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培训管理平台 新教师培训方案(6篇)

2022-07-27 10:33:48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顺利进行,常常需要提前准备一份具体、详细、针对性强的方案,方案是在案前得出的方法计划。那么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书包范文为朋友们整理的新教师培训方案(6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新教师培训方案 篇一

一、发展定位

新教师是校外教育发展的不竭动力和未来希望,为了促使新教师在较短时间内适应校外教育岗位的基本要求,实现师德、教学艺术和教育管理能力的同步提高,对校外教育教师特别是新教师进行系统的培训是十分必要的。

二、目的意义

以创建教师专业发展校外教育为契机,针对新教师可塑性强的特点,通过多渠道、多方位的培训,全面提高新教师的教育理念和教育教学能力。以实践为基础,积极探索开展创造性的培训模式,以满足新教师对培训的需求,有效促进新教师的专业成长。

三、培训对象

工作年限二年以内的校外教师。

四、培训目标

1、通过培训,全面提高新教师的职业道德、知识水平、教育教学理论和身心素质,发展专业思想,培养敬业精神,使其形成与时俱进的教育理念,掌握前沿的学科知识;

2、通过培训,增强新教师在教育教学实践中反思、探究和创新的能力,使其初步掌握信息技术及科研的基本技能、方法与技巧,具有创造性地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独立开展教育科研的能力,加速其专业化成长;

3、通过培训,引导新教师了解校外教育的办学理念、工作特点,树立热爱教育、热爱校外教育、热爱校外教育机构、热爱学生的理想,确立为教育事业终身奋斗的思想。

4、通过培训,激活新教师主动学习的愿望,积极参与培训和实践活动,初步形成赏识他人、合作沟通、分享经验的意识,为教师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五、培训内容及形式

新教师培训分为市区级培训和宫本培训两部分,市区级培训由市区级校外教育研究室统一组织,每年针对新教师的专业等开展定期培训;宫本培训则由新教师所在校外教育单位组织,其中一年为辅导执行期,一年为跟踪发展期;培训内容包括师德师风、职业道德教育、教育教学能力、教学基本功、校外活动方案的编写、新课程标准、现代信息技术等。主要以导师制、集中培训和自学自练等培训形式开展。

1、导师制

由校外教育为新教师指定一名骨干教师作为指导教师,双方组合后,指导期为一年。导师按照宫本培训的有关规定,通过开设专题讲座、教学观摩、教学实践指导、开展研讨、撰写论文等形式,对新教师进行传、帮、带。培训的总课时为50课时,时间为期一年。

2、集中培训

新教师所在校外教育单位自行组织开展各类岗位集中培训,如开展专题讲座和师德先进个人事迹报告会、观摩优秀教师和骨干教师的小组活动实况等,使新教师尽快了解、掌握小组活动教学工作的全过程,熟悉小组活动、群众文化活动等各个环节的规范和要求。

3、自学自练

新教师要积极参加市区校外教育研究室组织的各级各类培训,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阅读4本以上的教育理论专著,并撰写读书笔记,在读书交流会上分享读书心得。

六、职责与要求

(一)对校外教育单位的。要求

1、校外教育单位要高度重视对新教师的培训工作。要指定专人负责新教师培训工作,根据校外教育培养计划的要求制定新教师总体培训计划,对新教师进行岗位集中培训,并在培训过程中严格管理、规范考勤,使新教师尽快熟悉教育教学工作,以保证新教师的培训工作顺利实施。

2、校外教育单位要精心挑选事业心强、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修养、专业理论水平较高、教育教学能力强,教育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与新教师进行师徒结对,指导新教师的教育教学实践,促使新教师快速成长,明确职责,并制定出相应的奖惩激励措施。

3、校外教育单位教研室负责制定学科新任教师年度培训计划;负责师徒结对活动的督促和检查;随时了解新教师参加市区级、宫本培训的情况,作为考核新教师的依据;定期考核验收培训结果及培训档案,组织新教师小组活动教学技能研究活动,跟踪点评新教师的小组活动。

4、建立新教师成长记录袋及培训档案。校外教育单位要为每位新教师建立新任教师成长记录袋,记录新教师接受培训指导的过程性材料和新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变化成长的案例材料。

5、创设新教师外出学习的机会,引导新教师学习先进的教学理念,结合自己的实际工作,探索适合青少年和本专业的教学方法,提高新教师的专业能力和教学能力。

6、为新教师提供展示才华的机会和平台。要求新教师每学期在本单位内或专业教研组内至少上两节小组活动研讨课,并组织本专业教研组教师进行研讨和反思。

(二)对新教师的要求

1、遵纪守法,恪守师德,按时参加校外教育系统的各种政治业务学习,积极参加校外教育系统组织的各项活动,发挥主人翁意识。

2、认真学习新课程标准,钻研本专业领域,在导师的指导下制订自我发展规划,分析自身素质和专业特长,明确教学研究方向,制定出相应的发展措施。快速适应校外教育的工作节奏,适应教学环境、教学对象的变化,努力提升自己的施教能力,挖掘教书育人、创造佳绩的潜能。

3、认真备活动,倡导“集体备课、资源共享、课后反思”的高效的新型备课方式,撰写活动方案必须完整、有效。

4、认真开展小组活动教学,善于借鉴导师的教学技巧和教学设计,做到师生互动,促进活动实效。每次小组活动结束后,及时进行教学反思,撰写教学后记。

5、虚心向导师请教,取长补短,每学期听课不得少于20单元,并有详细的听课记录。加强业务学习,积极参与各级各类的业务培训,博览群书,建立自己的教育博客,勤于动笔记录教育小故事,积累自己的教学感受;坚持信息技术在小组活动教学各环节的运用,苦练教师基本功。

(三)对指导教师的要求

1、指导教师要本着对校外教育发展负责、对新教师成长负责的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根据市区校外教育研究室和宫本培训对新教师的具体要求,认真做好全面的指导和督促工作。每学期听新教师课10单元以上,听完课后要随时点评。

2、做好示范和引路的作用。为新教师制定出一年结对帮带的整体规划。每学期初,要确定好本学期培养目标,并制订出具体的培养计划。培养过程要有阶段性跟踪记录。每学期结束前,要认真分析工作得失,写出本学期培养总结。辅导过程中要注重共性,尊重个性,让新教师发展成为风格独特的青年教师。

3、了解新教师教育教学工作中的困难和要求,尽力帮助解决,指导新教师加强学习,进行教育教学的科研。如:提供学习资料、让新教师参与自己的课题研究、指导撰写和修改论文等。

4、指导教师不仅要在工作学习上帮助新教师尽快成长,同时在生活上也应该多关心新教师,让他们感受到集体的温暖。

七、考核与评估

主要从以下三方面进行考核评估:

(一)思想品德、职业道德方面

主要考核新教师遵守职业道德、履行职业要求、爱岗敬业、热爱学生、为人师表、遵守校外教育规章制度表现等方面。由校外教育单位考评小组根据指导教师提供的情况和检查指导所掌握的情况,于培训期结束后进行综合评价。

(二)学习和培训方面

主要考核新教师参加市区、宫本培训和学习,以及教研活动情况;每学期参加各专业教研组内的研讨课和宫内汇报课;每学期听评课情况;教育教学理论的学习和学习体会;每学期撰写的教育教学论文或活动总结等方面,由校外教育考评小组进行综合评价。

(三)教育教学方面

主要考核新教师的工作态度、能力和成效;小组活动教学能力和组织群众文化活动的能力,以及德育工作能力;小组活动教学计划、活动方案和教学效果等,由校外教育考评小组进行综合评价。

学年度末,校外教育单位将实事求是地根据多方面情况,对每一名新教师分别做出综合鉴定。

八、组织与管理

由市区校外教育研究室具体负责老教师带教新教师的组织管理工作,校外教育单位教研室负责具体实施工作。

(一)成立宫级指导小组,指派专人负责处理培训中出现的问题,制订协议书、经费制度、档案制度和奖励制度等,对培训的具体要求和评价措施进行明确的规定。

(二)邀请市区专、兼职教研员和名优教师,负责对新教师的宫本培训进行指导和评估。区校外教育研究室将对培养过程的每个阶段实施过程评价,督促师徒落实责任,定期与不定期检查新教师的小组活动教学及老教师的指导情况。

(三)培训结束时,组织“优秀对子”的评比,对优秀者给予一定的精神与物质奖励。培训结束后,总结成果。一方面组织新教师参加校外教育系统青年教师基本功大赛;另一方面,收集优秀活动案例、教案及论文,并编辑成书,形成系统的培训资料。

浙江教师培训平台 篇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教师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开展教师培训学分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和《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若干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若干规定》)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小学教师,是指全日制幼儿园、普通中小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民办,以下简称中小学校)的在职专任教师和校(园)长。

第三条教师参加经条件审核通过的教师培训机构举办的培训、中小学校组织开展的校本研修取得的学分,及相应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学历提升教育、教科研活动、承担教师培养培训和支教工作等转换的学分,纳入本办法管理范围。教师参加未经条件审核的优质专业培训机构的培训,也可纳入本办法管理范围,但须事先报经所在学校同意。

第二章学分的数量要求

第四条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每5年为一个周期,周期内累计取得的培训学分不得少于360学分。教师可自主安排学习进度,但每年取得的培训学分不得少于24学分(自主选课)。

新录用的教师,试用期内须参加不少于180学分的新任教师培训,其中实践培训不少于80学分。新任教师培训学分不列入教师周期培训管理学分。

新任校(园)长须参加不少于300学分的任职资格培训,其中

集中培训不少于90学分。新任校(园)长任职资格培训学分可按50%计入教师周期培训管理学分。

第五条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学分可通过四种途径获得:自主选课、指令性培训、校本研修、其他形式转换等。其中自主选课为教师通过“浙江省中小学教师培训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培训管理平台”)自主选择的培训;指令性培训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定教师必须参加的特定项目培训;校本研修为中小学校按照要求和自身教师队伍发展需要,组织实施的培训活动;其他形式转换为教师学历提升、参加教科研活动、承担教师培养培训和支教工作等,以及教师事先报学校同意自主选择参加未经条件审核的优质特色专业培训机构的培训。

第三章学分的结构要求

第六条依据教育部《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及教师专业成长规律,中小学教师类别分为:幼儿园教师、小学教师、中学教师、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培训层次分为:初级培训、中级培训和高级培训;培训维度分为:专业理念与师德、专业知识、专业能力。

第七条一个周期内,教师参加各类自主选课与指令性培训不少于240学分,其中自主选课一般不得少于190学分;至少要参加一次基础学分为90以上的集中培训;校本研修一般为120学分;其他形式转换中,教科研活动转换学分一般纳入校本研修学分管理范围,学历提升、参加一个学期及以上县域外支教工作、特级和正高职称教师参与教师培养培训工作转换的学分,可纳入校本研修学分管理范围,也可纳入自主选课范围(必修要求学分除外);经审核认定的学分纳入自主选课范围。

第八条《幼儿园教师分层培训学分结构指南》、《小学教师分层培训学分结构指南》、《中学教师分层培训学分结构指南》(具体见附件,以下简称《学分结构指南》)为各类中小学教师周期

内参加培训规定了指导性要求,教师一般应根据所属层次、类别及从教学科,按照《学分结构指南》建议的培训维度和领域学分要求,在学校幼儿园统筹规划指导下,选择参加培训。参加培训的教师若选择跨层次、类别、学科及培训维度、领域项目培训,须事先报经所在学校同意。

第九条教师培训按修读方式分为必修、限定选修和任意选修三类。必修学分为周期内教师根据有关规定必须修读的课程(项目)取得的学分;限定选修学分为教师根据自身专业发展阶段、类别和任教学科,选修限定领域内课程(项目)取得的学分;任意选修学分为教师根据自身专业发展需要自主选择领域和课程(项目)取得的学分。

第十条《学分结构指南》为一定时期内对教师培训学分结构的具体规定,一般每5年修订一次,但期间可根据教育和教师队伍建设的需求进行微调。

第四章学分计算办法

第十一条培训学分是教师参加培训的。学习质量和数量的综合计量单位:

培训学分=计时学分?课程(项目)系数?考核成绩系数。

计时学分=基础学分-请假折算学分

计时学分根据培训时间折算,课程(项目)系数和考核成绩系数根据课程(项目)性质及教师参训考核成绩的不同给予不同赋值。

第十二条基础学分与请假折算学分的确定,根据培训课程(项目)实施时间确定基础学分,一般每1学时计1学分,每天培训不超过8学时。请假折算学分一般每1学时计1学分,教师参加培训请假的有关规定按《浙江省中小学教师培训质量管理规程(试行)》执行。

第十三条课程(项目)系数的确定,不同层次和性质的课程(项目)系数,参照表1建议并报相应培训管理部门批准执行。本表中未尽类别,由各地自行规定。

表1不同层次和性质课程(项目)的系数规定

第十四条考核成绩系数的确定。教师培训考核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挡,对应的考核成绩系数分别为1.2、1.0、0.0。

第十五条课程(项目)系数实施分级认定制度。培训课程(项目)限定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的,由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认定;跨县(市、区)的,由设区市教育局负责;跨设区市的,由省教育厅负责。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在审核教师培训课程(项目)时,须首先认定培训学时和课程(项目)系数(或基础学分),并在教师选课时公布。

第十六条教师参与各类培训及转换学分采用最高限制计入办法,自主选课和指令性培训按实计入,但一个项目最多计180学分;网络培训最高计入50学分;到企业实践最高计入120学分;参加“其他”类领域课程(项目)学习最多计入30学分。校本研修一般最高计入120学分,学校自我培训质量高,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最高可计入150学分,同时相应减少自主选课或指令性培训学分要求。特级和正高职称教师、省级名师工作室

主持人等承担的教师培养培训任务转换的学分,每年最多计36学分;参加学历提升教育取得学历文凭后,最多可计180学分(不可跨周期)。具体认定细则由各地自行制定。

第十七条教师参加一个学期及以上县域外支教工作的,按每年120学分的标准折算计入,此学分不影响教师回原单位后参加培训的权益,支教后教师可自主选择是否参加其他培训。

第五章培训考核与质量控制

第十八条各类培训课程(项目)和活动,都要建立细化的考核标准和可操作的实施办法,将参与度、培训纪律、作业完成、实际取得的培训成效等情况纳入考核标准,定性与定量相结合,考查与相结合,投入时间与实际成效相结合,真实反映受训教师的学习态度、能力达标状况和实际提升效果。

第十九条按照“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组织和实施考核。自主选课与指令性培训,由实施培训的机构或部门负责;校本研修由教师所在负责;教科研活动由教科研部门或行政部门负责,学校(园)配合;到企业实践由学校和企业共同负责。承担教师培养培训和支教工作等,由组织相关工作的部门、机构和学校共同负责。

第二十条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其中优秀比例不超过25%。

第二十一条参训教师完成培训学习任务、考核合格后方可获得培训学分。

第二十二条中小学教师每年度及周期内取得的培训学分及结构达到本办法之规定,相应教师培训考核视为合格。

第六章学分的登记与确定

第二十三条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采取信息化管理方式

新教师培训方案 篇三

一、指导思想

为了能加快学校发展,让学校教师队伍扩充和更新的步伐不断加快,我们决定对新分配教师和调进的教师进行培训。使新教师及早了解校情,了解教育改革的形势,更快地适应新的工作岗位,进入角色,从而提升新教师的专业素养,为新教师的个人发展打下良好基础,也为学校发展夯实基础。

二、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让新教师在短时间内熟悉学校,熟悉工作岗位,进一步巩固新教师的专业思想,具备良好的道德素养,能热爱本职工作,热爱学生。初步掌握学科的教学常规和技能,理解学科的业务知识和内容体系,课堂教学、作业批改、课外辅导等逐步走向规范化。

三、参训人员

陈莉、杨玲、魏芹芹、曹月、鲁思思、丁飞琴、刘惠妤、李超、雷志军、万蔷璐、周安、邵尉哲、张璐娜、周凯云、

四、培训内容

(一)介绍学校基本情况、办学理念

(二)教育教学常规培训

1、教学计划、备课、上课、听课的有关标准及要求。

2、作业设计、布置、批改作业要求和单元检测要求。

3、教学上的有关规章制度。

(三)如何当好一名老师

五、培训时间安排

培训分集中培训和分散培训两个阶段。

(一)集中培训阶段

分三期

第一期:10月11日(星期四)下午放学后

培训主讲人:熊校长

培训内容:介绍学校基本情况、办学理念

培训地点:校长办公室

第二期:10月15日(星期一)下午放学后

培训主讲人:文学忠

培训内容:《共青城耀邦红军小学教学常规管理制度》

培训地点:多媒体教室

第三期:10月17日(星期三)下午放学后

培训主讲人:任春英

培训内容:如何当好一名老师

培训地点:多媒体教室

(二)分散培训阶段(10月18——11月18日)

各新教师在自己的实际教学工作中进行研修,进一步巩固新教师的专业思想,进一步掌握学科的教学常规和技能,理解学科的业务知识和内容体系,课堂教学、作业批改、课外辅导等逐步走向规范化。

六、培训要求

1、新教师应按时参加培训活动,不得迟到和早退。

2、认真听课,作好笔记,为今后的实际教学工作做好铺垫。

七、考核(指教师参加该内容的培训后所取得的效果的检测)方式:

随堂听新教师的课,并对新教师的常规教学工作进行检查。

新教师培训方案 篇四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西工区教育体育局关于新教师校本培训方案指导意见的通知》,努力贯彻《西工区教育发展“xx”规划纲要》精神。把新教师的师德修养、教育教学技能作为新教师培训的主要任务,使新教师尽快适应教育教学工作,促进新教师的专业化成长与人文心理素养提升。将新教师校本培训纳入学校青年教师培养工程,努力建造一支师德高、业务精、理念新、有活力的新型教师队伍,为提高我校的综合竞争力,全面提升学校的办学质量提供扎实的基础与后蓄的力量,以确保学校教育适应现代社会发展的需要。

二、培养目标

1、通过培训,使全体新教师提高政治思想觉悟和职业道德素质,增强法制观念,依法从教,教书育人。具有人民教师高尚的人格,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作风民主,要成为学生的良师益友。

2、通过培训,是全体新教师树立先进正确的现代教育观念,提高参与教育学改革的意识,提高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促进教育思想及教育观念的转变,以适应学校深化改革和素质教育的需要。

3、通过培训,使全体新教师进一步提高学识水平,掌握现在化教育手段,增强学科教学的有关技能,从而提高教师的教学能力和教学水平。使新教师具有熟练的教学技能和系统的教育理论,并能有效快速地开展教学工作。

(1)教学工作:具有较强的学科教学能力,较好地运用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方法知识,组织和实施教学活动。要熟悉所教科目的课程标准、教材,准确表述教学任务及要求,掌握教学的环节,熟悉课堂常规,规范使用教学语言,较好地设计和运用板书,能较好地进行教材分析,会“说课”(即阐述一堂课教学任务的实施方案及教材内容的分析处理等),能独立承担公开课,具有较强的教学设计和应变能力。

(2)教科研工作:有较强的教研能力,针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自觉、主动、有效地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

(3)班主任工作:要了解班主任工作的一般规律并能运用其中的规律指导工作,能较顺利地建立起班集体优良的班风、学风,较圆满地组织班内教育活动,自觉地开展学生思想工作,解决好班内一般问题,所带的班集体秩序稳定。

三、培训对象

20xx年9月新教师:刘睿寅贝昀婷马丽丽刘晓洁。

四、培训措施

1、成立新教师校本培训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开展师徒帮带活动

(1)、为每名新教师竞选2名指导教师,分别在班级管理、专业成长和个人读书方面进行指导。新教师与指导教师的关系要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建立,并经学校批准。

(2)、指导教师要对新教师在班级管理及备课、讲课等方面做全面指导。新教师要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尽早完成下面几个“教育教学业务关”,争取成为青年骨干教师。每周结对教师至少要互听一节课,被指导教师写出教学反思,指导教师写出指导意见,并互相交流;新教师每周由指导教师推荐听课1节,做好听课记录,由指导老师进行检查;相关资料上交教导处。

3、定期交流谈心

学校校长、教导主任和代课教师要定期与新教师在师德师风、教育教学、读书心得等方面进行交流谈心。其中,校长、教导主任每学期不少于2次;带教教师做到至少每月1次,新教师要做好成长记录。

4、上好汇报课

新教师每月在本校上一次汇报课,交一份高质量的教案及课件,带教老师及教导处人员给予现场评课指导,教导处、带教老师要做好记录。马丽丽、刘晓洁两位教师要组织一次班队活动,带教老师、大队部负责人需到场指导,并做好记录。

5、深入组织开展读书学习

学校安排王萍智、潘小丽两位资深教导主任负责新教师的读书学习。除了学校推荐的读书书目,再为每一名新教师提供《完整的成长》、《扑捉儿童敏感期》、《爱和自由》、《给新教师的建议》四本书。根据推荐书目自行选择阅读并做好学习笔记,每两星期交一篇读书体会,指导老师批阅。带教老师每月听取新教师读书汇报,期末举办新教师专场读书报告会,评选出“读书新星”。

五、考核和总结

1、按照《西工区中小学新教师培训工作评选办法》将新教师的各项工作纳入考核。

2、在培训过程中,学校对新教师培训情况和表现进行阶段性小结,及时沟通,注重实效。

2、每学期根据具体要求考核。培训结束,学校将对新教师通过座谈、查看资料、听课等形式进行验收。根据考核结果评选出“芳林路小学新教师标兵”,在全校予以表彰。

浙江教师培训平台 篇五

一、登录

登录浙江教师培训管理平台,网址为:http://122.225.201.248/login.aspx学校用户初始密码与账号名相同;教师用户初始密码为该教师身份证号码的末6位。

二、学校用户操作要点

1、教师信息管理

(一)教师信息校对

(1)确保教师人员数量的准确性,做到一个不多,一个不少。

(2)教师个人信息校对,特别是身份证号码的校对。

(3)教师其它信息的添加与修改。教师个人可以修改的信息为“任教学科”、“手机号码”、“办公电话”,这部分信息的添加可在教师获得个人登录账号后由教师自行添加。

(4)如需修改某位教师的个人信息,请选中该教师对应的记录(该记录高亮显示),然后选择操作菜单中的“修改”按钮,在“教师基本信息维护”窗口中修改相应信息后点击“提交”保存修改;点击“重置”放弃本次修改;点击右上角的“X”退出“教师基本信息维护”窗口

提示:现行版本教师个人信息的校对和修改操作只能单个进行,即只能校对一个、修改一个、保存一个,再修改下一个教师,比较麻烦,已向上级部门反映。另现行版本存在一些Bug,如出现“请重新登录”的信息或“教师信息维护”窗口的信息空白或混乱,请点击窗口右上角的“注销”按钮重新登录。

(二)教师信息维护

(1)登录管理:教师账号和昵称的管理

教师已有账号则为“修改”操作

教师没有账号则为“新建”操作

(2)密码重置:教师忘记账号密码后,通过“密码重置”功能可将密码重置为初始密码(该教师身份证号码的末6位)

(3)教师调入、教师调出、增加、删除

“调入教师”和“增加”的区别在于这个教师的信息在我们操作前数据库中是否存在该教师的记录,“增加”教师指的是该教师的信息原先数据库中是没有的,“调入教师”是指该教师的信息原先数据库中是存在的,“调入教师”可从“外校”调入,也可从“自由人”中选择,在“调入教师”之前可用“查询”功能通过查询该教师的“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快速定位该教师数据库记录,教师信息查询支持模糊查询。

提示:在数据库建库阶段(即现阶段),不使用“教师调入”、 “教师调出”功能,统一确认不是本校的直接删除,缺少的直接增加。

(4)教师变动:教师离职或退休

2、教师报名信息审核

教师培训报名申请的审核,“通过”或“拒绝”,如拒绝还应输入拒绝教师通过审批的原因。

三、教师用户操作要点

1、密码修改

建议教师第一次登录后修改初始密码,将鼠标指针移动到窗口右上角的教师姓名上方,会弹出“修改密码”按钮,点击进入“用户密码修改”窗口。

2、个人信息维护

教师可校对本人信息,但教师本人有权限修改的只有“任教学科”、“手机号码”、“办公电话”,如其它信息有误,请向学校管理员反映。

3、自主培训报名

详见“培训管理平台使用手册。doc”。

备注:

为便于学校管理人员相互交流培平台使用经验,各校老师可以利用“今目标”软件进行相互交流,QQ群也会在最近建好。

关于组织2016年中小学“浙派名师名校长培养工程”培养对象进行选课的通知 篇六

各设区市教育局,义乌市教育局有关处(科):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实施“十二五”中小学浙派名师名校长培养工程的。通知》(浙教电传〔2012〕420号)、《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实施2016年浙江省中小学教师省级培训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师[2016]47号)精神,经个人申报、所在学校与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推荐、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并经一周时间公示,现已正式确定340名中小学浙派名师名校长培养对象(名单见附件)。请各地及时通知相关培养对象,于7月30日前通过“省中小学教师培训管理平台”选择相应的培养机构及培养项目。

联系人:周晓英;联系电话:0571—88008925

联系人:孙 帆;联系电话:0571—88068223

浙江省教育厅师范教育处

2016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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