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材市场招商合同 建材代理合同范本通用9篇

2024-01-27 04:07:42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人们运用到协议书的场合不断增多,协议书的签订是双方或数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什么样的协议书才是有效的呢?读书之法,在循序而渐进,熟读而精思,以下是漂亮的编辑给大伙儿收集的建材代理合同范本通用9篇,仅供参考。

建材生意合作协议书 篇一

本协议由 (甲方)与 (乙方),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为基本准则,经过双方友好协商共同确立。本协议书各条款所确定之双方的权利、义务,将覆盖双方今后签定的每一份交易订单,无论是原件、复印件或传真件,均应遵守本协议各项条款之规定。

甲乙双方合作期限从 年 月 日开始到 年 月 日止。在此期间内,甲乙双方合作发展。

一、资信证明

甲乙双方应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以及法人委托书、负责人身份证等复印件。甲方须如实填写《会员单位申请表》。

二、合作方式

甲乙双方本着长期稳定发展的需要,甲方以会员资格享受既定利润空间;甲乙双方以统一零售标价为标准的 %进行结算,甲方必须严格执行乙方营销体系以及价格体系。甲方的会员资格在乙方所有专卖店均视为有效。有关会员的解释权归乙方所有。

三、结算方式

1、甲乙双方实行"现款现货原则"。

2、业务联系中凭传真向乙方要货,货到甲方指定地点付款。

3、甲乙双方日常交易实行最低零售限价结算制,即甲方所需产品单价一律按照《 产品最低零售限价表》结算。

四、质量问题

乙方各类产品,应确保质量。凡在拆包后发现产品内在品质问题,由甲方按《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规定和法定时间十天内通知乙方,以便乙方采取措施补救或退货。其运输费用概由乙方负责。如属超过法定时间十天或甲方收货后保管不善、超期储存等所引起的质变,由甲方负责。

五、安装责任

甲方所购产品如由乙方负责安装的,其安装责任概由乙方负责,但甲方须配合处理;若甲方所购乙方产品进行自行安装的,其安装责任概由甲方全权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安装责任。

六、价格约束

1、零售标价:乙方所有产品实行全省统一零售标价。

2、价格控制:乙方所有产品零售卖价实行最低零售限价控制制度,即卖价不得低于最低零售限价。

3、价格协议:甲方向客户推荐产品时,不得违反零售价格体系,否则会员优惠无效;禁止甲方与客户进行低于最低零售限价的私下交易。

七、约束条款

1、甲方连续六个月未购买产品时,乙方有权取消其会员资格。

2、甲方出现下例情形之一者,乙方有权取消甲方VIP资格; ①触犯法律时,乙方将追究甲方相应法律责任:

②故意毁损乙方声誉形象的;

③不执行乙方控制零售价格的;

④违反乙方价格体系,与客户进行私下交易的;

⑤对乙方有欺骗、欺诈行为的;

⑥甲方信誉逐渐恶化的。

八、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本协议,不得违约,否则对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2、甲乙双方如需要提前终止协议,应提前15天通知对方,否则将视为违约。

3、违约方需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双方协商解决)并应赔偿对方的其他经济损失。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作为本协议附件,同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法定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邮政编号:

开 户 行:

银行帐户:

签字盖章

签定日期:

乙 方:

法定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邮政编号:

开 户 行:

银行帐户:

签字盖章:

签定日期:

建材市场商铺租赁合同 篇二

商铺租赁合同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出租方: (以下称甲方) 地址:

法人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地址:

法人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达成租赁协议如下:

第一条、租赁经营场所名称、位置及用途

1、甲方自愿将坐落于徐州经济开发区徐海路59号园区内空余房屋出租给乙方作为其办公、经营场所。

2、乙方承租房屋的房号为 ,承租房屋共为 间(每 平方米为一间),承租面积为 平方米,用途为:

3、乙方已经对本合同约定的租赁物进行了充分了解,认可该租赁物目前现状满足其使用要求。该物业的现有装修及设施情况即交付状态,由双方在合同附件中加以列明;除双方另有约定,该附件将作为甲方按本合同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物业时的验收依据。如该物业与合同附件不符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4、地理位置如示意图(本处可以绘图贴加盖公章): 第二条、租赁期限

承租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因乙方原因导致提前解除本合同的,甲方不退还已交租金。乙方愿意在租赁期满后续租的,应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同意续租的,双方重新签订租赁协议。乙方享有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承租权。

第三条、租金、费用标准及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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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 部门主管: 评审: 行政审核: 总经理:

1、房屋租金每月每平方米为 元 ,每月每间为 元 ,两年总计 元(大写:元整),现金或者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乙方一次性支付两年费用,于合同签订日期起15日内付清全部租金,先付后用。乙方中途退租的,已支付租金不予退还。甲方收款账户:

开户名称:徐州新长江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狮子山支行 银行账户:

2、乙方应承担租赁期间的水电费用,电费标准为每度 元,根据电表度数按月计收。水费:如果没有独立水表的商户不收取水费;有独立水表的,按照水表度数,按每吨元计收。乙方于次月五号前将水电费一次性全额支付给甲方,逾期未交的,甲方每日按照欠费总额的3%收取滞纳金,同时甲方有权断水、断电,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3、甲方为乙方配置通信、网络线路,开通手续由乙方到甲方处办理,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签订协议时甲方按照每月元标准一次性收取租期内所有通信、网络使用费,如客户需自行开通通信、网络线路的,其开通费用不进行收取。若乙方不按时缴纳网络使用费的,甲方有权断网,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4、乙方应承担物业管理费用,标准为 元/月·平方,每年总计应缴 元,乙方每年在 月日前一次性全额支付给甲方。乙方中途退租的,已支付物业管理费不予退还。

5、乙方租赁期间所产生的装卸费、称重费、停车费由乙方即时交付给甲方,收费标准由甲乙双方另行约定,如乙方违约,在产生上述费用后三日内未及时足额支付给甲方,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不退还所有租金,未经甲方同意,不允许外来叉车、吊车等进入园区工作。

第四条、保证金

乙方在入驻前向甲方支付保证金叁仟元整。该保证金不计息,如乙方在承租期间未出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制定的管理制度及其他违约行为的,甲方在租赁期满后一个月内退还给乙方。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制订有关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实施。

2、协助各级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乙方进行监督、教育、处理、整顿。

3、按约定为乙方有偿提供其他配套设施。

4、除有明确约定外,不干涉乙方正常的经营活动。

5、甲方有权在租赁期间出售租赁物,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独立的对外从事经营活动,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制定的市场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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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 部门主管: 评审: 行政审核: 总经理:

同时承担经营风险和后果。

2、乙方有权监督甲方履行协议约定的各项义务,并就管理活动提出建议和意见。

3、乙方应按时支付租金、水电费等并承担各项税费。

4、乙方应合理、妥善的使用承租房屋及其他公共设施,不得擅自改变承租房屋的结构,不得擅自改变、增减和移动任何设施。确实需要的实施上述行为,应事先向甲方提出详细申请并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否则,乙方除应自负费用恢复原状外,还应承担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5、乙方对租赁物及附属物包括承租范围内的水网、电线等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之责任,对乙方承租范围内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包括漏水、漏电等),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

6、乙方在承租期间应做好所承租房屋内及承租房屋门前摆放财物的保管工作和防盗措施。否则,如有财产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7、乙方在承租期间不得将承租房屋转租、转借、私自交换,如乙方有违反上述义务的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已交租金和保证金。

8、乙方承租房屋仅作为办公经营用房使用,不得在承租房屋和公共通道内做饭、烧菜、使用电炉,不准从事黄、赌、毒等违法活动;承租房屋范围内禁止存放垃圾等废弃物,需保持好的卫生。如乙方有违反上述义务的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已交租金。

9、乙方在承租房屋门前规定的范围内可以摆放物品,但不得影响其他商户摆放物品,引起纠纷的,自行负责。甲方根据园区整体规划对该条规定进行调整,乙方要服从甲方统一安排。

10、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关本人或本企业的备案资料。 第七条、协议的解除

乙方在承租期间有以下行为的,甲方有权在保证金中先行扣除相应款项,且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并不退还已交租金。

(1)不服从甲方管理,逾期15天没有足额缴纳租金、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网络使用费的,逾期未交滞纳金的;

(2)违法经营及有违反工商、税务、物价、质检、环保、劳动、卫生、治安、消防、特种行业管理等法律法规行为,被吊销营业执照或有关经营活动的许可证,导致无法继续营业和履行本合同;

(3)擅自转租、分租给他人,或与其他租户交换租赁房屋的; (4)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用途的及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的;(5)乙方持续15天没有开门营业的;

(6)经甲方告知书通知有违反市场管理行为,屡教不改的。 第八条、免责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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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 部门主管: 评审: 行政审核: 总经理:

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则本协议自动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租赁房屋的交还

1、租赁期满或提前终止的,乙方应于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十日内将租赁的房屋以良好、适租的状态交还甲方,交付租赁房屋时甲方派员现场验收。乙方拒不交还的,乙方应按两个月租金标准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不得调整。同时甲方有权强行收回租赁房屋,强行将租赁房屋的物品搬离,且不负保管责任,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如乙方不能以可出租状态将该物业归还甲方,乙方应承担甲方由于恢复该物业为可出租状态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甲方有权从保证金内扣除,同时甲方可选择没收乙方所承租之物业内的所有货物,包括货品、装潢物、隔断物、地面覆盖物、建立和改装的部分等进行自我救助。

第十条、争议的处理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本协议也可供乙方办理有关企业登记使用。

第十二条、有关消防安全问题见附件一,附件一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盖章):徐州新长江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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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 部门主管: 评审: 行政审核: 总经理:

附件一

场内经营者消防安全协议

甲方:徐州新长江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物流园内的消防安全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承诺不在甲方园区内私接乱搭电线线路,不使用不合格、不达标以及功率较大的电器,定时检查乙方经营范围内的所有电线线路,发现线路、电器设备老化的应及时更换,如因乙方违反上述承诺造成电线短路引发火灾的,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

二、为了保护乙方自身安全,乙方在经营场所内必须安装正规合格的漏电保护器,同时根据经营场所大小乙方必须配备符合规定数量的灭火器。

三、甲方在物流园内配备的灭火装置以及消防栓等消防器材,乙方不得随意挪动、破坏,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违约金叁仟元整。

四、乙方不得占用消防通道堆放物品,警告三次的乙方仍然不改,甲方除有权将物品清理掉外,乙方承担违约金叁仟元整。

五、公共通道为集体共同使用,乙方不得占用公共通道储存货物、杂物等,更不得将废旧纸箱等易燃物堆积在公共通道,否则甲方除有权将物品清理掉外,还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金叁仟元整。如因乙方堆积物发生火灾,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的租赁协议,收回房屋,并不退还乙方任何租金、保证金。

六、乙方不得在经营场所使用明火,不得焚烧垃圾,不得随意丢烟头,如甲方发现乙方有上述行为而制止的,乙方仍不改正,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金壹仟元整。

七、乙方如果需要储存、运输易燃易爆物品的,乙方必须在货物进入甲方园区前将该物品的性质以及必要的储存条件书面告知甲方,如果甲方同意乙方储存运输的,书面告知乙方储存地点及注意事项,如乙方违反本条约定,私自运输、储存易燃易爆物品到甲方园区的,造成后果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的租赁协议,收回房屋,并不退还乙方任何租金、保证金。

八、乙方长时间离开经营场所时必须切断电源,以防发生意外事故。

九、如因乙方违反上述条款造成损害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徐州新长江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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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 部门主管: 评审: 行政审核: 总经理:

建材代理合同 篇三

特许方: (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

受许方: (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和《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长期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特许授权乙方区域总经销康元石材男装系列产品事宜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 特许范围、区域、目标、期限

1、甲方授权乙方在 地区内专卖康元石材产品并拓展销售网络。乙方凭个人身份证在授权区域所在地办理营业执照注册手续并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2、乙方在获授权的经销区域及协议期内,必须按甲方要求开设康元石材专卖店,若乙方在规定期限内逾期仍未实现市场开店指标,或在加盟3个月内没完成甲方的区域市场开店指标,则甲方有权收回乙方该局部区域的经销权,另授权给第三方开发或甲方自营。

3、乙方在本协议期内须完成销售回笼货款人民币______万元。

4、加盟保证金

为保证协议的切实履行,乙方应在协议签订之日起8天内(即 年 月 日前)缴付人民币 万元作为加盟保证金。在乙方无违约的情况下,保证金在协议终止后,甲方无息退还乙方,若协议期间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则加盟保证金将被扣罚。

5、特许加盟的经营期限

甲方授权乙方经营许可期限即自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协议期满后,在同等的条件下,乙方有继续合作的优先权(在协议期满前一个月,由乙方申请续签)。

第二条 乙方所承担的费用及结算

1、乙方需承担的费用:

A、建立区域旗舰加盟店(厅)的各项费用;

B、乙方付给甲方的进货款、订货定金、加盟保证金等;

C、乙方需要投放地方康元广告时经甲方书面审批后,由乙方先行支付,甲方年底按该费用各自承担50%处理。

D、货物运输费用;

E、用于促销推广的相应用品费用等。

2、费用结算方法及支付方式:

A、货款:乙方所经销的产品,由甲方按不同系列规格产品按出厂价供货,给乙方要求一个销售指导价,买断不退货。双方执行“款到发货”的原则 ,在乙方将货款汇入甲方财务部盖章指定的账户后,甲方方予供货。

B、对账:乙方每月10日前须提供相关票据及凭证与甲方核对账目。

第三条 货品及其运输的约定

1、乙方向甲方订购的货品须在双方每批货品约定交期的8个工作日内将货款汇到甲方财务部盖章指定的账户;执行订单货品发放,逾期20天未付货款者,甲方有权将本批产品另行处置,并扣罚相应定金。

2、凡订期货者,须于订货确认后8天内预付20%货款定金,提货时如一次性提货,可一次性将定金冲抵货款;在未提完全部的订货时,甲方将保持未提货货款的20%作为未提货的定金,提完计划订货量,定金冲抵完。

3、乙方在提走部分已下单的货后,未能按计划继续提货,超过20天,甲方有权对未提完货品按全国统一零售价总额的20%向乙方收取赔偿金作为违约赔偿。

4、甲方可为乙方所购甲方货物代办托运。乙方可指定运输单位,或委托甲方介绍有信誉的运输单位,乙方必须书面确认相关事宜(送达地点、联系方式等),运输风险责任按国家规定办理。

5、乙方与运输单位交接验货时应就实际收货情况履行有关手续并在收到货物后当日内将其与运输单位的实际验收情况报知(传真)甲方。

6、到站前运输途中发生货物损失,乙方应在提货验收时向承运单位提出索赔并在24小时内报告甲方同时提供相关证明,甲方经过查明情况属实协助乙方处理对联运单位的索赔事务,逾期提出甲方不予受理,损失由乙方承担。

7、非属运输途中的验货短少情况,由乙方报告甲方查实后予以处理。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拓展二、三级专卖网络时,应当先报甲方审批后方可签约并在签订加盟合约3日内报甲方备案。乙方可向二、三级商收取加盟保证金2万元,在合同期满之日起壹周内,此款如数无息退还至二、三级店。若违约,甲方可视其违约程度予以扣罚加盟保证金。乙方应对收取的加盟保证金独立承担全部法律和债务责任。

2、乙方必须做好康元石材品牌运营的相关保密工作。乙方若泄露甲方任何商业机密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3、乙方必须在所辖区域选择繁华地段独立开设至少一家旗舰店作为样板店和信息点;乙方在所辖区域自营或拓展的其他专卖网点也须按甲方统一规范进行管理和监控,并对其开拓的下一级专卖网络负完全责任。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建立客户档案,及时向甲方提供终端销售信息。

4、甲方有权对乙方自营和管理的专卖场所的经营管理、专卖店(厅)形象、服务质量、货品陈列等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纠正。

5、未经甲方的另行书面授权,乙方不得对任何第三方宣称自己为甲方代理人或代表人,亦不得以甲方名义擅自签署任何协议及承诺,不得擅自刻制 “康元石材”分支机构一类的印章。

6、乙方不得购买或分销来自甲方以外其他渠道提供的“康元石材”系列产品。

7、乙方必须执行甲方价格政策。乙方给直属下线客户供货,其批发价不得超过甲方的规定范围;零售价则执行甲方产品全国统一售价。甲方有权进行检查和监督。价格如有调整,乙方应事先书面通知甲方,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随意抬高售价;

8、甲方在授权乙方特许经营期间,乙方不得将总经销及专卖许可权擅自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9、乙方(包括二、三级商)应严格按甲方提供的装修设计图进行专卖店的装修,且必须使用甲方统一制作的专卖道具。装修完毕需向甲方提供相应资料、图片,并接受甲方验收。对装修不规范的专卖店,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返工,直到符合甲方的VI标准。若一直不达标则甲方有权取消该店道具补助。

10、甲方有积极支持和帮助乙方拓展专卖网点和提供开业指导的义务。乙方店铺开业时,甲方应视乙方的实际需要派员前往协助。并对店员进行强化综合培训。

11、因甲方产品质量问题,而引起消费者要求退货的,应以书面形式详细描述质量问题的情况,连同有质量问题的产品送交甲方质检部门复验,在证实确有质量问题后,甲方给予调换同货号产品,但不予退款。如因产品达不到国家规定标准,而引起大批量质量问题的,经有关权威质检机构验证属实的,允许退货。

第五条 违约责任

乙方有下列之一项不良行为时,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追究违约责任:

1、乙方销售假冒康元产品或擅自盗用康元商标自行在外加工订制康元产品,侵犯甲方商标权益,一经发现,乙方必须至少赔偿甲方损失人民币50万元以上,同时甲方将依据相应的法律程序提起诉讼。

2、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销售指标或拓店指标的。将该地区视为低效区域,甲方有权对外招商,取消特许经营权。

3、乙方不按甲方统一形象要求、审批程序开拓专卖市场,导致当地专卖形象不规范的。

4、乙方未经甲方许可超出约定的范围和区域销售产品,产生严重窜货现象,危及其他康元石材经销商的生存和发展的。

5、乙方擅自提高地区经销价,且不听劝阻而引发市场混乱的。

6、乙方将甲方授予的经销权私自转让给第三方的。

7、乙方有违反国家政策及法律法规等,受有关部门勒令停业或停业整顿的。

8、乙方有不良售前、售中、售后服务,造成顾客投诉频繁的,严重损害康元石材品牌形象的。

9、乙方拒绝接受甲方关于经营、合法性等方面的监督和检查的。

10、乙方拖欠货款按约定未归还达两个工作日的,并拒不归还的;或所订货产品按规定未提完的。

11、乙方未经甲方书面批准,擅自开发未经授权经营的区域市场,甲方将不予认可其所开发的专卖网点,并有权取缔其经销权。

12、乙方有对非授权区域设店销售产品的行为,甲方将给予其第一次查处罚款人民币2万元并由乙方收回其所窜货品,第二次查处罚款人民币5万元并由乙方收回其所窜货品,第三次查处取缔其代理经销权并没收其加盟保证金、终止“特许专卖合同”、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13、乙方擅自将甲方配发的宣传促销品、馈赠品等标价出售,甲方将停止对乙方配发宣传促销品和馈赠品。

14、乙方对所授权的下属专卖店的违规经营行为,承担全部责任;乙方因自身经营行为受到所在区域顾客投诉,未能及时改进,挽回影响,甲方将根据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15、其他严重违反甲方管理制度的行为。

第六条 协议终止及处理

本协议约定期限届满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协议不能继续履行的,则本协议予以终止。 本协议终止后,双方应作如下处理:

1、乙方应立即停止总经销经营活动,其授权书也于当日自动无效。

2、乙方应交还甲方交付的相关专卖经营证照和标识。

3、乙方应自行处理与下一级专卖网络之间的业务往来结算事项,并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条:其它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商榷,拟定补充协议。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引起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若协商不成,双方一致同意选择协议签订地法院进行裁决。

2、本协议之签署,如系甲乙双方续约的性质,则以前所签之协议在本协议生效之时,即自动作废。

3、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后即生效。本协议壹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若乙方自签约之日起8天内无力缴清约定的加盟保证金则本协议自动终止。

甲方:(盖章)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

建材代理合同 篇四

特许方:__________________(下称“甲方”)

法人代表:_________营业执照号: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受许方:__________________(下称“乙方”)

法人代表: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和《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长期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特许授权乙方区域总经销康元石材男装系列产品事宜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特许范围、区域、目标、期限

1.甲方授权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__地区内专卖康元石材产品并拓展销售网络。乙方凭个人身份证在授权区域所在地办理营业执照注册手续并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2.乙方在获授权的经销区域及协议期内,必须按甲方要求开设康元石材专卖店,若乙方在规定期限内逾期仍未实现市场开店指标,或在加盟3个月内没完成甲方的区域市场开店指标,则甲方有权收回乙方该局部区域的经销权,另授权给第三方开发或甲方自营。

3.乙方在本协议期内须完成销售回笼货款人民币______万元。

4.加盟保证金

为保证协议的切实履行,乙方应在协议签订之日起8天内(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缴付人民币_________万元作为加盟保证金。在乙方无违约的情况下,保证金在协议终止后,甲方无息退还乙方,若协议期间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则加盟保证金将被扣罚。

5、特许加盟的经营期限

甲方授权乙方经营许可期限即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协议期满后,在同等的条件下,乙方有继续合作的优先权(在协议期满前一个月,由乙方申请续签)。

第二条乙方所承担的费用及结算

1.乙方需承担的费用:

A、建立区域旗舰加盟店(厅)的各项费用;

B、乙方付给甲方的进货款、订货定金、加盟保证金等;

C、乙方需要投放地方康元广告时经甲方书面审批后,由乙方先行支付,甲方年底按该费用各自承担50%处理。

D、货物运输费用;

E、用于促销推广的相应用品费用等。

2.费用结算方法及支付方式:

A、货款:乙方所经销的产品,由甲方按不同系列规格产品按出厂价供货,给乙方要求一个销售指导价,买断不退货。双方执行“款到发货”的原则,在乙方将货款汇入甲方财务部盖章指定的账户后,甲方方予供货。

B、对账:乙方每月10日前须提供相关票据及凭证与甲方核对账目。

第三条货品及其运输的约定

1.乙方向甲方订购的货品须在双方每批货品约定交期的8个工作日内将货款汇到甲方财务部盖章指定的账户;执行订单货品发放,逾期20天未付货款者,甲方有权将本批产品另行处置,并扣罚相应定金。

2.凡订期货者,须于订货确认后8天内预付20%货款定金,提货时如一次性提货,可一次性将定金冲抵货款;在未提完全部的订货时,甲方将保持未提货货款的20%作为未提货的定金,提完计划订货量,定金冲抵完。

3.乙方在提走部分已下单的货后,未能按计划继续提货,超过20天,甲方有权对未提完货品按全国统一零售价总额的20%向乙方收取赔偿金作为违约赔偿。

4.甲方可为乙方所购甲方货物代办托运。乙方可指定运输单位,或委托甲方介绍有信誉的运输单位,乙方必须书面确认相关事宜(送达地点、联系方式等),运输风险责任按国家规定办理。

5、乙方与运输单位交接验货时应就实际收货情况履行有关手续并在收到货物后当日内将其与运输单位的实际验收情况报知(传真)甲方。

6.到站前运输途中发生货物损失,乙方应在提货验收时向承运单位提出索赔并在24小时内报告甲方同时提供相关证明,甲方经过查明情况属实协助乙方处理对联运单位的索赔事务,逾期提出甲方不予受理,损失由乙方承担。

8.非属运输途中的验货短少情况,由乙方报告甲方查实后予以处理。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拓展二、三级专卖网络时,应当先报甲方审批后方可签约并在签订加盟合约3日内报甲方备案。乙方可向二、三级商收取加盟保证金2万元,在合同期满之日起壹周内,此款如数无息退还至二、三级店。若违约,甲方可视其违约程度予以扣罚加盟保证金。乙方应对收取的加盟保证金独立承担全部法律和债务责任。

2.乙方必须做好康元石材品牌运营的相关__。乙方若泄露甲方任何商业机密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3.乙方必须在所辖区域选择繁华地段独立开设至少一家旗舰店作为样板店和信息点;乙方在所辖区域自营或拓展的其他专卖网点也须按甲方统一规范进行管理和监控,并对其开拓的下一级专卖网络负完全责任。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建立客户档案,及时向甲方提供终端销售信息。

4.甲方有权对乙方自营和管理的专卖场所的经营管理、专卖店(厅)形象、服务质量、货品陈列等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纠正。

5、未经甲方的另行书面授权,乙方不得对任何第三方宣称自己为甲方代理人或代表人,亦不得以甲方名义擅自签署任何协议及承诺,不得擅自刻制“康元石材”分支机构一类的印章。

6.乙方不得购买或分销来自甲方以外其他渠道提供的“康元石材”系列产品。

7.乙方必须执行甲方价格政策。乙方给直属下线客户供货,其批发价不得超过甲方的规定范围;零售价则执行甲方产品全国统一售价。甲方有权进行检查和监督。价格如有调整,乙方应事先书面通知甲方,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随意抬高售价;

8.甲方在授权乙方特许经营期间,乙方不得将总经销及专卖许可权擅自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9.乙方(包括二、三级商)应严格按甲方提供的装修设计图进行专卖店的装修,且必须使用甲方统一制作的专卖道具。装修完毕需向甲方提供相应资料、图片,并接受甲方验收。对装修不规范的专卖店,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返工,直到符合甲方的VI标准。若一直不达标则甲方有权取消该店道具补助。

10、甲方有积极支持和帮助乙方拓展专卖网点和提供开业指导的义务。乙方店铺开业时,甲方应视乙方的实际需要派员前往协助。并对店员进行强化综合培训。

11.因甲方产品质量问题,而引起消费者要求退货的,应以书面形式详细描述质量问题的情况,连同有质量问题的产品送交甲方质检部门复验,在证实确有质量问题后,甲方给予调换同货号产品,但不予退款。如因产品达不到国家规定标准,而引起大批量质量问题的',经有关权威质检机构验证属实的,允许退货。

第五条违约责任

乙方有下列之一项不良行为时,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追究违约责任:

1.乙方销售假冒康元产品或擅自盗用康元商标自行在外加工订制康元产品,侵犯甲方商标权益,一经发现,乙方必须至少赔偿甲方损失人民币50万元以上,同时甲方将依据相应的法律程序提起诉讼。

2.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销售指标或拓店指标的。将该地区视为低效区域,甲方有权对外招商,取消特许经营权。

3.乙方不按甲方统一形象要求、审批程序开拓专卖市场,导致当地专卖形象不规范的。

4.乙方未经甲方许可超出约定的范围和区域销售产品,产生严重窜货现象,危及其他康元石材经销商的生存和发展的。

5、乙方擅自提高地区经销价,且不听劝阻而引发市场混乱的。

6.乙方将甲方授予的经销权私自转让给第三方的。

7.乙方有违反国家政策及法律法规等,受有关部门勒令停业或停业整顿的。

8.乙方有不良售前、售中、售后服务,造成顾客投诉频繁的,严重损害康元石材品牌形象的。

9.乙方拒绝接受甲方关于经营、合法性等方面的监督和检查的。

10、乙方拖欠货款按约定未归还达两个工作日的,并拒不归还的;或所订货产品按规定未提完的。

11.乙方未经甲方书面批准,擅自开发未经授权经营的区域市场,甲方将不予认可其所开发的专卖网点,并有权取缔其经销权。

13.乙方有对非授权区域设店销售产品的行为,甲方将给予其第一次查处罚款人民币2万元并由乙方收回其所窜货品,第二次查处罚款人民币5万元并由乙方收回其所窜货品,第三次查处取缔其代理经销权并没收其加盟保证金、终止“特许专卖合同”、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14.乙方擅自将甲方配发的宣传促销品、馈赠品等标价出售,甲方将停止对乙方配发宣传促销品和馈赠品。

15、乙方对所授权的下属专卖店的违规经营行为,承担全部责任;乙方因自身经营行为受到所在区域顾客投诉,未能及时改进,挽回影响,甲方将根据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16.其他严重违反甲方管理制度的行为。

第六条协议终止及处理

本协议约定期限届满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协议不能继续履行的,则本协议予以终止。本协议终止后,双方应作如下处理:

1.乙方应立即停止总经销经营活动,其授权书也于当日自动无效。

2.乙方应交还甲方交付的相关专卖经营证照和标识。

3.乙方应自行处理与下一级专卖网络之间的业务往来结算事项,并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条:其它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商榷,拟定补充协议。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引起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若协商不成,双方一致同意选择协议签订地法院进行裁决。

2.本协议之签署,如系甲乙双方续约的性质,则以前所签之协议在本协议生效之时,即自动作废。

3.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后即生效。本协议壹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若乙方自签约之日起8天内无力缴清约定的加盟保证金则本协议自动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材代理合同 篇五

供应商:(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代理商:(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产品代理是一个在共同利益和经验目标下,由相互独立的法人或个人企业联合组成的,以各区独占,逐级买断方式开展经营活动的层次化经营合作组织,甲方向乙方提供全方位产品及技术服务以获取合法的经济利益,代理组织的经营活动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服从当地政府等有关部门的管理及监督,代理组织的成员应切实遵守本代理协议。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在指定区域独家代理甲方产品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章 代理权限

1、1 甲方授予乙方在 地区为甲方的 代理商,代理甲方现有系列产品。甲方如有其它产品需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纳入代理范围,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1、2乙方只能在指定区域内销售,不得有任何向区域外销售的行为,否则将由甲方对乙方做出严惩,并处于一定数额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甲方随时可以终止其代理权。

1、3乙方在指定区域内为甲方唯一的代理商,一个省只设置一个总代理商,下可设一个分代理商(特殊省市可以设置二个分代理商)

1、4 除非和甲方有事前协议,否则乙方不得向指定区域以外或属于指定区域以内,但有理由认为其最终销售目的地在指定区域以外的客户销售其代理的甲方产品。

1、5 指定区域内,乙方除甲方产品外不得再销售其他任何可能与甲方类似或存在竞争的产品。

1、6 乙方作为甲方在指定区域内的代理商,无论为何目的,乙方及其雇员均非甲方的代理人,无权代表甲方。

第二章 质量及技术保证

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产品符合现行建材装饰材料行业技术规范的合格产品。如甲方销售给乙方的产品达不到以上承诺,一切责任将由甲方负责。如果乙方不按甲方要求销售或施工得,出现一切问题将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第三章 产品价格

3、1 代理产品的价格为甲方给乙方的最优惠的统一代理价格。甲方承诺提供给乙方的产品,其价格具有市场竞争力,即与其他同类产品比较有较高的性价比。由于甲方产品的最终销售是以系统及工程的方式来实现,甲方将根据乙方及乙方用户的要求,针对每一项业务的具体要求,及时提供给乙方指导或参考性价格。乙方与用户商谈的价格,原则上不应低于甲方报出的最低价格线,销售价格需要与甲方规定的当地政策规范相符

3、2 在本协议签字之日,甲方须提交乙方一份详细的产品价格清单,该清单包括甲方与乙方结算的最低价格及市场用户参考价格。(如因化工原料价格变动,产品价格也会有所调整,甲方将会及时做出对乙方的通知)

第四章 代理事宜及结算

4、1 首次加盟产品代理,乙方需要向甲方支付 万元人民币做为产品代理保证金。

4、2 要求代理商拥有5-30万元及以上的流动资金,良好的社会关系,固定的经验场所及专职的销售人员,总代理商年销售量不低于 万元,分代理商年销售量不低于 万元。(因地区不同销售额会有所不同)

4、3 区域代理商首次进货需要在 万元,且需要全额付清,第二次进货可支付全额的80%,第三次进货需要支付上次的20%,依次类推„„。乙方完全按甲方的价格制度执行销售,较好的执行市场推广与促销计划,切没有跨区域销售,年终超额完成规定销售量的,将返利1%。

4、4 如果是乙方直接与用户签署供货及服务合同的,甲乙双方签订正式内贸合同,届时各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执行。如用户需要甲方出名签字担保时,甲方同意配合。

第五章 费用支出

乙方签定合同时,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产品价格以双方最终协议定价。甲方提供增值税发票,乙方在销售甲方产品时产生的实地考察、商务运作、工程施工配合、工程初验、终验等任何费用成本和支出,甲方不予承担。

第六章 甲方提供的支持与服务

为支持乙方拓展所在区域市场,甲方承诺在广告宣传、技术信息等方面对乙方提供以下支持:

6、1向乙方提供授权代理证书或其他证明乙方为其代理区域甲方产品唯一独家代理的证明材料。

6、2 甲方将在其产品广告等公开资料中注明乙方及其代理区域(根据乙方需要 6、3 甲方每年将根据乙方需要安排一至二次(无偿)对乙方用户产品技术交流;超过两次及以上,甲方技术人员所发生的差旅(交通、住宿)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可根据乙方需要无偿安排对乙方人员在甲方本部提供免费技术培训。

6、4 根据乙方代理区域的规模,甲方可免费提供乙方用于开拓市场的产品手册、销售手册以及推介产品使用的电脑软件、相关的宣传资料。

第七章 销售业绩

7、1 考虑到代理区域的广阔性,同时考虑市场周期长及存在较多政策不稳定因素,乙方销售业绩主要以市场占有率为依据,乙方应达到25%及以上,切严格禁止串货销售。

7、2 若乙方未完成以上最低要求,且违反正常销售,一经查处,甲方随时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取消其再当地区域的独家总代理权或代理权;

2)缩小其销售区域;

3)终止本代理协议。

(注:本市场占有率指在本期间时间内,指定区域内甲方产品销售额占该地区同类产品销售额的比例。)

第八章 销售报告、市场信息

8、1 乙方在每一个季度初及时向甲方提供未来一个季度的预测,并在每个月上旬提供本项目工作安排计划。

8、2 在代理区域内,乙方应保持甲方产品市场占有率的持续提高,包括了解(内容不受此限):

8、2、1 竞争对手的资料,其产品和价格。

8、2、2 实际用户和潜在用户对产品的意见。

8、2、3 用户需求信息。

8、2、4 未来市场发展机会。

8、2、5 产品招投标及展览信息(包括报价的和未报价的)。

8、2、6 市场调研。

8、2、7 新产品或改进型新产品能否令用户满意。

8、2、8 有助于甲方对销售区域市场动态进行评估的市场情报。

第九章 供货关系

9、1 订货方式:所属各级代理均应响应地区总代理购买货物,凡地区总代理没有所订产品的库存的,地区总代理向总公司进货,进货方式实行地区总代理与各级所属代理统一进货。

9、2 供货周期:现货供货周期取决于运输时间,备货一般不超过7天。

9、3 库存量:地区总代理确保有足够的库存,主要用于向下级代理及工期要求较紧得工程供货。地区总代理有权随时了解下级代理的库存情况,分代理须在每月5日前向地区总代理以报表形式报告上月末库存及该月订货量,下级代理应在正常运作4个月后,制定出某种产品的库存情况并报地区总代理,地区总代理有权根据需要在其下属代理间调整货物。

第十章 货物的退、换货

货物的退、换货:货物在保质期内,经双方技术部门确认有质量问题,可向甲方退款或换货,确因质量问题退、换货物的,甲方应如数退款或换货,若属于乙方使用不当出现的问题,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代理组织成员在履行《代理协议》的基础上,本着自愿加入、退出代理组织的原则,凡因自身原因退出代理组织的,将在验收确认其所退产品在保质期前六个月内并不影响第二次销售的,甲方将扣除其供货实价计算的货款总额10%和该批产品的相关支付后;予以回收,非自身因素退出代理组织的,其库存货物应在保质期到期前六个月内经验收确认完好不影响第二次销售的,其甲方按其供货实价甲酸的货款在扣除该批产品的相关支付后收回。

第十一章 知识产权

11、1 乙方应在甲方品牌的前提下销售产品。

11、2 乙方不得使用甲方品牌销售非甲方研发和生产的产品。

11、3 一旦乙方发觉他方有侵害甲方品牌或其他知识产权等行为,应立即通知甲方。若甲方有意追究他方的法律责任,乙方应提供有效的帮助。

11、4 甲方应提供乙方代理产品的各项检测报告的证明文件。

第十二章 协议期限及其它

12、1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以书面形式约定。补充协议与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12、2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正式生效,有效期限为协议签字之日起12个月。

12、3 甲方在合同签定半年后,有权对乙方的业务合同进行考核,如乙方无具体项目或测试点项目存在,甲方有权随时终止次代理协议。

12、4 距协议到期日30天以前,双方应友好协商是否需要续签协议。

12、5 如有下列情况发生,任何一方均可立即终止协议:

1)另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在得到警告后,30天内未能采取补救方法的:

2)另一方即将破产或无力偿还债务;

3)另一方具有不诚实或欺诈行为。

12、6 关于协议终止

12、6、1 本协议终止并不能消除各方在协议期内对另一方欠款的支付。

12、6、2 协议期满后,甲方应继续向乙方现有用户提供售后服务。

12、6、3 协议期满后,除非有必要完成额外的订单,乙方应立即停止代理甲方产品销售、广告或使用任何甲方的知识产权。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立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们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正式生效,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乙方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材代理合同 篇六

第一条: 约因

制造商名称武汉鲁邦建材有限公司,(简称制造商),同意将下列产品

(简称产品)的独家代理权授予代理商(简称代理商),代理商名称 ,代理商代理地区为(简称地区):

代理商不得在指定区域外销售,一经发现可处罚金最低20xx元人民币,建材代理商合同。

第二条 代理商的职责

代理商应在该地区拓展用户,独自在代理区域内销售产品,代理商无权代理制造商或签订任何对制造商具有约束的合约。代理商应把制造商规定的销售条款(包括装运期和付款)对用户解释。

第三条 代理业务的职责范围

代理商是 市场的全权代理,应收集信息,争取用户,尽力促进产品的销售。代理商应精通所推销该产品的技术性能。经销所得利益为促成销售所得利润。

第四条 经营与合作方式

方案

签署经销协议后三日内,代理商首次订货最低 元,价格执行省市代理商价格表中的最低价格。

第五条 订货、付款及货运

1、代理商第一次订货必须满足最低订货数量:附订货明细单

2、代理商向制造商订货时,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后,传真给制造商。

3、制造商收到订货单后,坚持款到发货,按照先订货、先付款者先发货的原则。湖北以外地区,乙方应在付款后尽快将付款凭证复印件传真至甲方,以便甲方尽快安排发货。

4、代理商须在收到货物三个工作日之内验收货物,如有商品损坏,需书面通知甲方,否则,视同一次验收合格。产品如出现自身质量问题,所发生的损失由甲方负责维修退换。以下情况如有发生制造商不负任何责任:在使用中不按使用说明操作的;

5、代理商一年内销售量最低 ,如代理商在合同签订一年内销售量达不到 本合同自行终止作废,制造商可与本区域其他的单位签订合作协议。

第六条:有关销售约定

代理商在距保质期4个月可申请换货,经甲方总部批准后执行(换货所发生的运费由乙方承担)。如果因质量问题退货运费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 广告和展览会

公司负责在中央电视台做广告宣传,合同范本《建材代理商合同》。为促进产品在该地区的销售,代理商应刊登一切必要的广告如(报纸,墙体广告,门头广告、电视台等)并支付广告费用并突出“RUPPON鲁邦”品牌,宣传内容要真实,在宣传中由代理商宣传的不合理内容制造商不负任何责任,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由代理商承担。凡参加展销会需经双方事先商议后办理。

第八条 用户的意见、代理商的作用

代理商有权接受用户对产品的意见和申诉,及时通知制造商并关注制造商的切身利益为宜。

第九条 向制造商不断提供信息

代理商应尽力向制造商提供商品的市场和竞争等方面的信息,每4个月需向制造商寄送工作报告。

第十条 保证不竞争

1、代理商不应与制造商或帮助他人与制造商竞争,代理商更不应制造代理产品或类似于代销的产品,也不应从与制造商竞争的任何企业中获利。同时,代理商不应代理或销售与代理产品相同或类似的(不论是新的或旧的)任何产品。

2、此合约一经生效,代理商应将与其他企业签订有约束性的协议告知制造商。不论是作为代理的或经销的,此后再签订的任何协议均应告知制造商,代理商在进行其他活动时,决不能忽视其对制造商承担的义务而影响任务的'完成。

4、所有产品说明及销售文件均属制造商所有,代理商应在协议终止时归还给制造商。

第十一条 保密

代理商在协议有效期内或协议终止后,不得泄露制造商的商业机密,也不得将该机密超越协议范围使用。

第十二条 分包代理商

代理商事先经制造商同意后可聘用分包代理商,代理商应对该分包代理商的活动负全部责任。

第十三条 工业产权的侵犯

代理商应视察市场,如发现第三方侵犯制造商的产权或有损于制造商利益的任何非法行为,代理商应据实向制造商报告。代理商应尽最大努力并按制造商的指示,帮助制造商使其不受这类行为的侵害,制造商将承担正常经销活动以外的此类费用。

第十四条 代理商独家销售权的范围

制造商不得同意第三方在该地区取得代理或销售协议产品的权力。制造商应把其收到的直接来自该地区用户的订单通知代理商。

第十五条 信息反馈

向代理商不断提供信息,为促进代理活动,制造商应向代理商提供包括销售情况、价目表、技术文件和广告资料等一切必要的信息。制造商应将产品价格、销售情况或付款方式的任何变化及时通知代理商。

第十六条 技术帮助

制造商应帮助代理商的雇员获得经销产品的技术知识。代理商应付其雇员往返交通费及工资,制造商应提供食宿。

第十七条 协议期限

本协议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有效期为1年,合同执行满1年后,代理商如无违约行为且符合以下两条;1.如遇原材料价格上涨制造商需提供市场价格上涨的合理有效依据,在原价格加上价格上涨部分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同意可按新价格执行。 2.双方可以协商任务量逐年递增(销售量只能增加不能减少),可以重新签署合同。

第十八条 文件的归还

协议期满时,代理商应将第十三条中所述及的由制造商提供的全部广告资料及所有文件归还给制造商。

第十九条 争议处理方式

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任何争议由制造商方人民法院处理(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

第二十条 变更

本协议的变更或附加条款,应以书面形式为准。

第二十一条 禁止转让

本协议)www.shubaoc.com(未经事先协商不得转让

第二十二条 留置权

代理商对制造商的财产无留置权。

本合同最终解释权归武汉鲁邦建材有限公司所有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附:1、 双方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证。

2、制造商提供的代理商价格表(价格表无制造商加盖公章无效)。

3、制造商提供的指导价格表。

制造商: 代理商:

签署地: 签署地:

建材市场商铺租赁合同 篇七

随着我国装饰建材的快速发展,建材工业产值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增长点。建材市场的竞争也更加激烈,那么商铺租赁合同怎么写呢?一般要注意什么?以下是由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商铺租赁合同,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建材市场商铺租赁合同范文3

出租方(甲方):_市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承租方(乙方):黄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在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下,经友好协商,签订立本合约,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租赁位置

甲方出租的商铺位于_市_镇_—_?时尚汇 a 区第 12 幢1088号铺,建筑面积 102.69 平方米。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期为3年,本合约从 _年4月1日至_年4月1日止。

第三条 租金交付

1、乙方应于每月1号前向甲方缴纳当月的租金。

2、签约之日起,乙方向甲方交付租赁押金(共计人民币10000元整)和1个月的租金(共计人民币 11500 元整)。

3、租金标准,每年每月为 1500 元;

第四条 甲方责任

1、甲方保证商铺产权无争议,不因产权原因影响乙方的经营计划。在租赁期内,如果甲方将商铺出售给他人,乙方须无条件按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与新业主重签租赁合同,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2、乙方的装修方案须通过甲方审核,甲方须于7天内给予回复,否则所拖延的时间不计租金。

第五条 乙方责任:

1、依约交付租金,若乙方拖欠租金,每拖一天,甲方加收拖欠金额百分之一的滞纳金,乙方若逾期一个月拖欠租金,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约,收回出租商铺,乙方的押金不予退还。

2、租赁期间的物业管理费、商铺保险费,租赁税,维修费、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3、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商铺的结构及用途,对商铺内的设备、电讯器材等配套设施应妥善保管,如发现损坏,须在一星期内由乙方负责出资维修。

4、租赁届满或合约解除,出租商铺的不动产部分(如:装修物等)及原有水电设施物品乙方不能带走,无偿归甲方所有。乙方物品在乙方迁出时带走,迁出后商铺仍有余物的,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甲方可自行处理。

第六条 声明与保证

1、租赁期满,乙方不得向甲方索取在本租赁期间投放到出租商铺的装修费用。

2、如属乙方装修,专柜的设计、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其设计、装修方案经甲方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装修过程务必遵守甲方指定的《_管理公约》。

3、乙方租赁的商铺只适宜作商业之用,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改变其用途。

4、商铺租用期间内,由乙方负责管理,如发生人为事故所造成的建筑、管道设施等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赔偿。

5、租赁期间,乙方应自行做好防火、防盗、防煤气泄漏等工作,乙方在房内发生任何事故,甲方概不负责。

6、租赁期间,乙方若利用商铺做违法、犯罪活动,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商铺,另扣除押金不予退还。

7、租赁期间,乙方必须遵守《_管理公约》的约定。

第七条 合同期满

1、乙方交付甲方的押金(人民币10000元),在双方确认商铺、物品无损,相关费用交接清楚后,由甲方在当天内如数还付乙方。

2、在本合同期满后,乙方有优先续租权,如需续租,乙方应在租期届满前两个月向甲方提出,并签订新租赁合同。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严格按照合约之规定履行义务,任何一方违反导致本合同提前终止的,违约方需赔偿对方人民币10000元的违约金。

2、租期满一年后,乙方取消或中断合同,应提前两个月通知甲方,同时甲方退还全额押金给乙方,双方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3、乙方若要自动退场更换租客,必须先提供第三方资料给甲方,通过甲方与第三方协商签定租赁合同后,方可退回全额押金给乙方。

第九条 合同生效、纠纷解决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应。

2、在履行本合约的过程中,若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或纠纷,由双方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诉请_市人民法院解决。

3、本合约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

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甲、乙双方需提供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5、本合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条 经营说明

1、本商铺只能经营_x,乙方不得制造噪音,破坏商铺周围环境。如果有业主投诉乙方恼乱正常生活,甲方有权责令乙方立即改正,若情况比较严重者,甲方有权责令乙方立即停止经营。

甲方:_市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联系地址:_市_镇_ 联系地址:_门面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51101_____x

签订日期:_年3月24日 签订日期:_年3月24号

签订地点:_ 签订地点:_

建材市场商铺租赁合同 篇八

出租方(下称甲方): 承租方(下称乙方): 身份证: 身份证:

电话: 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诚信的精神,在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的条件下签订租赁合同。

一、商铺位置、面积、经营范围和租赁期限

1、商铺位置:.

2、商铺面积:

3、商铺经营范围:。

4、租赁期限:从月日止。租赁期内每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 不变。

二、商铺租金、保证金、水电费等其他费用

1、商铺租金为人民币元。每次三个月一缴,(甲方只提供非税务发票)。第一次租金在双方签订合同时,乙方向甲方现金付清。

2、保证金是为了保证乙方依约履行本合同之担保,保证金为人民币 元 ,乙方在签订合同时向甲方现金付清。本保证金不做为租金或其他费用的冲抵金,合同执行期内不计利息。

甲方在合同期满或双方同意提前终止合同时,将保证金人民币 元 退还乙方。如乙方违约,致使本合同提前解除,甲方将不退还乙方保证金;如甲方提前收回商铺,甲方将壹倍退还乙方保证金人民币 元

3、本商铺门前实行用者三包,水、电、卫生、照明、安全等其他费用,由乙方承担,电xx元/度,水xx元/吨。若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的责任及后果,由乙方自负。

三、违约责任

1、甲方在合同执行期间不得将商铺转租第三者,否则甲方将壹倍退还乙方保证金人民币

2、乙方应于每月日前付清当月租金给甲方。乙方逾期不付清当月租金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商铺,保证金不退还。

3、乙方应合法经营,按章纳税。在合同执行期间,工商、税务等其它费用由乙方自行向相关政府管理部门缴交,其所发生的一切月甲方无关。若乙方违法经营受查处,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收回商铺,保证金不退还。

4、如遇自然灾害及其它不可抗力因素或政府及其部门颁发的法规、规章的影响,造成商铺损毁致使无法营业时,双方互免违约责任,造成损失各自承担。

5、乙方在合同执行期间内,未经甲方同意而将商铺转租或变相抵押他人(单位),甲方无条件收回商铺和保证金,其余概同甲方无涉。

四、终止与续约

1、在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的前提下,乙方在承租期间内无论以任何理由提前终止合同或终止铺面营业,都应缴清终止经营前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甲方不退还保证金给乙方,且收回商铺。

2、若甲方提前终止合同,(如遇国家征用除外)甲方应退还乙方本合同保证金的壹倍即人民币 元 元,才可收回商铺。

3、合同执行期满时,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乙方如需续租,须在合同期间内的最后一个月前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要约。

4、合同期满之日,乙方应在三天内将其物件搬离铺面,逾期仍有余物,视为乙方放弃,甲方有权处理。

5、如遇自然灾害及其人力不可抗拒因素或政府行为造成铺面损毁而无法继续营业时,双方互免民事责任。

五、双方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独立自主经营权,严禁乙方利用铺面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2、乙方是商铺的防火防灾责任人,其使用的电器、照明设施等应当符合国家颁发的安全标准和操作规程,如因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故意或疏忽而酿成火灾,乙方应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承担相应的民事和刑事责任。

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合同生效的条件及双方解决办法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以及乙方付清第一个月租金后生效。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若甲、乙双方发生争议,首先本着友好态度进行协商解决。若协商未达成协议,可通过拆讼途径解决。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建材市场商铺租赁合同 篇九

出租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

承租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

甲方愿意将产权属于自己的商铺出租给乙方。双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详细情况如下:

第一条 商铺基本情况

甲方将坐落于_________,占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另附配套设施有_________的商铺出租给乙方。用途_________(以乙方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将商铺及其相关设施交付乙方验收使用。

第二条 租期

租期共_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零时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24时止。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交纳期及条件:

租金:共_________元。租赁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支付时间、方式:租金每_________个月交一次,第一次租金于合同生效后_________天内交给出租人,第二次租金于_________交清,以后交付方式以此类推。

乙方必须按照约定向甲方缴纳租金。如无故拖欠租金,甲方给予乙方_________天的宽限期,从第_________天开始甲方有权向乙方每天按实欠租金_________%加收滞纳金。

在签署本合同时,乙方向甲方交纳_________元的押金。合同期满或终止,在乙方交清租金、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和违约金等相关费用并对有损失的部分进行赔偿后,甲方即可无息退还乙方押金。

第四条 租赁期间商铺的修缮

由甲方维修的,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后_________日内维修好。如甲方未尽维修义务,乙方可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甲方负担。

由乙方维修的,修理费由_________负担。

甲方(是/否)允许承租人对商铺进行改善或增设他物。合同期满,柜台的改善或增设他物的处理是:_________。

第五条 各项费用的缴纳

物业管理费:乙方自行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

水电费:由乙方自行缴纳;(水表表底数为_________度,电表表底数为_________度,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直至合同期满)。

使用该商铺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乙方缴纳(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请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甲方、乙方必须按有关税收规定,按期交付各自所依法负担的纳税金额。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期交付租金。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上报各种报表,有权对乙方的经营活动是否合法、是否遵守相关纪律和有关规章制度等进行监督。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擅自改变商铺的使用性质;

(2)擅自转租、转让商铺或利用商铺从事非法经营活动;

(3)逾期交纳租金,经甲方限期交纳后仍拒不交纳者;

(4)乙方严重违反相关纪律的有关规章制度不听规劝者。

甲方必须尊重乙方的经营权利,不得以监督为名干涉乙方的正当经营活动。

甲方必须给予乙方以同本店商铺平等的一切经营条件,为乙方的经营活动提供方便。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乙方在经营范围所从事的经营活动,不受甲方干预。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一切开展正常营业活动所必需的条件。

乙方对于租用的商铺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不准以任何形式进行转租,转让(个体工商户的承租经营人员必须是营业执照上核准的人员)。

乙方不得利用商铺从事非法经营,其经营活动不得超出其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也不得超出甲方的经营范围。

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必须亮证经营。乙方的商品销售活动必须实行现货交易,不准开展预收款式的预售或代购、代销业务。

乙方必须爱护商铺设备,在租赁期间如损坏所租赁商铺设备,必须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店堂纪律,端正经营态度,文明经商,礼貌待客,遵守安全消防规则,维护店容卫生。

第八条 担保方的权利、义务

担保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情况进行了解,有权要求乙方依法经营和遵守相关纪律、规章制度,要求乙方按期向甲方交纳租金。

乙方如不按期、按规定数量交纳租金,并经甲方催交仍拒不交纳时,甲方有权要求担保方代为交纳租金。担保方对此承担连带经济责任。担保方代交纳后,有权要求乙方偿付代交租金。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租赁期满未能续租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终止的,乙方应当于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后_________日内将租赁的商铺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设施以良好、适租的状态交还甲方。乙方拒不交还的,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乙方在租赁期内确需中途退租,应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乙方须缴清应缴费用,乙方所交保证金无偿归甲方。

第十条 续租

乙方若要求在租赁期满后继续租赁该处商铺的,应当在租赁期满前_________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租赁期满前对是否同意续租作出书面答复。如甲方同意续租的,双方应当重新订立租赁合同。租赁期满前甲方未作出书面答复的,视为甲方同意续租,租期为不定期,租金同本合同。

租赁期满乙方如无违约行为的,则享有同等条件下对商铺的优先租赁权。

第十一条 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若甲方在乙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甲方违约,按甲方解除合同之日起到合同期满之间租金的_________%作为违约金支付给乙方。

若乙方拖欠租金_________天以上,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从拖欠租金的第二天起到合同期满之间租金的_________%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

第十二条 声明及保证

甲方:

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三条 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或政府有关部门征用等原因,确需收回商铺时,甲方须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应无条件按甲方要求交还商铺,所缴的保证金在扣清乙方应缴的费用后,将余额退回乙方(不计息),如保证金不足抵缴乙方所应交的费用,则由乙方补足差额。

第十五条 通知

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六条 争议的处理

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 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八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 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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