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 租赁合同最新7篇

2023-04-16 10:51:22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书包范文为您精心整理的租赁合同最新7篇,希望可以抛砖引玉,帮助到小伙伴们。

租赁合同 篇一

第一条 合同当事人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二条 甲方同意将坐落 路 街巷、里 号 房号的房地产(房地产权证号码 )出租给乙方作平方米,分摊共用建筑面积 平方米。

第三条 甲乙双方协定的租赁期限、租金情况如下:

注:期限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金按 (月、季、年)结算,由乙方在每 (月、季、年)的第 日前按 付款方式缴付租金给甲方。

第四条 乙方向甲方交纳( 币) 元保证金(可以收取不超过二个月月租金数额),甲方应在租赁期满或解除合同之日将保证金 (退回乙方、抵押租金)。

第五条 双方的主要职责

1、甲乙双方应当履行《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广东省城镇房屋租赁条例》、《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义务。

2、甲乙双方应当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房屋租赁、房屋安全、消防安全、治安、计划生育及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查处工作。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照合同约定将房屋及设备交付乙方使用。未按约定提供房屋的,每逾期一日,须按月租金额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应负的修缮责任:3、租赁期间转让该房屋时,须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抵押该房屋须提前日书面通知乙方。

4、发现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用途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或者乙方拖欠租金6个月以上的,甲方可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要求赔偿损失。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时交纳租金。逾期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乙方须按当月租金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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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乙方应负的修缮责任:3、租赁期届满,应将原承租房屋交回甲方;如需继续承租房屋,应提前 日与甲方协商,双方另行签订合同。

第八条 其他约定: 第九条 甲乙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条款或者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经催告后在合同期限内仍未履行的,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条 在租赁期内,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送一份给街(镇)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备案。

第十二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证件号码: 证件号码: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证件号码: 证件号码: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年日

经审查,该合同以穗租备 号予以登记备案。经办人: 租赁登记备案机关(签章) 年 月 日

经审查,该合同以穗租备 号予以登记备案,但该房屋具有《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第 条第 项情形,或出租人未履行第 条 款义务,予以注记。

经办人: 租赁登记备案机关(签章) 年 月 日

经审查,该房屋的出租人已按照《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规定整改完毕,符合出租条件,注销注记。

经办人: 租赁登记备案机关(签章) 年 月 日

经审查,该合同以穗租终 号予以注销登记备案。 经办人: 租赁登记备案机关(签章) 年 月 日

租赁合同 篇二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证件类型及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证件类型及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乙方就房屋租赁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住房的第一个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公有住房租赁合同/□房屋买卖合同/□其他房屋来源证),房屋来源证名称:_________________

(3)租赁用途:______________;如租赁为住宅,则居民人数为________,

第二条租赁期限

(1)该房屋租赁期限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应在____________前按约定条件将房屋交付给乙方。 《房屋交付清单》(见附件一)经甲乙双方提交、签字盖章、交钥匙即视为交付。

(2)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后,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按原样归还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和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及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水电使用进行验收,并结清各自费用。

如果乙方继续租赁,应向甲方提交一份(□书面/□口头)续租申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租金和押金

1、租金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应在签订合同时支付全部租金,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收据。

3、押金:人民币元整(¥:______________________),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后,房屋租赁押金将抵减乙方应承担的费用和租金以及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

第四条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_____由甲方承担:

乙方应承担:

(1)水费

(2)电费

(3)电话费

(4)电视收视费

(5)取暖费

(6)煤气费

(7)物业管理费

(8)房屋租赁税

(9)与本合同未列明的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由甲方承担。.如乙方预付甲方应付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具的相关支付凭证将相应费用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房屋维修

(1)甲方应保证租赁物业的建筑结构、设备和设施符合施工、消防、公共秩序和卫生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和阿克苏市的法律法规及房屋所在住宅区的物业管理规定。& bull

(2)在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确保该物业及其附属物品、设备和设施处于适当和安全的状态:

1、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因该物业及其附属物品、设备和设施的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造成的损失。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通知后_____天内进行维修。.逾期不进行维修的,乙方可以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房屋维修影响乙方使用的,租金相应降低或延长租赁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善或不合理使用造成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或失效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转租

除非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乙方在租赁期内将部分或全部房屋转租他人前,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对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七条合同的终止

(1)经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2)如果由于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将自动终止。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延迟交付房屋。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者影响乙方安全和健康的。

3、乙方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无法正常使用该房屋。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收回房屋:

1、未能支付________________的租金。

2、未支付的费用共计________元。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除、改变或者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储存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和设施损坏,拒不赔偿的。

6、利用房屋从事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干扰他人正常工作和生活的。& bull

7、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

8、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五)合同终止的其他法定条件。

第八条违约责任

(1)有第七条第三款规定情形之一的,甲方应按月租金的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有第七条第四款规定情形之一的,乙方应按月租金的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

(2)租赁期内,甲方如需提前收回房屋,或乙方需提前退租,应通知对方每月租金的______%并支付违约金,甲方还应退还相应的租金。

(3)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和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如甲方未能在约定时间内交付物业或乙方未能在约定时间内支付租金但不符合解除合同条件,且乙方未能在约定时间内返还物业的,应按___________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根据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者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其附件)一式份,甲方执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应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的内容进行变更或补充,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签字: 承租人(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租赁合同 篇三

订立合同双方: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自有的房屋坐落在三门县金茂大厦 A 幢 2517 号 的商品房,建筑面积 42。12 平方米、类型框架结构完整无损。主要装修装设备有 空调1台油烟机1台 全自动洗衣机1台 淋浴热水器一台 液晶电视机一台 升降式晾衣服架1付 床1张 办公桌2张 皮椅4张 床头柜1只 组合柜1套棉被1套 电饭煲1个 电磁炉1台炒锅1只 餐具 冰箱一台 沙发一张 茶几一张等,出租给乙方作居住使用。 乙方应对房屋框架和房屋内装修装饰的设备有保管义务,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___个月,甲方从___年___月_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年___月___日收回。租金标准按每 季度缴纳 元一次缴纳,并交押金 元,现在水表度数 度,火表度数 度,租赁期间乙方的产生水电费电视数据费 网络费 均由 方负责,物业管理费 方负责。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将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联营、入股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的;

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个月或空关个月的。

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 租赁合同因期满而终止时,如乙方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可与甲方协商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第三条 租赁双方的变更

1、如甲方按法定手续程序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在无约定的情况下,本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须在三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3、乙方需要与第三人互换用房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应当支持乙方的合理要求。

第四条 免责条件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损毁或造成乙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第五条 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赁管理机关申请调解,调解无效时,可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方各执1份。

出租方:(盖章)

出租方身份证号码:

电话:

年 月 日

承租方:(盖章)

承租方身份证号码:

电话:

年 月 日

租赁合同 篇四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1、个地址

甲方同意出租该房地产(产权证书编号。)位于编号_ _ _ _ _区_ _ _ _ _ _ _ _ _ _ _街(巷、巷)给乙方_ _ _ _ _ _ _ _ _ _ _。

2、房屋租赁期限:

乙方租赁期限自始至终,月租金人民币(大写:),押金人民币(大写:)。

3、解除杭州房屋租赁合同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允许解除或变更本杭州租赁合同:

由于不可抗力,本合同无法履行。

政府征用、收购、收回或拆除租赁财产。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4 、房屋附属设施及水、电、煤气表读数

水表: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电表: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其中峰数为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煤气表:_ _ _ _ _ _ _ _。

5、租金及支付方式

该房屋的月租金为人民币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双方同意租金支付方式为_ _ _ _ _ _ _ _。

6、租赁期满后,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内的设施进行检查。房屋内有乙方增加的附属设施,乙方应自行拆除并取走,并将房屋恢复原状。

7、由甲方承担的费用:

租赁期内,房屋及土地的房产税由甲方依法缴纳。如政府有关部门收取与本杭州租房合同未列明的房屋相关的费用,费用由甲方承担。

8、合同纠纷的解决方案

本杭州租赁合同产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根据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者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9、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杭州租赁合同一式两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

10、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应以书面形式对杭州租赁合同的内容进行变更或补充,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杭州租赁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租赁合同 篇五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_________ 租赁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及数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租赁期限

设备租赁期限为_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承租方因工程需要延长租期,应在协议届满前_________日内,重新签订协议。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

1、租金及计算:租金_________元/月;实际使用不足月部分按照月租费÷30天×实际使用天数计算。

2、租金支付:租赁费用按月计算。由出租方开具当月租费结算单及发票交承租方办理结算手续。承租方应按业主支付工程款的情况按_________支付租赁费。

第四条 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出现任何故障,将由出租方负责维修。

维修配件中除生化仪泵管(单价¥300/付)和光源灯泡(单价¥1800/个)由承租方承担外其余配件损坏由出租方免费更换。

备注:泵管寿命6个月到1年,光源灯泡寿命20xx小时。

租赁合同 篇六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水安·盛世桃源一期工程项目部签订时间:20xx年6月30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人与承租人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物的要求

1、品名规格:2、数量:3、质量标准:第二条租赁物的用途及使用方法:

第三条租赁期限:自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共计月(天)。乙方因工程需要可以全部或部分延长(缩短)租期,租赁费用不变,每批租赁物的租赁时间以实际使用期限为准。

第四条租金、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1、租赁物的押金:2、租金收取标准:。

第五条租赁物交付的时间、地点

甲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的日内将租赁物运至乙方施工工地或其指定地点,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并提供相应的使用说明书或检测合格证书等。

第六条租赁物的保管与维修

1、甲方负责与机械有关的维修及运输,并安排专人于乙方指定地点进行安装。

第七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诉讼和律师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第八条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条款执行。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出租方:

承租方:

代表人:

代表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www.shubaoc.com\:

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赁合同 篇七

一、 对房屋租赁合同效力认定问题

出租人和承租人订立房屋租赁合同,双方就租赁的房屋、租金、期限、违约责任等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后,合同视为成立。房屋租赁合同有无效力,根据有关法律和地方性行政法规的规定,为对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审查:

1、审查合同的主体是否适格。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有效民事行为的构成要件。如是否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等。

2、审查租赁的标的物是否为法律法规禁止出租。但只要法律法规没有禁止出租的房屋,都应是可以出租的。建设部1995年以第42号令发布的《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四)权属有争议的;

(五)属于违法建筑的;

(六)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七)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八)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九)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认为房屋租赁的权源只能是所有权。而无论是法理分析,还是具体考察国外关于租赁的立法及审判实践,都会得出房屋租赁的权源来自合法占有的结论。房屋租赁的权源问题也恰是长期困扰审判人员的根本问题。也正是这个问题使得许多房屋纠纷案件难以作出合乎逻辑和合乎实际情况的判决。比如按揭房出租,因没有完全取得产权,是否就认为出租行为无效呢?还如大量存在的"二房东"现象,是否"二房东"与他人签订的租赁合同都无效呢?显然,这些出租行为认为无效,极不利于经济的发展,也会导致房屋资源的闲置和浪费。这与社会主义立法的目的和法律应适应事物发展规律的原则是相左的。从物权的角度来分析,所有权人出让占有权是很常见的,合法占有权人在所有权人允许的范围内享受收益权,理应恰当,否则光"占有"有何经济价值呢?房屋的合法占有人出租房屋正是这种情况。物权的另一种形式,即他物权人实际上就是物的实际占有者,同时其又享有所有权人的诸如出租等的许多权利。

如国有企业的承包经营权,难道说国有企业因为没有对财产的所有权就不能把财产拿来出租吗?显然这是否定的,大量的企业出租商铺,出租厂房,比比皆是,如果都认定为是非法的,那么立法者在自我否定。另外从合同的角度来分析,租赁合同反映的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关系(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二条)"。出租人作为合同的一方,并非以所有权人为限,因为租赁关系体现的是占有的转移:一方让渡其占有获得租金利益,另一方则通过支付租金取得占有以使用收益。单就租赁的'法律关系而言,各方均不与标的物的所有权发生直接必然的联系,具有房屋所有权的出租人与通过其他方式合法获得占有权的出租人之间并无不同,只是他们占有权的取得方式不同而已。没有一国的立法和我国当前立法一样将出租人直接表述为所有权人。从理论上讲,合法占有即获得标的物的出租权。至于转租须经原出租人同意,只是租赁合同的特殊要求,且原出租人并不能被认为就是所有权人。综上所述,把所有权作为房屋租赁的权源是不恰当的,而应以合法占有权作为权源。如此一来,许多棘手的案件也就迎刃而解了。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中存在的另一个问题是对权属受到诸如"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等形式限制的房屋,在一定条件下的租赁是否允许。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的情形一般是因为权属有争议诉之法院,法院依申请人申请采取了诉讼保全,或者房屋涉及到违法违纪被查封,或者是房屋本身有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情况被查封。后两种情况被查封,因为关系到房屋本身问题,肯定是不能进行租赁的。但前一种情况在一定条件下,应允许房屋租赁。从理论上说,《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规定是建立在房屋租赁权源来自于所有权的基础之上,所以所有权不清晰当然认为不能租赁。依合法占有权源理论,即使权属有争议,在法院没有最后裁决之前,合法占有人仍应有权出租的。如果一方坚持不能让合法占有方出租,则应提供担保,以保证法院裁决房屋归属合法占有方后,合法占有方的合理租金损失可以收回。如果法院裁决房屋归非合法占有方所有,则房屋在诉讼期间取的租金归还给最终所有者。如果同时存在"二房东"的情况,则依照所有权人与"二房东"的约定分配租金。从审判实际中看,法院查封有权属纠纷的房屋后,在法院的监督和办理一定手续情况下,采劝活查封"手段,使房屋不置于闲置,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这样做最终还是有利于房屋所有权人的,也利于充分发挥现有社会财富资源的最大作用。不过需强调的是,这种情况下的租赁一定要办理一定的担保手续,并在法院的监督下进行。

3、审查是否进行过登记备案。1994年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都规定了租赁各方应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义务。《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还规定登记备案后有关机关颁发的《房屋租赁证》是租赁行为合法有效的凭证。简言之,非经登记备案,未取得《房屋租赁证》的租赁合同是无效的。分析作此立法的目的,应是规范房屋租赁市场和确保国家税收之策。有人认为,房屋租赁登记制度没有存在的必要了,经济的发展和交易日益频繁,一切交易手续应越简便越好,登记制度会制约交易的进行。此论回避了房屋的特殊性,房屋作为不动产有其自身的特征,与一般流通物不同,房屋交易应有权属登记备案,房屋租赁作为房屋所有权中占有权及使用权出让,当然也应予以登记备案。还有人认为,现行《合同法》在规范租赁合同内容及出租人义务时,并未出现关于提供出租权证书以办理租赁登记手续的规定。鉴于低位阶法律所负荷的价值不得与高位阶法律所负荷的价值相抵触,以及新法吸收旧法的原则,房屋租赁可以不进行登记备案。这种说法似乎有道理,但分析一下也站不住脚。《合同法》关于租赁的规定仅是范指而已,包括房屋,也包括其他财产的租赁。但房屋的租赁,作为一种特殊财产有特别法规来规定,并不违背法理。特殊法效力大于一般法效力,因而合同法与房屋租赁专门法规同时调整房屋租赁法律关系时,优先适用房屋租赁专门法规。实际上,合同法无对租赁要办理租赁登记手续的规定,并没有否定有要求办理租赁登记手续的必要性,也不存立法价值的抵触问题。所以,笔者认为,没有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是不受法律保护的,租赁合同是无效的。

4、审查房屋租赁

合同的内容是否合法。在审判实践中许多房屋租赁合同约定逾期支付租金、水电费等的滞纳金按每日3%计,因其滞纳金过高,导致滞纳金的约定无效。有人认为:只要出租房屋不存在法律、法规所禁止出租的情形,承租人应当参考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付租金等款项的违约金。此外,还要审查房屋出租是否用来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若是,则在出租人明知情况下,租赁合同无效。

二、 承租人对房屋进行的装修,在租赁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被解除后如何处理

1、对承租人装修物价值的认定。承租人一般是在租赁房屋期内根据租赁合同的用途对房屋进行装修的,在房屋租赁合同中,一般均规定,装饰物在房屋租赁合同期满归出租人无偿收回。但在合同履行期间,往往因为合同无效或者当事人约定出租人提前收回装修物,这就存在对装饰物现价值的确认问题。笔者认为,首先应由租赁双方对装修物进行协调,这样既解决了问题,同时也节省减少损失;如果协商不成,则由法院委托评估评估机构对装修物的价值进行评估。一般评估是按照装修物的正常使用年限计算折旧,房屋装修物的使用年限应与租赁期限相符,故装修物收回时的现价值应当按照租赁期限的计算标准的折旧。

2、对承租人装修物的处理及补偿。装修物在法律上属于添附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86条对添附物的规定是:非产权人在使用他人的财产上增添附属物的,财产所有权人同意增添,并就财产返还时附属物如何处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理;没有约定又协商不成的,能够拆除的可以责令拆除;不能拆除的,也可以折价归财产所有人;造成财产所有人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这是对装修物如何处理法律上作出的原则规定。由于我国的《民法通则》对添附物的处理没有直接规定,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又过于笼统,所以在审判实践中难以把握。笔者认为:对承租人装修物的处理及补偿主要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考虑:

(1)房屋租赁合同合法有效,因出租人违约导致租赁合同被解除,承租人对房屋进行装修形成的装修物,如果是征得出租人同意或者按合同约定的承租目的而合理添置的,对装修物的处理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又协商不成的,拆除后并不会严重影响其价值的可以责令承租人自行拆回。不能拆除的可以对装修物现价值进行评估,并归出租人承顶;若出租人不同意装修或和承租人并非按合同约定的承租目的装修的,对装修物的处理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又协商不成的,拆除后并不会影响其价值的可以责令承租人自行拆除,不能拆回的,进行评估,其装修物的损失由出租人对承租人作适当的补偿。如果是承租人的过错造成房屋损坏的,由承租人负责修复或赔偿。

合同违约责任条款:

一、合同的一般条款、合同的基本条款

1、合同的签订

合同需经双方盖章正式生效。

2、合同条款修改

如果一方要对合同中某些条款做修改,必须征得另一方同意后,编制合同修改书由双方共同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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