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品安全 学校食品安全专项自查报告(精彩8篇)

2023-03-11 13:23:04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报告对我们来说并不陌生,报告具有双向沟通性的特点。你所见过的报告是什么样的呢?书包范文为您带来了学校食品安全专项自查报告(精彩8篇),希望能够对您的写作有一些启发。

章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基本要求 篇一

第十条学校食堂应当依法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学校应以校长为法定代表人申办学校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乡镇中心学校所辖的村小(含教学点)食堂应以中心学校校长为法定代表人申办《餐饮服务许可证》。

第十一条学校应设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学校首席食品安[www.shubaoc.com]全官或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具体负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学校应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包括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加工经营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洁、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留样制度,关键环节操作规程,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投诉受理制度以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制度。

第十三条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含临时工作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和培训证明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凡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含病原体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第十四条学校食堂应建立每日晨检制度,并做好记录。食堂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人员,应立即离开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第十五条食堂从业人员应当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操作过程中应保持手部清洁。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戴饰物。专间操作人员应戴口罩。

第十六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员开展每年不少于40小时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学校应当组织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其他食品安全知识,建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自查及从业人员健康、培训等管理档案。

第十七条学校食堂食品处理区应设置在室内,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加工、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流程合理布局,并应能防止在存放、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食品加工处理流程应为生进熟出的单一流向。

第十八条学校食堂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台账。米、面、油、蛋、奶等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应通过公开招标、定点采购的方式确定供货商。

第十九条学校食堂应设置食品库房,食品库房应配置良好的通风、防潮、防鼠等设施。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标识明显。

第二十条学校食堂在加工过程中应当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观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

第二十一条学校食堂烹饪的食品应烧熟煮透,烹饪后的食品应在备餐间存放。烹饪后至食用超过2小时的,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

第二十二条生熟食品的加工工具及容器应分开使用并有明显标识,设立固定区域或场所存放。直接入口食品与食品原料或者半成品应分开存放,半成品与食品原料应分开存放。

第二十三条高等院校制售凉菜,凉菜间做到专人负责、专间制作、工具专用、消毒专用和冷藏专用。

第二十四条分餐应当在备餐间或符合要求的加工经营场所内进行。供餐后多余的食品应冷藏,再次食用时,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必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供应食用。

第二十五条餐用具应按规定进行清洗、消毒,消毒后的餐用具应储存在专用的保洁设施内备用,保洁设施内不得存放其他杂物或私人物品。

第二十六条学校食堂不得超剂量、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添加剂存放应有固定的场所,标识“食品添加剂”字样,盛装容器上应标明食品添加剂名称,严格“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专用称量”。

第二十七条学校食堂提供的每餐次食品成品必须留样,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专用密闭容器内,在专用冷藏设施中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00g,并记录留样食品名称、留样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等。

第二十八条学校食堂餐厨废弃物应存放于标识清楚、密闭的容器中,并日产日清。餐厨废弃物应由经相关部门许可或备案的餐厨废弃物收运单位或个人处理,并与其签订合同,索取其经营资质等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置台账。

第二十九条学校统一为学生订购学生餐的,应选择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b级以上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并对供餐单位的食品安全条件、供餐能力、运输车辆、检验室以及食品安全管理机构、人员配备和职责履行情况等进行实地查验。学校应提供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分餐和就餐场所。

第三十条学校食堂供餐需分送各班级就餐的,其送餐车辆、容器和工具应保持清洁卫生。每次运输食品前应清洗消毒,运输装卸过程中应密闭加盖。

第三十一条学校食堂用水应符合国家标准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

第三十二条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食堂应由学校自主经营,统一管理,不得对外承包。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引入社会经营的食堂,应选择有资质能承担食品安全责任的餐饮单位,建立准入和退出机制。

第三十三条严禁高等院校以外的各类学校食堂加工制作冷荤凉菜;严禁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严禁违规加工制作野生毒蕈、发芽土豆、霉变红薯、鲜黄花菜等高风险食品;加工制作四季豆、豆浆等食品时必须烧熟煮透。

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总结 篇二

一、认真安排部署

为确保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我镇高度重视,迅速召开了专题会议,对此项工作进行了专门安排部署,并成立了由市场监管所、城管办、综治办、统筹办等组成的专项整治工作小组,要求各相关室所切实加强对该工作的落实,抓紧抓好,突出成效。整治范围包括我镇所有中、小学校、幼儿园等各级各类学校食堂、超市;学校附近的餐饮店、食品店、流动食品摊贩。目标是进一步增强学校及周边食品生产经营业主的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完善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范食品加工制作经营行为,最大限度消除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餐饮单位、副食店食品安全隐患,防控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保障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

二、积极开展工作

我镇专项整治工作小组按照文件要求于xxxx年x月x在我镇范围内开展了一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整治工作,本次检查重点:一是学校食堂有无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安全经营许可证;二是学校食堂是否明厨亮灶;三是学校(幼儿园)的食堂是否建立食品安全公示牌、是否有食品的进货票据、是否建立餐厨垃圾回收制度、是否建立食品溯源制度;四是中小学校门附近xxx米范围内是否有食品流动摊点和占道经营行为;五是学校及周边食品质量、期限是否存在隐患。

三。整治成效

此次专项检查对我镇辖区内x个学校(幼儿园)食堂以及周边餐饮单位、副食店的食品安全进行了检查。各学校食堂均建立了以校(园)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制定了学校突发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预案、食品卫生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并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

在检查过程中,市场监管所对学校食堂的食品进行了抽样检查,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对学校食堂以及周边餐饮单位及副食店等在食品采购、贮藏、加工、烹调、售卖、餐具消毒等环节都进行了严格审查,并未发现与食品安全有关的隐患。同时也对学校食堂、小卖部等的卫生许可证、健康证进行了全面核查。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充分发挥各室所整体联动效应,食堂工作做到了以下五点:一是要采购放心肉、无公害蔬菜,严禁人情肉、关系菜;二是对储藏室要定期消毒、通风;三是剩饭剩菜及时处理、不卖回锅菜;四是餐厅要做到空气清新,地面、墙面整洁、无积尘蛛网、餐具摆放有序、分类分架;五是卫生消毒措施要齐全,有专门的消毒人员。通过这些措施,确保了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的素质和食品安全。

在检查过程中,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告知校方在继续保持的前提下,还要进一步加强食物加工操作的规范性,防止生熟交叉污染,严格餐具和食品容器的清洗消毒,切实做好学校卫生工作。同时告知校方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增强师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

学校食品安全自查报告 篇三

学校本着对学生、对家长、对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对照市教育局、卫生局文件的要求,对学校食堂及服务部食品安全进行了一次详细的检查,现将食品安全自查工作汇报如下:

1、学校食堂、服务部各种制度健全,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层层签订了食品安全责任书。

2、学校食堂办理了卫生许可证,服务部办理了食品流通许可证,且都在有效期内,不存在超范围经营问题。

3、学校食堂及服务部卫生情况良好,各项卫生制度落到实处。餐厅、厨房等室内外环境按包干范围每天打扫,保持清洁卫生,每周大扫除,做到了室内“六面光”,地面干净,墙壁、门窗、天花板无污痕、无涂画、无灰尘、无蜘蛛网,室外无污物,水沟通畅,无臭味,无卫生死角。锅灶、水池、炊具、台板、砧板、食品橱、冰柜等经常清洗,保持清洁。食堂周围水槽、水沟、剩饭菜池(桶)经常清洗、清扫。食品及原料的贮存符合卫生、安全、整洁的要求。

4、从业人员均办理了健康证,且都在有效期内。学校对食堂工作人员建立了健康档案,经常对从业人员进行卫生安全知识培训。

5、学校食堂采购落实索证索票制度,建有进货台账,

大宗物资米、面、油、肉等实行定点采购(楚源后勤服务公司),并索要相关证明。学校食堂没有使用任何食品添加剂,没有使用一次性餐盒及筷子,食品原料按照先入先出的原则,不存在过保质期的食品。

6、学校食堂配备了足够的消毒设备,每天对各种用具进行消毒并符合相关要求。

7、学校食堂严格落实各项加工制度,食品清洗、粗加工符合要求,做到生熟分开,从未制售凉菜,严格落实食品留样制度。

8、学校食堂从未使用任何食品添加剂,不存在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9、服务部没有“三无”食品、假冒及过期食品,进货台账记录详实,环境卫生整洁。

学校食品安全自查报告 篇四

我校及时召开了学校食品卫生工作会议,对学校食品卫生工作作出了专门部署,以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常见食物中毒及其预防知识,以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职责重于泰山,保证每位学生能够健康成长为工作重心,加强了广大师生的食品卫生的安全意识,营造了食品卫生安全在我身旁的浓厚氛围。现将我校食品安全、传染病防控等工作的自查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重视食品安全。

1、成立以刘校长为首的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以强烈的政治职责感,狠抓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实行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落实食品卫生安全职责制。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学校食堂与学生团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的要求,提高了广大师生和食堂工作人员的政治意识、法律意识、规范意识、职责意识,从严要求,严防死守,杜绝食物中毒的事故发生。

2、加强宣传,学校利用学校广播在全校师生中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并认真组织广大师生和食品从业人员学习食品卫生的法律法规和相关的文件精神,从而增强了从业人员对食品安全的忧患意识,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强化了对食品卫生安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用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来约束从业人员的行为,保证广大师生的身心健康。

二、落实到位,全面检查食品卫生安全工作

1、一开学,学校组织所有从业人员到医院进行了一次全面健康检查,并办理了健康证,所有从业人员均持证上岗。

2、领导小组对我校食堂进行认真排查。严禁“三无”产品进学校,对照《食品卫生法》的要求,对学校食堂的食品卫生严把进货关、洗拣关、烹饪关。严格按照规范的操作流程,在规定的区域内操作,打饭打菜时必须戴口罩,手套和帽子避免用手直接接触餐具和食品以防造成交叉污染。在本次排查中,未发现有过期,变质,变霉食品。

3、检查后及时召开有关人员会议,对检查中发现的卫生较差和从员人员服装不规范的问题要求在第二天完成整改。会后重新建章立制,学校重新制订了食品采购卫生制度、食品库储卫生制度、食品卫生管理制度、饮食卫生制度、个人卫生制度,重申卫生职责追究制,严防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重新修订了食物中毒的应急预案。

4、强化对食品卫生的监督。分管的学校领导坚持天天深入现场,检查食品卫生,了解工作人员的健康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留隐患,并继续实行48小时留样制。

三、存在问题及时整改。

在检查中发现的卫生不整洁、从业人员服装不规范和制度不健全问题,要求第二天全部整改完成。

学校的食品卫生工作是常规工作。虽然我们做了很多的防控工作,取得了必须的实效,但还必须警钟长鸣,紧紧绷住食品安全工作这根弦。扎实工作,为构建和谐平安学校而不懈努力!

学校食品安全教育的总结 篇五

为有效预防我园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突发事故的发生,及时控制和消除校园突发事故的危害,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切实有效地降低和控制食品中毒事故的危害,维护学校正常的保教秩序和园内的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教育部门的有关要求,结合我预案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领导机构与职责

1、组织机构

组长:__(园长)

副组长:__(总务主任)

成员:__(校医)

2、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在获悉幼儿发生食品中毒事故后,组长和副组长立即赶赴现场,详细了解情况。统一指挥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处理,协调各方力量进行应急救援,控制事态发展。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对幼儿进行救治、对造成中毒的原因进行调查,及时追踪了解中毒师生的情况及中毒原因,并立即逐级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协调有关部门妥善处理事故。

定期对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进行督查、总结、研讨,形成评估和反馈意见,及时查漏补缺。

统一组织事故善后处理工作,落实整改措施,尽快恢复学校正常保教秩序。

二、日常工作的开展

1、完善制度。要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工作制度》、《上岗人员工作要求》、《食堂管理制度》等,悬挂于墙壁醒目处。

2、强化督查。以各项食品卫生制度落实为重点,结合学校其它安全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

3、落实职责。园长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食堂管理人员、食堂从业人员分别在自己的岗位职责内负责。

4、加强教育。幼儿园要加强对广大师生的食品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通过主题班会、板报等宣传形式,向教职员工、家长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常见食物性中毒的防治方法和应对措施等,要教育幼儿注意饮食安全,初步学会辨别食品的伪劣,教育幼儿不吃生冷不洁的食物,不吃霉变、过期的食物,不吃来历不明的食物,不喝生水和劣质不卫生的饮料。要通过广泛的教育,培养幼儿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三、具体的应急措施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事故应急处理人员由领导小组组长统一调度,一旦发生疑似食物中毒,立即启动学校食物中毒应急机制,学校相关部门应当立即做好各项应急处理工作:

1、积极组织抢救病人,尽可能按照就近、相对集中的原则进行抢救处理。在医务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催吐,呕吐有利于毒物排出。病情严重的,应立即就近送医院抢救或向120求援,并派人到医院守护病人,及时解决有关问题。

2、组长和校医分别立即向镇教办、镇疾控中心报告学生中毒情况、中毒发生时间、中毒主要症状、中毒的学生人数等,报告时间距离发病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如果怀疑与投毒有关,还应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

3、食物中毒事故发生后学校应注意保持幼儿园的稳定,食物中毒应由疾病预防控制机制、卫生监督部门确认,要严格控制消息发布渠道,及时、准确做好信息公开,并如实向上级部门汇报,不瞒报、谎报。对一些谣传也要及时澄清,避免师生、家长不必要的恐慌。同时要安抚好中毒幼儿,做好与幼儿家长的沟通,维护正常的保教秩序。

4、保护好现场,保管好供应给学生的食品,维持原有的生产状况。放入冷藏箱(柜)交调查人员,禁止继续食用和擅自销毁。追回售出的中毒食品或疑似中毒食品。对制作、盛放可疑食品的工具、容器以及可能的中毒现场予以控制。

5、在卫生部门的专业人员到达后,配合专业人员收集可疑食品和中毒幼儿的呕吐物、排泄物、洗胃液等。同时介绍中毒的情况并开展现场调查。对剩余的食物予以暂时封存。待现场调查结束后,按照卫生专业人员要求进行现场消毒清洁处理。

6、协助卫生部门做好调查工作及各项后勤保障工作。

四、注意事项

1、稳定师生及家长的情绪,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2、如有个别家长来园探视,由学校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

3、事故发生后,要注意维护正常的学习秩序和工作秩序,组织人员做好食物中毒人员的思想工作。

4、发现师生有类似食物疑似中毒症状时,应迅速送医院诊治。

5、迅速向教办及卫生防疫部门报告。

6、做好所食用食物取样工作,以备卫生部门检验,若是校外食物所致,也要立即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取样。

7、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师生名单,并检查他们的身体状况。

8、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诊治、调查、事故处理等工作。

五、善后处理

根据查明的事故原因,向上级领导和卫生部门递交书面事故分析报告,对发生的事故做到“三不放过”,对所有食堂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引以为戒,并对造成中毒的责任人、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追究其责任。如故意破坏造成中毒事故,将当事人交司法机关处理,如因工作疏忽造成中毒事故,对当事人进行扣发工资、辞退或进行行政处分的处理。

学校食品安全自查报告 篇六

一、指导思想

以xxxx的重要的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平安和谐校园”为目标,坚持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食安办牵头,工商、食品药品监管、中心校等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学校积极参与,集中时间,集中力量,从解决影响学校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入手,规范整治学校食堂、小卖部及周边商店的经营行为,确保广大中小学生的饮食安全,为我镇教育事业的又好又快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任务目标

1、学校食堂和商店的大宗原料及食品采购实行定点制度,特别是米、面、食用油、肉、酱油、醋等重要的原料采购实行定点制度。

2、学校食堂和商店食品进货的索票、索证率100%,建立完整规范详实的台账。

3、学校内食堂的餐饮服务许可证率达100%,食堂内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持证率达100%,学校内商店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持证率达100%。

4、学校小卖部和学校周边商店不得经营“三无”食品,对违法经营行为坚决严厉查处。

5、对无证经营的学校小卖部和学校周边商店一律取缔。

通过努力,确保全镇各级各类学校食品安全不出问题,不发生食品安全事件,尤其不出现群体性的食物中毒事件。

三、职责分工

(一)食安办

1、召开专门会议,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2、对辖区内的学校食堂和小卖部以及周边200米内的商店数量、证件手续、经营食品质量、从业人员基本情况等进行登记建立台账。

3、对符合标准和要求的食堂和商店进行建档管理和动态管理。

4、抓好食堂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相关从业人员的水平。

5、对手续不全的学校食堂强化管理,督促教育部门完善各种设施。

(二)工商所

1、在相关部门的配合下,对各级各类学校小卖部及周边商店进行摸底,建立管理台账。

2、抓好学校小卖部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相关从业人员的水平。

3、依法取缔全镇所有小学内部的小卖部;对其他学校内小卖部及周边商店手续不全的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处罚或关停;对违反经济的依法严厉处罚。

4、学校周围经营摊点、小饭桌等进行规范管理。

(三)中心校

1、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有关食品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督促学校做好学生食品安全的教育工作。

2、要求所有学校建立健全和不断完善学校内食堂、小卖部食品安全管理帐台,并进行登记备案。

3、配合有关执法部门规范整顿好各级各类学校内的食堂、小卖部,查处学校内不规范的食堂、小卖部。 (四)中、小学校

1、对学生进行食品安全知识教育宣传。

2、做好学校食堂、小卖部的制度建设、责任落实、人员培训、设备设置或更新、日常卫生等管理工作。

3、积极主动地协调有关部门对学校内的`食堂、小卖部进行规范管理,依法经营。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自纠阶段(3月1日——3月31日)镇食安办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专门会议,结合实际进行部署。要组织力量对辖区内的所有学校及周边的食堂、商店现状排查摸底,建立台账。工商、食安办监管部门要印制开展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宣传材料,下发至各级各类学校及周边的食堂、商店,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各级各类学校要以这次集中行动为契机,教育学生不购买“三无”食品,要及时完善学校内食堂小卖部食品安全管理台账,调查学校周边200米的商店并建立台账,要开展自查自纠活动,规范食堂和小卖部经营行为,完善相关手续和材料,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迎查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

镇食安办牵头,组织有关部门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进行执法检查。主要检查学校是否已经建立了相关台账,没有建立的要在短期内整改,整改不到位的通报批评,对没有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学校食堂和没有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学校小卖部督促学校和业主加大投入,限期在整治规范阶段做好一切申办许可证的准备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没有健康证件的人员责成抓紧在短期内补办健康证,对查出的“三无”食品立即下架予以没收并给予经济处罚。坚决取缔全镇一切不具备资质的小卖部,全面检查和整顿学校周边200米的所有商店,发现问题依法予以整治,确保不合格食品不流入学校。同时,在学校内逐步推广小卖部超市管理模式和大宗食品、原料配送制度。

(三)总结评估阶段

镇政府将总结这次活动开展情况,对组织得力、措施到位、效果显著的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对重视不够、工作不力的单位,将进行通报批评,对存在的严重问题的单位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自查报告 篇七

为不断强化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有效预防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广大师生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进一步提高学校食堂的餐饮服务质量,我校根据《西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西畴县教育局关于对全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西教发【20xx】127号》和《西府电【20xx】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认真开展自检自查,现就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取得的成绩

1、学校成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坚持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并正常开展工作。

2、学校配备安全管理人员,管理学校食品安全,并积极组织管理人员及食堂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培训。

3、学校食堂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做到持证经营,从业人员积极参加健康体检,积极参加培训,办理上岗证,做到持证上岗。

4、学校各种记录齐全,按要求进行消毒,留洋。

5、学校不采购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感官性状异常食品。

6、不采购病死、毒死,死因不明的肉类制品,不采购不合格的肉类,不采购一切不合格食品,采购食品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和验收记录制度。

7、食品清洗工具实行动物性,植物性食品分开,标明标记,避免混用,食品切配工具生熟,肉类,蔬菜类分开,餐具洗涤盆、消毒盆、清洗盆分开。餐具有防尘、防虫设施,食品储存、加工操作场所有防虫、防鼠设备,餐具有防投毒设备。

8、食堂加工操作按储存—清洗—切配—制作—废弃物的流程布置,各场所物品摆放整齐,卫生清洁,各设备按时清洗消毒。

9、学校水源有专人负责,定期进行清洗消毒,并做好记录。

10、食堂垃圾臊水分类存放,垃圾桶、臊臊水桶外观清洁,学校与用户签订协议,做到日产日清,流向清楚,并有记录。

11、食品储存做到干燥、避光、防潮、隔热、防鼠、防虫,实行分类存放,盛放工具清洁,并且定期进行清理消毒。

12、每天两餐厨房人员按时、按质、按量进行留样,所有留样存放不低于48小时,并做好记录。

二、存在的问题

1、学校条件限制,用房紧张,食品储存间与操作间无法分开,致使物品摆放难以规范。

2、食堂天花板、墙壁脏,在规定时间内难以更换和粉刷好。

三、整改措施

1、严格要求管理人员认真清扫厨房卫生,保持卫生清洁,吧物品分类摆放,做到整齐有序。

2、学校召开班子会商定,把天花板的更换,墙壁的粉刷工程向外承包,在最短时间内完成此项工程。

章总则 篇八

第一条为规范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师生饮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食堂(含伙房)是指设于学校(含托幼机构),供应学校学生、教职员工等集中就餐的提供者。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各级各类学校食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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