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最新2022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精选4篇】

2022-10-19 00:5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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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2022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篇一

一、出台背景

XX区食品安全监管股负责人XXX:通过开展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治理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和重点隐患,净化食品生产经营环境,压实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坚持一手抓治理,一手抓指导,以“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为准则,强化食品安全治理责任意识,以网格化管理为依托,构建食品安全统一监管、综合监管、协同监管工作机制,消除监管盲区,有效防控夏季群体性食源性疾病事件发生。

二、行动时间

XXX:6月初开始,9月底结束。

三、重点任务

XXX:1。建立完善食品安全协调工作机制。要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要求,推动落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督促行业主管部门落实食品安全日常管理责任。充分发挥食安办统筹协调作用,推进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扎实开展。积极发挥“四员”队伍作用,做好农村集体聚餐的备案和指导。对专项整治行动中暴露出的突出问题、重点问题进行督查督办。完善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提升应急处置水平(食品安全协调股、各所)。

2、开展食品生产企业专项整治行动。各所及相关股室要以饮料、糕点、冷冻饮品等风险较大的夏季食品为重点产品,以微生物特别是致病菌污染为重点问题,结合年初确定的整治计划,组织开展夏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其中,对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要依托现有食品检查员和审查员队伍开展许可专项清理,全面清理带病运行的企业。大力开展皮丝生产企业整治提升。专项整治中,发现企业擅自改变功能布局等造成不符合生产条件的,要依法监督企业限期整改;存在食品安全风险的要停产整改,监督企业持续符合生产规范要求。(食品安全监管股、各所)

3、开展食品流通环节安全隐患集中整治行动。各所及相关股室要以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校园周边旅游景区、高速公路服务区为重点区域,以冷藏冷冻食品、散装熟食为重点品种,深入开展隐患排查,严查销售过期食品、“三无”食品、无合法来源的冷藏冷冻食品的行为;严查销售冷藏冷冻食品未按规定贮存或设备设施运行温度未达到要求的行为;严查销售散装熟食没有防尘防蝇防直接接触的措施、熟制食品的食用时限不符合相关要求的行为等。对检查发现的风险隐患和不规范行为,要责令整改并落实到位;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严肃查处。(食品安全监管股、各所)

4、开展餐饮服务环节安全隐患集中整治行动。进一步严格日常监管,围绕校园及周边、养老机构、旅游景区、高速公路服务区等重点区域,中型以上餐馆、集体用餐配送等重点单位,端午节和中高考期间等重点时段,凉菜、裱花蛋糕、生食海产品、熟肉制品、自制饮品等重点品种,超范围经营、中心温度不够、加工时间不够等重点问题开展专项治理。按照“翻箱倒柜”的方式,对营业的餐饮服务单位开展全覆盖隐患排查。充分发挥农村食品安全“四员”网格化监管作用,加强农村家宴集体聚餐指导备案,有效消除集体就餐过程风险隐患。强化落实疫情防控要求,严把“食材溯源、消毒保洁、人员健康、加工操作、就餐环节、食品留样”等关口,进一步压实餐饮服务单位和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主体责任。(食品安全协调股、食品安全监管股、各所)

5、开展三个重点时段食品专项抽检行动。以城市、乡镇、农村、城乡结合部中小型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为重点区域,以节令性食品、冷藏冷冻食品等为重点品种,组织开展端午节、学校复学复课和中秋节三个重点时段食品和餐饮用具专项抽检行动,覆盖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特殊食品经营、网络销售等不同业态。及时通过政府网站、媒体、公众号等途径发布食品抽检信息,扩大公众知晓度和参与度。对抽检结果为不合格的食品,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加大跟踪抽检力度,倒逼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食品安全监管股、各所)

6、开展特殊食品专项清理整治行动。认真落实市场监管总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方案(2020-2021年)〉的通知》要求,督促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履行主体责任,严厉打击保健食品非法生产经营、欺诈和虚假宣传、违法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各地要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落实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年度监督检查频次要求。强化对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内容与注册证书或备案凭证不一致,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等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固体饮料、压片糖果等普通食品冒充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保健食品等虚假宣传的违法违规行为。贯彻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印发的《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提升行动方案》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对母婴店、商超等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主体的日常监督检查力度,确保经营的婴幼儿配方乳粉的质量安全。(食品安全监管股、各所)

7、开展食品相关产品质量整治提升行动。加强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组织开展食品相关产品监督抽查。严格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后处理工作。加强对获证的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事中事后监管,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开展现场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到位。(质量监督管理股、各所)

8、加大食品安全执法办案力度。针对夏季食品安全特点,以农村、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批发市场、食品生产企业、超市、餐馆等为重点,严厉查处无证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销售过期劣质食品等违法行为,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坚决取缔“黑工厂”、“黑窝点”、“黑作坊”。对整治中的违法行为,及时立案查处,坚持有案必查,有查必果。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禁止以罚代刑。严格落实“处罚到人”要求,对违法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等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严厉处罚,实行食品行业从业禁止、终身禁业,对再犯从严从重进行处罚。(政策法规股、稽查大队、各所)

四、工作要求

XXX:1。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各所及相关股室要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要求,自觉提高政治站位,扎实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分析、查找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针对性强的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对工作目标进行分解,明确工作重点,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工作实效,同时要把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纳入食品安全年度考核指标。

2、突出排查重点,治理违法行为。重点排查治理无证经营、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经营“三无”及过期腐败食品、生产经营场所“脏乱差”、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问题。对无证的生产经营单位,要督促其限期办证;对存在问题需要整改的,要限期整改到位;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责令停产停业;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仍不达标的,要联合相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或取缔;对食品安全工作不重视,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存在重大食品安全隐患或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要从严处理,并在媒体曝光;对涉嫌犯罪的,要坚决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取得实效。各所及相关股室要按照专项整治行动序时进度要求,定期进行调度,汇报工作进展,统筹推进辖区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对因责任不落实、监管不作为、问题不解决,导致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责任。区局将适时组织对各所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4、广泛宣传发动,回应社会关切。各所及相关股室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通力合作,充分发挥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的作用,积极宣传,及时回应公众关切的问题。主动接受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鼓励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对提供有价值线索的按规定给予奖励,特别要重奖“吹哨人”,形成人人参与、全民共治的良好社会氛围。

最新2022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篇二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四小”整顿规范专项行动有关精神,进一步加强我镇对食品小作坊、小食品店、小餐饮、食品小摊贩的规范管理,通过从业人员素质,提升“四小”服务质量,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现结合我镇实际,组织开展“四小”整规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和《江苏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以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为目标,围绕当前食品安全监管的关键环节和突出问题,深入开展食品生产小作坊、小食品经营店等单位的动态清查和整顿规范,坚决打击各类违法违规和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规范日常生产经营行为,确保全镇食品药品行业秩序稳中向好。

二、总体目标

按照“标本兼治、疏堵结合、逐步规范”和“”“提升一批、整治一批、关停一批”的要求,通过集中整治,强化规范引导,加强日常监管,力争小餐饮、小食品店达到7个100%,即:监管覆盖率、建档率达到100%;持证亮证率达到100%;量化分级管理和信息公示率达到100%;采购的食品及食品添加剂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登记率达到100%;餐饮具及工具清洗消毒率达到100%;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合格持证上岗率达到100%;消费者投诉处置率达到100%。

通过深入开展“四小”整规专项行动,全面摸清食品生产小作坊、小食品经营店的底数,找准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纠正整改一批违规行为、查办处理一批典型案件,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全面提升“四小”单位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

三、组织领导

成立镇食品药品“四小”整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朱进任组长,郑超、XXX任副组长,镇食安办、医院、防保所、市场监管分局、派出所、综治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畜医站、各村(社区)的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XXX兼任主任,XXX任副主任,XXX、XXX、XXX为成员。办公室设在镇食安办,电话:XXX联络员XXX。主要负责全镇专项整规行动的组织计划、联络各部门以及日常工作。

四、整治时间及步骤

此次整治行动从20XX年5月8日开始至9月底结束,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中旬至5月下旬)。制定具体实施工作方案,召开整治专项会议,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全面安排部署。开展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整治工作措施宣传活动等,营造专项行动浓厚氛围。

(二)排查摸底阶段(6月上旬至6月中旬)。镇防保所所、市场监管分局所、各村(社区)全面协助镇食安办对辖区内小作坊开展摸底清查工作,督促小作坊提交质量安全承诺书,开展现场检查和抽样检验工作,全面排查安全风险隐患,督促小作坊整改,收集小作坊基本信息,开展分类建档工作。

(三)集中整治阶段(6月下旬至8月中旬)。针对检查排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开展集中整治。督促回访小作坊整改情况,及时处置抽检不合格问题,开展小作坊重点区域、重点食品和重点隐患专项治理,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对条件太差、逾期不改或整改仍不符合条件的依法予以取缔。并及时向区食安委上报有关整规情况。

(四)总结提高阶段(8月下旬至9月底)。认真总结梳理整规行动的好经验和好做法,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整治成果,加强对整治行动中有关问题进行研究,建立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五、整治范围

此次整治行动,主要对全镇所有有固定生产场所,从业人员较少,生产规模小,从事传统食品生产活动的单位或个人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以及营业面积150平米(含)以下的小超市、小食杂店、小便利店、小型餐馆、小吃店、快餐店、饮品店、乡村流动餐馆、校内食堂便利店、进行整治和规范。

六、任务分工

由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镇食安办负责组织镇防保所所、市场监管分局、兽医站、各村(社区)等相关单位依照法律法规绿色作文网,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开展以下工作:

1、由镇食安办、防保所所、市场监管分局、兽医站、各村(社区)负责对本辖区内所有食品加工小作坊进行彻底清理,登记小作坊的基本信息,摸清底数和状况,对加工场所、相关资质、制度建设、设施设备、生产卫生条件、食品原料使用、添加物质使用、各项台账记录、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标识标签和质量安全管理等进行重点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建立健全小作坊的“一库三档”(基本信息数据库、监管电子档案、检查文书档案和作坊信用档案)。并督促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并在其生产加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2、由防保所、市场监管分局对本辖区内小食品经营店进行全面整改,严格落实查经营者食品流通许可证、查供货商资质、查产品购进票据、查进货查验记录、查产品检验合格报告和看经营场所卫生条件、看有无“五无”产品(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生产许可、无食品标签)、看产品标识是否规范以及有无过期产品等措施,与食品经营者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强化诚信守法意识,规范日常经营行为,切实落实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七、问题处置

对于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实际,分清责任,明确权限,依法查处。

(一)对于现场检查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立即责令停产,立案查处。

1、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者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

2、生产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3、生产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的食品;

4、生产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或者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

5、食品生产者采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6、食品生产者在食品中添加药品;

7、生产加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8、生产加工乳制品、罐头制品、果冻等食品;

9、生产加工专供婴幼儿、老年人、病人、孕产妇等特定人群的食品;

10、生产加工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

(二)对于现场检查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并督促限期整改到位;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1、小作坊的生产场所与规模不相适应,厂区周边存在有毒、有害场所和其他污染源;

2、生产的设施设备与食品品种、数量不相适应,未进行定期清洁、消毒,设施设备表面有明显的污垢、霉斑和垃圾;

3、生产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不合理,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存放等区域未进行分开设置,功能不明确,标示不清楚;

4、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不是食品级材料制成,表面未及时清洁消毒,生产的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5、从业人员未开展健康体检,不能提供有效的健康证明,从事食品生产活动时未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6、生产车间防虫、防蝇、防鼠和防尘等设施不能满足生产要求,生产车间卫生条件差,有垃圾、有污水、有异味,不符合卫生标准;

7、生产负责人和管理者不熟悉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

8、生产用水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9、食品包装材料不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且表面不清洁;生产用的洗涤剂、消毒剂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对人体有毒、有害;

10、未建立原辅料购进查验、生产过程安全管理、贮存管理、不合格产品管理等保证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和生产销售记录台账。

八、工作要求

此次食品药品安全“四小”整规专项整治工作是建立在当前食品安全大环境下的重点工作,请参与的各单位认真按照工作部署,统一思想、高度认识,密切配合,相互支持,突出整治重点,强化全覆盖检查,严格标准,严格执法,抓出规范,抓出成效。

最新2022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篇三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坚决守住食品安全底线,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根据局党组会议和《全市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池市监办〔20XX〕63号)要求,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4个月的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现制订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以党建引领开展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把维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重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集中治理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和重点隐患,净化食品生产经营环境,压实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坚持一手抓治理,一手抓指导,以“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为准则,强化食品安全治理责任意识,以网格化管理为依托,构建食品安全统一监管、综合监管、协同监管工作机制,消除监管盲区,有效防控夏季群体性食源性疾病事件发生,同时,结合此次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争取提前完成监督检查、风险分级、生产企业食安员抽考等工作。

二、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自20XX年6月初开始,至20XX年9月3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6月1日—6月10日)。广泛宣传动员,细化行动方案,统筹工作部署。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9年6月11日—20XX年9月20日)。全面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其中在7月份、9月份开展2次交叉互查行动)。

(三)总结提高阶段(20XX年9月21日—9月30日)。在巩固成果基础上开展“回头看”,全面总结经验及主要成效。

三、主要任务和措施

通过4个月的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着力解决和消除当前食品安全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严厉打击食品安全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查办一批食品违法案件。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小作坊、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单位监督检查全覆盖,安徽省食品药品行政执法平台监督检查完成100%、风险分级完成100%,食品生产企业食安员抽考(APP)完成率100%。完成20XX年县局计划的600批次食品和食用农产品抽检任务。

(一)开展食品生产企业专项整治行动(责任单位:食品管理局、各基层所)

1、以饮料、糕点等风险较大的夏季食品为重点产品,以微生物特别是致病菌污染为重点问题,结合年初确定的整治计划,组织开展夏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

2、开展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许可专项清理,全面清理带病运行的企业。

3、专项整治中,发现企业擅自改变功能布局等造成不符合生产条件的,要依法监督企业限期整改;存在食品安全风险的要停产整改,监督企业持续符合生产规范要求。

4、结合专项整治行动,开展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承诺活动,签订承诺书。

5、主动对接当地乡镇政府,开展食品小作坊规范提升行动,推进食品小作坊依法登记建档,按照“一镇一坊”示范点要求,打造一批示范小作坊。

(二)开展食品流通环节安全隐患集中整治行动(责任单位:食品管理局、各基层所)

1、以农贸市场、校园周边为重点区域,以冷藏冷冻食品、散装熟食为重点品种,深入开展隐患排查。

2、严查销售过期食品、“三无”食品、无合法来源的冷藏冷冻食品的行为;严查销售冷藏冷冻食品未按规定贮存或设备设施运行温度未达到要求的行为;严查销售散装熟食没有防尘防蝇防直接接触的措施、熟制食品的食用时限不符合相关要求的行为等。

3、对检查发现的风险隐患和不规范行为,要责令整改并落实到位;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严肃查处。

4、加强对生产经营转基因食品的监督管理,严格监督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生产经营转基因食品,生产经营转基因食品应当按照规定显著标示。

(三)开展餐饮服务环节安全隐患集中整治行动(责任单位:稽查大队、各基层所)

1、开展端午、中秋等节假日和高中考期间等重点时段的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对高中考接待单位及考点周边餐饮单位进行专项治理。

2、以中型以上餐馆、学校食堂、养老机构食堂为重点,以凉菜、裱花蛋糕、生食海产品为重点品种,超范围经营、超规模接待为重点问题开展专项治理。按照“翻箱倒柜”的方式,对餐饮服务单位开展全覆盖隐患排查,压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3、以景区周边餐馆、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为重点单位,以凉菜、熟肉制品、自制饮品等重点品种,以超范围经营等重点问题开展专项治理。

4、以餐饮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员为重点人员,加强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考核,监督检查中,现场对相关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考试。

(四)开展三个重点时段食品专项抽检行动(责任单位:食品管理局、稽查大队、各基层所)

以乡镇、农村、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学校及周边经营门店等为重点区域,以节令性食品、冷藏冷冻食品等为重点品种,组织开展端午节、学校复学复课和中秋节三个重点时段食品专项抽检行动。

1、学校复学复课抽检要以学校及周边经营门店的米、面、油、肉、奶、桶装水及学校食堂餐饮具为重点,县局组织抽检不少于50批次。

2、端午节食品抽检要以绿豆糕、蛋糕、冷饮、冷藏食品为重点,县局组织抽检不少于20批次。

3、中秋节要以月饼、烘烤糕点、冷冻食品为重点,县局组织抽检不少于30批次。

4、及时通过政府网站、媒体、公众号等途径发布食品抽检信息,扩大公众知晓度和参与度。对抽检结果为不合格的食品,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加大跟踪抽检力度,倒逼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五)开展特殊食品专项清理整治行动(责任单位:食品管理局、各基层所)

1、认真落实市场监管总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督促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履行主体责任,严厉打击保健食品非法生产经营、欺诈和虚假宣传、违法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

2、落实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年度监督检查频次和专区专柜销售,设置规范的提示牌和警示语等要求。强化对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内容与注册证书或备案凭证不一致,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等违法行为。

3、严肃查处固体饮料、压片糖果等普通食品冒充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保绿色作文网健食品等虚假宣传、违规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

4、加大对母婴店、商超等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主体的日常监督检查力度,确保经营的婴幼儿配方乳粉的质量安全。

(六)开展食品相关产品质量整治提升行动(责任单位:质量发展科、各基层所)

1、加强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2、组织开展食品相关产品监督抽查。严格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后处理工作。

3、加强对获证的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事中事后监管,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开展现场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到位。

(七)加大食品安全执法办案力度(责任单位:稽查大队、各基层所)

1、针对夏季食品安全特点,以农村、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超市、餐馆等为重点,严厉查处无证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销售过期劣质食品、标签标注不规范等违法行为,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坚决取缔“黑工厂”、“黑窝点”、“黑作坊”。

2、对整治中的违法行为,及时立案查处,坚持有案必查,有查必果。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禁止以罚代刑。严格落实“处罚到人”要求,对违法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等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严厉处罚,实行食品行业从业禁止、终身禁业,对再犯从严从重进行处罚。

四、职责分工

县局成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局整治行动的统一指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动行动顺利开展。食品局牵头协调深入推进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负责案件督办、督查,定期调度、通报工作进展等工作;稽查大队负责查处食品领域违法行为并指导其他办案机构查处食品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办公室负责专项整治行动宣传,人员食宿、车辆调用等保障工作;法规科负责专项整治行动期间案件查办指导、审核;企业信用监督科负责专项整治行动期间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以及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及指导查处无照经营查处工作;价格和广告监管科负责组织指导查处食品价格收费、违法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网络交易监管科负责网络食品交易和有关服务行为的监督管理及指导相关案件查处等工作;质量发展科负责组织开展食品相关产品质量抽查、加强节日重点食品相关产品质量监管等工作;经营秩序规范局牵头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业务指导及重大案件查处等工作;标准计量科负责监督管理食品市场计量行为等工作;知识产权科负责知识产权争议处理、指导知识产权案件查处等工作;消保委秘书处负责指导开展食品消费者投诉举报的处置等工作。

五、科所联动

强化科所联动机制。在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各带队领导要率领相关科室等单位到联系所每月不少于一次开展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各相关科室等单位于每月30日前将本月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报食品局汇总、公示、存档。

六、交叉互查

交叉互查拟分别在7月中旬和9月中旬开展集中行动,以问题为导向,对全县的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食品销售、餐饮服务等单位进行深入检查。全局每次组成4个交叉互查小组,每个小组分别设立1个带队组长,3名成员(其中每个组2名成员从基层所抽调、另外1名成员从稽查大队抽调)。每个小组每天检查一个乡镇,当天报送交叉互查记录表。

对互查中发现的问题,各互查小组反馈给辖区所,有问题的要立即进行整改,有违法行为的现场移交辖区所进行查处。每次互查结束后,互查小组长要进行整理,将交叉互查记录表(电子版)报食品管理局汇总,并将原始记录(纸质版)一并报食品局存档。每次集中交叉互查结果于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在内部予以公开、公示。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各相关单位要按照要求,自觉提高政治站位,扎实开展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分析、查找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针对性强的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计划,对工作目标进行分解,明确工作重点,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工作实效。县局将把开展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纳入食品安全年度考核指标。

(二)突出排查重点,治理违法行为。重点排查治理无证经营、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经营“三无”及过期腐败食品、生产经营场所“脏乱差”、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标签标识不规范等问题。对无证的生产经营单位,要督促其限期办证;对存在问题需要整改的,要限期整改到位;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责令停产停业;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仍不达标的,要联合相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或取缔;对食品安全工作不重视,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存在重大食品安全隐患或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要从严处理,并在媒体曝光;对涉嫌犯罪的,要坚决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取得实效。各相关单位要按照专项整治行动序时进度要求,统筹推进辖区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县局按照“四不两直”方式开展明查暗访,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行动见实效的工作局面。对因责任不落实、监管不作为、问题不解决,导致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追究责任。县局将每月初对各所上月专项整治行动进行调度,通报工作进展。

(四)广泛宣传发动,回应社会关切。各相关单位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通力合作,充分发挥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的作用,积极宣传,及时回应公众关切的问题。主动接受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鼓励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对提供有价值线索的按规定给予奖励,特别要重奖“吹哨人”,形成人人参与、全民共治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强化信息运用和报送。要认真落实责任制,严格按照要求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和相关报表,遇有重要情况和重大案件及时向县局报告,各直属(派出)机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上报材料要经负责人审核后报食品管理局。专项行动期间,每月30日前通过电子邮箱报送相关报表(附件4),县局将根据报送的工作情况进行公开、公示;20XX年6月25日前报送专项行动阶段性小结,9月30日前报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含经验做法、行动成效、存在问题、下一步打算、典型案例材料和相关图片视频资料)和及《全县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

餐饮服务环节食用油脂专项整治方案 篇四

食用油脂是人民群众日常饮食生活必需的重要消费品,其质量安全关系全县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县食安办有关要求,现制定《县餐饮服务环节食用油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个最严”为总体要求,以李克强总理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批示为工作指引,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切实加强日常监管,开展食用油脂消费环节专项整治,不断提高食用油脂安全保障水平,使人民群众消费食用油脂的安全感明显增强。

二、整治重点

(一)重点整治对象

以餐饮单位和集体食堂(包括企事业单位食堂、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等)为重点场所,以动、植物食用油脂为重点对象。

(二)重点整治内容

1、采购渠道是否合法。原辅料或成品的采购渠道是否合法,有无采购来历不明的原辅料或成品食用油脂现象。

2、索证索票是否执行。采购原辅料或食用油脂时有无按要求索证(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等)、索票(产品检验合格证明、销售发票),证、票、货是否相符,是否建立成品食用油脂采购台账。

3、抽样检测。在监管中发现涉嫌违法使用的食用油脂应对其进行抽样,并按规定送具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测。

三、工作任务

加强餐饮单位和集体食堂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督促其建立食用油脂采购和索证索票台账,依法处置废弃食用油脂;特别要突出对火锅店、快餐店等食用油消费量大的餐饮单位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使用劣质食用油脂的违法行为。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11日-4月15日)。对食用油脂消费环节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隐患进行排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16日-6月15日)。按照方案要求,对重点对象开展深入检查,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三)总结验收阶段(6月16日-6月30日)。对专项整治工作效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及时解决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餐饮服务环节使用食用油脂监管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采取坚决有力措施,尽快组织实施,层层抓好落实,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确保餐饮服务环节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二)注重整治实效。要根据整治方案,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整治工作。不搞形式主义、走过场,注重整治实效,巩固整治效果,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

(三)营造良好宣传氛围。要加强食用油脂质量安全的宣传工作,大力宣传名优企业和品牌产品,引导广大群众树立科学、健康的消费理念,提高餐饮服务单位的责任意识和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共同营造政府监管、企业自律、群众参与的良好共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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