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岗协议 待岗协议书【最新7篇】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我们用到协议的地方越来越多,签订协议可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那么协议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书包范文为小伙伴们带来了待岗协议书【最新7篇】,希望能够为小伙伴们的写作带来一些参考。
工 作 信 息 篇一
工 作 信 息
第十一期
主办:多伦县中医院2014年 3月19日
多伦县中医院妇产科学习内容工作情况
待岗协议书 篇二
甲方:陶赖昭镇卫生院
乙方:
根据我院《员工待岗轮休管理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共同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双方同意乙方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待岗轮休。
第二条:乙方在待岗轮休期间与甲方仍然保持劳动关系。
第三条:乙方在待岗轮休期间将工资折上的工资50%交到医院。实得工资是工资折上的50%。
第四条:乙方在待岗轮休期间不再享受其他福利待遇。
第五条:乙方待岗轮休期满后应按时回甲方单位上班。无故不按时报到上班者,按旷工处理。
第六条:乙方在待岗轮休期间,甲方将根据工作需要随时要求乙方回单位上班,各项福利待遇按待岗轮休前标准执行,拒不到岗工作者按旷工处理。
第七条:乙方在待岗轮休期间因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追究刑事责任时,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合同。
第八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及对本协议条款的变更或补充,须经甲乙双方协商并订立书面协议方生效。
第九条:如果甲方有工作需要,乙方必须随叫随到,不得拖延。因故不到的后果自负。
第十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 陶赖昭镇卫生院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待岗协议(实发 篇三
待岗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了乙方待岗的共识,并达成了如下协议条款:
一、待岗期限:自年月日起,结束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待岗期间,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到期的,双方均可提出终止。
二、甲方通知乙方的有效通知方式:电话通知、手机短信通知、电子邮件通知、邮寄通知,甲方通过其中任何一种方式通知乙方即视为合法有效通知。
三、本协议作为变更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按月发放待岗生活费,并继续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乙方的待岗生活费标准为元/月(实发标准);乙方待岗期间不再享受其他福利待遇。
2、待岗期间及待岗期满后,甲方有权根据工作需要要求乙方返回公司参加工作,乙方未按规定返回或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的且未书面提出辞职申请的,乙方同意甲方按自动离职予以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待岗期间,乙方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的相关规定,服从甲方的管理和安排。乙方变更联系方式须即时通知甲方,未按要求通知的,甲方按原联系方式通知即视为有效通知,由此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及责任由乙方承担。
2、乙方在待岗期间辞职的,可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须按规定协助办理相关手续,否则,由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
3、乙方承诺做好工作交接,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和损失;乙方待岗期间应积极配合甲方工作,并保守所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和其他相关信息,否则,相应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六、其他约定:。
七、本协议与公司相关规定发生冲突的,以本协议为准。
八、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任何一方有异议,均可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
九、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待岗协议书 篇四
甲方(公司):红旗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乙方(员工):
身份证号:
为使员工在孕期能够安心休养,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同意乙方待岗休假,具体事项如下:
一、甲方自20xx 年6 月7日起给予乙方放假,乙方同意自20xx 年6 月7日起开始待产休假,休假期限至乙方分娩日为止。
二、放假期间,甲方按照大连市基本工资标准1100元向乙方支付月工资,同时保留工龄工资。
三、放假期间,甲方按照国家法律规定为乙方交纳保险及公积金。
四、员工在法定的产假期间工资按照生育保险标准执行,工资由保险公司支付,社保及公积金个人部分由本人承担,于产假前交至公司财务部。
五、如果在休假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甲乙双方仍旧续签的,双方另行签订劳动合同。乙方如要离职,应当书面通知甲方并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六、待岗期间,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捏造、*谤、诬陷甲方,有任何问题都应当通过正常途径予以请示汇报,不得存在任何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七、乙方在休假待岗期间,如变更住址及通讯方式的,应当立即通知甲方。
八、甲方根据本协议约定的通讯地址送达的任何资料,自发出之日起视为送达。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乙方的法定送达地址及联系方式为:
甲方(公司): 乙方(员工):
年 月 日年 月 日
关于内部待岗协议书 篇五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公司为明确规定公司与员工双方权利与义务,促进双方关系的和谐,为公司持续经营方针,并顾及公司与员工之间基于互惠、互利、平等协商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手册。
第二条、本手册所称员工系与公司发生工作关系,由公司正式接受雇用并依据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及领有工资者,但因业务需要临时雇用的短期员工,以签订的临时用工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为准。
第三条、本手册之专有名称如下:
一、公司---即指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二、经营管理者---指的是公司部门主管级及其以上人员;
三、员工---每位与公司发生工作关系,已由公司正式接受为员工,并依据劳动合同书内规定领有工资者;
四、职务、工作---员工依据劳动合同书内规定,而应履行之权利和义务的内容;
五、职务行为---指以公司员工身份所为的经营管理行为,以及会影响其正常履行职务的个人行为;
六、工资---员工履行职务所得之酬劳金,其酬劳条件系依双方签订合同书或国家法令规定而行,并含一切奖金、津贴在内;
七、惩罚---触犯本手册及公司其它管理制度(包括安全规则)而被处罚者;
八、奖励---对在公司工作上有特殊表现所得之代价;
九、申戒、警告---员工因犯错违规而案情轻微者之惩戒记录;
十、小过、大过---员工因犯错违规而案情严重者之惩戒记录;
十一、厂牌---员工身份之证明卡;
十二、公假---依政府法令及公司规定应给公假者;
十三、公出---员工因公务需要于上班时间内离开岗位出司(厂)办理公务;
十四、出差---员工因公务需要前往本市以外地区者。
第四条、一般规定
一、经营管理者依现行管理规定,代表公司指派或分配员工工作;
二、员工对于主管指定有利于公司之工作,均有义务履行之;
三、凡员工触犯《员工手册》,其主管应对其采取职务上或一般性之惩罚;
四、经营管理者为公司代表执行人,有义务履行本《员工手册》。
第二章:聘用
第五条、本公司按编制及业务之需要聘用员工,由用人部门主管填写《人员需求申请单》,送行政人事部审核,呈总经理批准后,办理招聘或内部调配。
第六条、凡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录用:
一、政府规定不得雇佣者(未满16岁的男女青年);
二、经本公司认可医院实施体检检查不合格者,或经发现有恶性传染病者;
三、曾在本公司及相关企业被开除或未经批准而擅自离职者;
四、经查学历和工作履历不实者;
五、认定不适担任本公司工作者。
第七条、应聘人员依下述面试程序办理:
一、应聘人员面试时由行政人事部办理填写个人资料履历表;
二、向行政人事部提供有关证件;
三、依需要作智力或针对性专业知识之测验;
四、经人事部门初试合格后通知用人部门主管复试;
五、验证有关证件及工作履历;
六、呈总经理批准录用;
七、资料转回行政人事部备案。
第八条、应聘人员经核准雇用,应于接到通知后,按指定日期及时亲自办理报到手续,并缴验下列文件:
一、居民身份证;
二、学历证明正本(影印后退还);
三、职称证(有职称者);
四、婚姻状况证明、计划生育证明、独生子女证的复印件;
五、体检表或身体健康证明表;
六、最近三个月内正面半身1寸照片四张;
七、待业证或原工作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八、其他经指定应缴之文件。
第九条、本公司雇用人员除特殊情形经核准免予试用,或缩短试用期外,在试用期间,均应签订合同(试用期三至六个月,含受训期间,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请事、病、伤假不予列计。
新员工由行政人事部填写《试用安排表》,经核准指派专人进行辅导或培训。
试用期间,本公司指定辅导人员帮助新员工接受脱产集中培训和在职培训。辅导人员的职责包括向新员工介绍本部门职能、人员情况、讲解本职工作内容和要求,帮助了解公司有关规则和规定,为新员工安排脱产集中培训的时间,确认并协助取得《员工手册》等资料。任何有关工作的具体事务,如确定工作岗位、技术要求、领取办公用品、机器使用、纪律遵守、用餐等,新员工都可咨询辅导人员。
在试用期间,如果新员工感到公司实际状况、发展机会与预期有较大差距,或由于其它原因而决定离开,可提出辞职,并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相应的,如果职员的工作无法达到本公司要求,公司也会终止对其的试用。
风险提示
企业要在员工入职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否则企业需要承担双倍工资的风险;劳动合同必须具备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_____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条件以及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条款,建议企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可以先咨询专业的律师,或者查阅好相关法律问题,避免引起不必要的劳动纠纷。
在试用期内,新员工表现突出,试用部门可提出提前正式转正。
试用期满,试用部门对试用员工进行转正考核,并填写《新员工转正考核表》,送行政人事部,经考核合格者,于期满次日起转正为正式员工;经考核不合格者,给予解除合同,并不发任何补偿费。
第十条、经本公司雇用经管财务、出纳、采购、库管、司机、警卫、营销、研发及公司认定其有必要者,应于到职前(特许者在到职后两星期内)办妥连带保证手续,其保证人应具有下列资格:
一、中国国藉、有固定处所和正式职业,20岁以上公民;
二、经本公司认为有资格者。
第十一条、被保证人任职本公司期间,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连带保证人应负连带责任:
一、侵占或亏空公款(物)者;
二、不法毁损公物者;
三、不法毁损、拷贝、转移电脑软件或数据资料者;
四、不依公司规定擅自越权处理业务,致公司发生损害者;
五、离职时移交不清者。
第十二条、行政人事部接到保证书应即予对保,如有不合格者,应立即通知换保。
第十三条、被保证人离职时,应将经管事物移交完毕三个月后,始得由公司发还原保证书,解除保证责任。
第十四条、人事安排
公司有权依业务工作需要安排员工之工作部门、委任、调迁、奖励惩罚、解雇及考核等事项。
第十五条、工作调动
一、因公司业务之需要,员工得服从公司之调动命令及其服务地点;
二、员工若借故推诿、拒绝调遣服务地点时,公司将视情况决定对其终止雇用与否。
第三章:考勤
第十六条、出勤时间
一、每日正常之工作时间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二、各部门出勤及作息时间依实际需要由公司订定。
第十七条、打卡
一、员工每日上下班时,应亲自至打卡地点依规定打卡:打上班卡应于规定上班时间前三十分钟以内打卡;
二、托人打卡及代人打卡者,经查明属实,均记大过一次。
第十八条、忘打卡
风险提示
企业在必要的时候安排员工加班,最好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工资,即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工资的150%,双休日是200%,国家法定休假日是300%。但这只是国家规定的比例,加班费发放额的关键是工资基数,工资基数是企业与员工发生劳动纠纷时的争议焦点,所以建议企业明确工资基数的计算标准。另外,建议企业在发放加班工资的时候最好有相关备注,做好与基本工资的区分,以明确企业确实支付员工加班费。
一、员工于规定时间上(下)班忘打卡者(包括加班),不得重打卡,应于行政人事部填写忘打卡证明单,呈直属部门主管或经理签证后,送行政人事部处理;
二、经查忘打卡之申请如有不实情事,除当日以旷工论外,申请人记大过一次,其签证主管或经理视情节轻重酌于连带处分;
三、如忘打卡事后三天内未及时呈主管批示的,行政人事部将视本日未出勤论。一个月内有二次忘打卡未签字的,给予警告处分一次。每增加一次以记小过处分。
第十九条、迟到、早退、旷工
本公司员工上(下)班如有迟到、早退情况依下列规定办理:
一、上班时间后5分钟至30分钟始上班者视为迟到;
二、擅自缺勤或未经主管同意,不服从加班安排者,视为旷工,并视情节给予其警告或小过处分一次;
三、员工无正当理由提前下班者视为早退,未经主管核准一律以旷工论;
四、未经准假或假期届满未获准续假而擅自不上班者,以旷工论计,连续旷工3日,或全年累计旷工5天的。公司可不经预告,给予开除;
五、凡有迟到、早退、旷工等情况的,一律记入员工个人档案,并作为员工绩效考核的依据。
第二十条、出差
员工出差当天不能返回的,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呈部门主管或经理核准后送行政人事部备案;如于上班时间中开始出差者,须填写《员工外出申请》经主管或经理批准后方可外出。有关费用申报,依据《出差管理办法》办理。
第二十一条、公出
一、办理:员工因公务需要,于上班中离开岗位或出入厂者,应填写“员工外出申请”呈部门主管或经理核准后方可公出;
二、保安员于每日上午十时前将前一日“员工外出登记表”汇总登记送行政人事部备案。
第四章:工资与给付规定
第二十二条、本手册所称工资系指员工因工作所获得之报酬,包括基本薪资、生活津贴、绩效工资等,并以现金方式给付。
第二十三条、工资结构
一、基本薪资:依深圳物价状况及公司实际予以核定给付;
二、生活津贴:含住房、通讯、交通等补助的一种津贴;
三、绩效工资:依个人业绩水平、工作态度等核定的工资;
四、职务加级:依担任一定主管以上职务责任的津贴;
五、特殊津贴:为因特殊状况核给的津贴。
第二十四条、公司发放工资日期为每月的10日,支付的是员工上月1日至31日的工资。若支付日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
员工工资将可能在如下情况下发生调整:
一、工工资常规调整,即指公司有可能根据经营业绩情况、社会综合物价水平的较大幅度变动而相应调整员工工资;
二、公司将定期根据员工的工作业绩和工作能力进行奖励性工资晋级,其对象为岗位工作中成绩显著者;促进企业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方面成绩突出者;公司认为应奖励的其他人员;
三、员工在年终考核中,被所在部门认为工作绩效低于平均水平,将可能被降低工资;
四、员工职务发生变动,其工资相应进行调整,其工资必须在该职务级别工资范围之内。
第二十五条、试用期内员工离职情况的工资给付规定
一、试用期内公司决定辞退之员工,工资按实际工作日给付;
二、试用期内员工自行提出辞职情况:
1、办公室职员等员工在录用后,实际工作不满一个星期而自行辞职的,工资抵培训费用,不予给付;
2、一般作业员工在录用后,实际工作不满3天而自行辞职的,工资抵培训费用,不予给付。
第五章:员工权利
第二十六条、每个员工有享受宪法规定之公民权利与中国法律给予之权利,且不容侵犯。
第二十七条、员工有享受劳动安全与保护之权利。
第二十八条、有按员工手册规定休息与休假之权利。
第二十九条、有参加公司组织之民主管理权利。
第三十条、有对公司发展提出建议与评价之权利。
第三十一条、有按公司规定以劳动取得报酬之权利。
第三十二条、有按公司规定享受福利待遇之权利。对于明显违反《员工手册》的指令,员工有权拒绝执行并有越级上报的责任和权力。对违反人事管理制度,使员工自身利益受到侵犯的行为,员工有向总经理申诉以得到公正待遇之权利。
第三十三条、对公司名义之处罚、报酬、休假等发生争议时,有向政府劳动管理机关申请调解_____或向法院起诉之权利。
第三十四条、对公司作出特殊贡献者有享受公司物质及精神奖励之权利。
第六章:员工职责
第三十五条、员工职责
一、员工务必遵守公司之规章制度;
二、员工对公司指派之工作务必尽责;
三、员工上班时间均应配戴厂牌;
四、厂牌应妥善保管,遗失时,应即附照片一张,连同工本费20元,送行政人事部门补发新证,不得借用或使用他人厂牌;损坏时,应至行政人事部门以旧换新;
五、工作时间内应尽职责,除特殊情况经主管许可外,不得擅离职守;
六、下班离开前,应先清理自己的办公场所或工作场所;
七、员工应对主管指派之任务尽力执行,并将工作执行情况呈报主管;
风险提示
实践中,发生离职员工侵犯公司商业秘密时,争议焦点往往不是员工有没有义务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而是该秘密是不是构成受法律保护的“商业秘密”,以及单位如何提供证据证明离职员工实施了侵权行为及侵权造成的损失。由于商业秘密侵权证据很难收集,或调查取证的成本非常高,往往导致单位对侵权行为束手无策。
八、员工因职务关系所获得之有关公司机密,务必尽义务保密;
九、员工务须爱惜公司授予使用之公物;
十、应就工作场所的各种机会学习训练,以提高工作技能;
十一、工作场所应保持整洁,避免发生不必要之灾害;
十二、未经主管许可,不得将职务转托他人代办;
十三、员工有下列事项之一变动时,应于事发后一星期内向公司行政人事部门报备之:
1、员工之住址;
2、家庭状况(如结婚、离婚、生育、家庭成员动态等);
3、女员工的妊娠、预产期;
4、通讯电话和紧急时间联系人。
第三十六条、员工与本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将公司授予使用之工作装备、厂牌、员工手册、文件等物归还公司,若与公司仍有债务时,必须偿还了结。
第三十七条、员工与公司仍订有劳动合同之期内,不得再与他方另有雇用关系。
第三十八条、员工须遵守安全卫生规则及配戴各项安全装备,并应注重本身和顾及他人安全。
第三十九条、员工务必妥善地维护及保养其工作器具与设备。
第四十条、保密义务
一、员工有义务保守公司的经营机密。员工务必妥善保管所持有的涉密文件;
二、员工未经公司授权或批准,不准对外提供标有密级的公司文件,以及其它未经公开的经营情况、业务数据;
三、管理人员、涉及技术资料的人员严禁泄漏公司技术机密。
第七章:培训与发展
第四十一条、为增进专业知识及工作技能熟练以确定员工将来之职位,公司将举办职业训练。如对员工提供职训机会,结训后须进行考核,或呈送职训心得报告书经上级核签,副本送人事部门。员工不得拒绝参与职训。
第四十二条、外派中长期培训,公司将与员工签订《培训协议书》,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相应服务期。
第四十三条、培训教育是公司及员工均应履行的义务。规定公司确定的培训计划所通知的参加人员,均应准时参加,有事均应事先请假,经主管批准后方可缺席,擅自缺席人员以缺习时间长短视作旷工处理。
一、公司以为员工提供可持续发展的机会和空间为责任。在公司,员工勤奋的工作除可以获得薪金、享有福利以外,更可以得到公司适时提供的训练和发展机会;
二、在公司除获得正规培训以外,员工还将自觉或不自觉地得到其他收获。如:员工将学到怎样善用时间;员工将学到如何发挥团队精神;员工将学会如何管理、_____、培训其他人;员工将学到更为有用的专业知识;员工的经验将是基层迈向更高职位的起点;员工在本公司的经历将有助于其从事其他相关工作。
第八章:劳动合同
第四十四条、为确立公司与员工的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公司实施全员劳动合同制管理。
第四十五条、合同签订、续订、变更和解除:
一、新入职的员工,公司将在员工入职后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二、对于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公司与员工双方同意在劳动合同期满后续签劳动合同的,应在原合同期满前三十日内重新订立劳动合同;
三、公司与员工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四、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
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一致协议的;
4、公司经营困难发生经济性裁员的。
六、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如未能提前通知公司,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国家有关劳动法规定承担违约责任。试用期人员离职应提前7天提出申请,但视实际情况经批准获提前离职者不在此限。
第四十六条、完备离职手续
一、双方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在离职前均必须完备离职手续,未完备离职手续擅自离职者,公司将按旷工处理或扣留未领工资。离职手续包括:
1、处理工作交接事宜;
2、按《离职表》要求办理离职手续;
3、交还所有公司资料、工作服、文件、办公用品、《员工手册》及其它公物;
4、住宿者退还公司宿舍及房内公物,并到总务部门办理退宿手续;
5、报销公司账目,归还公司欠款;离职人员应办妥职务移交手续,若有借款或移交不清楚者,从其剩余工资扣款,不足扣缴且不予处理者,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6、员工违约或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应按合同规定,归还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有关费用;
7、如与公司签定有其它合同,按其它合同的约定办理;
8、重要岗位管理人员离职,公司将安排离职审计;
9、辞退或开除之员工必须在办完手续后立即离开本公司。
第四十七条、纠纷处理
合同过程中的任何劳动纠纷,员工可通过申诉程序向上代表公司的人事部门申诉,公司不能解决时可向本地劳动行政管理部门劳动_____机构申诉。
第九章:劳动_____与_____
第四十八、劳动_____:
一、本公司员工参加劳动_____,均按国家与本地区之规定办理;
二、医疗_____及工伤_____:按本地区规定办理;
三、本公司根据需要为员工购买商业_____。
第四十九条、_____
一、本公司员工应重视安全管理规则及安全操作规程并提升操作技术水平,积极参与安全教育及技术培训;
二、员工在执行任务时,应配戴安全保护装备;
三、禁止在灭火器周围堆积物品,或肆意玩弄灭火器,以免急需取用时受阻;
四、不得在禁烟区吸烟或引火;
五、厂区失火时,全体员工有义务协助投入救火工作;
六、为照顾员工之健康,公司将视需要办理健康检查;
七、公司有权禁止或解雇患有传染病之员工参与工作,每位员工对同事间知悉有传染病者,均有义务呈报行政人事部门处理,以确保多数员工安全;
八、工伤发生后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相关部门在规定时间提出书面事故调查报告。
第十章:附则
第五十条、本《员工手册》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修正时亦同。
第五十一条、本公司员工务必了解本手册一切内容,并不得以未悉为由而免除责任。
第五十二条、本规则不尽之处,参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其他规章制度执行。
风险提示
企业规章制度也可以成为企业用工管理的证据,是公司内部的“法律”,但是并非制定的任何规?章制度都具有法律效力,只有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才具有法律效力。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以及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都由企业举证,所以企业制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的时候,应该注意收集和保留履行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的证据,以免在_____和诉讼时候出现举证不能的后果。
待岗协议书 篇六
甲方:
乙方 :
性别:
居民身份证号:
户口所在地:北京市 区(县) 街道(乡镇)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某某总公司《职工待岗管理暂行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一、本协议期限为 年。
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北京市最低生活费标准,为乙方发放基本生活费;
(2)为乙方代缴社会保险;
(3)负责提供再就业服务,组织乙方参加就业指导及培训,在有条件的情况下,积极为乙方安排工作;
(4)依据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管理,直至解除本协议,达到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时,同时解除劳动合同;
(5)负责处理协议期间乙方有关劳动、就业方面的问题。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享受北京市最低生活费待遇,并在每月___日前领取;
(2)享受甲方为其代缴的社会保险;
(3)享受国家规定的独生子女待遇;
(4)患病时,享受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和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待遇;
(5)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
(6)服从管理,听从安排,积极参加企业组织的各项活动及培训,认真完成领导交派的各种临时性工作;
(7)待岗期间,乙方找到工作单位实现就业的,应及时告知甲方,由双方企业协商劳动关系事宜。因未告知甲方而在本企业外发生的工伤事故,责任和后果有乙方自己负责;
(8)乙方达到离岗休养条件的,可办理离岗休养手续;
(9)待岗期间,乙方联系地址、邮编及联系电话发生变动应及时通知甲方,否则,因此造成的不良后果自负。
四、待岗期间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解除其劳动合同:
(1)待岗期间乙方找到工作单位,未告知甲方而私自与该企业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
(2)协议期满后五日内,不回甲方报到的;
(3)自谋职业的;
(4)由于个人原因,两次不接受甲方安排的工作的;
(5)甲方通知乙方到企业参加活动,两次不报到或迟到、早退达三次以上(不含)的;
(6)在待岗期间,严重违反本协议规定或企业规章制度的;
(7)在待岗期间,违反法律法规,被依法判刑、劳教和拘留的。
五、本协议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属专项协议与劳动合同具有同样法律效力。
六、本协议与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相悖时,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国家有关规定的,按规定办理,没有规定的,经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盖章) 乙方: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待岗协议书 篇七
甲方: (以下简称公司)
乙方: (员工姓名)
公司与乙方经自愿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因近期公司订单不足,且环保消防部门要求对厂房设备进行整改,现公司经营情况出现重大变化,公司经营产品方向不明。现公司与乙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乙方自即日起放假休整。因公司预期整改时间较长且订单情况不明,具体放假期限暂时不能确定。
二、因公司未来经营面临不稳定,出于乙方个人未来发展考虑,乙方和公司均同意在放假期间乙方可以另行寻找其他单位工作。
三、放假期间,如果乙方已找到其他工作单位,乙方可以自行到其他单位上班,公司与乙方的聘用关系自动解除,公司不会追究乙方的责任。放假期间,乙方在公司场所以外发生的一切意外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与公司无关,乙方承诺不会因此追究公司的任何责任。
四、放假满15天,乙方应自行打电话到公司确认复工时间。如放假满15天,公司未接到乙方的确认电话,则默认乙方已经主动离职到其他单位上班,公司与乙方的`聘用关系自动解除。
五、公司和乙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因公司经营情况出现重大变化,放假期满后如乙方继续回公司报到的,公司有权根据公司具体经营情况,对乙方的工作岗位进行调整,并根据工作岗位重新调整乙方的工资水平。
六、乙方确认,协议签订之前的所有基本工资、加班工资已经结清。并且之前发放的工资款中已经包含基本工资、计件工资、加班工资、其他补助等所有应发项目,公司不存在拖欠。
七、乙方认可本协议作为双方已经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证明。本协议签订后,乙方与公司之间的一切纠纷(如存在)已全部终结,此后公司和乙方双方互不追究一切法律责任。
八、如有其他事项,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 乙方(签名):
签订日期:20xx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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