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调研 机构调研报告(3篇)

2023-10-30 17:21:16

在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报告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我们在写报告的时候要注意涵盖报告的基本要素。你还在对写报告感到一筹莫展吗?下面是书包范文为您精心整理的机构调研报告(3篇),希望能够给您的写作带来一定的启发。

机构调研报告 篇一

中共乌敦套海镇委员会

一、基本概况

乌敦套海镇位于翁牛特旗东南部,305国道穿越境内,东连玉田皋乡,隔老哈河与敖汉旗古鲁板蒿乡相望,南接赤峰市松山区哈拉道口镇,西与东庄头营乡相邻,北与那什罕苏木接壤。南北长28公里,东西宽24公里,呈不规则不长方形,行政区域总面积56.8万亩,其中耕地面积11.2万亩(水浇地面积4.5万亩),林地18万亩,人工及飞播牧草保存面积13.3万亩,草地8万亩,森林覆盖率32%。

乌敦套海镇辖1个居委会、12个村委会,61个村民小组,39个自然村,全镇总户数6191户,总人口23162人,其中少数民族1229人,非农业人口近4000人。2004年粮豆产量3000万公斤,牧业年度家畜存栏5.6万头只;2004年镇级财政收入416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700元。全镇干部、教师、离退休人员、遗属、民政供养人员共780人,每30人供养1人,财政供养率极高。

二、人员编制及工资现状

全镇党政机关和事业各站所现有人员共135人。

公务员共39人(含财政所人员9人),其中男27人,女12人,平均工龄21年,公务员平均年龄40.8岁,其中50岁以上1人,文化结构为大学本科13人,大专12人,中专10人,高中4人,行政机构编制为29个,超编10个;党政配置领导职数8个,其中正科3人,副科5人。

事业单位设立12个职能相对独立的站办所,共有96人(含自聘人员9人)。其中男64人,女32人,平均工龄18年,平均年龄38岁,50岁以上4人。文化结构为本科8人,大专27人,中专40人,高中21人,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为62个,超编34个。事业单位人员中,有干部52人,合同制工人29人,全民工人6人,大集体工人2人,计生招聘3人,畜牧大集体2人,文化招聘2人。所有工人身份人员,由于镇政府背着1176万元的债务包袱,财政乏力,均未上交统筹保险,存在着严重的后顾之忧。

乡镇近几年来总的趋势是:人员逐步增多(2002年后主要是安置转业兵),编制基本不变,工作量大幅度减少,工资有所上调,工资缺口越来越大。全镇行政、事业站所累计超编44人,2004年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缺口达52万元。

三、取消农牧业税之前,镇政府日常工作主要有哪些

取消农牧业税之前,镇政府日常工作主要有:(1)税费征缴;(2)公路会战;(3)生态建设会战;(4)专项推进种养业;(5)迎检达标软件(计生、党建、综治等)。

四、取消农牧业税后,哪些职能不存在了,哪些需保留,哪些需强化

取消农牧业税后,政府的主要精力不再是税费征缴、强迫种养和经济处罚,乱收费、乱集资、乱罚款、乱摊派不存在了,财政、计生等部门的职能弱化尤为突出。乡镇干部的注意力全部转移到建设和发展上来。

应保留的职能是:引导生态及公路会战,引导示范推广农牧业产业化。

应强化的职能是:(1)提高群众的全面素质,强化对农牧民实用科技、政策、法制的培训。(2)实施农田水利生态等基础建设项目。(3)农村教育、卫生、扶贫、广电、通讯等公益事业。(4)协调处理土地、林木、草场等群体性纠纷。(5)加强劳动保障,积极招商引资,实施项目拉动,发展镇村民营工业,培植财源。(6)创新党建工作思路、机制,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

五、日常工作中,哪些工作是以旗县为主完成,乡镇配合,哪些工作是由乡镇为主完成;县乡事权如何划分?哪些工作本不应由乡镇承担而实际承担着,哪些工作本应由乡镇来做而未摆上工作日程

税收:应是旗县为主,乡镇配合,现在是职能倒置,改为以乡镇为主。

行政执法:乡镇无行政执法权,行政处罚权均在旗县政府部门,涉及到经济利益,乡镇只能回避。建议明确乡镇行政权和执法权,如宅基地审批、计生罚款、动植物检疫、林木采伐审批及处罚、农机违章处理等。目前,行政权、收费权上划,矛盾全部转移到基层。

六、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主要应做好哪些工作,在综合治理、文化、卫生、教育、民政、计划生育、广播电视等方面,乡镇主要承担哪些工作任务

目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主要应该是提供及时有效的公共服务,包括加强城乡公共设施建设,发展社会就业、社会保障服务和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公共事业,公共信息等,为社会公众生活和参与社会经济、政治、文化活动提供保障和创造条件。综合治理主要承担普法、民间纠纷调节工作,文化主要是当地文化市场管理工作,卫生主要承担计划免疫防疫宣传、农村文明建设工作,教育工作以全民教育的普及和推广为主,全面提升素质教育质量,民政工作主要是扶贫救济、婚姻登记、优抚、低保救助,计划生育工作主要是优生、优育、优教知识宣传,人口管理和技术服务,广播电视主要负责政策、法律和农村适用技术宣传,

维护有线电视节目正常播出。

七、农牧民需要到乡镇办的事情主要有哪些,乡镇行政事业单位能否满足农牧民需求,主要原因是什么

农民到乡镇办理的事项主要有:婚姻登记、宅基地审批、准生证办理、林木采伐审批等。而乡镇行政事业单位不能满足群众的要求,因为最终审批权不在乡镇。

八、乡镇政府有无行政执法权,日常行政管理主要依靠什么手段

乡镇政府没有行政执法权。凡涉及收费、审批、处罚等比较直观的行政执法职能部门,都是垂直条管,如公安、工商、国税、地税、交管、电力等,把没有实际意义行政权利、人员多、收入少的部门放到了基层。因此,乡镇的日常管理手段主要靠做群众的政治思想工作,协调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责成村委会按村规民约处理。

机构调研报告 篇二

十月下旬,企业注册局调研组对山东省部分地市企业登记机构存在问题及监管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组先后在淄博市、济南市召开了座谈会,听取了11个市、区(县)工商局代表的汇报发言。调研组总体认为,山东省自2006年以来,运用日常监管手段和年检审验职能,结合总局部署的“两虚一逃”治理工作,积极开展了对非法中介行为的专项整治。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形成了扎实有序推进的良好态势。其中,省局思路清晰、部署及时,措施有力;淄博、济南等地市局重点突出、执行坚决、确保实效,为基本解决非法问题积累了经验,夯实了基础。

在调研中,大家一致认识到:非法中介活动是当前社会经济发展中一大危害,特别对国家金融信贷管理、增值税管理、市场交易安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产生严重影响,必须在今后工作中高度关注,理清思路,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坚决打击。

一、山东部分地区机构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山东省社会中介机构发展迅速,数量增长呈上升趋势。目前。经工商部门正式登记并核准经营范围的机构已超过一千家,其中可以开展企业登记业务的达到两百余家。其他为从事商标事务、财务记账、会计师事务所、投资咨询、管理咨询、税务代办、报关、劳务外派等业务的中介机构。

违法中介机构的情况基本分为两类:一部分为无照经营的“黑中介”,或以虚假广告招揽生意;或以少数人组成的团伙直接或咨询,他们一般聚集在工商局注册大厅内外拦阻企业,虚假宣传,强行;另一部分是企业超范围经营,包括咨询类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商标机构、财务记账管理公司、评估机构、报关报税机构等等,大多在开展主业服务的同时从事相关登记业务,也有一部分为了竞争需要,通过承办主业而免费登记业务的。

二、非法登记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三类:垫资、登记事项虚假、伪造。

第一类是提供“垫资”服务。包括为企业开业登记的注册资本垫资以及为企业增加的注册资本垫资两个方面。近年来,随着企业法定注册资本门槛的降低。垫资环节大多发生在增资方面。从需要垫资的行业分布看,依次为:房地产、建筑装饰、资源开发及经营、国际货运及其他行业,另外某些前置行政许可与规模较大的招投标项目也催生了短期大额资金融通的需求,而通过垫资获得高额利息就成为不法企业追逐利益的一种方式。假设供求双方商定非法融资一千万,约定每天利息千分之零点五(约定千分之一的也不在少数),按照较短融资周期二十天计算。资金提供方即可获得一两百万。额度越大利息越高,且借款计息期限越长。这与传统的“高利贷”方式有所不同。传统的“高利贷”需要一个资金运用过程,使用方到期偿还本息:而垫资环节中由于资金注入与抽回的账户控制在资金提供方或非法人手中,需求方基本看不到也用不上所借用的资金。说到底,垫资就是一个“走帐”一验资一登记的过程。

在已立案调查的实例中,垫资是非法活动中比例最高的,而且已经出现了专业垫资机构以及专门垫资网络、专业登记机构、银行转账、办理验资、年检等“一条龙”职业化操作的苗头。济南市工商局今年查获的一家非法中介通过地下专业垫资机构网络就为245家企业总共垫资5.4亿多元,其违法分子已经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非法垫资行为又衍生出其他违法情形或以合法形式规避隐藏的情形。例如非法垫资必然同时存在银行、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违规操作问题:非法垫资带来的“两虚一逃”日益猖獗问题;注册资本严重名不副实下的“空壳公司”问题等等。情节严重的已经达到刑事责任的追究标准。调查中还发现一个新的监管难点问题:被垫资的公司登记之后。又通过快速转让股份办理股权变更登记,引用“洗钱”手法。将无责任股东替换出违法的股东,以无辜掩盖违法,达到规避处罚,保护原股东或本公司利益的目的。

第二类是通过涂改、模仿方式提供虚假决议、签字、场地租赁合同,形成不真实的登记事项。在年检中。违法的行为主要是提供虚假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以协助企业通过年检。

第三类是伪造营业执照、印章(包括企业公章、银行印鉴、会计师事务所验资专用章)、银行进账单及有关票据、验资报告、房屋产权证明、前置审批文件等。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公司设立分支机构不再需要原登记机关核转函,以致非法中介利用伪造营业执照或复印件骗取分支机构登记机关登记的现象屡有发生,与“中国南方建设集团”近年来凭借伪造营业执照在各地设立分支机构的现象颇为相似。

三、非法登记活动反衬出管理薄弱环节或工作难点

(一)银行管理方面

1 金融政策和制度原因

金融机构除以获取息差利益作为主要盈利模式外,还以吸收存款,增加开户,维护开户方与银行的紧密联系,扩大本行账户间资金往来的流动性,保持并增加账户资金量,持续收取账目间资金往来服务费用为营收目标。因此,为了保证利益来源,银行对客户账户虽有一定管理审查尺度,但往往对进账转账过程审查不严,为非法垫资后及时转移资金间接提供了便利。尤其是去年以来。对私账户的管理方式逐步向对公账户管理方式靠拢,使公私账户间的资金转移限制和资金量限制不再经受严格的审查控制,本行卡内转账更加便利。根据济南局的资料,目前对公账户向私人卡内转帐当天可以累计达到五百万元。

2 银行工作人员人为操作原因

个别银行人员因贪图私利,与非法人员相互勾结,利用操作技巧和个人审查权利。建立快速有效的“银行通道”,为非法垫资及时办理资金转移。淄博局就是通过某个时段大量企业只在本市两家银行支行开户的疑点,发现了银行人员填改进账单资金来源方名称的违规问题。通过与银监部门共同责令暂停开户,限期整改。会同公安部门责令提供开户企业名单和账户资金流动状况,挖出了垫资抽逃的系列案件,得到市政府的肯定。

3 银行配合调查难以尽力的原因

目前,银行一般能够配合执法部门提供账户情况,但是保护开户人利益始终是银行方面对开户人的基本承诺。按照现行账户保护制度,各家银行都有专门接待部门配合调查,并持有上级部门内部发行的《执法机关调查权限手册》,银行除对公检法机关提供基本账户和资金往来情况外。在工商部门一栏,仅可提供基本账户开户情况,而不提供资金往来情况。

由于缺乏资金去向的有力证据,工商部门开展垫资抽逃的立案调查进程往往在银行环节被迫中止。无法形成确凿完整的证据链条。

(二)验资方面

1 恶性竞争原因

目前会计师事务所为数众多,参差不齐。为招揽验资业务,不惜低价恶性竞争,验资费用从以往一两千元标准直线下降为目前一百多元,验资审查环节把关不严,验资报告质量下降。济南局在整顿验资机构,规范验资工作中曾发现,有的验资机构甚至由当事人直接提交验资报告,自己加盖验资专用章了事。

2 验资技术落后原因

目前法律对于验资流程的设置不够严谨科学,对于货币出资仅凭银行进账单就出具验资报告。而没有运用更加客观有效的会计审计技术加以究查,独立作出判断,实际上这一验资方法只是简单借用了验资机构的专业地位和社会公正属性。从非法机构从业人员仅有小学文化程度就可将验资流程玩弄于股掌之上的经历不难看出,验资流程这一登记前置的必要环节,已经日益“儿戏化”了,其真实性、公正性已经遭到越来越多的社会质疑。

(三)公安经侦方面

山东工商机关在查办“两虚一逃”案件中,与公安经侦部门关系融洽,配合紧密,取得了一定经验。一些工商部门难以调查、难以移交的案件,公安机关都能抽调人员随同工商部门进行取证调查。但公安机关在有关移送追诉问题上也面临一些棘手问题。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虚报注册资本罪(刑法158条)标准为:实缴注册资本不足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有限公司虚报数额占法定最低限额60%以上:股份公司虚报数额占法定最低限额30%以上的,应予追诉”。《公司法》已将有限公司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额降至三万,按以上追诉标准,只要虚报1.8万元,工商部门即应移送公安机关。但在目前,几乎难以实现,有的是公安机关以证据不足为由退回工商部门,有的是检察机关以证据不足为由退回侦查,再退回工商部门。从山东调查看,由于虚报注册资本、抽逃出资的证据取得难度较大。工商部门这两年移送公安机关的,主要是涉及伪造罪或非法经营罪方面的违法犯罪行为,少有以虚报资本方面的名目移交的案件。

另一与公安治安管理薄弱环节有关的,就是私刻印章、伪造公文或其他文件的活动十分猖獗,或者说有了私刻印章、伪造公文的“助推器”,非法垫资的整体流程才有了得以完成的可能性。私刻印章、伪造公文等涉嫌犯罪的问题由来已久,屡禁不止,不仅成为近年来非法垫资行为的活跃舞台,而且也成为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的“营养源”,应当下大力气予以打击,严厉惩治。

(四)工商方面

调查中主要反映了四个难点问题,一是调查取证难。银行取证难是其中一个方面,另一方面是涉及关联企业众多,关键人物众多,且常活动于外地,有的甚至连开户行、验资机构都在外地,因此调查周期长,调查成本大,收获甚微;二是认定制裁难。现行法律只对验资机构提供虚假验资报告明确了惩处标准。而对垫资行为,尤其是垫资机构如何定性和惩处,没有具体规定;三是审查发现难。首先是在目前书式审查条件下,经验不足的审查人员难以察觉垫资中的蛛丝马迹。其次是实质性审查的具体执行标准尚不确定,登记审查人员在当场登记的工作要求下。即使从书式文件中发现疑点,也难以中止当场登记,而启动实质性审查程序,因为缺乏足够说服力的告知理由,也难以确定审查核实时间。再次是非法机构和人员熟谙登记流程,对延长审查时间或驳回申请的原因解释的法律依据相当清楚,强行带入似真实假但短期难以澄清的登记事项,一旦遇阻常常引发非公正性投诉或诉讼:四是依法处理难。其中主要是企业不配合执法机关的调查处理,致使案件在规定时限内难于调查终结,往往积压至年检结束时涉案企业无法处理,一旦引发诉讼。工商部门常陷于被动。上述四个问题既有登记审查手段需要完善的问题,也有监管手段需要完善的问题。

四、山东地方局目前采用的主要专项治理措施

一是济南局重点对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进行整改,从验资环节打开协助非法虚假验资的突破口。首先针对验资不实、违规问题、资产评估虚假问题及时向市人大进行汇报。取得支持。同时积极协助推动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及时下发两份规范性文件,制定和规范了验资报告的出具标准,对违反者停止执业资格直至吊销执业证书,刹住了违规操作的不良风气。在年检工作环节,又结合年检审计报告质量问题,开展了“五查”,即查货币资金、查应收账款、查应付账款、查库存商品、查关联方,共调阅了一万五千份审计报告,排查出有十分之一不合审计要求的财务报告,先后责令11家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评估机构进行自查、整改、举报,将虚假注册公司的年检把关由工商一个部门前移至审计报告验审评价环节。问题公司的筛出比例大幅提高。

二是淄博局根据银行资金流动特点。既可以形成非法垫资和非法转移资金的渠道。也可以形成资金出入“瓶颈”的原理,加强了与银行管理部门的合作。在向市政府及时汇报工作的同时。与市财政局、市人行、市银监会共同下发了《关于规范公司货币验资工作的意见》,在重点规范企业验资账户的管理,及时遏制企业远程开户、集中开户现象的同时,分别组织力量分别与公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会同人行、银监部门对违规银行开展货币资金账户开展执法专项检查。较短时间内就使银行合规操作的水平大幅提高。通过对企业货币资金账户的监管控制,今年下半年以来,非法现象大大减少。

三是潍坊局以工商所为基础,进一步完善网格化监管,及时反馈企业动态信息,随时补充调整重点监管数据库。将近两三年存在垫资嫌疑的机构报送登记申请的公司、资金短期大幅增加的公司列为重点监管对象,提请银行和验资机构配合调查研判,筛查资金真实性,提高了查处到位率。

据了解,山东省局近期内,将取得省人行、银监会的大力支持,建立以中、工、农、建四大行为主的开户出资与登记后资金流向信息传送专线,直接连通省工商局数据信息中心,取得经验后。再推广到其他银行。此举将快速反映企业资金来源与异常流向,及时掌握可疑信息,及时查处违法行为,同时将违法关联企业一并纳入重点监管对象,随时联合执法,重拳出击。目前,四大行也有合作意愿,通过工商部门掌握的企业信息,及时了解企业信用情况,减少金融风险。目前这项工作已准备进入专线铺设阶段。

五、调研中收集到的工作建议

(一)规范中介机构、人员登记行为。将登记行为纳入职业化管理轨道,重新开展对机构的资质认定与人员素质考试,合格者持证上岗。建立人员在工商部门的备案制度,并确定机构的固定联络人员,及时相互通报法规、政策、规范化要求,具体指导登记行为,将对立关系扭转为合作关系。

(二)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由工商牵头,会同公安、财政、人行、银监等部门定期交流,各自通报,联合执法。综合各项职能,形成执法合力,提高执法的有效性。

机构调研报告 篇三

一、机构编制管理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础性工作

我们常说的“机构编制”,其含义是关于法定组织的机构体制、职责功能、组织形式、单位设置、等级规格、人员数量及其结构比例、职务配备额度等方面的规定。一定的机构和编制是进行行政管理的最基本的前提条件,从这个意义上讲,机构编制管理是行政管理的“母管理”,处于源头地位。机构编制管理的目的是为了使社会各个法定机构的组织发展达到协调、合理、适度、科学的目标,使社会这部大机器运转得更加协调、均衡,减少各类机构纵横两方面的磨擦和冲突。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主体是人,重点是担负着社会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各级党政机关和事业机构的工作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是否按照法定的、边界清晰的、科学合理的职能履行了职责,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关键,从这个意义上讲,没有机构编制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法定化,就无所谓发展观、政绩观的科学化,经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就很难统筹发展。如果各级党的机构都能依法执政、各级政府机关都能依法行政、各级政法机关都能依法执法,经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协调发展,科学发展观自然得到有效地落实。

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必须把科学发展观作为长期的指导思想

科学发展观是用来指导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发展的。离开发展,就无所谓发展观。这就要求我们机构编制部门必须牢固树立发展意识,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把推动发展作为机构编制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不断推动思想解放,敢于突破,善于借鉴,勇于探索,利用机构编制这个杠杆,推进体制创新、机制创新,为加快发展创造良好的体制、机制环境。机构编制管理既要管“制”,也要管“活”,在按政策规定,按规章制度,控制机构和编制的随意性增长的同时,运用机构编制这个杠杆,促进政府机构的优化设置、编制的合理配置。要逐步变被动为主动,由批机构、批编制、批职数,转为进行政策法规研究、战略研究、前瞻性研究和技术性研究,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上来。

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不够全面,地区发展不平衡,经济的快速增长对资源、环境的压力日益加大等等,都要求发展要更加注重统筹兼顾,做到城乡协调发展、区域协调发展、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推进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相协调,推进经济、政治、文化建设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相协调。这些就要求我们机构编制部门必须树立统筹意识,从习惯和满足于完成琐碎具体的机构编制审批业务转变到重视研究解决大的问题上来,打破“就机构谈机构”、“就编制论编制”的惯性思维,从事务型的操作中超脱出来,既要“拣芝麻”,更要“抱西瓜”,把机构编制工作搞新搞活,统筹兼顾,促进城乡、区域、经济社会、人与自然协调发展。坚持以人为本,要求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促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需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让发展的成果惠及民众。这就要求我们机构编制部门必须树立民本意识,把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机构编制工作的根本价值取向。要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转变工作作风,自觉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在管理思想上,尊重人、信任人、依靠人。通过我们的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文化权益,推动全面发展。

三、机构编制部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切入点

机构编制部门的时代定位,是进入新世纪站在政治体制改革与经济体制改革交汇点上,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高度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部门。编办的历史使命,是在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进程中,以转变职能和体制调整为重点,研究推进科学合理的政府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和运行机制,建立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机构编制管理制度。新形势下机构编制部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认真贯彻李铁林主任的指示精神,准确把握自身的时代定位,找准切入点。

一是科学界定政府职能边界,积极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近50年来,我们党和政府为建立和完善一个结构合理、人员精干、灵活高效的党政体制,先后进行了多次机构改革。虽然每次改革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却一直没有跳出“精简-膨胀-再精简-再膨胀”的怪圈。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有多方面,但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政府职能边界不清,政府的职能延伸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一些本该由市场自我调节的职能也被政府承担了,既影响了市场配置资源的效率,也直接导致了政府职能的扩张、政府机构和编制的膨胀。对此,机构编制部门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权力与责任的关系;公共利益与公民合法权益的关系;实体与程序的关系;强制与领导的关系;立足现实与改革创新的关系,研究并科学界定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职能边界,该归位的要归位,该释放的要释放,扎实地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从根本上解决政府施政行为中的“越位”、“错位”、“不到位”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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