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时性差异 暂时性差异【精选7篇】

2024-03-03 16:2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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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时性差异 篇一

【关键词】暂时性差异;时间性差异;所得税;会计准则

一、时间性差异与暂时性差异的概念

1.时间性差异的概念。时间性差异是指税法与会计制度对收入、费用或损失确认时间不同所产生的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差异。该差异会在以后会计期间转回。时间性差异概念的提出主要是为了解决所得税跨期摊配问题,目的使利润表上的利润与所得税费用具有配比性。根据时间性差异的性质以及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列示方法,时间性差异可以分为以下两类:(1)会计利润大于应税利润的时间性差异。会计利润大于应税利润,在本年度以后会产生应纳税金额,形成递延税款贷项。会计利润大于应税利润有两个原因:一是收入或利得已于本期得到了会计确认,而按照税法规定应当在以后会计期间确认。例如,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交易性金融资产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其公允价值变动应当计入当期损益(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但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资产应当按照历史成本计量,不承认资产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只有当资产变现时,税法才承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二是费用或损失按税法规定已在本期扣除,而在会计上可于以后期间确认。例如,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固定资产一般是按照直线法计提折旧,而且对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进行了统一的规定,但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的规定,企业可以根据固定资产使用情况,选择多种折旧方法。如果企业采用快速折旧法,在申报纳税时,则需要调整为直线法,快速折旧费用大于会计折旧的差额形成了时间性差异,需要在以后会计年度转回。(2)应税利润大于会计利润的时间性差异。应税利润大于会计利润的差额,形成递延税款借项。应税利润大于会计利润也有两个原因:一是收入或利得在本期纳入应纳税所得额,而会计则于以后期间确认。例如,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规定,当产品销售不能同时满足五个条件时,需要推迟确认收入,但是企业所得税法则要求立即确认收入,由此产生的差异对所税税的影响也会在以后会计期间转回。二是费用或损失在会计上已在本期确认,而税法要求在以后期间申报纳税时扣除。

2.暂时性差异的概念。暂时性差异是指资产或负债的账面金额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资产的计税基础是指企业收回资产账面价值过程中,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以自应税经济利益中抵扣的金额;负债的计税基础是指负债的账面价值减去未来期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予抵扣的金额。根据暂时性差异的性质和利益的不同,可以把暂时性差异分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1)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指资产的账面价值大于应税基础,或者负债的账面价值小于应税基础而产生的暂时性差异。(2)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指资产的账面价值小于应税基础,或者负债的账面价值大于应税基础而产生的暂时性差异。暂时性差异有些可以转回,有些不可以转回。因而暂时性差异可以分为一般暂时性差异和其他暂时性差异,这一分类方法主要是为了说明暂时性差异与时间性差异的不同而进行的分类,在会计实务中并没有任何实际意义。(1)一般暂时性差异。一般暂时性差异指的是时间性差异,即不管是按照利润表债务法,还是按照资产负债表债务法,都应当认定为暂时性差异的时间性差异。(2)其他暂时性差异。这里的其他暂时性差异,是指一般暂时性差异之外的暂时性差异,也即按照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应当认定的暂时性差异项目,但是按照利润表债务法却不应当认定的差异项目。例如,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规定,当企业合并采用购买法时,被合并企业的资产或负债在会计上按公允价值计量,而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被合并企业的资产或负债仍然按照原计税基础计量,致使合并后的计税基础与账面价值之间产生暂时性差异。

二、时间性差异与暂时性差异的比较

(1)暂时性差异与时间性差异的联系。暂时性差异与时间性差异都具有暂时性,它们均表明这种差异发生于某一期间,可在以后的一期或若干期间内转回,即差异只是暂时的。因为每一项时间性差异,同时也会使一项(或几项)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产生差额,即产生一项暂时性差异。例如,固定资产快速折旧与直线折旧产生的时间性差异,会使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产生差异。(2)暂时性差异与暂时性差异的区别。第一,二者的理论依据不同。时间性差异采用“利润表债务法”,侧重于从利润表中的收人或费用项目分析会计收益和应税所得之间的差异,只有在利润表上反映的差异项目才能够认定为时间性差异。暂时性差异则采用“资产负债观”,侧重于从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分析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异,只要在资产负债表上反映的差异项目都应当认定为时间性差异。第二,二者的确认方法不同。时间性差异是利润表收入和费用的确认标准与税法收入和费用确认标准之间的差异,其确认方法是利润表债务法。利润表债务法下的时间性差异列示在资产负债表中的递延税款借项或贷项不能完全反映资产或负债的性质。暂时性差异是资产负债表资产和负债的会计计量标准与税法计量标准之间的差异,其确认方法是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下的暂时性差异列示在资产负债表中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可以完全反映资产或负债的性质。第三,二者对所得税费用的影响不同。除了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以及企业合并产生的暂时性差异外,其他暂时性差异的存在会导致所得税费用的跨期摊配,从而使所得税费用与应纳所得税税额不尽一致。因此,时间性差异仅影响所得税费用,而暂时性差异不仅会影响所得税费用,还可能影响所有者权益或商誉。第四,两者涵盖的范围不同。一般而言,利润表项目的变化都引起资产负债表项目的直接变化,但是资产负债表项目的变化却并一定引起损益表项目的产业化。例如,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变动应当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不会影响利润表,因而不构成时间性差异。也就是说,暂时性差异不一定都是时间性差异,暂时性差异比时间性差异揭示的内容更加广泛。

三、对其他暂时性差异的进一步研究

通过上述讨论,一项时间性差异都存在对应的暂时性差异;暂时性差异包括时间性差异和其他暂时性差异。因为存在其他暂时性差异,所以按暂时性差异确认的所得税费用与会计利润不一定配比。以下情况将导致产生暂时性差异而不产生时间性差异,可称为其他暂时性差异:(1)企业合并产生的暂时性差异。企业并购成本低于被并购资产的账面价值,则要将折价按购入的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进行调整,但计税时通常不对并购成本进行调整。这样,企业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产生了暂时性差异,而非时间性差异。(2)投资收益形成的暂时性差异。投资方需要将子公司的利润作为投资收益入账并调整了股权投资账面金额,但却不能确认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利润,因而产生了一项暂时性差异。(3)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所引起的暂时性差异。有些公允价值变动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不影响收益,也不影响计税基础,因而不产生时间性差异,但却产生暂时性差异。(4)税收减免形成的暂时性差异。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产品研究开发费用可以从本期应纳税所得额中加计50%扣除。可扣除研发费用的金额大于研发费用实际发生额的差异会给纳税人带来税收利益,即递延所得税资产,而且该利益不会在以后来期间转回,因而也不会形成时间性差异。

参 考 文 献

[1]张陶勇。基于资产负债观的会计与税收差异[J].审计与经济研究。2007(6)

暂时性差异 篇二

《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采用国际上通行的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规范企业所得税的会计核算。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引入了“暂时性差异”概念,以分析暂时性差异为起点,确定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及所得税费用。因此,剖析暂时性差异是研究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关键。

一、暂时性差异的涵义及解析

暂时性差异是指资产负债表内某项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按照税法规定的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账面价值是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确定的有关资产、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应列示的金额。计税基础是指按照税法规定计税时应归属该资产、负债的金额,即资产与负债的实际价值。

计税基础对资产而言,是指资产将来处置时可以税前扣除的金额。即:资产的计税基础=未来可税前列支的金额,如: 企业取得货币资金捐赠1000万元,资产账面价值为1000万元,税法规定企业接受捐赠的货币性资产须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计算缴纳所得税,未来可税前列支的金额即计税基础为0,因此产生暂时性差异1000万元。计税基础对负债而言,是指负债账面价值扣除未来支付时可以税前扣除的金额,即:负债的计税基础=账面价值-未来可税前列支的金额,如:某企业2006年12月因违反政策被罚款10万元,尚未支付,会计上确认为负债,账面价值为10万元,按税法规定这笔罚款不能税前扣除。计税基础=账面价值10万元-未来可税前列支的金额0=10万元,暂时性差异为0元。

另外,对于某些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异也属于暂时性差异。例如:企业在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之前发生了80万元的筹建费,在发生时已计入当期损益,不体现为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即如果将其视为资产,其账面价值为0。而按税法规定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允许在开始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之后5年内分期抵扣。以开始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第1年为例:当年可税前扣除16万元,未来可税前扣除64万元,计税基础为64万元,暂时性差异为64万元。

暂时性差异按照对未来期间应税金额影响的不同,可分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其中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在确定未来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时,会增加应税所得和应交所得税,具体表现为资产的账面价值大于其计税基础,或负债的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如:企业计提违约的预计负债50万元,税法规定将来实际发生赔偿损失时可以税前扣除,则该预计负债账面价值为50万元,计税基础50-50=0元,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50万元。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确定未来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将导致可抵扣金额,即减少应税所得和应交所得税,具体表现为:资产的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负债的账面价值,大于其计税基础。如:2007年初企业购入某项设备原价为50万元,使用年限为10年,净残值为0,会计和税法均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2007年计提的减值准备为1万元;2007年12月31日,企业估计该项设备可收回金额为44万元,则其账面价值为: 50-5-1

=44万元,由于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不允许税前扣除,该设备的计税基础为: 50- 5

=45万元,为可抵扣暂时性差异1万元(45-44)。

二、暂时性差异与永久性差异、时间性差异的关系

实务中,人们往往难以区分三个差异,只有弄清三者的关系,才能更好地从原有的所得税会计处理中摆脱出来,更好地理解新的会计准则。

(一)暂时性差异与永久性差异

会计利润与应税利润的确认、计量、报告的依据不同,二者必然存在某种程度的差异。按照差异对会计报告的影响期间划分,可以分为永久性差异与暂时性差异。

所谓“永久性差异”,是指某一会计期间,由于会计准则和税法在计算收益、费用或损益时的口径不同,所产生的会计利润与应税利润之间的差异。永久性差异只影响当期的应税收益,不会影响以后各期的收益,因而,永久性差异不必作财务调整处理,各种所得税会计核算方法对永久性差异的处理相同。

暂时性差异具有时间性,也就是说随着时间推移,该项差异会消失。这是与永久性差异根本不同之处。

(二)暂时性差异与时间性差异

关于二者的关系,目前有两种误区:一是把二者混为一谈;二是认为二者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笔者认为二者既有联系,也存在着明显的区别。

1. 二者的联系

会计收益可以用收入减支出来计量,也可以用净资产来计量。若不考虑企业所有者本期追加投入的资本和企业本期分配给所有者的利润,企业本期的会计收益等于期末净资产减期初净资产,而净资产又是资产减负债的结果。这样,原来的时间性差异(按税法确定的收入、支出与按会计确定的收入、支出的差异)转化为暂时性差异(按税法确定的资产、负债与按会计确定的资产、负债的差异)。

实务中,如果税法与会计确认某项收入或支出的时间不同,则必然产生一项时间性差异,同时也会使一项(或几项)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产生差额,即产生一项暂时性差异。

2. 二者的区别

(1)着眼点不同:时间性差异着眼点是利润表,从收入或费用角度分析会计利润和应税利润之间的差异,揭示的是某个会计期间内产生的此类差异。暂时性差异着眼点是资产负债表,从资产和负债的角度分析会计收益和应税所得之间的差异,揭示的是某个时点上存在的此类差异。(2)侧重不同:暂时性差异强调的是差异的内容,可以直接得出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余额,能够直接反映其对未来的影响。时间性差异,强调差异的形成以及差异的转回对本期所得税的影响。它可计算其当期的影响,但不能直接反映其对未来的影响。(3)范围不同:暂时性差异包含的范围比时间性差异更广泛。所有的时间性差异都是暂时性差异;暂时性差异可分为时间性差异和其他暂时性差异两类。时间性差异是因收入或费用在会计上确认的期间与税法规定申报的期间不同而产生的,而其他暂时性差异是因其他原因而使计税基础与账面价值不同而产生的差异。例如:①初始确认会计与税法规定不相同的事项或交易。②并购成本根据购入的可区分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分配计入可区分的资产和负债,但计税时不作对应的调整。③资产被重估,但计税时不作对应调整。④合并产生的商誉。⑤在子公司、分支机构和联营企业中的投资或在合营企业中权益的账面金额与投资或权益的税基不同等等。(4)性质不同:时间性差异反映的是当期差异,暂时性差异反映的是累计差异。

三、我国所得税会计引入暂时性差异概念的必要性

我国所得税会计准则中引入暂时性差异概念是十分必要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暂时性差异不仅包括了所有的时间性差异,而且包括了所有的不属于时间性差异的其他暂时性差异,能充分完整地反映企业所得税的核算和缴纳过程,能提供更为全面的所得税会计信息。

暂时性差异 篇三

关键词:暂时性差异;时间性差异;联系与区别

1 暂时性差异与时间性差异概述

暂时性差异是指在资产负债表中一项资产或负债的账面金额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一项资产或负债的计税基础是指按照税法计税时应归属该资产或负债的金额,该金额就是指资产、负债的实际价值与资产、负债列示在财务报表上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异,在以后年度当财务报表上列示的资产收回时或者列示的负债偿还时,会产生应课税金额或扣除金额。暂时性差异包括应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时间性差异是指税法与会计准则在确认收益、费用或损失时的时间不同而产生的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税所得之间的差异。时间性差异按其对会计收益及应税收益的影响,可分为两种情况:一为未来会产生应纳税金额,二为未来会产生可扣除金额。

2 暂时性差异与时间性差异的联系

2.1 性质一致

暂时性差异与时间性差异从性质上来讲,都是具有时间性,它们均表明了这种差异发生于某一期间,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差异可在以后的一个或一个以上的期间内转回。在这种差异转回后,这种差异最终就会消失,而并不会永远存在。

2.2 采用的处理方法一致

由于这两种差异的性质是相同的,它们均是指那种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可以转回的差异。在新准则中对暂时性差异的处理和旧准则中对时间性差异均是采用一种递延处理的方法,即在这种差异发生时,先确认为是一种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然后,在其转回期内再予以抵消。但对其具体的方法选择上,旧准则的有关规定中允许采用的是纳税影响会计法,其中,在这种方法下又允许在递延法与债务法这两种方法中任意选择。而修订后的新准则中则要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尽管在方法的选择上,旧准则与新准则的规定有差距,但对以上两种差异的处理所采用的方法总的说来是一致的。

由于二者的性质和所采用的处理方法一致,这也是造成一些文章中将它们作为同义语来使用的重要原因所在。

3 暂时性差异与时间性差异的区别

3.1 理论基础不同

新准则对所得税的处理采用的理论基础是资产负债表观,而旧准则中对所得税的处理采用的理论基础是损益表观。

损益表债务法用“收入/费用”观定义收益,强调收益是收入和费用的配比,逐一确认收入和费用项目在会计和税法上的时间性差异,并将这些差异对未来的影响看作是对本期所得税费用的调整,从而注重的是收入与费用在会计与税法中确认的差异。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根据“资产/负债”观定义收益,逐一确认资产和负债的账面金额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并将这些差异的未来纳税影响额确认为一项资产和负债,采取这种方法可以提高企业在报告日对财务状况和未来现金流量做出恰当的评价和预测其价值。

3.2 侧重点不同

暂时性差异以资产负债表上的一项资产或负债的帐面金额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来确认,从差异本质出发分析差异产生原因及对期末资产负债的影响,强调的是差异的内容。暂时性差异贯彻了资产、负债的界定。从资产负债角度考虑,资产的账面价值代表的是某项资产在持续持有及最终处置的一定期间内为企业带来未来的经济利益的总额,而其计税基础代表的是该期间内按照税法规定就该项资产可以税前扣除的总额。因此,暂时性差异揭示出了差异的本质,即由于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而导致在未来期间会增加或减少应纳税所得额,因此产生暂时性差异。

时间性差异的确认方法是采用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税利润之间的差额来确认,从收入与费用的角度,分析应税利润与会计利润的差异,注重的是差异的形成与差异的转回。时间性差异是指在某一会计期间,由于某些收入和支出项目计入税前会计利润与计入应税利润的时间不一致,所产生的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税利润之间的差异。时间性差异发生于某一期间,但在以后的一期或苦干期内将会转回。因此,时间性差异强调的是差异的形成与差异的转回。

3.3 内容不同

时间性差异由于是指某些收入和支出计入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税利润的时期不同而带来的差异。这种差异在某一时期产生后,可以在以后若干期内转回。

而暂时性差异由于强调的是一项资产或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在财务报告中的账面金额之间的差异,也造成了暂时性差异的内容更为广泛。所有时间性差异都是暂时性差异, 但有些暂时性差异则不是时间性差异。

3.4 涉及时间范围不同

暂时性差异以资产负债表日为时点,将未来期间某项资产在持续持有及最终处置为企业带来未来的经济利益的总额与未来期间内按照税法规定就该项资产可以税前扣除的总额之间的差额反映在资产负债表上,因此暂时性差异着眼于未来的差异总额,将未来期间可预见的累计差异在资产负债日报告出来,提高了财务报表信息的质量,有利于信息使用者的决策分析。

时间性差异立足于资产负债表当期应税利润与会计利润之间的差异,将当期的差异在资产负债表日反映出来,因此,时间性差异跨越的时间范围是一个会计年度,它是基于当期已经产生的差异而进行所得税会计处理。

4 暂时性差异较之时间性差异的优越性

通过以上对暂时性差异与时间性差异的比较分析,可以看出,暂时性差异与时间性差异对净利润的影响是一致的,但计算差异的角度不同,所以反映的结论也不同。时间性差异是以损益表为导向,注重当期的差异,所以,它提供的会计信息和揭示的差异范围较小。此外,时间性差异还无法恰当地评价和预测企业报告日的财务状况和未来现在流量。暂时性差异是以预计转回年度的差异总额为基础,确认所有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其目的在于使资产负债表上的递延税款余额更富有实际意义。

过去我国会计准则倾向收入费用观,随之造成按照配比原则将不能与当期收入相配比的费用挤到资产负债表中去,大大削弱了资产和负债信息的真实可靠性;资产负债观注重相关性原则的应用,将不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即不符合资产定义的项目剔除出资产负债表。伴随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会计环境的变化,要求会计在这种变化中不断创新,以适应变化了的环境,进而推动社会经济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形成一种互动循环效应。

参考文献

[1]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2006[m]..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

[2]马伟。浅谈新所得税会计准则的变化及影响[j].经济师,2006,(12).

浅析暂时性差异 篇四

《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规定我国企业所得税会计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核心问题是如何确认与计量暂时性差异,进而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本文从分析暂时性差异的表现形式人手,探析其经济实质,梳理其与递延所得税的逻辑关系,并对暂时性差异与时间性差异进行辨析。

一、暂时性差异的表现形式及经济实质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规定,暂时性差异是指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账面价值视为零)之间的差额也属于暂时性差异。可见,暂时性差异的表现形式主要有两种,一是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二是非资产负债项目的计税基础。其中第一种形式是暂时性差异的主要表现形式。

(一)资产及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是同一个问题的两个不同方面,是两种人依据不同的标准对同一项资产或负债的认定。账面价值是会计人员依据会计准则确定的资产负债表上已有的价值,计税基础是税务人员依据税法确定的资产负债表上应有的价值。

具体而言,资产的账丽价值代表的是某项资产在持续持有及最终处置的一定期间内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总额,而其计税基础代表的是该资产在该期间内按照税法规定可予税前扣除的金额。若一项资产的账面价值大于其计税基础,说明该项资产在未来期间产生的经济利益不能全部税前扣除,其差额会增加未来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若一项资产的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说明该项资产在未来期间产生的经济利益少,按照税法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金额多,其差额会减少未来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

负债的账面价值代表的是企业在未来期间清偿该项负债时经济利益的流出,而其计税基础指的是负债的账面价值减去未来期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予抵扣的金额。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实质上是税法规定就该项负债在未来期间可予税前抵扣的金额。若一项负债的账面价值大于其计税基础,其差额大于0,说明该项负债在未来期间可予税前抵扣的金额为正数,它会减少未来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若一项负债的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其差额小于0,说明该项负债在未来期间可予税前抵扣的金额为负数,它会增加未来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尽管资产与负债的计税基础概念不一致,但它们的作用和目的却是一样的,都是为了与账面价值相比时确定一个差额,这个差额(暂时性差异)正好就是未来可增加或减少应纳税所得额的金额,它会导致企业未来增加或减少应交所得税。

(二)特殊项目产生的暂时性差异某些交易或事项,因为不符合资产、负债确认条件而未体现为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或负债,但按照税法规定能够确定其计税基础,在未来期间会增加或减少应纳税所得额,其账面价值零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异也形成暂时性差异。如可结转以后年度费用扣除、可抵扣亏损等事项产生的暂时性差异等。

(1)可结转以后年度费用扣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按税法规定,某些费用超过税法扣除标准的部分可结转以后年度税前扣除,这能减少未来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形成了资产的计税基础,因而产生暂时性差异。可结转以后年度扣除的费用项目主要有筹建费、广告与宣传费、职工教育经费等。

[例1]某公司2009年销售收入1000万元,实际发生的广告费180万元,按新税法规定,从2008年起,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广告费不得超过销售收入的15%,超过部分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该公司广告费发生时已计入当期损益,不体现为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其账面价值为零。2009年税前扣除的广告费为150万元(1000×15%),剩余30万元可在未来期间税前扣除,其计税基础为30万元。该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产生了30万元的暂时性差异。

(2)可结转以后年度抵扣亏损产生的暂时性差异。按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亏损可用以后连续5年的税前利润弥补。用以后年度的税前利润弥补亏损,在会计上没有形成资产和负债,但能减少未来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形成了资产的计税基础,与暂时性差异具有同样的作用,可视同暂时性差异。

(三)暂时性差异的经济实质通过分析暂时性差异的表现形式,可以看出暂时性差异能使企业在未来期间增加或减少应纳税所得额。暂时性差异实质上是企业根据税法规定,在未来期间应计人应纳税所得额的收入或费用。这些收入或费用会增加或减少未来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造成未来应多交或少交所得税。因此,确认暂时性差异关键是看根据税法规定,企业未来期间是否存在应纳税或可抵扣事项,即是否存在未来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收入或费用,而不是看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是否存在差额。某些特殊项目在资产负债表上并无账面价值,但其计税基础也作为暂时性差异,正是根据暂时性差异的经济实质做出的判定。

二、暂时性差异与递延所得税的逻辑关系

按照暂时性差异对未来期间应税金额的影响,将其分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形成递延所得税负债,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形成递延所得税资产。具体分析如下:

(一)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指在确定未来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将导致产生应税金额的暂时性差异。该差异在未来期间转回时,会增加转回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和应交所得税。因此,在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当期,应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通常产生于以下两种情况:

(1)资产的账面价值大于其计税基础。当某项资产的账面价值大于其计税基础时,意味着该项资产在未来期间产生的经济利益不能全部税前扣除,两者的差额需要交纳所得税,由此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2)负债的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负债的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则意味着就该项负债在未来期间可以税前扣除的金额为负数,即在未来期间应纳税所得额的基础上调增,需要多交所得税,南此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指在确定未来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将导致产生可抵扣金额的暂时性差异。该差异在未来期间转回时,会减少转回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和应交所得税。因此,在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当期,符合条件时,应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通常产生于以下两种情况:

(1)资产的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当某项资产的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时,意味着资产在未来期间产生的经济利益少,按照税法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金额多,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使企业在未来期间可以减少应纳税所得额和应交所得税,由此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2)负债的账面价值大于其计税基础。负债的账面价值大于其计税基础,则意味着就该项负债在未来期间可以税前抵扣的金额为正数,即在未来期间应纳税所得额的基础上调减,可以少交所得税,由此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综上所述,暂时性差异的分析内容如下表1所示。

三、暂时性差异与时间性差异的关系

简单地说,时间性差异是利润表债务法的产物,而暂时性差异是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产物。在利润表债务法下,会计收益与应税收益之间的差异包括永久性差异和时间性差异;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下,会计收益与应税收益之间的差异包括永久性差异和暂时性差异。两种方法下永久性差异的会计处理相同,在此不作探讨,但时间性差异和暂时性差异却不是同一个概念,两者的联系是:时间性差异和暂时性差异都是临时性差异,随时间推移都将会消失。两者的区别:一是角度不同。时间性差异侧重从收入费用角度分析会计收益与应税收益(狭义的已实现经营收益)之间的差异,揭示的是某个时期内的差异。暂时性差异侧重从资产负债角度分析会计收益与应税收益(广义的全面收益,包括已实现经营收益和未实现资产利得)之间的差异,揭示的是某个时点的差异。二是范围不同。时间性差异都能表现为暂时性差异,但暂时性差异并不都是时间性差异。除时间性差异外,暂时性差异还包括一些非时间性差异,如重估资产计税时不予调整产生的差异、企业合并产生的商誉或负商誉、初始确认时资产负债的计税基础不同于其初始账面价值产生的差异等。三是转回方式不同。时间性差异是时期差异,差异形成后通过相反方向转回,若形成差异是正差异,则转同差异是负差异。暂时性差异是时点差异,其差异是一个累计值,差异的转回是通过累计值的变动来体现的,差异的性质并不一定转变,即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之间并不存在必然的转化关系。

[例2]某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2万元,重估的公允价值3万元,会计和税法都按直线法提折旧,剩余使用年限5年,无残值。会计按重估的公允价值提折旧,税法规定按原账面价值提折旧。

可以看出,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下该项差异是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其转回是通过累计差异的递减来体现的。但在利润表债务法下该项差异并不是时间性差异,形成后并没有转回。因为资产增值收益计人资产负债表而不计入利润表。

暂时性差异 篇五

一、公允价值下所得税核算暂时性差异分析

(一)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指在确定未来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将导致产生应税金额的暂时性差异。该差异与适用税率之积,应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其表现形式一是资产的账面价值大于其计税基础,二是负债的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

(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指在确定未来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将导致产生可抵扣金额的暂时性差异。该差异与适用税率之积,应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其表现形式一是资产的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二是负债的账面价值大于其计税基础。

(三)公允价值下所得税暂时性差异虽然导致所得税暂时性差异的原因很多,但本文只论及由公允价值所造成的所得税暂时性差异。一是资产的账面价值不等于其计税基础。新准则对交易性金融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引入公允价值予以计量,就会出现资产的账面价值不等于其计税基础的情况。当期末公允价值大于其资产的账面价值时,一方面调增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另一方面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贷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由于税法按收入费用观计量收益,不确认这类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收益,于是会产生应税暂时性差异。但如果当期末公允价值小于其资产的账面价值时则产生应抵扣暂时性差异。二是负债的账面价值不等于其计税基础。当会计确认费用的时间和金额与税法规定的时间和金额不同时,两者就会产生差异。如按会计准则规定计算的交易性金融负债的会计摊余成本小于税法摊余成本,就会造成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从而构成一项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还有,划分为其他金融负债的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新公允价值低于原公允价值的调整部分,均类似于交易性金融负债。

二、公允价值下企业资产合并暂时性差异分析

(一)企业合并准则中公允价值运用的体现新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中,很大部分是直接或间接地运用了公允价值或现值计量,并对公允价值的计量及披露做了规范。而企业资产合并重组是现阶段企业的一项重要经营活动,并且其中涉及到公允价值的计量和判断,所引致的所得税核算中的暂时胜差异也特别突出。企业合并准则要求,非同―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其成本包括购买方为进行企业合并支付的现金或非现金资产、发行或承担的债务、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等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以及企业合并中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之和。其中发行的权益性证券存在公开市场、有明确市价可供遵循的,应以该证券的市价作为确定其公允价值的依据,同时应考虑该证券的交易量、是否存在限制性条款等因素的影响;发行的权益性证券不存在公开市场、没有明确市价可供遵循的,应考虑以购买方或被购买方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权益性证券的价值。

(二)企业吸收合并暂时性差异在吸收合并中,由于被交易资产、负债交易价格与账面值存在差异,对主并方来说可能存在暂时性差异。以发行股票方式合并为例,若采用权益结合法处理该项合并事项,由于主并方对合并资产、负债均按被并企业账面价值,因而不存在暂时性差异;若采用购买法进行合并处理,被并方资产、负债应按评估确定的公允价值入账,而如果该项合并符合投资业务中免税收购的规定,则应以合并业务发生前被并企业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作为计税基础,此时将出现暂时性差异;若该项合并不属于免税业务,在合并过程中已计征各项资产增值的相关税收,则公允价值亦为其计税基础,此时不存在暂时性差异。

(三)企业整体资产转让暂时性差异企业整体资产转让是指转让企业不需要解散而将其经营活动的全部(包括所有资产和负债)或其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转让给接受企业,以换取接受企业的股权,包括股份公司的法人股东以其经营活动的全部或其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向股份公司配购股票。按照国税发(2000)118号文件规定,如果企业整体资产转让交易接受企业支付的交换额中,除接受企业股权以外的现金、有价证券、其他资产不高于所支付的股权的票面价值(或股本的账面价值)20%的,经税务机关审核确认,转让企业可暂不计算确认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对于符合上述条款的免税资产转让,转让企业资产原账面价值将成为转让后资产的计税基础,如果采用评估价值进行该转让的账务处理,则将形成暂时性差异;对于不符合上述条款的资产转让,在转让过程中需要确认资产转让所得和损失,此时如果按照公允价值进行转让的账务处理,则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均为公允价值,不存在暂时性差异。

(四)企业整体资产置换暂时性差异企业整体资产置换是指一家企业以其经营活动的全部或其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与另一家企业的经营活动的全部或其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进行整体交换,资产置换双方企业均不解散。如果企业之间的资产置换满易补价(双方全部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的货币性资产占换入总资产公允价值不高于25%,经税务机关审核确认,资产置换双方企业均不确认资产转让的所得或损失,此时,无论对置换资产按何种价格入账,置换资产的计税基础只能是置换前的账面价值,按新准则的规定采用公允价值入账,势必产生暂时性差异;如果交易补价高于公允价值的25%,则置换双方都将按照公允价值入账,并确认相应的资产转让所得,此时将不形成暂时性差异。

三、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及其处置暂时性差异分析

暂时性差异 篇六

【关键词】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发生与转回;纳税调整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指在确定未来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将导致产生应纳税金额的暂时性差异。其数量表达式如下:

本期发生或转回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X)=期末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余额-期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余额

当X>0时,为“发生”;当X<0时,为“转回”。

期末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余额=期末资产账面价值-期末资产计税基础

或=期末负债计税基础-期末负债账面价值

期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余额=期初资产账面价值-期初资产计税基础

或=期初负债计税基础-期初负债账面价值

上述计算公式之所以把资产和负债分别写,是要保证其计算结果均大于零。因为资产账面价值大于资产计税基础的差额与负债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的差额均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一、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在持有期间“发生与转回”的纳税调整

例1:2007年1月1日,甲企业从二级市场支付价款100万元购某股票,甲企业将其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2007年12月31日,该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为120万元;2008年12月31日,该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为100万元,甲企业所得税率为25%,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假设2007年与2008年的利润总额均为80万元,税法规定企业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公允价值的变动损益不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在实际处置该金融资产时,将处置取得的价款扣除其历史成本后的差额,计入处置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要求根据上述资料进行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发生与转回相关的纳税调整及账务处理。

参考答案:

2007年:(因公允价值上升而发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1)期初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价值=100

(2)期初交易性金融资产计税基础=100

(3)期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余额=100-100=0

(4)期末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100+20=120

(5)期末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计税基础=100+0=100

(6)期末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余额=120-100=20

(7)本期发生或转回应纳税暂时性差异=20-0=+20>0(属于发生)

(8)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当期发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80-20=60

(9)应交所得税=60×25%=15

(10)递延所得税负债贷方发生额=20×25%=5

(11)所得税费用=15+5=20

(12)会计分录:

借:所得税费用20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5

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15

(13)分析计算应纳税所得额要在当年利润总额基础

上减当年发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原因。

甲企业在2007年12月31日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发生变动时,作了如下会计处理,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20,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20。甲企业计算利润时,加了20万元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但税法明确规定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在处置该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当期才允许计入纳税所得。所以2007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在当年利润总额的基础上扣除企业已计入利润总额而税法不允许在发生当期计入纳税所得的20万元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008年:(因公允价值下降转回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1)期初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价值=120

(2)期初交易性金融资产计税基础=100

(3)期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余额=120-100=20

(4)期末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100-20=80

(5)期末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计税基础=100-0=100

(6)期末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余额=100-100=0

(7)本期发生或转回应纳税暂时性差异=0-20=-20<0(属于转回)

(8)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当期转回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80+20=100

(9)应交所得税=100×25%=25

(10)递延所得税负债借方发生额=20×25%=5

(11)所得税费用=25-5=20

(12)会计分录:

借:所得税费用20

递延所得税负债5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25

(13)分析计算应纳税所得额要在当年利润总额基础

上加上当年转回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原因。

甲企业在2008年12月31日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发生变动时,作了如下会计处理,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20,贷: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20。甲企业计算利润时,扣除了20万元的公允价值变动损失,但税法明确规定发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当期,只允许减少利润而不允许减少应纳税所得额,所以2008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在当年利润总额的基础上加上企业已扣而税法不允许在发生当期计算纳税所得时扣除的20万元公允价值变动损失(税法规定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损失实际发生当期可以扣)。

二、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在持有期间发生,在处置期间转回”的纳税调整

例2:仍以上题为例,假设甲企业于2008年10月27日将该交易性金融资产以108万元的价格中途出售,转让款项已全部收存银行,假定2008年甲企业的利润总额仍为80万元。

2007年:(持有期间发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其计算及会计处理与例1中2007年的会计处理完全相同。

2008年(处置期间转回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1)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当期转回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80+20=100

(2)分析:

甲企业对外出售时,会计上作了如下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108

投资收益12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100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20

而税法上认为企业对外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时,应作如下的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108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100

投资收益8

暂时性差异 篇七

[例]假设某固定资产原值50万元,预计净残值为零,使用年限4年,按直线法计提折旧。预计未来弃置费用为10万元,折现率10%,所得税率30%。

弃置费用的现值=100000÷(1+10%)4≈68301(元)

固定资产弃置费用的处理又分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假设该固定资产于2x07年12月购入,初始确认时考虑弃置费用因素,从2x08年开始计提折旧。

(1)2×07年:2×07年12月购入时初始确认

借:固定资产 568301

贷:银行存款 500000

预计负债 68301

2×07年末,按照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分析因计提固定资产弃置费用产生的暂时性差异,见表1。

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各自的计税基础不一致,产生等额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不影响所得税费用和当期利润。由此产生是否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问题。笔者认为,既然产生了暂时性差异,就应该按照规定处理。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20490.3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20490.3

(2)2×x08年:会计确认的年折旧额=568301+4=142075.25(元)

借:制造费用 142075.25

贷:累计折旧 142075.25

假定该折旧费用最终全部计入当期损益,下同。固定资产使用期间内每年计提折旧的分录相同,出于简化,以后期间计提折旧的分录省略。

税法允许的年折旧额=500000+4=125000(元)

预计负债计提利息=68301x10%=6830.1(元)

借:财务费用 6830.1

贷:预计负债 6830.1

计提折旧导致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减少17075.25,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减少5122.58元(17075.25x30%)。 借:递延所得税负债 5122.58

贷:所得税费用 5122.58

由于预计负债计提利息,导致可抵减暂时性差异增加6830.1,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2049.03元(6830.1×30%)。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2049.03

贷:所得税费用 2049.03

同税法规定相比,会计每年多确认折旧17075.25,第一年多计提利息6830.1,共计多确认费用23905.35。由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使会计比税法少确认所得税费用7171.61元[(23905.35x30%)或(5 122.58+2049.03)]。

(3)2×09年

预计负债计提利息=(68301+6830.1)x10%=7513.11(元)

借:财务费用 7513.11

贷:预计负债 7513.11

同计提折旧的第一年相同,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减少:

借:递延所得税负债 5122.58

贷:所得税费用 5122.58

预计负债计提利息,导致可抵减暂时性差异增加7513.11,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2253.93元(7513.11×30%)。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2253.93

贷:所得税费用 2253.93

第二年的暂时性差异使会计比税法少确认所得税费用7376.51元(5122.58+2253.93)。

(4)2x10年

预计负债计提利息=(75131.1+7513.11)×10%=8264.42(元)

借:财务费用 8264.42

贷:预计负债 8264.42

继续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减少:

借:递延所得税负债 5122.58

贷:所得税费用 5122.58

预计负债计提利息,导致可抵减暂时性差异增加8264.42元,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2479.33元(8264.42×30%)。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2479.33

贷:所得税费用 2479.33

第三年的暂时性差异使会计比税法少确认所得税费用7601.91元(5122.58+2479.33)。

(5)2×11年

预计负债计提利息=(82644.21+8264.42)×10%=90908.63×10%=9090.86元。由于计算现值产生的误差,此时实际应计提利息9091.37元(100000-90908.63),才能使预计负债的余额等于100000元。

借:财务费用 9091.37

贷:预计负债 9091.37

继续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减少,随着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完成,递延所得税负债变为零。

借:递延所得税负债 5122.58

贷:所得税费用 5122.58

预计负债计提利息,导致可抵减暂时性差异增加9091.37元,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2727.41元(9091.37×30%)。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2727.41

贷:所得税费用 2727.41

随着固定资产达到处置时点,预计负债账户的余额达到原预计弃置费用的金额,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最终余额:预计弃置费用x30%。本例中递延所得税资产账户余额变为30000元。

实际支出弃置费用时,

借:预计负债 100000

贷:有关支出 100000

实际支出的弃置费用抵减当期的应纳税所得,因会计上已在前期将其分期计入损益,由此导致实际支出期间应纳税所得额小于会计利润。因此当期会计比税法多确认所得税费用30000元。

借:所得税费用 30000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 30000

第二种情况:假定固定资产于2x07年6月购入,初始确认时考虑弃置费用因素,在初始确认当年开始计提折旧。购买时,初始确认固定资产的成本同第一种情况。

2×07年7月至12月会计确认的折旧额=568301÷4÷12×6=71037.63(元) 税法允许的折旧额=500000÷4÷12×6=62500(元) 预计负债计提利息=68301×10%÷2=3415.05(元)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21514.81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17929.01

所得税费用 3585.80

以后年份的处理与第一种情况类似,随着折旧和财务费用的计提,递延所得税负债逐渐减少直至为零,递延所得税资产逐渐增加至30000元。

第三种情况:假定固定资产于2x05年12月取得,初始确认时没有考虑弃置费用问题。从2x07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需要补充确认弃置费用。

用预计弃置费用的现值调整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同时确认预计负债应该补计的利息6830.1元,计人留存收益。

借:固定资产 68301

留存收益 6830.1

贷:预计负债 75131.1

由于确认弃置费用补提折旧 17075.25元(142075.25-125000).确认分录为:

借:留存收益 17075.25

贷:累计折旧 17075.25

补充确认弃置费用产生的暂时性差异情况同表2。根据表2,补充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差额7171.60元计入留存收益。该差额等于第一种情况下2x08年由于暂时性差异的调整导致会计比税法少确认的所得税费用。以后期间的会计处理与第一种情况相同。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2253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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