
带车出差除交通费外其余按正常出差标准执行。
十一、本标准自2012.5.1起执行,由财务部负责解释。此前所有相关标准一律作废。
差旅报销新规定 篇十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加强差旅费的规范化管理,本着合理控制的原则,根据《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结合本公司《审批权限》等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重庆市环发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所有员工
第三条 差旅费用是指各单位员工国内外出公干期间为完成预定任务所发生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具体包括:在途交通费(包括乘坐火车、轮船、飞机、汽车、购退票手续费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住宿费、市内交通费、出差补助、其他公务杂费(包括但不限于邮电费、行李费、文件复印及打印费和异地取款手续费),机票统一由行政上订购。
第四条 各部门对本部门的差旅费的真实性、必要性负责。
第二章 报销原则
第五条 公私分明原则:出差人员在外出期间所发生的个人开支、购物以及游览等非工作需要而开支的一切费用不得报销;
第六条 明责分摊原则:以出差目的、事由为分摊原则,费用由业务相关项目承担
第七条 高效简从原则:原则上一人多差,杜绝一差多人,减少随从。
第三章 长途差旅与市内差旅的划分
第八条 短途差旅:是指因公出差并能当天返回公司的差旅;
第九条 长途差旅:是指因公出差当天不能返回公司的差旅。
第四章 出差审批程序
第十条 长途出差人员出差前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出差事项要有明确的任务、时间、地点和费用预算。
第十一条 副总级以上出差五天内(含)报总经理审批,超出五天的报董事长审批。副总及以下员工出差,按权限由部门经理、分管副总经理审核,五天(不含)以上的报总经理审批同意,其真实性、必要性由部门签批人负责。
第十二条 市内出差,一般员工报部门经理审批同意,部门经理报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可不填报出差审批单;但涉及路途较远(以过高速路收费站为准),必须填报出差申请单。
第十三条 集团公司、行业协会、政府部门召开的会议需出差的,按集团公司、行业协会、政府部门文件通知的人员为准,填出差申请单报批;其他人员需随同的按相关审批程序要严格审批。
最新范文
人力资源的六大模块是什么优秀9篇09-14
差旅费报销标准的规定优秀9篇09-14
公司仓库管理制度优秀3篇09-14
基建管理制度(最新10篇)09-14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3篇】09-14
采购的管理制度(优秀7篇)09-14
实验室安全制度【精选3篇】09-14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最新6篇09-14
企业财务预算管理制度(精选6篇)09-14
露天矿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优秀3篇】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