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扶 农民结对帮扶工作方案【精选8篇】

2024-02-28 11:08:23

要想顺顺利利的开展个人帮扶工作,那就要制定好个人帮扶计划。那么你知道贫困户个人帮扶计划和措施怎么写吗?下面是勤劳的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农民结对帮扶工作方案【精选8篇】,仅供参考,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结对帮扶 篇一

根据《中共延边州委关于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延州发[2007]30号)文件精神,按照《延边州贫困党员“帮扶工程”实施办法》和《延边州农村党组织和党员“致富先锋工程”实施办法》,以全市机关和事业单位为主体,对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城镇贫困党员开展“结对帮扶”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夯实我市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党员队伍素质为重点,以促进农村发展、农民增收为目标,以帮助解决城镇贫困党员的实际问题为突破口,充分调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积极性,确保每一个结对帮扶村的组织建设和经济建设取得实效;确保每一名城镇贫困党员都能亲身感受到党的温暖。

二、活动目标

(一)通过对农村基层党组织开展结对帮扶,力争使结对帮扶村的发展速度明显加快,村级组织建设进一步夯实,党员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农民素质明显提高,致富能力明显增强,村级组织活动阵地建设取得明显进展,进而更好更快地推动新农村建设步伐。

(二)通过对城镇贫困党员开展结对帮扶、贫困救助、创业就业服务等活动,真心实意地帮助党员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温暖贫困党员,提高关怀质量,让党员有归属感、自豪感,让群众增强认同感、信任感,进而提升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

三、活动主体

(一)以全市行政机关、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党组织(含中、省直单位)为主。动员社会团体、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党组织(含中、省直企业)参与。

(二)各部门(单位)和社会各界有帮扶能力的党员干部。

四、活动方式

(二)各级党组织与农村党组织“结对帮扶”期限为3年。一是在村级组织建设上对被帮扶村负责,使村党组织实现规范化管理,逐步达到“五个好”村党组织标准和“远程教育示范村”标准。每年定期选派1-2名优秀后备干部,特别是有一技之长、懂经营、会管理的人才,通过派驻、挂职等方式,指导村党组织开展活动,帮助村党组织加强制度建设、文化建设、村务管理等方面建设。每年共同开展2次以上党内活动。活动形式以上党课、经验交流、研讨农业发展方向,参观学习和走访贫困户为主。二是在经济建设上对被帮扶村负责,要积极为农村经济发展出谋划策,注重科技扶持,每年要为帮扶村提供1~2条有价值的农村产业信息,积极为农村落实项目、协调资金,广泛发动城市下岗人员参与农业生产,共同创办农村新经济合作组织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定期组织党员在农忙时期到帮扶村义务献工,缓解农村劳动力不足的现实问题。通过多种形式,努力使结对帮扶村成为党建工作和经济发展“双赢互促”典型村。

(三)与城镇贫困党员结对帮扶要采取自愿和组织安排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一是每个支部包保1户贫困党员,每个部门或科(处)包保1名贫困党员。帮扶单位要逐人逐户制定帮扶计划,明确帮扶目标,落实帮扶措施。二是对帮扶对象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初重新确定一次。对中途因工作原因变动的要重新确定包保单位、个人,对已经脱贫的及时进行替换,确保工作的连续性。三是各支部和部门、科(处)室,要经常开展活动,每季度至少走访一次,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并对每次活动的内容、发现解决的问题做好记录。四是各镇党委也要组织党员领导干部、站所干部、党员科技示范户采取“一帮二”的形式,与1名农村党员和1户贫困户结成帮扶对子,解决被包保党员和贫困户发展中遇到的具体问题。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结对帮扶”活动的领导,保证“结对帮扶”活动的顺利开展,市委组织部成立“结对帮扶”活动领导小组。

办公室设在市委组织员办公室、组织部组织科

联系电话:0433—366****366****

五、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各级党组织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促进全市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高度,提高认识,把此项工作作为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结合起来,增强责任感和主动性,将“结对帮扶”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部门“一把手”负责制,成立“帮扶结对”活动领导机构。

(二)强化措施,注重实效。各级党组织要主动与帮扶村取得联系,定期沟通村级组织建设、村级集体经济等各方面情况,不断加快发展步伐。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针对不同的城镇贫困党员家庭,采取相应的帮扶对策,制定可行的脱贫措施,做到不脱贫不撒手,不解决问题不撤户。

帮扶 篇二

城东街道党工委认真落实《中共泉州市丰泽区委关于进一步开展部分村(居、社区)结对帮扶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积极开展结对帮扶工作,三个被帮扶社区自结对帮扶以来,社区各方面都取得明显的成效。我街道今年将进一步深入分析制约该社区发展的各种因素,扎实开展结对帮扶工作,确保结对帮扶工作在现有的基础上取得更大的成效。

一、继续落实结对帮扶联席会制度,加强帮扶双方的沟通交流

坚持与帮扶社区的联系和沟通,协调双方召开每季度至少一次的结对帮扶联席会制度,根据被帮扶社区深入分析自身的社情和优势,交流工作经验,共同探讨社区的发展方向和今后的工作思路,鼓励被帮扶社区平时多采取电话联系、互相参观学习、情况通报等多种形式进行交流,从而增进双方了解,缩短双方的距离。

二、继续落实跟班学习制度,加强社区干部素质的提炼公务员之家版权所有

坚持社区两委成员分期分批跟班学习制度,通过挂职锻炼,从中学习好的工作方法,吸取好的工作经验,使社区干部工作思路进一步拓展、思想观念进一步更新。同时鼓励社区干部充分利用业余时间,积极参加学历、技术学习培训,着力增强社区干部驾奴新时期、新形势社区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三、指导社区党建创先,促进社区班子战斗力的提高

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以“三级联创”为抓手,结合帮扶社区的传、帮、带,带动被帮扶社区跳出陈旧框框,走向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轨道,以建设“五个好”党支部的目标,指导社区找出党建工作亮点,从而提高社区党建工作水平,提升他们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效率,促进社区班子的自身建设,提高班子的战斗力。

四、协助选准项目建设,促进帮扶双方实现互惠互利

协助被帮扶社区进行全方位、前瞻性的规划,利用人居环境大整治及制止“两违”工作的机遇,盘活闲置土地、零星土地,选准项目,为帮扶双方的经济发展找出新的增长点,促进帮扶双方的可行性合作,实现互惠互利、共同发展。今年,三个被帮扶社区的项目建设为:(1)西福社区:将整理出的二十亩社区闲杂土地拟建临时厂房以求发展社区经济,今年力求经济增长25%,居财收入达到30万元以上;(2)埭头社区:一是利用空余土地拟建工业楼配套设施(工人宿舍300平方米、三层设置),二是通过人居环境大整治成片拆除的旧厝(2000平方米)筹建文体活动中心,以获得最大的经济社会效益,今年社区力争经济增长25%,居财收入达到40万元以上;(3)金屿社区:一是拟在居委会办公楼西侧建设社区服务大楼(基建1500平方米、五层设置),二是利用医专道路边空地建设社区文体活动中心(750平方米、二层设置)。

五、拓宽资金的筹集渠道,保证项目的建设进展

充分鼓动群众出资、企业捐资,积极帮助三个被帮扶社区多方筹措项目资金,督促被帮扶社区用好用活帮扶资金和人居环境大整治资金,鼓励他们适当地举债,避免因资金问题使建设项目驻足难前,确保项目序时进展。

六、转变社区的思想观念,促进社区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公务员之家版权所有

联系帮扶 篇三

一、对口帮扶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今年上半年区统计局与延续去年签订的统计对口帮扶协议;二是区统计局针对现行存在困难,出台帮扶方案;三是在区统计局的全力支持下,先后派遣两名干部外出厦门大学参与业务培训;四是区针对我县基层统计薄弱专门为我县援助了101400元,其中71400元作为17个乡镇统计员配备一人一台电脑,30000元用于脱贫攻坚村修缮党员活动室。五是双方统计机构围绕制度建设、人才培养、乡镇统计办公设备都有不同程度的交流,对来说很有借鉴意义。

二、存在的困

1、业务素质偏低,工作水平不高。在干部职工中无一人统计专业毕业,目前大部分人员为新进人员,13人中只有3个人在统计局工作年限在10年以上的,其于10人皆是最近一两年新进人员,属于“半路出家”,从而导致整体业务素质参差不齐。2、基层基础薄弱,工作环境恶劣。以往我县多数乡镇和部门都没有配备专职统计员,自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实施后,2017年底才设立了乡镇统计站,明确了乡镇统计分管领导和专职统计员。多数乡镇、部门统计队伍不稳定,人员更换频繁。同时,我县大多数乡镇办公条件落后,甚至个别乡镇还未通手机信号和网络,在乡镇统计机构规范化建设的进程上还有许多需要大力加强推进的地方。

结对帮扶 篇四

一、领导重视 活动有序开展

根据区教育局文件和会议精神,我校成立了由校长任组长的结对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了《小学与中心小学城乡结对帮扶工作实施方案》。领导小组成员两次到对口学校走访,了解对口学校现状;两校领导多次碰头,商讨、制订切实可行的帮扶计划,确保帮扶活动的有序开展。

二、城乡结对 师生相互得益

为避免结对帮扶活动流于形式和走过场,我们注意结合帮扶学校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活动。通过多次走访和交流,我们确定了与之合作交流的工作思路:从需要入手,从问题入手,从自身优势入手,突破发展瓶颈,实现合作共赢。

提供岗位帮扶。通过两校之间的相互了解,我们得知wt中心小学在校干的培养与发展上急需得到提高,而我校在教师人员方面比较紧张,校干配备也缺乏人手。在此情况下,经过两校协商,wt中心小学派出于春建副校长到我校挂职锻炼,我校也将教学管理方面的集体备课、课堂教学秩序、班主任管理等工作安排由于春建校长负责。在一学期的交流中,于校长将yy小学当作自己学校,将学校的工作当作本职工作,认认真真,恪尽职守,获得了学校老师好评。同时,作为一名挂职锻炼教师,他也对我校的管理的方方面面有了充分了解,对其学校今后的管理有了很好的借鉴。

教科研合作。帮扶活动开展后,两校领导感到,只有开展教科研,教师专业水平才能得到提高,学校发展才能有动力。经过沟通,两校领导达成共识,利用yy小学的教科研优势联手行动,共同破解教学难题,共同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在本学期中,yy小学结合本校的语文学科优势,举办了语文辩课进校园活动、语文学科“三读三段”生本高效课堂研讨会,邀请到了wt中心小学的老师到校指导,并与该校的骨干教师进行了智慧的碰撞交流。同时,学校还邀请wt中心小学的全体班主任到yy小学参观指导学校的班级管理常规工作,两校的班主任进行了热情交流,收获匪浅。在以上基本活动的基础上,学校领导还多次联系,就两校的问题进行研究,为以后的活动做准备。

学生结对。yy小学和wt中心小学两个学校都各具优势,各有学习借鉴之处,特别是学生的学习优势方面都各有所长。如,yy小学虽是一所新校,但在城区具有较好的音乐体育美术等教学方面的资源,特别是学校今学期开展院团建设以来,取得了优异的成绩:4、5月全区百灵艺术节比赛活动中,学生参与的6个节目全部获得一等奖,振奋了师生士气。5月30日,全区中小学生篮球比赛中,学校女子篮球队一举夺得全区第一名。6月,尚德电力杯太阳能小车比赛鲁中赛区选拔赛中获得团体一等奖一个,二等奖两个。为此,学校邀请了wt中心小学的学校到校观摩交流,参加活动。wt中心小学的篮球是传统项目,一直在全区领先。我校就把学校的男子、女子篮球队派到wt中心小学进行交流对抗,让学生在比赛中获得了友谊,让两校的感情也更加深厚。

帮扶工作思路 篇五

武汉市江夏区留守儿童的基本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留守儿童年龄结构

江夏是武汉市劳务输出大区,2010年全区外出务工经商人员近10万人,留守儿童也不断扩大。据不完全统计,全区83所中小学43093名学生中,留守儿童1864人,男性1025人,占留守儿童人数的55.53%;女性839人,占留守儿童人数的45.01%;农村留守儿童1361人,占留守儿童人数的73.73%。从年龄结构来看,6周岁(含)~14周岁有1125人,其中男性608人,女性517人;14周岁(含)~18周岁有739人,其中男性418人,女性321人。

·留守儿童基本类别

从调查来看,留守儿童中父母外出务工居多,共1245人,占留守儿童人数的66.79%;单亲家庭有471人,占留守儿童人数的25.27%;孤儿有139人,占留守儿童人数的7.46%;服刑在教人员子女26人,占留守儿童人数的1.39%。由于长期离开父母的监管,缺少必要的教育、监护和关爱,再加上自身发育的不成熟,部分留守儿童存在着生活失助、学业失教、行为失控、道德失范、心理失衡等问题。

·留守儿童学习状况

通过走访发现,留守儿童与其他同龄人一样,希望自己成为人们注目的佼佼者,也曾渴望用出类拔萃的学习成绩来赢得亲人、老师和同学的赞许,然而,留守儿童要想在学习上脱颖而出,无疑要面临着更多的困难。从调查结果来看,学习成绩较好的有267人,占留守儿童人数14.32%,学习成绩一般的有632人,占留守儿童人数33.91%,学习成绩较差的有965人,占留守儿童人数51.77%。

·留守儿童心理探析

在调研坐谈中发现,40.45%的留守儿童渴望亲情,8.69%的留守儿童渴望尊重,18.35%的留守儿童存在自卑心理,23.87%的留守儿童存在妒忌心理,10.57%的留守儿童盲目攀比。通过以上数据可以看出,亲情的缺失、教育的失当和不良风气的引诱,无不促使留守儿童不良心理的发展,这种不良心理和性格缺陷,往往成为他们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潜在因素。

·问题留守儿童情况分析

由于留守儿童处于人生的“十字路口”,其世界观尚未正式形成,加之缺乏长期的监护,部分留守儿童对人生的认识消极片面,形成了被动、不自觉的、非社会性的非对抗行为和主动、有意识的、性的对抗行为,成为问题留守儿童。经抽样调研和摸底调查,6.65%的留守儿童沉迷网络游戏,2.63%的留守儿童经常打架斗殴,1.72%的留守儿童有抽烟酗酒的不良嗜好,4.56%的留守儿童有厌学逃课的现象,1.56%的留守儿童在社会上朋友。

强化教育帮扶的工作思路、目标及措施

(一)工作思路:以科学发展观为引领,以教育帮扶为导向,以预防引导为抓手,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以问题留守儿童为重点,坚持“早知道、早预防、早干预”的原则,整合全社会的力量,采取政治的、法律的、教育的各种手段,开展留守儿童教育帮助和预防犯罪工作。

(二)工作目标:围绕工作思路,建立留守儿童教育帮助和预防犯罪的长效机制,营造有利于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的良好外部环境,构建“团组织、学校、家庭、社会”四位一体的预防留守儿童违法犯罪网络,努力实现留守儿童教育帮助和预防犯罪的全覆盖和违法犯罪的“零”发案。

(三)工作措施:

(1)充分利用两个载体。以“青少年维权岗”和社区青少年事务综合服务平台为载体,制定帮教计划,确定帮教内容,开展帮教活动,优化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2)精心组织三项教育。组织公检司法等部门专家、爱心志愿者通过开展辅导、开办讲座、举办宣传展览,对留守儿童进行法制教育、防范教育和心理教育,有的放矢的抓好预防留守儿童违法犯罪工作。

(3)全面畅通四条渠道。积极协调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成员单位,全面畅通学校教育渠道、家庭教育渠道、社区教育渠道和网络教育渠道,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帮扶、管理和预防工作。

(4)健全完善六个机制。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形成组织保障机制;加强协作,齐抓共管,形成联动协调机制;加强学习,提高素质,形成队伍培训机制;加强引导,整合资源,形成教育帮扶机制;加强筹划,未雨绸缪,形成预防干预机制;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形成教育宣传机制。

帮扶活动 篇六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十二次、市第二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围绕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通过建立党员扶助金,帮助困难党员切实解决实际困难,增强党员的自我发展能力和带动群众发展的能力,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为实现新跨越、建设新吉安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党员扶助金的来源

党员扶助金分别在市、县(市、区)本级筹集,采取“党费为主、财政支持、党员捐助、社会资助”等办法,多渠道筹集,争取每年保持一定的筹资规模,保障扶助金运行的正常性、连续性。

1、党费划拨。在扶助金设立之时,市、县两级分别从留存党费中划拨20万元和5万元充实本级扶助金。市、县(市、区)每年分别从上一年上缴留存党费中划拨10万元和3万元用于充实本级扶助金,并于每年3月份前划拨到位。

2、财政支持。把党员扶助金分别纳入市、县两级财政预算,市、县两级财政每年分别安排一定资金用作本级党员扶助金。

3、党员捐助。每年“七一”前由各级党组织组织全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党员干部职工以自愿的形式进行捐助,捐助款按党组织隶属关系上交,分别充实市、县两级党员扶助金;平时个人自愿捐助不限。

4、社会资助。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单位、组织、个人)自愿资助。

三、扶助金的管理及使用

2、扶助金的使用。党员扶助金主要用于对困难党员的救济、救助、技能培训和生产扶持。市、县委组织部每年依据困难党员实际情况拟定当年扶助金使用方案,并经部务会集体研究决定拨发。原则上每年分春节、“七一”前后两次对困难党员发放扶助金。如遇特殊情况,经市、县委组织部研究同意,可以及时启动救助活动,随时进行帮扶。

四、帮扶的范围及对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列入帮扶的候选对象。

1、凡年人均纯收入符合扶贫对象要求的农村党员,年可支配收入在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的社区居民党员。

2、党龄在50年以上,无固定工资收入的困难党员。

3、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授予的“优秀共产党员”或“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的困难党员。

4、连续担任村(居)党(总支)支部书记10年以上或累计担任村(居)干部20年以上的离任退职困难党员。

5、本人或家庭遭遇重病、重大灾难及其它突发性事件的党员。

6、党员个人创业,有好项目、有条件发展,但缺乏发展资金的困难党员。

各级党组织应将符合上述条件的党员建立台帐,并及时收集党员困难信息。台帐内容应包括:困难党员本人基本情况、家庭成员情况、年收入情况、困难情况及原因等。台帐由各级党组织实行动态管理,每年核实调整后上报一次,作为困难党员帮扶的依据。

五、帮扶方式和参照标准

1、生活特困党员的救济。对于生活在扶贫线、保障线以下的特困党员,视生活困难程度给予生活补助,一年一次性补助200至500元。

2、遭受大病、重灾或突发性事故党员的救助。对因大病、重灾及突发性事故造成较大经济损失、个人难以承担的党员,采取党员救助的方式予以救助,救助标准为500至1500元。

3、缺技术、缺技能困难党员的帮扶。对无技术专长、无致富门路的农村困难党员,结合当地产业结构调整进行免费培训;对城镇下岗失业党员,按市场需求免费组织职业技能培训。对参加县级以上劳动部门组织的技能培训并获得相应资格证书的困难党员,给予200至400元奖励,鼓励困难党员学习掌握创业、再就业技术。

4、缺生产项目启动资金困难党员的资助。对有意自主创业、有市场前景项目而缺少启动资金的农村困难党员和城镇下岗失业党员,利用小额信用贷款解决启动资金的,给予贴息补助,帮助实现创业。对贷款额度5000元以下的困难党员,扶助金给予一年的全额的贴息补助;对贷款额度超过5000元的,扶助金给予5000元部分一年的贴息补助。

六、扶助金的申请、审核、拨付和发放

扶助金由市、县委组织部负责具体操作、把关。扶助金实行申报制、审核制、公示制,做到阳光操作。一是实行申报制。严格按照申报程序确定帮扶对象名单,即由党员个人提出申请,党支部组织民主评议后对符合条件的对象发放申报表。二是实行审核制。采取支部(总支)初审、党(工)委复审、市县委组织部终审三道程序进行审核。三是实行公示制。经终审后,困难党员帮扶名单应在各自所在支部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对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帮扶资格。扶助金实行封闭运行,分别从市、县党员扶助金直接拨付到各党(工)委,由各党(工)委下拨(发)给困难党员个人。市、县两级党员扶助金的发放一般不重复。

七、几点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格局。市、县委组织部指定专门科(室)和专人,负责党员扶助金的管理使用以及困难党员帮扶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有条件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以及村、社区党组织也要逐步建立党员扶助金,对困难党员进行帮扶。倡导和鼓励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和“富裕”型党员采取“一帮一”或“几帮一”的形式,与困难党员进行结对帮扶,力所能及地为困难党员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

2、提供优惠政策,建立服务机制。各级财政、民政、社保、工商、税务、金融、城管、各涉农部门等单位要积极配合,提供优惠政策,建立健全困难党员低保、就业、创业服务机制。要充分利用好民政救助资金、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原则上这两种扶持资金与党员扶助金不重复救助,以扩大困难党员帮扶面。要按照“应保尽保”的原则,将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党员及时纳入低保范围。要在产业发展规划、土地流转协调、种养项目和技术推介、信贷支持等各方面,尽可能地为农村困难党员提供优惠支持。对自主创业的下岗失业党员在信贷支持、证照办理等方面,要尽力给予帮助,提供优惠政策,鼓励下岗失业党员从事个体经营,通过领办、创办各类经济实体实现再就业。

3、加强党内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级党组织要在党内加大宣传力度,使广大党员干部认识到建立党员扶助金、对困难党员实施帮扶是体现党的关怀和温暖的具体行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关爱困难党员的积极性和自觉性,营造党内和谐氛围。要针对困难党员遇到的实际困难进行各种形式的帮扶,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帮助困难党员树立信心,克服困难,开阔创业、就业视野,依靠自身力量走上自力更生的道路,从根本上摆脱困境。

帮扶办法 篇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选派干部驻村帮扶工作,充分发挥驻村帮扶工作队的生力军作用,助推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根据中央和省委有关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选派干部驻村帮扶工作管理坚持省级统筹、分级负责原则,重点压实县级主体责任和乡镇属地责任,形成上下贯通、运行高效、落实有力、富有成效的管理机制。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省决战脱贫攻坚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驻村帮扶工作队。村第一书记兼任驻村帮扶工作队队长(以下简称村第一书记),按照本办法管理。

第二章  人员选派

第四条  驻村帮扶工作队员选派由各级党委组织部门牵头,扶贫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县以上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一般按照个人自荐、组织推选、单位党委(党组)审核、同级党委组织部门把关的程序选派驻村帮扶工作队员。

第五条  选派驻村帮扶的干部,应当政治素质好、工作作风实、综合能力强、热爱“三农”工作,一般为优秀年轻干部或年轻后备干部,年龄在45岁以下,身体健康。村第一书记人选应有两年以上党龄和工作经历。

第六条  县(市、区)党委政府科学组建驻村帮扶工作队,根据驻村帮扶干部资源和贫困村实际,统筹整合工作力量,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村一村一队全覆盖。非贫困地区和全面完成脱贫攻坚的贫困地区,可逐步向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点村选派驻村工作队。

第七条  驻村帮扶工作队由县级以上机关、企事业单位选派干部组成,一般不少于3人,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队员每期驻村工作时间一般不少于2年。

第八条  实行驻村期满轮换制度,坚持撤回一人补充一人。人员轮换时正在接受脱贫退出考核验收的,轮换工作顺延至考核验收结束后进行。村第一书记轮换时,设置15天左右交接过渡期,工作顺利交接后原第一书记方可离岗。

第十条  干部驻村期间不承担原单位工作,党员组织关系转到所驻帮扶村。

村第一书记由派驻村所在乡镇党委任命,一般不挂任县、乡领导职务。

第十一条  脱贫攻坚期内,贫困村脱贫退出后驻村帮扶工作队不得撤离,帮扶力度不能削弱。脱贫攻坚任务完成后,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工作部署,接续进行驻村帮扶工作。

第三章  职责任务

第十二条  贫困村驻村帮扶工作队履行脱贫攻坚帮扶责任,全面参与村内脱贫攻坚重大事项的研究决策,指导协助村“两委”落实脱贫攻坚各项任务,督促落实“四议两公开”和村务监督等制度。

第十三条  驻村帮扶工作队在县委统一领导和乡镇党委直接领导下,主要协助指导贫困村的脱贫攻坚工作,具体工作中当好“六大员”:

(一)脱贫政策“宣传员”。主要是宣传中央和省委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措施,重点宣传“两不愁三保障”相关政策,特别是要到户到人宣传贫困人口脱贫6项指标和贫困村退出4项指标,让群众掌握脱贫政策、理解支持脱贫攻坚工作。

(二)村情民意“信息员”。主要是遍访贫困群众,对还未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至少每月走访一次,掌握思想动态、了解家庭困难、知悉所想所盼、调处矛盾纠纷;以村为单位,收集村情民意,及时向上级反映群众诉求,报告村级无法解决的事项,提出推进解决问题的工作建议。

(三)脱贫攻坚“战斗员”。主要是指导和参与贫困人口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退出工作;协助做好“两不愁三保障”冲刺清零,逐村逐户排查解决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危房改造、安全饮水等方面的问题短板;协助落实“七个一批”精准扶贫到村到户项目;督促完善落实“一户一策”脱贫计划。

(四)资金项目“监督员”。主要是参与金融、交通、水利、电力、通信、文化、社会保障等到村到户资金项目的进村落地和组织实施,加强全过程监督。指导落实村务公开制度,督促村“两委”对涉及脱贫攻坚的资金项目及时进行公开公示,支持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行职能。

(五)农民群众“服务员”。主要是全面了解掌握本村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困难问题,协调做好解疑释惑、情绪疏导、化解矛盾等工作;经常走访关心五保户、残疾人、空巢老人、留守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体,帮助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指导开展民事领办、代办等工作,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六)乡村治理“指导员”。主要是帮助建好农村基层组织,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持续推进党支部建设标准化;注重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激发群众脱贫内生动力;培养党员致富带头人和农村实用人才,打造“不走的工作队”。

第十四条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驻村帮扶工作队的职责任务,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由各地结合实际具体确定。

第十五条  贫困村驻村帮扶工作队实行村第一书记负责制。村第一书记负责驻村帮扶工作队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安排、督促落实,并对队员年度考核等次评定提出初步建议。

第十六条  村第一书记协助乡镇党委抓好村“两委”班子建设、后备干部培养,指导村“两委”开展工作、组织驻村帮扶工作队落实帮扶任务,并负责汇报情况、衔接工作、解决问题。

第十七条  乡镇党委、村“两委”全力支持驻村帮扶工作队的工作,妥善处理驻村帮扶工作队与村“两委”班子关系。村“两委”主动接受驻村帮扶工作队对脱贫攻坚工作有关重大事项的指导和监督;驻村帮扶工作队紧紧依靠村“两委”开展工作,依法依规进行科学精准的工作指导,形成有效工作合力。

第四章  教育管理

第十八条  省脱贫攻坚帮扶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全省驻村帮扶工作队的指导和管理。省委组织部发挥牵头抓总作用,依托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负责驻村帮扶工作队员选派、考核工作。各级扶贫部门依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驻村帮扶各项日常工作,具体抓好驻村帮扶工作队的工作指导、管理监督和业务培训。

第十九条  市(州)党委政府和脱贫攻坚帮扶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定期研究脱贫攻坚驻村帮扶工作,分析问题、解决困难、推动落实,定期向省脱贫攻坚帮扶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汇报本市(州)各县(市、区)驻村帮扶工作情况。市(州)党委组织部、扶贫办等部门根据省上有关安排加强工作指导,督促县(市、区)党委政府落实驻村帮扶工作队管理责任。

第二十条  县(市、区)党委政府履行驻村帮扶工作队日常管理主体责任,健全完善由县委书记任组长的脱贫攻坚帮扶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县域内驻村帮扶工作的调度管理。县委副书记或挂职县委副书记担任全县驻村帮扶工作队总队长,全面负责本县驻村帮扶工作队的具体领导和管理。从县纪委、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扶贫办各抽调1名干部,组成专门工作班子,协助总队长开展工作,负责驻村帮扶工作队的业务指导、督促检查、考勤考核、任务落实等日常工作。

第二十一条  乡镇党委政府履行驻村帮扶工作队属地管理责任,明确1名党委领导担任本乡镇驻村帮扶工作队总队长,负责日常管理。

第二十二条  县驻村帮扶工作队总队长每月召集乡镇驻村帮扶工作队总队长召开1次工作例会,乡镇驻村帮扶工作队总队长每月召集驻村帮扶工作队队长召开1次工作例会,传达上级要求,听取工作汇报,安排部署任务,协调解决困难,督促完成重点工作。

第二十三条  派出单位履行支持保障和跟踪管理责任,精准选派驻村帮扶干部,每季度开展1次回访,帮助解决选派干部工作生活上的实际困难,落实各项待遇保障,并及时对年度考核不称职等次干部问责调整。

第二十四条  建立常态化督查机制,各级驻村帮扶工作队管理机构和县(市、区)驻村帮扶工作总队长,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以暗访为主的工作督查,发现问题、督促整改、促进工作。

第二十五条  驻村帮扶工作队员坚持分级负责、全员培训。省级举办示范培训,市级办好重点培训,县级开展全员轮训。原则上每年初以县为单位对驻村帮扶工作队进行不少于

2天的全员培训,上级出台关于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关重大政策,应及时组织开展培训。驻村帮扶工作队每人每年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5天。各级培训机构应充实培训内容、改进培训方式、提高培训质量。

第二十六条  完善落实驻村帮扶工作队管理相关制度。

(一)学习制度。驻村帮扶工作队员必须把学习和调研作为开展工作的首要条件,积极主动利用工余、晚间等时间,自觉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扶贫重要论述,学习脱贫攻坚工作各项方针政策,全面了解村情民意,努力成为懂政策、接地气的乡村工作行家里手。以县为单位,对驻村干部的学习作出安排、提出要求,并纳入考核内容。

(二)考勤制度。驻村帮扶工作队必须吃住在村、工作到户,每年驻村不少于220个工作日(含因公出差、开会和培训),其中住村时间不少于160天。请假1至2天的,由乡镇党委批准;3天以上的,乡镇党委签注意见后,由县(市、区)党委组织部批准。

(三)公示制度。驻村帮扶工作队员的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照片、在岗或请假等信息及时在村委会公示;驻村帮扶工作开展情况和成效,定期在村务公开栏向群众公示。

(四)例会制度。驻村帮扶工作队每周应组织召开1次由工作队队员、村“ www.jingyou.net 两委”成员、乡镇包村干部参加的工作例会,开展学习、总结工作、分析问题、安排任务。

(六)自律制度。驻村帮扶工作队员应严格遵守各项纪律,严禁脱离群众、高高在上,严禁弄虚作假、欺上瞒下,严禁酗酒、滋事扰民,严禁接受吃请、收受钱物,严禁以权谋私、变相腐败,有违纪违法行为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

第五章  考核奖惩

第二十七条  驻村帮扶工作队、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队员的年度考核工作由省委组织部牵头负责,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与各级组长单位组成联合考核组,以县为单位组织开展考核。

驻村工作不足半年的工作队员,由派出单位负责考核;驻村工作半年以上的工作队员,按驻村帮扶考核,作为本人年度考核结果。

第二十八条  坚持平时考核、日常检查与年度考核相结合,考核采取听取汇报、群众测评、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实地察看等方式进行,重点考核驻村期间政治表现、政策水平、工作业绩、群众评价、到岗情况等。

第二十九条  驻村帮扶工作队考核分好、中、差3个等次,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队员考核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4个等次。驻村帮扶工作队年度考核好的等次比例不超过30%,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队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分别不超过20%。

第三十二条  加大驻村帮扶工作队考核结果运用力度,驻村工作期间,年度考核有1次优秀且符合干部选拔任用条件的,优先提拔或重用;表现特别突出的,可按程序破格提拔使用。

驻村帮扶工作队考核结果为“差”等次的,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队员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次。驻村帮扶工作队员考核为基本称职等次的,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召回撤换;考核为不称职等次的,一律召回撤换,被召回撤换的,到村任职时间不得计算为基层工作经历,两年内不得选先评优、提拔或重用;派出单位及主要负责人不得选先评优、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第六章  组织保障

第三十三条  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队员驻村期间,原有人事关系、工资和福利各项待遇不变。派出单位、乡镇、村为驻村帮扶工作队提供食宿、在村工作的必要条件。

第三十四条  严格执行驻村帮扶工作队员(有效驻村时间)每人每天100元生活补助、每月80元通信补贴的待遇标准。省财政对县直单位驻村帮扶工作队员按照每人每年1万元给予补助,省级统筹调派的8个县(市、区)驻村帮扶工作队员,由派出各市(州)和县(市、区)根据需要按照省上标准予以补助。

第三十六条  派出单位大力支持驻村帮扶工作队员的工作,帮助办实事好事。驻村帮扶工作队开展帮扶工作和慰问困难群众所需经费,可在派出单位机关工作经费或业务费用中筹措解决。

第三十七条  各级党委组织部会同扶贫办对驻村帮扶工作队考核结果运用和有关福利待遇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落实不力的,追究派出单位主要领导责任。派出单位积极解决驻村干部后顾之忧,为驻村干部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每年安排1次体检。

第三十八条  省、市、县脱贫攻坚帮扶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每年对驻村帮扶工作队及队员开展1次表彰奖励;及时发现总结先进典型,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树立鲜明导向,营造良好氛围。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九条  其他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本办法执行。

结对帮扶 篇八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结对帮扶工作的组织领导

开展结对帮扶活动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协调区域经济发展的有效组织形式。从贾悦镇与沙河站镇的情况来看,贾悦镇区位优势明显,农业基础较好,近年,在工业发展上也有一定优势;沙河站镇在畜牧业和农业的保护地栽培方面拥有一定的发展空间,工业经济相对薄弱,双方具有一定的互补性。通过结对帮扶,彼此相互借鉴,取长补短,能够共同实现镇域经济的超常规、跨越式发展。基于此,我们把结对帮扶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党委、政府联席会议进行研究,并由一名副书记和一名副镇长具体靠上,专门负责与沙河站镇的结对帮扶事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坚持以项目扶持为切入点,变增加输血总量为增强造血功能

结对帮扶绝不是单纯的送钱送物,要想从根本上产生实效,必须在思想上求突破,在增强造血功能上做文章。对此,我们围绕沙河站镇提出的“畜牧富镇、工业兴镇、旅游强镇、商贸活镇”的奋斗目标,以项目扶持为切入点、积极探索双方在畜牧、工业、农业、商贸等方面的合作,相互增强自我发展能力。

(一)立足贾悦镇在畜牧业发展上的传统产业优势,组织我镇的营子、杨家水墩、王庄、葛家同等畜牧业专业村与沙河站镇的沙南、冯洼、李村、辛庄等村结对子,引导他们发展家兔、山羊等“短、平、快、省”的发家项目,加快农民增收步代。

(二)针对沙河站镇的工业以化工、建材、印刷、建筑安装为主的实际,我们对号入座,组织我们镇的家乐木业、红蓝俊杰涂装材料两公司分别和东平天成家具厂、东平泰山鹰化工有限公司结成对子,产业上互帮,市场上共拓,资源上互补,有效的促进了企业发展,壮大了镇域经济实力。

(三)在商贸发展上,镇党委、政府通过到沙河站镇考察论证,决定于近期投资100万元,在东平县设立东方帅领服装超市,主要销售东方帅领公司及诸城菲比特制衣有限公司生产的各类服饰,该超市的建立,既能宣传诸城,提高贾悦的知名度,又能促进东平第三产业的发展。

三、把经济协作与全面交流结合起来,全面推进结对帮扶工作

一是派员挂职交流。2004年5月21日至7月20日,沙河站镇副镇长孟华到我镇挂职副镇长两个月。挂职期间,我们安排专人靠上,陪同该同志全面考察我镇的综合情况,并重点围绕工业发展中的经验做法及存在问题进行调研,形成了专门的调研报告。挂职交流结束后,该同志高兴地说,挂职交流,不仅增强了自己抓项目运作的能力,更重要的是生活方式、工作作风、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等方面实现了根本转变。

二是互相参观学习。沙河站镇组织机关干部、部门负责人及农村支部书记组成的代表团,对诸城及我镇进行了参观考察。我们也组织了党委、政府成员、管区主任等组成的考察团,主要领导带队,到东平县进行考察学习,我们互相听取了对方的情况介绍,并围绕如何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超常规、跨越式发展进行深入探讨,理清了工作思路,并将人才交流、劳务输出确定为双方对接的结合点,为下步有针对性地开展协作帮扶活动打下了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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