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签合同申请书 合同续签申请书范文(优秀10篇)

2023-12-18 07:06:56

在生活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协议,签订签订协议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合同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书包范文为朋友们分享了合同续签申请书范文(优秀10篇),希望对小伙伴们有所帮助。

续签劳动合同申请书 篇一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具有本市城镇居民户口,其人事档案由户口所在地街道(镇)劳动部门管理,并已进行了求职登记的待业人员中申请出国或已经批准出国的原城镇待业人员。

第三条  街道(镇)劳动部门负责为申请出国的城镇待业人员出具身份证明信;并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出具公证证明材料。

经批准出国的城镇待业人员,其人事档案仍由街道(镇)劳动部门管理;回国后,申请就业的,由街道(镇)劳动部门为其办理求职登记及就业手续。

第四条  城镇待业人员申请涉外、涉港、澳、台民事公证时,街道(镇)劳动部门应根据其档案所记载的内容和近期域外亲属来信,为其出具出生、结婚、离婚、未婚、学历、经历、国内亲属关系和域外亲属关系的公证证明材料。

第五条  凡申请办理出国证明手续的城镇待业人员,须在办理求职登记满一个月后,方予办理待业人员身份证明信和有关公证证明材料。

第六条  申请出国的城镇待业人员在办理公证证明材料时,应与街道(镇)劳动部门签订《北京市城镇待业人员出国委托保存人事档案合同书》(合同文本由市劳动局统一印制)。

第七条  街道(镇)劳动部门按照市物价局的规定,对申请出国或已批准出国的待业人员,收取办理公证证明的手续费和档案保管费。

第八条  出国的城镇待业人员的人事档案保管期限为两年。期满后,出国人员仍未回国的,须由具有本市城镇户口的直系亲属在期满后一个月内,持“户口薄”、“居民身份证”到街道(镇)劳动部门为其办理《委托亲属续订保存人事档案合同书》。

本规定前已经出国的城镇待业人员,其人事档案的保存和管理亦按上述规定办理。

第九条  对于出国的城镇待业人员的人事档案,街道(镇)劳动部门应另册管理,其在出国期间不作为街道(镇)社会劳动力管理对象。

第十条  街道(镇)劳动部门办理出国证明手续的原待业人员在国外期间,需委托国内亲属办理有关公证时,街道(镇)劳动部门应按照规定的出具公证证明材料的范围,以档案内容为准,如实开具公证证明材料。

第十一条  对于已经出国而未委托亲属签订或续订存档合同书的城镇待业人员中的出国人员,回国时,须补交档案保管费后,街道(镇)劳动部门才能予以办理求职登记及就业手续。

第十二条  本规定执行中的问题由市劳动局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1991年9月1日起施行。

北京市城镇待业人员委托保存人事档案合同书根据《北京市城镇待业人员申请办理出国手续和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  街道(镇)劳动科(以下简称甲方),和  同志(以下简称乙方)经协商同意,就乙方出国以后的人事档案保存问题订立合同如下:

一、乙方自愿委托甲方保存人事档案。

二、合同期自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存档合同期满,本合同自行解除。乙方在合同期限内回国,可以办理提前解除本合同的手续。

四、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满一年,乙方未能出国,亦可提前解除。

五、甲方责任:

1.负责保存管理乙方档案;

2.为乙方办理出国手续提供有关公证证明材料;

3.本合同期期未满,乙方提前回国,甲方应在审验乙方“户口簿”和“护照”后,扣除实际存档月份,退还其余存档保管费。

4.甲方对申请出国而未能正式出国的乙方,合同执行一年以后,审验乙方“户口簿”,退还全部保管费。

六、乙方责任:

1.合同期间乙方应按有关规定交付甲方管理费每月10元,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次交清合同期间的全部费用。

2.合同期满,如乙方仍未回国,应委托在京的直系亲属在期满一个月内与存档部门续订合同,并缴纳档案保管费。

七、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装入乙方人事档案中一份。

甲方(单位公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本合同期满,乙方自愿委托在京直系亲属    同志

与甲方续订存档合同书。

乙方(签字)

在京直系亲属(签字)                年    月    日

在京直系亲属联系电话:

地址:

委托亲属续订保存人事档案合同书

根据《北京市城镇待业人员申请办理出国手续和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  街道(镇)劳动科(以下简称甲方)与已出国的  同志委托人同志(以下简称乙方),续订保存人事档案合同,合同期限自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的其它条款按照原合同文本的条款执行。

合同续签申请书 篇二

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是销售部经理yjbys,我很遗憾自己在这个时候向公司正式提出辞职。

我从2012年进入公司,到现在已有2年了,在这2年的时间里承蒙公司各位领导的关心支持和厚爱,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过去的两年里,我在公司里工作的很开心,感觉公司的气氛就和一个大家庭一样,大家相处的融洽和睦,**在公司里也学会了如何与同事相处,如何与客户建立**关系等方面**的东西。并在公司的过去两年里,利用**公司给予**学习时间,学习了**新的东西来充实了自己,并增加**自己的**知识和实践经验。我对于公司两年多的照顾表示真心的感谢!!

在经过**年下半年的时间里,公司给予了很好的机会,让自己学习做市场方面**的运做,但自己缺乏市场等方面**的经验,自己没有能很好的为公司做好新的市场开发,自己身感有愧公司的两年的培养。

我个人感觉,我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的表现不能让自己感觉满意,感觉有些愧对公司这两年的照顾,自己也感觉自己在过去两年没有给公司做过点贡献,也自己感觉自己的能力还差的远,在公司的各方面需求上自己能力不够。经过自己慎重考虑,自己和公司考虑,自己现向公司提出辞职,望公司给予批准。

申请人:

申请日期:

技术员辞职申请书

尊敬的__领导:

你们好!感谢您在百忙中阅读我的辞职申请书。我是2011年7月3号以一名安全员的身份来到我们__公司的,一开始我在__师父的带领下对__矿区各井口做着最常规的安全隐患实地排查工作,工作还算顺利,直到后来__经理重新将我调到六号井当一名炸药库管员,当时是很不情愿的,感觉就是脱离我所学专业,没有什么前途,但自己最终勉强接受,正当我拿着行李搬去六号井时,公司领导又下发通知说是不允许随意调动我们这帮刚毕业的学生,这样我又继续做安全员的工作,但是这次我们的安全工作不再像原来一样,我们开始实行三班倒,面对要上夜班以及要扛相木上二环道的压力,自己感觉很吃不消,于是决定辞职。__副总裁得知我的情况后于是马上又调整了我的岗位,让我成为了一名技术员。

成为技术员以后,我主要做的工作是测量以及测量成果电脑上图,这个工作相对来说较为简单,我在__工程师的指点下很快就上手了,这样测量工作干到了今年三月份,随后张正国经理又将我调到地质组,地质工作较为难做,我们这批学生基本上没有一个是真正意义上的地质勘探专业或者水文与地质勘探专业的,仅有两个地质灾害防治技术专业的,大体和我们安全技术管理专业一致,是为安全服务的,尽管也有__工程师带领,但学习真正的地质不是那么容易的,所以实际的地质工作我们并没有做多少,到目前我还是以地质工作者的身份干着测量工作。

来__矿区已满一年,在公司领导精心安排下我学到了很多东西,首先是“观音岩精神”,它教会我做人的一种信念,发扬了中国人吃苦耐劳的精神。其次是做为职业人的处事道理,人与人相处并非是以香烟和物质就能获得他人的认可,更能得民心的是关怀、体贴、体谅、友善、互助,以及虔诚的交流。工作上,安全意识已根深蒂固,安全工作已有实践经验;矿山测量上初步入门;矿山地质上,了解了铅锌矿成矿的基本原因。

现在我离职主要有一下原因:首先是家人的担忧,他们不愿我一直在这个高危行业长干;作为安全专业的人来说铅锌矿对人体的危害是显而易见,尤其是对人的生殖系统,呼吸系统都有严重的影响;自己水土不服,来到矿山后,身上经常长一些怪异的疙瘩,回家后才有好转;假期短暂,与家人朋友相处的时间不够;生活环境单调、乏味,与外界沟通不方便;很多朋友同事也建议我换个岗位。

在此我申请公司相关领导为我办理离职手续。

最后我祝愿我们__矿业有限公司蒸蒸日上,尽快完成公司宏伟的目标,同时祝愿公司领导和同事们身体健康,事业有成!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申请日期:

人事辞职申请书

尊敬的领导:

我于200x年7月9日入职,来公司两年了,为自已敲打这一封沉重的辞职信,感触万分。

首先,非常感谢经理对我的信任和教诲,让我在人力资源助理职位上具体接触了薪酬设计及计算、人员的招聘和配置、社会保险的办理、员工劳动

合同的签订;同时,兼任经理助理职位让我能直接参与公司管理层会议,记录会议纪要让自已学会了如何把握重要的信息。

其次,我离职的主要原因是:发觉自己越来越不适应目前的工作环境,自已对目前的工作已熟练掌握,没有更好的学习动力和晋升空间。

同时,我知道自已在担任公司职位时,有很多不足之处,例如,在招聘公司人员时,也会招聘不到合适的人选;在举办公司年会时,也会有很多考虑不周的地方,在此很感谢领导的谅解和包容。

这是我人生从业的第一家公司,我希望自己能继续跟公司一起共成长。但由于我个人原因,我希望在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签,特提出离职申请,希望得到领导的批准,深表感谢。

申请人:

申请日期:

项目管理辞职申请书

尊敬的领导:

我很遗憾自己在这个时候向公司正式提出辞职。

我于2012年10月6日进入公司__项目开始从事辅助工作。现在,在__项目。从入职至今已过一年半,正是在这里我退伍以后接触了一个新的行业,丰富个人的人生经历。

在过去的一年半多的时间里,公司和同事给予了我良好的学习和锻炼机会,学到了一些新的东西充实了自己,增加了自己的一些知识和实践经验。我对于公司和同事一年半年多的照顾表示真心的感谢!

今天我选择离开并不是我对现在的工作畏惧,承受能力不行。公司在__项目的生活补助等方面,实在是我接受不了。面对现实的生活压力,经过慎重的思考,我发现在公司的工作离我的职业目标渐行渐远。人如果偏离了自己的职业目标,那剩下的光阴只会虚度一生,碌碌无为,不会给公司带来任何价值,相信公司领导能给予充分的谅解。

我也很清楚这时候向公司辞职于公司于自己都是一个考验,__项目正值用人之际,公司项目的开展,所有的前续工作在公司上下极力重视下一步步推进。也正是考虑到公司今后推进的合理性,本着对公司负责的态度,为了不让公司因我而造成的决策失误,我郑重向公司提出辞职,望公司给予批准。

祝公司项目推进顺利创造辉煌,祝公司的领导和同事们前程似锦鹏程万里!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合同续签申请书 篇三

我叫XXX,女,XX岁,大专文化,XXXX年XX月与贵单位签订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现在贵单位XXXX营业所上班。两年来,我在单位、领导和同事们的关心、支持下,按照岗位职责要求和行为规范,认认真真地做好了本职工作,较好地完成了领导所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合同到期在即,经本人考虑,决定申请续订劳动合同,其理由有二:

一是合同期内,以优质的服务树立了良好的对外形象。我在XXX营业所上班。由于该所地处闹市,附近小商小贩多,因此,上班时间工作之忙,业务量之大是可想而知的。但为树立单位优质服务的形象,我始终牢记贵单位的服务宗旨,总是做到早上班、迟下班,耐心细致地数好每一分钱,给客户一个满意的服务。由于我工作认真、过细,两年来不仅未发生一笔误差,未与客户发生一起争吵,而且因我的优质服务,赢得了客户的满意和信任。

二是合同期内,以顽强的毅力提高了个人的自身素质。两年来,在爱人的支持下,工作之余,我总是主动放弃休息和娱乐时间,抛开繁琐的家务,集中精力,积极主动地抓好业务学习,不断为自己“充电加油”,以使个人业务素质适应不断发展变化的新形势。2001年我在参加省农村XX职大大专班的学习后,又在家自学了电脑的基本知识。现在,五笔打字,ABIS操作等项业务工作我都烂熟于胸,操作流利。另外,对其它与工作相关的业务,我也是努力学习,尽快掌握。两年来,我个人在当班期间,没有发生一起因业务不熟而被难住、以致耽误客户时间的事件。

两年来,我虽然在平凡的岗位上做了一些平淡无奇的小事,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贵单位的要求比,还有很大的差距。今后,如果贵单位同意我续订劳动合同,我将更加努力学习,更加发奋工作,用优良的作风、一流的服务展示单位的美好形象。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X

XXXX年XX 月 XX 日

劳动合同申请书(二)

尊敬的各位领导:

您们好!

我叫***,本公司职业是:生产操作员,20xx年x月与本单位签订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现合同到期在即,经本人考虑,申请续签劳动合同。在过去的五年里,我在本公司的领导和同事们的关心、支持下,按照岗位职责要求和一切规则,认认真真地做好了本职工作,较好地完成了领导所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鉴于此,我更是尽心尽力做好这一份工作,我都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当然在工作中也有待改正的地方,这里还是要感谢领导和同事们给我纠正。在本公司,我更加深入地了解了我们生产工艺技术的工作,我热爱这行工作。我希望能够继续为本公司服务,恳请各位领导同意续签劳动合同,我必将更加努力的工作,遵守职业道德,虚心学习,将专业知识与实践更紧密地结合起来,以朝气蓬勃、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努力发挥聪明才智,认真完成领导交给的每一份工作,为本公司的工作发挥力量。基于以上所述,我申请改签无固定期劳动合同,并希望得到领导的认同。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xx年xx月xx日

劳动合同申请书(三)

尊敬的公司领导:

您好!

本人自20xx年x月x日与局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将于20xx年x月x日到期。一年来我在领导及各位同事的关心与帮助下,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通过这一年的学习与摸索,我各方面有了较大的进步,现将日常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日常的工作管理作为一名办公室的勤杂人员,主要负责领导及宿舍的卫生清洁工作、会议室、接待小餐厅的日常管理,每天积极应对繁杂琐碎的事务性工作,我将从多方面努力,进一步提高自身的工作能力,以积极的心态面对每天的工作任务。

二、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工作水平虽然我的职务是一名勤杂人员,但要做到优秀,自己的学识,能力等还有一定距离,所以总不敢掉以轻心,马虎应付。这一年下来感觉自己在工作方面有一定的进步,协调能力及处理问题等各方面,有了进一步的提高,保证了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

三、存在的问题本人能认真地开展工作,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第一,我踏入社会不久,经验不足,在一些工作细节上还考虑不到位,以致于工作起来有时不能游刃有余,工作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第二,业务知识不足,以后我将加强对办公室后勤工作等各方面的学习,以知识弥补不足。

四、下半年的工作计划

1、积极认真配合同事搞好办公室的各项后勤工作。

2、加强学习,拓展知识面,灵活运用自己的知识,在实际工作中,优化工作质量。

3、努力改正自身缺点,本着为人民服务的原则,热情、主动地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合同续签申请书 篇四

尊敬的公司领导:

您好,我个人的上一份合同已经于20__年x月份到期,在此,我怀着复杂的心情做出了一个艰难的决定,不准备再续签下一份合同。希望公司能允许我在两到三周内离职。

我于20__年从学校毕业就来到了公司,在此期间学到了很多的东西,也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在此,我对在公司得到的一切帮助和进步深表感激!

转眼三年多过去了,我一直很喜欢公司的工作条件和工作氛围,也很珍惜同事之间的友谊。但是现在,由于我个人的一些原因,我不得不怀着复杂的心情下定决心,准备离开公司。可能一个新的环境能够让我在工作上更进一步,也或者我目前的学识水平不足以达到更高的平台,我需要再次到学校寻求深造。

总之,以目前我手上的工作和公司的状况来看,现在离职,目前对我和公司来说,可能都是一个比较的好的机会。

希望公司领导能都仔细考虑我的申请并同意。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申请日期:

辞职申请书模板二

尊敬的学校领导:

我是学校招生就业办的YJBYS.我与集团学校签的劳动合同期限是到2014年3月30日止。因本人现另有发展目标,所以向学校领导提出辞职申请。本期合同期满后不再与学校继续签订劳动合同,为实现自己的理想而去追求。希望学校领导批准。

我于XX年8月到我校就读于汽车和摩托车维修与装配专业。XX年6月至8月留校实习。XX年9月至今一直就职于学校的教学和管理等工作。8个年头过去了,我从一个两年制的技校生成长为一个能够为母校的教学和管理工作尽一份微薄之力,我深感荣幸。我非常感谢学校给我这个锻炼的舞台,感谢学校领导一直以来对我学习、工作和生活上的关心、帮助和指导。更令我感激的是那些与我朝夕相处患难与共的同事们。如今,在学校需要我的时候,我做出了离开集体的决定。这也许是我太自私,也许是我的损失。但我将无法改变我已做出的决定。在此,我向大家表示深深地歉意。

汽运技校是我成功的跳板,成才的摇篮,也是我人生的起点。一路走来太平顺,但我追求的是多元化的人生道路。我渴望崎岖,渴望刺激,渴望成功!今天,我以学校为荣。将来,但愿学校以我为荣!希望学校领导给我一个展示自我的机会。最后,我衷心祝愿柳州市汽车运输技工学校的教育事业更上一层楼!越办越有特色!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申请日期:

续签劳动合同申请书 篇五

一、总则

(一)为加强教职工考勤、请假、休假管理,确保学校各项工作正常运转,维持良好工作纪律和秩序,保障学校和教职工的合法权益,特制订本制度。

(二)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张家界文郡实验学校所有签订劳动合同或比照劳动合同签订劳务活动的教职工。临时聘用和短期劳务工参照本制度执行。

二、考勤管理

(一)学校实行打卡考勤制度:教职工上班、下班必须打卡(学校筹备期间签到打卡);

(二)教职工于规定时间上班或下班忘记打卡的,应于次日填写《遗漏打卡说明单》,月底由办公室汇总存档备案。教职工每月忘打卡次数不得超过3次,超过次数的根据实际未出勤时间按旷工处理;

(三)严禁代打卡,对于首次违反规定的教职工进行警告处理,再次违反,学校将对参于的教职工解除劳动关系;

(四)教职工因公外出,须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填写《因公外出情况说明表》,未按规定填《因公外出情况说明表》即脱离工作岗位的视为旷工。学校办公室每月将《因公外出情况说明表》汇总。

(五)旷工

1.旷工的认定

(1) 未经请假、请假未获批准或请假到期未续假而擅自不到岗者,视为旷工;

(2) 未按规定时间到岗(包括但不限于上班时离岗、脱岗、干私活、办私事、拒绝工作)60分钟以内视为旷工0.5天,60分钟(含)以上者视为旷工1天;

(3) 教职工请假期满未续假或虽续假但尚未核准而擅自不到岗者,视为旷工;

(4) 教职工外出未经部门负责人批准,或因特殊原因未提前填写《因公外出情况说明表》回岗当日未履行补办手续的,缺勤时间按旷工处理;

(5) 对于安排值班的教职工,如因特殊情况需要与其他教职工进行换班,须向主管部门负责人申请并获得审批后,方可换班,私自换班以旷工论处;

(6) 教职工不服从工作调动和安排,视为严重违反学校制度,如因此未正常出勤的,视为旷工。

2.旷工的规定

(1) 旷工工资核算:月工资/21.75 天*旷工天数*100%;

(2) 连续旷工2个工作日(含)以上的、在滚动一个月内累计旷工 3个工作日(含)以上的或滚动一年内累计旷工5个工作日(含)以上的属严重违纪行为,学校有权解除劳动关系。

3.迟到/早退/脱岗

(1) 迟到/早退/脱岗的认定:

认定类型

认定标准

迟到

未经学校许可或批准,亦无法定原因,教职工晚于规定的考勤起始时间到达工作地点的,属于迟到。

早退

未予学校许可或批准,亦无法定原因,教职工早于规定的考勤结束时间离开工作地点的,属于早退。

脱岗

未经学校许可或批准,亦无法定原因,教职工到达工作地点,但在工作时间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属与脱岗。

(2) 迟到/早退/脱岗的说明:

迟到、早退或脱岗10分钟内扣款10元,迟到、早退或脱岗60分钟以内属于旷工0.5天;迟到、早退或脱岗60分钟(含)以上者属于旷工1天。

(六)考勤确认流程及审批权限

教职工须对每月个人的考勤统计情况进行签字确认,部门负责人审核该部门教职工的考勤明细并签字确认,教职工将《考勤明细汇总表》在每月月底反馈给办公室存档备案。任何人不得代他人签署考勤记录确认文件。

(七)请假管理

1.请假原则

(1) 所有请假须事前提出书面申请,并经有权限的签批人批准后生效;

(2) 教职工休假前须做好工作交接及工作安排后,方可休假。休假期间应保持本人手机畅通,以备紧急联系。

2.请假流程

(1) 教职工请假须由教职工本人填写《请(休)假申请表》,注明请假种类、假期时间、事由、工作交接等,由本人提出申请并经有权限的签批人审批通过后由人事部办公室存档备案;

(2) 因特殊原因无法提前书面申请请假的,应于正常到岗时间前,以电子邮件、短信或是其他有效方式向授权领导请假,获得批准后方可休假,并于特殊原因消除后或休假期满后应到岗工作的第一个工作日办理补假。未获得授权领导批准擅自休假、未办理补假手续或经核实不符合休假条件的,休假期间按旷工处理;

(3) 请假期届满仍需延长假期期限的,应于原请假期限届满前一天返回学校办理补假手续,填写《请(休)假申请表》并获得相关领导审批后方可延长请假,如因特殊原因无法返回学校的,应以电子邮件、短信或其他有效方式向授权领导申请延长请假,如未履行补假手续或未经领导批准擅自延长休假时间的,未到岗工作与时间按旷工处理;

(4) 教职工取消休假或提前结束休假的,均应于返岗后第一时间填写《销假单》,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交至人事部办公室办理销假手续。

3.请假计时单位

合同续签申请书 篇六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雪水云绿”茶的生产、加工、经营,打响“雪水云绿”茶品牌,做大做强我县茶叶特色优势产业,保护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县政府关于加强商标管理的有关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雪水云绿”茶是指产自xx县境内的名茶,其品质符合杭州市DB3301/T059—2004《雪水云绿茶》地方标准规范。

第三条xx县雪水云绿茶产业协会为“雪水云绿”商标所有人,具体负责实施雪水云绿茶产业的行业管理,把“雪水云绿”茶商标以合同的形式许可给申请企业使用。

第四条使用“雪水云绿”茶商标的实行“五统一”即统一品牌、统一标准、统一包装、统一监管、统一宣传,产品的专用包装、标识由xx县雪水云绿茶产业协会统一认定印制。

第二章“雪水云绿”茶商标使用条件

第五条使用“雪水云绿”茶商标产品的产地范围为xx县境内并经认定的有机、绿色、无公害名茶生产基地。

第六条使用“雪水云绿”茶商标的产地环境条件及栽培技术必须符合杭州市DB3301/T059—2004《雪水云绿茶》第2部分栽培技术规程的要求。

第七条使用“雪水云绿”茶商标的产品鲜叶原料和加工技术必须符合杭州市DB3301/T059—2004《雪水云绿系列茶》第3部分加工技术规程的要求。

第八条使用“雪水云绿”茶商标产品的品质必须符合杭州市DB3301/T059—2004《雪水云绿系列茶》第1部分商品茶的要求。

第九条使用“雪水云绿”茶商标必须是在xx县境内注册的茶叶生产经营企业(单位),企业必须拥有一定规模的茶叶生产基地,加工条件良好,诚信经营,制度规范。

第十条符合五、六、七、八、九条规定者,可申请使用“雪水云绿”茶商标。

第三章“雪水云绿”茶商标的使用申请程序

第十一条申请使用“雪水云绿”茶商标的使用者应向xx县雪水云绿茶产业协会递交《xx县“雪水云绿”茶商标使用申请书》。

第十二条xx县雪水云绿茶产业协会自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后,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审核,并报请“雪水云绿”茶品牌整合管理领导小组批准。

第十三条符合“雪水云绿”茶商标使用条件者,应办理如下事项:

1、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并报国家商标局备案。

2、申请人交纳产品质量保证金。

第十四条“雪水云绿”茶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到期要求继续使用者,在合同届满前30天,向xx县雪水云绿茶产业协会提出续签合同的申请,逾期不申请者,合同有效期满后不得使用该商标。

第四章“雪水云绿”茶商标使用者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五条“雪水云绿”茶商标使用者每年的雪水云绿茶销售量达到3000公斤以上,商标使用费达到贰万元以上的,具有以下权利:

1、优先享受各项宣传活动(包括评选活动)。

2、优先参加技术培训、展示展销、推介洽谈和信息交流等活动。

3、优先享受扶持政策。

4、参与“雪水云绿”茶商标管理和监督。

第十六条雪水云绿”茶商标使用的义务:

1、维护“雪水云绿”茶的质量和市场声誉,严格按照现行的雪水云绿茶地方标准规范组织生产。

2、自觉交纳“雪水云绿”茶商标有偿使用费。

3、接受工商、质监等部门的行政监督。

4、接受xx县雪水云绿茶产业协会对产品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检测和商标使用情况的行业监督。

5、“雪水云绿”茶商标的使用者不得将专用包装转让、出售他人。

6、发现对“雪水云绿”茶商标的不法侵权行为,应及时举报。

7、“雪水云绿”茶商标使用者,应积极参与宣传、广告、展示、展销、推介等活动。

第十七条收缴费用的使用:

1、用于雪水云绿名茶的整体宣传;

2、用于协会的正常开支;

3、用于会员的培训等。

第五章检查监督与处罚

第十八条xx县雪水云绿茶产业协会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对产品质量、专用包装的使用情况和合同执行情况开展检查。

第十九条通过送检与抽检相结合的形式对产品进行监督检查,若发现“雪水云绿”茶商标使用者所生产的产品不符合“雪水云绿”茶标准,xx县雪水云绿茶产业协会责令企业停止销售,提出整改意见,若不及时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标准,取消其使用权。

第二十条若发生有损“雪水云绿”茶商标声誉的行为,情节轻微的给予批评警告处分;情节严重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并责令整改;情节特别严重者,取消其使用资格,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xx县雪水云绿茶产业协会负责解释。

合同续签申请书 篇七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本市注册并在本市从事商业特许经营(以下简称特许经营)活动的企业。

第三条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特许人申请备案应具备《条例》规定的条件。

第五条特许人备案采取纸质材料报送和网上填报信息的方式。

第六条申请备案的特许人拟获取商务部商业特许经营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号,应当向市商务局提交以下材料: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副本和年检证明)及复印件或其它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二)与特许经营相关的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其他经营资源的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注册商标、专利、企业标志、专有技术等其他经营资源已由相关部门受理的,须提交受理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如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其他经营资源是他人授权使用的,须提交许可使用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经批准方可开展特许经营的产品和服务,须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四)特许人的名称、联系人(职务、电话、传真)、地址、邮政编码、电子邮件地址。

(五)20*年5月1日前从事特许经营的特许人应提交特许人与本市被特许人首次订立的特许经营合同原件及复印件;20*年5月1日后从事特许经营的特许人应提交符合《条例》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的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六)市商务局要求的其他文件。

第七条特许人获取登录号和密码后,须登录商务部商业特许经营信息管理系统填报备案信息,并向市商务局提供下列纸质备案材料:

(一)特许人备案申请书。

(二)*商业特许经营基本情况备案表(见附件1)。

(三)*商业特许经营企业店铺分布情况表(见附件2、3)。

(四)特许人的市场计划书(见附件4)。

(五)特许经营合同样本。

(六)特许经营操作手册。

(七)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特许人承诺书(见附件5)。

第八条特许人应填写所有备案事项的信息,并确保所填写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第九条特许人应当在与本市被特许人首次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之日起15日内向市商务局申请备案。20*年5月1日前已经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特许人,应当自《条例》施行之日起1年内,依照本办法向市商务局申请备案。

第十条市商务局在收到符合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申请文件、资料之日起10日内对申请企业予以备案,并在商务部商业特许经营信息管理系统上公布。特许人提交的文件、资料不完备的,市商务局可以要求其在7日内补充提交文件、资料。

第十一条特许人备案信息有变化的,应当自变化之日起30日内向市商务局申请变更。

第十二条经市商务局备案的特许人应在每年3月31日前将其上一年度订立、撤销、续签与变更的特许经营合同等事项向市商务局报告(见附件6)。

第十三条已完成备案的特许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市商务局可以撤销备案,并在商务部网站上公告:

(一)因特许人违法经营,被主管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二)市商务局收到司法机关因特许人违法经营而做出的关于撤销备案的司法建议书。

(三)特许人隐瞒有关信息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经查证属实的。

(四)特许人自行注销的。

续签劳动合同申请书 篇八

第一条为了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争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三条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事实,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的原则,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讼。

第六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第七条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一方在十人以上,并有共同请求的,可以推举代表参加调解、仲裁或者诉讼活动。

第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会同工会和企业方面代表建立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共同研究解决劳动争议的重大问题。

第九条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第二章调解

第十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下列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一)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二)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

(三)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职工代表由工会成员担任或者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企业代表由企业负责人指定。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成员或者双方推举的人员担任。

第十一条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调解员应当由公道正派、联系群众、热心调解工作,并具有一定法律知识、政策水平和文化水平的成年公民担任。

第十二条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调解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调解组织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基本情况、申请调解的争议事项、理由和时间。

第十三条调解劳动争议,应当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对事实和理由的陈述,耐心疏导,帮助其达成协议。

第十四条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

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经调解员签名并加盖调解组织印章后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

自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

第十五条达成调解协议后,一方当事人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

第十六条因支付拖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事项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的,劳动者可以持调解协议书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三章仲裁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十七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和适应实际需要的原则设立。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市、县设立;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区、县设立。直辖市、设区的市也可以设立一个或者若干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第十八条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制定仲裁规则。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的劳动争议仲裁工作进行指导。

第十九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企业方面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是单数。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聘任、解聘专职或者兼职仲裁员;

(二)受理劳动争议案件;

(三)讨论重大或者疑难的劳动争议案件;

(四)对仲裁活动进行监督。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下设办事机构,负责办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第二十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设仲裁员名册。

仲裁员应当公道正派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曾任审判员的;

(二)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

(三)具有法律知识、从事人力资源管理或者工会等专业工作满五年的;

(四)律师执业满三年的。

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第二十二条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为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双方当事人。

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为共同当事人。

第二十三条与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可以申请参加仲裁活动或者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通知其参加仲裁活动。

第二十四条当事人可以委托人参加仲裁活动。委托他人参加仲裁活动,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第二十五条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劳动者,由其法定人代为参加仲裁活动;无法定人的,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为其指定人。劳动者死亡的,由其近亲属或者人参加仲裁活动。

第二十六条劳动争议仲裁公开进行,但当事人协议不公开进行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除外。

第二节申请和受理

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二十八条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二十九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讼。

第三十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五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第三节开庭和裁决

第三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实行仲裁庭制。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员组成,设首席仲裁员。简单劳动争议案件可以由一名仲裁员独任仲裁。

第三十二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书面通知当事人。

第三十三条仲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回避,当事人也有权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提出回避申请: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人的近亲属的;

(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本案当事人、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裁决的;

(四)私自会见当事人、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人的请客送礼的。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回避申请应当及时作出决定,并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通知当事人。

第三十四条仲裁员有本法第三十三条第四项规定情形,或者有索贿受贿、、枉法裁决行为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将其解聘。

第三十五条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

第三十六条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

被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

第三十七条仲裁庭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可以交由当事人约定的鉴定机构鉴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无法达成约定的,由仲裁庭指定的鉴定机构鉴定。

根据当事人的请求或者仲裁庭的要求,鉴定机构应当派鉴定人参加开庭。当事人经仲裁庭许可,可以向鉴定人提问。

第三十八条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有权进行质证和辩论。质证和辩论终结时,首席仲裁员或者独任仲裁员应当征询当事人的最后意见。

第三十九条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经查证属实的,仲裁庭应当将其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第四十条仲裁庭应当将开庭情况记入笔录。当事人和其他仲裁参加人认为对自己陈述的记录有遗漏或者差错的,有权申请补正。如果不予补正,应当记录该申请。

笔录由仲裁员、记录人员、当事人和其他仲裁参加人签名或者盖章。

第四十一条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撤回仲裁申请。

第四十二条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

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

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

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第四十三条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第四十四条仲裁庭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决先予执行,移送人民法院执行。

仲裁庭裁决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二)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

劳动者申请先予执行的,可以不提供担保。

第四十五条裁决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少数仲裁员的不同意见应当记入笔录。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

第四十六条裁决书应当载明仲裁请求、争议事实、裁决理由、裁决结果和裁决日期。裁决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对裁决持不同意见的仲裁员,可以签名,也可以不签名。

第四十七条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第四十八条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讼。

第四十九条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讼。

第五十条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讼;期满不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第四章附则

第五十二条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与本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的,依照本法执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合同续签申请书 篇九

名称

负责人

电话

乙方(应聘人)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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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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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职称)

联系电话

陕西教育学院系(部、处、室、馆、科)(下称甲方),根据教学、科研和管理等工作的实际需要,依据国家有关法规、规章、政策和我院人事制度改革文件的规定,按照按需设岗、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任的原则,与(下称乙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聘任合同。

一、聘任期限

1、本合同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期限为个月。

2、试用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期限为个月。

二、工作岗位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自愿受聘在岗位从事工作,并履行下列工作岗位职责。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学科建设、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需要和聘任岗位的职责,结合乙方应聘时的工作思路和工作目标,制定聘期内详细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目标。

2、甲方对乙方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

3、甲方对乙方的工作成果拥有知识产权(中国现行知识产权法有明确规定的或另有合同约定的除外)。

4、甲方为乙方提供合同上规定的工作培训条件和保障。

5、其它;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作为甲方职工,享受学院和甲方在政治、学术、教学和科研经费支配等方面规定的权利。

2、乙方享受学院和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实行的社会保障、住房改革等方面规定的权利。

3、乙方享受本合同规定的权利、待遇和保障。

4、乙方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和岗位职责。

5、其它:

四、工作报酬及待遇

1、乙方在受聘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标准。以后随工作变动,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甲方与乙方协商再作调整。

2、乙方享受所聘岗位与聘任层次相对应的岗位津贴,并根据有关规定享受其它津贴。

3、乙方因工负伤、致残及职业病的待遇,探亲、结婚、丧假的待遇,女性工作人员生育的待遇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费的报销标准和医疗期按国家及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工作纪律

1、甲方应严格遵守人事法规、纪律,努力维护乙方人事权益。

2、乙方应遵守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勤奋工作、尽职尽责,保守工作秘密。

六、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签

(一)合同的变更

在下列情况下,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

1、甲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认为有必要调整乙方工作岗位的。

2、乙方根据所从事的工作及自己贡献情况认为有关条款需要变更的。

3、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已经修改的。

(二)合同的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聘任条件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3)不履行职责义务,经多次教育仍无转变的;

(4)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任合同,但必须提前30天通知乙方:

(1)患病或非因更负伤,医疗期欺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

(2)订立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甲方不履行合同应承担的义务或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2)履行公民义务,批准应征入伍的。

(三)合同终止

1、本合同执行期满之日,聘用合同即行终止。

2、合同期内,乙方因被判刑、劳动教养、开除、除名,从决定之日起,聘任合同自行终止。

3、合同期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自行终止。

(四)合同续签

因工作需要,任何一方均可以在本合同终止前30天内通知对方,经另一方同意,可续签合同。

合同到期后未办理续签手续但事实聘任关系仍然存在的,视为续签与原合同相等期限的合同,可补办续签手续。

七、双方约定的其它条款

1、甲方对作为优秀人才引进的乙方,根据其学历层次、教学和科研水平,按照《陕西教育学院优秀人才引进管理暂行办法》中的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住房、购房补贴、安家费和科研启动费等费用。

2、乙方在聘期内严格执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如乙方违反约定,需向甲方退还有关费用,并按约定向甲方支付聘期年限补偿费和违约金。

3、

八、违约责任

本合同所签条款,双方必须严格执行,不得违约,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赔偿金确定办法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九、争议处理

如果双方发生争议,在双方协商不成或一方不愿协商的情况下,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向学院人事争议调解工作组提交《陕西教育学院人事争议调解申请书》,申请调解,或向陕西省劳动争议仲裁部门或人事争议仲裁部门申请调解或仲裁。

十、本聘用合同期限不受法定代表人变更的限制。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或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十二、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三、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学院人事处各持一份。

十四、本合同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或涂改无效。

甲方负责人:(签章)乙方:(签章)

合同续签申请书 篇十

14.1

14.1.1 定义

汽车消费贷款是指建设银行对在特约经销商处购买汽车的借款人发放的人民币担保贷款。 汽车指国家汽车产业政策所确定的汽车生产厂家生产的轿车、客车、货车等,具体品牌由各地一级分行根据市场需求及银企关系向总行推荐确认。 汽车特约经销商由二级分行根据经销商的资金实力、市场占有率和信誉进行初选,经一级分行确认后与经办行签定《汽车消费贷款合作协议》(附件2-14-1)。

14.1.2 对象

汽车消费贷款的对象是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的中国自然人及企业、事业法人单位。

14.1.3 条件

借款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自然人 (1)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自然人; (2)具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或易于变现的资产,足以按期偿还贷款本息,易于变现的资产指有价证券等; (3)在申请贷款期间有不低于建设银行规定的购车首期款存入建设银行; (4)提供建设银行认可的担保。其中应要求其提供合法财产设定质押或抵押,或由银行、保险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我行不接受非本地户口的自然人以其贷款所购车辆设定的抵押。 (5)愿意接受建设银行认为必要的其他条件。 2. 法人 (1)具有偿还贷款的能力; (2)在申请贷款期间有不低于建设银行规定的购车首期款存入建设银行; (3)提供建设银行认可的担保; (4)愿意接受建设银行认为必要的其他条件。

14.1.4 额度

1. 借款人以可以质押的国库券、金融债券、国家重点建设债券、本行出具的个人存单质押的,或银行、保险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存入建设银行的首期款不得少于 20%,借款最高限额为购车价款的 80%。保险公司提供分期还款保证保险的可视同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但保险合同的具体条款应当由当地一级分行事先审定。 2. 借款人以所购车辆、房屋、其他地上定着物或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抵押的,存入建设银行的首期款不得少于30%,借款最高限额为购车价款的70%。 3. 借款人提供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方式(银行、保险公司除外)的,存入建设银行的首期款不得少于40%,借款最高限额为购车价款的60%。

14.1.5 期限 汽车消费贷款期限一般为1-3 年,最长不超过5 年。 法人借款期限最长不超过 3 年(含 3 年),自然人最长不超过 5 年(含 5 年)。所购车辆用于出租营运、汽车租赁、客货运输等经营用途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两年(含两年)。不同品牌的车辆其最长贷款期限不同,具体期限由总行在下达经营车辆品牌的通知中规定。

14.1.6 利率

贷款利率按照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执行,遇利率调整,在每年1 月1 日调整为新的贷款利率。单位汽车消费贷款和个人汽车消费贷款执行同样利率标准。对中小企业的单位汽车消费贷款和个人汽车消费贷款可按中小企业利率浮动标准上浮。

14.2 操作程序按照本《手册》第一篇第二章《信贷业务基本操作流程》规定,一般包括受理、调查、审批、发放、贷后管理五个阶段。

14.2.1 受理

14.2.1.1 受理部门和人员

各经办行的信贷经营部门为汽车消费贷款申请的受理部门,信贷经营部门指定经办人员进行受理。

14.2.1.2 受理程序

1. 提供咨询。经办人员应热情主动接待申请贷款的借款人,向借款人介绍汽车消费贷款对象、条件、额度、期限、利率、保险(包括分期还款保证保险)、还款方式、违约处理、办理程序及借款人所需承担的各项费用等,解释汽车消费贷款的有关规定,明确告知借款人和保证人应当在进行资信调查时给予协助。 2. 资格、条件初审。经办人员在初步受理借款意向后,对借款人进行初审,若借款人符合贷款范围和贷款条件的,可就借款金额、期限和借款方式进行磋商。协商一致后应要求借款人将购车首期款足额存入本行。对不符合贷款范围或贷款条件的,拒绝提供贷款,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3. 接受申请。借款人填写《消费贷款申请书》,向经办行正式提出借款申请,经办人应要求借款人提供如下材料: (1)自然人: ①《中国建设银行汽车消费贷款申请书(个人)》(附件2-14-2); ②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证明或派出所证明、婚姻状况证明,已婚者应当提供配偶的上述材料,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③有关收入证明,包括工资收入证明、出租车营运证等; ④与建设银行特约经销商签订的购车合同或协议; ⑤抵押物、质物清单和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抵押物还须提交所有权或使用权证书、估价、保险文件,质物还须提供权利凭证,保证人同意保证的文件。以家庭共同财产提供担保的,应由配偶出具同意担保的书面材料。对于以所购汽车作为抵押物的,不需提供上述材料; ⑥购车首期存款证明; ⑦其他材料。 (2)法人 ①《中国建设银行汽车消费贷款申请书(法人)》(附件2-14-3);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执照》、法人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贷款证(卡); ④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个年度的 财务报告及上1个月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 ⑤与建设银行特约经销商签订的购车合同或协议; ⑥抵押物、质物清单和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抵押物还须提交所有权或使用权证书、估价、保险文件,质物还须提供权利凭证,保证人同意保证的文件。对于以所购汽车作为抵押物的,不需提供上述材料; ⑦购车首期存款证明; ⑧其他材料。 从借款人提出申请到经办行正式受理的时间,一般应控制在两个工作日之内。

14.2.2 调查

贷前调查是对借款人提供的全部文件、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可行性和对借款人的品行、信誉、偿债能力、担保手段落实情况等进行的调查和评估。

14.2.2.1 调查部门和人员

各经办行的信贷经营部门为汽车消费贷款的主要调查部门,由信贷经营部门指定的信贷员进行调查。

14.2.2.2 调查内容

贷款采取实地调查的方式,内容包括: 1. 自然人: (1)核实借款人提供的资料是否齐全; (2)核实借款人提供的材料原件是否真实有效,原件与复印件是否吻合,材料之间是否一致; (3)核实借款人的资信及收入状况,是否能够按时偿还贷款本息,保证人是否有保证能力; (4)核实抵押物或质物所有权是否属于抵押人或出质人,是否已设定抵押及其他情况; (5)申请书所列其他事项是否真实。 2. 法人:参照流动资金贷款操作管理办法。

14.2.2.3 形成贷款意见或调查审批报告 1. 经办人员调查后,对拟提供贷款的,根据借款人收入水平、偿债能力、担保情况确定贷款金额、贷款期限和担保方式等事项。在确定担保方式时,应注意: (1)应尽量选择有利的担保方式。在有多种担保方式的情况下,应对每种方式的安全性、可实现性、实现成本、充足性等做出综合评价,首先应选择存单、凭证式国债等易于变现的有价证券质押,其次考虑银行保证或保险公司分期付款保证保险,最后考虑其他担保方式。 (2)在同时采取保证担保与物的担保的情况下,由于《担保法》规定保证担保只对物的担保以外的部分承担担保责任,因此为最大限度地保护债权,应在保证合同或分期付款保证保险条款中约定保证人对全部贷款承担保证责任。 (3)对可以转让且有一定经济价值的出租汽车营运权(出租汽车营运指标)可以设定质押担保。但出租汽车营运权经济价值较低或不可转让或出租汽车运营管理部门不予登记的,经办行不得接受以出租汽车营运权设定的质押担保。 2. 对于借款人为自然人的,直接在《中国建设银行汽车消费贷款审批表(个人)》(附件2-14-4)上提出贷款意见;对于借款人为法人的,撰写调查审批报告(法人),具体要求参见本《手册》第一篇第二章《信贷业务基本操作流程》。 3. 经办人员提出贷款意见或撰写好调查审批报告后,连同借款人申请材料送交信贷经营部门主管复核,对拟同意贷款的,信贷经营部门主管签署意见后,报信贷审批部门。 经办人员对上述材料、数据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和准确性负责。 对不同意提供贷款的,经办人员及时通知借款人,并做好解释工作。 贷前调查一般应控制在5 个工作日内。

14.2.2.4 保险审查

对于拟投保保险公司分期还款保证保险的,经办人员对借款人进行调查后应当向借款人提供保险公司办理汽车消费贷款分期还款保证保险所需材料清单,并要求借款人将清单所列资料提供给保险公司审查,以便保险公司确认是否接受其投保。

14.2.3 审批

1. 合规性审查。

经审查发现信贷经营部门送交的各种材料如不准确、不完整或不合规定,信贷审批部门有权要求其修改和补充,直至符合要求为止。 贷款审查后,对拟发放贷款的,信贷审查部门结合信贷规模、资金情况,在审查报告中提出包括贷款金额、期限、利率和担保方式等要素的倾向性意见,签署姓名、日期后,将贷款调查审批表连同其他申报材料一起送交经办行有权审批人。对不符合贷款条件的,信贷审批部门将材料返还经办人员,由其退还借款申请人。 2. 审批。审批材料主要包括: (1) 汽车消费贷款审批表或调查审批报告; (2) 中国建设银行汽车消费贷款资料清单所列材料。 经审批同意的贷款,审批表或审批报告及相关材料返回信贷管理部门。 经审批不同意贷款的,将申请材料及时退还借款申请人,并做好解释工作。 审查和审批时间一般控制在3 个工作日之内。

14.2.4 发放

经办人员根据贷款最终审批意见,与借款人协商贷款条件,经借款人同意后,办理签订《汽车消费借款合同》(附件2-14-5)和担保合同、抵(质)押登记、保险、贷款支用等手续。

14.2.4.1 签订合同及办理抵押物登记手续

1. 签订合同。借款和担保合同的填写、签章及其他具体要求请参见本《手册》第三篇第四章《信贷法律文书》4.2 的有关规定。 借款人为出租汽车公司并以所购车辆作抵押的,应当限制其在借款期间将所购车辆转让或变相转让给个人,以防产生纠纷。 经办行在同借款人签定借款和抵押合同时,应当要求借款人预填汽车消费贷款转存凭证,法人借款人预填转帐支票,用于贷款的支用。同时应当要求借款人将购车首期款转入经销商帐户。 借款合同经双方签章生效后,信贷部门向经销商出具《汽车消(来源:文秘站 )费贷款通知书》(附件2-14-6),经办行应当督促经销商协助借款人到相关部门办理领取牌照等手续,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将购车发票、行车证复印件及各种缴费凭证交给经办行。 2. 登记。对于以所购车辆设定抵押的,经办行在收到购车发票后,与借款人共同到车辆管理部门办理汽车抵押登记。如当地车辆管理部门未开办车辆抵押登记业务,经办行不得接受借款人以所购汽车作为抵押物。 对于以可转让出租汽车营运权设定的,应及时向出租汽车营运管理部门登记。 以其他财产设定抵押或质押的,登记办法参照本《手册》第三篇第三章《信贷担保》有关抵押、质押登记的内容。 3. 保险。对于以所购车辆设定抵押的,经办行应当要求借款人在建设银行指定的保险公司办理车辆损失险、盗抢险、自燃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等保险,并在保单中明确第一受益人为建设银行。保险期限不得短于贷款期限,为保障保险期限不中断,经办行可要求保险公司收取一定金额的续保押金。 在抵押期间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在保险期间,如发生保险责任范围以外的毁损,均由借款人负全部责任。 经办行可以要求保险公司开立专门的赔款帐户,抵押车辆出险后,保险公司赔付的所有款项进入该帐户,由经办行根据借款人还款实际情况决定赔付款项的用途(偿 还贷款本息或支付给借款人)。 如保险公司同意投保分期还款保证保险,经办行应要求借款人及时投保分期还款保证保险,保险第一受益人为建设银行。 以其他财产设定抵押或质押的,保险办法参照本《手册》第三篇第三章《信贷担保》3.3.10 关于抵押物、质物保险有关内容。 4. 抵押物、质物的评估、保险、登记、公证等费用均由借款人承担。

14.2.4.2 提款

1. 前提条件。抵押(质)物已办理登记和保险,质物、权利凭证、购车发票和保单已移交经办行保管。 2. 贷款支用。前提条件落实后,经办人员通知信贷部门签发《核定贷款指标通知》一式3 联,同时通知借款人办理提款手续。核定贷款指标通知一联送会计部门作记帐凭证的附件,一联留信贷部门归档,一联送借款人,作为通知放款的依据。 提款有两种方式: (1)法人采取直接支用方式。根据其预先填制的贷转存凭证和合同约定的用款计划,将所借款项直接转入其在经办行的存款帐户; (2)自然人采取专项支用方式。根据其预先填制的贷转存凭证和借款合同约定,委托经办行按约定时间,将借款一次转入特约汽车经销商结算帐户中。 提款时,借款人填写《中国建设银行贷款转存凭证》一式五联交信贷经营部门,信贷经营部门签章后,由借款人交会计部门记帐。 会计部门凭借款合同和《核定贷款指标通知》为借款人开立贷款户,通过借款人送交的贷款转存凭证,直接将贷款划入借款人存款帐户或特约汽车经销商结算帐户。 贷款转帐凭证记帐后,两联会计部门留存,一联交借款人,一联交汽车商作收帐通知,一联交信贷经营部门作台帐登记的依据。 3. 台帐登记。贷款出帐后,信贷经营部门及时登记汽车消费贷款台帐。

14.2.5 检查

14.2.5.1 检查时限

贷款发放后,对法人借款人每季至少检查1 次;对自然人借款人侧重于还本付息监控,对连续两期未按约定还本付息的,应在第三期重点检查。

14.2.5.2 检查内容

1. 借款人是否按借款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息; 2. 借款人资格和偿债能力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3. 贷款抵(质)押物的保管及其价值变化情况; 4. 保证人的保证资格与保证能力的变化情况。

14.2.5.3 检查结果处理

在检查中如发现下述现象,信贷人员应认定借款人违约: 1. 借款人连续两期未按合同约定的分次还款计划偿还贷款本息; 2. 未经同意将设定抵押权或质权的财产或权利拆迁、出租、转让、赠与或重复抵押、质押; 3. 拒绝或阻挠经办行对贷款使用的监督检查; 4. 提供的文件、材料不真实,已经或可能造成贷款损失的; 5. 与其他法人或经济组织签订有损经办行权益的合同和协议的; 6. 保证人违反保证合同或丧失承担连带担保责任能力,抵押物因毁损不足以清偿贷款本息,质物明显减少影响质权的实现,而借款人未按要求落实新的保证或新的抵(质)押; 7. 借款人在还款期间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无继承人、受遗赠人,或法定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拒绝履行借款人已签订的借款合同。 经办人员发现上述违约现象时,应向信贷主管汇报,在征得领导的同意下,按合同约定,根据违约性质、金额、程度,采取下列一种或数种方式处理: 1. 限期纠正违约行为; 2. 收回部分或全部已贷款项; 3. 处以罚息; 4. 从借款人存款帐户中扣款,偿还贷款本息; 5. 以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或以兑现质物所得价款清偿贷款; 6. 追索保证人连带保证责任。对于办理汽车消费贷款分期还款保证险的,经办行应当及时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

14.2.6 回收

14.2.6.1 正常回收

贷款偿还采取按月或按季等额偿还本金,按季支付利息,计算公式为: 每月还本金额=贷款本金/还款期数 利息按照实际使用天数计算。 按借款合同约定,经办人员要求借款人在每次还款截止日期前,填写《中国建设银行贷款还款凭证》一式4 联,到会计柜台办理还款手续;会计柜台也可依据借款合同约定,从其存款帐户中直接按月(季) 扣还贷款本息。还款凭证记帐后,两联会计部门留存,一联交借款人,一联交信贷部门归档。

14.2.6.2 提前回收 1. 借款人主动提前全部还款。经经办行同意,借款人可主动提前全部还款。经办人员要求其应在准备还款的1 个月前,向经办行送交《中国建设银行提前还款申请书》,申请提前还款。 2. 要求借款人提前归还贷款。按合同约定,贷款期间,借款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办行应要求客户提前归还贷款: (1)拒绝接受经办行贷后检查的; (2)提供的文件、材料不真实,拒不改正,情节严重的; (3)保证人违反保证合同或丧失承担连带担保责任能力,抵押物因毁损不足以清偿贷款本息,质物明显减少影响质权的实现,而借款人不按要求落实新的保证或新的抵(质)押; (4)借款人在还款期间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无继承人、受遗赠人,或法定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拒绝履行借款人已签订的借款合同的。

14.2.6.3 清户撤押

借款人还清全部贷款本息后,会计部门办理贷款销户手续。信贷经营部门及时办理登记台帐。并按规定将执管的抵押或质押权利证明退还抵押人或质押人,请其到原抵押物登记处办理抵押注销手续。

14.2.7 不良贷款管理

借款人当月未按合同规定日期、金额还款的,经办人员在还款截止日后的 3 个工作日内向客户发送《中国建设银行催还逾期贷款/欠息通知书》,同时抄送贷款担保人,并取得回执。会计部门于还款截止日次日将当月应还款金额转入逾期贷款帐户。催还逾期贷款通知书及回执由信贷部门归档。 借款人连续3 期未按合同约定还本付息的,该借款人全部未还贷款应认定为不良贷款。 借款人连续两次未按合同规定时间和数额还款的,由信贷经营部门牵头,按合同约定,对以抵押或质押方式担保的贷款,通过依法处分抵押或质押物,收回贷款本息;对以保证方式担保的贷款,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代偿全部贷款本息。

14.2.8 资料管理

贷款资料包括:借款人申请材料、调查审批表、各类会计凭证、通知书等,贷款资料管理参见本《手册》第三篇第三章《信贷档案管理》。

附件 2-14-1

甲方:中国建设银行 行 联系电话: 地址: 乙方: 联系电话: 地址: 为促进汽车消费需求,推动汽车工业的发展,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国建设银行汽车消费贷款实施细则》,经友好协商,就汽车消费贷款的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指定乙方为开展汽车消费贷款业务的特约经销 商,积极配合乙方开展汽车销售工作,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

二、乙方在甲方开立基本结算帐户,营销资金通过甲方 结算。

三、对同意发放汽车消费贷款的借款人,甲方应当向乙方出具《汽车消费贷款通知书》。

四、乙方收到《汽车消费贷款通知书》后,应当协同借款人办理缴纳车辆购臵附加费、领取牌照等手续,并在 15 个工作日内将汽车发票、缴费凭证、行车证(复印件)提交甲方;对于逾期未提供上述资料的,甲方有权取消对借款人的贷款承诺,后果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应当保证提供给甲方的上述资料真实无误,否则,由此导致甲方不能追偿贷款而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负责。本协议期限届满不影响甲方继续对乙方行使追索权。

六、甲方在收到乙方所提交的材料后,应当在 5 个工作日内将相应的购车款划转给乙方。

七、甲方的贷款条件若发生变化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并可应乙方的要求提供利率政策等有关信息。乙方应当定期向甲方反馈汽车销售的政策、价格等市场信息。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双方发生纠纷时,首先由当事人各方协商解决,协商无效时应当向甲 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讼。

十、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有效期 1 年,到期后经双方协商可续签合作协议。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据。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章) 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章) 年 月 日

附件2-14-2

中国建设银行汽车消费贷款申请书(自然人) 申请人姓名 出生年月 年 月 工作单位 身份证号 性 别 联系 电话 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婚姻状况 现家庭住址 工作单位 配偶姓名 家庭电话 单位电话 身份证号 家庭邮 政编码 拟购汽车 情况 售 车单 位 名称 品 牌 车牌号码 汽车 型号 底 盘 号 购 车总 金额 万元 汽车 颜色 发动机号 存款情况 存 款帐号 存款 金额 存款日期 贷款期限 及金额 申请贷款金额 元 申请贷 款期限 贷款占购车价款比例 % 还款资金 及 还款计划 家庭月平均经济收入 元 每月还款额占收入比例 % 易变现资产 元 每月可归还借款 元 抵押方式 抵 押 物品名称 抵押物价值 元 有无估价文件 质押方式 质 物 名称 质物价值 第三方保证 保 证 单位名称 保证金额 元 借款申请人申明: 申请人申明:以上信息完全属实。无论银行是否贷款,银行都将保留此贷款申请书,本人同意:银行可以审查本人的收入、财产状况及就业经历。 签名: 年 月 日 借款人 配偶意见: 配偶意见:本人是借款人 的配偶,同意借款人向你行申请贷款。本人同意用本申请书所列的抵押物(质物)抵押(质押)。 借款人配偶签名: 年 月 日

注:1。易变现的资产指有价证券、金银制品等。 2.售车单位指从事汽车买卖的经销商。 3.车牌号码、底盘号、发动机号由经办行填写。 附件2-14-3 中国建设银行汽车消费贷款申请书(法人) 企业基本情况 单位性质 联系电话 主管部门 邮政编码 注册资金 资产负债率 法定地址 信用等级 通讯地址 法定代表人 拟购车情况 品 牌 型 号 购车总金额 元 售车单位名称 在本行存 款帐号 贷款金额、期限 申请贷款金额 元 申请贷款期限 月 贷款占购车价款比例 担保方式 抵(质)押物 名称 抵(质)押物 价值 元 保证人名称 保证人地址 保证人通讯地址 保证人联系电话 借款申请人 申明: 以上情况完全属实。银行无论是否贷款,都可以保留此申请书。本单位同意,银行可以为贷款之目的审查本单位资信及其他情况。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人)签名(章) 年 月 日 附件2-14-4 中国建设银行汽车消费贷款审批表(个人) 申请人姓名 性别 出 生 年月 婚 姻 状况 身份证号码 存 款 帐号 家庭月收入 联 系 电话 售车单位 品 牌 型号 保险公司 贷款金额 利率 期限 每期还款 担保 方式 抵押:汽车 房产 土地使用权 其他(注明 ) 质押:存单或国债 出租汽车营运指标 其他(注明 ) 保证:银行 保险公司还款保证险 其他(注明 ) 保证方式调查评价意见: 经办人意见: 信贷经营部门负责人意见: 审批人意见: 附件2-14-5 _________________公司: 购车客户 欲利用我行汽车消费贷款购买 牌 型汽车 辆。 经审查,符合我行贷款条件,同意向其发放汽车消费贷款 元(大写),请贵公司协同购车客户办理汽车牌照等手续,并在本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直接将该客户购车发票、缴费单据(原件)及行驶证(复印件)等移交我行,逾期后本通知自动失效。 特此通知 中国建设银行 行 一九九 年 月 日

附件2-14-6

合同编号: 贷款人(全称):中国建设银行__________行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 信贷业务电话:_______会计业务电话: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 自然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 借款人住址(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__ 开立基本存款帐户银行:_____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以下称甲方): 贷款人(以下称乙方): 本借款合同由当事人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汽车消费贷款管理办法》和《中国建设银行汽车消费贷款实施细则》经协商一致签署,双方承诺恪守信誉,严格履行。

第一条 借款金额 人民币(大写)________元,(小写)_____元。

第二条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___年__月__日至___年__月__日。

第三条 借款用途 用于向 ____ (经销商)购买____牌汽车。

第四条 贷款支用 贷款支用是指将贷款从贷款帐户划到甲方指定的存款帐户。 本合同项下借款有效支用期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个工作日,在有效支用期内,甲方协助乙方落实担保手续后,应当一次性支用借款。甲方支用借款采取_____(直接支用/专项支用)方式,乙方将借款直接转入______(甲方/经销商)在乙方处开立的存款户内。若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在有效支用期内未落实担保手续,则乙方有权取消甲方未支用的借款。

第五条 借款利率 月利率___‰,借款期长于一年的,借款期内遇国家法定利率调整,则于下1 年年初,根据当时人民银行确定的相应档次的贷款利率确定下1 年的借款利率。借款期不超过一年的,执行本合同利率,不受国家法定利率调整的影响。

第六条 还本付息 甲方采用月均还款法。经计算,甲方从支用借款的次月开始按月等额归还借款本金__________ 元,还款日为每月__日至__日,最后一期还款不能迟于本合同期限届满日。贷款利息自贷款转存到甲方指定帐户之日起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实行按月付息,甲方应在每一付息日(每月20 日)如数支付该期借款利息。 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按时偿还的贷款部分视为逾期贷款。 甲方全部提前归还借款本息,应当提前 30 个工作日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同意。甲方已计收的利息不随期限、利率的变化而调整。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一)本合同生效后,借贷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 (二)甲方如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应事先经乙方书面同意,其转让行为在受让单位和乙方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后生效。 (三)甲方发生合并、分立、承包及股份制改造等转制变更时,要事先征得乙方的书面同意。 (四)本合同项下当事人变更住址(地址)、电话或传真号码应当事先通知其他当事人。 (五)甲方死亡或经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甲方的财产代管人或合法继承人应当继续履行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义务。

第八条 借款担保 (一)对于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甲方应当选择下述一种或两种方式提供担保。 1. 第三方保证方式担保; 2. 抵押方式担保; 3. 质押方式担保。并另行签订《保证合同》或(和)《抵押合同》或(和)《质押合同》作为本合同的从合同。 (二)甲方以抵押方式提供担保的,需办理抵押登记及保险手续,并应当在保险合同中明确乙方为被保险人。保险期限不得短于贷款期限。在抵押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消保险;在保险期内,如发生保险责任范围以外的毁损,均由甲方负全部责任;如保险中断,乙方有权代为保险,所需一切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九条 甲、 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二)甲方应当按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按时归还全部借款本息; (三)甲方应当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不得将贷款挪作他用; (四)甲方应当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有关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五)乙方有权对贷款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六)乙方有权对甲方的经营情况进行监督; (七)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发放贷款。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乙方对挪用部分从挪用之日起按日利率万分之__计收利息。 (二)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偿还借款,乙方从贷款逾期之日起按日利率万分之__计收利息。 (三)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按时偿还借款本息,乙方有权从甲方在乙方处开立的任何帐户直接扣收。如果帐户中款项的货币与贷款货币不同,乙方有权按当日外汇牌价折算成贷款货币清偿贷款本息。 (四)甲方同意在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停止甲方用款,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本息或依法处臵抵押物或质物: 1.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一)、(二)、(三)、(四)款约定; 2.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九条(二)、(三)、(四)款约定; 3.甲方收入或经营状况明显恶化,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仲裁)程序,或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 4.设有抵押、质押或第三方保证的借款合同,抵押人或出质人违反抵押合同或质押合同,抵押物、质物因意外毁损不足以清偿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保证人违反保证合同或丧失承担连带责任能力,甲方又无法落实符合贷款人要求的新担保时; 5.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的。 (五)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发放贷款,影响甲方按本合同规定使用借款,乙方应当按日息万分之__支付甲方违约金。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直接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讼。在协商或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双方仍须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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