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书怎么写 意见书范文最新7篇

2024-01-08 07:24:56

下面是书包范文为小伙伴们精心整理的意见书范文最新7篇,希望能够对您的写作有一点启发。

意见书 篇一

您好!

今天之所以我要给您意见书,是因为,我发现了许多我们城市的问题。请您听我一一道来。

我发现我们的恩施城卫生实在是太差了。在街上,到处都是垃圾啊,废物呀,口痰等等。还有,在草丛里冷不防就会踩上我们同学说的“地雷”??也就是屎呀,尿呀这类肮脏的东西。要是不注意,在大街上或在哪家店门前,也会发现一些明显的“地雷”。要是不及时发现并躲开,那后果就不堪设想了。就在这个星期的一天里,不知是哪个下流的人,在我们学校教学楼第四层楼梯的墙上,擦了一大堆的鼻屎。有一些没有发现的同学还是靠着墙下楼梯,便擦上了鼻屎。一擦上鼻屎,大伙儿便立刻远离他,好象靠今他便要受到什么侮辱似的,那个同学便一天都不会开心。

还有,我发现恩施城给我们青少年活动的地方实在是太少了。在城里,幼儿的活动区域是太大了。幼儿里有专门的地方玩,在幼儿园外面又有许许多多的活动场所。但是,这么多活动场所竟然没有一个适合我们青少年玩。有的是实在太幼稚了,而且是实在太矮了。有的呢,竟然进都不让进。在过年的时候,我和我弟弟在老飞机场转了一圈,还是没找到适合我们的,只好将就将就在那种幼稚乏味的地方玩玩。还没有玩到十分钟,我就受不了了。但是已经买了入场券,而且还玩了一会儿了,只好继续玩。这一天,我过得实在是太不痛快了。

说的这些意见,只是我许多意见中的一点儿。希望您看了我的意见后,把恩施城好好整治整治,让我们的家乡更美好!

此致

意见书 篇二

狱政机关法律文书中的意见书是指监狱或其它执行机关对在监狱又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时有漏罪的情况,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罪犯依法要求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而制作的法律文书。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罪犯在服刑期间又犯罪的,或者发现了判决的时候所没有发现的罪行,由执行机关移送人民检察院处理。”这是监狱和其他执行机关制作意见书的法律根据。

二、格式、内容及写作方法

(一)首部

1.标题

在文书顶端正中分两行书写制作机关名称和文书名称。

2.编号

在标题右下方书写编号,一般由年度机关代字、文书代字、序号组成。如“〔19*〕*监管起字第*号。”

3.罪犯的基本情况

依次写清罪犯的姓名、性别、年龄(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文化程度、原判罪名、原判法院、原判年月日、原判决书编号、刑种、刑期以及交付执行的年月日和执行机关等。

如果同案移送审查的罪犯有数人,应按主犯在前、从犯在后的排列顺序,分别按直述要求依次写明。

罪犯在服刑改造期间,曾有被减刑、加刑、调换过服刑改造场所等情况,也应逐一写明,以便为人民检察院提供该犯在服刑改造期间的详细情况,有利案情的审查。

4.案由

写明经审查认定的罪名。有两种写法,如系又犯新罪,应写:“现经调查证实,罪犯*在服刑期间,发现了判决时所没有发现的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罪行,主要事实如下”。

(二)正文

这是意见书的重点部分,应着重写明两个方面的内容:

1.犯罪事实和证据

(1)要实事求是地、客观地综述监狱狱侦部门调查核实的罪犯又犯新罪或被发现漏罪的犯罪事实。叙述犯罪事实的核心是七要素——犯罪时间、地点、动机、目的、手段、情节、后果。

时间:是指罪犯作案的具体时间,要尽量准确地写明何年、何月、何时、何分。

地点:指罪犯作案的具体场所。实践中有的犯罪作案可能不止一处,或同一案件有几个现场,都要写清楚。

动机:指促使罪犯犯罪的内心起因。动机对于审查犯罪的性质、罪行的轻重有着重要的意义。

目的:指罪犯实施犯罪所希望达到的结果。写清目的对于审查犯罪、定罪量刑也具有重要意义。在表述目的时,要注意与动机区别开来,不能混为一谈。还应注意,不是每一个犯罪行为都具有动机和目的,过失犯罪无所谓动机、目的,则不表述。

情节:指罪犯实施犯罪行为的具体经过。叙述时要特别注意反映案件本质特征的关健情节,并做到整体情节具有阶段性、连贯性和系统性。

手段:指罪犯犯罪时为达到其目的所采用的方式。写清手段对于审查犯罪性质和其主观恶性程度也有重要影响。

后果:指由于罪犯的犯罪行为对社会造成的危害。有无危害后果是某些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的必备条件,必须清楚表明。

(2)写清侦查中所获得的能证明犯罪事实存在,已构成犯罪,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主要证据。如有哪些物证、书证、证人证言等等。

(3)罪犯重新犯罪后的认罪态度。认罪态度对于审查和量刑有一定意义,要尽可能反映出来。

写犯罪事实部分应采取记叙的方法。因案件的情况不同,记叙层次应有所差异:罪犯作案多次,触犯同一罪名,可采取按时间顺序列举法,以突出犯罪的连续性和一贯性;罪犯作案多次,触犯两项以上不同罪名,应采用重罪在前、轻罪在后的写法;对共同犯罪案件,应先叙述共同犯罪的事实,然后分别叙述每个犯罪成员在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以便分清罪责轻重。

在写作中要做到:一要客观,实事求是,严禁使用任何不实之词;二要文字准确,准确贴切地反映事实真相;三要突出主犯,详略得当;四要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不能以错代罪,写证据一般使用说明的方法,要求确凿、充分、具体。

2.建议的理由和法律根据

这是意见书的主旨所在。其大致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对犯罪事实进行分析、概括、阐明罪犯在服刑改造期间又犯有或隐瞒什么罪行,其性质如何,危害程度怎样,造成了什么后果或影响等。

(2)援引有关的刑法条文和刑事诉讼法条款,以确认其应当追究的刑事责任和明确移送审查的法律根据。

(3)提出请求人民检察院依法处理。

建议理由部分的写作程式如下:“综上所述,罪犯*在服刑改造期间,抗拒改造,在监内又进行*犯罪活动,严重破坏了监管秩序,触犯了刑法,已构成重新犯罪。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本人亦供认不讳,并记录在卷。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21条第1款的规定,特将此案移送你院审查,依法处理。

(三)尾部

1.分两行写明致送的人民检察院全称,即“此致”“*人民检察院”。

2.落款:制作文书的年月日加盖机关公章。

3.附项:注明随同意见书移送的罪犯改造档案的卷数、页数;罪犯新犯之罪或漏判之罪的案卷材料的卷数、页数;其他随同移送的证据材料的件数;有些无法移送的证据材料的名称、数量及存放地点。

三、狱政机关意见书与公安机关意见书的区别

(一)相同之处

1.性质相同

两者都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都是以案件侦查终结的结论为依据而制作的法律文书,是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的意见。

2.以事实为基础的特征相同

叙述罪犯在服刑期间所犯新罪或漏罪都要求真实、准确、具体,对犯罪的性质以及时间、地点、动机、目的、情节、手段、结果七要素也要交代清楚明白。

3.行文格式、内容基本相同

都包括有标题和编号、犯罪嫌疑人或罪犯的基本情况、主要犯罪事实和证据、理由和法律根据,移送审查的人民检察院等。

(二)不同之处

1.制作意见书依据的法律条款不同

公安机关制作的意见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九条,监狱等执行机关制作的意见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一条第一款。

2.案件范围不完全相同

公安机关的案件基本上是发生在社会上的各类刑事案件;监狱等执行机关的案件是罪犯在服刑改造期间所犯新罪或发现原判时所有发现的漏罪,并且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一般属于狱内案件,范围较小。

3.被的作案分子不同

公安机关要求的作案分子一般是社会上的自由人,意见书中称作案分子为犯罪嫌疑人;而监狱等执行机关的意见书中要求的作案分子是正在服刑的罪犯。

4.尾部的署名不同

公安机关制作的意见书,应写明文书签署人(局长)的职务和姓名,或签名盖章;监狱、劳改队制作的意见书,不是文书签署人(监狱长或支队长、总队长)而是监狱或劳改队机关的全称,还要加盖公章。

四、注意事项

分清罪与非罪的界限。意见书所叙述的应是刑法规定的,有充分证据证明的犯罪事实,而不是一般违反监规监纪、不服管教等错误,不能以错为罪。

紧扣新罪和漏罪。意见书中叙述的犯罪事实,应是罪犯在服刑改造期间发生或在判决时有发现而又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的犯罪事实,不能把已判处刑罚的犯罪事实写入意见书。

对同一犯罪主体的犯罪行为不可分割。即有新犯之罪,又有漏判之罪的,应当一并办理。

在阐述建议理由时,要明确监狱等执行机关在刑事诉讼活动中法定权利和地位,防止出现“移送你院依法从严惩处”、“依法”请予以严惩”等超越本身权利和地位的文字。

【范文】

*省*监狱

意见书

(*)*监管起字第85号

罪犯程*,男,现年23岁,汉族,江苏省*市人,初中文化程度,因罪经*市*区人民法院于*年2月21日以(*)*法刑初字第30号刑事判决判处有期徒刑15年,于*年4月28日送*监狱执行改造。*年5月12日转来我监执行改造。

现经调查证实,罪犯程*在服刑改造期间,又犯有下列罪行,主要事实如下:

罪犯程*和68名罪犯于5月上旬由*监狱转来我监执行改造后,这批罪犯中的刘*、王*、韩*等对转监极为不满,公然煽动、蒙蔽、胁迫同来的罪犯对抗政府,抗拒改造,并策划越狱。程犯受鼓动后,积极响应。于5月12日、13日、14日三次参与密谋活动。并提出“散布谣言,煽动罪犯绝食,聚众闹事,趁机抢夺干警枪支,捣毁监舍,冲出去”的越狱方案,气焰十分嚣张。

5月15日上午9时许,程犯伙同他犯撬开中队文化室大门后,带头冲进室内将锦旗扯下,扔在地上乱踩乱踏,将室内桌椅、板凳等设施全部砸烂。程犯还抢夺21寸彩电1台(后被另一罪犯李*用木棒捣毁)。9时46分,该犯又与暴狱罪犯捣毁了中队禁闭室大门,放出被禁闭的罪犯*、*、*,煽动他们参与叛乱越狱。在罪犯叛乱越狱过程中,管教干部曾多次喊话予以严正警告,但程犯等对此置若罔闻,暴狱活动不仅毫无收敛,反而继续鼓动罪犯进行破坏活动,负隅顽抗,后被警抓获。

综上所述,罪犯程*在服刑改造期间,不认罪服法,积极响应、参与了以刘*等犯为首的越狱集团,并为其出谋划策。在叛乱中,带头捣毁监狱设施,放出被禁闭的犯人,蛊惑罪犯参与暴狱,使国家财产遭受损失,严重危害了监管改造秩序,是此案的主犯,已构成犯罪。程犯参与叛乱、越狱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在大量的事实、证据面前,程犯不得已才作了交待,并记录在案。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条、第*条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条第*款的规定,特提请你院审查,依法处理。

此致

*市中级人民法院

*监狱(公章)

意见书 篇三

提请复核意见书是公安机关要求复议的意见未被同级人民检察院接受,有必要再议时,依法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时制作的文书。其法律依据为我国《刑事诉讼法》第70条、第144条规定。

二、格式、内容及写作方法

提请复核意见书的结构由以下三部分内容组成:

(一)首部

1.标题

在文书顶端正中,由“机关名称+文种”组成。

2.编号

在标题右下方写明:“×公予复字[年度]第×号。”

(二)正文

这是提请复核意见书的写作重点。要写明要求同级人民检察院进行复议的有关情况、提请复核的理由、意见以及提请复核的法律根据和要求。

1.引言

亦称案由。即说明提请复核的原因。首先写明复议书的签发时间、文号和要求复议的具体内容;其次,写明同级人民检察院复议决定书的签发时间、发文机关和复议决定具体内容。再次,指明公安机关认为人民检察院复议决定的错误所在。

2.提请复核的理由和意见

针对人民检察院复议决定书中的决定事项和理由,逐条予以反驳,指出复议决定不能成立,明确提出对案件的处理意见。最后写明提请复核的法律根据和要求,即根据复核的具体内容,分别引用我国《刑事诉讼法》第70条和第144条,提请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对此案进行复核。

(三)尾部

包括送达机关名称、公安局印章、制作文书的日期和附本案卷宗的册数及页数。

三、注意事项

提请复核的起因必须写清楚,目的明确。

正文部分要针对复议决定书的论点和论据。要具体、扼要地写明犯罪事实,并要证据确凿、引用法律条文准确。

为使上一级人民检察院进一步了解案件,尽快作出正确决定,提请复核意见书中指出同级人民检察院的决定错误时,要理由充分,不能含含糊糊。

提请复核和要求复议的语言要求一致,平和、委婉、据理力争。

第五,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需要提出复核的,应在收到同级人民检察院的不批准逮捕决定书或不决定书的七日内,写出提请复核意见书,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复核。

提请复核意见书一式两份。一份连同案卷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另一份留公安机关存档备查。

【范文】

××县公安局

提请复核意见书

×公复字[20××]21号

我局于20××年3月27日×公预字[20××]第17号要求××县人民检察院复议的不钟××诈骗一案。该院以×刑检复字[20××]第8号决定维持原不决定。我局认为该院决定有误:理由是:犯罪嫌疑人钟××于20××年1月与××县农工商联合公司经理高××做大米生意,高××脱欠犯罪嫌疑人钟××货款7000多元。20××年2月15日钟××自称能购买化肥,过去货款不再追要,骗取高××人民币11000元。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犯罪嫌疑人亦供认不讳。××县人民检察院认为钟××的行为属于索要欠款方法问题,不构成诈骗罪。我局认为该院所提理由不妥。索要欠款的方法多种多样,但必须以合法手段进行。犯罪嫌疑人钟××,为了索要欠款选择欺诈手段,骗取钱后携款到××乡××村老家躲避。已表现出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主观目的,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因此,我局认为钟××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构成了诈骗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据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特提请你院对此案复核。

此致

××市人民检察院

意见书 篇四

一、落实优惠政策,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

1、加大减免农业税改革力度。*年,全省农业税平均税率由6.8%降到3.8%,降低3个百分点,有条件的县(市、区)应根据本地财力状况,多降或免征农业税。在降低农业税税率的同时,同比例降低农业税附加。对非农业税计税土地上生产的农业特产品,除烟叶外全面取消农业特产税及其附加。具体实施方案由省财政厅制定,各设区市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负责落实。

2、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坚持向粮食主产区和种粮多、产量高的农民倾斜的原则,*年,按照国家规定的筹措比例,从粮食风险基金中安排6.03亿元,主要对种植小麦、玉米的农民进行直接补贴。省有关部门要抓紧研究并立即公布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的具体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在春播之前争取给种粮农民兑现50%的补贴资金,全部补贴资金要在上半年基本兑现到农户。各级政府要成立由财政、发展和改革、农业、物价、粮食、农业发展银行等部门组成的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工作小组,分工协作,共同落实对种粮农民的直接补贴工作。

3、对购置和更新大型农机具给予补贴。*年,省安排资金900万元,对粮食主产县农民个人、农场职工、农机专业户和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机服务组织,购买和更新大型农机具给予补贴。以后年度,根据国家补贴政策,视省级财力增长情况,逐年增加。各市、县也要安排一定财政资金对农民购机给予补贴。农机管理部门要帮助农民搞好补贴机具的选型、采购,做好登记管理,确保补贴资金真正落实到购机户手中。具体补贴办法由省农业厅会同省财政厅制定,并尽快向社会公布。

4、增加良种补贴投入。*年,在继续抓好12个部级优质小麦、专用玉米良种补贴示范县的同时,进一步增加投入,扩大粮种补贴面积。省新增1000万元良种补贴资金,建设省级优质小麦、专用玉米示范县,重点对农民种植的高产优质、低耗水品种给予补贴。各示范县对享受良种补贴的示范村、示范户要登记造册,按册发放补贴种子。加强良种补贴资金管理,采取招投标方式确定供种单位,实行统一供种,严格控制种子价格,确保种子补贴政策落实到户,使农民真正得到实惠。各地要进一步加强种子市场管理,强化种子质量监督检查,积极开展送种上门服务,确保农民用上放心种子。

5、稳定农业生产资料价格。认真落实国家支持化肥生产的税收和价格优惠政策,保证煤炭、电力等能源和原材料供应,继续执行化肥生产企业电价优惠政策,恢复对尿素生产企业缴纳的增值税先征后返50%的政策。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出厂价格继续由政府指导定价,省内生产的尿素由省物价局核定中准出厂价,碳铵、过磷酸钙等化肥由设区市物价局核定中准出厂价并报省物价局备案,企业出厂价上浮不得超过核定中准出厂价的10%。进口化肥销售价格实行报批制度。各地物价部门要加强对化肥出厂价和流通环节进销差率、批零差率的监督管理,严格控制流通环节的加价幅度,降低化肥最终零售价格,真正让利于民。农业、工商、质检部门要严厉查处扰乱农资市场的不法行为,切实保护农民利益。

6、认真落实国家和省税费减免及物价控制政策。在税收、投融资、资源使用、人才政策等方面,对农村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给予支持。对合法经营的农村流动性小商小贩,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免于工商登记和有关税费。进一步完善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对能够给农民带来实惠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不管哪种所有制形式,都要在财政、税收、金融等方面给予一视同仁的支持。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物价局要按照中发〔*〕1号、国发〔*〕9号、冀发〔*〕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分别制定税费减免、物价控制的具体实施办法,并认真抓好落实。

二、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7、加强粮食生产能力建设。组织实施优质粮食产业工程,选择一批粮食主产县给予重点扶持,增强粮食主产县良种繁育、病虫害防治能力,扩大旱涝保收基本农田规模,提高农机装备现代化水平,促进粮食加工转化,带动全省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提高。各有关市、县也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优质粮食产业工程配套。加快部级商品粮基地建设,建设粮食生产基地600万亩。以节水为重点,加强农田基本建设。*年,发展节水灌溉200万亩,发展旱作节水农业示范面积100万亩,实施“沃土工程”面积100万亩。

8、增加对粮食优势产区的投入。从*年起,各市、县政府每年要安排15—20%的国有土地出让金纯收益,用于支持农业土地开发,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年,省安排资金4000万元,用于发展节水灌溉和旱作农业;国家和省级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投入达到4.6亿元以上,新增资金部分主要用于粮食主产县,全年完成中低产田改造面积80万亩;调整以工代赈资金投入结构,投资5400万元建设基本农田,投资5800万元建设小型农田水利工程。

9、千方百计保证粮食种植面积。*年,全省粮食播种面积要达到9000万亩,粮食总产量达到2460万吨。各地要组织农业技术人员深入农村第一线,开展技术指导和培训,帮助农民抓好冬小麦田间管理,加快推广精量半精量播种、种子包衣、地膜覆盖、平衡施肥、保护性耕作、节水栽培、旱作农业等30项农业技术,搞好先进实用技术的组合配套,提高技术普及率和到户率,努力夺取夏粮丰收。加强春耕备播工作,抓住市场粮价回升的有利时机,积极引导农民搞好粮粮、粮油、粮菜等不同模式的间作套种,提高复种指数,努力扩大粮食作物面积。坚决消灭撂荒耕地,全部撂荒耕地要按时播种。组织各级干部深入农户,宣讲中央1号文件、国发9号文件、省委六届五次全会决定和国家、省制定的促进粮食生产的优惠政策,激发农民的种粮积极性。

10、严格保护耕地。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坚决制止占用基本农田进行植树等行为的紧急通知》(国发明电〔*〕1号)精神,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把基本农田保护区落实到县(市)、乡(镇)政府,落实到村组、农户和地块。开展基本农田保护检查和清理整顿各类开发区活动,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严肃查处违法占用和破坏基本农田行为,坚决纠正违规擅自设立开发区和扩大开发区面积的现象,对清理出占而未用具备耕种条件的开发区,今年一定要种上庄稼。坚决制止占用基本农田植树、挖塘养鱼,严禁以退耕还林为名,将耕作条件良好的农田纳入退耕范围。严把征地和转用审批关,从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制定耕地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加强耕地保护考核。加强土地整理,合理开发土地,确保耕地占补平衡。

三、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大力发展标准化生产11、优化农产品区域布局。大力推进优势农产品布局调整,促进优质小麦、专用玉米、优质大豆向优势产区集中。发展粮食替代产品,充分利用次地资源,种植饲料、饲草作物,发展草食畜牧业,改善膳食结构,减少粮食消耗。启动实施“千万吨奶工程”,做强乳品加工,建设奶源基地,加快品种改良,强化疫病防治,搞好引导服务。建设优质水产品出口基地,提高水产品品质,增加养殖效益。实施果品结构调整和提质增效工程,扶持壮大果品产业化龙头,着力增强苹果、梨、枣、板栗、桃、葡萄、仁用杏等主要果品市场竞争力。大力发展蔬菜、果品集约化生产,减少占用耕地面积,提高生产附加值。

12、加大对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各级财政要安排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专项资金,增加对龙头企业的投入。*年,省级安排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贴息资金2000万元,安排农业综合开发资金9900万元,重点支持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大型多种经营项目。对龙头企业为农户提供培训、营销服务,以及研发引进新品种新技术、开展基地建设和污染治理等,各级财政要给予适当补贴。各商业银行要进一步加大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发展新型贷款业务,改进服务手段,提高服务水平。13、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扶持。要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专业协会开展信息、技术、培训、质量标准与认证、市场营销等服务。加快建立健全畜禽产品、蔬菜、果品等重点出口农产品的行业协会和商品协会,充分发挥各类协会在联合分散农户,推行标准化生产,引导品牌化经营,促进农产品质量提高,拉动优势特色产业发展等方面的作用。*年,省安排资金200万元,对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产品行业协会示范点予以扶持,以后逐年增加扶持资金。各市、县也要选择一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及农产品行业协会给予扶持,促其尽快发展壮大。加快供销合作社体制改革,充分发挥其在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搞活农副产品流通中的作用。建立高效率鲜活农产品运销绿色通道,进一步改善农产品流通环境,省交通运输部门要制定具体改进意见。

14、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加快完善农业标准体系,*年,省安排资金500万元,用于农业标准体系建设,全省制定地方标准200项,修订地方标准60项。到今年年底,基本建成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相配套、重点突出、科学实用、覆盖全省主要农产品品种的标准体系。加快完善农产品质量检验监测体系,*年,省安排资金1000万元,重点扶持县级动物性产品质量检测站建设。加快完善产品认证体系,规范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工作,确保认定质量。农业、林业、畜牧、水产等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配合做好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的认证工作。

15、大力推进标准化生产。继续加强农业标准示范区建设,启动建设18个第四批部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和一批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

16、完善农业科技推广体系。深化农业科技推广体制改革,加快形成国家推广机构和其他所有制推广组织共同发展,优势互补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进一步完善省、市、县、乡、村、户“五级一户”农业科技服务体系,今年,要建设乡级农技示范场和2000个科技进村服务站,加快农业实用技术的推广普及。启动农业科技传播工程,争取用4年的时间在全省建成100个具有鲜明产业特色的农业科技传播中心(站),搭建起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新平台,加快农业高新技术推广步伐。

四、促进农民就业转移,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18、努力扩大劳务输出。拓宽视野,广辟渠道,加强组织,积极引导,力促省内流动,强化省外输出,鼓励出国务工,多层面、全方位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要制定专项规划和工作目标,把劳动力转移的任务落实到村、户。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优化就业环境,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积极探索进城农民与市民同等待遇的有效途径。加快建立一体化劳务输出就业服务机制,提高组织化、规范化、系统化程度。今年全省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就业120万人,省内外劳务输出新增55万人次,扶贫开发重点县每县每年劳务输出0.6万人次。

19、加快户籍制度改革。认真落实《关于我省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冀政〔2003〕40号),全面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加快建立以居住地户口为基本形式,以合法固定住所或稳定生活来源为户口准迁条件的新型户籍管理制度。今年6月底前,各设区市要按照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镇转移、促进人才合理流动、促进城镇化发展的要求,制定出台具体配套措施,明确办理迁移落户的具体条件、程序和手续,尽快建立城乡统

一、规范的户口管理制度。

20、推进农村行政体制改革。合理调整行政区划,积极稳妥地调整乡镇建制,进一步精简乡镇机构和财政供养人员。有条件的地方可实行并村,促进要素聚集,增强村级实力,优化资源配置。

五、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改善农民增收的基本条件

21、加强大型水利设施建设。加快防汛保安工程建设,继续搞好滹沱河、大清河、滏阳河中游、永定河、蓟运河治理工程,王快、庙宫、友谊、岗南水库的除险加固工程和重点海堤加固工程建设,新开工建设西大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年完成投资7亿元。加快水土保持生态工程建设,完成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500平方公里。加快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建设,抓好滹沱河倒虹吸等开工项目的建设。加快首都21世纪初水资源规划项目建设,*年,完成投资4亿元。

22、扩大“六小工程”投资规模。大力抓好农民减负增收工程、饮水工程、治污绿化工程,改善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多渠道、多层次筹措资金,加快农村饮水工程建设,解决现有70万农村人口饮水困难问题,提前一年实现人饮解困目标。大力实施“百万农户沼气建设行动计划”,国家和省投入6300万元,扶持发展沼气户40万户。落实国家农村水电就近供电、余电上网的政策措施,广辟资金渠道,在边远贫困地区完成14处小水电站建设,新增小水电装机容量22000千瓦,新增年发电量6000万千瓦/小时,进一步改善当地农民用电条件,提高生活质量。加快农村公路建设,*年,全省投资38.4亿元,新改建农村公路2.1万公里,新增通油路的乡36个,新增通油路行政村6659个。到2007年底,基本实现行政村村村通油路(边远山区通沙石路)。

六、加强调控管理,确保粮食市场稳定

23、搞好粮食收购。适应国家全面放开粮食收购和销售价格的形势要求,进一步加快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转变企业经营机制,增强企业活力。全省国有及国有控股粮食购销企业要发挥好主渠道作用,改善服务,采取下乡设点收购、预约收购等办法,积极搞好粮食收购,掌握粮源。认真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及时向农民结算售粮款,不准打白条,不准压级压价,不准抬价抢购。积极开展“订单”收购,规范订单内容,确保订单履约。对在农业发展银行开户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按市场价收购粮食所需资金,农业发展银行依据企业风险承受能力发放收购资金贷款,支持企业收购。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多种所有制经济主体依法从事粮食收购活动,搞活粮食流通,满足农民售粮需要。

24、组织好产销衔接。粮食产销区之间要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机制,确保全省粮食总量平衡和品种平衡。北部无麦、缺麦地区与中南部小麦主产区要逐步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确保省内小麦供需平衡。大力推动省间产销衔接,吸引销区粮食经销、加工企业来我省设点收购和采购粮食,促进剩余粮食销售。加强与稻谷主产省的产销协作关系,确保我省大米供应。铁路、交通部门要安排好粮食运输,确保按时完成运输计划。加强对铁路、交通运输收费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利用运力紧张之机乱涨价、乱收费行为。

26、规范粮食市场秩序。进一步加强粮食市场的规范化管理,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加强对社会粮商的管理和服务,既要充分发挥社会粮商搞活流通保证市场供应的重要作用,又要严格市场准入制度;既要坚持多渠道经营,又要严格资质标准。各设区市要按照省粮食局、省工商局制定的资质条件,对符合条件没有办理市场准入手续的,尽快补办有关证照,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许从事粮食购销活动。对非国有粮食购销加工企业及粮食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的粮食经营户,要逐步建立购、销、存台账制度,及时掌握社会粮食流通情况。严厉打击无照无证购销粮食、囤积居奇、扰乱正常粮食流通秩序的不法行为。加强陈化粮销售监管,严防陈化粮流入口粮市场。

27、充实省、市两级粮食储备。省有关部门要根据全省粮食市场情况和宏观调控需要,研究确定省级储备粮的年度到位计划,到2005年,完成90万吨省储粮的收储任务。省确定的35万吨市级储备粮,由各设区市政府负责尽快落实到位。对省、市储备粮的收购和调销,农业发展银行要及时足额提供贷款,财政部门要按规定及时落实储备费用和利息补贴。

意见书 篇五

首先,要弄清审议意见和审议意见书形成“两张皮”的原因。长期以来,许多地方出现审议意见和审议意见书“两张皮”现象,主要因为审议意见书初稿多是在审议之前草拟的,虽然白纸黑字写着“审议一致认为”云云,其实是未听审议“想当然”的一些内容。这样的审议意见书几乎是审议报告的翻版,仅在会议就要结束的时候提请常委会表决通过一下而已。理由是怕在会议期间拟草时间来不及,等会后再拟草又不能为了通过这个意见书再开一次常委会会议。加上没多少人重视这样的“一纸文书”,走个过场了事,没谁为这“两张皮”去较真,也便见怪不怪了。

其次,要弄清审议意见和审议意见书形成“两张皮”的通病。审议意见和审议意见书“两张皮”的通病,也可以说是“两张皮”的致命缺陷,就在于缺失审议意见中“个性化”的内容。譬如审议中常有委员发表与多数委员意见有别的意见,甚至是在形成决议时必须“服从多数”的意见,而这样的意见却又常常是见解独到、颇有价值,只是暂时未能被多数人接纳的正确意见。审议意见书缺失了这样的“实况”,剩下的多是些洋洋洒洒的套话,其中最为关键的“整改意见”,也多是“继续加强”“进一步做好”之类的“希望之言”,这样的审议意见书基本上失去了监督的刚性。

第三,要弄清审议意见和审议意见书“两张皮”的危害。监督法规定,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交由“一府两院”研究处理,并向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研究处理情况,人大常委会认为必要时组织跟踪检查。由此可见,审议意见书既是“一府两院”进行整改工作的依据,又是人大常委会进行针对性监督的抓手。而审议意见和审议意见书形成“两张皮”之后,整改和监督都陷入了无所适从的境地。这种“大而化之”的审议意见书除了“水分”就是“弹性”,长此以往,权力机关的审议监督工作就失去了实效性、权威性,看是一份例行公事的审议意见书,敷衍塞责其患无穷。

第四,要采取针对性较强的措施解决审议意见和审议意见书“两张皮”的问题。审议意见和审议意见书“两张皮”,既折射了工作机构的懒政作风,也反映了领导层面的。要从“严以用权”“谋事要实”的高度,提高认识、改进作风。要把形成审议意见书作为一个十分重要的工作程序和工作任务来完成,采取审议之前充分准备,审议之中记录综合,审议之后精心完善办法,规范操作,形成制度。审议之前草拟初稿的做法也是必要的,毕竟有些程序化的文书内容需要超前草拟,但这绝不是“一锤定音”的版本,初稿必须姓“初”;审议之中,负责撰写意见书的同志必须全程认真听取审议意见,并如实记录、精准综合,在会议主持人的组织协调下,整理出意见书草案稿。为确保草案稿质量,不少地方先将意见书初稿发给每位参会人员一份,征求修改意见,综合吸纳后,提请常委会表决原则通过。而设置这一“原则通过”程序的目的,就在于为会后继续修改完善再提交主任会议最终审定提供宽松的合法空间。实践证明,分会前、会中、会后三步走的办法形成审议意见书,是解决与审议意见“两张皮”现象的有效路径。

意见书 篇六

案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

书号:兴检公刑诉[**]33号

审判长、审判员:

在今天公开审理被告人马文艺、郑彦康、范少聪、王利强危害公共安全一案的法庭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四条及《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十五条的规定,我受本院检察长的指派,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并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在刚才的法庭调查中,审判长、审判员、公诉人分别对被告人进行了讯问和发问,被告人马文艺、郑彦康、范少聪、王利强分别就自己参与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事实向法庭作了供述,在法庭举证阶段,公诉人向法庭出示了一系列证人证言、书证、鉴定结论、物证。以上证据均当庭经被告人进行质证,已充分地证明被告人马文艺、郑彦康、范少聪、王利强共同作案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足以认定。下面,公诉人就被告人马文艺、郑彦康、范少聪、王利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构成,犯罪的根源及对社会造成的危害及其应负的法律责任,发表如下公诉意见:

一、《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被告人马文艺、郑彦康、范少聪、王利强为了非法谋取他人财物,相互勾结在一起,事先预谋,分工明确。马文艺、郑彦康伙同范少聪、王利强于**年4月17日,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实施制造虚假交通事故,诈骗他人财务,危害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不特定多数人的人身及财产安全,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二、客观上,该犯罪行为危害了公共安全。

危害公共安全行为的最主要特征就在于被危害的权利主体的不特定性。行为人在侵害开始时就没有明确具体的人和物,而是指向不特定的多数,或者是行为人的初衷是要针对具体的人和物进行侵害,但由于行为本身的高度危险性,在危害特定对象的同时,也随时可能危及其他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该案中,四被告人虽然是事先选定了一个特定的被害人及所驾驶的车辆作为侵害对象,但在实施犯罪行为的过程中,由于案件发生在高速公路上,车辆多、车速快,这种制造虚假交通事故的行为可能随时危及选定目标以外的其他多数车辆,使其发生追尾或其他车毁人亡等不确定的难以预测的严重后果,因此,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已经危害了公共安全。

三、主观上,被告人具有明知的犯意。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主观方面要求是故意,要求行为人对危害公共安全这一危险后果具有“明知”的认识。就本案而言,被告人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制造虚假交通事故,肯定对造成所选定车辆上的人员和财产损失事先有明确认识,属于直接故意;同时,根据一般人的认知水平,被告人也应该能够明确地认识到在高速公路上的这种行为,极其容易造成对选定目标以外的第三人的生命财产安全的危害,但却放任这一危害结果的发生,属于间接故意。

四、该犯罪行为具有高度危险性

众所周知,交通事故具有相当大的社会危害性,每年都造成相当多的人死亡,高速公路上的交通事故尤其如此。因此,本案中被告人在高速公路上的行为,其社会危害性绝不亚于《刑法》已经列举出来的其他四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同时,高速公路上的交通事故,一般都能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受损,危害后果的发生具有高度盖然性。因此,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可以认定为“其他危险方法”。

五、被告人马文艺、郑彦康、范少聪、王利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的根源及量刑意见。

被告人马文艺、郑彦康、范少聪、王利强四人于**年4月17日相互勾结,共同作案,除了四个被告人文化程度低,存在侥幸心理外,还与四被告人在日常生活中不奉公守法、规矩做人,自私、狭隘的本性是分不开的。常言到“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四个被告人,你们想得到财物,不通过正常渠道如劳动、打工等方式取得,而是通过制造虚假交通事故来诈取他人财物,危害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不特定多数人的人身及财产安全,你们是于心何忍?而且共同犯罪的社会危害性比普通的刑事犯罪的社会危害性还要更严重。

我国《刑法》的三大原则之一就是罪责刑相适应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条规定: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也就是被告人犯多大的罪,就应当依法判处其相应的刑罚。我们认为,为了维护公共安全,确保公民的人身权不受侵犯,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对于被告人马文艺、郑彦康、范少聪、王利强犯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之规定,在共同犯罪中,马文艺、郑彦康起主要作用,是主犯,范少聪、王利强起次要作用,是从犯,因四位被告认罪态度较好,故建议判处被告马文艺、郑彦康三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判处被告范少聪、王利强两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这是维护社会安定团结的需要,也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要求。

意见书 篇七

一、明确审查逮捕意见书的法律属性

审查逮捕意见书是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依法受理侦查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后,经过审查认为案件的事实已经基本查清,从而结束审查程序并依法制作的内部法律文书。虽然是一种内部文书,但作为法律文书仍具有独特的法律属性。

(一)审查逮捕意见书的程序性

审查逮捕意见书是检察机关在对案件进行详细审查后出具的结论性意见,是对整个审查批准逮捕活动的总结,是审查批准逮捕程序结束的重要标志。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受理案件后,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由具体承办案件的检察人员依法对案件进行审查,核实本案的相关证据后,认为该案事实已经查清,拟对案件作出批准(或不批准)逮捕决定并书面向部门领导和检察长汇报,以结束审查程序,对涉嫌犯罪的人员作出处理的结论性意见。审查逮捕意见书的制作过程体现了其程序性,即审查批准逮捕的程序。

审查逮捕意见书的内容共分受案和审查过程,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发案、立案、破案经过,经审查认定的案件事实和证据,需要说明的问题,处理意见六个部分。这六个部分也是审查逮捕意见书程序性的表现。

(二)审查逮捕意见书的监督性

审查逮捕意见书反映案件审查过程全貌,是检察机关加强内部监督,行使错案追究的重要依据。一方面有利于促使承办人员依法办案,加强承办人的责任心,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对承办人的内部监督,发生错案时可以依据审查逮捕意见书对责任进行查找和追究。同时,审查逮捕意见书是有效行使侦查监督权的重要形式。审查逮捕意见书充分体现案件的侦查过程,对侦查部门在办理案件中存在的违法问题(包括实体和程序方面),文书中能详细指出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纠正意见和理由,对侦查机关是否依法办案进行法律监督。如在审查逮捕意见书第四部分需要“说明的问题”中列出的监督事项:

公安机关超过法定羁押期限,应当提出纠正意见:犯罪嫌疑人张某某于2010年10月3日被刑事拘留,但公安机关到2010年11月3日才提请批准逮捕,已违反《刑事诉讼法》第69条规定的30日的最长刑事拘留期限,刑拘、报捕超过法定期限,应当提出纠正意见。

下列证据系非法证据,需向公安机关提出纠正意见及补救措施:(1)侦查员张某于2009年10月2日16时10分至17时10分制作了证人黄某某的询问笔录,但其在当日16时30分至17时40分又制作了犯罪嫌疑人长某某的讯问笔录,违反《刑事诉讼法》第91条关于“讯问犯罪嫌疑人不得少于二人”的规定,应当提出纠正意见。(2)犯罪嫌疑人长某某的2份辨认笔录均仅有一名侦查人员签名,违反《刑事诉讼法》第91条之规定,应当提出纠正意见,并重新制作该笔录。(3)询问未成年证人黄某未通知其法定人到场,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应当提出纠正意见,并重新制作该笔录。

(三)审查逮捕意见书的决策性

审查逮捕意见书是领导对案件行使决策权的重要依据。检察机关对案件是否批准逮捕和侦查监督由检察长决定,检察长只有通过详细的审查意见书,才能准确地认定案件事实,从而对涉嫌犯罪的人员作出公正的处理。既惩罚犯罪,保证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同时又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确保案件得到公正处理。

二、全面反映审查案件过程

一份好的审查逮捕意见书不仅要能达到“意见书在手如同卷宗在手”的总要求,而且还要能体现案件的侦查过程、审查逮捕工作过程,尤其是承办人对案件事实和证据的取舍、认定过程。这就要求承办人正确处理好三个关系:

(一)侦查过程与审查逮捕的关系

侦查过程的再现是审查逮捕工作的前提,也是最终审查逮捕结论正确与否的关键所在。承办人在制作审查逮捕意见书时要正确处理好二者之间的关系。在文书的制作中要对侦查机关受案、立案及破案过程进行详细的说明,全面体现案件的侦查过程。侦查过程要表述完整、连贯,准确反映整个案件侦查过程及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在此前提下,检察机关案件承办人才能根据侦查机关在侦查中获得的证据进行分析论证得出结论,更为重要的是对侦查过程详尽地描述还可以为检察机关侦查监督提供便利。

(二)案件事实与证据之间的关系

案件事实与证据是审查逮捕意见书的核心,是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重罪与轻罪的界线标准。案件承办人在制作审查逮捕意见书时,要正确把握案件事实与证据的关系,确保每一起事实都要有相应的证据来印证。每一份证据都可以对应案件事实的某一部分。在处理案件事实和证据的关系时,没有证据证实的案件事实不能写入审查逮捕意见书。只有案件事实和证据之间没有矛盾,并且可以排除合理怀疑,承办人对案件的定性才会准确。

(三)证据与证据之间的关系

证据是体现承办人意见的依据所在。一般来说,在认定每件犯罪事实之后,就应该在后面接着列举认定事实的证据。在列举证据时,要注明侦查机关取证的时间、地点及取证人员,归纳和摘抄证据的主要内容。最后还要对证据进行分析,说明该证据证实的内容及其证明效力,各证据之间是否存在矛盾,承办人如何采信证据和取舍证据。以上这些都要让人能够直观看出该证据的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当然,如果是一组证据才能证实犯罪事实的,可以在摘抄每份证据后只说明其证明内容,在这组证据的最后,对它们进行全面分析和论证。

三、因案制宜重点突出

案件事实部分的撰写和认定是审查逮捕意见书的重点,在体现很强的实用功能的同时,也彰显出承办人较强的写作技能和概括归纳能力。针对不同性质的案件,撰写案件事实部分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全面把握证据,熟悉案情

审查案件重要的是审查证据,通过证据之间的证明作用,获取真实的案件事实。虽然案件事实与客观事实不可能丝毫不差,但通过合理、全面地分析证据可以得到符合法律要求的案件事实。如果疏忽了对某一证据的审查分析,其认定的案件事实势必与客观事实相差拉大,故全面把握证据是认定案件事实的基础。如:刘某某涉嫌贪污案的审查逮捕意见书就存在主体之间的关系及在案件中的作用表述不清、公款的所属主体不明等案情不详问题。

侦查机关认定的事实:犯罪嫌疑人刘某某于2007年伙同某区管理所所长欧某某(已被另案处理)两次利用开具虚假发票,套取现金人民币133500元,后伙分,其中刘某某得款5500元。

经审查认定的事实:经审查,犯罪嫌疑人刘某某于2007年10月间,在某区管理所所长欧某某的指使下开具虚假发票,套取现金人民币38500元,后欧某某将其中38000元据为己有,刘某某得款500元。

犯罪嫌疑人刘某某于2007年11月间,在某区管理所所长欧某某的指使下签订虚假协议、开具虚假发票,套取现金人民币95000元,后欧某某将其中27000元交给会计刘某用于处理刘积攒的无法入账的票据,5000元给了刘某个人作为好处费,3000元给予赵某某,给予刘某某5000元作为好处费。其余60000元据为己有。

(二)由表及里表述客观事实

任何故意犯罪均是通过某种客观行为表现出来的,而客观行为均应该反映出行为人的主观心态。针对刑事案件的审查,在客观分析的基础上,我们通过证据反映出的时间、地点、人物关系、起因及动机和目的、行为及手段、结果及其他相关的要素,将表象内容进行连接和分析,确定行为人的主观心态和目的。如刘某某涉嫌放火案的审查逮捕意见书关于客观事实表述较好。

经审查认定的事实:被害人杜某系北京市某区“天上天”建材城经理,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在京成立一个施工队搞个体建筑装修。2007年8月16日,刘某某与杜某签订承包协议:由刘某某负责北京市某区“天上天”建材城后院平房厂房建设工程。待工程2007年11月完工后,杜某以工程存在问题为由只支付刘某某部分工程款,尚欠刘某某人民币5万多元未支付。此后刘某某多次向杜某索要欠款,杜某都以手上无钱支付而推脱。2008年1月12日上午10时许,刘某某叫上手下工人郭某某、李某二人到杜某的办公室再次索要欠款,杜某还是以手头无钱推脱,后刘某某对事主杜某说:“今天,咱俩事情要不解决,咱俩就一起同归于尽”,后手持事先准备好的打火机欲点燃事先携带的装有漆料的塑料袋,被“天外天”建材城工作人员当场制止,后被抓获。

(三)文字表达法言法语

案件事实部分的撰写和表述,体现了承办人对案件证据的全面把握程度、对案情的认识熟悉程度,是全案的总体概括。准确运用法言法语,结合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不仅体现了文书的专业性、法律性,同时也能清晰表明案件性质。在此基础上,通过适当运用关联词语,将人物之间、事物之间、行为之间、因果之间进行有效连接,以全面、充实、简捷、清晰、立体地展现出认定的案件事实。一般情况下,案件事实部分的表述应当避免情节的具体化和言语对话,适当运用抽象词汇,如指使、伙同、纠集、强行、威胁、诱使等,不会对案件真实性和情节造成消弱。

经审查认定的事实:犯罪嫌疑人刘某某供述称:其携带装有漆料的塑料袋进入杜某办公室,后持打火机欲点燃漆料,目的只是想吓唬一下杜某让其还钱,并不想真正点燃漆料来伤害杜某的身体。案发过程中其未向杜某及其他人身上泼洒漆料,只是办公室内的人一见其拿出装有漆料的塑料袋后便上前争夺,争夺过程中塑料袋破损,漆料撒到了办公室的沙发上和地上(卷中有证人郭某某、李某的证言对这一供述予以证实)。案发过程中,其还多次对杜某某说:“咱俩的事,咱俩自己解决,我不想伤害办公室内其他的人,你让他们出去”,并要求武俊芬等人离开办公室(卷中有证人武某某、李某某的证言对这一供述予以证实)。

事实部分的撰写,无需将当事人之间的对话摘录在认定的事实中,可将言语的性质用法言法语概括表述。具体到本案,可概括为“以同归于尽相威胁”。

(四)事实描述避免过于繁琐和简化

案件事实部分撰写完毕后,承办人首先要将文字体现出的事实与自己认知的案件事实进行比对,审查事实是否有赘语和遗漏;情节表述是否需修改与补充,既要避免画蛇添足,也要杜绝空洞无物、表达不明。下面这份审查逮捕意见书案件事实部分就很好地把握了重点,客观、全面概括了案件各要素。

公安机关报捕书指控:2000年4月3日凌晨0时许,犯罪嫌疑人陈某某、何某某伙同汪某某、孙某(另案处理)经事先预谋,由何某某介绍和提供某市某某区某某路1536号某酒家内保险柜位置及值班人员情况和酒家后门钥匙及绳子,由陈、汪、孙三人携切割机等作案工具窜至该酒家,陈等三人用何提供的钥匙进入酒家后,先由陈、孙两人将酒家内值班人员杜某用绳子捆住手脚,用切割机撬开店内保险柜,劫得人民币9000余元及香烟十数条后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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