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心得体会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心得体会【优秀6篇】

2023-12-03 05:20:56

当我们有一些感想时,心得体会是很好的记录方式,这样可以记录我们的思想活动。那么好的心得体会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书包范文为您精心整编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心得体会【优秀6篇】,希望对朋友们有所帮助。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心得体会 篇一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系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不断规范广大教师的从教行为,不断提高全系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努力建设一支政治觉悟高、职业道德好、专业能力强的教师队伍。按照咸职院字(2010)89号文件精神,现就如何进一步加强我系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_”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学高为师、身正为范”为准则,以热爱学生、教书育人为核心,以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职业技能水平为重点,引导全系教职工自觉围绕全面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目标要求,弘扬高尚师德、力行师德规范,强化师德教育,优化育人环境,不断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努力造就一支优秀的干部队伍和教师群体。

法的观念,真正做到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知道自己应承担的义务,并合理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校组织了全体老师一起学习了《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等等。通过此次学习,老师们较为准确地理解了《教师法》的精神实质,明确了自己作为教育工作者的权利和义务,改变了“教师不学教师法,难免迷途象牙塔,受害不知为哪般,困扰不知错在哪”教学工作中,一定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为依据,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原则,依法享有“教育教学、学术活动、管理学生、获得劳动

报酬、 民主管理、进修培训”等权利,并自觉履行“遵纪守法、履行聘约、教育学生、关爱学生、制止侵害、自我提高”等义务。 《未成年人保护法》是我国第一部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专门法律,它具体规定了保护未成年人的指导思想、保护内容、保护工作的原则,对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予以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的方法与内容,以及各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法律责任,是一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利的基本法。它的颁布和实施,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以及全社会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视和关怀,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优化少年儿童成长环境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未成年人处于身心发育的特殊阶段,决定了其始终处于一种被抚养、被监护、被教育、被保护的地位。在生活中,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常常受到监护人、教师及其他成年人的侵犯,严重伤害了未成年人的人格和自尊心。如:在一些学校里,侵犯学生权利、伤害学生自尊心的现象时有发生,或多或少存在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如有时罚站,有时一个学生违纪全班同学挨批,优待尖子生,有时对后进生态度粗劣等。这些做法不仅违背了有关法律的规定,严重危害了学生的身心健康。因此,我们教师要全面准确地理解自身的权利和义务,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的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杜绝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其他

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已逐步成为全社会的共识。然而,社会各方面的保护和帮助还要通过未成年人的配合才能收到良好的效果。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家长、教师和社会不可能时时刻刻呵护着未成年人,未成年人只有自己长本事,才能有效防范来自社会生活中的侵权侵害,应该让他们懂得,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自我保护最有效的措施是求助法律。依法维权不仅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而且是维护法律的尊严。所以,在加强来自家庭、学校、社会保护的同时,增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的能力,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则十分必要。

未成年人是人类的希望,国家、民族的未来。对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予以特殊保护,做好他们的培养教育工作,是一项具有战略性的,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系统工程。我们每一个公民,都承担着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培养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神圣义务。因此,我们教师要认真学习教育法制的基本知识,不断增强教育法制观念,在教育教学中自觉地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法律、法规,正确的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不断增强贯彻国家教育方针的意识和能力,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作为教师,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护法是重要的基本职责。通过对法的学习,进一步的提高了教师们的认识,有利地指导了教师们今后的行动!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心得体会 篇二

通过本次学习,我更加明确了自己所肩负的重任,认识到了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性。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将时刻为自己敲响师德的警钟,时刻提醒自己。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制度教师道德及教学也就无从谈起。教师职业道德是教师职业所要求的行为标准和指导教师行为的规范,是教师品德修养的集中体现。对于有偿家教、索要或者违反规定收受家长、学生财物的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面对此类的过失,理应有相应的制度来制约。

教师是学生的启蒙者、学生的良师益友。然而各种学生都有不同的心态,面对学生的过失,教师应予以教育,不应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面对不同的学生应有不同的教育方法,教师与学生之间的关系应是和谐可亲的。我们要因材施教,因材施教是教学中一项重要的教学方法,在教学中根据不同学生的认知水平,学习能力以及自身素质,教师选择适合每个学生特点的学习方法来有针对性的教学,发挥学生的长处,弥补学生的不足,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树立学生学习的信心,从而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我们要留意观察分析学生学习的特点,对待学习成绩差的学生,要做具体分析,区别对待,教师要根据对学生学习风格的了解,在教学中有针对性地提供风格相配的教学方式,教师不仅仅自己要分析把握学生的学习风格,而且要引导学生认识自己的学习风格特点,促使学生把学习风格转化为学习策略。

“无德无以为师。”真正优秀的教师。一定是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的人。他对祖国的爱,对学生的爱,对事业和未来的爱,都表现在他对自己的高标准要求的落实上。率先垂范就是对学生真正的负责,就是潜够默化、影响深远的教育。作为小学教师的我们,肩负着培养教育下一代,为祖国的未来夯实基础的重任。这就要求我们本身要有一定的人格魅力,而这种人格魅力表现为教师必须要有敬业精神,必须具备健康的价值观和高尚的道德情操。

总之,一个合格的教师应该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健康的心理素质和为祖国教育事业无私奉献的敬业精神,有新时代所推崇的新思想、新观念,有探索精神和创新精神。在以后的工作中,我还要继续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坚持以人为本、以德立教、爱岗敬业、为人师表,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并紧紧围绕新时期师德素质要求和师德规范,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以高尚的情操引导学生德、智、体、美的全面发展。做一个为人民服务的教师,做一个让人民满意的教师。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心得体会 篇三

通过对《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的学习,我更加明确了自己所肩负的责任,也认识到了师德建设的重要性。以下是我学习《处理办法》的心得体会:

首先,无规矩不成方圆,没有制度,教师道德及教学就不能提升。教师是学生的启蒙人、开拓者。各种学生都有不同的心态,面对学生的过失,教师应予以教育,而不应变相体罚学生。教师应该要因材施教,面对不同的学生应有不同的教育方法,教师与学生之间应是和谐相处的。

第二,既然选择了教书育人,就要严格执行师德规范,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要爱岗敬业、为人师表。要关爱每一个学生的身心健康,公平的对待每个学生,一视同仁。要爱每一个学生,这种爱是教师职业道德的核心,是每位教师在教育教学实践中自然流露出的对学生的关爱和期望。教师还要注意与学生心灵的沟通,建立师生交流的情感纽带,创造爱的环境,把握爱的分寸,帮助学生认识自我,完善自我。

最后,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应与时俱进,不断完善知识,完善自我、超出自我。严格要求自己,把“学为人师,行为世范”当成不断追求,突出爱与责任这个核心。

总之,在以后的工作中,我还要继续认真学习《处理办法》。坚持以人为本、以德立教、爱岗敬业、为人师表,不断提高自己的职业道德修养,并围绕师德素质要求和师德规范,全面提高素质教育,引导学生全面发展。做一个让人民满意的教师。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心得体会 篇四

随着教育部新修订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出台,在教师中掀起了对其学习的`高潮,我们学校也不例外。

我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之后,感觉到其要求与时俱进,对于激励和引导广大教师向全国教育系统的模范教师,特别是向抗震救灾英模教师学习,树立崇高的职业理想,自觉规范思想行为和职业行为,做让人民满意的教师,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新的《规范》与原《规范》相比,在条目的数量上有所减少,但在具体内容上得到了充实,并在很多提法上与新时期的教育改革、教育形势、时代背景紧密结合,对教师的职业道德提出了更高、更全面的要求,更突出了对教师自身修养和素质的时代诉求。作为一名来自教育教学一线的小学教师,我认为新《规范》体现了与时俱进、以人为本的精神,把握住了时代脉搏,既有传承,也有创新。

另外,新的《规范》从“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三个方面,对教师的“爱”作了科学而全面的解读。其核心指向和落脚点,与第四条“教书育人”的实践活动紧紧相连,明确要求我们做到“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其实教师职业的特点决定了教师不仅要有扎实的专业知识,更要有深深的爱的情感。教师在工作中,要把这种爱的情感转化成职业自律,转化成专业能力,更要转化成因材施教、循循善诱的教育态度,转化成不断汲取、不断学习的动力。

新的《规范》从六个方面对教师的职业道德进行了规范,提出了要求。其中,我对《规范》中“关爱学生”条目里写入“保护学生安全”的体会尤为深刻。这是首次将 “保护学生安全” 纳入了《规范》中,我认为是非常必要的。教师面对的中小学生是未成年人,他们缺乏自我保护必需的能力,教师应该对学生的安全负责。安全应该包括“身体安全”和“心理安全”两个方面,当学生的身心安全受到威胁时,教师责无旁贷地担负着保护他们的责任和义务。看着这新的规范,我不禁想起了四川大地震中的那些为了保护学生生命的老师,他们尽力用自己的身躯去庇护学生的行为让世人感动,就像谭千秋老师他用自己的身躯护住了四个学生的生命,当时我不禁为之感动。确实在这样的情况下,作为老师应该刻不容缓去保护自己的学生。不谈像谭老师那样在危急中去保护自己的学生,就说最根本的,现在学生在学校中学习,我们就应该从各方面去关心学生,去关爱学生,孩子的父母相信老师才把自己的孩子放在学校,那我们就应该好好地保护他们,爱护他们,使孩子能快乐地学习,健康地成长。

崇高的师爱还表现在对学生一视同仁,绝不厚此薄彼,按成绩区别对待。要做到“三心俱到”,即“爱心、耐心、细心,”无论在生活上还是学习上,时时刻刻关爱学生,特别对那些学习特困生,更是要“特别的爱给特别的你” ,切忌易怒易暴,言行过激,对学生要有耐心,对学生细微之处的好的改变也要善于发现,发现他们“的闪光点”,并且多加鼓励,培养学生健康的人格,树立学生学习的自信心,注重培养他们的学习兴趣。

新《规范》第四条“教书育人”中,明确提出要“实施素质教育”,并首次将“激发学生创新精神”列入其中。实施素质教育,必然对教师有新的要求,也就必然要求教师“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相信随着教育改革、考试制度改革的深入,这一点会越来越在教师对学生的评价方式上得到体现。“不违规加重学生课业负担,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也是第一次写入师德规范当中,它是克服教育浮躁现象的科学教育观。但现实不容乐观,盲目追求片面,短见的成绩,学生受罪,老师受累的事屡见不鲜。我觉得真正要做到以上规范,需要教师以博大的胸襟和长远的目光面对学生,关注学生的可持续性发展。怎样科学量化评价学生的课业负担,我觉得是个问题。不论怎样,我一直在坚持探索少而精的作业数量,让学生的学习保持良好的效率。

新《规范》第六条提出的“终身学习”,对办好教育很有现实意义。中国要建设成学习型国家、创新型国家,就需要有善于学习、终身学习的创新型人才,我们现在要培养的是既全面发展、又有创新精神,同时品德高尚的学生。以此为目标,作为教师的我们就应该、而且必须终身学习。教师如果不学习,其所教授的内容、教学的手段、自身的内涵和修养,就会在很短的时间里落后、老化。终身学习这一条的提出,适逢其时,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要求教师“终身学习”,学校必须建立校本培训制度,使之成为教师继续学习、专业发展的外部助力。新课程的开放性、研究性、多元性等特性是我们面临严峻的挑战。我们的确需要树立终身学习观念,不断在读书学习中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这是我们的专业成长的必由之路。苏霍姆林斯曾疾呼:“读书,读书,再读书——教师的教育素养正是取决与此。”所以教师就必须有终身学习的意识,不断地充实自己,使自己的知识满足学生的需求。

作为一名一线的教师,可以说我对新颁布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的点点滴滴都深有体会,我深深地认识到,新《规范》六条,集中体现了教师职业特点对师德的本质要求和时代特征,“爱”与“责任”是贯穿其中的核心和灵魂。我将会始终不渝地学习它、贯彻它,谨记《规范》中的每一条要求,理解《规范》的思想、宗旨,将《规范》转化为我们内在的要求,时时刻刻用新《规范》对照自己,自觉加强师德修养,全面提高自身素质,做一名合格的人民教师,不辜负党和人民的关怀和期望,为教育发展作出自己的贡献。

叩问初心警示片观后感 篇五

今年七月是自治区第十八个党风廉政教育月。这次活动的主题是“严明政治纪律、加强作风建设、为维护新疆社会稳定和实现长治久安提供坚强保障”。为贯彻好、执行好、落实好6月28日自治区召开的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动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刚才,县委常委、纪委书记高宏同志代表县委对我县第十六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进行了安排和部署,各乡(镇、场)、各单位要紧扣主题、把握环节、联系实际、狠抓落实。下面,结合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际,讲三点意见。

一、深刻认识党委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检监察机关负监督责任的意识

全县各级党(工)委、党组首先要明确党委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检监察机关负监督责任,强化党委的主体意识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意识,要落实好各自责任,共同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党(工)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要始终坚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不当甩手掌柜,亲自抓、主动抓、严格抓,既要承担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维护稳定的第一责任,也要当好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坚持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工作亲自督办,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统一领导。

二是纪检监察机关要突出抓好监督执纪问责,履行监督责任。严格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生活纪律,增强政治敏锐性、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执行力。狠抓作风建设,形成党员干部不敢腐、不想腐、不能腐的氛围,以过硬的作风为党凝心聚力、汇集力量提供坚实根基。

二、深入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成效

我们要认真按照《安排意见》规定的内容加强学习,从思想上认识到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的作风建设,逐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以月促年,不断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

一是严明政治纪律,维护社会稳定。结合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开展除“四风”、转作风、正风肃纪专项治理行动,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在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大是大非问题上做“两面人”,对“三非”活动不愿管、不敢管、不会管,工作方式简单粗暴;对“去极端化”开展的“讲、学、宣、治”活动重视不够;明里反对非法宗教活动,暗里默许、纵容、同情;对家人、亲友和身边工作人员在大是大非上的模糊观念、错误言行不教育、不说服、不纠正,甚至为家人朝觐创造条件、提供便利等问题,要对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实行零容忍。

二是牢固树立群众第一、民生优先的理念。始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首要目标,认真落实各项惠民富民政策,加大对民生工程的投入,确保让人民群众在改革发展中得到实惠。领导干部要深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真正在感情上贴近群众、思想上尊重群众、行动上深入群众,时刻把老百姓的冷暖安危放在心上。通过全力做好“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各项工作,进一步提高宣传群众、教育群众、服务群众和造福群众的能力,切实把各族群众思想凝聚在一起,谋发展、抓稳定,促和谐。

三是强化对中央、自治区、自治州和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加大对“四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三重一大”等情况的监督,加大对保障性住房和政策性住房中违规违纪问题的查纠力度。强化党务、政务、村务公开,强化窗口服务部门公开审批事项、办事流程、服务承诺,自觉接受监督,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四是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干部廉洁自律及行政效率低下、服务不优、独断专行、公权滥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行为。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严肃查处公车私用私驾,干部迟到、早退,工作时间打游戏、炒股票、上网淘宝及干部“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庸、懒、散、慢、拖、瞒”等问题;严肃查处惠民政策落实中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党员干部与民争利的突出问题和“吃空响”等问题。

五是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要按照一手抓好教育,一手抓好案件查处的原则,围绕本单位党员干部廉洁从政、作风建设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查处党员干部在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上玩忽职守、失职渎职,个别党员和国家公职人员信仰宗教、参与宗教活动等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要加大查办发生在基层损害群众利益案件的查处力度以及乡(村)干部利用工作之便“吃拿卡要”、以权谋私、贪污贿赂的违纪违法案件。以反腐倡廉的新成效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以坚定的党性和过硬的品行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取得圆满成效

今年的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是在学习贯彻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八届六次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的新形势下,安排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好这次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的重要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事业心,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务求实效。

要紧密联系本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把教育月活动搞扎实。认真组织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题学习、观看好警示教育片、开展好“背靠背”谈心谈话等活动。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大胆创新,不断丰富内容和形式,切实加强对教育月活动的组织领导,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动员,对本单位教育月活动进行安排部署,提出明确要求,并带头参加各项教育月活动,以自身的表率作用影响和带动广大党员干部,把教育月活动引向深入。纪检监察、组织、宣传、党校、广播、新闻媒体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抓好各项工作落实。要加强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典型,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教育月活动取得实效。

当前,我县工作任务繁重,各乡(镇、场)、县直各单位要统筹兼顾、合理安排,正确处理好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与推进各项工作的关系,做到“两不误、两促进”。通过开展教育月活动,在全县上下大力营造政风清新、吏治清明、政通人和的良好环境,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同志们,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意义重大,任务艰巨。我们一定要按照中央、自治区、自治州和县委的安排部署,高度重视、认真扎实地做好各项工作,为构建平安、幸福、和谐、稳定阿克陶而努力奋斗。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心得体会 篇六

通过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我认为的教师的道德素质并不是指规范、准则本身,而是教师把这些规范、准则逐步内化,成为教师从事教育事业的准则。教师所从事的职业是教育人、塑造人的事业,因此,教师道德素质比教师文化素质更为重要。而教师道德是教师的灵魂,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师魂”。 师德是教师人格特征的直接体现。在教育中,一切师德要求都基于教师的人格,因为师德的魅力主要从人格特征中显示出来,历代的教育家提出的“为人师表”、“以身作则”、“循循善诱”、“诲人不倦”、“躬行实践”等,既是师德的规范,又是教师良好人格的品格特征的体现。 在学生心目中,教师是社会的规范、道德的化身、人类的楷模、父母的替身。他们都把师德高尚的教师作为学习的榜样,模仿其态度、情趣品行、乃至行为举止、板书笔迹等。而师爱则是师德的灵魂。

教师对学生的爱,简称为“师爱”,是师德的核心,即“师魂”。在一定程度上,热爱学生就是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让学生体会到教师的爱就更困难了。教师对学生的爱在性质上是一种只讲付出不记回报的、无私的、广泛的且没有血缘关系的爱,在原则上是一种严慈相济的爱。这种爱是神圣的。这种爱是教师教育学生的感情基础,学生一旦体会到这种感情,就会“亲其师”,从而“信其道”,也正是在这个过程中,教育实现了其根本的功能。因此,师爱就是师魂。

热爱教师的职业是做好教学工作的前提。天天与学生接触我深深地感到同学们的纯真,即使是最顽皮的学生,他们的可塑性仍是非常大的,只要多关心,从爱护他们的角度去教育他们,他们都会变成很有出息的人材。作为一个教师,要在完成教学任务的同时,让学生感受到教师的爱心,的确有些困难,而在学生眼里,教师是完美的化身,是榜样,教师的一言一行都受到学生的关注。教师与学生的沟通是十分重要的,它可以使双方互相了解、互相配合,更好地搞好教学工作,并有利于帮助学生解决一些思想认识问题,使他们健康地成长。也就教学过程本身是师生交流的重要途径。教师在接触学生的过程中,如果发现学生有不良习惯或行为,应该及时加以制止并正确引导,指出其错误之处和危害;如果学生在生活方面有什么困难,也应该多加以关心和帮助。从我的亲身经历来看,坦诚对待学生,真心面对学生,是教师受学生欢迎的重要法宝之一。通过学习,结合自己教学经历的体会,针对当前教学的现状我认为师德师风教育是极有必要的。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会努力做到:热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敬业奉献,甘为人梯,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对工作赋予高度热情;用于探索创新,虚心请教,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教师师德的自觉性,是行风建设的关键,让我们共同努力,一起成为一个良好口碑的教师,重温天底下最灿烂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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