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族企业论文 家族企业论文范文(优秀6篇)

2023-11-14 14:4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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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族企业论文 篇一

[关键词]家族制;管理模式;趋势

所谓家族企业,按美国哈佛大学教授、着名企业发展史专家钱德勒(A.Chandle)在其管理学名着《看得见的手》中下的定义是:“企业创始者极其最亲密的合伙人(和家族)一直享有大部分股权。他们与经理人员维持紧密的私人关系,且保留高阶层管理的主要决策权,特别是有关财务政策,资源分配和高阶人员的选拔方面。”据克林·盖尔西克等(1998)的研究,最保守的估计也认为由家庭所有或经营的企业在全世界企业中占65%-80%之间,世界500强企业中有40%由家庭所有或经营。可以说,家族企业覆盖了我们所熟知的业主制、合伙制企业的绝大部分和相当部分的公司制企业,是世界上最古老的企业形态,在我国也不是什么新生事物,只不过改革开放后重新涌现。据全国工商联的调查显示,我国99%的企业都是中小企业,而中小企业中有近80%是家族企业或泛家族企业。截至2007年6月底,全国登记的私营企业超过550万户,占全国法人企业总数的80%以上,从业人员达3.74亿人。而家族制管理模式更是我国私营企业普遍采用的方式。

一、家族企业及管理方式的演进

家族企业制度是多种多样的,既有拥有全部所有权的,也有家族控股,包括绝对控股和相对控股的。从家族企业的演进历程看,家族企业是一种十分古老而又极具生命力的企业组织形式,其发展变化一般可概括为四个阶段:

1.原始家族企业阶段。管理方式大都表现为个人创业、“夫妻店”、兄弟合伙等形式。

2.纯家族企业阶段。管理者构成表现为家属加亲属,以企业创始人为核心,创业者掌管大权,次要职位由家族成员担当。

3.泛家族企业阶段。管理者构成主要表现为家族成员加职业经理人员。

4.现代家族企业阶段。经营者的选择,形成经营权的外化;股份制和股权激励制度的施行,形成所有权的外化。但作为家族企业,家族仍保持对所有权和经营权的绝对或相对控制。这时家族企业已完成了从狭义向广义的演化历程。

对于家族企业的成长与转型,北京理工大学教授、中国私营企业研究中心理事刘平青博士认为在西方也没有现成的模式可供复制。在我国,现有成功的家族企业的成长路径也呈参差多态之势,但家族企业还是有其管理规律和规则可循。管理学大师德鲁克(Peter.Drucker)在《大变革时代的管理工作》一书中给出了家族企业管理的四条基本原则:(1)家族成员一般不宜在企业里工作。(2)管理层至少有一个高层职位由非家族成员担任。(3)在家族企业中,越来越需要在关键的位子上安排非家族成员的专业人士,而这些非家族成员的专业人士必须受到平等的对待,他们在公司中有“完全的公民权”。(4)当管理层在继承问题上发生麻烦时,把这个问题的决策权交给一个既不是家族成员也不是企业成员的外来者来决定。

二、我国家族制企业管理模式评价

所谓企业管理模式,实际上就是在企业中影响企业管理制度最基本的因素,每个企业的这些关键因素是不同的,正是这些关键因素的各不相同才产生了不同企业在管理制度上的不同特征。管理模式是随着时代的发展而不断变化的。中国的家族制企业产生于中国近代社会,其间由于重大历史政治事件的影响,曾产生过某种程度的间断。比较一致的看法,现阶段中国家族制私营企业产生于1978年,伴随着市场取向的改革而快速发展,经历了非法、默认、合法化三大阶段,扮演了无地位、补充地位、重要组成部分等三个角色。这种制度环境一方面促进了家族企业的发展,另一方面也制约了家族企业的结构合理和健康成长。

1.家族制管理模式促进了民营企业的发展壮大。经过近30年的发展,我国部分私营企业已基本完成了资本的原始积累,开始陆续进入追求规模经济效益的关键阶段。在私营企业中广为流行的家族制与规模经济、企业竞争力提升之间的矛盾也逐渐凸现出来。许多人在提炼和抽象我国家族企业管理失败者的教训时,都把矛头指向了家族式管理制度,但不能否认在过去的30来年中,正是由于这种管理模式使私营企业得到了如此迅速的发展,因为小规模经营的企业,往往要求较简单的管理模式与之相适应,家族经营其企业内部固有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以及企业管理层之间的默契,这些优势在企业创业之初无疑都会对企业的发展和管理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促进企业的成长壮大。

2.家族制管理模式是社会文化自然选择的结果。我们认为对家族制经营模式的评价应该坚持唯物辩证法的方法,分析家族制经营管理模式应当从私营企业的发展轨迹和制度安排等方面历史地去看待其问题,传统文化观念是家族企业和家族制管理存在的重要原因,中国改革开放后的基本国情和制度环境是家族制管理企业的合理结果。在某种程度上说,我国私有企业的家族制管理不仅仅是经济现象,更是一种政治和文化现象,我国民营企业的家族特征不是哪个决策者主观设计的结果,而是社会文化自然选择的结果,是适应制度资源变动的结果,是制度环境和文化观念综合作用的结果。

3.家族制管理模式当前管理问题突出。不管家族制在当前私营企业经营中还起着多大的积极作用,其缺陷已是不容忽视的,虽然当前还有其发展的空间,但家族企业要能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必须着重解决以下几个突出的问题:(1)建立规范化的经营管理机制。探究家族企业普遍存续期间较短的原因,缺乏规范化的经营和管理机制是主要问题;(2)有效融合社会资本。尤其是与社会财务资本和社会人力资本的融合。(3)塑造企业文化。文化是沉淀于企业体内的内功和能量,它虽然无法直接创造价值,但是却可以通过凝聚和裂变的循环过程提升企业的向心力,许多家族企业的失败与其说是管理的失败,毋宁说是文化的失败。

三、企业管理模式转变的影响因素分析

中国社科院私营企业研究中心主任张厚义教授指出:“对于企业来讲,它只会选择对它来讲成本最低的企业模式,管理成本和决策成本最低的模式就是最好的模式。”因此,我们认为企业在管理模式的选择上应该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1.管理者的经营理念和素质。企业要走上现代化的管理之路,取得更好的发展,就必须处理好领导者的个人权威与完善的管理制度之间的关系,处理好集权与分权之间的关系。如果经营者忽视知识更新,缺乏指向未来的思维方式和战略定位,没有全局观和长远的谋划,企业要转制就很难。

2.企业规模的大小。当企业规模较小时,由于组织结构简单,需处理的问题较少,家长能够胜任高层管理者的岗位。当企业规模较大时,由于组织结构更为复杂,管理难度加大,家长不一定胜任高层管理者岗位,这时可以通过外聘职业经理人对企业进行管理。并且当企业规模较小时,外聘职业经理人也可能是不经济。

3.企业所处的生命周期阶段。在企业创业初期,家族式管理的优势会非常明显,往往比较容易成功。当企业进入成长和发展阶段,这种模式往往成为限制企业发展的因素,如当市场竞争要求以家族资本去有效融合社会资本,与非家族成员共享企业所有权、剩余索取权和经营控制权,甚至需要完全放弃家族控制时,如果家族企业主不能与时俱进,就必然会影响企业的发展。

4.行(产)业的特点。了解和把握本行业的基本特征、基本规则和演变规律是确立优势地位、获得成功的关键要素。如果企业的产业较集中,在某方面做起来轻车熟路,用家族式管理更适合;如果产业较分散,呈现多样化、专业化,则家族的力量往往显得不够,适合请外人管理。另外,如果是高科技企业,员工的潜力发挥、努力程度往往较难测定,则适合用现代制度进行管理。

5.外部环境因素与制度变迁成本。在企业发展的过程中,由于规模经济、外部性、要素价格的相对变动或交易费用的节约等原因形成了企业的外部利润,而当外部利润无法在现有的制度中实现时,企业便会产生制度变迁的要求。但在一个要素市场发育程度不高、法治不完备、信用体系缺失的社会里,由于社会交易成本过于高昂,家族制企业向非家族制企业的制度转换,不可能得到有效的实质性的推进。因此,家族制企业制度变迁,不仅仅取决于家族制企业本身,也取决于企业所处的外部环境是否完善。

四、家族制企业管理模式发展趋势分析

对于我国家族企业管理模式的未来走向,目前管理界主要有两种观点。第一是过渡论,认为家族企业管理模式是经济发展的一种过渡形式。根据欧美家族企业的兴衰因而预言其由盛而衰难免有武断之感。第二是特色论,即认为家族式组织管理模式是亚洲经济组织的一种特征,这种特征本身是效率中性的,也就是说家庭组织管理不能与低效率划等号,在特定的情况下甚至比市场或科层制更有效率和竞争力。“家族制是目前中国现有条件下最好的企业模式。”方太公司董事长茅理翔不止一次重复着这样一句话。

参考德鲁克的四条原则,结合我国实际综合研究后,我们认为我国家族制企业管理模式的发展的未来走向可以有以下方式:

1.建立完全的现代企业制度。产权清晰,两权分离是现代企业制度最主要的特征。实现两权分离可以分两步走:其一是提倡家族主动放弃管理权(当然确有管理能力的可以留任),从台前退到幕后;其二是从投资主体多元化入手,最终实现产权结构多元化。而建立起现代公司治理结构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通过实现股东所有权和法人财产权的分离,由专门的经营者对企业进行管理来实现对家族企业的彻底改造。如温州正泰企业创始人南存辉通过兼并和联合,构建企业集团,从而稀释自己家族的股份。随后他又通过吸收员工要素入股的方式真正完成了家族制的改造:第一次是利用家族亲属的资本加盟把自己这个“圆心”的资本由100%稀释到了40%多;第二次是选择38家相关企业,用社会资本把现有的资产(圆心和第一层同心圆)进行稀释,他本人的股权也被稀释到了不足30%;第三次是为了吸引和留住企业壮大不可或缺的核心人才而以“技术入股”、“管理入股”的形式将集团的股东扩大为107人,自己的股份再一次被稀释到了20%的比例。通过三次产权革命自剪羽翼,从而以较少股份控制了一个规模数十亿的集团公司,而今这个集团公司也在向公众公司迈进,正泰公司也随之被媒体誉为一个现代意义上的企业。

从长远看,建立真正的现代企业制度,这是一种现代企业管理改革的必然趋势,职业经理人制度是私营公司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的前提和基础,但目前我国职业培训操守和行为规范尚未形成,因此目前对很多私营企业来说往往很难一步到位。

2.第二形态的现代企业制度。这种制度模式是美国着名企业史学家艾尔弗雷德。钱德勒提出的,指家族(或业主)仍然相对(或绝对)地控股,企业主及部分家族成员仍参与企业的高层管理,在相当程度上家族仍掌握了企业的经营控制权,但是企业中很大部分中高层经理人员甚至总经理都是非家族成员,基本实现了社会化,企业成为家族成员和职业经理人共同管理的现代企业,这样一种家族管理模式。要达到这种制度的要求,家族企业必须对现有产权结构、管理机制、文化理念等各层面进行变革,主要措施包括:通过多种多样的形式有效融合社会资本以形成合理的股权结构;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将重要职位转移给优秀的社会经理人;建立和完善以董事会为核心的公司治理机制;重构企业文化等。在处理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关系上,可采取了灵活多变的方法,如浙江茅理翔的方太公司在家族制的改造中,正是在所有权保持不变的前提下,致力于建立现代家族企业管理模式,选择了自己的儿子茅忠群担任总经理,但中高层管理人员全部引进。

我们认为,决定企业真正走出家族制模式的决定因素是来自市场的竞争压力。由于家族企业其内在的规定性与自身限制,具有否定自身随其业务发展而向现代公众公司过渡的需求和趋势,鉴于我国的市场发育、“文化传统”及家族企业发展等现状,目前大部分大、中企业完全走出家族制未必是最有效和可行的选择,而艾尔弗雷德。钱德勒提出的第二形态的现代企业制度应该是现阶段大部分大、中型家族企业变革的首选。:

3.家族企业群模式。在一些小日用品行业中,当企业发展规模较少时,专业化中小企业群的形成也不失为中小企业联合的有效模式。由精于经营之道的企业主牵头,以市场为导向,通过社会化分工和专业化合作,把分散的小企业连接起来,形成了块状经济,即在一定区域内,相对集中生产同类产品和系列产品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区域产业链,这样私营企业不仅具有“小”的活力,同时形成“大”的实力,其产品具有较强的市场适应性和较强的竞争力,就可以获得规模经济效益。以浙江省慈溪市大唐袜业为例,一个镇有8000家家庭企业,平均每家织机仅8台,每家都谈不上是完整的企业,但全镇将做袜子分成10个环节:1000家原料厂、300家缝头厂、100家定型厂、300家包装厂、200家机械配件厂、600家营销商、100家联运商……,分工明确,合起来好比规模庞大的企业,年产118亿双袜子,产值达近300亿人民币。同样,温州民营经济也是典型的集群经济。

4.维持模式。对于为数众多、规模又偏小的家族企业,在目前市场要素发育程度不高、法治不完备、信用资源薄弱的客观环境下,当暂时不具备建立家族企业群的客观条件时,传统的家族管理模式仍然是一种适合企业发展的管理模式,因为只有家族管理模式才能以最小的成本、最高的效率来解决这些问题。至于当前市场竞争激烈,一些中小型企业在创业者手中出现了危机则有相当部分是由于创业者本身文化素质低下、经营管理能力有限等因素导致的,解决的方法应该是加强企业家的管理培训,提升素质,提高创业者的经营管理能力,还可聘请管理顾问解决局部问题。

五、结语

当然,德鲁克指出的只是适用家族企业管理的一般原则,在模式选择上,我国私营企业家应根据实际情况出发,当变则变,针对不同的企业,同一企业的不同发展阶段做出切实有效的选择,北京视野中心主任、着名经济学家钟朋荣曾说过“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另外,当一种现象被社会普遍认可时,其改革必将是艰难和长期的,深刻的社会文化背景是难以改变的。一个企业的改制不仅仅是其内部的事务,还需要社会一系列配套服务的出台,如有关法律的完善、政策上的指导等,所以我们不能期待这一改革立即见效,家族制的改制必将是一个长期完善的过程。

参考文献:

[1][美]小艾尔费雷德·钱德勒。看得见的手[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7.

[2][美]彼得·德鲁克(Peter.Drucker).大变革时代的管理工作[M].上海:译文出版社,1999.

家族企业管理论文 篇二

[关键词]家族企业;信息透明度;企业价值;去家族化

[中图分类号]F27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673-0461(2016)12-0019-09

一、引 言

改革开放30年来,民营企业如雨后春笋迅速发展,其中大多数为家族企业。家族企业的未来发展,会对我国经济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关于家族企业的治理与发展,已成为很多学者关注的热点。近年来,大股东套现的案例时有发生,根据数据显示①,2014全年上市公司重要股东减持股份大约金额为2500亿元。大股东的集中套现,表明股东看空公司的发展前景,以至放弃企业。而与此相反,有些家族股东创业多年,依旧控制企业,使企业得到不断的发展壮大。家族成员股东的不同选择,导致企业未来走向截然不同。什么原因促使家族股东的放弃或坚持?这些动因作用的原理和路径如何?如何导致家族企业南辕北辙?为什么大股东提前减持套现而小股东却后知后觉?大股东套现是否与家族企业的某些特征变化有关?

目前对家族企业的研究主要集中于家族企业与非家族企业之间的差异,少有文献考虑到家族企业与非家族企业之间的转换问题,尤其是家族企业的未来走向。家族成员创立企业并推向市场,不可否认希望家族利益和企业价值最大化,因此企业的绩效将会影响家族成员的选择。企业是一个复杂的组织,需要科学的管理和专业化的运作,从长远的发展和市场竞争来说,家族企业必须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需要引进专门管理团队和职业经理人,从而迫使企业中的家族人员脱离经营管理工作[1]。引入了家族外的高层管理人员,一些家族企业的家族成员行为可能得到抑制,如家族成员的在职消费,将私人利益与企业利益捆绑等[2]。因为企业信息透明度提高,信息得以流动,内部股东依靠信息优势而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也会相应减少。

Villalonga et al.(2010)的研究将家族企业分为两类:一类是追求企业的“竞争优势”,另一类是追求自身的“控制权私利”[3]。在“竞争优势”理论框架下,认为家族成员和非家族成员的利益都可以达到最大化。在家族成员的监督下,企业的第一类成本降低;同时,家族成员将自己看作是家族产业的管家,因此以企业价值最大化为己任,并且不会以损害非家族成员的投资者利益为代价攫取自身利益。在“控制权私利”的理论框架下,控制性股东或者管理者以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为代价,从而达到家族利益最大化的目标[4]。也就是说,从“控制权私利”的角度来看,家族控制仅仅对家族成员是有效的,控制权私利也是家族控制的因素之一[5]。“竞争优势”和“控制权私利”两种理论分别说明了家族企业治理的理论依据,在我国的经济环境下,这两种家族控制型的理论对我国家族企业有何影响?哪一种假设框架占据了主导地位,又是如何影响家族企业未来的走向?目前还没有研究给出合理的解释和经验证据。

目前我国的资本市场还存在不少问题,需要通过经验的不断积累,逐步得到治理和完善。公平、公正、公开是成熟、完善资本市场的特征,信息的公开和透明是资本市场发展完善的要求。与西方发达资本市场之相比,我国资本市场中企业的信息透明度还有一定的差距。但处于不同的具体环境,企业的信息透明度对不同企业的影响也不尽相同。例如,企业外部市场环境不完善的情况下,我国家族企业更愿意使用家族内部人员,这样可以避免商业秘密泄露,信息的模糊可以保障信息的安全,使企业处于更有利的位置;在外部市场的监管不到位的情况下,家族成员可以利用信息的模糊性,损害企业和中小股东的利益,追求家族利益最大化。所以,在我国的市场环境下信息透明度对企业发展有很深刻的影响。

在“竞争优势”的假设中,家族更加注重企业的生存与长期效益。为了生存,家族企业具有天然的求稳心态,会避免风险较高的经营行为。考虑到企业的长期发展前景,企业不会纠结于短期绩效,更加注重企业的未来发展和持续经营。目前多数家族企业仍然处于创一代管理阶段,创一代建立企业,对企业有很深的感情,在上市之初通常会有诸多的规划,他们对企业的发展眼光更加长远,更加重视有利于企业发展的长期投资[3]。而且,创始家族将企业看作可以传承的事业,也更加注重稳中求胜[6]。当信息透明度较低时,企业受到的外部干扰较少,可以不受短期绩效的影响,专注于长期发展。在“控制权私利”的假设中,家族利益高于其他目标,家族成员控制企业的目的即获取私人利益,因此家族成员不愿意将经营管理权分散出去,同时还会抑制外部投资的进入,尤其是机构投资者[7]。家族成员只关注自身利益则企业的价值就会受到损害。在企业信息透明度较低的情况下,家族成员获取家族利益的行为更难为外界知晓,企业价值受到严重损害。由于家族成员更加关注家族利益,势必影响企业的长期发展,企业的前景和持续经营也会受到严重影响。可见,家族股东不同的战略选择,使得家族企业的经营走向不同,本文通过对中国家族企业的研究,分析在目前的转轨经济环境中,家族和企业如何选择。

在上述的两种家族控制理论框架下,本文试图回答以下3个问题,首先,企业的信息透明度促进还是阻碍了企业价值的提升?其次,家族企业的走向是否受到企业价值的影响?最后,企业的信息透明度是加强还是缓解企业价值对企业去家族化的影响?

本文可能的贡献主要体现在以下3个方面:第一,本文针对家族企业去家族化的问题研究,将企业去家族化现象分为成了完全退出(即放弃)和放弃经营管理权两类,从而将家族企业去家族化的研究由股权比例研究层面推进至经营管理层面,更加深入企业内部,较全面地揭示了家族企业的发展路径,突破了现有的家族企业的静态状况研究。第二,本文为家族企业的“竞争优势”理论和“控制权私利”理论提供了中国本土家族企业理论分析和经验证据,发现了我国家族企业的内在追求的主导框架。第三,本文分析了家族企业未来走向的理论依据,为家族企业的发展提供了理论支持,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家族企业做出决策。本文的研究结果进一步地了解了中国家族企业的价值与走向,丰富了与家族企业相关的文献。

以下章节安排如下:第二部分是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第三部分是研究设计;第四部分是检验与讨论结果;第五部分是得出研究结论。

二、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1.信息透明度与企业价值

国内外许多学者对家族企业的控制与绩效进行了很多研究,代表性的理论有“竞争优势”和“控制权私利”。两种理论各具特色,适用于不同的行业及不同的企业,甚至同一企业在不同的阶段也有不同的体现[3]。我国家族企业已有30年的历史,成长状态各有不同,在家族企业发展过程中,上述两种理论哪种起主导作用则取决于处于控制地位的家族,家族成员在企业中的独特地位使得其行为对企业价值的影响更加重要,我国家族企业各具特点的发展模式和行为为我们的研究提供了条件。

根据“竞争优势”理论,家族企业与非家族企业相比,家族企业两权合一,家族成员控制并管理企业使得企业管理层更加扁平化,有利于企业对外界环境的变化做出更为快速的反应,因此具有更好的绩效和更高的潜在价值。即使家族企业引入外部职业经理人,家族成员处于自身利益和企业利益的考虑,也会监督管理者,尽可能的将第一类成本降到最低。有学者研究表明,企业较低的信息透明度为大股东提供了监督管理层的机会[7]。家族成员在企业内部充当监督者的角色,他们的信息渠道更加畅通,能够快捷方便的收集有利信息并且监督其他企业人员[8-9]。因此,在信息透明度较低的情况下,家族成员对企业的监督可以替代外界的监督作用,保障企业经营活动的运营和发展。利用企业内部家族成员监督管理层,不仅可以为企业节约相关成本(例如披露成本),还可以保护企业内部信息和商业秘密。另外,家族企业的创始人与企业不仅有经济利益上的联系,还有非经济利益的关系。家族企业特有的社会情感财富(SEW)使得家族股东具有很强烈的经济和情感动机维护企业的长期发展,提升企业未来价值[2,10-11]。此时家族股东与外部股东基于同样的出发点,为提升企业治理效率与中小股东共同努力,共同承担发展壮大企业的责任,提升企业价值。

然而,另外一些研究表明家族企业的内部大股东为了自身利益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形成“控制权私利”[3,12]。较高的信息透明度可以减少大股东与中小股东之间的成本,因此信息公开被视为投资者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家族成员有强烈的动机限制企业的信息流动,如为防止自身的控制权私利和家族利益收到影响,家族控制性股东会通过披露有限信息或过时信息来掩盖企业财富或者防止外界干预[13]。同时,还有学者发现控制性股东为了其自身利益的也会限制公司的透明度[14]。家族企业相关的信息没有得到及时的披露,妨碍了外部投资者及时获取信息,从而为家族成员股东攫取控制权私利提供了机会[12]。由于企业的信息不透明,家族控制性股东便可以较小的成本获取更多的控制权私利,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和企业利益。因此,在“控制权私利”的理论框架下,家族成员保持企业较低的透明度的强烈动机是获取私人利益,以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为代价攫取企业的财富,这种情况下,企业的价值也随之降低。鉴于以上理论,本文提出竞争性假设1。

假设1a:企业的信息透明度越低,企业价值越高;

假设1b:企业的信息透明度越低,企业价值越低。

2.企业价值与去家族化

利益是人类一切社会活动的根本动因,以营利为目的创建的企业更是如此,投资者利益和企业利益的最大化,是企业经营的目标,家族企业亦是如此[15]。虽然家族企业中存在着非经济的情感关系,但企业健康的发展与良好的价值表现,使得家族成员的投资获得丰厚回报,是创始家族创立企业的初衷。所以在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追求经济目标是家族企业运营的主要动机。

Anderson et al.(2003)认为业绩不好(或者预感到企业业绩不好)的家族企业非常可能出售他们的股份[8]。当家族股东对企业的未来前景缺乏信心时,很有可能放弃家族企业。由于家族成员与企业的紧密联系,企业的发展状况很大程度影响企业家族成员的决策。也就是说,家族企业是家族成员为了实现其本身利益最大化而形成的契约组织。该组织是以目标为导向的体系,经营业绩是企业运营是否有效率的体现[16]。较差的经营业绩说明企业运营方式有待提高,以及有必要进行组织变革。

在“竞争优势”的理论框架中,家族成员也是追求企业利益最大化,家族企业利用自身管理扁平化的优势快速获得市场份额,赢得较好的企业经营绩效。伴随着家族企业的发展,家族原有的优势已不能为企业带来新的利益,家族控制很难维持企业以较好的状态发展,此时家族企业便会引入外部经理人或者转移企业的控制权,向企业注入新的资源与技能,在这个过程中,企业经营管理权向家族以外的成员转移,逐步实施去家族化。在“控制权私利”的理论假设下,家族成员更倾向关注其自身的利益[3],而家族利益与企业利益又息息相关[17],当企业利益影响到家族自身利益时,家族成员会逐步脱离与企业的关系。目前处于经济转轨过程中的我国资本市场,外部治理环境还不够完善,有些企业将自身利益和关系网络作为经营目标,急于致富,追求规模和利益最大化[18-19]。当企业利润空间较小时,家族自身利益目标也无法保证时,家族和企业的关系就会慢慢淡化。

一般来说,企业价值② 是企业绩效的综合表现,可以体现企业对资源的配置和利用能力,直接反映企业的经营管理效率[20]。而且,企业的价值也包含了对企业未来的预测和对企业经营能力的判断,与企业未来经营状况直接相关[21],既包含无形资产的价值也包含有形资产的价值,是企业整体价值的体现。本文采用企业价值作为衡量变量,因此,本文提出假设2。

假设2:家族企业的价值越低,家族企业越倾向于去家族化。

3.信息透明度、企业价值与去家族化

为了进一步验证上述逻辑,我们考察在信息透明度的影响下,企业价值与家族企业去家族化的关系是否被强化。Anderson and Reeb(2013)的研究发现由于家族成员对家族企业的了解远多于外部投资者,同时更加专注自身所从事的行业,家族成员由此信息优势获得的利益可以满足其要求[21]。这可以抵消企业对外多元化投资所获得的利益,而且吸收外界对家族企业的投资会分散家族企业的股权,这导致家族企业更愿意保持自身的独立性和企业内部信息的模糊性。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信息公开化程度越来越高,当家族企业不能凭借信息不对称获得额外利益时,便会寻找其他途径增加效益,例如进行多元化投资,将资金将从家族企业中退出转向其他企业[21]。与此同时,也会有其他的投资进入家族企业,分散了家族成员对企业的控制。

在家族企业的“竞争优势”框架下,家族企业较低的信息透明度降低了企业的信息披露成本,也阻碍了竞争对手由披露获取企业的私有信息,同时为家族成员提供了更好的监督环境,使得家族成员更有效地经营管理企业[3]。一方面家族企业的内部信息得到保护,企业可以更好地利用信息优势获取效益;另一方面,在较低的信息透明度下,与外部监督相比,家族企业自身的监督具有适用性因而更有效③ ,家族企业更倾向保持家族控制与管理。随着企业不断的成长,家族治理导致了企业发展的瓶颈[18],引入外部专业人才是企业发展的必经之路,这在一定程度上了分散了家族成员的经营管理权,同时提高了企业的信息透明度。当信息逐渐公开透明化时,外界对企业的跟踪纷至杳来,企业受到各方面的压力和干扰,家族成员对企业的监督和决策也会受到影响,若预期企业的发展前景不好,则家族企业会倾向进行去家族化。

在家族企业“控制权私利”的框架下,家族企业内部的家族成员将家族利益奉为首要,为了自身利益利用多种渠道转移公司财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22]。当家族成员无法从企业中获利时,则会逐渐脱离家族企业。较低的信息透明度使得家族成员可以在较为隐蔽的环境下,利用企业内部相关治理机制,通过掌握的超额控制获取控制权私利。经常不乏大股东套现的新闻④ ,则是由于信息不透明,使得中小股东的利益受到侵害。有学者研究发现,家族成员担任关键职位(例如,董事会席位控制或高级管理职位控制)会增强家族成员获取私利的行为[22-23]。当企业信息透明度提高时,家族成员获得控制权私利的途径和渠道会受到影响,减弱了家族利益与企业利益的关联。另外,由于企业信息透明度的提高,内外部获取信息的时间差减小,内部股东不再能利用相应的信息优势获得控制权私利,家族成员控制企业的动机就会减弱。因此,在“控制权私利”假设下,随着企业信息透明度的提高,家族成员的这种自利行为会得到抑制,使其不会轻易脱离企业,则家族企业的去家族化进程也会放缓。由此我们提出竞争性假设3。

假设3a:较高的信息透明度会强化企业价值对家族企业去家族化的影响。

假设3b:较高的信息透明度会弱化企业价值对家族企业去家族化的影响。

三、研究设计

1.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

目前家族企业尚未有统一的定义,这也为家族企业的研究带来了一定的难度。本文根据已有文献[24-25];界定家族企业的标准为:①企业的创立者或者实际控制人为个人或者家族;②企业的董事长或者总经理由家族成员担任。该定义的关键含义是,无论所有权还是经营管理权,都由家族成员控制。我们选择了2005~2014年间的初始样本,在剔除数据缺失的观测值后,最终样本为 2 700个公司―年度观测值。通过人工收集整理企业的年报,得到了家族成员任职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的相关数据。企业的跟踪分析师人数的缺省值采用0处理,因为没有相关分析师的记录,也就没有分析师在跟踪。其他的财务和治理数据均来自国泰安CSMAR数据库。对所有的连续变量进行了上下1%样本的Winsorize处理。

2.研究变量的定义与模型建立

为验证上文中提出的研究假设1,我们构建方程1。

Firmvalue=α1Transparency+α2ControlVariabies+ε

为验证上文中提出的研究假设2和竞争性假设3,我们构建方程2。

Transfer=β1Transparenct+β2Firmvalve+

β3Transpanrecy*Firmvalve+β4ControlVarisbles+δ

被解释变量(Transfer)为二值变量,企业出现去家族化现象则为1,反之为0;企业透明度(Transparency)采用分析师跟踪人数衡量;企业价值(Firmvalue)采用TobinQ衡量。

本文的研究对象是家族企业的去家族化现象,由于本文对家族企业的定义主要在两个方面,一个是企业的实际控制人,另一个是企业管理者,即董事长或总经理。因此本文也分两种情况来衡量家族企业的去家族化,第一种情况是是实际控制人的更换,只有企业更换的实际控制人不属于家族成员,那么该企业被认定由家族企业变成了非家族企业;第二种情况是在第一种情况的基础上,如果企业出现董事长或者总经理的更换,如果企业的经营管理的决策权在家族成员以外的人手中,本文也认定该企业进行了去家族化。我们使用二值变量衡量去家族化,并在两种不同的情况下分别检验。当企业出现去家族化的现象时赋值为1,反之为0。

信息透明度根据企业的分析师跟踪人数衡量,企业价值采用TobinQ作为衡量变量。控制变量引入了公司规模(Size)、资产负债率(Lev)、营运资本能力(Operate)、发展能力(Develop)、风险水平(Risk)、获利能力(Profit)和上市年限(Gap)。变量具体定义见表1。

四、实证分析

1.描述性统计分析

表2报告了主要研究变量的描述性统计结果。从表2中我们可以发现,第一种去家族化的情况是完全转让,大约占比36%;第二种去家族化的情况是引入外部投资者和完全转让,两者一共占比61%,说明引入外部投资者的家族企业占比大约是25%。可见我国大多数家族企业依然采用家族管理企业。

表3列示了家族企业进行去家族化之前,其绩效与其他家族企业的对比分析,采用T检验方法。在家族企业去家族化之前,企业的资产报酬率(ROA)约为-0.004,显著低于其他家族企业的资产报酬率0.052;企业的权益报酬率(ROE)约为0.031,同样显著低于其他未去家族化企业的ROE均值0.083。说明了家族企业去家族之前,其绩效已经显著落后于其他企业。

2.实证结果与分析

(1)信息透明度与企业价值的关系。表4报告了分析师跟踪人数对企业价值的影响,可以看出,分析师跟踪人数的系数显著为正,说明企业信息透明度越高,企业价值越高。这表明了家族企业较低的信息透明度可以保护企业内部信息,家族成员对企业的监督要好于信息透明时外部投资者对企业的监督。结论验证了假设1b,说明我国家族企业的发展多数符合“控制权私利”的假设。出现这样的结论一方面是我国制度环境的因素,由于私有产权保护程度较低,家族成员只能顾忌眼前利益而不考虑企业长久发展;另一方面是由于中国的传统思想,家族企业是家族成员拥有的集体产物,企业发展越大,家族成员越多,搭便车现象越严重,对企业价值的负面影响也就越多。

(2)信息透明度、企业价值与去家族化。

第一种情况下,企业信息透明度、企业价值与去家族化的关系。表5报告了只有企业完全转让才被认定为去家族化时,企业信息透明度和企业价值与家族企业去家族化直接的回归结果。模型1中企业价值的回归系数为正,但并不显著,说明企业价值与企业转让之间没有显著关联。这种情况下,假设2没有得到支持。模型2中分析师跟踪人数的回归系数为正,并在5%的显著水平上显著。说明企业信息越透明,企业越倾向于去家族化。这表明,分析师跟踪人数与企业去家族化显著正相关,企业的信息越透明,家族企业的去家族化越明显。表5中的模型3报告了分析师跟踪人数和企业价值的交叉项对企业去家族化的影响。可以看出,企业价值系数为正,但是分析师跟踪人数和企业价值的交叉项的回归系数显著为负,说明较高的信息透明度减弱了企业价值对去家族化的影响,该结果符合假设3b,说明我国家族企业符合“控制权私利”假设。

第二种情况下,企业信息透明度、企业价值与去家族化的关系。表6报告了当家族企业引入外部管理者时,信息透明度和企业价值与家族企业去家族化直接的回归结果。从模型1和2可以看出,分析师跟踪人数的回归系数显著为正,表明企业的分析师跟踪人数越多,企业的信息越透明,该企业越倾向于进行去家族化。模型1中,企业价值的回归系数显著为负,这说明企业的价值越低,企业也倾向于进行去家族化。因此第二种情况下假设2得到支持。这说明,企业分析师跟踪人数的增加减少了家族企业与外界的信息不对称,由于不对称程度降低而得到的利益减少,增加了家族成员未来的利益风险,从而增加了企业去家族化的概率。在控制变量中,公司规模(Size)回归系数显著为正,说明家族治理比较适合规模较小的企业,对于较大的企业来说,家族管理可能会力不从心,这与以往文献的结论[26]是相同的。

表6中的模型3报告了企业的信息透明度对企业价值与企业去家族化关系的影响。可以看出,企业价值的系数为正,信息透明度与企业价值交叉项的系数显著为负,说明信息透明度减弱了企业价值对企业去家族化的影响,假设3b得到支持。该结论说明了在“控制权私利”假设下,信息透明度减弱了企业价值对去家族化的影响。

家族企业是民营企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该研究结论说明了目前我国的家族企业多数是符合“控制权私利”假设的,这与家族企业去家族化前企业价值较低的现象是吻合的。也就是说,提高信息透明度,加强资本市场的信息公开,有助于企业价值的提升,有利于家族企业更好地发展。

(3)家族企业去家族化后企业绩效比较。以上的研究说明了我国家族企业多数服从“控制权私利”理论框架,并且说明了信息透明度有助于家族企业的去家族化,那么去家族化后企业绩效是否提升。表7和表8分别列示了第一种去家族化情况和第二种去家族化情况下资产报酬率(ROA)和权益报酬率(ROE)的比较。

表7列示了在第一种去家族化的方式下,家族企业去家族化前后的绩效变化。可以看出,企业更换实际控制人之前,资产报酬率(ROA)的均值约为0.013,与进行去家族化后的企业资产报酬率(ROA)0.019相比,并没有显著区别。权益报酬率(ROE)的均值约为0.054,低于家族企业去家族化后的权益报酬率(ROE)0.076,结果在10%的水平上显著。该结果说明当家族企业更换实际控制人(转让或出售)时,企业绩效的提升非常微弱,甚至没有显著变化。

表8列示了在第二种去家族化的方式下,家族企业去家族化前后的绩效变化。可以看出,企业在引入外部经理人之前,资产报酬率(ROA)的均值约为-0.004,权益报酬率(ROE)的均值约为0.031,显著低于家族企业去家族化后的资产报酬率(ROA)0.027、权益报酬率(ROE)0.082。该结果说明当家族企业吸收更多的外部专业人才时,企业的绩效水平明显提高。

五、结论与建议

家族企业论文范文 篇三

企业的竞争,说到底就是人才的竞争。如何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加强人力资源管理是中国民营企业现阶段发展的关键。

一、民营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发展的必要性

人力资源管理就是对人力这一具有协调能力、融合能力、判断力和想象力的特殊资源进行有效的开发、合理利用和科学管理。人力资源作为一种智力资源,它能够给企业带来丰厚的资本增值,是企业能够长期发展的原动力,更是现代企业立于不败之地的关键因素。社会发展和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民营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改革和发展,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外部环境变化科学技术飞速发展。人类科学技术的步伐从工业化时代起就在不停地前进,以往的梦想如今也变成了现实,人才结构和人才素质更是在不断变化和不断发展,企业处在前所未有的时代,不断的学习和更新才能适应社会的发展。社会分工变化。经济的发展、信息技术的进步,使人类社会变得越来越小,国际分工细化,国际之间相互依赖已经成为了一种普遍现象。一个国家、甚至一个企业的人事变动都可能会产生一系列的连锁反应。社会价值观念变化。社会的发展进步促使人们的价值观念发生变化,不但企业经营管理者的观念要变化,在这样的社会环境里还要让年轻的一代和年长的一代之间有共同的沟通点,企业才能在一个有着共同文化的环境里发展。#-内部环境变化企业分工细化。现代社会竞争日益激烈,在企业生存斗争中,生产的社会化程度越来越高,社会利润的平均化导致了生产的非垄断化,产品生产的专业化导致了劳动分工的精细化,劳动力的胜任度和劳动技能的本论文出自提升变动的困难程度加大了。因此,企业必须要进行全方位的人力资源管理改革和发展。信息高度发展。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许多以前人工完成的工作由机器来替代,以前多人做的工作现在只要三二个人就可以完成。这就使基层员工精简了,中层管理人员需要转变角色,从以前的人事管理转变为现代人力资源管理;高级管理人员也将越来越少。科学的人力资源管理势在必行。员工素质的提高。生产专业化使企业对员工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宽松的就业机制、国际分工和合作,使人才的流动有更大的自由度。把员工视为“生财工具”的观点将被历史嘲笑,民营企业里家族式的管理模式会越来越没有市场,专制式的管理方式将无法生存,而民主式的管理模式将得到推广。综上所述,民营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机制改革的发展刻不容缓,这是民营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必然选择,是民营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必经之路。

二、现阶段民营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滞后性

考察民营企业,特别是沿海开放地区中小型民营企业,人们不难发现,相当多的民营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严重滞后,以致于成了制约其把企业做大的最主要因素。滞后性主要表现在:’-选才机制选才者自身素质不高。民营企业大部分是乡镇企业,民营企业家中有相当多人本身就是农民或一般市民,其任用的从事人事工作的人员素质往往偏低,制约了民营企业在选择人才的科学性。如“要最好的,而不是考虑最合适的”人才高消费标准,选择了一些不适合企业发展的人才。应聘人员素质不高。大部分民营企业位于乡镇,因此企业在选择员工时有一定的区域局限。一项调查显示:江浙一带的大学生有!"#准备到国有企业、"$#准备到外企、%$#期望在行政单位、只有%&#想到大型的民营企业“试一试”,而一些中小民营企业几乎无人问津’!其次,由于家族式管理模式所致,家族利益、人情关等也使一些不适合企业发展的“亲朋好友”进入到企业中。社会人事体制缺陷。目前高校毕业生的人事关系制度,使许多人才难以顺利进入企业,一些大型的民营企业还可以办理高校毕业生的人事关系,但大部分中小企业由于没有主管单位而无法接收毕业生,对于高层次的人才就更是无能为力。虽然政府人才机构可以办理人事,但手续繁多。虽然国家出台了许多人才政策,但落到实处却让企业和人才都感到很难,民营企业往往“望才莫及”。!(用才机制)%*管理制度!民营企业决策缺乏民主,“一切听老板的”+“老板就是老板着脸”,长期的个人独断专行使得企业的管理没有一个良好的民主氛围。"决策随意性大,不遵守企业制度的第一人往往是老板本人。#没有健全的职能部门,或者部门健全但发挥不了作用。一些民营企业家信奉“人好不如业毒”,同时在缺乏民主的企业文化里,老板也认为设置那么多的职能部门,浪费人力、财力和物力。)!*分配制度!从数量上看,不少民营企业的薪酬缺乏竞争性,尤其是处于创业阶段企业,为了实现企业的快速发展,往往不能提供与企业业绩相匹配的薪酬;家族外员工报酬低,甚至还拖欠、克扣工资,导致员工尤其是外地人才不满。"从结构上看,企业中各类人才的薪酬不平衡,使部分人才产生不受重视、不公平的感觉。#从决定机制上看,老板一人说了算,且随意性大,缺少客观的、全面反映的评估标准;派发红包的形式,淡化了薪酬与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之间的关系,引起员工的猜测与心理不平衡,导致员工偷懒与投机行为。$从法律体制上看,相当多的民营企业的劳动关系是靠毫无法律效力的“口头协定”维持。如,!,,"年上半年,浙江民营企业的劳动合同签定率仅为-,#,其中,在民营经济发达的温州龙湾等地的劳动合同率仅为百分之十几。")"*使用制度!观念偏差。民营企业里有些人是老板用高薪聘请的,老板十分看重人才的“回报”,特别是近期效益。引进的人一旦掌握了核心技术,就有了“用人要疑、疑人也用”的观念,从而使人才普遍地有一种危机感。"资源浪费。由于选择人才时存在的许多问题,无法做到合适选才,出现了大材小用、小材大用的结果,导致人力资源的浪费和损失。#工作单调枯燥。由于过分看重回报,所以企业工作的安排上没有考虑员工的身心要求、设计的工作单调、呆板、枯燥,使员工感到工作乏味。"(培训机制据南京大学赵曙明教授等人的调查,在江苏省%,,家企业抽样调查表明:",#以上的企业只是象征性地拨一点教育费、培训费,人年均不到%,元;!,#左右企业的教育、培训费人均在%,元—",元之间;许多企业根本就没有将人力资本投资作为企业的经费开支项目;.#以下的企业逐年增加人力资源的投资。#)%*不愿培训。有的民营企业把人才方面的投入当成是一种与资金同等的成本,只看眼前收益。有的民营企业对员工的忠诚常持怀疑态度+只使用+不培养+往往只在引进人才(挖人)上花钱。)!*浅层次的上岗培训。有一些民企的培训存在急功近利现象,认为只要投资了+就应当立竿见影马上见效益+否则就认为投资不值得。)"*忽视培训的内容和质量。也有一些企业也认识到培训的重要性+投入了力、物力、财力搞培训+结果培训的整体效果并不理想。究其原因在于培训目标与岗位相联系不足,与员工的工作绩效的提高联系不足,与员工个人发展联系不足。缺乏培训前的调查+缺乏培训的规划+培训手段落后+培训形式单调+培训政策不到位等等。超级秘书网

家族企业论文 篇四

企业的上市问题。中国股票市场建立至今,发展时间不长,但是中国股票市场的发展过程倍受人们的关注。与以往研究多从组织合理性和管理效率的角度出发不同,

本文从家族企业的资本结构入手,研究其资本结构与治理模式的互动关系,并分析了其对股票市场的影响和股票市场的发展。

关键词:家族企业资本结构治理模式融资股票市场

ThefamilybusinessesandChinesestockmarket

Abstract:Asacolony,theChinafamilybusinessesaresubjectedtothewide-rangingconcernoffellowcountrymenandmassmediainthepastfewyears,there’reatleasttwoimmediatereasons:oneisthatnumerousfamilybusinesseshavecreatedgreatwealth;theotheristheissueofthegoingontheChinesestockmarketoffamilybusinesses.Fromthestockmarket’sestablishmenttothisday,thedevelopmenttimeisnotlong,yettheconcernofpeopleonthedevelopmentprocessofChinesestockmarketisintensely.Thepaperbeginswiththecapitalstructureoffamilybusiness,thendwellsontherelationshipofthecapitalstructureandthegovernancepattern,analysestheeffectonthestockmarketandthedevelopmentofChinesestockmarketatlast.

Keywords:familybusinesscapitalstructuregovernancepatternstockmarket

从家族企业的资本结构看中国的股票市场

美国的《财富》杂志评选的世界500强企业中,超过40%的企业为家族所有,在美国,从企业数量来看,98%的公司是家庭所有,包括一些赫赫有名的大型跨国公司,如亨氏食品等。即使是在美国最大型的公司中,也有大约42%的企业是由个人或家庭所控制。《福布斯》杂志评选出的中国大陆50位富翁中大部分属于家族企业。近年来,家族企业上市的问题倍受关注,目前已有马氏家族的康美药业、朱氏家族的太太药业、潘氏家族的天通股份和广东榕泰等家族企业的代表成功上市,但是,仍然有许多家族企业在股票市场之外徘徊。这必然会同时影响到中国家族企业和中国股票市场的发展,因此从家族企业的资本结构来分析中国的股票市场对双方来说都是具有重大意义的。

一、家族企业的界定

到底什么是家族企业?过去学者一般是从家族企业组织的合理性与管理效率的角度来研究,因此持不同看法的学者大都没有深究家族企业的定义,大体认为家族企业就是企业资产所有权与经营控制权都归家族所有的企业。由于这种认识过于笼统,我们的研究试图从资本结构和治理结构的角度出发。美国著名企业史学家钱德勒在其名著《看的见的手》中对家族企业下的定义是:“企业创始者及其最亲密的合伙人(和家族)一直掌有大部分股权。他们与经理人员维持紧密的私人关系,且保留高阶层管理的主要决策权,特别是在有关财务政策、资源分配和高阶人员的选拔方面。”从钱德勒的定义看,这种家族企业并不是指由家族成员掌握全部所有权和经营控制权,而是一种大部分和基本掌握上述两种权利的企业组织形式。这个定义显然未将家族企业的全部外延包括进来。

台湾学者叶银华根据以前学者的研究,提出以临界控制持股比率将个别公司的股权结构的差异性与家族的控制程度纳入家族控股集团的界定,于是,具备以下三个条件就可认定为家族企业:⑴家族的持股比率大于临界持股比率;⑵家族成员或其二代亲以内之亲属担任董事长或总经理;⑶家族成员或其三代亲以内之亲属担任公司董事席位超过公司全部董事席位的一半以上。应该说,这个定义比较准确,而且从股权和经营控制权的角度把家族企业看成是一个连续分布的状况,从家族全部拥有两权到拥有多数控制权再到临界控制权,都是家族企业。一旦突破临界控制权,家族企业就蜕变为公众公司。根据这个定义,中国很多民营企业都是家族企业或者说都带有家族性。

家族企业的产生和发展在中国有着深厚的文化基础,随着中国经济战略性结构调整,将会出现更多的家族企业,同时将会与中国的资本市场相互影响。

二、家族企业资本结构的成因分析

家族企业资本结构的形成特点制约了中国股票市场的发展。中国家族企业融资有两个特点:一是通过其它渠道融资而不是进入股票市场。他们同银行培养关系以取得营运资本,从朋友处借钱,攒钱并逐渐转化成安全投资如房地产,或存到银行一段时间以备未来不时之需,靠股票市场融资不是中国的传统做法。导致这种情况的发生大致有以下方面的原因:

(一)文化根源

儒家文化是导致家族企业融资方式的文化根源。儒家文化的影响相当深远,儒家文化的伦理道德规范便很自然地成为中国人乃至整个华裔群体和东方社会根深蒂固的行为准则。因此,儒家文化中关于重视家庭,把家庭看作是社会经济生活基本单位的思想;关于家庭和家族内应该体现尊卑的伦理观念和思想;关于家庭或家族权力的传递应该基于血缘关系的思想;关于重视包括血缘、亲缘以及姻缘在内的人缘关系,任人唯亲和裙带关系的观念和做法,对中国人具有较强的影响,并在其中形成了非常稳固的家族观念。在创办和发展企业的过程当中,这种根植于儒家文化的家族观念便很自然地被引入到企业中,由此形成了企业的家族性,并在企业运营过程中形成了由家族成员治理企业的家族治理模式。这也许可以视为中国企业组织形式选择的一个“潜规则”。

同时,由于存在于思想意识深处的儒家文化的潜在影响,导致以家族思想为直接指导的中国企业家在经营企业时不能放权,对企业的所有权和控制权有过分强烈的保护意识,害怕控制权旁落,害怕家族利益遭到损害和蒙受损失,因此在一定程度上不愿出售股份,企业的成长因此受到限制。即使家族企业想在股票市场融资,企业所有者一般也只会将少于50%的资产放到股票市场以保持家族对企业的控制权,如果所融资金不够,企业将面临资金严重短缺的问题,这种情况下,一般的家族企业宁可另外寻找融资途径也不愿失去企业控制权。由此引致的直接结果就是家族企业需要大量依赖债务融资,从而导致企业面临的财务风险增加,这是因为债务本息支出的硬约束性使得企业在债务到期时必须履行支付本息的义务,并且企业的负债水平达到一定程度以后,其边际融资成本会超过企业的承受能力,企业将无法获得债务融资。

(二)与非对称信息有关

一个最优的融资决策是使融资成本最低的融资决策。在新古典经济学假设的完善的资本市场上,用什么方式融资是无关紧要的,因为融资方式与资金成本是无关的(ModiglianiandMiller,1958)。

但是,现实中的资本市场总是不完善的。在一个不完善的资本市场上,企业就要考虑不同的融资方式的不同融资成本。之所以导致资本市场不完善,是因为总是存在企业家与出资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一般来说,与出资人相比,企业家具有信息优势。

非对称信息有两类:一类是外生的、事前非对称信息,或称知识的非对称;另一类是内生的、事后非对称信息,或称行为的非对称。第一类非对称导致逆向选择(adverseselection),第二类非对称导致道德风险(moralhazard)。非对称信息在资本市场上表现为三个方面:一是关于投资项目质量的非对称;二是有关行为选择的非对称;三是关于经营能力的非对称。其中由于行为的不可观察性而导致激励问题。詹森(Jensen)和梅克林(Meckling)将成本与企业的融资方式相联系,提出了有关企业融资政策的理论。

詹森和梅克林首先注意到,伴随着不同的融资方式,成本有所不同。在部分所有的情况下,企业家消费额外收益时,他得到全部好处却只承担一部分成本,于是,其工作积极性不高,却热衷于追求额外消费。于是企业价值小于他是完全所有者时的价值。比如,假设M是一位家族企业所有者,原来拥有企业100%的股份,现在M要上市,将50%的股份拿到股票市场出售,这时,上市本身给M提供了努力工作的反向激励。因为原来每损失一元钱都是M自己的,现在每损失一元钱有五毛是别人的。从投资者的角度来看,假如企业值100万元,上市后可能要打折扣,因为上市后,投资者推断M会偷懒、乱花钱。结果,市场对其的资本贴现率高,企业的市场价值就要打折扣。这个原因也使得许多家族企业不愿上市。

导致家族企业不愿上市还有另外一个可能的原因,仍然与信息不对称有关。对于企业的经营情况,企业家相对于投资者具有信息优势。沿用上面那个例子,M对于企业价值心中有数,当市场高估企业价值的时候,M则愿意发行股票。而投资者也会理性地推断,如果没有什么特别的理由,发行股票意味着股票价值被高估了。这样的话,好的企业就不会愿意发行股票,因为不想影响别人对企业的评价。

中国家族企业融资的第二个特点是由于信息披露问题而使大家对股票市场的态度仍像一样,甚至情况越来越糟。股票市场的理念是通过注重强而有力的信息披露来提高市场运作透明度,“信息披露”可以说是股票市场的一个重要的进入门槛。随着企业规模越来越大,当然要求企业披露的信息也越来越多,但还是有很多企业有很多的信息由于交易和财务资产的复杂性而没有披露,在中国的股票市场融资风险大,并且有的企业不愿意让竞争对手知道自己的商业秘密,以免损害家族的利益,由此也导致家族企业不愿上市进场。

除此之外还有技术上的原因。发行股票有着很高的发行成本,支付给承销商、会计事务所的费用非常大。据美国统计,股票发行成本要占到总融资额的2%~5%,最高达10%。

以上种种原因使得家族企业的资本结构特点得以形成,而这样会导致没办法建立强有力的股票市场。中国建立强有力的股票市场的难题就在于中国家族企业主根本不可能将大部分资产放在股票市场进行融资。而股票市场不强大和不规范,将会影响投、融资的信心,而且会反作用于市场,影响企业的活力。

三、中国股票市场的发展趋势

中国当前特定的经济金融体制主要是为国有企业服务的,股市也不例外。当年厉以宁教授提出股份制的概念,从理念上突破了原有国有企业体制,推动了国企股份制改革,中国的股票市场才随之建立,使中国的经济改革迈入了新的时代。股市的指导思想也是为了国有企业解困,再加上股票市场的准入门槛比较高,政府垄断了上市资源,使得“壳”资源稀缺,

导致在目前这种情况下,家族企业进入资本市场的困难较大。

现实的情况是,家族对企业控股,是事实上的绝对大股东。股权的集中化或者说股权的公众化程度低导致控制权不可能按比例分配,也就是说可能拥有百分之四十股份的人就拥有了对企业百分之百的控制权,这种情况使得外部中小股东行使法律赋予他们的投票权的成本高昂。这在伯利(Berle)和米恩斯(Means)(1932)的研究中得到证明,当存在有力股东或大股东时,少数股东或小股东的意志是很难通过投票权得到尊重的。而法律对中小股东的权益的保护程度是与股票市场的健全正相关的。中小股东的权益保护得越好,股票市场越健全,投资者就愿意投资,股票市场就越活跃。

中国上市的家族企业多采取金字塔型的控股公司的形式控制下属的系列企业。所谓金字塔型的控股公司指的是,以一个家族的控股公司为核心,按事业或地区持有下属几个公司的大部分或全部股权,再由这些公司去持有更多公司的股权。这种控股方式为关联交易的出现提供了可能。因此中国的股票市场在保护弱小的外部投资者方面,一个重要的机制就是要对企业的关联交易做出限制。香港的上市条理中规定,所有的关联交易都要得到中小股东的批准。对中小投资者的保护具有广泛的意义。像韩国,对投资者没有很好的保护,只能通过政府强迫银行贷款,结果造成金融危机,代价相当沉重。如何有效地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这个问题不解决,长期发展下去,就会成为中国股票市场的一颗毒瘤。

20世纪90年代以来,伴随着世界范围的科技进步,新产业的不断发展,中国涌现了一大批中小型的家族企业,为扩大就业,活跃我国经济,以及提升产业结构水平做出了贡献。然而,家族企业的出生背景,使得资金、人才、管理等方面的弱势成为扼制他们发展的瓶颈,尤其是融资渠道少,资信程度低,筹资能力弱等问题,一直困扰着家族企业。而通过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更是难上加难,在事实上局限了企业的发展。正如前文所述的种种原因,再加上家族企业自身的特点,使很多家族企业无法成为主板市场的上市公司,因此,建立二板市场是中国股票市场迫切需要解决的另一个问题。

二板市场即创业板,也称股票第二交易市场。在国外,创业板市场又叫另类股票市场,主要是针对中小型公司、新兴企业尤其是高新技术企业上市的市场。开设创业板旨在支持那些一时不符合主板上市要求但又有高成长性的中小企业,特别是高科技企业的上市融资,促进那些有潜力、有能力、有前景的中小企业的发展。中国的股票市场应该呈现多级化,帮助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上市融资,特别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争取在二板市场上市筹集资金,积极发展直接融资,支持中小企业通过资本市场进行融资。通过现有证券市场和组建地区产权交易市场等方式,为企业股权托管和转让、资产和土地使用权交易等提供便利,突破企业股权的流动限制,改善企业的所有权结构、资本结构和治理结构。尤其是对家族企业来说,能够使得其股权公开化和社会化,促使其将自己的“家族事业”融入到我国的“民族事业”中去,而且以市场为导向的金融机构和资本市场会从自身利益出发,对家族企业的融资过程和治理发挥更大的监督作用。

参考文献:

【1】张维迎:“公司融资结构的契约理论:一个综述”《改革》,1995,(4)

【2】张维迎:《企业理论与中国企业改革》,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

【3】〔美〕钱德勒,重武译:《看的见的手》,商务印书馆,1987

【4】郑学益主编:《商战之魂——东南亚华人企业集团探微》,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

家族企业管理论文 篇五

[关键词]中国家族企业;借鉴;传统文化;社会经济发展

[中图分类号]F406.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673-0461(2012)10-0094-04

家族企业的英文为“Family business”,“Family”是家庭、家族的意思,“Business”是商业、交易的意思,也就是说家族企业是由家族和企业两部分组成。家族是以血缘或亲缘关系为基础,以固定下来的家族内部长期有效的规范(家规)为纽带的特定亲属集体组织。那么什么是以家族为限定的企业呢?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西方国家研究家族企业的历史并不是很长,而我国更是近十几年才开始关注家族企业的发展。对于如何去区分家族企业与非家族企业,国际学术界至今都众说纷纭,没有一个公认的清晰界定标准,本文在归纳总结前人研究理论的基础上,分析各自所代表观点的特点和缺憾,尝试得出自己关于家族企业理解的结论。

一、以所有权、控制权①为核心的家族企业定义

综合国内外有关家族企业的定义的文献可以发现,学者们分别围绕着所有权(产权)、控制权,基于美国经济学家钱德勒理解来扩展和补充。其中钱德勒在《看得见的手——美国企业的管理革命》一书写道:“企业创始人及其最亲密的合伙人(和家族)一直掌有大部分股权。他们与经理人维持紧密的私人关系,且保留高阶层管理的重要决策权,特别是在有关财务政策、资源分配和高阶层人员的选拔方面,这种现代工商业企业可称为企业家族式或家族式企业。”[1]下列表1为各学者关于以所有权和控制权为核心定义的具体内容及特征:

从上述定义中,可以发现这些定义虽然紧紧围绕着家族企业内部的所有权和控制权来划定家族企业的界限,但都存在着界限狭窄,以偏概全的特点。如被大家公认的钱德勒关于家族企业的权威观点:家族掌握大部分所有权并拥有高层管理的决策权。这里就存在着他过分强调所有权是“大部分”,也就是绝大多数的股权,一般认为个人或所在家族拥有50%以上的股权就为控股,同样,Leach的观点和钱德勒一致,他们都强调了最终控股权的意义,认为只要拥有控股权就可以视为是家族企业了,但就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而言,上市就意味着股权要被稀释,能保持50%绝对控股权的公司所剩无几,这些企业难道就不是家族企业了吗?所以控股权并不是界定家族企业的唯一标准。Donnellcy的定义突出了两代成员间的传承,以保证家族企业的延续,那么对于那些由同辈人员(兄弟姐妹、朋友等)创业,还未进行传承的家族企业来说这个定义就不合适。Miyamoto的定义虽然纠正了以往只关注企业财产所有权和家族人员管理,而忽略经理人企业的存在会将经营管理权逐渐改变的事实,他的定义既注重了家族意愿下的产权的所有,又将职业经理人特定控制权的包括其中,但他“排除了两个以上家族的联盟所有或控制企业的情形,而且所作的分类走向了两个极端,失去了大量的中间状态。”[5]

中国学者孙治本、潘必胜、叶银华和刘小玄在借鉴国外学者关于家族企业定义的基础上,都将同时拥有企业产权和控制权作为判定是否家族企业的标准。台湾学者叶银华还首次提出临界持股的概念,不再将个人或所在家族持有的绝对控股权认定为家族企业的唯一条件,承认在企业内持有15%~30%的股权,即处于相对控股权地位的家族也是家族企业,同时他还结合中国社会传统文化,把二等亲以内家属管理企业作为必要条件,大大扩展了家族企业定义的范畴,弥补了先前学者们对企业所有权比例和控制权分配方面表述略显偏颇的遗憾。但此定义未包括传承,将家族企业的界定只限定在第一代创始人管理企业之间,而遗漏了家族企业的意义就在于家业永续。

如此看来,理论界在关于家族企业定义中存在的差异和引起比较大争议的地方主要还是表现在家族企业内部控股权比例(临界控股)、划分家族人员的组成标准,进而影响家族企业的界定上面。因此,根据控股权和家族关系渗入企业的程度,有学者将家族企业分为三类:第一,家族持有多数所有权(绝对数量或相对多数)来行使控制权②,即所有权和控制权高度统一,属于家族所有型企业,具体表现为企业家族化;第二,家族通过持有部分所有权行使控制权,属于家族经营型企业,此阶段的家族企业正逐步过渡至家族管理企业化;第三,在本企业内不掌握所有权,但因交叉控股或法人控股而行使最终控制权,属于家族间接所有型企业,这种类型的家族企业多存在于现代企业管理模式发达的欧美国家。这三种家族企业的]进是呈递进型的,第一阶段是创业型家族选择的类型,第二阶段是生命周期位于成熟发展阶段的家族企业选择的类型,第三阶段是财阀或财团选择的类型。[5]

二、传统文化背景下的家族企业定义

家族企业论文 篇六

有数据表明:2004年,民营企业对国民经济的贡献率超过60%;吸纳就业人口超过1亿;各类民营企业已经实现了中国70%以上的对外出口;在全社会城镇固定资产投资方面,各类民营企业的投资比重也超过了40%。家族制是中国民营企业的典型形式,这种形式在公司治理中存在种种弊端,成为民营企业发展的瓶颈。

一、家族企业公司治理的必要性

家族企业是指企业的经营权或所有权的控制权归属于一个或数个家庭或家族所有,而且能将所有权或所有权的控制权合法传于后代的企业组织。企业创始者及其最亲密的合伙人(或家族)一直掌有大部分股权。他们与经理人维持紧密的私人关系,且保留高阶层管理的主要决策权,特别是在有关财务政策、资源分配和高阶层人员的选拔方面。随着经济的全球化和企业规模的扩大,家族企业资产所有权与经营权高度统一以及资本结构封闭单一的经营模式使得其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因此,随之而来的是以董事会、股东大会和经理层所形成的层层受托经济责任关系。依据现代企业理论,公司制是现代企业一种有效的、典型的组织形式,其基本特征为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在公司制下,所有者和经营者在经济上的联系表现为一种契约关系。就契约本身而言,企业又是一种不能在每种状况下都能够明确契约各方权利和责任的不完备的契约。而美国着名经济学者伯利和米恩斯在《现代公司和私有财产》一书中就指出:由于现代公司两权分离,管理权的增大有损害资本所有者的利益的危险,它可能造成管理者对公司的掠夺。因此,为了最大限度地克服人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委托人(即家族企业所有者)必须建立一套有效的制衡机制来规范和约束人的行为,防止人滥用权利,使人的目标与委托人的目标最大限度地保持一致,从而降低成本,提高公司的绩效,更好地满足委托人的利益(时现,2003),这套有效的制衡机制就是公司治理机制。良好的公司治理能够增强投资者信心,降低资本成本,带来更稳定的资本流。只有建立完整有效的公司治理机制,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家族企业资产所有权与经营权高度统一而带来的公司治理上的弊端,使企业获得长足的发展。

二、家族企业在公司治理中的弊端

在企业形成的初期,家族制这种组织形式具有节约成本、降低企业运行成本及管理机制灵活等优点,从而使得家族企业在动荡的环境中依靠家族的凝聚力迅速成长。但是,随着市场经济体系逐步完善和经济的全球化,纯粹的家族企业由于公司治理的不完善,其只是在一些行业、一定的范围内存在有限的生存与成长空间,并不能成为市场竞争中的真正主角。如三株集团、沈阳飞龙等家族企业,由于管理绩效低、监管机制不健全等问题,致使企业相继破产,家族企业公司治理中的诸多弊端充分暴露出来。中国家族企业公司治理中的弊端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组织机制的障碍缺乏完善的公司治理机制

随着家族企业的成长,企业领导者不可能事必躬亲,所有权与经营权必然相互分离。而企业内部存在各类利益集团,由于夹杂复杂的感情关系,领导者在处理利益关系时处于两难的境地。比如,企业领导人的亲属和家人违反制度时,管理者就很难像处理普通员工那样一视同仁,这就给企业内部管理埋下了隐患。公司治理结构是企业制度安排的具体化,这些制度决定了企业的目标、行为,决定了企业利益相关者由谁、怎样来实施控制,风险和利益如何分配等问题。而家族制企业由于自身的原因,利益相关者之间不能形成很好的制衡关系,使得企业利益让位于个人利益,制度丧失了约束作用,走不出人治的怪圈。

(二)决策程序的限制缺乏有效的风险管理机制

果断的决策是许多家族企业初期成功的重要保证,许多企业家果敢、善断,抓住一两次稍纵即逝的机会获得了成功。但随着企业的发展,外部环境发生变化,企业主的个人经验开始失效。随着企业规模的增大,投资的风险也越来越大,一个简单的决策就能影响企业的成败。在这种以伦理约束代替制度规范的制度下,企业的兴衰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创业者的个人能力,而诸如创业者一言堂以及家长式的管理,极易造成企业发展的不稳定和存续时间的短暂。因此,保证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建立有效的风险管理机制越发显得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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