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升初衔接 小升初衔接实施方案(精选3篇)

2022-11-16 07:16:51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得以顺利进行,常常需要提前准备一份具体、详细、针对性强的方案,方案是书面计划,是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等。怎样写方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书包范文小编精心为小伙伴们带来了小升初衔接实施方案(精选3篇),希望能够对大家的写作有一些帮助。

跨入新学段孩子有点乱 篇一

学生进入初中、高中后,学习环境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孩子会很敏锐地感到课程多了、书本多了、老师多了,一些孩子因为自理能力不强,当面对大量涌来的学习任务时,不知所措、焦头烂额。

其中,上初中的孩子感觉,老师不像小学老师那样无微不至,会认为中学比小学“松”,老师不像小学老师那样“爱”他们,一些自觉性、自制力不强的孩子在学习上偷懒、钻空子,以至于成绩下降。上高中的孩子则觉得学科增加、课程增多、难度加深,学习方式上必须主动,被动就要掉队,也会出现不适应。此外,进入新的学段,考试会比以前频繁,竞争压力加大,学习成绩分化日趋激烈。

教育专家说,他在对许多衔接期的家庭进行跟踪研究后发现,许多家长在孩子进入新的学习环境后,也面临困惑:虽然一直在管教,但总觉得督促孩子学习的效果极其有限,又不知问题的症结何在;随着年龄的增大,孩子似乎也离自己越来越远。他说,这是因为家长在纠正指导孩子学习过程中对自身职责的认识发生错位。他们有时对孩子的能力和潜力缺乏信任,有时候又期望值过高,关注孩子的学习缺乏一贯性;许多家长还把孩子提高成绩的途径归结为多花时间、多做题,关注内在学习动机和学习方法少;忽视孩子的心灵空间,把“严管高压”作为提高成绩的`手段。

教育专家指出,作为家长,在入学伊始,要特别关注孩子面对新学段的心理变化,着重培养他们独立学习、独立思考的能力,培养他们自我管理学习和生活的能力,提高他们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小升初最佳衔接方案 篇二

为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政策,切实保障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现将方案公布如下: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户籍优先,免试就近划片入学。

(二)小学秋季招收一年级新生的年龄须满6周岁(即2011年8月31日以前出生)。

(三)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二、招生办法

(一)城区学校

1、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及少年就读

(1)父母(法定监护人,下同)在城区自有住房居住的,(有多处住房的,以现居住地为准),由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若该住所(套)已有适龄儿童少年(一户一生,同一法定监护人不受此限制,下同)在划片对口学校就读的,由市、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入学。

(2)父母租房居住的,应是入学新生与父母在本市的唯一合法稳定住所,且连续居住满二年,所租的住所(套)没有适龄儿童少年在划片对口学校就读的由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若该住房(套)已有适龄儿童少年在划片对口学校就读的,由市、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入学。租房居住未满2年的,根据所在片区学校学位空缺情况,由市、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入学。

(3)与父母随祖辈(直系亲属)同户口簿同居住的,且在本市无第二处住所的,参照本条第(1)或(2)项执行。

2、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

(1)随迁子女父母在城区购房并入住的,以父母购房居住地为准(有多处住房的,以现居住地为准,提供网格登记、水电费记录等为参考),由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若该住所(套)已有适龄儿童少年在划片对口学校就读的,由市、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入学。

(2)随迁子女父母租房居住的,应是本人与父母在本市的唯一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居住满二年,且该住所(套)没有适龄儿童少年在划片对口学校就读,由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若片区人数超过划片对口学校学位数,由市、区招生办根据划片对口学校和周边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3、入学登记所需材料

(1)本市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登记所需材料:

①父、母及入学新生的居民户口簿;

②出生证(申请小学学位者提供);

③房产证(购房协议或缴款发票等有关证票)或房管部门开具的房屋租赁证(租赁证落款时间应为2015年8月31日前);

④海口市小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报告书(申请初中学位者提供)。

(2)本市乡镇(指海口市主城区外围17个乡镇,即永兴镇、石山镇、东山镇、龙桥镇、龙泉镇、新坡镇、遵谭镇、大坡镇、甲子镇、龙塘镇、云龙镇、红旗镇、三门坡镇、旧州镇、演丰镇、大致坡镇、三江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登记所需材料:

①父、母及入学新生的居民户口簿;

②出生证(申请小学学位者提供);

③房产证(购房协议或缴款发票等有关证票)或房管部门开具的房屋租赁证(租赁证落款时间应为2015年8月31日前);

④父母一方在本市工作的劳动合同和劳动工资单或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参加我市从业人员各项社会保险(在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从业人员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两项社会保险)连续1年以上的证明(从2017年8月向前推算);

⑤海口市小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报告书(申请初中学位者提供)。

(3)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就学所需材料:

①父、母及入学新生的户口簿;

②出生证(申请小学学位者提供);

③房产证(购房协议或缴款发票等有关证票)或区房管部门开具的房屋租赁证(落款时间应为2015年8月31日前);

④父、母及入学新生提供在本市2年以上居住证(与暂住证连续累计,从2017年8月向前推算);

⑤父母一方在本市工作的劳动合同和劳动工资单或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参加我市从业人员各项社会保险(在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从业人员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两项社会保险)连续1年以上的证明(从2017年8月向前推算);

⑥海口市小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报告书(申请初中学位者提供)。

(4)港、澳、台、海外华侨华人的适龄儿童、少年及外国籍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借读所需材料:

①父、母及入学新生的身份证(护照);

②入学新生在临时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的《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合法居留签证);

③海口市公证部门出具的本市居民承担非本市籍入学新生就读期间监护义务的公证书(父母未在本市居住的提供);

④监护人的书面申请;

⑤监护人的房产证(购房协议或缴款发票等有关证票)或区房管部门开具的房屋租赁证(落款时间应为2015年8月31日前);

⑥海口市小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报告书(申请初中学位者提供)。

4、时间及工作安排

城区学校新生实行网上入学登记。

(1)新生入学登记申请学位。7月29日-8月6日。

新生上网登记各项入学信息。

(2)家长提交入学登记纸质材料。8月5日-8月13日。

所需提交材料见第二条“招生办法”第(一)“城区学校”第3小点“入学登记所需材料”。纸质材料齐全,符合在该片区学校安排入学的,学校接收相关材料。

不符合在我市公办学校入学条件的,材料退回,建议回原籍或选择民办学校就学。

(3)实地核查。8月12日-8月20日。

由片区学校组织相关人员对提供的信息、材料进行核查。经核查,符合条件的,由片区学校按规定时间公示新生名单,接受监督。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并按管理权限报招生办备案。

(4)复核确认。8月21日-8月23日。

市(区)招生办对已在片区内录取的新生情况进行复核确认新生名单,同意建立学籍。

(5)新生报名注册。8月30日—31日。

5、有关说明

(1)以共有房产为居住地申请入学的,申请入学要依法取得全部产权人的同意,按照一户一生管理。

(2)租房居住申请入学的,必须为唯一合法稳定住所且能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证。不能出具房屋租赁证的、一套多租的一概不予安排划片入学。

(3)入学网上登记的家庭住址与全国学籍系统中的家庭住址绑定对接,学生入学后不得随意更改。

(4)商城、商场、酒店、小作坊、小加工厂等加工、营业场所不能做为居住地申请划片入学。

(5)对提交虚假材料申请入学的,取消入学资格,并将虚假材料报送当事人工作单位及移交公安等相关部门查处。

(6)棚户区拆迁户原则上以原居住地对口学校接收入学为主。如跨原学校片区居住的,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棚户区拆迁完成满两年的,不再考虑在原片区学校入学,以实际居住地为准。

6、不符合入读我市公办学校规定条件的,回原籍或选择民办学校就学。

(二)乡镇学校

1、乡镇小学负责招收本辖区内的小学一年级适龄儿童(含流动人口子女)入学,招生范围由区教育局划定。镇政府要落实责任,广泛宣传招生政策,做好招生动员,保证范围内适龄儿童全部入学。要严格控制未满六周岁儿童入学,严格控制乡镇适龄儿童少年向城区学校无序流动。

2、乡镇小学毕业生(含流动人口子女),坚持政府通知入学制度,由镇政府向辖区内的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学生持《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到指定学校报名注册入学。各镇要做好毕业生入学跟踪登记工作。

3、登记、报名、注册时间:8月28日—31日。

(三)民办学校

民办学校自主招生,学校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小学一年级入学必须年满6周岁,各招生学校录取名单于9月14日前造册报市区招生办备案后,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学籍。

三、招生工作要求

(一)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招生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区管理。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成立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的指导、统筹管理工作。各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其它班子成员和教导主任、工会主席为成员,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有义务教育任务的民办学校必须保证片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要严格按照招生方案的各项要求,采取得力措施,确保招生任务顺利完成。

(二)新生录取工作遵循“学校审核录取,招生办备案”的原则进行。

(三)教育部门和各学校要做好招生政策的宣传和学生的入学发动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引导学生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使教育政策得到家长的理解和支持,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四)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增强工作责任感,选派正派、有较强责任心和服务意识的同志负责招生工作。加大对工作人员的指导和培训。严格执行省市有关规定,对申请入学的学生情况,学校要进行摸底调查,认真核实,避免发生错漏和失误。工作人员要热情接待来访群众,热心服务学生和家长,耐心做好政策解释和劝导工作。

(五)教育部门和各学校要“阳光招生”,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招生政策,完善制度,规范招生行为,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严禁“以权择校、以钱择校、以分择校”行为,切实保障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顺利入学。

(六)教育部门纪检组对各校的招生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对违规招生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追究。对利用职权,干扰招生秩序,情节严重造成重大影响的,追究其党纪政纪责任。

小升初最佳衔接方案 篇三

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xx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和《海口市20xx年秋季小学初中招生工作方案》的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由于校际之间差异的客观存在和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际需要,为促进公平招生、阳光招生,规范入学招生行为,今年小升初继续实行优质初中学校划片就近和指标到校相结合的招生办法,通过多元化、全方位、发展性综合评价学生,让全市的小学生有机会享受优质教育资源,遏制“以权择校、以钱择校、以分择校”行为。

二、计划分配的原则

(一)根据小学办学水平、办学规模、毕业生人数合理分配指标到校计划。

(二)有住宿条件的初中学校在全市范围统筹分配计划;没有住宿条件的初中学校按照就近就便原则,指标分配到周边小学。

(三)将市直属学校指标到校生名额分配到各学校,依据学生入学意向确定具体的接收初中学校。区属优质初中由各区根据实际明确本区指标到校计划,并根据就近就便原则在本辖区地域内周边小学统筹分配。

(四)本市户籍学生较多的民办学校,可适当安排指标到校计划。根据民办学校自主招生政策,计划安排应事先征求九年或十二年一贯制民办学校意见,如不同意接收,则不予安排。

三、推荐条件和程序

(一)20xx年海口市小学应届毕业生。

(二)参照《海口市小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报告册》评价体系的内容,推荐的小学毕业生必须是小学阶段综合素质评价各项指标优良,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的应届优秀毕业生。

(三)各小学根据本校学生实际和指标到校计划,严格按照上述(一)、(二)项基本条件要求,制定本校具体实施细则,完善量化细化评价指标。各校具体实施细则应集体研究,并在班级和校内公示,接受监督。

最新范文

活动计划4篇11-16

38节祝福短信(优秀7篇)11-16

个人伤感签名98条经典2篇11-16

宴会祝酒词5篇11-16

大班毕业老师祝福语(优秀7篇)11-16

公益广告策划文案范文(经典6篇)11-16

社区口号【优秀4篇】11-16

酒店服务员培训方案(优秀4篇)11-16

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通用10篇】11-16

自我介绍英文版带翻译最新9篇11-16

149 29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