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审意见 政审意见【优秀4篇】

2023-10-24 16:56:46

公务员考核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公务员队伍建设的一项基础性、战略性任务。那么你知道公务员政审评语要怎么写吗?书包范文为您带来了政审意见【优秀4篇】,希望对小伙伴们有所帮助。

政审意见 篇一

产业项目审批职能部门。1.产业项目行政审批实施细则、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编制情况。(1)行政审批实施细则、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编制符合规定时限和质量要求;(2)实施细则依法合规,符合审批时限要求,与其他职能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衔接顺畅,操作性强;(3)产业项目行政审批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规范、科学、便民、清晰。2.产业项目行政审批培训工作。(1)组织培训。根据全区统一部署,制定产业项目行政审批优化流程培训计划并予以实施,包括培训材料编写质量,培训课程授课质量,受训人员满意度等;(2)接受培训。培训活动出席情况,培训成绩考核情况。3.产业项目行政审批受理窗口服务。受理窗口的行政效能根据其执行首问负责制、岗位责任制、同岗替代制、一次告知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否定事项报备制的情况开展检查。4.相对集中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执行情况。(1)各部门将审批事项向一个内设科室集中;(2)各部门审批科室向区证照中心集中;(3)审批人员到位、审批权限到位,实现“一门式”服务和“受办一体化”运作,切实提高审批效率。5.产业项目行政审批管理。(1)产业项目行政审批效能(依法依规履行职责,公开行政审批事项及审批程序;按规定或约定完成审批;审批工作质量到达要求,有关内部管理制度健全、科学并得到有效执行;涉及多个职能部门行政审批协同、有序等);(2)有关职能部门参加“三委两局”项目评审工作情况;(3)行政审批过程中的廉政情况。6.产业项目行政审批信息系统方面。(1)信息系统开发前期认真参与方案调研和需求编制;(2)信息系统开发中后期认真配合系统开发和测试;(3)信息系统上线运行后,负责维护有关的基础数据;(4)信息系统使用时采取必要的密码安全保护措施;(5)其他信息系统开发和维护相关工作。7.日常基础工作。(1)行政审批改革工作会议的出席情况;(2)行政审批改革工作信息、工作材料及其他资料报送情况;(3)区政府交办任务完成情况。8.其他产业项目行政审批相关工作。镇、街道和莘庄工业区。1.建立产业项目行政审批代办机构。(1)及时成立机构、组建队伍、经费保障,适应本区域产业项目审批需要;(2)代办机构内部管理制度健全、科学。2.产业项目行政审批培训方面。培训活动出席情况,培训成绩考核情况。3.产业项目行政审批代办工作。(1)行政审批代办人员素质高、队伍稳定,工作连续性强;(2)行政审批代办工作行政效能(依法依规履行职责;按规定或约定实现完成行政审批代办工作;行政审批代办工作质量到达要求;有关内部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等);(3)服务对象满意度;(4)行政审批代办工作廉政情况。4.日常基础工作。(1)行政审批改革工作相关会议出席情况;(2)行政审批改革工作信息、工作材料及其他资料报送情况;(3)区政府交办任务完成情况。5.其他产业项目行政审批相关工作。

职责分工

区审改办负责对产业项目审批职能部门的产业项目审批流程优化及执行情况,对各镇、街道和莘庄工业区行政审批代办机构组建、运作和管理情况开展检查。区监察局负责对产业项目审批职能部门的行政效能和依法行政情况,对各镇、街道和莘庄工业区的行政审批代办工作的行政效能开展监督检查。区政府督查室负责对产业项目审批职能部门及各镇、街道和莘庄工业区落实全区行政审批改革的各项工作开展督办,并向区政府报告有关情况。

监督方式

监督结果运用

政审意见 篇二

**年9月22日,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19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全县政务环境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对全县近年来政务环境建设工作取得的明显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也指出了行政审批程序不够规范、个别人员工作责任心和服务意识不够强、一次性告知和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不够等三个方面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了认真研究,进一步强化措施,切实抓好整改。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行政审批程序不够规范问题

规范行政审批程序,是深入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加强权力制约,推进依法行政,打造规范性政府的重要措施,县政府对此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改进。一是按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渝府发〔**〕68号)要求,进一步清理我县现有的行政审批以及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县级各部门目前施行的审批项目,本着能减则减、能并则并的原则,进行清理,以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增强行政审批的透明度。防止行政审批工作中的错位、越位现象的发生。二是对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实行动态管理。按照《大足县行政服务中心项目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和充实行政审批许可项目和收费项目的调整、变更、公示管理制度和项目管理库,对全县行政审批项目实行目录编码管理,为各级各部门依法行政提供法律、法规、政策依据。三是对行政审批事项严格实行“五件制”管理。根据审批事项的复杂程度和审批权限的不同,对全县所有行政审批事项进行逐个解剖,严格界定为五种办理类型,即一般事项即收即办当场办结,需现场踏勘或技术审查论证的特殊事项承诺办结,跨部门的事项联合办理按时办结,初审项目承诺报批办理,控制事项答复办理。四是取消自由裁量权,做到公平公正办事。进一步完善行政审批办公系统,收费管理系统,办事督办监督系统。将行政审批中涉及的申报材料、前置条件、收费标准、承诺时限和格式文本等全过程的每个环节采取微机编程格式固定化,让每一项行政审批项目的申请、受理、审查、收费、决定、送达等过程规范化,从根本上取消审批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办理行政审批中的自由裁量权,杜绝审批、收费中的人为随意性,保证办理过程和办理结果的公平公正。

二、关于个别人员工作责任心和服务意识不够强问题

公务员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事关政府决策的执行结果,事关政府形象。按照“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要求,县里将坚持每年举办1—2期政策法律、公务员行为规范、办公自动化系统操作等业务技能培训班,提高公务员思想道德素质和业务水平。

在加强教育提高的同时,进一步强化惩诫机制:一是严格执行《关于行政审批中违纪违规行为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大足县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公共服务行为规范暂行规定》,规范机关及其公务员在行政执法、处理行政事务、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接待来访群众等直接面对社会公众执行公务或提供服务时必须遵守的基本准则、工作程序、办事规则、行政纪律及言行。二是严格执行《大足县政府部门行政首长问责暂行办法》,对所属部门行政首长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致使其领导的机关(系统)政令不畅、秩序混乱、效能低下,损害公共利益或行政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或行政首长举止不端,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将予以过问和追究责任,直至劝其引咎辞职。三是严格执行“效率革命”的“四个严禁”要求,即严禁有令不行、严禁办事拖拉、严禁吃拿卡要、严禁态度刁蛮。继续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严查对个别思想认识不到位,作风不踏实,存在着违反“四个严禁”的人和事。

政审意见 篇三

一、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政府职能转变为核心,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认真实施行政许可法,继续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加强对行政审批权的监督制约,着力推进政府管理方式创新,促进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建设,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总体目标是: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减少,审批行为实现公开透明、规范运作,行政审批相关制度和制约监督机制较为健全,利用审批权谋取私利、乱收费等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有新的提高。

二、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主要任务

(一)继续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适时组织开展行政审批事项集中清理工作。国务院各部门要按照合法、合理、效能、责任、监督的原则和该取消的一律取消、该调整的必须调整的要求,对现有的行政审批事项及其设立依据进行彻底清理,在此基础上,准确把握合法与合理的关系,提出拟取消或调整的初步意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在审核论证并经国务院相关部门确认的基础上,将拟取消或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提请国务院审议,经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其中由法律设立的行政审批事项,按法定程序办理。各省(区、市)要按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原则和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组织实施本地区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取消和调整工作。

(二)落实已取消、调整和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要对照国务院决定取消和调整的审批事项,从审批部门、审批对象、审批依据和审批内容等方面分类做出处理,防止出现以备案、核准等名义进行变相审批。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要明确实施条件、审批程序和时限要求,完善各环节工作流程和管理规范,不得随意扩大或缩小审批权限。国务院各部门要加强对本系统的指导和监督,确保取消和调整的每一项审批事项落到实处。

(三)加强对行政审批事项的监督和管理。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能,对取消审批后仍需加强监管的事项,建立健全后续监管制度,制定配套措施,加强事中检查和事后稽查,防止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后出现监管职能“缺位”或“不到位”的现象。充分运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对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承办、批准、办结和告知等环节实行网上审批、网络全程监控,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审批行为。总结推广各地区、各部门实行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的经验和做法,研究制订规范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的指导性意见。加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管理,完善“一门受理、统筹协调、规范审批、限时办结”的运作方式。

(四)建立健全行政审批相关制度。建立健全新设行政审批事项严格审核论证机制,有关部门对新设由国务院部门实施或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要充分听取意见,严格审核把关。研究建立专家咨询和民意征集机制,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审批事项,要进行听证。完善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制度、重大行政许可决定备案制度、行政许可决定公示制度、行政许可听证制度,以及行政许可的统一办理、联合办理、集中办理制度。严格规范行政审批收费行为,对向相对人收取费用的行政审批事项,要通过适当方式将收费依据、标准和程序予以公开。加强对咨询机构的管理,规范其服务行为,禁止把指定机构的咨询作为审批的必要条件。

当前,要重点抓好以下两项工作:一是妥善调整国务院机构改革中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认真落实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理顺部门之间的审批职能定位,合理配置行政审批事项。协调机构改革中职能发生变化的有关部门做好审批事项的转移和衔接工作,认真解决审批职能交叉、权责脱节和多头审批等问题。二是编制并公布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认真实施行政许可法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公开、透明、规范的原则,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的名称、实施机关、设立依据等进行严格审核。对由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决定设定,已明确属于企业登记前置审批,但不适应实际管理需要的事项,按法定程序向设定机关提出不再作为前置审批的建议;对由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决定设定,但尚未明确是否属于前置审批的事项,如确有必要确定为前置审批的,按程序提出作为前置审批的建议。在此基础上,分别编制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和企业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经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提请国务院审议批准后,及时向社会公布。各省(区、市)也要编制并公布由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设定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三、具体工作要求

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意义重大、任务艰巨,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狠抓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各部门要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列入议事日程。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抽调得力人员承担此项工作。监察、法制、编制等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协调配合、互相支持,形成工作合力。

(二)搞好工作衔接。国务院各部门要加强与地方政府的联系和沟通,及时了解和掌握改革情况,对涉及本系统的审批事项,提出上下衔接的具体意见和办法。各地区要紧密结合实际,研究制订配套措施和办法,确保改革上下衔接、整体推进。

政审意见 篇四

当前,正值我市“大发展、大建设、大环境”战略机遇期。为进一步树立“发展为上、投资为本”的思想,营造良好的经营投资环境,推进合肥跨越式发展,本着“统一、高效、便捷”的原则,根据《行政许可法》、《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出版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我市文化、新闻出版(版权)行政许可项目审批权限的调整和审批项目的清理提出如下实施意见,望认真遵照执行。

一、市级保留行政审批项目:

1、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许可;

2、营业性文艺培训、文艺比赛、文化展览和经营性艺术摄影、摄像审批;

3、电子出版物发行单位设立审批;

4、出版物发行单位变更名称、业务范围、地址或者兼并、合并、分立审批;

5、古建筑内安装电器设备审批、古建筑内设置生产用火审批;

6、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修缮的审批;

7、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控制地带内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审查;

8、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实施原址保护的审批;

9、博物馆处理不够馆藏标准、无保存价值的文物或者标本审批;

10、对为制作出版物、音像制品和其他商业性活动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进行拍摄的审批;

11、电影放映单位设立、合并、分离或变更业务范围的许可。

二、县级文化、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行政审批项目:

1、文艺表演团体设立的审批和变更;

2、演出场所经营单位设立备案和变更;

3、个体演员、个体演出经纪人的备案;

4、举办营业性演出和变更申请材料所列事项的审批;

5、娱乐场所的设立、变更许可;

6、音像制品零售、出租许可和变更的许可;

7、打字复印、名片印刷单位设立许可;

8、出版物零售单位设立、变更许可;

9、申请从事农村16MM电影片发行、放映业务的单位或者个人的备案。

三、简化的行政审批项目:

1、取消“打字复印、名片印刷许可证”的年度审核(年审),改为有效期3年,到期换证;

2、电影35MM放映许可证年检,由原来送证集中年检,改为上门服务审核年检;

3、对新成立的电影35MM放映单位,从新建开始采取跟踪服务。对项目审批由原来的60个工作日改为7个工作日。

四、有关要求:

1、调整后的县级文化(新闻出版)行政审批项目自年4月1日起施行。

2、此次调整行政审批工作、明确审批权限,既是依法行政的具体体现,也是优化文化投资环境的现实要求,更是我市经济发展的形势需要。各县、区文化局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强化责任意识,依法履行审批职责,维护本地区文化市场的正常经营秩序。

3、各地文化行政部门要建立健全审批制度,严格依法审批、依法管理,切实把好审批关、准入关。要坚持执法为民,高效运转,切实提高审批工作效率,努力提升文化市场管理和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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