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规划 交通安全工作计划(精选6篇)

2024-03-29 09:32:30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效开展,常常需要预先准备方案,方案是计划中内容最为复杂的一种。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这里是漂亮的小编帮助大家收集的交通安全工作计划(精选6篇),欢迎参考,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交通安全工作计划 篇一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以“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为主题,以提高公民文明交通素质为主线,以解决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突出问题为切入点,以动员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共同参与为抓手,推动交通管理制度创新,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综合治理、全民参与的工作格局,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推行精细化管理和严格文明执法,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工作生活创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二、总体目标

通过三年努力,全面提升公民的法制意识、文明意识和安全意识;全面提升交通执法质量,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明显下降,交通秩序明显改善;全面提升道路规划建设管理的精细化、标准化、一体化和现代化水平,道路交通管理更加科学,文明交通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

三、活动内容

(一)城市道路。

1.提高城市交通规划水平。各县区政府组织发展改革、规划、建设、交通运输、财政、公安等部门,深入调研,编制具有前瞻性的道路、停车场、公共交通发展和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制定交通标志设置导则,规范主次干道交通设施,优化城市路网结构。

2.缓解道路资源与交通需求矛盾。交通运输部门大力发展公共交通,优化公交线路,配合规划、建设等部门对公交站点实施港湾式改造,规范或新建出租车落客点。城市规划、建设部门、城管部门优先打通“断头路”、“瓶颈路”,合理改扩建主干道和小街小巷,畅通道路微循环,形成主次干道合理搭配的道路网络。提倡乘坐公交车、骑自行车或步行等交通方式,减少公务、私家车使用频率。

3.改善静态交通秩序。城市建设项目必须按照《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规定的停车指标,规划设置配套停车位,同时对需要进行交通影响分析的建设项目,城市规划、建设、交通、公安部门依据市政府公布的《城市交通影响实施办法》组织实施交通影响分析的评审。城管部门清理道路摆摊设点、占路施工、堆物堆料。公安部门按国家标准设置道路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和隔离设施,做到标准统一、位置适当、比例协调、美观清晰。

4.建设智能化交通。财政部门将交通信息化建设经费列入预算。公安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建设智能交通控制系统,实施交通信号区域控制;建设交通、停车引导系统,利用媒体、电子显示屏等方式路况、气象、停车泊位等信息;健全交通指挥中心功能,实施扁平化指挥,提高调度、控制和引导能力。

到年底,市区14个主要路口(海港区6个、区4个,山海关区2个,开发区2个)达到文明交通示范路口标准;各县城区主要路口达到文明交通示范路口标准。到年底,市区22个主要路口全部达到文明交通示范路口标准;各县城区80%的路口达到文明交通示范路口标准。到年底,市区所有路口达到文明交通示范路口标准;各县城区路口全部达到文明交通示范路口标准。

(二)普通公路。

1.交通安全设施建设。交通运输部门完善交通标志、标线等公路服务设施,在有条件的桥梁、涵洞、铁路与公路平交、连接路口设置电子导流显示屏和指示牌,保障公路安全畅通。

2.监控系统建设。公安部门在国道经过的市、县交界处和沿途公路执法警务区安装智能卡口视频系统,与当地公安机关指挥中心连通。交通运输部门积极配合公安部门依法在公路重要点段(区域)进行电子测速、监控等电子设施的设置养护工作。

3.公路执法警务区建设。公安部门加强公路执法警务区警力、装备配备,巡逻警车配备流动测速设备,加大对超速违法行为的纠处力度。

4.公路危险、拥堵路段治理。公安、交通运输和安全监管部门按照职责排查治理行政区域内危险、易堵路段,预防群死群伤交通事故和交通堵塞。交通运输部门加强道路施工管理,设置醒目、标准的警示和绕行标志,做好交通疏导工作。

5.公路沿线集贸市场治理。依法整治公路沿线占道经营的集贸市场;公安部门加强集市路段的管理,维护良好交通秩序。

到年底,完成途径我市的102国道示范路创建任务,完成S266(机场路)省道示范路创建任务;到年底,完成S267(路)、S024(秦东高速公路连接线)2条省道示范路创建任务;到年底,完成途径我市205国道示范路创建任务,完成其它主要省道的文明示范路创建任务。

(三)交通宣传。

1.倡导六大文明交通行为。大力倡导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机动车按序排队通行、机动车有序停放、文明使用车灯、行人和非机动车各行其道、行人和非机动车过街遵守信号等文明交通行为。

2.摒弃六大交通陋习。自觉摒弃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占用应急车道、开车打手机、不系安全带、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行人过街跨越隔离设施等交通陋习。

3.抵制六大危险驾驶行为。坚决抵制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闯红灯、强行超车、超员和超载等危险驾驶行为。

年,全面启动文明交通行动计划。解决日常交通行为中的突出问题,交通参与者守法意识明显提高,机动车驾驶人交通陋习及危险驾驶行为明显减少,机关公务人员模范发挥文明交通表率作用,首先在城市区取得明显成效;年,根除交通行为中的痼疾。交通参与者文明礼让,机动车安全带、摩托车头盔使用率明显提高,机动车停放规范有序,路口、路段、人行横道交通事故明显降低,酒后、超速、疲劳驾驶引发的交通事故明显下降;年,提升整体文明交通水平。总结经验,巩固和扩大成果,健全文明交通长效机制,交通参与者守法出行的文明素质明显提高,机动车驾驶人违法率、事故率明显下降,形成全社会文明交通良好风尚。

四、主要措施

(一)健全城市交通管理协调机制。由各级政府统一领导,发展改革、财政、建设、规划、公安、交通运输、教育、文明办、监察、纠风、工商、物价、质监等部门参与,建立城市道路交通规划、建设、管理综合协调机构,制定交通发展和管理政策,审核交通规划建设方案,落实建设项目立项阶段的交通影响评价审核制度。做到交通措施、安全设施与道路建设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同时投入使用。

(二)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疏导。公安部门加大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行为的查纠力度,重点查处酒后驾车、涉牌涉证、机动车“三超”等违法行为。合理渠化交叉路口,完善交通组织,提高路口通行能力。开展停车场专项整治,规范路边停车。加强施工道路交通组织,降低城市路网改造对交通的影响。创建一批交通管理示范街、示范路口。

(三)大力整治公路交通秩序。公安部门结合实际,定期开展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强行超车、超员、超载等集中整治行动,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加强农村公路巡警队伍建设,重点整治农村公路无牌无证、拼(改)装车上路、车辆随意调头、占道摆摊设点、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和农用车载人等违法行为。以汽车、摩托车下乡为契机,将车管业务向农村延伸,解决机动车注册、检验率较低的问题,提高上牌办证率。

(四)严格重点车辆管理。交通运输部门要建立营运车辆动态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实行联网,并向公安、安全监管等有关部门免费开放,为政府有关部门加强动态监管提供有效手段。交通运输、公安、安全监管部门要充分利用动态监控手段,依据法定职责,实施联合监管。交通运输部门要督促运输企业安装并使用卫星定位装置,提高营运车GPS安装使用率,利用动态监控手段加强对运输市场秩序管理;公安部门要加强对营运客车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运行情况检查,严格查处超速行驶、超员及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公安部门建立民警分包营运客车联系制度,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文明交通宣传教育。公安、交通运输部门建立实名乘车制度,在二级以上汽车客运站按标准配备监控系统、身份证识别仪、安检仪,做好安全检查工作;交通运输部门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和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未采取有效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追究不放过的原则,严肃追究交通事故责任。

(五)加强恶劣天气交通管控。突出强化恶劣气候管制措施,完善应对恶劣天气的应急处置预案,在工作机制、警务保障、应急救援等方面准备充分,及时掌握恶劣天气情况,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手机短信及电子显示屏等多种形式,恶劣天气交通信息、交通管制措施,通报拥堵路段和事故多发路段情况,提示、引导车辆有序行驶。

(六)严格规范涉路执法执勤。规范执法执勤行为,严禁违规设置检查站;严禁越权和超标准收费罚款;处罚可消除违法行为的车辆须先消除其违法状态;不得强行对车辆提供服务借机收费。公安部门推进公路执法警务区建设,全程摄录执法过程,提高非现场执法比率。各县区政府要落实公安交管经费,认真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严禁经费与罚款挂钩。

五、工作要求

各地要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综合治理、全民参与”的原则,结合本地实际,推动“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健康顺利开展。

(二)明确职责,形成合力。各级各部门要对“文明交通行动计划”进行任务分解,明确职责分工,在加强宣传教育、完善安全设施、开展交通秩序整治、强化社会监督等方面,各司其职,多管齐下,综合施策。各级文明办、公安机关、教育、交通运输、城建、司法、保险监管、新闻单位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共同推动“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实施。要充分发挥基层单位、广大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形成全民参与、上下衔接、群策群力、全面推进工作局面。

交通安全计划 篇二

学生的交通安全虽不是全部在老师和家长的视线内,但在学习中若能经常灌输学生的安全意识,那么交通事故同样可以减到最低。为了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增强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减少交通违章,预防交通事故,为他们的健康成长创造一个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拟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教育部的文件精神,积极完成各项任务,进一步加强中学交通安全工作,防止中学生发生交通事故,切实保障广大中小学生及教职员工的人身安全。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结合自身特点,认真组织实施。

二、教学目的

落实“以人为本”教育理念,着力构建管理、教育、防范、应急、监管五大安全防范体系;进一步强化学校安全教育工作,全力营造安全、稳定的校园环境,为教学的开展、质量的提高提供服务,为广大学生创造安全、稳定、和谐的环境,确保全体同学健康成长,努力实现教育局提出的“以人为本、确保安全、健康卫生、文明向上、和谐平安”的目标 。

对学生进行各事件的应急处理的教育,增强学生安全防范的能力。万一发生安全事故,做到不惊慌失措,并能采取有效办法保护自己。要使学生增加对自己所处环境的了解,增强安全保护的意识,不做不利于安全的事,又保护自身的生命安全。

三、工作认识: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中学生的安全牵动千家万户,事关中学生切身利益和人民群众的幸福、社会的稳定。我们要从关心祖国的未来、维护社会稳定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中小学生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

2.建章立制,落实责任。通过宣传建立交通安全工作制度,建立和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班级的班主任要对本班学生的道路交通安全负有主要责任。

3.加强实践督导。将学生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情况纳入学生素质教育重要内容,加强对交警和学校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督查,并将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情况作为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4.加强配合,密切协作。在日常工作中,各地公安交警、教育部门要加强沟通和联系,畅通信息,彼此之间要及时掌握对方的工作动态。学校每次大型的涉及到交通的活动,应当事先通知交警部门,交警部门应当予以协助。同时,对于中小学生的交通违法行为,原则上不予处罚,在记录下学生姓名、学校和班级、学号等资料后教育放行,并将情况通报给所在学校,由学校对其进行安全教育。通过协作,促进警民关系健康发展。

三、计划措施

1.培养学生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使“三让”(即:“车让人,让出一分文明;人让车,让出一分秩序;车让车,让出一分安全”)的文明交通理念深入人心。

2、加强交通安全学习教育。充分发挥教育职能优势,通过主题班会、电化教育、板报比赛、演讲比赛、知识竞赛、宣传橱窗、校园广播、现场模拟演练等多种形式,组织学生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基本常识等内容,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自护自救和防护能力。

3、加强对学生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认真开展深入家庭、社区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提高学生交通安全意识。

4.结合本学科的课程在教学时适时渗透安全教育。在备课时,学期教案里要体现安全教育的内容,每周要上交一份相关的教案。

5、要教育学生家长做好监护工作。通过对家长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家长的安全意识和能力。学生非正常死亡的主要原因是溺水和交通事故。

(1)要让学生家长明确自己对自己的孩子在安全方面应该做好哪些工作。安全隐患在哪些方面,应该重点做好哪些防范工作。

(2)了解和关心孩子的学习和生活,为孩子安排一些丰富多彩的活动,并对学生的行为进行有效的监督。

交通安全计划 篇三

一、 落实各项安全制度。

为确保今年春运工作满意、便捷、安全,我局在成立春运领导小组的基础上,又成立了渡口应急小分队。同时,邀请渡口所在地村领导、落实运力安排,严格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要求辖区各渡口、渡船严格执行渡船操作规程、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二、 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继续深化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排查渡口、渡船非法载客、违章超载和冒险渡运现象,要求不符合渡船安全技术状况的船舶不得开展“春运”期间的旅客运输业务。

三、 加强对渡口(渡船)的监管。

我局针对去年雨雪冰冻天气对“春运”工作的影响,结合今年特点,进一步加大渡口监督检查力度,对客运量较大的周营乡刘集渡口、刘集西渡口、徐湾渡口、张营渡口(学生渡口)、进行针对性的安全监管,必要时将派专人现场监管。制定应急预案,严格禁止违章超载和冒险渡运行为,严防突发事件、确保春运安全。

四、 加强安全监督和值班制度的落实。

为保证政令和信息畅通、确保2011年度我县渡口春运安全、有序。我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意见的通知》(豫政[XX]50号)的文件精神,对渡口、渡船进行严格的安全检查,做到职责明确、措施到位、管理规范。严厉打击私设渡口、非渡船渡运、无证驾驶等非法渡运行为、防止渡船带病投入营运。维护正常的渡运秩序,促进安全渡运、同时严格执行节日期间领导带班制度,及时掌握全县渡口安全生产动态,真正打造平安渡口、平安渡船,确保2011年度全县渡口春运工作安全、有序。

与本篇 2011年交通局春运安全工作计划 内容有关的:

交通安全计划 篇四

“811”工程,即:甬台温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台金高速东延*段工程、74省道南延工程、75省道南延工程、76省道北延工程、溪口至章安高速连接线工程、82省道复线工程、*至路桥机场公路二期工程、*二桥及接线工程、*汽车客运总站工程。上述10大工程,在20*-2013的五年规划期内,2009年要切实做到“三个一批”,即:加快建设一批,力争开工一批,乘势催报一批。

1、加快建设一批。完成台金高速东延*段公路的路基、桥梁及隧道主体工程合同工程量的75%;完成溪口至章安公路路基工程;*汽车客运总站主站房力争年底结顶;*二桥及接线工程的主体工程全面开工建设,力争主、引桥桩基完成50%。

2、力争开工一批。加快前期工作,完成各项报批手续和相关的政策处理工作,力争甬台温高速改扩建工程、74省道南延工程、75省道南延工程三个项目年内动工建设。

3、乘势催报一批。76省道北延工程、82省道复线工程、*至路桥机场二期工程,要在已立项的基础上,抓紧“工可”前后各项工作,积极开展征地拆迁的基础性工作,乘势上报催批,为2010年开工创造条件。

(二)继续加强联村联网公路建设,完善农村公路和水陆交通网络

1、联村联网工程。计划投资2400万元,进一步完善联村联网公路和村内骨干公路80公里。

2、民间桥梁建设。计划投资600万元,完成危及车辆和行人安全的公路危桥和需修建的民间桥梁30座。

3、陆岛交通、岛际交通建设。筹措区级配套资金,力争动工建设部列项目*至大陈车客渡码头工程,启动“金清至大陈”航线码头工程的前期工作,打造上下大陈岛际客货船,修建上下大陈岛等4个小码头工程。

(三)制定扶持政策,促进公路公交健康发展

1、出台农村公路养护办法。根据市政府《*市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制定《*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明确职责,确立养护主体,落实养护资金,促使农村公路朝着“建、管、养”并重的道路健康前进。

2、出台公交发展政策。根据市政府关于加快市区公交发展的意见,出台《加快*城乡公交发展的意见》,将公交事业包括市区渡口发展纳入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加大城乡公交和渡口基础设施投入,建立合理票价及补贴机制。

(四)坚持安全稳定的大局,着力维护社会和谐

1、安全生产。加强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消除交通安全隐患。进一步巩固“安全生产排查治理年”活动成果,深入开展交通系统“安全质量年”活动,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保证交通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各项整治。特别是加大对“小客运市场整治”等各类专项整治活动,做到打防结合,确保整治效果,规范运输市场秩序。继续做好临江、临崖和乡道盘山路段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认真抓好季节(春运、春游、雾季、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十一”、全国安全生产月、“三防”等季节性)的交通运输和安全管理工作。

2、安全设施建设。继续加强临江、临崖和乡道盘山路段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建设,做好*3号渡轮的更新改造和大桥主通道和非通航区的安全保障工作。

3、工作。继续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解决企业转制遗留问题和二轮运力改造产生利益分配格局调整的矛盾,切实维护行业稳定。

4、行业管理。加强运输行业的监督、服务、指导工作,进一步发展水陆运力,调整运力结构,优化运输,促进运输行业健康发展。

(五)加强党风政风建设,造就干净干事队伍

交通安全工作计划 篇五

第二条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包括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和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点段。

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是指在一条道路上,在一定的时间段内,发生的交通事故数量或者特征与该道路其他正常位置相比明显突出的某些地点或者路段。

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点段是指在山岭重丘区公路的急弯、陡坡、临水、临崖、临岩等危险点段以及由于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公路损毁,难以保证车辆正常通行,危及行车安全的某一地点和某一路段。

第三条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坚持属地监管、综合监管、专业监管、行业主管相结合的原则,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监管责任,以属地监管和专业监管、行业主管为主。

第四条市人民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主任,财政、交通运输、建设、安监、公路、公安交警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市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协调委员会(以下简称协调委员会),协调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兼任办公室主任,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相关事务。各县区也要成立协调委员会,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强化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力度。

第四条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主要职责:

(一)县区人民政府是当地排查整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责任主体,总体负责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组织协调和资金筹措等工作,对重点公路危险路段排查整治进行挂牌督办。

按照属地监管的原则,县区人民政府应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工作的领导和协调,组织、督促、支持各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履行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管理职责,落实隐患排查治理的目标责任制和行政责任追究制,及时解决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市、县区协调委员会负责组织成员单位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路段进行会审,研究制定整治方案,计划安排项目立项,落实责任部门,组织检查验收。

(三)县区公安交警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提出需整治的公路事故多发路段和存在安全隐患的路段,并将详细资料按程序报同级协调委员会会审。

(四)市、县区交通运输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部门管辖道路范围内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整治工作。

(五)市、县区公路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部门管辖道路范围内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整治工作。

(六)市、县区建设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城市道路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整治工作。

(七)市、县区安监部门负责对本辖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督查,重点公路危险路段整治工作报请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进行挂牌督办。

(八)乡镇人民政府对辖区内的乡村道路,应组织力量进行进行日常管理和养护,确保辖区道路安全、畅通。

(九)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做好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第五条排查内容:

(一)低于规定标准或符合规定标准但叠加、连续使用极限值设计的公路急弯、陡坡、连续下坡、视距不良、路侧险要路段;

(二)交通标志标线、交通信号灯、安全防护设施缺失以及设计、渠化不合理的道路平交路口;

(三)高速公路及国、省道交通标志标线设置不合理,特别是高速公路限速标志设置及限速值设定,国、省道平交路口指示、让行标志,弯、坡及通村过镇等人口聚集区路段设施存在的安全隐患等;

(四)农村公路特别是乡村道路线形未与路面同步改造、安全设施缺失以及事故多发点段;

(五)城市道路交通渠划、标志标线、交通信号灯设置不合理以及行人过街设施缺失等点段。停车位等标线设置是否合理;机动车辆停车场是否配建到位等。

(六)新建、改建的道路投入使用后存在事故频发路段的排查以及道路配套设施存在安全隐患的排查。

第六条县区协调委员会分年度制定整治计划,每年第一季度,由县区公安交警部门牵头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收集隐患路段交通事故数据、公路技术参数和道路基础设施资料,提出治理意见、建议,报同级协调委员会;协调委员会根据排查资料和提出的治理意见、建议,召集成员单位按照《危险路段排查指南》进行研究、论证,确定治理等级,制定整治计划,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批。确需上级部门协调解决的,按照各行业或部门渠道逐级上报。

县区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应将收集的隐患路段交通事故数据、公路技术参数和道路基础设施资料、制定的整治计划报市协调委员会办公室。

第七条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资金按照分级负责原则筹措。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在每年的财政预算内安排资金专项用于非经营性公路危险路段的排查整治。按照公路管理权限,具体由交通运输、公路、建设部门提出具体整治计划报同级人民政府协调安排。

第八条经营性公路危险路段和安全隐患整治立项计划,由各级公路经营投资公司或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制定并出资整治。

第九条非经营性国道、省道公路危险路段和安全隐患整治立项计划由该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制定,并按照权限逐级上报审批、出资整治。

第十条城市道路危险路段和安全隐患整治立项计划由建设部门制定,报同级人民政府。

第十一条县乡及乡村公路危险路段和安全隐患整治立项计划由交通运输部门制定,报同级人民政府。

第十二条各级协调委员会应根据当地人民政府批准的整治计划,按照“先重后轻,先急后缓,实用高效”的原则,由该道路安全隐患点段所在县区协调委员会分解落实整治任务,督促治理责任部门组织实施、限期治理。

第十三条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责任单位或者公路经营管理机构应在整治项目完成后,及时报请同级协调委员会组织工程验收。验收内容主要包括:整治工作完成情况、工程措施、安全设施、交通管理措施等。

验收合格后形成验收报告报同级人民政府并报上级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备案;验收不合格的责成该部门限期治理。

第十四条对不认真履行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职责或者项目验收不合格的单位,由当地人民政府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省道路交通安全协调机构将组成调查组,进行责任倒查;对查证属实并负有责任的领导和责任人依法进行责任追究:

(一)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不力、制度不落实,受到上级领导批评、新闻媒体曝光的;

(二)对应该排查出来的隐患没有排查出来,导致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

(三)对排查出来的隐患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导致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

交通安全计划 篇六

为了深入贯彻和宣传2004年5月1日正式实施的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增强同学珍爱生命、不违反交通法则的交通安全意识,使学生意识到自觉遵守交通法则的重要性与紧迫感。本学期我校将就生活中学生可能遇到的交通安全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专题教育,具体措施如下:

9月份:进行一次交通安全教育图片展览。

10月份:邀请交通安全方面专家人士前来学校进行交通安全知识与法规讲座。

11月份:组织全校学生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手抄报或剪贴报比赛。

12月份:组织学生进行交通安全知识竞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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