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最新10篇)

2023-02-11 05:15:02

在生活、工作和学习中,难免会发生一些不在自己预料之中的事件,为了控制事故的发展势态,常常要根据具体情况预先编制应急预案。怎样写应急预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下面是漂亮的书包范文网小编为您分享的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最新10篇),希望能够对您的写作有一点帮助。

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篇一

为顺利应对突发事件,妥善处置校园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防止或减少意外事故对广大师生和学校可能造成的危害和损失,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坚持师生生命的安全及国家利益高于一切,坚持“预防为主、积极处置”的方针。务本求实,明确责任,安全无小事,责任重泰山。尽一切努力杜绝或减少校园治安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发生,尽一切努力把师生生命财产及国家财产的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二、处置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师生生命安全高于一切,稳定压倒一切的原则。对学校突发事件力争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控制,消灭在萌芽之中,解决在校园之内。突发事件一旦发生,要果断处置,尽快平息。处置工作中要坚持的原则:

(一)预防为主,保安队员要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加强与师生员工的联系、交流与沟通。要经常深入到工作中,掌握情报信息,及时发现和解决可能引发事端的各种矛盾和问题,避免因工作疏忽或失误诱发突发事件。门卫要加强情报信息工作,发现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苗头,要立即报告校领导和值班干部。

(二)力争将突发事件消灭在萌芽状态。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的苗头,保安领导应采取坚决果断措施。迅速派出得力人员,在第一时间及时赶到现场,协调处置,决不能让事态扩大和蔓延。并立即向挍长室汇报。

(三)正确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突发事件发生后,一类要正确判断事件的性质,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区分行为是否合法,要求是否正当,并采取相应的方式妥善处理;另一类是难以分清性质的,不要急于定性,防止因定性不准,处置不当使矛盾激化。

(四)坚持说服教育的原则。做到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尽量通过教育、说服化解矛盾,解决问题。

三、组织领导

为保证指挥有力,处置迅速,组织与分工如下:

指挥长:z

指挥部成员:在岗保安。

信息联络组:西门卫保安,联络110,120,119及校长室。

现场处理组:保卫科,总务处。

四、主要处置措施

校园突发事件发生,立即启动安全应急预案。

(一)根据事件性质,由指挥长宣布启动本应急预案,全体在岗队员迅速进入工作状态。

(二)迅速查明情况,确定事件性质,召集队员及时通报情况。根据查明的情况,及时上报主管领导和处办公室,做到信息畅通,下情上传,上情下达。

(三)门卫加强值班考勤和重点警戒,控制好学校大门,防止闲杂人员进入学校。保安队长要第一时间赶到事发现场,组织人员初步控制局面,掌握动态,迅速将情况报告主管领导和处办公室,

根据领导的指示,在短时间内与医疗、公安、消防等相关部门联系,请求支援。

(四)做好校园治安秩序工作,确保校园稳定和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有序进行。

(五)要及时掌握舆论导向,澄清事件真相,防止谣言传播和人为将事态扩大。根据上级主管指示,杜绝来访的新闻媒体,防止新闻媒体借机炒作。

(六)后勤人员积极做好各类后勤保障工作。如事件发生在室内,应迅速疏散人群,确保人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及时送治伤病员。

(七)积极协助学校做好相关工作,确保迅速平息事端,使学校各方面的工作尽快走上正常轨道。

五、应急处置程序

(一)火灾事故

1、处置火灾事故的组织:全体校保安及消防队员。

2、处置程序:

(1)当值班人员发现或接到信息,迅速将情况向带班组长汇报,带班组长接报后,立即组织队员携带消防器具赶赴现场进行扑救。

(2)信息联络组立即将情况向主管领导汇报。

(3)保安与消防队员到达现场组织灭火的同时,疏散现场人员,在火灾地外围保护现场。

(4)根据火势如需报警,立即报告消防队(电话119),报告内容为:xx实验学校(某处)发生火灾,请来扑救,待对方放下电话后再挂机。

(5)现场指挥员派出队员到南、西两个路口等待引导消防车辆。

3、组织实施:

(1)现场指挥员在消防车到来之前,组织队员分工协作。一组疏散人员;二组现场扑救;三组抢救财物。

(2)消防车到来之后,校卫队员配合消防专业人员扑救或做好辅助工作。

(3)使用器具:消防栓、灭火器、水桶、脸盆、铁锨,水浸的棉被等。

(4)迅速组织人员逃生,原则是“先救人,后救物”。

(5)无关人员要远离火场和校内的固定消防栓,保障道路畅通,以便于消防车辆驶入。

4、扑救方法:

(1)扑救固体物品火灾,如木制品,棉织品等,可使用各类灭火器具。

(2)扑救液体物品火灾,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灭火器、沙土、浸湿的棉被等,绝对不能用水扑救。

(3)扑救电火,采用先断电、后灭火。

5、注意事项:

(1)火灾事故首要的一条是保护人员安全,扑救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2)到达现场首先要切断电源。

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篇二

为确保实验室安全,根据国家和学校有关实验室安全管理文件精神,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沉着应对,遇事不乱,反应迅速,处置果断”的工作原则,特制定实验室突发应急处置预案。

事件发生后现场工作人员及相关责任人应迅速组织、指挥,及时有序地疏散学生、对现场已伤人员作好自助自救、保护现场、切断事故源,尽量阻止事态蔓延,保护国家财产。同时准确向学校校长报告。

生物实验室应急处置具体内容:

1、化学强腐蚀烫、烧伤(如浓硫酸)事故发生后,应迅速解脱伤者被污染衣服,及时用大量清水冲洗干净皮肤,保持创伤面的洁净以待医务人员治疗,或用适合于消除这类化学药品的特种溶剂、溶液仔细洗涤烫、烧伤面。对眼部烫、烧伤后,立即用纯净水洗涤(不得用水直冲眼部)眼睛,并及时送眼科诊治。

2、化学药品(气、液、固体)引发的中毒事故发生后,应立即用湿毛巾捂住嘴、鼻,将中毒者从中毒现场转移至通风清洁处,采用人工呼吸、催吐等急救方法帮助中毒者清除体内毒物,等待医务人员治疗。也可通过排风、用水稀释等手段减轻或消除环境中有毒物质的浓度,并拨打120急救电话,保护好现场。

3、化学危险气体爆炸事故发生后,或突发电器、电路火险,应马上切断现场电源,立即将人员疏散和将其他易爆物品迅速转移,拨打火警电话119。若系有机物或能与水发生剧烈化学反应的化学药品着火,应用灭火器或沙子扑灭,不得随意用水灭火,以免因扑救不当造成更大损害。

4、发生被盗、失窃等事故后,立即向学校有关部门报告,并保护好事故现场,协助公安机关破案。

5、突发性不可抗拒的雷电、水灾、地震、房屋垮塌等自然灾害事故发生后,应在校领导的指挥下,马上组织疏散、抢救现场工作人员或进行人员自助自救,以确保人员的人身安全,作好善后工作。

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篇三

一、总则

(一)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处置学生中出现的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切实保障全校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维护校园的安全与稳定。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教育部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吉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相关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校应对各类学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四)分类分级

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危害,危及学校学生生命、财产安全或影响学校乃至社会稳定的紧急事件。

1、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机理和发生过程,学生突发事件主要分为以下一些类型:

(1)学生自杀、自残、自虐性事件。

(2)学生聚众滋事(罢课、罢餐、集会游行)事件。

(3)学生离校出走或失踪事件。

(4)学生打架或群殴、暴力伤害等恶性的事件。

(5)学生发生持刀、持枪抢劫和劫持人质等重大事件。

(6)学生重大失窃事件。

(7)学生发生交通意外、溺水或其他重大恶性事故。

(8)学生宿舍发生火灾等突发事件。

(9)学生发生食物中毒或群体性流行疾病事件。

(10)学生心理疾病事件。

(11)学生发生校舍安全及自然灾害事件。

(12)其他影响校园和社会安全稳定的学生突发事件。

2、根据突发事件性质、社会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学生突发事件一般分为四级,从高到低划分标准如下:

I级(特别重大事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特别重大事件。

(1)事件影响恶劣,社会高度关注,新闻媒体和网络普遍报道和传播,师生情绪出现连锁反应。

(2)校内聚集事件失控,并未经批准走出校门进行大规模游行、集会、绝食、静坐、请愿等行为,引发不同地区连锁反应,严重影响社会稳定。

(3)聚集人员对抗性特征突出,发生大规模违法犯罪行为。

(4)发生在学校内的大量人员参与的,或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冲突、械斗等群体性的事件。

(5)校内发生的造成3人及以上死亡,或10人及以上受伤的杀人、爆炸、纵火、毒气、绑架、劫持人质和投入危险物质等重大刑事案件。

(6)事件对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产生严重影响,教育教学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甚至瘫痪,师生反应十分强烈。

(7)事件政治影响恶劣,威胁国家安全,影响国家国际形象,破坏民族安定团结等。

(8)其他视情况需要作为特别重大事件对待的事件。

II级(重大事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重大事件。

(1)师生手机短信、校园网上出现大范围串联、煽动和蛊惑信息,校内聚集规模迅速扩大并出现多校串联聚集趋势。

(2)事件的`社会影响大,社会关注程度高,引起新闻媒体和网络普遍反应。

(3)发生在学校内的人数众多的,或造成较大人员伤亡的冲突、械斗等群体性的事件。

(4)校内发生的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或3人及以上、10人以下受伤的杀人、爆炸、纵火、毒气、绑架、劫持人质和投入危险物质等刑事案件。

(5)事件对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产生较大影响,存在明显过激行为,师生反应强烈。

(6)学校出现涉及境内外宗教组织背景的大型非法宗教活动,或因民族宗教问题引发的严重影响民族团结的群体性的事件。

(7)学校已经出现影响社会稳定的连锁反应,或造成了较严重的危害和损失,事态仍可能进一步扩大和升级的群体性的事件。

(8)其他视情况需要作为重大事件对待的事件。

III级(较大事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较大事件。

(1)单个突发事件形成群体性反应,存在过激行为,事态有扩大趋势,可能引发连锁反应。

(2)事件造成社会影响较大,社会关注程度较高,引起新闻媒体和网络反应。

(3)单个突发事件已引起师生广泛关注,师生中出现明显过激言论,网上出现串联和煽动性信息。

(4)发生在学校内的多人群体性的事件。

(5)事件对学校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产生一定影响。

(6)其他视情况需要作为较大事件对待的事件。

IV级(一般事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一般事件。

(1)事件处于单个事件状态,可能出现连锁反应并引起聚集,群体性的事件呈萌芽状态,社会影响和关注程度不高。

(2)单个突发事件已引起师生关注,师生中出现少数过激的言论和行为,出现影响校园稳定的苗头性信息。

(3)事件处于可控范围,师生情绪平稳,学校秩序正常。

(4)其他视情况需要作为一般事件对待的事件。

对一些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时间,或可能演化为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和分级处理,不受上述标准限制。要根据事件发展趋势动态调整事件级别,不断调整应急措施和方案,加大应急处置力度,提高应急处置工作的针对性、时效性。

(五)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积极预防。把保障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学生突发事件在学校统一领导下,实行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的应急管理体制,各学院领导对本学院学生安全负主管责任,辅导员对所带学生安全负直接责任,切实履行各自工作职责,做好学生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

3、科学规范、依法处置。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应急管理,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使应对突发事件的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4、把握主动,正确引导。掌握舆论引导主动权,增强工作预见性和主动性,及时、准确、客观发布突发事件事态发展及处置工作情况等权威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二、组织体系

(一)学校学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学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学校党委书记、校长任组长,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和分管安全保卫的校领导任常务副组长(因校舍安全、自然灾害、食品安全、疾病防控等涉及学生安全时,分管后勤工作的校领导为常务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学校办公室、宣传部、保卫部(处)、学生工作部(处)、教务处、财务处、研究生教育与学科建设办公室、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总公司、团委、校医院等部门主要负责人、法律顾问、各学院党总支书记和院长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部(处),学生工作部(处)部(处)长任主任,组织协调各部门开展相关工作。

学校学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职责:

1、全面负责对学生安全稳定工作和应对学生突发事件的组织和领导,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工作精神。

2、负责统一决策、组织、协调、指挥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工作任务,指导有关工作。

3、负责组织领导和现场指挥处置发生的III级以上学生突发事件。相关重大事项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报告。

(二)学院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处置小组

在学校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各学院成立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处置小组,组长由学院党总支书记、学院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书记、副院长担任,成员由相关人员组成。

学院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处置小组职责:

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做好本单位的各项学生安全稳定工作。

2、负责收集信息,对一般问题做好教育、疏导和矛盾化解工作,发现重大情况及时向学校领导小组报告,并作好第一时间现场处置。

3、对本单位发生的一般学生突发事件及时组织,妥善处理。对本单位发生的III级及以上学生突发事件,按预案立即启动由本学院、学生工作部(处)、保卫部(处)等相关部门人员参加的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处置小组开展具体处置工作。

三、应急处置

(一)信息报告

1、学院一级。学生发生突发事件后,知情人(学生信息员)应立即向辅导员报告,辅导员应第一时间向分管院领导报告,再由分管院领导向学院处置小组报告,必要时可以越级报告。

2、学校一级。学生发生突发事件后,学生所在学院应第一时间电话向学生工作部(处)、保卫部(处)报告,2小时以内电子版文稿经保卫处初核后书面报告学生工作部(处),同时向主管校领导报告。必要时可以越级报告。

3、上级主管部门一级。学生发生突发事件后,学校办公室依据学生工作部(处)、保卫部(处)初核的信息进行核查把关并报校领导批准,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最迟不得超过3小时,根据事态的进展,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4、信息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信息内容要客观翔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

(二)信息发布

1、发布职责。突发事件有关信息发布由党委宣传部牵头负责,由学校新闻发言人统一对外发布,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界发布信息。

2、发布程序。负责事件处置的有关单位及时、准确、客观地将有关突发事件事态和应急处置工作的信息报送至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党委宣传部,党委宣传部立即组织新闻通稿对外发布。根据事件的性质、等级,宣传部要主动了解、跟踪和掌握实际情况,较大及以上事件发生第一时间发布简要信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相关应对措施等权威信息,并根据事态发展和事件处置情况做好相应的后续发布工作,正确引导校园和社会舆论。针对涉及突发事件的各种谣言、传言,要迅速公开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

3、发布方式。新闻发布方式主要有:校园网主页、学校官方微博、微信平台发布新闻通稿,举行新闻发布会,组织媒体报道,接受记者采访,授权新闻单位发布等。

4、发布原则。坚持正确导向,积极引导舆论,掌握主导权,维护校园稳定;坚持公开透明,开放有序,尊重师生知情权,满足人们了解突发事件真相和处置情况的信息需求;依法开展突发事件新闻报道,促进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

5、舆情研判。党委宣传部要组织专人负责突发事件舆情信息收集报送,要密切关注社会舆情,跟踪互联网动态,及时汇报反映。

(三)各类学生突发事件处置程序

以下各类突发事件发生后涉及现场处置的,发生突发事件学生所在学院党总支书记、分管副书记及学生工作部(处)、保卫部(处)等相关部门有关领导获悉信息后应迅速到达现场,到达现场时间最迟不得超过30分钟,组织做好先期处置工作。

1、学生自杀、自残、自虐性事件。

(1)发生学生自杀、自残、自虐事件,知情人员应立即向110或120报警,并迅速实施救治;同时及时将情况向学生工作部(处)、保卫部(处)和当事人所在学院报告。

(2)当事人所在学院和学生工作部(处)、保卫部(处)工作人员获悉情况后,应在30分钟内赶到现场,组织人员将伤员送至医院救治,保卫处并及时将情况报告给学校学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3)当事人所在学院应在领导小组的指示下适时将情况通知给学生家长,协商后续处理工作,并做好家长来校的接待和安抚工作。

(4)学校学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应立即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和所在单位开展调查,必要时配合公安机关做好真相不明案件的侦破工作。

(5)对自杀未遂的当事人,在其病情和精神状况稳定后,根据医疗部门意见,由所在学院配合其家长办理请假、休学或退学等相关手续,并负责将其送至医院或家中修养治疗,不得让当事人继续滞留学校,以免影响其心理康复或再次发生意外。

(6)对当事人周围的同学,尤其是同寝室的人员,相关学院应采取积极有效的安抚措施,避免产生其他方面的心理危机。

2、学生聚众滋事(罢课罢餐、集会游行)事件。

(1)发生学生聚众滋事(罢课罢餐、集会游行)事件,知情者应立即通知学生辅导员、学院分管领导及学生工作部(处)、保卫部(处)。学生辅导员、学院领导、学生工作部(处)、保卫部(处)和相关部门人员(罢课事件为教务处、罢餐事件为后勤集团、集会游行为学校办公室,其他事件根据事件性质确定所涉及部门)应在30分钟内到达事发现场,了解事件情况,控制事态,防止事态恶化和对其他学生造成不良影响,学生工作部(处)并将情况及时上报学校学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2)相关部门和学院应迅速采取个别谈心、小型会议等多种方式为滋事者提供信访渠道,了解、掌握问题症结,依据校纪校规对问题的合理部分给予解决答复或上报研究解决,对聚众滋事行为提出严厉批评,对聚众滋事的组织者给予相应的处分,以有效化解矛盾,稳定学校正常秩序。

(3)学校学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要坚持实事求是和为学生服务的原则,综合各方情况,区分不同性质,全面、彻底解决问题,不留后患;对事态严重、影响恶劣的聚众滋事事件,要在处理解决的同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3、学生离校出走或失踪事件。

(1)发现学生突然去向不明,知情人员应及时将情况向辅导员和有关学院分管副书记报告。

(2)辅导员或有关负责人获悉情况后,应迅速组织查找,努力查明去向;当事人所在学院应在发现学生去向不明的12小时内向学生工作部(处)、保卫部(处)报告。

(3)在无法查明去向的情况下,学生工作部(处)、保卫部(处)应在2个小时内将情况向学校学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报告,协助学院通过多种形式、各种途径帮助寻找,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备案,根据学校学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组长的指示,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情况。

(4)经学校学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同意,相关学院负责通知学生家长或亲属。

(5)学校学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应协调有关部门和相关学院处理失踪学生的善后事宜。

4、学生打架或群殴、暴力伤害等恶性的事件。

(1)发生学生打架或群殴、暴力伤害等恶性的事件,受害者或其他知情人应立即向学生工作部(处)、保卫部(处)及相关学院报告,学生工作部(处)、保卫部(处)及相关学院学生辅导员和所在学院分管领导应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

(2)案发现场人员应发扬见义勇为精神和救死扶伤精神,积极采取措施救助受害者,及时帮助送往医院。

(3)有关人员到达现场后先设法控制局面,防止事态恶化,学生工作部(处)、保卫部(处)和学院相关人员将参与打架的学生带离现场,疏散参与围观学生。

(4)保卫人员、案发现场人员和受害者应积极协助公安机关做好案件的调查取证工作。

(5)学生工作部(处)、保卫部(处)要及时、全面向学校学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汇报情况。有关部门责任人应在当天组织和参与调查处理工作,不可延误时间,并于7个工作日内将情况调查清楚,向学校领导小组提出处理意见。

(6)学校学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应立即召开协调会议,明确分工,强化责任,广泛收集信息,分析事件性质,做好受害学生救治和事件处理工作。

(7)受害者所在学院在领导小组的指示下负责通知学生家长和亲属,并做好接待和安抚工作。

5、学生发生持刀、持枪抢劫和劫持人质等重大事件。

(1)校园内发生与学生有关的持刀、持枪抢劫和劫持人质等重大事件,受害者或其他知情人立即拨打110电话报警,同时立即向学校学生工作部(处)、保卫部(处)和相关学院报告。

(2)学生工作部(处)、保卫部(处)和有关学院接到报告后,应在30分钟内赶到现场。

(3)学生工作部(处)、保卫部(处)立即向校领导小组报告,要坚持生命第一的原则,组织保卫力量进行妥善处置,避免造成受害当事人和其他人员的更大伤害,同时组织人员疏离,维持秩序。

(4)公安人员赶到现场后要以公安人员为主,配合公安人员处置。

6、学生重大失窃事件。

(1)学生发生重大失窃案件,应在第一时间向保卫部(处)或拨打110报案,同时将情况报告给辅导员。

(2)辅导员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组织保护现场。

(3)保卫部(处)在接到学生或老师的报案后,应立即组织人员到达现场进行勘查;同时除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外,还应在2小时内将情况及时向学校学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汇报。

(4)保卫部(处)和相关学院应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现场勘察和事件的调查工作。

7、学生发生交通意外或其他重大恶性事故。

(1)学生发生交通意外、溺水或其他重大恶性事故,辅导员或其他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拨打110报警,并向学院分管领导汇报,同时赶赴现场进行营救或了解情况。

(2)所在学院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抢救并向学生工作部(处)、保卫部(处)报告,学生工作部(处)、保卫部(处)及时向学校学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汇报,所在学院应积极配合医院和交警部门,做好对受伤学生的救治和事故处理工作,并在领导小组的指示下及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

(3)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应立即根据学校学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的指示,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展开营救工作。

(4)所在学院应做好受害者家长的接待和安抚工作,及时向学校学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汇报有关情况,领导小组成员应适时介入工作。

8、学生宿舍发生火灾等突发事件。

(1)学生宿舍发现火情后,应立即开展灭火,并立即拨打119电话报警,同时立即向公寓管理科、后勤管理处、学生工作部(处)、保卫部(处)和相关学院的辅导员、学院分管领导报告。

(2)公寓管理科、后勤管理处、学生工作部(处)、保卫部(处)和相关学院的辅导员、学院分管领导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到达现场进行灭火;同时立即采取自救措施,转移物品,打开消防通道,疏散人员,隔离电源。

(3)学校保卫部(处)应在2小时之内将情况向学校学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汇报。

(4)保卫部(处)、后勤服务处应积极配合消防部门做好抢险灭火工作。

9、学生发生食物中毒或发生群体性流行疾病事件。

(1)学生发生食物中毒或发生群体性流行疾病事件,应立即拨打120、110,并迅速进行救治,同时报告辅导员。

(2)辅导员应立即向学院领导报告,学院立即向学生工作部(处)、保卫部(处)报告,学生工作部(处)、保卫部(处)应及时将情况报告学校学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3)通知有关人员停止食用可疑中毒食品,或追回已出售(发出)的可疑中毒食品,停止出售和封存剩余可疑的中毒食品,控制或切断可疑水源。

(4)辅导员应在领导小组的指示下及时通知学生家长,通报情况,做好思想工作,稳定情绪。

(5)学校学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在2小时之内将情况报告当地有关部门,并由学院和学校有关部门配合卫生、公安等部门做好现场取样、侦破等工作。

10、其他影响校园和社会安全稳定的学生突发事件参照以上预案处理。

四、事后恢复

学校学生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要及时做好事后恢复工作,恢复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维护校园和社会稳定。

(一)善后处置

1、妥善解决因处置突发事件引发的矛盾和纠纷,必要时,组织提供心理和司法援助。

2、协调有关保险机构及时开展查勘和理赔工作。

3、协助相关司法机关对突发事件中出现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学校根据司法机关对事件的认定结果,根据相应法律法规及校规校级妥善处理后续事宜。

(二)调查评估

根据突发事件的类别和特点,相关学院和部门配合相关专业机构及时查明突发事件的发生经过和原因,总结突发事件以及应急处置工作的经验教训,制定改进措施,对突发事件的损失进行评估。

五、应急保障

学校设立学校突发事件专项应急经费,纳入学校年度财务预算,保障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六、表彰奖励

对在预防、处置学校突发事件中和善后处理工作中表现突出或有特殊贡献的师生员工,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七、责任追究

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对学生突发事件的知情报告是全校师生的责任和义务,对在预防和处置学校突发事件中和善后处理工作中玩忽职守者,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情况者,逃避责任者,阻碍工作人员执行公务者,以及其他不利于预防和处置工作者,视其情节和危害后果,将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八、附则

(一)本预案是学校处理学生突发事件的主要依据。学校一旦发生学生突发事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全力投入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

(二)学校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实际情况的变化以及应急预案的实施情况,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三)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最新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篇四

一、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学校成立溺水救援应急领导小组,成员为:

组长:主管保卫工作的副校长

成员:校党委办公室主任、校长办公室主任、保卫处处长、学生处处长、后勤管理处处长、后勤集团公司总经理

溺水救援应急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责是按照本预案的规定,领导、指挥有关人员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各司其职,迅速开展救援及善后等有关事宜的处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4个工作组,其人员组成和工作职责分别为:

1、救援组

组长:保卫处消防科科长

成员:保卫处校卫队队员10人、后勤集团总公司6人

工作职责:救援组人员在接到抢险救援通知后,应立即赶到溺水现场,首先利用现场救生器材进行紧急施救;如有必要,还应尽快将存放在综合楼一楼西头储物间内的潜水及救生器材调到现场,组织人员下水救援,力争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2、信息联络组

组长:保卫处监控指挥中心主任

成员:保卫处监控报警指挥中心工作人员

工作职责:负责接报警;接到报警后立即通知救援组人员在第一时间赶到救援现场,同时及时准确地向领导小组及有关部门汇报事态的发展情况;负责将领导小组的指令传达到各小组及有关单位和人员;根据领导小组指令向“110”、“119”求助。

3、后勤保障及医疗救护组

组长:后勤管理处处长

副组长:校医院院长

成员:校医院护士若干、保卫处校卫队队员若干

工作职责:负责现场施救及调集救援所需的物资、车辆等,协助做好救援工作;对救出的溺水人员进行现场抢救,视情况拨打“120”急救电话。

4、警戒及材料收集组

组长:保卫处治安科科长

成员:保卫处校卫队员若干

工作职责:警戒组在接到溺水救援通知后,应迅速到达救援现场,维护现场秩序,疏散救援区闲杂人员;进行现场保护,并收集有关资料,如记录目击证人单位、名字、现场摄影、现场录像等。

二、应急程序

(一)日常防预

1、坚持预防为主。校内水域管理部门应加强安全管理,在水域周边设置警示标志和禁止游泳标志,并对其周围进行经常性的安全巡查,做到防患于未然。

2、保卫处应利用监控设备对水面进行24小时监控,配合水域管理部门及时发现可能发生的安全隐患。

3、保卫处应在水域周边设置必要的救生器材,并就近存放救生衣、救援绳、潜水服等救生器材。

4、保卫处应和水域管理部门、校医院等有关部门成立联合溺水救援小分队,并不定期进行救生演练,提高救生能力。

(二)紧急救援处理

1、发生溺水事件后,现场目击者有义务立即拨打xx报警。监控报警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后,应迅速通知救援组到现场施救,同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向各个工作组传达领导小组有关指令。

2、领导小组成员接到报警后,应立即赶到事故现场,指挥救援组、后勤保障及医疗救护组、警戒及材料收集组进行现场救援;指挥后勤保障及医疗救护组保证有关物资的供应,开展现场急救等工作。

3、溺水现场的救援结束后,警戒及资料收集组应协助xx门或其他有关部门调查溺水原因,并将结论报告领导小组,作为领导小组对溺水事故善后处理的依据。

最新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篇五

安全健康教育,学校是未成年人集中的场所,也是近来犯罪分子作案较多的场所,近期全国各地不断发生犯罪分子闯入学校伤人案件,形势极为严峻。为确保全校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一、健全组织:

1、成立反暴力事件指挥部,领导小组机构组成如下:

组长:校长、书记

副组长:副校长

成员:办公室主任、德育主任、办公室副主任、卫生教师

2、成立学校护卫队,做好日常的安全保卫工作。成员如下:

队长:行政值周教师

队员:值周教师3、值班保安人员

3、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小分队,专门对学校的暴力事件进行制止。成员如下:

队长:xxx

队员:xxx、xxx、xxx、xxx、xxx

二、职责分工:

以指挥部为中心,下设反暴力事件应急工作小组,负责维护校园安全和稳定工作。

现场的学校领导为扑救现场的第一组织者和指挥者。

(一)、指挥办公室:

总指挥:校长

副总指挥:副校长

成员: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副主任、保安班长

工作职责:

1、承担指挥领导小组办事机构的职能,传达上级指示,协调各部门对突发事件处置,并向学校指挥部汇报和联络工作。

2、根据学校指挥部的指令,编播有关制止事态发展的通告,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等。

(二)护卫行动组:

组长:xxx

组员:学校护卫队成员和应急小分队成员

工作职责:

1、注意现场可疑人员,一旦发现立即控制住。由值周教师负责向校长或分管副校长报告现场情况,学校护卫队其它成员立即控制可疑人员。

2、应急小分队迅速进行增援,及时稳住或控制可疑人员。

3、应急分队成员根据情况开展对事发区域检查、搜索,做好事发区域出入口的控制工作。

(三)现场处置组:

组长:德育主任

成员:各年级组长、班主任、在现场的其它教师

工作职责:

具体组织实施现场处置工作。稳定情绪、开展劝阻、疏导和维护秩序工作。

1、接到指令,组长要立即进入广播室,按要求迅速在广播室指挥安全疏散(撤离)和做好随时疏散(撤离)师生的准备。

2、接到指令后,各成员按照要求,迅速指挥师生选择相对安全又最近的路线有序撤离到安全地(教室等),在撤离过程中,发现有受伤情况立即报告现场指挥部并及时开展现场救治。

3、制止破坏校园公共财物及其它破坏活动等,及时向学校指挥部报告事态发展及处置情况。

4、防止和有效制止可能出现地惊慌、措施不当等情况,并稳定在教学区学生的心情。

(四)、通讯联络组:

组长:德育副校长

成员:办公室主任、大队辅导员

工作职责:

1、要确保通讯联络畅通和有关现场信息收集,为现场指挥部提供可靠消息保障。

2、立即报110、必要时报119和120。

(五)防护救治组:

组长:卫生教师

组员:xxx、xxx、xxx、xxx及现场其它教师

主要工作:

1、抢救现场伤员,把伤员送到指定安全区域。

2、配合医疗人员开展救助。

(六)外围协调组

组长:xxx

组员:xxx、xxx、xxx、xxx

主要工作:

1、迅速有效控制区域各通道,特别是及学校大门口,保障道路畅通,准备随时接受指令开展工作。

2、及时疏导通行车辆,防止出现道路堵塞情况出现。

3、引导公安等工作车辆进入,并安排车位停放等。

4、注意发现、控制可疑车辆、人员,作好随时封道、封现场的准备。

(七)善后处理组:校长室、工会、德育处、办公室负责善后处理事宜

1、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情况。

2、外来媒体的应对。

3、家长等相关人员的接待。

三、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把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的减少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切实加强对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2、快速反应原则,学校一旦发生重大突发事件,第一时间向校长或副校长报告,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果断处置。

3、预防为主原则,努力提高全校防范突发公共事件的意识,落实各项安全预防措施,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思想准备、组织准备、物资准备等各项工作。及时对各类可能引发突发公共事件的情况进行分析、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4、防止激化的原则,重在思想教育。

5、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原则,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突发公共事件实行分级处置。每组的主要负责人是本组公共事件处置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四、处置措施

1、校园一旦发生恐怖暴力事件,学校指挥领导小组负责本校安全稳定工作,观察事件发展动向,及时掌握信息与指挥中心取得联系,按指挥中心要求,做好应急准备工作,组织落实本校应急小分队为应急力量,并随时接受指挥中心调动。

2、指挥领导小组在第一时间向社发局报告事态发生情况,同时报110,必要时报120、119等求救电话,不隐瞒事实真相,并采取响应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3、严格安全保卫,阻隔外界闹事群体与本校学生的联系。

4、做好学生思想工作,学校指挥领导小组迅速召开有关部门会议,落实措施,各年级组长根据要求,做好学生思想工作,全力稳定本班学生情绪,以避免学生卷入事件中。

5、当闹事者不听劝告,肆意破坏校园财物,或冲进校园进行非法活动时,保安及护卫组成员迅速将闹事者与围观者隔开。情况紧急和必要时直接与公安部门取得联系,依法强行制止事态发展。

6、妥善处理事后工作,当事态基本控制或平息后,要继续做好思想教育工作,抱着教育多数,帮助少数,挽救个别,稳住大局的原则,做好安定工作。并组织力量采取有效措施迅速恢复正常的工作秩序,尽可能减少恐怖事件带来的损失和影响。

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篇六

(一)预防措施

1、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宿舍管理组织机构,指派专人负责宿舍安全管理工作。

2、选择思想品质好、身心健康、工作责任心强的人员管理宿舍,并保证管理人员24小时在岗。女生宿舍聘用女性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

3、宿舍管理人员应当做好住宿学生的建档工作,做到定室、定床管理;严禁男女生互串宿舍、学生私自调换寝室和床位,严禁留宿非本宿舍人员。

4、宿舍楼门应当按时开关,管理人员每天晚上应当按时查寝,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上报。

5、建立严格的住宿学生请假制度。住宿学生请假须经家长核实及学校相关部门批准登记后方能离校。

(二)现场处置及救援措施

1、发生宿舍安全事故时必须迅速报告校医,并向学校易发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汇报。

2、迅速抢救受伤师生,在最短时间内将受伤师生送至医院救治根据现场情况,由通讯组及时向119、110、120报警请求援助。

3、如发生火灾,宿舍管理人员应敞开所有安全通道、安全门,沉着、冷静,立即组织学生沿安全通道疏散到操场集中。

4、如发生意外事故,宿舍管理人员应立即予以制止并采取基本的救治措施。同时,立即报告学校安全处,情况严重者,拨打“120”急救电话,并委派班主任与家长进行联系。

(三)事故报告及现场保护

1、根据事件发生的信息,采用逐级汇报制度,事件第一发现人应及时向领导汇报,学校领导应在迅速判断、正确处置的同时,向学校易发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汇报,并随时与上级保持密切联系。

2、救护组迅速将受伤师生送至医院救治,抢救组对现场进行保护,确保学生财产安全。如有物品丢失应迅速报告班主任老师并提供线索,以便查找。

(四)事故调查及处理

1、对学生在宿舍区域内追跑打闹,打架斗殴,喝酒,娱乐、携带管制刀具的,严肃处理。

2、在宿舍发现有可疑人员或有撬门、砸锁、有偷窃行为的人,立即向学校安全处报告,并将其带至警务室进行询问、备案、登记,情节严重者,送派出所。

3、发现问题或出现意外情况,采取妥善措施进行处理,并及时汇报。

4、采取有效措施,班主任做好受伤学生家长思想工作。同时迅速将事故信息报县教育局,并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篇七

暴力人员非法入校伤害事故预案:

1.如暴力人员(犯罪分子持刀行凶等)到校对学生造成伤害时,信息报告员要第一时间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并拨打“110”报警。

2.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警戒保卫组(全体男教工)建立警戒线,使犯罪分子无法靠近学生。学校进入全面应急状态,各应急小组立即实施应急救援行动

3.警戒保卫组集结优势力量,携带防卫器械,与犯罪分子周旋,劝阻与制止犯罪行为,为警方援助赢得时间。在有利条件下设法制服犯罪分子。

4.班主任、科任教师组织学生疏散至安全区域。

5.应急指挥部组织各应急小组(通讯组、疏散组、救护组、警戒组等)协助公安部门开展紧急救援。

6.通讯联络组向公安、消防、救护、社区有关部门、单位求援,争取外援迅速赶到事件现场,并保证学校应急组织信息畅通。

7.对伤者应及时送医院就诊,通知受伤者的家长或家属。

8.加强校园保卫和巡逻,阻止无关人员进入校内。

9.及时上报教育体育局。

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篇八

为及时、妥善地处置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建立“信息畅通、反应快捷、处置有方、责任明确”的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应急机制,保障师生生命与财产安全,建设安全、文明、和谐校园,保障学校正常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工作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建立学校安全应急处理机制,迅速、及时、积极的开展各项处置工作,最大限度的降低损失,有效保障学校安全,切实维护学校稳定和社会安定。

二、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 组 长:

成 员:

领导组下设信息组、医疗救护组、安全保卫组、物资保障组、疏散引导组

1、信息组

组长:

成员:

职责:负责将信息上报巍山县教育局及相关部门,并实时记录突发事件的发展过程,按规定拟稿上报,并对新闻报送提供真实材料。

2、医疗救护组

组长:

成员:

职责:组织学校人员对受伤者、发病者紧急救护、隔离,根据病情拨打巍山县疾控中心电话。协助中心医务人员负责把病者护送到指定医院。

3、安全保卫组

组长:

成员:

职责:在突发事件的前期处理过程中,负责现场警戒、秩序维护、人员疏散等。

4、物资保障组

组长:

成员:

职责:对现场救援物资的配送、供给,日常应急物资储备。

5、宣传组

组长:

成员:

职责:负责做好师生的日常宣传、预防培训工作。

7、疏散引导组

组长:

成员:

职责:对现场学生进行疏散引导并做好安抚工作。

三、宣传发动

大队部、各班班主任做好预案的宣传工作,确保紧急情况发生时明确职责和步骤,并实施操作。

四、现场指挥

正常工作日突发事件的指挥由校长负总责,教务主任协调各部门统一行动。

非正常工作日突发事件的指挥实行值班制度,即当班校行政领导负责。

五、 突发事件逐层报告制度

建立健全安全紧急情况报告制度,严格落实值班人员,确保安全紧急情况信息报送渠道畅通、运转有序。

学校发生安全紧急情况报告程序:值班人员——校长(110、120、119),同时根据校长的指示报上级领导部门。

上报时做到及时、准确、全面、不漏报、不虚报。报告内容为: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事故的简要情况,死亡人数、受伤人数、估计直接经济损失等。

六、各类事故应急预案

(一)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1)打“119”电话报警,同时报告教育局。

(2)采取切断电源、煤气等紧急安全措施,避免继发性危害。

(3)学校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亲临现场组织教职员工开展救人和灭火工作。并在消防队伍到现场后,主动提供有关信息,配合消防队伍组织救人和灭火抢险。

(4)全力组织人员疏散和自救工作,按照消防演练逃生的线路迅速疏散。配合有关医疗部门和医疗机构妥善安置伤员。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大火蔓延。

(5)及时采取人员疏散、封锁现场、转移重要财物等必要措施,注意人员、财产安全。

(6)划出警戒范围,严禁其他车辆和无关人员进入着火现场,以免发生不必要的伤亡,同时也为火灾消灭后的调查起火原因提供有力证据。

(7)如有伤者要及时送往医院救治,如学生受伤,要及时拨打“120”电话求救,并在第一时间通知受伤学生的家长。

(8)配合消防部门调查事故原因,维持秩序。

(二)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1)发现师生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时,应迅速送校医室进行初诊,根据医生意见处置。明显严重者同时拨打“120”电话。

(2)迅速向上级部门及疾病控制中心报告。

(3)立即停止食品加工、供应活动。

(4)负责保护好现场,封存一切剩余可疑食物及原料、工具、设备、保护好中毒现场和食品留样,防止人为地破坏现场,等候卫生执法部门处理。

(5)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师生名单,并检查他们的身体状况。对已确定患病师生送医院治疗。

(6)及时通知家长并做好家长和家属的工作。

(7)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向患者了解食物中毒的经过,可疑食品、中毒人数,并预测发展趋势。

(8)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诊治、调查事故、处理等工作。

(三)传染病疫情应急预案

(1)在校学生或教职员工发现传染病,立即上报上级部门和疾控中心。

(2)在校外,学生或教职工一旦出现风疹、流脑、麻疹、流感等传染性疾病,应及时就医,不得带病上学、上班。经医院(不含诊所)诊断排除传染病后才能回校上课、上班。

(3)在校内发现传染病的学生或教职工,学校应急小组领导立即亲临现场指挥,要求传染病者立即戴防护口罩、手套,在第一时间内送县医院隔离室进行隔离观察,根据医生建议处理或打“120”电话,送定点传染病医院诊治。

(4)通知学生家长或教职工家属,由家长或家属陪同去医院,护送人员都要穿好防护服,戴口罩、手套。

(5)学校领导发现传染病人后,迅速向全体师生公布病情感染源及其采取的防护措施,让广大师生了解情况,安定人心,维护学校稳定。

(6)对传染病病人所在班级教室或办公室及所涉及的公共场所进行消毒,对与传染病人密切接触的学生、教职工进行隔离观察,并做好人员登记。防止疫情扩散,迅速切断感染源。

(7)传染病人在医院接受治疗时,禁止任何同学、同事前往探望。

(8)如传染病烈性感染,请示教育局和疾病控制中心,决定是否实行全校停课。并采取一切有效措施,迅速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染途径,保护易感人群。

(9)密切配合疾控中心进行疫情处理和流行病学调查,对传染病人到过的场所、接触过的人员,以及患者的家庭成员、邻居同事、同学进行随访,并采取必要的隔离观察措施。

(四)雷电灾害应急预案

(1)发生雷电灾害时,迅速向教育局和县气象局防雷中心报告。

(2)对造成人员损害应立即送医院救治并及时通知家属或家长。

(3)标记现场位置,协助主管部门对雷电灾害进行调查与鉴定。

(4)检查设备或建筑物损坏情况,并及时修理。

(五)校园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1)交通事故发生后立即报警。领导小组成员和相关人员要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根据需要通知急救、医疗等部门。

(2)报告上级部门。

(3)采取措施保护现场,有效控制肇事者,寻找证人。

(4)组织有关人员开展或协助抢救,组织车辆立刻把受伤师生送医院抢救。

(5)通知家长和家属,协助学生家长和教职工亲属及时与保险公司联系,做好保险赔付工作。

(6)配合交警等部门做好善后工作。

(六)晚上突遇停电应急预案

(1)参加晚自习的学生必须坐在教室的原来座位,不得喧哗、起哄或走动。辅导教师负责组织、管理好本班学生。

(2)值班老师及时联系学校领导和门卫。通知电工到位,开启其它照明用具。

(3)值班行政迅速组织相关人员查明停电原因,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4)若停电20分钟后未能恢复正常供电,则晚自习暂停,辅导老师负责指挥学生有序进行疏散、进宿舍,值班老师关好教室电源。

(5)如正值下课、就寝前,学生在走廊、楼梯、浴室、厕所等,则要学生在原地站立,等自己的眼睛已适应黑暗时,再慢慢回教室或寝室,坚决阻止学生在此时抢跑,追逐,推搡。

(6)电工做好供电设备的检修,将情况向学校汇报。

(七)楼梯间拥挤踩踏事故应急预案 (1)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要在第一时间亲临第一线指挥,迅速开展现场疏导和救护工作,并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2)组织人员对受伤者进行人工呼吸、止血等应急抢救处置,尽快向医疗急救部门120报告 www.haozuowen.net 求援,将伤病员送往医院抢救,妥善安置伤病员。必要时请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支援帮助。 (3)迅速通知受伤人员亲属,及时向师生和亲属通报有关情况,确保师生和亲属情绪稳定。

(八)大型群体活动的公共安全事故处置措施

大型比赛以及运动会等活动前,对身体有问题的学生要劝其退出活动。课外体育活动及群体活动前老师要提醒身体不适的同学到场外休息,如果在学生运动会上或课外体育活动及群体活动时发生问题,应急措施是:

(1)活动组织者和安全管理工作负责人要维护现场秩序,根据室内、室外不同情况组织师生有序疏散,保护学生生命安全,尽力避免继发性灾害。

(2)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亲临一线,靠前指挥,组织疏导、抢救伤员。要在第一时间向当地公安机关和教育主管部门报告。

(3)发生局部损伤、轻微损伤或少量出血,马上送卫生室处理。

(4)发生严重损伤大量出血,或者出现昏迷休克,报告110、120请求急救,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将伤员送到医院。

(5)及时通知家长或其监护人,以便及时作出救治决定,并做好安慰工作。

(6)保护现场、了解事故发生经过,调查事故原因,做好有关记录并采集有关证据,以利于对事故的调查处理。

(九)突发自然灾害(汛台、地震、雪灾等)事件应急预案

(1)事故发生时要保持镇静,沉着应对,立即向上级部门汇报情况。

(2)根据事故性质向公安、交警、消防、疾病控制、交通管理等部门紧急求援。

(3)现场老师指挥组织施救及学生自救,努力将人员伤亡减少到最低程度。

(4)安全小组要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听取事故情况汇报,召集领导小组应急处理会议,采取应急措施迅速抽调抢险队伍、物资,协同有关部门抢险救灾,全力组织抢救,维持秩序,疏散师生到安全区域,对受伤人员展开救援救护。

(5)保护现场,监控险情,关注事态发展。

(6)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取证,做好伤患人员的慰问工作,并及时与伤患人员家属取得联系,做好对家属的安抚解释工作。

(7)后勤做好疾病控制工作,防止疫情发生。

(8)安全小组负责灾后的善后处置工作,及时调查灾情损失情况,伤亡人员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做好受伤人员的救治和灾后现场处理、恢复正常教学秩序及重建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的调查处理,做好事故的善后抚恤及处理工作,并与保险公司等单位取得联系,依法处理,协调赔偿,努力维护学校和社会的稳定。

(十)其他突如其来的伤害事故应急预案

(1)如社会人员到校对学生造成伤害时,学生要及时向班主任或学校报告,其他同学要采取积极措施进行制止或疏散。教职工在场的必须坚决制止并及时报告学校或报警。

(2)班主任和学校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人员进行制止,并拨打110报警。

(3)对伤者应及时送医院就诊。

(4)及时上报教育局。

(5)迅速配合公安部门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并做好有关材料的收集。

(6)通知受伤者的家长或家属。

(7)妥善处理事故。

七、善后处理

学校要切实做好死难、受伤学生家长的安抚、慰问工作,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维护学校稳定。

对伤亡学生的赔偿要依据《民法通则》、《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执行。

八、调查与结案

学校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按照属地为主、分级负责的原则和紧急事件的等级,对突发紧急情况及时展开调查,查清事实,查明原因,限期报结。

事故的调查处理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依法处置的原则,任何人不得干涉事故的调查处理。

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篇九

暴力人员非法入校伤害事故预案:

1、如暴力人员(犯罪分子持刀行凶等)到校对学生造成伤害时,信息报告员要第一时间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并拨打“110”报警。

2、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警戒保卫组(全体男教工)建立警戒线,使犯罪分子无法靠近学生。学校进入全面应急状态,各应急小组立即实施应急救援行动

3、警戒保卫组集结优势力量,携带防卫器械,与犯罪分子周旋,劝阻与制止犯罪行为,为警方援助赢得时间。在有利条件下设法制服犯罪分子。

4、班主任、科任教师组织学生疏散至安全区域。

5、应急指挥部组织各应急小组(通讯组、疏散组、救护组、警戒组等)协助公安部门开展紧急救援。

6、通讯联络组向公安、消防、救护、社区有关部门、单位求援,争取外援迅速赶到事件现场,并保证学校应急组织信息畅通。

7、对伤者应及时送医院就诊,通知受伤者的家长或家属。

8、加强校园保卫和巡逻,阻止无关人员进入校内。

9、及时上报教育体育局。

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篇十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快速、及时、妥善地处理本县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发生的突发事件,做好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的组织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危害,保护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和学校的财产安全,建设“平安校园”,维护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浙江省中小学校学生人身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办法》以及《舟山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岱山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范围内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以下统称学校)校园内突发性各类安全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1.4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

(2)“以人为本,安全优先”的原则;

(3)“立足基层,有效控制”的原则;

(4)“加强教育,预防为主”的原则。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岱山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组织领导体系的要求,成立县中小学幼儿园校园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2.1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2.1.1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组成

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是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校园突发性安全事件应急处置的指挥机构,负责对全县校园突发性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县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和县教育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各乡镇、县委宣传部、县安全监管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建设局、县卫生局、县教育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交通局、县消防大队、县气象局、县环保局、县文广新闻出版局、县工商局、县质量技监局、电信岱山分公司、移动岱山分公司、联通岱山分公司等单位和部门负责人组成。

2.1.2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统一领导、指挥、协调校园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2)向县政府和市教育行政部门报告有关校园突发事件以及应急处置情况。

(3)组织会商,分析、判断校园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影响和后果,提出对策和措施。

(4)对各乡镇、各部门、各学校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对校园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做好事后评估和信息发布工作。

(6)调动必要的人力和物力,做好应急救助工作。

(7)决定其他有关重大事项。

2.1.3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1)各乡镇:成立应急指挥领导小组,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担任组长。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协助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对本行政区域内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的调查、分析和处理。承担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和交办的其他事项。

(2)县委宣传部:协调校园突发事件的新闻报道,拟定对外宣传口径,组织、协调校园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具体按照《岱山县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实施。

(3)县安全监管局:参与校园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参与事件的调查和处理。

(4)县公安局:负责校园突发事件处置的安全保卫工作,维护现场秩序;负责事故现场区域内的道路交通管制和交通疏导工作;负责保障抢险救援人员、车辆的通行,参与校园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的组织、指挥和协调,依法查处扰乱校园秩序、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案件。

(5)县财政局:负责校园突发事件应急救援资金保障及管理。

(6)县建设局:负责对受灾学校校舍的鉴定及修复重建报告的审批等工作。

(7)县卫生局:参与校园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的组织、指挥和协调,负责获救伤病员和感染病人的医疗救治工作及紧急医疗援助,实施疾病控制和卫生监督等应急措施,预防和控制校园内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指导学校开展公共卫生工作。

(8)县教育局:承担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参与应急救援的组织、指挥和协调;负责搜集和传递校园突发事件信息,组织指挥事发学校实施紧急抢险行动,协助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调动专业人员和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负责校园突发事件的联络与报告工作;负责校园突发事件的调查和处理,组织指挥学校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及日常安全督查工作。

(9)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依法开展对校园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做好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协调和配合;负责校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监管。

(10)县交通局:参与校园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的组织、指挥和协调,为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交通保障等。

(11)县消防大队:参与校园突发事件的救援工作,并提供救援装备和技术支持。

(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近期及每天的气象预报信息。

(13)县环保局:负责因环境污染造成校园重大安全事故的违法行为调查及环境监测工作;负责污染的处置工作,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理提出意见和建议。

(14)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受灾学校广播、电视系统设施的恢复。

(15)县工商局:依法开展

对食品流通环节造成的食品安全事件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

(16)县质监局:依法开展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参与校园特种设备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并提供技术支持,依法开展校园内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技术鉴定。

(17)电信岱山分公司、移动岱山分公司、联通岱山分公司:负责校园突发事件救助活动中通信保障工作和提供通信技术支持。

2.2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

2.2.1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

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负责日常工作。

办公室主任:由县教育局分管学校安全工作的副书记担任。

办公室成员:县教育局办公室主任、教育科科长、计财科科长、组织人事科科长、督导室主任、纪检监察科科长。事件响应时,抽调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人员充实办公室力量。

2.2.2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参与应急救援的组织、指挥和协调;

(2)负责搜集和传递校园突发事件信息,及时汇总、评估、报告校园突发事件的救助工作情况;

(3)组织指挥事发学校实施紧

急抢险行动;

(4)协助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调动相关单位专业人员和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助;

(5)参与学校突发事件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6)组织指挥学校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及日常安全督查工作,组织预案演练;

(7)承担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和交办的其他事项。

2.3应急处置工作小组

2.3.1专家组

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根据突发事件的类别与级别,组织相应的专家组。专家组由公安、卫生、消防、工商、食品药品、质量技监、气象、环保、安全监管等行业专家、专业技术人员组成。负责提供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技术咨询和建议;参与相关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研究工作;分析事件原因及造成的危害。

2.3.2综合协调组

由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县教育局办公室和教育科组成,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展开应急救援工作;密切关注事件发展的动向,及时收集、汇总、核对事件发展情况;在接报事件发生1小时内向县政府和市教育局报送信息,及时传达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对突发事件的处置指示。

2.3.3宣传报道与信息收集组

由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县教育局及相关成员单位人员做好信息收集工作,组织新闻媒体对校园突发事件进行全过程的追踪报道。

2.3.4后勤保障组

由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县教育局办公室、计财科组成,负责各类物资储备工作,确保应急处置的物资供应。

2.4各学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组成与职责

各学校都应成立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校长负责指挥本校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主要职责:及时上报本学校的突发事件信息,在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紧急抢险行动,及时如实报告学校突发事件的情况,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对学校突发事件的调查和处理,负责对学校师生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及日常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安全教育课程,组织师生进行安全演练。

3事件分类分级

3.1事件分类

本预案将校园突发安全事件分为以下四类: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故灾难、群体性或多个体安全事件。

3.2事件分级

按照校园发生的安全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分为特别重大校园突发安全事件(ⅰ级)、重大校园突发安全事件(ⅱ级)、较大校园突发安全事件(ⅲ级)、一般校园突发安全事件(ⅳ级)。

3.2.1特别重大校园突发安全事件(ⅰ级)

(1)自然灾害事件:受台风、暴雨、高温等自然灾害影响,校园内造成群体性人员死亡3人及以上,或者人员受伤20人及以上,或者校舍大面积倒塌等特别重大财产损失事件。

(2)公共卫生事件:校园内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肺鼠疫、肺炭疽及其他新传染病病例,疫情有扩散趋势;校园内发生师生员工群体性食物中毒,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50例,或食物中毒死亡3例及以上;校园内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并有扩散趋势;校园内发生霍乱疫情,5天内发病10例及以上或死亡3例及以上;省级以上政府卫生部门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的突发性卫生事件。

(3)事故灾难:校园内发生火灾事故、爆炸事故、触电事故、校舍楼梯及建筑物的坍塌、危险化学品严重污染、学校校车发生交通事故等造成学校人员3人及以上群体性死亡,或者人员受伤20人及以上,或者造成学校特别重大财产损失。

(4)群体性或多个体安全事件:校园内发生群殴、械斗以及打砸公物事件,并造成人员死亡3人及以上,或者人员受伤20人及以上,或者造成学校特别重大财产损失;学校集体活动中或课间因教育管理不到位而引发的大量学生相互拥挤、踩踏等造成3人及以上死亡事件;学校组织学生实践、实习期间发生3人及以上死亡事件;校园内一次性发生3人及以上多个体学生自杀、劫持人质、坠楼、溺水、触电死亡事件;中、高考试卷泄密、造成严重后果;外来暴力入侵校园造成学校特别重大财产损失、或者人员死亡3人及以上、或者人员受伤20人及以上的安全事件。

3.2.2重大校园突发安全事件(ⅱ级)

(1)自然灾害事件:受台风、暴雨、高温等自然灾害影响,校园内造成人员死亡2人,或者人员受伤10-19人,或者造成学校重大财产损失事件。

(2)公共卫生事件:校园内发生肺鼠疫、非典、人禽流感疑似病例,或腺鼠疫确诊病例;校园内发生师生员工群体性食物中毒,一次食物中毒人数30-49例,或食物中毒死亡病例2例;校园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校园内发生霍乱疫情,5天内发病5-9例或死亡2例;预防接种或群体性预防服药出现人员死亡;省级以上政府卫生部门认定的其他危害严重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3)事故灾难:校园内发生火灾事故、爆炸事故、触电事故、校舍楼梯及建筑物的坍塌、危险化学品严重污染、学校校车发生交通事故等造成学校人员2人死亡,或者人员受伤10-19人,或者造成学校重大财产损失。

(4)群体性或多个体安全事件:发生学校人员群体性非法集会、罢教、参与。.。等,,,组织渗透、煽动、闹事;校园内发生群殴、械斗以及破坏公物事件,并造成人员死亡2人或人员受伤10-19人;发生学校人员群体性越级上访、离校出走事件;学校集体活动中或课间因教育管理不到位而引发的大量学生相互拥挤、踩踏等造成2人死亡或者10-19人受伤事件;学校组织学生实践、实习期间发生2人死亡或者10-19人受伤事件;校园内发生个体学生自杀、劫持人质、坠楼、溺水、触电事件,并一次死亡2人;学校聘用的外籍教师在本县所聘学校内或教育行政部门以及学校组织师生到境外参加学习活动时发生人员生命安全事件,并造成人员死亡2人;外来暴力入侵校园造成学校重大财产损失,或者人员死亡2人,或者人员受伤10-19人的安全事件。

3.2.3较大校园突发安全事件(ⅲ级)

(1)自然灾害事件:受台风、暴雨、高温等自然灾害影响,校园内造成人员死亡1人,或者人员受伤3-9人,或者造成学校较大财产损失事件。

(2)公共卫生事件:校园内发生霍乱疫情,5天内发病2-4例及以上或出现死亡1例;发生集体性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10-29人或出现死亡1例;1周内发生有相同临床症状或体征的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10例及以上或死亡1例及以上;发生预防接种或群体预防服药出现群体心因性反应或不良反应;市级以上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较大(ⅲ)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3)事故灾难:校园内发生火灾事故、爆炸事故、触电事故、校舍楼梯及建筑物的坍塌、危险化学品严重污染、学校校车发生交通事故等造成学校人员1人死亡,或者人员受伤3-9人,或者造成学校较大财产损失。

(4)群体性或多个体安全事件:校园内发生师生员工群殴以及破坏公物,造成1人死亡或者3-9人受伤;学校集体活动中或课间因教育管理不到位而引发的大量学生相互拥挤、踩踏等造成

1人死亡或者3-9人受伤;学校组织学生实践、实习期间发生1人死亡或者3-9人受伤;校园内发生个体学生自杀、劫持人质、坠楼、溺水、触电事件,并造成1人死亡或者3-9人受伤;校园内发生原因不明的多名学生出走事件;外来暴力入侵校园造成学校财产较大损失,或造成1人死亡,或者3-9人受伤。

3.2.4一般校园突发安全事件(ⅳ级)

(1)自然灾害事件:受台风、暴雨、高温等自然灾害影响,校园内造成1-2人受伤或财产损失事件。

(2)公共卫生事件:校园内发生霍乱病人1例及以上,或在饮用水、食物中检出霍乱流行菌株;1周内发生有相同临床症状或体征的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5例以上;县级以上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一般(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3)事故灾难:校园内发生火灾事故、爆炸事故、触电事故、校舍楼梯及建筑物的坍塌、危险化学品严重污染、学校校车发生交通事故等造成学校人员1-2人受伤或学校财产损失。

(4)群体性或多个体安全事件:学校内发生师生员工群殴以及打砸公物,并造成1-2人受伤事件;学校集体活动中或课间因教育管理不到位而引发的学生相互拥挤、踩踏等造成1-2人受伤事件;学校组织学生实践或实习期间发生1-2人受伤事件;学校内发生不明原因的个别学生出走事件;外来暴力入侵校园造成学校财产损失或出现1-2人受伤事件。

4预警与报告

4.1预警

及时收集可能引起校园突发事件的预警信息。根据预警信息及等级,采取相应措施,提前做好应急反应方案和应急准备工作。

4.1.1预防预报预警信息

(1)预防预报预警体系建设

建立全县校园突发事件预防预报预警信息平台,构建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各级各类学校的预防预报预警网络,及时获取校园可能引起突发事件的实时信息。

(2)信息收集与分析

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校园突发事件的信息收集。各级各类学校负责为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提供即时的学校有关预防预报预警信息。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接收的信息进行分析评估,根据预警采取应急准备。

4.1.2预防预警行动

事先针对不同学校突发事件,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预案,并根据学校不同的预警等级,采取积极的预防和应急措施。

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及时向相关部门、相关学校发布预警信息,防止学校突发事件的发生,减少学校突发事件对人命、财产和环境造成的危害。

(1)学校预报预警发布

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收集的预报预警信息,经办公室负责人确认,通过相关部门向学校发布可能引起学校突发事件的信息。

(2)救助力量应急待命

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接收到可能引起学校突发事件预警后,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组长、成员及相关指定救助力量负责人进入应急指挥待命,指定救助力量单位的指挥员、救援人员进入待命,各种备车待命,应急通信设备进入守听状态。

4.2突发事件险情信息报告

(1)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接收到学校突发事件信息后,对信息进行分析与核实后,按照信息报告程序在1小时内向县政府和市教育局报告,并及时通报相关部门。

(2)各级各类学校接到突发事件可能发生、即将发生或已经发生的报告后,应当按应急信息上行快速报告渠道,在第一时间向县教育局报告。上报信息应当做到客观、真实、及时,不得迟报、漏报、谎报、瞒报,并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报送主管部门。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事件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事件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事件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4)事件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5)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6)事件的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5应急分级响应

依据校园安全事件的分级,救援行动实施分级响应。校园安全事件救援应急响应以属地管理为主,事发地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全面负责本行政区域学校安全事件的救援,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和相关成员单位,根据校园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的实际情况,实行统一指挥。

5.1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校园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响应

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启动本预案。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及相关成员单位进入紧急应对状态,实行24小时值班,并立即向县政府和市教育局汇报,相关乡(镇)中小学幼儿园校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必须启动。

(1)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组长到现场组织指挥,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参加,对校园突发安全事件救援的重大事项作出决定,控制事件的损失和扩大,把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及时全面了解事件情况,与上级政府部门取得联系,争取上级政府部门的指导和支援,并将上级政府部门的决策及时传达。

(2)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突发事件及应急处理的信息。接到突发事件信息后,1小时内向县政府、市教育局报告,以后每天及时向县政府、市教育局报告前24小时安全事件情况。

(3)迅速了解、掌握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涉及或影响范围,已采取的措施和事件发展趋势等;迅速制定事件处置方案并组织指挥实施。

(4)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抢险救灾、事件调查、后勤保障、信息上报、善后处理、恢复生活与教学秩序以及各项突发事件的防范措施和应急准备工作。

(5)事发地乡(镇)政府,接到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后,应立即赶到现场,并安排人员及时引导疏散教职工、学生前往安全地带,维护好救援秩序,制止无关人员进入救援现场。

(6)如发生可预见的自然灾害,在灾害发生前,县教育局立即发出停课通知,所有学校全部停课,所有学生全部离校回家,对寄宿制学校学生在特殊情况下无法迅速离校回家的,学校负责将学生安置到安全地方,并安排专人负责。同时安排人员参加抗御自然灾害,保护国家财产的一级抢险处置工作。各学校除安排抗灾值班人员外,将其余教职工全部撤离学校。

(7)如发生公共卫生事件,各学校在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做好隔离消毒工作,必要时相关学校、相关班级安排停课。

5.2较大(ⅲ级)校园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响应

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启动本预案。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协调有关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进入应急响应程序,县教育局实行24小时值班,指导相关乡(镇)、学校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相关乡(镇)中小学幼儿园校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必须启动。

(1)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与有关成员单位联系,沟通学校安全事件信息;组织会商,分析学校安全事件形势,落实对事发学校的救助支持措

施;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共同听取事发学校的情况汇报。

(2)及时向上级政府和部门报告突发事件及应急处理的信息。接到突发事件信息后,1小时内向县政府、市教育局报告,以后每天及时向县政府、市教育局报告前24小时安全事件情况。

(3)迅速了解、掌握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涉及或影响范围,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故发展趋势等;迅速制定事故处置方案并组织指挥实施。

(4)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抢险救灾、事故调查、后勤保障、信息上报、善后处理、恢复生活与教学秩序以及各项突发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准备工作。

(5)事发地的乡(镇)政府,接到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后,应立即赶到现场,并安排人员及时引导疏散教职工、学生前往安全地带,维护好救援秩序,制止无关人员进入救援现场。

(6)如发生可预见的自然灾害,在灾害发生前,县教育局立即发出停课通知,所有学校全部停课,所有学生全部离校回家,对寄宿制学校学生在特殊情况下无法迅速离校回家的,学校负责将学生安置到安全地方,并安排专人负责。同时安排人员参加抗御自然灾害,保护国家财产的一级抢险处置工作。各学校除安排抗灾值班人员外,将其余教职工全部撤离学校。

(7)如发生公共卫生事件,各学校在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落实隔离、消毒等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相关学校、相关班级安排停课。

5.3一般(ⅳ级)校园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响应

启动相关乡(镇)中小学幼儿园校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本预案视情启动。

乡(镇)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进入应急响应程序,县教育局指导事发学校开展救援工作。

学校发生突发事件后,事发地政府、教育部门主要负责人、学校校长及校领导班子成员应立即赶到现场,指挥现场应急处置工作;迅速了解、掌握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涉及或影响范围及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故发展趋势等;在第一时间,即1小时内向县政府和教育局报告,以后每天一次向县政府和教育局报告前24小时安全事故情况;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并根据事故发生情况补充处置方案;请求上级部门尽快安排支援人员进行抢险救援工作;在应急救援力量未到之前,及时安排人员抢救伤病人员、引导疏散教职工和学生前往安全地带,维护好救援秩序,制止无关人员进入救援现场;配合上级部门做好抢险救灾、事故调查、后勤保障、信息上报、善后处理、恢复生活与教学秩序以及各项突发事件的防范措施和应急准备工作。

5.4紧急处置

现场处置主要依靠事件发生的学校及学校所属行政区域内的应急处置力量。学校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学校和当地乡(镇)政府按照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措施。

事态出现急剧恶化的情况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应及时制定紧急处置方案,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5.5应急响应结束及后期处置

5.5.1应急响应结束

校园突发事件救援工作已完成,事发学校秩序基本恢复,由实施应急响应的指挥机构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5.5.2善后处理

根据学校突发事件情况,相关成员单位按各自的职责,在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指挥下,进行具体后期处理。

5.5.3总结

有关部门做好学校突发事件应急行动的总结评估工作,并在10个工作日内,向上一级政府和主管部门提交总结评估报告。

6应急保障

6.1信息保障

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宣传报道与信息收集组负责承担学校安全事件信息的收集、处理、分析、发布和传递等工作。学校突发安全事件发生后,应及时向社会发布校园突发安全事件信息,并严格按照信息归口、统一对外发布的原则,对媒体发布的信息,必须经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向社会发布。

6.2医疗保障

学校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害的,卫生部门应开展应急救援和医疗救治工作。

6.3人员保障

事发学校所在乡(镇)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相关部门人员、专家参加事件处置。

6.4技术保障

学校安全事件的技术鉴定工作必须由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承担。当突发事件发生时,相关资质检测机构受县、乡(镇)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的委托,立即开始工作,为事故的定性提供科学依据。

6.5治安维护

学校安全事件现场的治安秩序维护由县公安局负责。应急预案启动后,公安部门应立即启动治安应急保障行动方案和有关预案,组织、指导现场治安保障工作。根据应急需要,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调动力量参与学校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依法严厉打击学校突发事件发生过程中的违法犯罪活动。

7应急管理

7.1安全教育培训与演练

(1)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应有组织、有计划地指导学校广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要求中小学幼儿园按规定开设安全教育课程,并保证课时,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定期进行督查。

(2)各学校每年要认真制订安全宣传教育计划,充分利用各种载体、运用各种形式向师生宣传教育。普及基本的安全预防知识和避险、自救、生存基本技能。要对学生进行用水用电的安全教育;进行防毒、防爆、防辐射、防污染、防火、防盗和人身防护等方面的安全防护教育;进行交通安全、消防安全、游泳安全以及卫生健康和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的自我防护能力。

(3)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组织负责安全管理的主管人员、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和学校负责安全保卫工作的人员,定期接受有关安全管理培训。

(4)学校应当制定教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通过多种途径和方法,使教职工熟悉安全规章制度、掌握安全救护常识,学会指导学生预防事故、自救、逃生、紧急避险的方法和手段。

(5)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师生开展多种形式的事故预防演练。学校应当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针对洪水、地震、火灾等灾害事故的紧急疏散演练,使师生掌握避险、逃生、自救的方法。

(6)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教育行政部门适时组织预案演练,检验并提高应急准备、指挥和响应能力。建立学校应急处置和抢救小分队。

7.2安全专管员

各级各类学校应配备专、兼职安全专管员,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管理,加强常规信息和突发事件易发地的信息监控。多途径广泛收集有关突发事件的信息,做好信息的分

析、评估与判定工作,并建立有关制度,鼓励学生、教师、职工、家长或者其他人员、单位提供有关突发事件信息。

7.3奖励与责任

对在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成绩显着或者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视情给予表彰、奖励。对在校园突发事件预防、通报、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因玩忽职守而造成损失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附则

8.1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县教育局会同县政府有关部门制订,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根据形势发展,由县教育局牵头及时修订本预案。各乡(镇)应根据本预案,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本地区中小学幼儿园校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8.2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县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8.3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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